城市道路绿化规划及设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及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及设计规范一、背景介绍城市道路绿化是指在城市道路两侧、中央绿地、交叉口、中央隔离带等各个部位进行绿化植被的规划、设计和建设,以提升城市环境质量、改善生态微气候、改善空气品质,同时增加城市景观价值,保护生物多样性。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及设计规范是为了规范城市道路绿化的建设和管理,确保绿化目标的实现。
二、规划原则1.生态原则:优先选择对当地生态环境有益的植物种类,提高区域生物多样性。
2.安全原则:确保绿化设施对行人和机动车辆没有安全隐患,合理设置交通标志和行人通道。
3.美观原则:注重道路绿化的美学价值,通过景观设计、植物布局等方式塑造城市形象和风景。
4.可持续原则:选用适应当地气候条件,易于维护的植物种类,合理选择材料和绿化设施,减少能源消耗和水资源的浪费。
5.配套设施原则:合理设置路灯、休息座椅、自行车停车架等绿化配套设施,提高绿地利用率和功能。
三、设计规范1.植被选择:选择具有耐污、耐热、抗逆性强的树种,如榉树、国槐等。
在树种选择上要根据道路类型和空间大小进行合理搭配。
2.植被布局:保持绿地的连续性和一致性,合理设置植物带、绿化带和中央隔离带等。
同时,要保证绿化带的宽度和长度能满足绿化效果的需求。
3.植物密度:按照树木和草坪的栽种密度要求,确保绿化的效果和绿地面积的利用率。
4.绿地硬质设施:合理设置人行道、自行车道、观景台等硬质绿地设施,提高绿地的可达性和利用率。
5.绿化维护:制定绿化养护的细则和时间表,定期对植物进行修剪、整形、施肥等养护工作,保持绿化的整洁和景观效果。
四、实施步骤1.绿地调查:对城市道路的空间和地形进行测绘和调查,了解绿地的利用状况和功能需求。
2.设计方案:根据道路类型和规模确定绿化区域,提出方案设计,并对植被种类和维护措施进行论证。
3.建设施工:合理组织施工队伍,按照设计方案进行实施,并确保施工质量和进度。
4.维护管理:设立专门的绿化管理部门,负责绿化的养护、保养和管理工作,并组织绿地巡查和维修。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1、总则1.0.1城市道路绿化是城市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城市绿化覆盖率中占较大比例。
随着城市机动车辆的增加,交通污染日趋严重,利用道路绿化改善道路环境,已成当务之急。
城市道路绿化也是城市景观风貌的重要体现。
目前,我国城市道路建设发展迅速,为使道路绿化更好发挥绿化功能,协调道路绿化与相关市政设施的关系,利于行车安全,有必要统一技术规定,以适应城市现代化建设需要。
1.0.2本规范的适用范围是用于城市的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用地,公共广场用地与公共使用停车场用地范围内的绿地规划与设计。
1.0.3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基本原则:1.0.3.1城市道路绿化主要功能是庇荫、滤尘、减弱噪声、改善道路沿线的环境质量和美化城市。
以乔木为主,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的道路绿化,防护效果最佳,地面覆盖最好,景观层次丰富,能更好地发挥其功能作用。
1.0.3.2为保证道路行车安全,对道路绿化提出两方面要求。
一、行车视线要求。
其一,在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和弯道内侧的规定范围内种植的树木不影响驾驶员的视线通透,保证行车视距;其二,在弯道外侧的树木沿边缘整齐连续栽植,预告道路线形变化,诱导驾驶员行车视线。
二、行车净空要求。
门路设计规定在各种门路的一定宽度和高度规模内为车辆运行的空间,树木不得进入该空间。
具体规模应按照门路交通设计局部提供的数据确定。
1.0.3.3城市道路用地范围空间有限,在其范围内除安排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等必不可少的交通用地外,还需安排许多市政公用设施,如地上架空线和地下各种管道、电缆等。
道路绿化也需安排在这个空间里。
绿化树木生长需要有一定的地上、地下生存空间,如得不到满足,树木就不能正常生长发育,直接影响其形态和树龄,影响道路绿化所起的作用。
因此,应统一规划,合理安排道路绿化与交通、市政等设施的空间位置,使其各得其所,减少矛盾。
1.0.3.4适地适树是指绿化要根据本地区气候、栽植地的小气候和地下环境条件选择适于在该地生长的树木,以利于树木的正常生长发育,抗御自然灾害,保持较稳定的绿化成果。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一、绿化规划的主要内容1.绿化指标:根据城市道路的等级、功能和宽度,确定相应的绿化指标,包括绿地覆盖率、绿化保护面积、绿化树种数量等。
2.绿化布局:根据城市道路的用地功能和交通需求,合理布局绿化带、绿化带和行车道之间的关系,保证道路的通行性和绿化效果。
3.绿化设计原则:根据城市形态、气候条件、土壤条件等因素,制定相应的绿化设计原则,例如合理选用树种、植被配置、绿化设施布置等。
4.绿化设施:根据道路绿化的不同要求,确定相应的绿化设施,包括景观灯光、喷泉、座椅等,提升道路的美观性和功能性。
5.环境保护:制定绿化规划时,要充分考虑环境保护问题,选择对环境不会产生污染的绿化方式和材料,例如采用植物自净力强、耐污染的树种。
二、绿化设计规范的主要要求1.树种选择:根据城市道路的特点和功能,选择适应当地气候条件、土壤条件的树种,并考虑树种的景观效果、生长速度、根系及对环境的影响。
2.绿地布置:根据道路功能和交通流量等因素,合理设置绿地,保证道路的通行性和景观效果,同时保护绿地的完整性和质量。
3.植物配置和搭配:在绿化带内进行植物配置和搭配,选择不同形态和颜色的植物,形成丰富多样的景观效果。
4.绿化设施布置:合理配置绿化设施,例如景观灯光、喷泉、座椅等,提升道路的美观性和人居环境的舒适度。
5.绿化养护:规定绿化带的养护管理方法和频次,包括修剪树枝、清除杂草、施肥养护等,保证绿化带的健康和长效效果。
三、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的意义1.提升城市形象:合理的道路绿化规划和设计能够增加城市绿化率,打造绿色生态城市形象,改善城市空间体验。
2.改善人居环境:绿化带的建设能够净化空气、吸收噪音、调节气温,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提升人居舒适度。
3.增加绿色空间:道路绿化提供了人们休闲娱乐、健身锻炼的场所,并增加了城市的公共绿地面积。
4.提供生态服务:绿化带能够吸收雨水、减少水体污染,改善城市的水环境,提供自然的生态服务功能。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是城市规划和设计中重要的一部分,它关系到城市环境的美观与舒适度,以及居民的生活品质。
本文将从规划和设计两个方面详细阐述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的相关内容。
一、规划方面:1.绿化目标:城市道路绿化规划的首要目标是美化城市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同时还要考虑节能减排、空气净化等环保因素。
2.绿化布局:绿化规划应考虑城市的整体规划,在主干道、次干道和小区道路等不同类型的道路上合理布局绿化带和绿色空间,形成完整的绿化系统。
3.绿化密度:根据不同道路的功能和位置,确定绿化密度。
通常来说,主干道绿化带宽度应在10米以上,次干道和小区道路在5米以上。
4.绿化植物选择:选择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植物,尽量选择具有观赏价值和生态效益的植物,避免采用易生病或病虫害容易发生的植物。
5.绿化养护:规划中应考虑到绿化植物的养护和管理。
确保栽植的植物能够良好生长,不受到日常维护的影响。
二、设计方面:1.绿化分区:根据道路的不同功能和需求,将道路划分为行车道、人行道和绿化带等不同的分区,确定各个分区的宽度和比例。
2.绿化设施:在绿化带和行人道上设置绿化设施,如座椅、喷泉、雕塑等,提供休憩和观赏的场所。
3.路面材料选择:选择环保、防滑、耐磨损的路面材料,提供良好的行车和步行条件。
4.绿化带设计:根据绿化目标和道路类型,设计不同风格和形式的绿化带。
一般来说,主干道的绿化带应简洁大方,次干道和小区道路的绿化带则可以更多样化。
5.照明设计:在道路绿化设计中合理设置照明设施,保证夜间行车和行人的安全。
总结起来,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是一项综合性工作,要考虑到城市规划、生态环境和居民需求等多个因素。
只有通过科学规划和合理设计,才能创建美丽宜居的城市道路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根据建设部(88)城标字141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主编,上海市园林设计院、南京市园林规划设计院等单位参加共同编制的《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经建设部1997年10月8日以建标[1997]259号文批准,业已发布.为便于广大规划、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有关单位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款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供国内使用者参考。
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有欠妥之处,请将意见函寄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通讯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九号,邮政编码:100037). 本《条文说明》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1、总则1。
0。
1 城市道路绿化是城市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城市绿化覆盖率中占较大比例.随着城市机动车辆的增加,交通污染日趋严重,利用道路绿化改善道路环境,已成当务之急。
城市道路绿化也是城市景观风貌的重要体现。
目前,我国城市道路建设发展迅速,为使道路绿化更好发挥绿化功能,协调道路绿化与相关市政设施的关系,利于行车安全,有必要统一技术规定,以适应城市现代化建设需要。
1.0。
2 本规范的适用范围是用于城市的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用地,公共广场用地与公共使用停车场用地范围内的绿地规划与设计.1。
0。
3 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基本原则:1.0.3.1 城市道路绿化主要功能是庇荫、滤尘、减弱噪声、改善道路沿线的环境质量和美化城市。
以乔木为主,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的道路绿化,防护效果最佳,地面覆盖最好,景观层次丰富,能更好地发挥其功能作用。
1。
0。
3.2 为保证道路行车安全,对道路绿化提出两方面要求.一、行车视线要求。
其一,在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和弯道内侧的规定范围内种植的树木不影响驾驶员的视线通透,保证行车视距;其二,在弯道外侧的树木沿边缘整齐连续栽植,预告道路线形变化,诱导驾驶员行车视线。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根据建设部(88)城标字141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主编,上海市园林设计院、南京市园林规划设计院等单位参加共同编制的《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经建设部1997年10月8日以建标[1997]259号文批准,业已发布。
为便于广大规划、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有关单位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编制组按章、节、条、款顺序编制了本规范的条文说明,供国内使用者参考。
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有欠妥之处,请将意见函寄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通讯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九号,邮政编码:100037)。
本《条文说明》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1、总则1.0.1 城市道路绿化是城市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城市绿化覆盖率中占较大比例。
随着城市机动车辆的增加,交通污染日趋严重,利用道路绿化改善道路环境,已成当务之急。
城市道路绿化也是城市景观风貌的重要体现。
目前,我国城市道路建设发展迅速,为使道路绿化更好发挥绿化功能,协调道路绿化与相关市政设施的关系,利于行车安全,有必要统一技术规定,以适应城市现代化建设需要。
1.0.2 本规范的适用范围是用于城市的主干路、次干路、支路用地,公共广场用地与公共使用停车场用地范围内的绿地规划与设计。
1.0.3 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基本原则:1.0.3.1 城市道路绿化主要功能是庇荫、滤尘、减弱噪声、改善道路沿线的环境质量和美化城市。
以乔木为主,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的道路绿化,防护效果最佳,地面覆盖最好,景观层次丰富,能更好地发挥其功能作用。
1.0.3.2 为保证道路行车安全,对道路绿化提出两方面要求。
一、行车视线要求。
其一,在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和弯道内侧的规定范围内种植的树木不影响驾驶员的视线通透,保证行车视距;其二,在弯道外侧的树木沿边缘整齐连续栽植,预告道路线形变化,诱导驾驶员行车视线。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标准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行业标准,编号CJJ75—97,自1998年5月1日起施行)1 总则1.0.1 为发挥道路绿化在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和丰富城市景观中的作用,避免绿化影响交通安全,保证绿化植物的生存环境,使道路绿化规划设计规化,提高道路绿化规划设计水平,制定本规。
1.0.2 本规适用于城市的主干路、次干路、支路、广场和社会停车场的绿地规划与设计。
1.0.3 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1.0.3.1 道路绿化应以乔木为主,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不得裸露土壤;1.0.3.2 道路绿化应符合行车视线和行车净空要求;1.0.3.3 绿化树木与市政公用设施的相互位置应统筹安排,并应保证树木有需要的立地条件与生长空间;1.0.3.4 植物种植应适地适树,并符合植物间伴生的生态习性;不适宜绿化的土质,应改善土壤进行绿化;1.0.3.5 修建道路时;宜保留有价值的原有树木,对古树名木应予以保护;1.0.3.6 道路绿地应根据需要配备灌溉设施;道路绿地的坡向、坡度应符合排水要求并与城市排水系统结合,防止绿地积水和水土流失;1.0.3.7 道路绿化应远近期结合。
1.0.4 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除应执行本规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道路绿地道路及广场用地围的可进行绿化的用地。
道路绿地分为道路绿带、交通岛绿地、广场绿地和停车场绿地。
2.0.2 道路绿带道路红线围的带状绿地。
道路绿带分为分车绿带、行道树绿带和路侧绿带。
2.0.3 分车绿带车行道之间可以绿化的分隔带,其位于上下行机动车道之间的为中间分车绿带;位于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或同方向机动车道之间的为两侧分车绿带。
2.0.4 行道树绿带布设在人行道与车行道之间,以种植行道树为主的绿带。
2.0.5 路侧绿带在道路侧方,布设在人行道边缘至道路红线之间的绿带。
2.0.6 交通岛绿地可绿化的交通岛用地。
交通岛绿地分为中心岛绿地、导向岛绿地和立体交叉绿岛。
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 CJJ75-97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化形式可有所变化 同一路段上的各类绿带 在植物配置上应相互配合
并应协调空间层次 树形组合 色彩搭配和季相变化的关系 毗邻山 河 湖 海的道路 其绿化应结合自然环境 突
出自然景观特色 树种和地被植物选择
道路绿化应选择适应道路环境条件 生长稳定 观赏价值 高和环境效益好的植物种类
地形设计成滨水绿带 滨水绿带的绿化应在道路和水面之间留出
透景线
道路护坡绿化应结合工程措施栽植地被植物或攀缘植物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交通岛 广场和停车场绿地设计
交通岛绿地设计
交通岛周边的植物配置宜增强导向作用 在行车视距范围 内应采用通透式配置
中心岛绿地应保持各路口之间的行车视线通透 布置成装 饰绿地
计研究院归口管理 其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负责
本规范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出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年 月日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工程建设标准全文信息系统
目次
总则 术语 道路绿化规划
道路绿地率指标 道路绿地布局与景观规划 树种和地被植物选择
道路绿带设计
分车绿带设计 行道树绿带设计 路侧绿带设计
行道树绿带 布设在人行道与车行道之间 以种植行道树为主的绿带
路侧绿带 在道路侧方 布设在人行道边缘至道路红线之间的绿带
交通岛绿地 可绿化的交通岛用地 交通岛绿地分为中心岛绿地 导向岛绿 地和立体交叉绿岛
中心岛绿地 位于交叉路口上可绿化的中心岛用地
导向岛绿地 位于交叉路口上可绿化的导向岛用地
立体交叉绿岛 互通式立体交叉干道与匝道围合的绿化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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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一、道路绿化的历史与现状1、古代周秦时代沿道路种植松树据《汉书》记载:“秦为驰道于天下,东穷燕齐,南极吴楚,江湖之上滨海之观毕至。
道广五十步,三丈而树,原筑其外,隐以金椎,树以青松。
”图a西晋洛阳(今洛阳以东)“宫门及城中央大道皆分为三,中央御道,两边筑土墙,高四尺余……,夹道种榆槐树,此三道四通五达也。
”有“飞甍夹驰道,垂杨荫御沟。
”的记载。
大体说来,汉至南北朝间,都城御道多用水沟(或土墙)隔成三道,沟旁植柳,路旁种榆槐。
图b北宋东京(今开封),是在后周都城基础上建成的,其宫阙布局系模仿洛阳旧制。
在宫城正门南的御街用水沟把路分成三道,并用桃、李、梨、杏等花果树木列于御道两侧水沟边,沟外又设木栅,以限制行人,沟中植以莲花,春夏之间繁花似锦,盛夏荷花飘香,秋季硕果累累。
可以说宋朝的街道绿化已把传统的形式发展到极为丰富的程度了。
图c2、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城市规划与建设有了很快的发展,借鉴了国外的科学经验。
重视城市道路上的绿化,街道林荫覆盖,如郑州、南京等城市道路绿化成效显著,长春等东北城市还有广场、街头花园、交通岛花坛等。
3、改革开放以来城市道路绿化工作成绩显著、问题突出。
(1)法规、规范《城市绿化条例》将干道绿化作为城市绿化重要建设经管的一项。
《城市绿化规划建设指标的规定》其中规定:主干道绿带面积占道路用地比率不低于20%,次干道绿地带面积所占比率不低于15%。
《城市绿线经管办法》(2002年)其中明确对道路绿地划定范围控制线。
国家规范《国家园林城市规范(2005年修订)》其中:(二)道路绿化1、城市道路绿化符合《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道路绿化普及率、达标率分别在95%和80%以上,市区干道绿化带面积不少于道路总用地面积的25%;2、全市形成林荫路系统,道路绿化具有本地区特点。
行业规范《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1997)(2)道路绿化形式丰富多种绿带、街头游园、立交桥绿化、花卉上街、复层种植(3)注重景观、忽视其他功能(4)对原有树木保留不够重视(5)路树生长发育空间过小(6)养护经管粗放二、道路绿化的功能作用与意义1、道路绿化的主要功能:卫生防护、美化城市、利于交通安全(1)减少污染、噪声、改善小气候A、阻止减弱噪声B、阻隔滤减烟尘C、滞尘,减少二次扬尘D、扩散烟尘等污染气体(2)改善行车视野、提高交通安全系数A、遮挡相对车辆的眩光中央分车带阻挡眩光载植的原理B、诱导行车视线,预示弯道在弯道外侧的树木沿道路边缘整齐连续载植预示道路的线形变化,诱导驾驶员行车视线。
C、配合交通设施、渠化、隔离车辆与行人D、增加行车路两侧绿色背景,改善行车视野环境(3)美化城市街景A、体现城市或街道的特色B、突出地域特点C、丰富季相变化D、衬托沿街重要建筑物2、搞好道路绿化的意义改善城市道路沿线的环境,增加城市的绿化覆盖率,改造城市景观特色,体现宜居城市。
三、城市道路绿化规划1、城市道路系统的结构型式城市道路系统的结构型式,是指道路系统的平面几何图形,通常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起考虑,且应结合城市的功能分区、交通运输、建筑艺术和自然地形等进行规划。
首先定出干道系统,逐次定出次要和一般道路,形成一个有机的结构图形。
(1)方格网式道路网(2)环形放射式道路网(3)自由式道路网(4)混合式道路网2、城市道路分类根据道路在所在城市的道路系统中的地位、交通功能、沿线建筑物及车辆和行人进出的服务频率,我国目前将城市道路分为以下四类。
(1)快速路快速路在特大城市或大城市中设置,主要联系市区各主要地区、市区和主要的近郊区、卫星城镇、主要对外公路。
其主要为城市远距离交通服务,有较高车速和大的运行能力。
快速路的主要技术要求为:① 只准汽车行驶,禁止行人和非机动车进入快速车道;② 每个行车方向至少有两条机动车道,中间设置宽度不小于1m的中央分车带;③ 大部分交叉口采用立体交叉(步行横道亦应设立体交叉);④ 控制快速车道的出入口,车辆只能在指定的地点进出;⑤ 设计车速为80km/h。
(2)主干路主干路联系城市的主要工业区、住宅区、港口、车道等客货运中心,负担城市的主要客货运交通,是城市内部的交通大动脉。
①主干路一般设6条车道,或四条机动车道加有分隔带的非机动车道。
②主干路一般不设立体交叉。
③主干路沿线不宜设置吸引大量人流的公共建筑(特别在交叉口),必须设置时,建筑线应后退,让出停车和人流疏散场地。
④不宜搞成商业街,街坊出入口应尽量设在侧面支路。
(3)次干路次干路是城市中数量较多的一般的交通道路。
配合主干路组成城市干道网,起联系各部分和集散交通作用。
①一般不设立体交叉,部分交叉口可以扩大,并加以渠化。
②一般可设四条车道,也可不设单独非机动车道。
③次干路兼有服务功能,允许两侧布置吸引人流的公共建筑,并应设停车场。
(4)支路支路是一个地区内(如居住区内)的道路,是地区通向干道的道路。
部分主要支路用以补充干道网的不足。
①可以设置公共交通路线,也可以作为自行车专用道。
②支路上不宜通行过境交通,只允许通行为地区服务的交通。
此外,根据城市的不同情况,还可以规划自行车专用道、有轨电车专用道、商业步行街、货运道路等专用道路。
文化商业大街,沿街有大量的文化商业设施,道路仅为公共交通和行人服务,一般不负担过境交通;且道路仅为沿街单位运输服务,白天禁止货运,个别路段在有地铁或就近有足够的平行公共交通路线时,可辟成步行街,这些专用道路属于次干路或支路。
3、城市道路横断面的综合布置(1)布置原则A、首先应保证车辆和行人的交通安全与畅通B、应充分发挥绿带的作用C、应与道路的性质和特点配合D、应与沿线自然条件和建筑物相互配合协调布置E、应有利于雨水的排除F、应满足地上地下管线的埋设和人防工程的要求G、应考虑近、远期结合(2)道路横断面布置的基本型式(3)结合地形、地物的道路横断面布置A、道路沿坡地布置的横断面B、道路沿谷地布置的横断面C、道路沿台阶地布置的横断面D、道路沿天然水体布置的横断面4、城市道路绿地布设位置及名称中间分车绿带两侧分车绿带行道树绿带路侧绿带街旁游园中心岛绿地导向岛绿地立体交叉绿岛停车间隔带绿化停车场周边绿化5、道路绿地率指标(1)在规划道路红线宽度时,应同时确定道路绿地率。
(2)道路绿地率应符合下列规定:① 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② 红线宽度大于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③ 红线宽度在40~5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④ 红线宽度小于4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
6、道路绿地布局与景观规划(1)道路绿地布局应符合下列规定:① 种植乔木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5m;主干路上的分车绿带宽度不宜小于2.5m;行道树绿带宽度不得小于1.5m;② 主、次干路中间分车绿带和交通岛绿地不得布置成开放式绿地;③ 路侧绿带宜与相邻的道路红线外侧其他绿地相结合;④ 人行道毗邻商业建筑的路段,路侧绿带可与行道树绿带合并;⑤ 道路两侧环境条件差异较大时,宜将路侧绿带集中布置在条件较好的一侧。
(2)道路绿化景观规划应符合下列规定:① 在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中,应确定园林景观路与主干路的绿化景观特色。
园林景观路应配置观赏价值高、有地方特色的植物,并与街景结合;主干路应体现城市道路绿化景观风貌;② 同一道路的绿化宜有统一的景观风格;不同路段的绿化形式可有所变化;③同一路段上的各类绿带,在植物配置上应相互配合,并应协调空间层次、树形组合、色彩搭配和季相变化的关系;④毗邻山、河、湖、海的道路,其绿化应结合自然环境,突出自然景观特色。
四、城市道路绿化设计1、道路绿带设计(1)分车绿带设计① 分车绿带的植物配置应形式简洁,树形整齐,排列一致。
乔木树干中心至机动车道路缘石外侧距离不宜小于0.75m。
② 中间分车绿带应阻挡相向行驶车辆的眩光,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面高度0.6m至1.5m之间的范围内,配置植物的树冠应常年枝叶茂密,其株距不得大于冠幅的2倍。
③ 两侧分车绿带宽度大于或等于1.5m的,应以种植乔木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
其两侧乔木树冠不宜在机动车道上方搭接。
分车绿带宽度小于1.5m的,应以种植灌木为主,并应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
④ 被人行横道或道路出入口断开的分车绿带,其端部应采取通透式配置。
(2)行道树绿带设计① 行道树绿带种植应以行道树为主,并宜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形成连续的绿带。
在行人多的路段,行道树绿带不能连续种植时,行道树之间宜采用透气性路面铺装。
树池上宜覆盖池箅子。
② 行道树定植株距,应以其树种壮年期冠幅为准,最小种植株距应为4m。
行道树树干中心至路缘石外侧最小距离宜为0.75m。
③ 种植行道树其苗木的胸径:快长树不得小于5cm;慢长树不宜小于8cm。
④ 在道路交叉口视距三角形范围内,行道树绿带应采用通透式配置。
(3)路侧绿带设计①路侧绿带应根据相邻用地性质、防护和景观要求进行设计,并应保持在路段内的连续与完整的景观效果。
②路侧绿带宽度大于8m时,可设计成开放式绿地。
开放式绿地中,绿化用地面积不得小于该段绿带总面积的70%。
路侧绿带与毗邻的其他绿地一起辟为街旁游园时,其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规范《公园设计规范》(CJJ48)的规定。
③濒临江、河、湖、海等水体的路侧绿地,应结合水面与岸线地形设计成滨水绿带。
滨水绿带的绿化应在道路和水面之间留出透景线。
④道路护坡绿化应结合工程措施栽植地被植物或攀缘植物。
2、交通岛、广场和停车场绿地设计(1)交通岛绿地设计交通岛周边的植物配置宜增强导向作用,在行车视距范围内应采用通透式配置。
中心岛绿地应保持各路口之间的行车视线通透,布置成装饰绿地。
立体交叉绿岛应种植草坪等地被植物。
草坪上可点缀树丛、孤植树和花灌木,以形成疏朗开阔的绿化效果。
桥下宜种植耐荫地被植物。
墙面宜进行垂直绿化。
导向岛绿地应配置地被植物。
(2)广场绿化设计广场绿化应根据各类广场的功能、规模和周边环境进行设计。
广场绿化应利于人流、车流集散。
公共活动广场周边宜种植高大乔木。
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25%,并宜设计成开放式绿地,植物配置宜疏朗通透。
车站、码头、机场的集散广场绿化应选择具有地方特色的树种。
集中成片绿地不应小于广场总面积的10%。
纪念性广场应用绿化衬托主体纪念物,创造与纪念主题相应的环境气氛。
(3)停车场绿化设计停车场周边应种植高大庇荫乔木,并宜种植隔离防护绿带;在停车场内宜结合停车间隔带种植高大庇荫乔木。
停车场种植的庇荫乔木可选择行道树种。
其树木枝下高度应符合停车位净高度的规定:小型汽车为2.5m;中型汽车为3.5m;载货汽车为4.5m。
3、道路绿化与有关设施(1)道路绿化与架空线在分车绿带和行道树绿带上方不宜设置架空线。
必须设置时,应保证架空线下有小于9m的树木生长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