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开题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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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法学专业开题报告

2024年法学专业开题报告

2024法学专业开题报告2024法学专业开题报告1一、论文选题的目的、意义(一)选题的目的典当是指借款人向典当行借钱而将自己的财产抵押或质押给典当行,在约定的期限内清偿借款本息赎回原物。

如果超过约定期限则质物直接归属典当行所有或典当行变卖质物充抵借款的民商事法律关系。

典当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通过典当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般在典当期限内约定当户需要按一定比例交纳利息及综合费用给典当行,有时还约定违约金条款来约束当户履行金钱支付义务或偿还当金的义务。

由于典当具有简便、迅速融资的特点,典当行业发展起来,但是随之而来的是越来越多的典当纠纷。

纠纷多发生于典当期限届满或续当期限届满且经过一定期限后当户未按时赎当的情形,此时也称绝当。

《典当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典当期限或者续当期限届满后,当户应当在5日内赎当或者续当。

逾期不赎当也不续当的为绝当。

典当纠纷多发生于绝当后是因为:一是《典当管理办法》对于当户在典当期限内以及续当期限届满至绝当前赎当利息、综合费用的上限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在绝当前典当法律关系当事人可以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及综合费用,只要数额没有超过《典当管理办法》规定的上限即可。

但《典当管理办法》并未明确绝当后利息和综合费用是否应该继续计算以及如何计算问题。

使得实践中认识和做法不一,给典当业务造成了混乱。

二是典当行与当户在典当合同中约定当户迟延履行金钱给付义务的违约责任条款的情形下,绝当后典当行主张当户依合同约定承担该违约责任;而当户认为在偿还金钱给付后不再需要另行支付违约金。

目前司法实践中法院对于绝当后违约金条款的效力认识和做法也不同,使得当事人对法院的判决持怀疑态度,上诉现象不断增加。

__以安徽省芜湖市鑫达典当公司与程某、吴某典当纠纷一案为例,分析目前已经形成的对绝当后息、费及违约金问题的主要观点,提出自己的观点,以期对今后司法工作有所裨益。

(二)本课题研究的意义1、理论意义我国商务部、公安部颁布实施的《典当管理办法》仅在其第40条规定了绝当的定义。

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

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法学毕业论文开题报告「篇一」法律作为社会的强制性规范,其直接目的在于维持社会秩序,并通过秩序的构建与维护,实现社会公正。

作为以法律为研究对象的法学,其核心就在对于秩序与公正的研究,是秩序与公正之学。

1.拟定毕业论文题目:论跟单信用证严格相符原则的适用2.选题依据:(选题经过与选题意义)信用证是国际贸易结算中的一种主要支付方式,在学习国际经济法的过程中我对这一问题产生了浓厚的学习兴趣,经与指导老师商定选定跟单信用证严格相符原则的适用问题作为我论文题目。

这一选题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目前,越来越多的企业将业务发展到国际领域,应运而生的国际贸易也呈现出快速增长的态势,在中国,信用证业务在经济活动中的影响越来越大。

对这一问题的深入研究,一方面,对缩短企业收汇时间,减少银行和出口企业人力成本,减少不符点扣费,防止收汇风险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另一方面,对此问题的研究为司法人员的司法活动提供相应的标准和依据,有利于正确处理贸易纠纷,节约司法资源。

选题具有一定的理论意义。

新修订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对银行审单原则,银行职责和行为等做了更加明确的修改和完善,但针对信用证银行审单标准仍有一定争议。

因此,有必要对跟单信用证的严格相符原则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商讨,这样有助于从理论上扫清障碍,为进一步解决实际问题奠定基础,以此统一司法实践中的认定标准不一的难题,并借鉴国际惯例,完善我国的信用证法律制度。

针对信用证严格相符原则在事务中的应用这一问题,我进行了社会调查。

调查结果显示,在信用证交易中,单证的不符点达到60%~80%,这就意味着银行拒付达到了60%以上的概率。

尽管这些单证的不符点在第二次交单中,大部分被接受,但银行第一次的高概率拒付会导致交易成本的增加,从而造成了信用证运行机制效率的低下,甚至引发法律纠纷,无疑对信用证的.固有价值造成损害。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对单据相符性的判断往往缺乏专业的银行业和商业知识作为支撑。

法学的开题报告

法学的开题报告

法学的开题报告法学的开题报告一、引言法学作为一门研究法律原理和法律制度的学科,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公正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旨在探讨法学的研究对象、研究方法以及研究意义,进而为后续的研究工作提供一个明确的方向。

二、研究对象法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是法律。

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是社会秩序的基石。

它规范了人们的行为,维护了社会的正常运行。

法学通过对法律的研究,探讨法律的产生、发展和实施,以及法律与其他社会科学的关系,为法律的完善和实施提供理论依据。

三、研究方法法学的研究方法主要包括比较法、历史法、逻辑法、实证法等。

比较法通过对不同国家或地区法律制度的比较,寻找共同点和差异,为法律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提供参考。

历史法则通过对法律的历史演变和发展进行研究,揭示法律的规律性和发展趋势。

逻辑法则通过逻辑分析和推理,研究法律的基本原理和规则。

实证法则通过对法律实施的现状和效果进行实证研究,为法律的改革和完善提供实证依据。

四、研究意义1. 促进法律的发展法学的研究可以揭示法律的演变和发展规律,为法律的改革和完善提供理论指导。

通过对法律的研究,可以发现法律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促进法律的进步和发展。

2. 维护社会公正法学的研究可以揭示法律的公正性和合理性,为社会公正提供理论依据。

法律的公正性是社会稳定和和谐的基础,通过对法律的研究,可以发现法律存在的不公正现象,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维护社会的公正。

3. 保障人权和自由法学的研究可以揭示法律对于人权和自由的保障程度,为人权和自由的实现提供理论支持。

法律是保障人权和自由的重要手段,通过对法律的研究,可以发现法律对于人权和自由的限制,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保障人权和自由的实现。

五、结论法学作为一门研究法律的学科,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公正起着重要的作用。

通过对法律的研究,可以促进法律的发展,维护社会的公正,保障人权和自由。

因此,深入研究法学,探索法律的本质和规律,对于推动社会的进步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法学论文开题报告3篇

法学论文开题报告3篇

法学论文开题报告3篇法学论文开题报告篇(一)题目:商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法律问题研究第一、选题的目的和意义选题:商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法律问题研究委托贷款是指由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

贷款人(即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

委托贷款由于涉及委托人、贷款人与借款人等多方当事人和委托、借贷、担保等多种法律关系,基于其关系的复杂性,理解并研究其中的各种法律关系,对正确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依法保护社会资金和金融机构的资金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本文拟从委托贷款分类、法律特征、法律关系的性质等基础理论入手,结合我国商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从法律制度、商业银行、监管部门这三方面提出了一点建议,以完善委托贷款法律制度。

第二、本选题所涉及的法律规定综述根据查阅到的相关法律规定可看出,对委托贷款业务管理没有专门的法律规定,现行的主要依据是《贷款通则》的有关委托贷款的规定,但《贷款通则》的相关规定过于原则性,并不具有很强的操作性,特别是对于新发展起来的业务比如集合委托贷款很难实施有效的管理;我国关于委托贷款纠纷的处理依据散见于一些部门规章或司法解释,法律层次较低,增加了金融机构办理委托贷款业务的风险。

第三、选题在国内外研究的现状及你个人拟形成的新见解根据笔者所搜集和整理的资料,涉及委托贷款的文章大多只是从某一方面对委托贷款进行理论上的阐述,朱克鹏《关于商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中的若干法律问题》一文中,对委托贷款的法律关系进行了分析,并指出了商业银行开展委托贷款业务应注意的法律问题;仇京荣先生主要是从委托贷款合同的角度来阐述委托贷款各当事人的权利与义务,以及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刘凌燕《浅析商业银行企业委托贷款风险》一文中从资金来源、资金用途、法律关系、商业银行等各个角度探讨了商业银行开展委托贷款业务的问题与风险,并从监管部门、商业银行、法律层面提出来相应的对策;张学文在《委托贷款及其法律责任探究》一文中主要探讨了委托贷款的法律责任承担问题,他认为应该依委托合同的一般原理并以违约损害的过错归责原则为基础来确定委托贷款各方的责任。

最新法学论文开题报告(3篇)

最新法学论文开题报告(3篇)

最新法学论文开题报告(3篇)最新法学论文开题报告(一)法律与社会基本知识入门:不同学科:Richard L. Abel (ed.). The Law & Society Reader, New York: New York University Press 1995. 收录该领域奠基性文章。

Alfonso Morales (ed.), Renascent Pragmatism: Studies in Law and Social Sciences, Burlington, VT: Ashgate, 2003. 哲学、社会学、法学学者论文集。

June Starr, and Jane F. Collier (eds.). History and Power in the Study of Law: New Directions in Legal Anthropology, Ithaca, NY: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89. 人类学、社会学、法学文集。

David S. Clark (ed.). Encyclopedia of Law and Society, Three volumes. Thousand Oaks. CA: Sage Publications, 2007. 百科全书,词条解释通用、权威。

John M. Conley and William M. O Barr, Just Words: Law, Language, and Power, 2nd ed. Chicago, IL: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2005. 言辞而已,社会语言学与正义Roger Cotterrell, Law, Culture and Society: Legal ideas in the Mirror of Social Theory, Burlington, VT: Ashgate, 2006. 法社会学诸进路的整合,法理学中基本论争以及有关正义的讨论。

2023最新-法学论文开题报告优秀4篇

2023最新-法学论文开题报告优秀4篇

法学论文开题报告优秀4篇法学开题报告03-14下面是精心为大家整理的4篇《法学论文开题报告》,如果能帮助到亲,我们的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

法学论文开题报告篇一一、选题的目的和意义:随着当今社会民主政治建设的不断加强,公众参与行政立法已成为一种世界性潮流。

近年来,我国行政立法中的公众参与有了较大发展,听证会、讨论会、行政立法草案公共评论等形式的公众参与成为行政立法和公共决策民主化的重要标志。

然而,该制度实施以来,在实践中暴露出诸多缺陷:公众参与能力和技术不足,激励机制缺失,行政机关组织公众参与的约束机制有待规范,公众参与信息反馈和保障机制亟需健全等。

因此,行政立法的公众参与机制完善成为法学领域的一个重要课题。

通过对行政立法中的公众参与制度相关内容的探讨,深入分析该制度存在的不足并提出相应建议,希冀有助于进一步推动该制度的理论研究,为该制度的立法完善提供参考借鉴;公众积极参与立法活动,能够进一步增强行政立法的科学性、可操作性,提高立法质量,推动依法治国的进程,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二、本课题的研究现状:行政立法中的公众参与,一直是近些年我国法学界研究的热点,学者们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研究:首先,公众参与的概念方面,归纳起来有三种主要观点:一是我国学者俞可平支持的广义说,即公众参与就是公民试图影响公共政策和民主生活的一切活动;二是以蔡定剑为代表提出的互动说,即公众参与是决策者与收到决策影响的利益相关人双向沟通和协商对话的过程;三是狭义说,即公众参与是指行政机关及其他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权,广泛吸收私人参与行政决策、行政计划、行政立法、行政决定、行政执行的过程,学者杨建顺对此观点予以支持。

其次,公众参与行政立法的价值方面,学者们从不同角度进行了探讨,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1)实现公民权利的意义,李海青等学者认为公众参与行政过程是实现公民参政权、监督权、自由表达权等权利的基本途径;(2)制约公共权力的作用,俞可平等学者认为广泛的民主参与是防止政府腐(fu)败、制约公共权力的有效手段;(3)提升决策科学性、合法性的意义,王锡锌等学者认为公众参与有利于广泛调动多元化社会的智识与信息,克服政府和精英立法弊端,从而实现决策的科学性和包容性。

法学专业开题报告

法学专业开题报告

法学专业开题报告法学专业开题报告一、引言法学作为一门研究法律规范和法律制度的学科,对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探讨法学专业的研究方向、研究方法以及未来发展趋势,以期为相关领域的学术研究和实践提供一定的参考。

二、研究方向法学专业的研究方向多种多样,包括刑法、民法、行政法、经济法等等。

其中,刑法研究主要关注犯罪行为及其法律后果,民法研究则关注个人、家庭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

行政法则研究行政机关的组织、职权及其对公民权益的影响,而经济法则关注市场经济体制下的法律规范和法律保护。

此外,还有国际法、环境法、劳动法等等,各具特色。

三、研究方法法学专业的研究方法多种多样,常用的有文献研究、案例分析、比较研究和实证研究等。

文献研究是通过查阅相关法律文献和学术著作,对法律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

案例分析则是通过对实际案例的分析,探讨法律规范在实践中的应用和适用性。

比较研究则是将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制度进行对比,寻找差异和共同点。

实证研究则通过实地调研和数据分析,对法律规范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

四、未来发展趋势随着社会的不断变迁和法律环境的不断演变,法学专业也面临着新的发展趋势。

首先,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国际法的研究将变得更加重要。

国际法涉及到不同国家之间的关系,以及国际组织的作用,对于维护全球秩序和促进国际合作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信息法律的研究也将成为法学专业的重要方向。

信息法律涉及到网络安全、个人隐私保护等问题,对于维护公民权益和社会稳定至关重要。

此外,环境法、知识产权法等领域也将成为法学专业的研究热点。

环境法研究关注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知识产权法研究则关注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利用,对于推动创新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五、结论综上所述,法学专业的研究方向多种多样,研究方法也多样化。

未来,国际法、信息法律、环境法和知识产权法等领域将成为法学专业的研究热点。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法律环境的不断变化,法学专业也需要不断适应和更新,以更好地服务社会、保护公民权益。

法学专业毕业设计开题报告范文

法学专业毕业设计开题报告范文

尊敬的评审专家,很荣幸可以在此向您提交我的法学专业毕业设计开题报告。

本文旨在介绍我的研究主题、研究背景和目标、研究方法和预期成果,以及研究的重要性和实用性。

一、研究主题我的研究主题是“探究利益冲突下的知识产权法律适用问题”。

在当今社会,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越来越被人们所重视,它直接关系到创新和知识的产权保护,维护制造业和信息产业的发展。

但在现实生活中,人们也会遇到许多利益冲突下的知识产权问题。

因此,我选择了这个主题,希望能够探索在不同利益冲突下,知识产权法律适用的问题,为政府、企业、个人解决实际问题提供思路和方法。

二、研究背景和目标在当今知识经济快速发展的时代,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重要,但同事面临着许多问题。

例如,企业利用了他人的知识产权,然而却并没有得到授权,如何平衡被侵犯者及侵犯者的利益,实现透明、公正的法律适用,一直是一个难题。

所以,我的目标是在探讨利益冲突下的知识产权法律适用问题时,更加深入的考虑利益关系的构成、权利的冲突形成,以及在实践中对这些问题的法律解决方法探究。

三、研究方法和预期成果本研究将通过文献资料法、案例分析法等多种形式进行研究。

我将综合运用大量的理论和实践经验,了解知识产权的法律规定,到具体的案例中进行分析,探究利益冲突下的知识产权法律适用问题。

最终,我的预期研究成果包括以下内容:1.了解丰富的知识产权法律适用的知识,对市场需求提供有价值的信息和建议;2.对于实际问题,如何构建知识产权利益关系的分析方法和法律适用解决方案进行探究;3.基于法律和实务,深入分析并总结知识产权案例,以提供思路和方法。

四、研究的重要性和实用性人们在现实中会遇到许多知识产权的纠纷和利益冲突问题,同时,解决这些问题一直是非常复杂和困难的。

因此,本研究对于解决利益冲突下的知识产权法律适用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除此之外,我们也可以继续开展知识产权方面的研究,深化法律理论研究、优化法律实践及完善法律制度等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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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学院新技术学院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开题报告
题目论我国死刑之存废
院系财经政法系专业法学
学生姓名王赫学号2070324116指导教师徐立新职称教授
2010年10月6日
一、本课题的研究目的及意义
全面剖析我国现阶段关于死刑的存废问题,寻求符合我国经济建设和文化发展及顺应世界潮流的理想中的死刑制度就是要寻求一种符合我国现阶段的国情同时又适应世界形势发展的死刑的实体概念及其实施程序。

首先,实现我国刑法关于死刑的突破和完善,从根本上区分我国刑罚的指导思想是坚持重刑主义还是轻邢主义的价值取向,切实做到依法定罪量刑,保障刑罚特别是死刑的正确审判和实施,充分体现刑罚的公正性、惩戒性和教育性特征。

其次,顺应世界各国关于死刑存废大趋势,对于国外各种流派的不同观点,加以认真分析和研究,取其精华去其糟粕,从而拓展我国关于死刑问题的外延,不断完善发展我国的死刑制度。

最后,通过对死刑制度的研究和探索,逐步实现死刑制度在理论上的优化升级,使刑罚体系在日渐发展中得到完善,在理性实践中得到检验,最终使得我国刑法关于死刑制度得到绝大多数人的接受和认可。

二、已了解的本课题国内外研究现状
1、国内关于死刑存废问题的研究现状:
(1)群众主张保留死刑,他们对犯罪分子造成的危害有切身的体会、认识与感受,处于保护自身安全及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考虑,自然不赞成废除死刑;
(2)大多数的专家和学者主张限制死刑逐步废除死刑,这也是我国刑罚理论界的主导思想,他们认为我过现阶段的精神和物质基础还不具备废除死刑的实力,但在日益讲究人权的今天,死刑作为侵犯人身权利最严重的一种刑罚必将被代替;
(3)少部分学者认为至少要维持现在的死刑的罪名数量,并可以适当增加死刑的数量,他们还是基于对社会主义大的环境的考虑,目前我国的社会治安还没达到理想的安宁状态,严重的犯罪现象依然存在,加大死刑力度对于威慑犯罪,教育人民还是有一定积极作用的;
(4)还有的学者受西方观念影响较深,主张完全废除死刑,顺应世界上发达国家关于人道主义的理念,但这种观点在国内还是鲜为多数人认可的。

2、国外关于死刑问题存废的研究现状:
美国学者盖米茨的许多观点源于《圣经》,其中《圣经·旧约创世》第九章5-6节指出,在洪水退尽,诺亚自方舟出来,向上帝献祭之后,上帝曾对诺亚说,“流你们血,害你们命的,无论是兽是人,我必讨他的罪,就是向各人的弟兄也是如此。

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流,因为神造人是照自已的形象造的。

”因此,不能说圣经反对剥夺人的生命,相反,死刑支持论者认为死刑恰恰是上帝对生命的保障。

当然,人们也可以从圣经中找到反对死刑的强有力的证据。

《圣经·出埃及记》中记载,上帝授予摩西“十诫”,其中第六诫是“不可杀人”。

这里需要指出的是,上帝要求的是不可无缘无故杀人,故才有教会反对堕胎、反对剥夺他人生命之说。

但上帝同样认为“凡流人血的,他的血也必被人流”。

不可一概认为上帝反对剥夺他人的生命,基督教的宽容是有限度的,否则就不会有阿富汗和伊拉克硝烟滚滚的战场了。

战争杀人和死刑本无本质区别,相对于战争将杀人的权力赋予士兵,死刑实在是非常文明的“杀人”。

几乎每个初到西方的人都会以为,基督教宽容,基督徒善良,但是伊拉克战争足以将基督教的“宽容”幻想击得粉碎。

“不可杀人”是神的诫命,而“杀人者死”也是神的旨意。

上帝的“不可杀人”和杀人具有不可同日而语的条件。

在现代社会,不可杀人不仅是神的旨意,也是道德的要求,更是法律约束的底线。

死刑体现了人间法律和宗教之间的联系。

德国学者鲍勃主张用自然权利反对死刑。

他认为生命是一种自然权利,生命具有以下的含义:生命与生俱来,无论种族、性别都拥有这种权利。

这意味着生命不可转让、出售或者赠予他人。

任何人都拥有生命的权利且不可被剥夺是引起死刑争论的最大焦点。

现代国家建
立后,法律成为统治的有效和最佳工具。

刑罚是国家权力的象征,死刑更是如此。

在刑法学上,死刑是国家为了维护统治而对犯罪者采取的剥夺生命的刑罚,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说,死刑具有政治哲学的意义。

生命的不可剥夺性从某种意义上否定了国家的死刑权。

这实际上陷入了“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怪圈。

生命不可剥夺,对剥夺他人生命的人的生命的剥夺是否具有正义性反倒成了一个问题。

三、本课题的研究内容
研究内容:结合我国死刑的历史渊源、现代死刑存在的社会基础及其存在的利弊价值,运用科学的分析方法研究我国死刑制度的存在意义及发展方向和更高层次的人权理念。

纵观国内外学者的研究成果结合我国社会主义现阶段大的社会坏境,提出更适合我国经济发展形势和精神文明发展的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具体如下:
1、重点:从科学理性的角度全面分析我国死刑制度的利弊价值。

(1)利的价值:A、死刑作为历代统治者维护其统治的有力工具,从某种意义上讲,其巨大的威慑力对于惩罚犯罪、教育民众确实起到了一定的作用;B、死刑对受害者来讲,是安抚其精神创伤的一剂良药,使受害者打消报复念头,不至出现“冤冤相报何时了”的惨剧发生,同时也恢复了其他社会成员对犯罪的恐惧心理,保障社会的稳定;C、死刑的执行直接剥夺了人的生命,无需耗费太多的人力物力,因此,死刑的成本较低。

(2)弊的思考:A、刑罚的核心思想在于对犯罪人惩戒犯罪的同时,进行观念上的改造,使其悔过自新,有可能在重回社会之后为国家的建设尽一份力,但作为刑罚一种的死刑却打破了这一思想,剥夺了人的最基本权利——生命权,因此,何谈重归社会,何谈为社会做贡献;B、死刑的存在本身是为了惩罚犯罪,震慑犯罪,但仔细想来,死刑的执行实际上的一种“以暴制暴”的方式,也就是在运用暴力,宣扬暴力,有悖于和平发展的主题;C、随着时代的发展,人权的呼声在世界范围内愈加高涨,我国死刑制度面临人权思想的挑战,我国死刑对人权的践踏一直遭到国际社会对我国批评和指责,这不仅有碍于我国对外交往还会动摇我国作为一个世界大国的形象和政治地位。

2、难点:如何结合我国死刑的历史渊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及死刑存在的利弊价值,寻求一个符合我国现阶段国情、顺应时代发展和能被绝大多数人接受认可的死刑制度。

四、本课题研究的步骤、方法及进度安排
研究步骤:
1、查阅有关死刑存废的国内外书籍资料,收集到很多有价值的信息和素材全面剖析总
结各流派的不同观点和主张,对研究死刑存废问题起到了宝贵的借鉴作用;
2、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利用丰富的网络信息资源,查阅到各国学者对死刑存废问题
的独到的见解和主张,特别是我国法学工作者对我国死刑的现状和存废问题的阐
述,进一步加深我对死刑存废问题的认识,为更好的研究死刑存废问题奠定基础;
3、制作有关死刑存废问题的调查问卷,在同学中展开调查;
4、虚心请教指导老师,询问相关死刑存废的问题,在老师多年丰富的教学经验和理论
学识的引导下,能够比较好的完成这次课题的研究。

研究方法:1、文献资料查阅与分析法;2、比较分析法;3、法律、时事陈列分析;4、访谈法。

进度安排:
12010年07月至08月搜集、查阅资料;
22010年09月至10月撰写开题报告;
32010年10月至11月撰写论文。

五、主要参考文献
[1]戎志仙.有关死刑存废的思考.时代经贸2007年1月第5卷总第54期.
[2]高铭暄.《刑法学教材》.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1月.
[3]胡云腾.存与废—死刑基本理论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0.
[4]马爱敏.试论死刑之利弊.论文天下论文网,2007年11月.
[5][意]贝卡利亚.论犯罪与刑罚[M].黄风,译。

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
[6]贾宇.论我国刑法中的死刑制度及其完善[J].中央检察管理学院学报.
[7]候国云.死刑存废的理论根据及其评价.刑事法学,2007.
[8]张明楷.刑法学[M]北京:法律出版社,1997年.
[9]陈兴良.《刑法的人性基础》.中国方正出版社,1999年.
[10]汪力.我国死刑制度现状评析[J].现代法学2002年12月.
[11]杨辉.论死刑在中国的存废.[C]法律论文资料库.刑法.
[12]贾宇.《死刑的理性思考与现实选择》.载《法学研究》第19卷第2期.
[13]王立峰.惩罚的哲理[M]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
[14]高玉敏.我国死刑制度刍议.兰州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4月第25卷第2期.
[15]赵秉志.中国废止死刑之路探索[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
[16]吴大华,王飞.限制死刑的理性思考[J].政治与法律,2005年3月.
[17]高一飞.刑事法的中国特色研究[M].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
[18]邱兴隆.比较刑法(第1卷,死刑专号)[C].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2001.
[19][法]卢梭.社会契约论[M].何兆武,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
六、指导教师意见:
签名:
年月日
七、院系或教研室审核意见:
1.通过
2.完善后通过
3.不通过
负责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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