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营养午餐补贴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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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学生营养午餐补助要求

上海学生营养午餐补助要求

上海学生营养午餐补助要求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健康饮食的重视,上海市教育局出台了一系列学生营养午餐补助要求,旨在提供营养均衡的午餐,促进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

一、补助对象上海学生营养午餐补助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中小学学生,包括公办学校、民办学校、乡村学校等各类学校的学生,旨在确保每个学生都能享受到优质的午餐。

二、补助标准根据学生的不同年级和学校类型,上海学生营养午餐补助标准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公办学校的学生补助标准相对较高,而民办学校和乡村学校的学生补助标准相对较低。

此外,补助标准还会根据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差异化调整,确保需要帮助的学生能够得到更多的资助。

三、补助范围上海学生营养午餐补助的范围包括午餐的主食、蔬菜、水果、奶制品等。

根据学生的年龄和营养需求,午餐的搭配会有所不同,但都力求提供全面均衡的营养。

同时,补助范围还包括午餐的烹饪费用、食材采购费用等,确保学校能够提供高质量的午餐。

四、补助管理为确保补助资金的使用效果,上海学生营养午餐补助要求学校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

学校需要设立专门的午餐管理部门,负责协调食材采购、烹饪、配餐、供餐等工作。

同时,学校还需建立午餐质量监控机制,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测,确保学生的饮食安全。

五、补助评估为了评估补助政策的实施效果,上海学生营养午餐补助要求学校每学期进行一次补助效果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学生的满意度调查、食品安全检测结果、学生成长情况等。

评估结果将作为学校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对于补助政策的改进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六、补助资金来源上海学生营养午餐补助的资金主要来自政府财政拨款。

市级政府将根据学生人数、学校类型、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补助资金的总量,并按照一定比例拨给各个学校。

同时,学校还可以通过其他途径筹集资金,如社会捐赠、公益活动等,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午餐。

七、补助政策宣传为了确保学生和家长了解学生营养午餐补助政策,上海市教育局要求各学校进行宣传工作。

学校需要将补助政策以多种形式告知学生和家长,如家长会、宣传栏、校园广播等。

学校午餐补助管理制度及流程

学校午餐补助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了确保午餐补助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饮食需求,提高学校午餐质量,特制定本制度及流程。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学校午餐补助工作的相关管理人员。

三、午餐补助标准1. 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将学生分为一、二、三级,分别给予不同的午餐补助。

2. 一级补助:每餐补助3元;二级补助:每餐补助2元;三级补助:每餐补助1元。

四、申请条件1. 学生本人及其家庭经济困难,符合国家相关贫困标准。

2. 学生本人自愿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3. 学生本人无不良行为记录。

五、申请流程1. 学生本人向班主任提交申请,并填写《午餐补助申请表》。

2. 班主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年级组长。

3. 年级组长组织召开评审会议,对申请学生的家庭经济情况进行综合评估。

4. 评审会议结束后,年级组长将评审结果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对评审结果进行复核,确定最终补助名单。

六、发放流程1.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复核结果,将补助名单及金额发放给学生。

2. 学生持《午餐补助领取证》到食堂领取午餐补助。

3. 食堂工作人员核对《午餐补助领取证》及学生身份,确认无误后发放午餐补助。

七、监督管理1. 学校成立午餐补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监督和管理午餐补助工作。

2. 班主任、年级组长、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午餐补助制度,确保补助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3. 学生如有异议,可向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学校将及时核实并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3. 如有未尽事宜,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中小学校营养餐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营养餐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中小学校营养餐专项资金的使用,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有效和合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中小学校营养餐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中小学校营养餐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专款专用原则:专项资金必须用于中小学校营养餐改善计划,不得挪作他用。

(二)公开透明原则: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应公开透明,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

(三)规范管理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有效和合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中小学校营养餐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第五条管理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一)制定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审批程序和监督措施。

(二)审核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三)监督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四)定期向学校领导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六条学校财务部门负责中小学校营养餐专项资金的核算和管理工作。

第七条学校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流程。

(二)按照规定编制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并报管理领导小组审批。

(三)严格按照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四)定期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算和汇总,并向管理领导小组报告。

第三章资金使用范围与审批程序第八条中小学校营养餐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食品原料采购:优先采购新鲜、安全、健康的食品原料。

(二)设备购置:购置必要的厨房设备、餐具等。

(三)人员培训:组织食堂工作人员进行食品安全、营养知识等方面的培训。

(四)食品安全检测:定期对食堂食品进行检测,确保食品安全。

(五)改善食堂环境:改善食堂卫生条件,提高食堂服务水平。

第九条专项资金使用审批程序:(一)学校食堂提出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经财务部门审核。

(二)管理领导小组对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进行审批。

学校营养午餐资金管理制度

学校营养午餐资金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学校营养午餐资金的收支、管理和使用,保障学生营养午餐的食品安全和质量,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资金来源1. 国家财政补贴: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学校营养午餐资金主要来源于国家财政补贴。

2. 学校自筹资金:学校可依据实际情况,通过社会捐助、学校食堂收入等方式筹集资金。

三、资金管理1. 成立学校营养午餐资金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财务负责人、食堂负责人、班主任代表等组成。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资金管理制度,监督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

2. 设立营养午餐资金专户:学校财务部门设立营养午餐资金专户,用于接收、存储、支付营养午餐资金。

3. 资金使用范围:(1)购买食品、蔬菜、肉类、粮油等食材;(2)支付食堂工作人员工资及福利;(3)支付食堂设备、设施维修及更新费用;(4)支付食品安全检测费用;(5)支付与营养午餐相关的其他费用。

4. 资金使用流程:(1)食堂负责人根据营养午餐需求,编制采购计划,经领导小组审批后,由财务部门支付采购款项;(2)食堂负责人对采购的食材进行验收,确保食品安全和质量;(3)食堂工作人员按照营养食谱进行烹饪,确保学生营养均衡;(4)财务部门定期对营养午餐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核算,确保资金合理、合规使用。

四、资金监督1. 学校财务部门定期对营养午餐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资金安全、规范、高效。

2. 学校设立营养午餐资金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师生、家长和社会监督。

3. 学校定期召开营养午餐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会,向师生、家长和社会公开资金使用情况。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相关政策相冲突,以国家政策为准。

学校午餐补助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午餐补助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饮食需求,确保学生健康成长,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申请并获得午餐补助的学生。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午餐补助的管理,确保补助资金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申请与审批第四条申请条件1.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2. 家庭经济困难,无力支付午餐费用;3. 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刻苦,品德良好。

第五条申请程序1. 学生向班主任提交《午餐补助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2. 班主任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符合条件的上报学校;3. 学校成立午餐补助审核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复核;4. 审核小组根据复核结果,确定补助对象和补助金额;5. 学校公示补助名单,接受师生监督。

第六条补助金额1. 补助金额根据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学生人数和学校实际情况确定;2. 补助金额每月发放一次,直至学生毕业或家庭经济状况改善。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七条资金来源1. 学校设立午餐补助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 学校可以通过争取社会捐赠、企业赞助等方式,拓宽资金来源。

第八条资金使用1.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学校规定使用补助资金;2. 不得挪用、侵占、截留补助资金;3. 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资金安全、高效。

第四章监督与检查第九条学校设立午餐补助监督小组,负责对补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监督小组的主要职责:1. 对申请、审批、发放午餐补助的过程进行监督;2. 对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学校午餐补助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午餐补助管理制度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三条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营养餐补助使用管理办法(共五篇)

营养餐补助使用管理办法(共五篇)

营养餐补助使用管理办法(共五篇)第一篇:营养餐补助使用管理办法XXX营养餐补助使用管理办法为增强农村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体质,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根据省、州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农村中小学“爱心营养餐工程”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以下经费管理和监督办法。

1、资金管理和使用。

上级承担资金,学校按照补助标准和人数将补助资金直接打在学生卡(营养餐账户)上。

学校要记录好平时学生食用“营养餐”情况,每个月必须公开、公示一次。

每天经费收支下帐,进行日清月结,按月结算。

2、学校要设立营养餐资金专户,专款专用,食堂等工作人员相关费用和炊具添置的经费不计入营养餐成本;3、要建立财务公开制度,资金的收支情况应定期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和审计部门的审计;教育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绩效考评。

4、建立公示举报制度。

爱心营养餐经费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程序和规定界定受助对象。

对享受补助学生的家庭名单和受助对象必须予以公示,并接受学生及其家长的投诉和社会监督,凡发生弄虚作假、虚报谎报等违规违纪现象,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2013年3月10日第二篇:营养餐2011年10月,国务院决定启动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2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

中央每年拨款160多亿元,按照每生每天3元的标准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政策约惠及680个县市的2600万在校学生。

160亿资金怎么花?如何能真正让学生餐营养起来?怎样保证营养餐的安全?怎样保证资金真正用到实处?......一连串问题也备受公众关注。

营养餐计划实施背景清水煮南瓜,腌菜煮洋芋,这些几乎没有“油星星”的汤菜,曾是云南省许多边疆贫困地区寄宿制学校一日两餐的“家常便饭”。

据有关调研,目前,云南省73.64%的小学校,21.57%的中学校还在实行两餐制,寄宿制学生么天从晚餐到中餐的时间,大约间隔16个小时以上,而许多非寄宿学生每天一大早就得摸黑走几里山路到校上课,从上学到放学八九个小时的时间,仅靠一顿缺菜少肉的中餐维持能量供应。

岑溪学生营养餐政策

岑溪学生营养餐政策

岑溪学生营养餐政策
岑溪学生营养餐政策是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一部分,旨在改善农村学生的营养状况,促进教育公平发展。

该政策的资助标准为小学、初中资助对象每生每学期500元整(按100天计算,每天5元),享受“营养餐”学生的比例每年达13%以上。

如果午餐费超过5元,则学校不能向受益学生收取超出部分的伙食费,超出部分由学校财务将经费拨付到学校食堂。

此外,岑溪市纪委监委紧盯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政策落实情况,重点围绕主管部门是否履职尽责、专项资金是否存在克扣、教师配餐制是否管理到位、招投标是否符合规定以及营养餐食品是否存在以次充好等方面,采取多种方式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责任单位整改。

学校营养餐补助制度

学校营养餐补助制度

一、制度背景为保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健康成长,提高学生营养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和《教育部等十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工作的意见》,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标1. 提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营养水平,促进学生健康成长;2. 确保营养餐补助资金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3. 规范营养餐补助管理,确保营养餐补助政策落到实处。

三、补助对象1.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2. 依法享受教育资助政策的学生。

四、补助标准1. 中央财政对试点地区学生每人每天提供4元膳食补助;2. 地方财政承担食堂运转经费和工勤人员工资等。

五、补助方式1. 学校设立营养餐食堂,为学生提供一日三餐;2.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加餐或课间餐;3. 营养餐以提供肉、蛋、奶、蔬菜、水果等食物为主。

六、管理制度1. 学校应建立健全营养餐补助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加强资金管理;2. 学校应公开营养餐补助政策,接受社会监督;3. 学校应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确保营养餐质量;4. 学校应定期开展营养餐补助工作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七、监督检查1. 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营养餐补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2. 财政、审计等部门对营养餐补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3. 群众可向有关部门举报营养餐补助工作中的违法行为。

八、责任追究1.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 对挪用、侵占营养餐补助资金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刑事责任。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由教育部、财政部等部门负责解释。

通过实施营养餐补助制度,我们旨在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均衡、营养的饮食,助力学生健康成长,为国家培养更多优秀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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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城乡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
中小学生营养午餐补贴管理办法
年建设幸福长春行动计2013根据市委、市政府《年春季学期开始,对全市城乡低保及低保边划》,从2013缘家庭学生提供营养午餐补贴。

为确保这项政策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办法:
一、补贴对象、标准
(一)补贴对象
全市城乡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公办普通小学、初中和高中在校学生。

(二)申请条件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1
、遵守宪法、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2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向上。

3
、学生父亲或母亲持有民政部门颁发的有效低保证或4低保边缘审批表。

(三)补贴标准
1 / 5
/6元城区(含开发区、双阳区)午餐补贴标准:小学人;四县(市)午/元/天8人,初中7元/天/人,高中/天6/人,高中天/人,初中5元/元餐补贴标准:小学4/天天,高中每195人;补贴天数:小学、初中每学年/天/元天。

205学年
二、申请、评审及发放程序
、每学期初各学校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1组织相关学生申报,并对学生提交的《长春市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中小学生营养午餐补贴申请表》和家庭的低保证、低保边缘证明材料及复印件,进行班级、年级、学校领导小组审核,最终确定的名单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低保证、低保边缘证明为学校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2发放的,由学校汇总后将统计表上报教育主管部门,教育主管部门报同级民政部门审验;低保证、低保边缘证明非学校所在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由申请人持申请表到发证部门审验盖章后,再由学校将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审验。

2 / 5
、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将民政部门审验后的结果反3馈给各学校,同时汇总后报市教育局主管部门,由市教育局报市财政局。

、市财政部门负责将补贴款在每学期初拨付给市教育4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财政部门,由市教育主管部门拨付到市直属学校,由县(市)区财政部门拨付到所辖各中小学校。

三、档案管理
学校要建立实名制学生信息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学校将实施方案、受助人员统计、申请表、低保证复印件、低保边缘证明材料、拨款复印件、学校拨出资金证明材料等有关凭证和工作情况,建档备查。

四、相关规定
、供餐模式为学校供餐和企业供餐,必须保证午餐质1量。

原则上不允许把补贴资金发放到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学生
手中。

对于少数民放学生(回族),学校不具备供餐条件的,可以现金发放;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学校按照标3 / 5
准发放现金,用以补贴学生在校外用餐支出,要编制现金发放表并注明原因。

、学校要根据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在校实际用餐2天数按月向供餐单位支付午餐费用,结算表要经学生确认签字。

学期结束后,学校结余的补贴资金,经财政同意,抵顶下一学校财政拨款。

、若开学初财政资金未拨付到位,学校要先行垫付补3贴资金,不允许以资金未到为由向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收取伙食费,保证学生开学就能享受到午餐补贴。

、学校要严格按照“公开透明,廉洁运作”工作原4则,做好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情况审核、统计,午餐质量监督等工作。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确定专职人员负责信息采集、审核、录入、统计、上报、维护等,对学生信息的真实性负第一责任。

相关学生因转学、休学、毕业等原因发生学籍变更离校的,从变更之日起不再在原学校享受营养午餐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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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

各单位要坚5持“预
防为主、积极处置”的原则,制定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最大限度减少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危害。

如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中毒事故,必须马上采取以下措施:立即停止供餐活动,立即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本地区食药部门;协助医疗部门救治患病学生;保留造成中毒或可能导致中毒的食物、原材料、工具或现场;配合相关部门调查;根据相关部门要求,采取必要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做好宣传工作。

采取多种形式,向全社会准确、深6入宣传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

要认真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和做法,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和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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