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包合同管理办法
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规范

工程总承包合同管理规范
一、合同的签订与履行
1. 双方应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
2. 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3. 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二、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一方提出变更合同内容的,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方可进行变更。
2. 如因故需要解除合同的,应提前通知对方并说明理由。
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合同。
三、合同争议的处理
1. 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在争议处理期间,除涉及争议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履行。
四、其他事项
1. 本规范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合同内容应以双方实际约定为准。
2. 本规范范本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商定并作为合同附件。
总承包合同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总承包合同工程变更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总承包合同工程变更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司承担的总承包合同工程变更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变更应遵循合法、合规、合理、科学、公正、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工程变更管理工作应由项目管理机构负责,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
第五条工程变更管理工作应包括变更申请、变更评估、变更审批、变更实施、变更跟踪和变更归档等环节。
二、变更申请第六条工程变更申请应由项目经理或者其授权人员提出,并填写《工程变更申请单》。
第七条工程变更申请单应包括以下内容:1. 工程变更的原因和目的;2. 工程变更的内容和范围;3. 工程变更对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影响;4. 工程变更的预计费用和工期影响;5. 工程变更的实施方案和风险评估;6.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八条项目经理应组织相关部门对工程变更申请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1. 变更的合法性和合规性;2. 变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3. 变更对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影响;4. 变更的预计费用和工期影响;5. 变更的实施方案和风险评估。
三、变更审批第九条工程变更审批应按照项目管理的层级关系进行,由项目经理或者其授权人员进行审批。
第十条工程变更审批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合理;2. 确保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3. 控制变更费用和工期影响;4. 防范变更风险。
第十一条工程变更审批应在变更申请提交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变更实施第十二条工程变更实施应按照批准的变更方案进行,确保变更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三条工程变更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项目经理,并由项目经理组织解决。
第十四条工程变更实施完成后,应对变更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1. 变更对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影响;2. 变更费用和工期影响的实际情况;3. 变更风险的控制情况;4. 变更实施的经验教训。
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20210826141709

《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20210826141709一、总则1.1 为了规范工程总承包活动,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建设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总承包活动。
1.3 工程总承包是指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服务,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的活动。
1.4 工程总承包企业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能力和信誉,依法诚信经营,切实履行合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20210826141709二、工程总承包的范围与方式2.1 工程总承包的范围包括:(1)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全过程服务;(2)工程项目的设计与施工一体化;(3)工程项目的采购与施工一体化;(4)其他依法可以实施总承包的工程项目。
(1)直接承包:发包方将工程项目直接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总承包企业;(3)分包:工程总承包企业将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
三、工程总承包企业的责任与义务(1)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2)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工程进度,确保工程按时交付;(3)合理控制工程造价,提高工程建设效益;(4)负责工程项目的环境保护和职业健康安全。
(1)建立健全项目管理体系,确保项目实施过程的规范化、标准化;(2)对分包企业进行严格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分包工程的质量和安全;(3)及时向发包方报告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等情况,积极配合发包方进行工程验收;(4)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工程总承包的监管与处罚4.1 政府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监管,确保本办法的贯彻实施。
(1)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2)情节严重的,暂停其工程总承包资质,直至吊销资质证书;(3)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工程项目EPC总承包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EPC总承包管理办法第1条范围1.1本办法规定了管理EPC项目的目的、原则、职能划分、工作要求等,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各子(分)公司作为EPC总承包方(即乙方)承建的项目,其他管理模式承包项目参照执行。
第2条引用标准1.1《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建市(2016)93号;2.2工程建设项目EPC总承包合同;2.3GB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第3条原则3.1EPC项目按照“分级管理、统一协调、全面规范”的原则实行管理,实现安全、质量、工期、造价、环保五大控制目标。
实行集团公司、子(分)公司、EPe项目部三级管理,三级责任主体逐级负责。
集团公司对EPC项目负有监督管理责任,子(分)公司对EPC项目负有全面管理责任,EPC项目部对EPC项目负有直接责任。
第4条主要职责划分4.1集团工程部金、电力、热解及其它专业EPC项目的建设工作。
4.1.2负责制定集团公司EPC项目管理相关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的落实与执行情况。
4.1.3负责对子(分)公司管理的EPC项目目标进行监督、协调、指导、考评;负责组织汇总、监督EPC项目安全、质量、工期、造价、环保控制总目标,对目标的落实进行监督、检查。
4.1.4负责对EPC项目初步设计至机械竣工及工程中间交接期间的项目过程管理进行监督、协调、指导、考评;对工程联动试车(预试车)、投料试车及生产性能考核工作进行协调。
4.1.5负责在集团公司层面协调与建设单位在EPC项目管理方面的工作。
4.1.6负责收集集团范围内EPC项目工程建设信息,统计汇总、分析对比形成工程建设月报,供集团公司相关领导决策。
4.1.7组织季节性、重要时段安全大检查工作,对安全大检查进行复检,督促安全整改措施的落实;组织或参与重点工程EPC项目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的质量检查,并督促整改措施的落实。
4.1.8组织召开EPC项目现场协调会。
4.1.9督促子(分)公司加强EPC项目的管理,并对子(分)公司进行检查、考评。
工程总承包方合同管理办法

工程总承包方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总承包方的合同管理工作,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合同权益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总承包方,是指依法取得工程总承包资格,负责工程项目的实施、管理、交付和保修等工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三条工程总承包方的合同管理工作应遵循合法、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全面履行合同义务,确保项目质量和安全,实现合同目标。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第四条工程总承包方在签订合同时,应认真审查合同内容,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合规性和可操作性。
第五条工程总承包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组织项目实施,确保项目进度、质量和安全。
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变更程序进行。
第六条工程总承包方应建立健全合同履行监督机制,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第七条工程总承包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合同款项,确保合同权益的实现。
第三章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第八条工程总承包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应与合同对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第九条工程总承包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者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第四章合同的争议解决第十条工程总承包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照合同约定的仲裁或者诉讼程序解决。
第十一条工程总承包方在解决合同争议过程中,应保持合同的履行,避免损失的扩大。
第五章合同的管理与监督第十二条工程总承包方应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加强对合同的管理与监督,确保合同权益的实现。
第十三条工程总承包方应定期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素质。
第十四条工程总承包方应建立健全合同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
第六章法律责任与纪律第十五条工程总承包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PC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办法

EPC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强化EPC总承包项目合同的管理,确保项目合同的履约和质量,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适用于EPC总承包项目合同的签订、履约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第二章合同签订第三条:EPC总承包项目合同的签订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合同内容应当明确、合理、具体,确保公平公正。
第四条:合同签订前,承包商应当对项目进行充分的调研和评估,确保自己拥有必要的技术和能力来完成项目。
第五条:合同签订应当明确工期、质量、付款方式、索赔条件等重要条款,避免合同履约过程中的纠纷。
第三章合同履约第六条:承包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和质量要求,按时按质完成工程项目,并保证工程的安全可靠。
第七条:合同履约过程中,若发现任何问题或风险,承包商应当及时向项目经理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
第八条:若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合理的情况,影响项目履约的,承包商应当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寻求双方共同解决方案。
第九条:甲方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工程款项,承包商也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提交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第四章合同变更和索赔第十条:在项目履约过程中,如需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双方应当提前协商一致,并由双方签署书面变更协议。
第十一条:合同履约过程中,若发生索赔事件,双方应当先行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争议。
第五章合同管理第十二条:甲方应当建立健全EPC总承包项目合同管理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流程,确保合同的有效执行。
第十三条:承包商应当建立健全项目合同档案,记录项目的各个阶段、各方的沟通与事务,并按要求备案。
第十四条:甲方和承包商应当进行定期的项目合同履约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违反本管理办法的行为,一旦发现,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筑工程总承包的合同管理

建筑工程总承包的合同管理
引言
在开始任何建筑工程之前,总承包商与业主之间必须签订一份详尽的合同。
这份合同应当涵盖所有关键要素,包括工程的范围、质量标准、时间表、价格条款、变更管理流程以及风险分配等。
合同范围定义
合同应清晰界定工程项目的范围,详细描述要建设的建筑物的类型、规模、功能和预期性能。
同时,应明确指出不在总承包范围内的工作,以避免日后的误解和纠纷。
质量与标准
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工程质量标准,包括必须遵守的国家或地方的建筑规范、行业标准以及特殊的技术要求。
还应约定如何进行质量控制和检验,以及如何处理不合格的工程。
工期与进度
工期是合同中的重要部分,应详细列出项目的起止日期、重要里程碑的完成时间以及延期的条件和后果。
进度计划应作为合同附件,以便双方监督和调整。
价格与支付
合同应明确工程的总价、计价方式(如固定总价、成本加成等)、支付条件和时间节点。
同时,应注明如何处理额外工作或变更订单导致的成本变化。
变更管理
建筑工程往往难以避免变更。
合同应包含变更管理的流程,包括变更请求的提交、评估、批准以及实施后的调整机制。
风险管理
合同应识别潜在的风险因素,如不可抗力、材料供应中断等,并明确这些情况下的责任归属和处理方式。
争议解决
合同应提供争议解决的机制,包括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
这有助于在出现问题时快速有效地解决争端。
结语。
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

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一、总则与定义工程总承包(EPC)是指建设单位将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等阶段委托给一家具备相应资质的总承包商,由总承包商负责整个项目的实施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工程组织模式。
本办法旨在规范工程总承包活动的管理,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高质量完成。
二、项目发包与承包建设单位应根据项目特点和需求,合理确定工程总承包的发包范围和承包模式,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发包活动。
总承包商应具备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等综合能力,并符合国家相关资质要求。
三、承包商资质要求总承包商应具备与项目规模、技术难度相匹配的设计、采购、施工等资质。
总承包商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技术实力和项目管理能力,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四、项目实施要求总承包商应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计划,明确各阶段的任务、目标和时间节点。
总承包商应建立健全项目管理体系,确保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和成本得到有效控制。
五、设计与采购管理总承包商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相关标准进行设计,确保设计质量满足项目需求。
总承包商应建立完善的采购管理体系,确保采购的设备、材料等符合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
六、施工管理总承包商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明确施工方法和技术措施。
总承包商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七、质量安全工期管理总承包商应建立健全质量安全管理体系,确保项目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总承包商应制定合理的工期计划,确保项目按时竣工。
八、合同与造价管理建设单位与总承包商应签订详细的工程总承包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总承包商应加强造价管理,控制项目成本,确保项目经济效益。
九、监督管理与责任追究建设单位应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机制,对总承包商的项目实施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对于违反本办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建设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规定追究总承包商的责任。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建设单位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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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承包合同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增进顾客满意度,减少工程承包风险,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信誉,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是依据我国《合同法》、《公司法》、《招投标法》、《公路工程国内招标文件范本》、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办法》而制定的。
1.3 本办法所称“合同”均指总承包合同。
2 管理职责
2.1 项目经理
受企业法人代表委托具体履行总承包合同。
项目经理要按照工程承包合同条款,按照合同规定的工期和质量标准,建立各项适合本项目具体操作的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科学合理组织工程施工,全面有效地履行合同的约定,确保顾客满意并争取超越顾客的期望,稳定当地市场并开发新的市场。
2.2 项目合约部
1)负责总承包合同在项目部的交底;
2)及时向业主报送工程计量报表并追踪;
3)负责与业主办理工程的最终结算;
4)负责组织项目工程变更索赔的策划工作,根据要求及时上报相关资料并负责追踪及谈判工作;
5)按要求向公司主管部门报送工程统计报表、工程总承包合同履约情
况月报表,变更索赔计划及台帐。
2.3 项目技术部
1)主持施工图交底,贯彻施工方案,校核招标图与施工图工程数量、投标方案与实施性施工方案,将不同之处提交合约部;
2)认真做好施工记录,摘录重要的对索赔有利的记录提交合约部;
3)根据设计变更,办理变更签证;
4)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及时上报各类施工组织设计并追踪。
2.4 项目物资部
1)落实材料需求计划,保质保量按期供应由承包方供应的材料。
2)对业主供应材料做好进场记录、登记工作。
保证材料质量及施工需要,对业主造成的材料供应不足或质量性能不符合标准,应及时向合同部提供相关信息。
2.5 项目财务部
1)根据合同约定及时收取工程款;
2)发生业主拖欠工程款时,或发生有关工程保险、税金方面的索赔事件时,及时向合约部提供相关信息。
3 总承包合管理工作程序
经营开发部组织工程投标和中标项目的合同签订
经营开发部将合同及附件移交成本核算中心
经营开发部组织对总部各部门进行合同交底
经营开发部组织对项目部进行合同交底并移交合同及附件
项目经理部全面有效履行合同
工程计量支付和结算
追加变更及索赔
工程完工结算
合同资料管理
4 合同交底
4.1 公司经营开发部编制对项目部的合同交底资料,应特别强调投标中的特殊承诺、合同专用条款及其他特殊条款,并在公司总部交底后10天内,对项目进行书面交底,同时将相关合同资料移交项目部。
4.2 项目部在开工前期,由合约负责人按公司的合同交底资料,组织项目班子、各部门、作业队/班组进行合同交底,建立合同交底记录并将有关部门需要的合同资料复印发放。
5 合同履约与监控
5.1 为顺利履行总承包合同,公司将与施工项目签订“项目经营目标责任书”或“项目经营承包合同”
5.2 项目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的实施办法,保证总承包合同的有
效履行。
5.3 项目部合约部门必须在每月底前向公司成本核算中心、计划财务部上报“工程总承包合同执行情况月报表”。
5.4 对在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问题,项目部应急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若施工要素出现了预警信号,必须按《项目施工风险管理——施工预警与应急管理办法》执行。
6 工程计量支付及工程结算
6.1 要熟悉《技术规范》,按合同规定的工程范围和工程量清单,及时办理工程施工中的质量检验和验收签证工作。
对于监理工程师签证的工程量,及时进行工程价款结算。
6.2 对于工程变更和监理工程师指令增加的工程,如若超出合同工程范围,要按合同规定,及时办理验收签证和工程价款结算。
如需调整单价或另行报价的工程,做好单价调整和计算工作。
6.3 对于监理工程师指令用计日工支付的工作,应准确地记录所使用的机械(型号、功率等)台数、人员(分工种、等级)数量、材料数量等,并办理签证,按月进行计量结算工作。
6.4 每次工程价款结算单,经业主审批后要与所报送的结算单对照检查,是否有未批准的结算项目,搞清原因,进行补救,再次进行报批,避免批多少就是多少,避免漏项。
6.5 每季度,要将工程计量结算单按分项汇总,与总工程量清单相应项目的工程量比较,如若单项工程或整个工程计量超出工程量清单数量,已经达到或超出合同规定的比例,要及时进行价格调整或重新进
行报价工作。
6.6 工程竣工后,按合同要求办理竣工结算。
6.7 每年度,项目要认真总结合同管理工作的经验,撰写工作总结报公司工程管理部。
工程竣工后的合同管理工作总结可写入“项目管理工作总结”。
7 变更及索赔
7.1 变更及索赔领导小组
7.1.1 小组机构
组长:项目经理
副组长:主管合同的副经理
成员:项目其他班子成员、技术部、物资部、财务部、合约部的部分人员
7.1.2 小组职责
1)负责寻找变更及索赔契机,提供相关信息,当变更及索赔事件发生时,协助合约部向业主提交相关报告;
2)根据监理、业主的反馈信息及时提交相关补充资料,并组织谈判,确保变更及索赔事项的圆满解决;
3)项目变更及索赔会议应定期召开,至少每季度一次。
7.2变更及索赔策划
7.2.1 新中标项目开工前,项目应认真分析总承包合同相关资料,实事求是地进行分析、探讨,编制项目变更及索赔总计划及主要的变更及索赔项目。
7.2.2 在建项目每年年末总结本年度变更及索赔执行的具体情况,分析与总计划的差异,并在此基础上编制与部署下一年度的索赔计划。
7.3 变更及索赔处理
7.3.1 项目合约人员及全体工作人员,都要树立变更及索赔意识,重视变更及索赔工作。
只有各方面齐心协力配合,及时提供有关资料及信息,才能及时有效地做好变更索赔。
7.3.2 变更及索赔领导小组成员必须认真学习合同文件及技术规范,了解每个单价所包含的工程内容,经常座谈或开会探讨索赔经验,定期组织变更及索赔策划,有效组织项目变更及索赔的申报、追踪、谈判及审批工作。
7.3.3 变更及索赔的报告编制、数额计算及上报程序等,都必须按合同要求的格式进行,力求使变更及索赔工作的开展有理、有节、有效。
7.3.4 变更索赔工作一定要及时处理,批复费用的结算应按月与工程费用计量支付同时进行,避免到年底或工程竣工时算总帐。
8 合同资料和合同报表
8.1 合同资料包括: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合同专/通用条款、技术规范、补遗书、投标书、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和降价后的工程量清单、合同交底资料、图纸以及施工过程中与业主的往来信件、会议纪要等。
合约管理人员必须妥善保管,按要求移交和归档。
8.2 合同台帐与报表
1)每月末报“工程总承包合同履行情况月报”;
2)项目开工一个月内上报“工程项目施工成本计划书”;
3)项目开工后一个月内上报“工程项目变更索赔总体策划报告”,附“工程变更(索赔)策划表”;
4)每年末报送下年度“工程变更(索赔)年度计划”,附“工程变更(索赔)策划表;
5)每季末报送下季度的“工程变更(索赔)季度计划”,附“工程变更(索赔)策划表”;报送本季度“工程变更(索赔)动态台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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