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费收取标准和使用管理规定

会费收取标准和使用管理规定
会费收取标准和使用管理规定

会费收取标准和使用管

理规定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乐清市XXXX协会会费收取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在会员大会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通过)第一条依据民政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乐清市XXXX协会章程》的规定,为了保证会费的正常开支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费的使用本着“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进行使用。会费的收取标准为:

第一年会长单位50000元,副会长单位20000元,常务理事单位5000元,理事单位2000元,会员单位500元;

从第二年开始,理事以上单位1000元,会员单位500元。

第三条会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协会维持日常运转费用。包括:协会常设办公室人员费用(财务人员、办公室人员)、协会工作场所费用开支、办公费(通讯、办公用品等)。会费使用管理按照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团体财务管理的通知》(浙民民〔2009〕175号)规定执行。

(二)协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务费。

根据民政部的要求,协会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半年一次常务理事会,其会务费补贴主要用于会议材料的组织、理事单位的联络,内容准备、会场租金等。

(三)网站的开发、维护费用。

(四)创办刊物所需费用。包括编辑、排版、印刷、纸张等费用。

(五)专题讲座费用补贴。协会每年酌情举办专题讲座,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讲授先进的服务理念和管理手段,协会负担专家差旅、食宿、讲课费用以及会务费。

第四条协会应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按《社团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本会日常开支由会长或会长授权秘书长审批。投资及不动产购置需经常务理事会通过。

第五条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上级财务部门的监督。

第六条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七条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八条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本办法由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

增值税发票管理管理办法

增值税发票管理管理办法 增值税发票管理制度一章总则 一条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只限于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和非增值税纳税人不得使用。二章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管理二条专用发票领购簿的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以下简称领购簿)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用以申请领购专用发票的凭证,是记录纳税人领购、使用和注销专用发票情况的账簿。 .领购簿的格式和内容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实行计算机管理专用发票发售工作的,其领购簿的格式由省级国税局确定。 .领购簿由省级国税局负责印制。 .领购簿的核发。对经国税局认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以下程序核发领购簿: ()县(市)级国税局负责审批纳税人填报的《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 ()专用发票管理部门负责核发领购簿,税务局核发时应进行以下审核工作: ①审核纳税人《领取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申请书》。②审核盖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确认专章的税务登记证(副本)。 ③审核经办人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护照、工作证);④审核纳税人单位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上述证件经审核无误后,专用发票发售部门方可填发领购簿,并依法编写领购簿号码。() 纳税人需要变更领购专用

发票种类、数量限额和办税人员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经国税局审批后,由专用发票管理部门变更领购簿中的相关内容。对需要变更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应收缴旧的领购簿,重新核发领购簿。 .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的纳税义务的,税务机关应在注销税务登记前,缴销领购簿。纳税人违反专用发票使用规定被国税局处以停止使用专用发票的,专用发票管理部门应暂扣或缴销领购簿。 三条专用发票的购买一般由县( 市)级国税局专用发票管理部门购买,特殊情况经地(市) 级国税局批准可委托下属税务所发售。购买专用发票实行验旧供新制度。纳税人在领购专用发票时,应向国税局提交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存根联,并申报专用发票领购、使用、结存情况和税款缴纳情况。国税局审核无误后方可发售新的专用发票。 .验旧。 () 检验纳税人是否按规定领购和使用专用发票。 () 检验纳税人开具专用发票的情况与纳税申报是否相符,有无异常情况。 () 根据验旧情况登记领购簿。 .供新。 () 审核办税人员出示的领购簿和身份证等证件,检查与《纳税人领购增值税专用发票台账》的有关内容是否相符。

服务收费标准及管理制度

维修工会议 一、朗读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 火王愿景: 创造品质生活 火王精神: 专注、品质、卓越 火王作风: 责任感、主动性、执行力 火王方针: 稳定、调整、发展、创新 火王准则: 岗位有分工工作无界限 不上当思下无功则为过 认同企业文化弘扬火王精神 火王纪律: 凝聚团结从我开始 轻重缓急计划工作 勿急勿躁换位思考 节约为美不贪小利 诚实正直勇于担当 沟通记录行动复命 正思维正见解不抱怨不放毒 别人的缺失是我们存在的价值 火王理念: 生存理念:存不忘亡安必虑危 发展理念:预见创未来 市场理念:格局定天下 营销理念:观念变天地 用人理念:务实去华徳为先 质量理念:有缺陷的产品就是废品 管理理念:每一次失败都是管理者的失败 开发理念:用户潜在的需求就是我们开发的追求 服务理念:用户满意是我们服务的唯一标准 二、新片区划分 a﹑罗湖片区:罗湖及远程的盐田 b﹑福田片区:福田(梅林、益田路按东西分开) c、西丽、后海、华侨城 d﹑南山片区:﹑科技园以西(不含科技园),南山大道以西、新安及蛇口e﹑西乡片区:宝安、西乡 f﹑福永及远程的松岗﹑沙井﹑公明﹑光明、石岩 g、龙岗片区:龙岗城区及远程的观兰﹑平湖﹑横岗﹑大鹏(凤岗)

h、布吉关外及远程的坂田﹑龙华 三、深圳市场售后服务管理规范 1﹑目的: 为规范深圳市场售后服务的统一管理,满足广大火王用户和潜在用户的需求,解决用户的后顾之忧,体现顾客至上的服务精神,秉着高效低成本、严格管理的原则,特制定本规范。 2﹑服务片区的划分: 根据深圳的地形特征及历年来火王用户的分布情况,将深圳划分为七个服务片区,每个服务片区派驻一名服务技术员,服务量大时再作适当调整或增加服务技术员;各片区的作业范围、服务时限要求、上门服务费标准如下: 1﹑罗湖、盐田片区: 1.1罗湖(含布心片区,自接到信息起24小时内上门);上门服务费30元/次 1.2福田区:福田中心公园/益田路以东、深南大道以南(含福田保税区,自接到信息起24小时 内上门);上门服务费30元/次 1.3盐田区(自接到信息起72小时内上门);上门服务费35元/次 2﹑福田(梅林)、龙华片区: 2.1 梅林关内(自接到信息起24小时内上门);上门服务费30元/次 2.2 香梅路以东、福田中心公园以西﹑深南路以北(含莲花片区自接到信息起24小时内上门); 上门服务费30元/次 2.3 梅林关外、坂田﹑龙华(自接到信息起48小时内上门);上门服务费30元/次 2.4 观澜(自接到信息起72小时内上门);上门服务费35元/次 3、西丽、华侨城片区: 3.1 西丽、桃源村、松坪山(自接到信息起24小时内上门);上门服务费30元/次 3.2 华侨城、竹子林、科技园北区(自接到信息起24小时内上门);上门服务费30元/次 3.3 福田区的上沙、下沙、新洲、景田、石夏北(自接到信息起24小时内上门);上门服务费30 元/次 4﹑南山片区: 4.1 南山半岛、蛇口(自接到信息起24小时内上门);上门服务费30元/次 4.2 科技园中区、南区、马家隆(自接到信息起24小时内上门);上门服务费30元/次 5﹑新安片区: 5.1西乡、宝安(自接到信息起24小时内上门);上门服务费25元/次 5.2石岩(自接到信息起48小时内上门);上门服务费35元/次 6﹑福永、公明片区: 6.1 福永(自接到信息起24小时内上门);上门服务费25元/次 6.2沙井、松岗、公明﹑光明(自接到信息起48小时内上门);上门服务费35元/次 7﹑布吉、龙岗片区: 7.1 布吉关外(不含坂田,自接到信息起48小时内上门);上门服务费30元/次 7.2龙岗城区、平湖﹑横岗﹑大鹏、南澳、葵涌、坪山、坑梓(自接到信息起72小时内上门); 上门服务费35元/次 7.3 东莞的凤岗镇、塘厦镇,惠州的惠阳区(自接到信息起一周内上门);上门服务费50元/次 3﹑售后服务工作流程:

企业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企业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工会财务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工会会计制度》等有关法规和集团公司及炼化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会经费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加强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会经费是指按照规定拨交的经费、会员会费及其它补助、收入。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企业工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第二章财务管理体制 第五条:工会主席是工会财务行为的责任人,对工会的财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六条工会经费管理遵循的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 (二)经费独立原则。按照规定应单独开设银行账户,

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三)预算管理原则。工会经费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四)依法收缴原则。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留成上缴。 (五)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略有结余原则。工会经费的年度预算应根据有关政策法规结合年度工会工作计划的要求编制和支出。 (六)服务职工原则。工会经费的使用应突出重点,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七)勤俭节约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八)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第七条工会财务人员由企业财务部门派出,工会设专职或兼职的会计和出纳。工会会计是工会核算、反映、监督工会预算执行和经济活动的专业会计。会计、出纳不能由一人担任,遵循钱、账、物分开管理原则。 第八条会计人员必须持有财政部门统一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岗,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技能。 第九条成立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监督工会经费的使用情况,定期公布账目,接受会员监督和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

公司发票管理办法

发票管理办法 发票作为交易的合法凭证,是购销环节的重要有效凭据之一。为保证财务核算的准确性,入账资产的完整性,降低税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征管法》和《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特制订此办法: 一:发票的取得 1.凡购入的产品或获取的劳务必须取得合规的发票。 2.对真实、合法、合理但内容不完整、记录信息有误的发票,应退还经办人,由其负责发票调换。对于与业务不符,不合规的发票、虚假发票,或被列为失控发票财务有权拒收。 3.发票传递,必须办理移交手续,业务人员与发票管理人员进行台账登记移交。财务人员帮助查验发票的真伪,查验发票与合同的一致性,发票的合规性。业务人员需提供采购合同复印件,入库单据,以便于财务核实发票(发票管理员不在时可有财务代为签收)。 4.取得的发票在传递过程中不慎丢失,由经办责任人根据有关税收法律法规规定,补充相关入账资料,写情况说明报领导签批,并对因发票丢失所产生的费用、处罚、损失承担完全责任。 二:发票的领取、使用 1.领取发票,由发票管理员负责领取,并做好登记。 2.开具发票,只能由发票管理员开具,必要时财务可以代开。 3.申请开票的,业务人员应保证业务的真实性,并提供签批完整

的开票申请,销售合同复印件,以及证明业务真实的其他资料交由发票管理人员开具;发票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开票申请,并于月度终了将开票申请资料整理装订成册。 4.对于业务员要求开具与业务不符或无实际业务发生的发票,根据税法规定,开票员有权拒开。 5.业务员领取已开符合规定的发票时,必须办理签收手续,并及时为财务提供合同复印件、货物出库单据等相关资料。 三:发票的保管 1.对于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认证相符后,发票管理员应在月度结束后与认证通知书、认证明细一起装订成册,以备税务查验。 2.对于未开具的空白发票有开票员统一管理,应与税控发票开具设备分开保存,放入保险柜。 3.为了加强发票使用过程的管理,公司应设置发票领用登记簿,用以记录发票的领入,使用、结存。 4.对于已开具有发票存根联应随同销售清单交财务记账; 5.借阅发票档案的,应由公司负责人、分管副总、财务负责人签批后方可借阅,并由税务会计做好登记。 6.空白发票丢失的,责任人应根据相关税收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承担因此产生的后果。 黄淮物流财务科 2018-7-13

4、会费收取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

乐清市XXXX协会会费收取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 (在会员大会上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通过) 第一条依据民政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乐清市XXXX协会章程》的规定,为了保证会费的正常开支使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费的使用本着“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进行使用。会费的收取标准为: 第一年会长单位50000元,副会长单位20000元,常务理事单位5000元,理事单位2000元,会员单位500元; 从第二年开始,理事以上单位1000元,会员单位500元。 第三条会费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协会维持日常运转费用。包括:协会常设办公室人员费用(财务人员、办公室人员)、协会工作场所费用开支、办公费(通讯、办公用品等)。会费使用管理按照浙江省民政厅、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物价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团体财务管理的通知》(浙民民〔2009〕175号)规定执行。 (二)协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务费。 根据民政部的要求,协会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半年一次常务理事会,其会务费补贴主要用于会议材料的组织、理事单位的联络,内容准备、会场租金等。 (三)网站的开发、维护费用。

(四)创办刊物所需费用。包括编辑、排版、印刷、纸张等费用。 (五)专题讲座费用补贴。协会每年酌情举办专题讲座,邀请国内外知名专家讲授先进的服务理念和管理手段,协会负担专家差旅、食宿、讲课费用以及会务费。 第四条协会应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必须按《社团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本会日常开支由会长或会长授权秘书长审批。投资及不动产购置需经常务理事会通过。 第五条本会的资产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会员代表大会和上级财务部门的监督。 第六条本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 第七条本会的资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八条本会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和保险、福利待遇,参照国家对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本办法由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

(管理制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

(管理制度)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颁布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 发改价格[2006]532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财政厅(局),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检院,高法院,有关人民团体: 为加强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收费管理,规范收费标准管理行为,提高收费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我们制定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 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二〇〇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为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管理,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对收费标准的管理行为,提高收费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申请、受理、调查、论证、审核、决策、公布、公示、监督、检查等,适用本办法。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行政事业性收费(以下简称收费),是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代行政府职能的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根据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依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于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于向公民、法人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收费标准实行中央和省俩级审批制度。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省级政府”)的价格、财政部门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收费标准。 中央有关部门和单位(包括中央驻地方单位,下同),以及全国或区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实施收费的收费标准,由国务院价格、财政部门审批。其中,重要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应由国务院价格、财政部门审核后报请国务院批准。 除上款规定的其他收费标准,由省级政府价格、财政部门审批,且于批准执行之日起30日内报国务院价格、财政部门备案。其中,重要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应由省级价格、财政部门审核后报请省级政府批准。 第五条审批收费标准应遵循以下原则: (壹)公平、公正、公开和效率的原则; (二)满足社会公共管理需要,合理补偿管理或服务成本,且和社会承受能力相

发票、收据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发票、收据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发票、收据管理,加强财务监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发票、收据(统称为票据)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第三条:国家税务总局统一负责全国发票管理工作。发票的种类、联次、内容及使用范围由国家税务总局规定。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属部门。 第二章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五条:票据由财务部门、使用部门负责管理,内部审计部门负责审查监督。第六条:财务部门负责票据的领购、开具、保管及核对、核算工作,财务部设置票据管理人员一名,负责票据的按规领取,发放登记、回收核对、收入对账等项工作。 第七条:使用部门负责票据的按规开具及妥善保管、按照财务部门要求的期限及时交回,接受财务部门对收入情况、票据存根联次的核对,定期接受审计部门的检查。使用部门负责人对票据的安全性负全责,对票据管理人员有定期进行法治教育的责任。 第八条:审计部门负责对票据定期进行检查,对检查结果及时作出评估报告,上报企业经理审核批准,对票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按照不同性质,及时反馈执行部门,限期整改并督促检查整改结果。 第三章发票领购 第九条:企业依法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 第十条:企业向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应当提出购票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后,发给发票领购簿。凭发票领购簿核准的种类、数量以及购票方式,向主管税务机关领购发票。

第十一条:使用部门应在领取票据时,首先填写《票据领用申请单》,申请单由领用人填写,经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会计签字后,再由财务部部长审查批准,交票据管理人员,根据票据的种类、数量、号码及日期填写票据领用登记簿,并由领用人亲自签字后加盖财务专用章,方可领取票据。 第十二条:票据使用人应当建立票据登记簿,将领取的票据按照号码顺序依次登记,并将每张票据收入的金额、时间及交存情况记录详细,定期与财务部票据管理人员核对收入账目及票据的保管情况。 第四章发票的开具 第十三条:票据使用人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技能,开具票据时首先应当审查开票的依据是否齐全,订货合同或协议、对方单位的开票信息、货款交付、挂账签单等客户资料,审核无误后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逐栏、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 第十四条:使用电子计算机开具发票,须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并使用税务机关统一监制的机外发票,开具后的存根联应当按照顺序号、按月装订成册。 第十五条:专用发票必须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字迹清楚。 (二)不得涂改。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专用发票,并在误填的专用发票上注明“误填作废”四字。如专用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应按填写有误办理。 (三)项目填写齐全。 (四)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五)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 (六)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七)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 (八)不得开具伪造的专用发票。 (九)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 第十六条:专用发票开具时限规定如下: (一)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二)采用交款提货结算方式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中国核能行业协会会费缴纳标准与使用管理办法

中国核能行业协会会费缴纳标准与使用管理办法 (讨论稿) 第一条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中国核能行业协会章程》的有关规定,为保障协会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加强对会费收缴与使用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水平适度、履行义务、服务会员、以会养会”的原则,确定会费收缴标准和使用管理。 第三条会费收缴范围 中国核能行业协会会员。 第四条会费收缴标准 ⒈副理事长单位,每年缴纳会费10万元; ⒉常务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6万元; ⒊理事单位,每年缴纳会费3万元; ⒋一般会员单位,每年缴纳会费5000元。 第五条会费缴纳办法 ⒈本会会员经会员大会选举为理事单位,或经理事会选举为常务理事单位、副理事长单位的,即分别按照以上标准缴纳会费;当年7月1日以后批准的,可按年会费标准的50%缴纳。 ⒉每年第一季度前由协会综合管理部向会员单位发出《缴纳会费通知书》,会员单位依据通知要求及时足额将当

年会费汇至协会综合管理部。 ⒊会费发票使用民政部统一印制的“全国性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 ⒋新申请入会的会员单位,于批准后1个月内根据《缴纳会费通知书》缴纳会费。 第六条会费用途 ⒈全体会员大会、理事会以及各种专业会议和有关活动的经费补贴; ⒉协会业务活动经费; ⒊协会常设机构办公经费; ⒋协会常设机构工作人员工资、补贴和有关福利待遇; ⒌协会会刊、网站、编印资料及通讯经费; ⒍协会办公用房租赁费; ⒎协会的其他经费支出。 第七条会费管理 ⒈严格按照规定的标准和时间收取会费。 ⒉设立专门财务人员,建立经费收支账目,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制定内部财务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 ⒊成立经费管理委员会,以加强对协会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经费管理委员会对协会理事会负责,有关经费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另行规定。

收费管理办法

收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收费管理程序,明确收费项目和标准,拓宽增收渠道,提高水、电、气等各种资源的利用效率,实现收入最大化,确保矿年度目标利润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明确了各收费项目的收交责任单位、收费范围、收费标准及相关的考核规定。 第三条各收费责任单位要本着“应收尽收,全额上缴”的原则,做好各项收费的收交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为保证收费管理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特对相关部门职责规定如下: (一)计划财务科全面负责收费的管理、组织、协调工作。 (二)监审科负责对收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各收费责任单位负责按照收费责任划分具体开展各项收费工作。收费职责如下: 1、基建后勤科:负责对外转供水费、煤层气费的收费管理。 2、机电科:负责对外转供电费、成庄供气及对外设备租赁收费管理。 3、综合办公室:负责文印费、招待所住宿费、对外出租办 — 1 —

公场所费用的收费管理。 4、保卫科:负责矿内收费停车位费用的收费管理。 5、其它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因让渡本矿资产使用权应当收取的租赁费用的收取。 第三章收费管理要求 第五条计划财务科要按照晋煤集团标准及时调整收费项目及相应收费标准(详见表1);各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收费管理制度,明确相关责任人、收费程序及票据管理要求,并针对收费管理建立严密的内部监督管理制度。各项收入全部要纳入制度管理。 第六条各收费责任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集团公司及矿有规定开展收费工作,各收费单位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改变收费标准、截留收费收入。 第七条各收费责任单位要设立收费票据专管员,负责收费及票据的日常管理工作,对所收费用要逐项逐日登记清楚(包括收费项目、缴费单位、收费日期、开具数量、单价、开具收据号码、收费金额、收费人员等),保证账目清楚、收交一致。 第八条各收费责任单位收取现金金额达到5000元或单日收取现金金额超过5000元时,需在当日结账前对所收现金进行上交,不准有挪用款项、坐支现金、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另立银行帐户等违规行为。 — 2 —

企业发票管理办法

发票管理办法 1 目的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公司经济活动,加强财务监督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2 发票的领购、保管 2.1 公司所用发票由财务部按规定统一向税务部门购买,财务部按税务部门要求对发票进行管理。 2.2 公司所用发票由财务部专门人员保管。专用发票及IC卡分开存放于专门的保险柜内,落实防盗措施,纳入防伪税控机管理的一般纳税人。如果发生被盗、丢失,应立即上报主管分局(被盗应向公安机关报案);经分局会同区局发票等部门派员调查核实后,填写《发票挂失声明申请审批表》逐级上报审批,并在《中国税务报》上声明作废。 3 发票的开具 3.1 公司需要开具发票(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首先由公司业务人员在每月25日前填写《开票申请单》,经公司经理或授权人员审批后,属首次开票客户需连同购货单位开票信息资料(必须加盖企业公章或者财务专用章),提交财务部开票人员开具发票。每月25日后填写《开票申请单》延至下月初开具,如特殊情况必须当月开具发票需与财务负责人协商,并承担由于客户拒收、退票等情况未能及时处理所产生的效果及费用全部由申请人无条件承担并配合公司处理完

善。 3.2 已开好的发票,经业务人员复核无误后,在发票登记簿上签字领取发票相应联次连同发票签收单一并交由客户,发票签收单由客户签收并在5天内交回原件或者要求客户传真、扫描于财务部(如未能交回发票签收单,发生发票遗失等不可控的情况由发票领取人全权负责);财务人员依据记账联登记入账。 3.3 发票填写规定:开发票时,应按顺序号全份复写,并加盖单位发票章;各项目内容应填写清晰、真实、完整,包括客户名称、产品名称、数量、单位、金额;已开具的发票不得修改,如果填开有误,应录入税控机确认发票作废的号码后整套加盖“作废”印章。作废的发票应整份保存,并注明“作废”字样(或依照税务当前规定进行处理);严禁超范围或携往外市使用发票;严禁伪造、涂改、撕毁、挖补、转借、代开、买卖和单联填写。 4 发票的取得 4.1 经办人员取得各类发票时,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特殊收据,应严格审核其真伪、内容开具是否合规。 4.2 采购人员取得发票后应及时送交财务部门入账。日常经营活动取得的发票应在取得日后15天内(不超过发票开具日期30日内)提交财务入账。若出现发票滞后入账,使增值税进项不能抵扣(一般发票抵扣期为180天),不能税前列支的问题,应追究有关当事人的责任。 4.3 差旅费、招待费发票必须在出差返回后或业务发生的15天

工会会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

鄂尔多斯电业工会 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实施办法 会费收入是工会活动经费的主要来源之一,也是会员在工会组织内享有一定权利的物质基础,是工会依法履行四项职能、推进工会自身建设、实现工会工作民主化、群众化、法制化的物质保证。为了进一步做好工会会费收缴和使用工作,提高会费的使用效益,做到“收缴及时,使用合理,会员满意”,会费来源于会员又用之于会员,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收交工会会费的通知》规定,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会费收缴范围、比例及时间 1.范围:会员缴纳会费是会员组织观念的体现。凡是参加工会组织并成为会员的我局在职职工均应交纳会费。 2.比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全国总工会财务部有关工会会员缴纳会费的规定》,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个人会费缴纳标准应按现工资单中前两项之和的0.5%计算。即:(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即绩效工资)×0.5%=个人每月应缴纳的会费。各基层工会在收缴会费时做到公平、公正、透明,计算总额时采用“四舍五入”法。

3.时间:我局工会会费从2012年6月起收缴,工会会费每半年收取一次,会员于每年5月31日、10月31日之前交各基层工会,各基层工会给予办理会费收缴手续。 4.其它:各基层根据职工工资变动情况,应及时进行确定,并作为收缴会费的基数。新批准入会的会员自批准当月开始缴纳工会会费。调入我局的正式职工,要到工会备案存档,依据在原单位交纳会费截止月份由下一个月起交纳会费。 二、会费收缴程序 1.各基层工会组织委员负责根据职工工资规定基数和 比例每半年对全体会员进行收缴会费细目造册登记,并将应收交会费清单发给工会小组长。 2.各基层工会小组长将会费收齐后,标明交纳时间、合计金额,上交工会组织委员,并分别在会费收缴明细会费清单上签字。 3.各基层工会组织委员将各工会小组会费收齐后及时 上缴各基层工会生活财务委员处,并由该工会生活委员出具《收款凭证》。 三、会费使用和管理 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会活动,各基层工会按照“统一规划,合理使用,公开透明,职工满意”的原则,坚持收、支两条线,将会费集中统一用于会员活动,增强工会的凝聚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附件1: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1993年12月12日国务院批准、1993年12月23日财政部令第6号发布根据2010年12月20日《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修订)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第四条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统一负责全国的发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以下统称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依据各自的职责,共同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发票管理工作。 财政、审计、工商行政管理、公安等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配合税务机关做好发票管理工作。

第五条发票的种类、联次、内容以及使用范围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第六条对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可以举报。税务机关应当为检举人保密,并酌情给予奖励。 第二章发票的印制 第七条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的企业印制;其他发票,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确定的企业印制。禁止私自印制、伪造、变造发票。 第八条印制发票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设备、技术水平能够满足印制发票的需要; (三)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严格的质量监督、安全管理、保密制度。 税务机关应当以招标方式确定印制发票的企业,并发给发票准印证。 第九条印制发票应当使用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的全国统一的发票防伪专用品。禁止非法制造发票防伪专用品。 第十条发票应当套印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全国统一发票监制章的式样和发票版面印刷的要求,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发票监制章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机关制

会费管理办法

会费管理办法 -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5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苍溪县中共党史学会会费管理办法(草案) 为规范本会会费收取、使用和管理,保证本会工作正常开展,根据《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明确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的通知》(民发[2006]123号)文件精神,认真执行《苍溪县中共党史学会章程》有关规定,特制定《苍溪县中共党史学会会费管理办法》。 一、会费标准 1、会长单位会费每年不少于3000元; 2、副会长单位会费每年不少于2000元; 3、团体会员单位每年会费按职工总人数乘以每人50元标准缴纳,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 4、个人会员会费为每年50元。 二、会费收取 1、会费是学会开展各项活动的主要经费来源,各会员和团体会员单位有责任和义务缴纳会费。 2、会员会费按年度一次性缴纳。会费缴纳时间为每年第一季度,由学会秘书处统一负责收取,并开具《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会费缴纳方式一般为支票、现金或电汇。本会在银行开设的帐户名为:“苍溪县中共党史学会”;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苍溪县支行;账号:286101040004237。 3、逾期不交纳会费,经书面催缴后3个月内仍不交纳的,可视为自动退会;在本会担任常务理事以上领导职务者,不再继续担任所任的职务。

4、本会提倡一次性交清本届(5年)会费,并鼓励会员积极向社会和上级组织争取学会活动经费。 三、会费的使用 本会会费主要用于以学会名义召开的常务会议、学会活动、日常办公以及书刊编印等项支出。不得挪作他用和在会员中分发,做到专款专用,量入为出。 四、会费管理 1、会费的管理执行国家统一的财务制度,实行规范管理,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2、会费由秘书处负责管理。日常经费开支由秘书长审批,重大活动或主要项目由会长审定。 3、财务收支情况由秘书处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或常务理事会报告,接受会员监督。 4、学会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须接受社团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组织的财务审计。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 本办法经2011年3月召开的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本办法由学会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 苍溪县中共党史学会 2011年3月23日

行政单位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行政单位工会经费管理办 法 篇一:机关工会经费使用范围管理办法(试行) 机关工会经费使用范围管理办法 (试行) 为加强我局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根据全国总工会、省市总工会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会实际,现就局机关工会经费使用范围管理的相关事宜,制定本办法。 一、政策依据。《工会法》、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014〕23号)、全总财务部《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工财发〔2014〕69号)、江西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若干意见》(赣工办发〔2015〕8号)、贵溪市总工会转发省总相关文件(贵工字〔2015〕7号)。 二、开支原则。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开展工作和职工服务的方向,工会经费应当全部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确保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把更多工会经费用在职工身上,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工会经

费真正惠及职工和工会会员,活跃职工文娱生活,凝聚正能量。 三、主要开支。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的支出: (一)逢年过节发放慰问品经费的开支。机关工会在法定节日可以发放原则上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干部职工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节日慰问品,每位会员年均总额控制在1200元以内。节日慰问品只可从工会经费中开支,不得以现金方式发放。 (二)发放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品经费的开支。机关工会可以向会员送生日蛋糕等慰问品,也可发放不超过200元的指定蛋糕店的生日蛋糕券。 (三)职工文体活动经费的开支。机关工会可以使用工会经费举办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及奖励费,文体活动可以以单位名义租用场地;参加体育比赛,如有需要可购买运动服装(人均不超过500元),可对获奖人员予以适当奖励(人均不超过500元)。 (四)组织会员开展春游秋游活动相关费用的开支。机关工会可以使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组织春游秋游活动,应严格控制在单位所在城市,并做到当日往返。确需在外用餐的,可安排工作餐。 (五)组织会员观看电影的开支。机关工会可以使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等集体活动,用会费组织看电影时,应

中国铁路总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

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汇总缴纳增值税的中国铁路总公司及所属运输企业、控股合资公司(含分支机构,以下统称运输企业)。各单位财务部门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主体责任部门。各营业网点的运输部门负责向客户开具增值税发票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规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提供铁路运输服务及物流辅助服务所使用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及购买货物、劳务、服务等所取得的进项税专用发票。运输企业其他增值税应税项目及非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发票使用单位按税务部门规定进行管理。铁路运输票据按铁路现行规定进行管理。 第五条铁路运输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严控风险、确保安全的原则。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比照有价证券严格管理。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第二章销项发票管理 第一节发票的领购 第六条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点的设置应相对集中,不得跨站段设置,具体设置由运输企业运输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共同商定。 第七条运输企业财务部门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每月初财务部门经办人员凭《发票领购簿》、报税盘(卡)、本人身份证明和按照税务部门规定

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到主管税务机关领购专用发票,并通过税控系统将专用发票电子信息分配至各开票点。 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传递和交接方式由各铁路运输企业结合实际自行确定,并完善发票交接登记制度,保证专用发票安全。 第八条运输企业财务部门和运输部门结合开票点数量、规模、客户及货票数量等生产经营实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确定本单位及所属各开票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领购数量、开票限额,及时提报发票领用存情况、发票开具信息和数据。 各开票点需追加领用发票时,应及时报财务部门,由财务部门向税务部门及时申请领购。 第九条提供铁路运输服务的纳税人有位于不同省份开票点的,可以携带空白发票并在开票点所在地开具发票。 第二节发票的开具 第十条客户办理铁路运输业务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符合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条件的,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第十一条客户办理货物(包裹)托运业务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在货物运单(包裹托运单)中注明实际受票方单位名称、纳税登记号等有关信息。运输企业使用运费杂费收据收取费用时,客户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也应

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Xxx协会会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做好xxx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会费的收缴、使用与管理工作,根据民政部门关于社会团体会费的有关规定和《xxx协会章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期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会员缴纳的会费,是协会经费的主要来源之一。 第三条会费的收缴、管理与使用应坚持量入为出、遵章守法、厉行节约的原则。 第四条会员自愿缴纳会费超过年度会费标准的,应予以鼓励。 第五条会员于每年1月31日前缴纳当年会费,新会员于入会批准之日起1个月内缴纳当年会费。每年6月30日前批准入会会员缴纳全年会费,6月30日后批准入会会员缴纳半年会费。 第六条会费标准 (一)个人会员费10 元/年; (二)团体会员费500 元/年; 第七条会费由秘书处负责收取及管理,并开具《社会团体会费统一收据》。本会日常经费开支由秘书长审批,重大活动或主要项目开支由会长审定。 第八条会员因特殊情况需减免会费的,可向协会提出申请,由协会理事会讨论决定是否准予减免。 第九条对于无故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的会员,被视为自动退出协会会员,不再退还其缴纳的会费、资助和捐款。 第十条会费应按照协会的宗旨在以下范围内使用:

(一)会费必须用于本章程规定的业务范围和事业的发展,不得在会员中分配 (二)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以及以协会名义召开的其它会议费用。 (三)协会专职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会保险等及协会所需办公设施和用品的支出。 (四)协会内部刊物和网站的开办运营费用支出。 (五)其它合法支出。 第十一条财务收支情况由秘书处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在年检时向国家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报告会费收支情况,并按照业务主管部门和民政部门规定进行财务审计。 第十二条本办法解释权属xxx协会秘书处。 第十三条本办法经xxx协会2010年12月8日第一次全体会员大会表决通过,自2010年12月8日起施行。 Xxx协会 2010年12月8日

工会经费管理办法(最新)

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工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明确工会经费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审批程序和批准权限,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使工会财务工作适应工会工作全面开展,更好地面向基层,为员工群众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工会成员(实习、试用职工除外)。 3、工会经费的来源 公司拔交经费:公司按照国家工会有关规定额度,按照全部职工上月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经费,每月将经费直接划转入公司工会银行帐户。 4、工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4.1工会开设银行帐户,由工会财务统一建立工会帐务和管理,包括工会经费现金管理、工会日常报销帐务。 4.2工会经费使用需要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和符合规定范围内才能使用。 5、职责 5.1员工提报申请或由工会干事统一办理; 5.2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是否在职员工,且其申报事宜是否符合发放规定; 5.3工会财务审批与作业; 5.4工会主席审批,超出工会经费使用范畴的,报请总经理

审批。 6、经费使用范围 6.1结婚、生育礼金 6.2住院慰问金 6.3丧亡慰问金 6.4员工活动经费:工会组织会员开展各种集体活动,丰富员工精神文化生活,如文体活动。 6.5员工困难补助费 6.6工会其他开支:报刊、书籍、工会会员培训教育活动费用,工会活动和工会会员关怀所产生的交通费。 7、经费标准

不在此表中的其它如活动经费、困难补助等,标准由工会主席召集工会主要负责人,在经费范围内给予标准的核定,并由工会干事负责按流程审批。 备注:直系亲属包括员工的配偶、父母及子女。 8、申请流程 8.1结婚礼金及生病、丧亡慰问金由员工本人或其它同仁知会工会干事,工会干事获悉相关事件后,统一办理礼金或慰问金申领手续。 8.2工会干事按上述各类礼金、慰问金及其它经费的标准,填写相应的《工会经费申请审批表》,提交工会主席、公司人力部及工会财务进行审批。 8.3工会经费审批通过后,由工会干事负责向出纳领取相应的慰问金或礼金。如需购买礼品、慰问品的,事后向工会财务人员提供相应的票据充帐。 8.4对于每次的经费使用情况,由工会干事负责在《工会经费使用登记表》中进行明细的登记及备案。 8.5申请补助须在事实发日起3个月内提出,逾期视同放弃。 9、超过工作经费限额的款项,需按公司以下流程单独申请: 由工会干事提出申请,提交工会财务审核后,提交工会主席、人力部、公司财务部、总经理审批。 10、其他未尽事宜依上级工会规定或公司工会另行规定。 11、附工会经费申请审批单

公司发票管理制度

公司发票管理制度 1.0总则 1.1本标准对发票的购入、开具、保管、发生退货和发票作废与注销作了规定。 1.2标准所指的发票是指本单位在税务机关购买的所有发 票,包括运输发票、装卸搬运 发票、服务业发票等。 1.3切实做好本公司的发票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化我公司的 税收征管工作,使发票管理 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特制订本制度。 2.0发票购入和保管 2.1发票购入和保管应严格按税务机关的规定执行。 2.2发票的购入、领用、保管应分别设置专人负责并对发票的收、发、存设置登记台帐。 2.3发票保管人因工作调动或离职时,须及时交回购入发票 并与工作接替人之间共同签署 发票传递收条。发票保管人须将用完的发票在填写有关使用情况后,将发票使用情况 (发票起止号码、发票使用时间、开具金额等)反映在计算机台帐中,以备查询。 2.4发票应按空白与已用完分类存放,不得随意堆放。 3.0发票的使用

3.1发票的开具及管理 3.1.1运输发票的开具: 3.1.1.1发票的开具、作废、注销应按严格规定要求及操作程序进行。 3.1.2.2开具运输发票时,必须注意发票填写的规范性 与完整性、不得跳号和拆本使用。 3.1.3.3开具运输发票时,付款单位必须出示我单位 有关部门批准的货物名称、重量(数量)及单 位运价和金额,购货单位名称、税务登记号等 内容,根据发票的号码顺序逐栏填开,全部联 次一次如实开具,做到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 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内容一致。 3.1.2普通发票的填开要求同运输发票的填开要求一致, 对发票上无明列的填开项目(如税务登记号)无须 填写。 3.2开票人员开具发票后,连同有关的原始附件应及时传递 给结算人员,结算人员在仔细 审核后再办理货款结算手续。 3.3发生退货的处理 3.3.1开具运输发票的情况处理 3.3.1.1我单位如未将记帐联入帐,应在收到退回的 发票联和相应的存根联、记帐联在税控机上

售后服务收费标准及管理办法

售后服务收费标准及管理办法 1.0目的 规售后服务管理各环的责任和义务,提高为客户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在售后服务客户中建立良好的公司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2.0适用围 客户服务中心的售后服务管理和日常保修,售后的维修保养服务。3.0容 3.1售后服务的工作流程,归纳为以下四个主要环节: 签订合同注册客户档案→验收合同项目竣工文档、资料→进入保修期的维修保养服务→售后服务的合同签订跟进和发展新的服务项目→循环到签订合同或补加合同。 3.2以上流程可用每个阶段的关键字的拼音第一个字母简称为QYBS,作以下说明: 3.2.1 Q:在这个阶段突出“签订合同”的“签字”是在为客户服务中不断获得增值的标志,是客户对我们服务的肯定和支持,不管是续签售后维护合同或是新需求的补充合同,都代表了前期工作的成果和一个周期的开始。 3.2.2 Y:是工程部完成项目合同容的建立或补充合同的建立,客户服务中心对项目实施质量和实施资料验收审核的阶段,有效、完整的《客户档案》能为更好地为客户服务打下良好的基础。 3.2.3 B:在保修期或售后合同签约期的客户维修保养服务需求处理,周到的服务保证,让我们的服务使客户更满意,是客户对我们的

服务考量的阶段。 3.2.4 S:售后服务的跟进和发展新业务,是售后服务的工作做得好坏的最好检验。 以上的简缩词是方便售后服务工作人员对流程关键性的记忆,以便更好为客户服务。 3.3 售后服务日常一般工作流程 根据合同和注册客户档案派出《XXXXXX售后服务单》→技术人员根据问题描述和联系客户方式,向客户实施技术服务→技术人员完成服务交复客户签名确认的《XXXXXX科技售后服务单》以示任务完成→客户服务回访客户的满意程度和客户意见栏,并记录和存档《XXXXXX 科技售后服务单》单据。 3.4 售后服务日常工作流程说明 3.4.1客户服务中心接到客户维修保养需求,根据合同的责任和注册《客户档案》的签约状态派出《XXXXXX科技售后服务单》在单上描述清楚: A、客户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B、要求提供的服务和目前的状况。 3.4.2开出的《XXXXXX售后服务单》如果售后服务专员的时间和技能能安排完成的直接派单给售后服务专员,为客户提供服务。3.4.3当开出的《XXXXXX售后服务单》的项目售后服务专员无法安排完成需要协助时,将《XXXXXX售后服务单》交给工程部经理,由工程部经理安排人员为客户提供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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