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渎职案剖析(多篇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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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受贿案例剖析材料【四篇】

贪污受贿案例剖析材料【四篇】

贪污受贿案例剖析材料【四篇】案例一:王某贪污公款案王某是某县水利局的副局长,在担任该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通过虚构工程、超标包装、索要回扣等手段贪污公款。

经查,王某贪污公款数额达到数百万元。

王某的贪污行为始于他负责的工程项目上。

他通过虚构项目的方式,伪造相关文件,将公款以工程进度款的形式挪用到自己和其他相关人员的银行账户。

此外,他还借口购买材料,将公款用于购买与工程无关的高档家居用品和奢侈品。

另外,王某还在工程承包商中征收回扣,以便给予自己和其他相关人员好处。

王某的贪污行为一度未被察觉,直到有人举报了他的违法行为。

经过调查取证,王某的贪污行为得以确认。

最终,王某因贪污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并被追缴其贪污所得。

案例二:李某受贿案李某是某市公安局的一名警察,在公务期间,他利用职务便利,并频繁接受私营企业老板张某的贿赂。

李某在张某的帮助下,通过徇私舞弊、对涉案企业进行保护等手段获得了大量的非法所得。

李某与张某之间的受贿行为主要为保持沟通和密切关系而进行。

张某为了能够得到李某的保护和庇护,经常送给李某贵重礼物,如名牌手表、高档烟酒等,并每年支付一定金额的“保护费”。

此外,李某还通过其职务之便,泄露警方内部信息给张某,使得张某能够及时知晓警方的行动,从而避免警方对其进行调查和打击。

经过侦查和收集证据,李某的受贿行为被揭露出来。

他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并追缴他所受的贿赂。

案例三:张某行贿案张某是某市某公司的老板,为了能够获得一份大型工程项目的合同,他采取了行贿的手段。

他通过给予该项目的招标评审委员会成员财物和好处,以换取他在项目中的竞争优势。

张某出资购买了一辆价值百万元的豪华轿车,并将其赠与该项目的招标评审委员会主任。

同时,他还通过第三方向其他相关评审委员送去一定金额的现金和礼品。

这些行贿行为使得张某在招标评审过程中竞争对手无法与他媲美,最终获得了大型工程项目的合同。

然而,这些行贿行为并未逃过相关部门的监测。

法律案件分析受贿(3篇)

法律案件分析受贿(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本案涉及某市某局原局长李某受贿案。

李某在担任某市某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贿赂,涉嫌受贿罪。

经调查,李某受贿金额共计人民币100万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李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并表示愿意悔罪。

二、案件事实1. 李某在担任某市某局局长期间,负责该市某项工程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 2016年,某公司为承揽该工程,通过中间人王某向李某行贿人民币10万元。

3. 2017年,某房地产公司为获得该工程的建设用地,通过中间人张某向李某行贿人民币20万元。

4. 2018年,某建筑材料供应商为争取该工程中的供货合同,通过中间人赵某向李某行贿人民币30万元。

5. 2019年,某建筑公司为承揽该工程中的部分工程,通过中间人钱某向李某行贿人民币40万元。

6. 2020年,某设备供应商为争取该工程中的设备供应合同,通过中间人孙某向李某行贿人民币20万元。

三、法律分析1. 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受贿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本案中,李某在担任某市某局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2. 李某的受贿金额如何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受贿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本案中,李某受贿金额共计人民币100万元,属于数额巨大,应依法从重处罚。

3. 李某的刑事责任如何确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受贿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本案中,李某受贿金额巨大,且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如多次受贿、受贿金额较大等,应依法从重处罚。

受贿检讨书怎么写

受贿检讨书怎么写

尊敬的领导:我谨以此检讨书,深刻反省我在工作中所犯的受贿错误,并诚恳地向您及组织表示歉意。

自参加工作以来,我一直秉持着廉洁奉公的原则,严于律己,尽职尽责。

然而,近期我在工作中,因一时贪婪,收受了他人贿赂,严重违反了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给组织和个人造成了不良影响。

在此,我深感懊悔,特向组织作出如下深刻检讨:一、深刻反思错误根源1. 思想认识不到位。

我在思想深处放松了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警惕,没有深刻认识到受贿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导致在利益诱惑面前丧失了原则,犯了错误。

2. 党性修养不足。

我在党性修养方面存在很大不足,没有时刻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导致在权力面前失去了抵抗力。

3. 监督制约不力。

我在工作中没有严格执行监督制约机制,对工作中的风险点认识不足,导致在关键环节失去了自我约束。

二、深刻剖析错误影响1. 败坏了党风政风。

我的受贿行为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破坏了党风廉政建设的良好氛围,对党的纪律和规矩造成了严重破坏。

2. 影响了工作正常开展。

我的受贿行为干扰了正常的工作秩序,影响了工作效率和质量,给单位工作带来了负面影响。

3. 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

我的受贿行为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损害了社会公平正义,给社会风气带来了负面影响。

三、坚决改正错误,痛下决心1. 严肃对待错误,深刻反省。

我将认真反思自己的错误,深刻认识到受贿行为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改正错误。

2. 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觉悟。

我将不断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政治觉悟,始终牢记党的宗旨,严守党的纪律,做到清正廉洁。

3. 强化监督制约,严格自律。

我将严格执行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自身工作的监督,做到防微杜渐,自觉抵制各种诱惑。

4. 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贡献力量。

我将积极参与党风廉政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贡献力量。

在此,我再次向组织和领导表示诚挚的歉意,并恳请组织给予我改过自新的机会。

贪贿案件剖析材料范文

贪贿案件剖析材料范文

贪贿案件剖析材料范文贪污和贿赂是世界各国法律体系中普遍存在的违法行为。

这些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社会公平正义,也直接影响了政府机构的公信力和效率。

贪污案件的剖析对于建立健全的法治国家至关重要。

本文将对一起贪污案件进行详细的剖析,以揭示其背后的原因和影响。

一、案件基本信息案件名称:某市市长贪污案案发时间:2018年5月主要涉案人员:某市市长,一名工程公司老板二、案件经过1.贪污行为的发生据调查,某市市长利用其职务便利,收受了一名工程公司老板的贿赂,在公共建设项目上违规为该公司提供利益。

2.案件曝光该案件最初是由一名举报人揭发的。

举报人向当地检察院举报市长涉嫌贪污,并提供了相关证据。

调查人员根据举报人提供的线索进行深入调查,并最终证实了市长贪污的事实。

3.案件调查调查人员对市长的财产情况展开调查,并发现其财产超过其合法收入的数倍。

调查还发现了市长与工程公司老板的关系,以及涉及到的具体项目和金额。

4.法律程序根据调查结果,检察院决定对市长提起公诉,指控其犯有贪污罪。

法院在审理期间对市长进行了多次问讯和辩护。

最后,市长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以巨额罚款。

三、案件原因分析1.权力触角的延伸市长作为地方政府的最高官员,拥有极大的权力和资源分配权。

这种权力的集中和不透明性使得市长有机会利用自己的职务便利谋取私利。

2.公司老板的利益诱惑工程公司老板为了能够获得更多的项目和利益,试图通过贿赂市长来获取其支持和指导。

这种互利的关系使得市长更容易接受贿赂。

3.监管不力在该市的监管制度中存在一些漏洞,使得市长有机会从容地进行贪污行为。

相关部门对市长的财产状况和行为进行监督的能力有限,容易被市长掩盖。

4.道德观念的淡薄贪污案件的发生也与一些人的道德观念不健全有关。

市长和工程公司老板都放弃了道德底线,只关注个人利益,不顾及对他人的伤害和社会公义。

四、案件影响分析1.影响政府形象此案的曝光对该市政府形象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

市民们对市长的公信力降低,对政府的工作效率和公正性产生怀疑。

贪贿案件剖析材料范文(6篇)

贪贿案件剖析材料范文(6篇)

贪贿案件剖析材料范文(6篇)贪贿案件剖析材料篇1 通过本次学习让我让我深刻意识到,不要在欲望和利益的驱使下逐步淡漠了法制观念,在权力、金钱面前丧失原则、迷失自我。

并利用手上现有的权利,做一些违背初衷的事情,最后把自己送入了监狱之门。

个人方面我觉得应始终保持良好的学习习惯。

不断加强学习才能提高自身素质、能力和思想。

思想得不到改变,欲望将会滋生变大、繁衍,从而不可收拾。

坚定信念始终保持廉洁自律的行为规范。

对能滋生欲望的事情远而拒之。

严格自律,因此,我们一定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拒绝贪污腐化,避免走上犯罪的道路。

自觉接受监督要严于自律,听从他人善意的意见和见解。

吸取别人的教训,远离不良之风,洁身自好。

贪贿案件剖析材料篇2 近日,按照上级,我学习了《反腐倡廉警示录》---气象部门部分案例剖析,我认真学习某气象局樊某贪污受贿案。

樊某是组织培养多年的干部,但是却倒在了金钱的诱-惑之下,本案给我的教训是深刻的。

下面我仅谈一下自身的一点认识和体会。

通过警示案例我发现,樊某并不是一开始就腐-败,他也曾满怀理想踌躇满志,也曾踏实工作,他从一点一滴做起,十多年时间就从一个学校毕业生成长为基层气象局局长,不能不说是一个出类拔萃的人,也确实为党和人民做出了一定的贡献。

但是,后来逐步淡化了党性修养,放弃了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转变为不能很好的把握自己,贪污受贿,独断专行,扭曲了自身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最终沦为人民的罪人。

正如安徽巨贪-服刑前在狱中悔恨不已地说:“如果让我再选择一次,我一定会脱胎换骨,重新做人。

”从贪官的轨迹我们不难看出,他们从最初的侥幸逐步发展到最后的丧心病狂、腐化堕落,这都源于信仰的缺失。

当一个人手中有了权,就必然要和金钱利益打交道,各个方面的诱-惑也随之而来,如何处理好这些关系,是否将事业的利益、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是对每一个为官者的严峻考验。

也就从这时起才能真正衡量出一个人道德的防线牢不牢,政治修养高不高。

贪贿案件剖析材料范文(通用篇)

贪贿案件剖析材料范文(通用篇)

贪贿案件剖析材料范文(通用篇)贪污贿赂是指公职人员为谋取私利而滥用职权、索取或者收受财物,严重侵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贪渎之风令人深感忧虑,对于这种社会毒瘤,我们必须深入剖析其原因和危害,加强预防和打击,以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目标。

一、案例介绍2018年11月,某省某市发生了一起贪污贿赂案件。

王某是该市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他长期利用自己的职务之便,与某政府部门相关人员勾结,通过贿赂手段牟取了大量的不正当利益。

王某贪污了数千万元的公款,并在企业采购环节中收受供应商的回扣。

这些行为不仅使企业陷入深重困境,还严重损害了公信力和社会正义。

二、案件分析1.原因分析(1)体制腐败:在这个案件中,企业主要是通过与政府官员的勾结来实现腐败行为。

政府官员在行使职权时缺乏监督和制约,容易滋生腐败现象。

(2)制度不完善:在该市的行政管理体制中,对权力的运行没有有效的监督机制和审查制度,容易给腐败行为提供生存空间。

(3)腐败思想观念:一些公职人员的思想观念存在问题,为谋取私利不择手段。

由于缺乏廉洁的思想理念,他们往往将个人利益置于国家利益之上。

2.危害分析(1)财产损失:案件中,企业损失惨重,负债累累,不得不面临倒闭的危险;与此同时,纳税人的利益也受到损害,公共财政面临困境。

(2)社会不公:腐败行为的存在导致资源的不公平分配,增加了社会的不满和不稳定因素。

(3)破坏社会道德:贪污贿赂行为严重违背了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对整个社会的道德、风气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影响。

(4)扶贫攻坚受阻:贪污贿赂行为侵占了国家财政资源,导致扶贫事业发展受限,阻碍了贫困地区的脱贫攻坚工作。

三、预防和打击1.加强制度建设(1)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的监督机制,严格执行权力公开、权力分工、权力运行的规定,确保权力一个人一岗、一岗到底。

(2)建立权力审查制度:对拥有一定权力的公职人员开展定期有偿和无偿财产申报,对重要决策进行事后追责和问责,确保公职人员的行为合法合规。

(3篇)受贿案例心得体会

(3篇)受贿案例心得体会

(3篇)受贿案例心得体会案例一:贪污受贿案在这个案例中,我深刻地认识到腐败的危害之大。

案件中的人员虽然只是一些小官员,但他们的贪婪和贪欲不仅损害了公共利益,也毁坏了社会秩序。

这次案例让我明白,打击腐败从每个人的日常行为做起,我们不能因为一些微小的私利而触犯法律底线。

作为一个公民,我应该树立正确的价值观,要遵守法律法规,要有廉洁自律的精神,严防自身被腐败侵蚀。

案例二:权钱交易案通过这个案例,我意识到政商关系有时是一种剥削关系,其中强者无视法律,弱者为了求利而屈从,受害的是广大的群众。

权钱交易的存在导致资源配置不公,破坏市场竞争,消耗社会信任。

作为一个公民,我们要敢于揭露和抵制权钱交易现象,要求政府公开透明,建立规范的利益纠纷处理机制,保护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

案例三:假冒伪劣案这个案例让我认识到假冒伪劣产品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破坏了市场秩序,甚至威胁到人们的生命安全。

政府应该加强对市场的监管,打击假冒伪劣行为。

而作为消费者,我也要提高警惕,增强辨别能力,不轻易购买低价、质量可疑的产品,关注产品质量和信誉度,维护自身权益和社会的稳定。

同时,加强合法渠道的信任度,倡导消费者购买正规渠道的商品,减少假冒伪劣产品的市场需求,从而降低其生产和销售的动力。

通过这三个案例,我明白了腐败、权钱交易和假冒伪劣现象对社会和个人带来的危害,也认识到每个人要积极参与到反腐败、反权钱交易和反假冒伪劣的行动中。

唯有共同努力,才能够建设一个廉洁、公平、有信任的社会。

案例一:贪污受贿案在这个案例中,我深刻地认识到腐败的危害之大。

案件中的人员虽然只是一些小官员,但他们的贪婪和贪欲不仅损害了公共利益,也毁坏了社会秩序。

他们为了贪图一些微小的私利,不顾道德和法律的底线,甚至对社会造成了负面影响。

这次案例让我明白,打击腐败从每个人的日常行为做起。

首先,我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作为一个公民,我要理解和遵守法律法规,明白贪污受贿等行为的危害性,并主动抵制这些不道德的行为。

受贿案件剖析报告

受贿案件剖析报告

受贿案件剖析报告近年来,受贿犯罪在社会各个领域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平正义。

本报告将对一起典型的受贿案件进行深入剖析,旨在揭示其发生的原因、特点以及所带来的警示。

一、案件概述具体时间,_____因涉嫌受贿被有关部门立案调查。

经查,_____在任职期间,利用其职务之便,为相关人员或企业在具体项目或事务上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财物共计_____元。

二、受贿手段及情节1、权钱交易_____通过直接干预项目审批、资源分配等关键环节,为行贿方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从而换取巨额贿赂。

2、利益输送利用职务影响,帮助特定企业在市场竞争中获得优势地位,进而收受企业给予的股份、房产等贵重财物。

3、迂回受贿通过其亲属、朋友等中间人的账户收受财物,试图掩盖受贿行为,增加调查难度。

三、案件发生的原因1、个人贪欲膨胀_____在长期的工作中,逐渐丧失了廉洁自律的意识,对金钱和物质的追求超越了法律和道德的底线。

2、权力缺乏监督所在单位的内部监督机制存在漏洞,对_____的权力行使缺乏有效的制约和监督,使其能够轻易地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3、外部诱惑增多市场经济环境下,各种利益诱惑不断涌现,_____在面对诱惑时未能坚守原则,最终陷入受贿的泥潭。

四、案件造成的危害1、损害公共利益受贿行为导致公共资源被不公平分配,影响了相关项目的正常开展和公共服务的质量。

2、破坏社会公平正义破坏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使合法经营的企业处于不利地位,扰乱了正常的经济秩序。

3、损害政府形象和公信力此类案件的发生严重损害了政府部门的形象,降低了公众对政府的信任。

五、防范此类案件的建议1、加强廉政教育通过开展定期的廉政培训、警示教育等活动,增强公职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

2、完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的监督体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全过程监督。

3、加大打击力度对于受贿行为,要依法从严惩处,形成强大的威慑力,让潜在的违法者望而却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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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渎职案剖析目录第一篇:受贿渎职案剖析第二篇:郑筱萸受贿渎职案警示录第三篇:郑筱萸受贿渎职案警示录1第四篇:受贿窝案受贿窝案“一把手”带头受贿的应用第五篇:渎职与受贿何时数罪并罚正文第一篇:受贿渎职案剖析*,作为首任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肩上,本应挑着13亿中国人的用药安全。

然而,这名共和国的原最高药监官眼中,不是重如泰山的责任,而是多了“寻租”本钱——近十年时间,他以权谋私,直接或通过其妻、子多次收受贿赂,款物合计649万余元。

面对责任,他玩忽职守,擅自同意降低药品审批标准,滥发药品文号……*年7月10日,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以受贿罪、玩忽职守罪两罪并罚,被执行死刑。

肃贪〃反腐风暴席卷药监*年5月29日上午9时,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社会广为关注的*受贿渎职案一审宣判。

被告席上,*神情落寞。

“被告人*犯受贿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玩忽职守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这一天,从*出任国家药监局局长、党组书记算起,走过了9年;他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退休,不到3年。

事实上,中国药监界的腐败之风,早已引起了中央纪委、监察部及检察机关等相关部门的高度重视。

*离职前后,一场反腐风暴在中国药监系统迅疾掀起——2002年,原浙江省药监局局长周航因受贿折合约400万元被判死缓,成为中国首位落马的省级药监局长;2005年7月,*退休仅半月余,曾担任其秘书的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司司长郝和平及妻子因涉嫌受贿被刑事拘留;2005年11月,中国药学会咨询服务部主任刘玉辉被捕;2006年1月,同样曾担任*秘书的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司长曹文庄,和该司化学药品处处长卢爱英、国家药典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王国荣被立案调查;2006年11月,中国药学会副秘书长刘永久被捕;2006年12月,因涉嫌受贿,*及其妻儿被正式立案调查……“对*的违纪违法问题,要彻底查清,依法严肃处理。

”*年1月24日,听取了监察部就郑案调查的情况汇报后,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提出要求。

随着调查深入,*涉嫌受贿数百万、药监工作严重失职渎职的“权力黑幕”被层层撕开。

此后,他受到行政开除处分,被撤销全国政协委员资格,被开除党籍,并被依法逮捕……庄严的法庭上,一审法院认定:1997年6月至2006年12月,*利用职务便利,接受请托,为8家制药企业在药品、医疗器械的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多次直接或通过其妻刘耐雪、其子郑海榕,非法收受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49万余元。

法院还认定,*在全国范围统一换发药品生产文号专项工作中,犯有玩忽职守罪。

*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年6月2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驳回*的上诉,维持原判,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7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死刑。

对*案件的查处,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严厉惩治腐败的坚定信心和决心,体现了对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重视。

寻租〃“权力家庭”受贿649万在*高达649万元的受贿簿上,最多的一笔来自浙江某集团公司:1997年至2006年,*通过其妻刘耐雪、其子郑海榕,收受该公司负责人李某某以顾问费、股份收益等名义给予的财物共计292万余元。

9年间,从每月2000元的顾问费,到一笔免去近200万元住房首付款,随着*的权力扩展,其与家人的受贿行情“水涨船高”。

早在1997年6月,该集团就开始“聘请”刘耐雪为顾问,月薪2000元。

期间,适逢集团的中层干部投资成立针头车间,刘耐雪只凭一张“借款5.2万元”的借条,以儿子郑海榕的名义入了股,每月分红2800元。

对此,*心知肚明,称之为“干股”。

和母亲一样,其子郑海榕也很会利用父亲的权力“赚大钱”:2002年,他大方地收下了李某某赠送的一辆奥迪车,后将该车卖得18.5万元“揣入腰包”;此后,他在上海购房,又收下了李某某赠送的首付款17万元;2003年5月,李某某把下属公司5%的股份送给他,2004年底就有了25万元分红;2005年底,他要买上海该集团公司的房,李某某一下免去首付款199.25万元……官员手中的权力,是为人民服务的。

*的权力,却成了他与家人共同获利的“摇钱树”。

药商投之以桃,*报之以李。

2002年2月,全国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议在上海召开。

*房间来了个不速之客——李某某。

他想替下属企业申办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和一次性使用输液器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希望郑局长“帮帮忙”。

*当即安排其秘书,带李某某去找时任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司司长的郝和平。

就这样,李某某企业的注册材料获得国家药监局的批准,出奇地快。

1999年到2003年,该集团下属公司申报的24种药品的注册,靠着*这棵“大树”,一路绿灯。

郑海榕有一张招商银行信用卡,2000年至2006年,每月都会收到广东某公司打来的1万元钱,共计70余万元。

而他却没在这个企业工作过一天。

这位负责人还以为*家“报销”装修费为名,送给郑海榕25万元。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广东这家公司负责人证实,1999年,公司需进口化学药品原料“盐酸纳洛酮”,找*帮忙后顺利进口;2000年,公司向国家药监局申请成为药品零售跨省连锁试点企业,通过*向相关部门打招呼,最终获批;2003年,公司药品物流配送中心申办《药品经营许可证》,也在*的帮忙下顺利通过……2000年夏,浙江一制药公司负责人得知国家鼓励生产某种新药,便找到了*。

7月18日,*对该公司直接送来的申报项目报告作出批示。

不到一周,药监司就“飞速”地发文同意。

为此,这家药厂的负责人特意将郑海榕约到香港,送给他一张100万元港币的现金支票。

当检察官讯问*:“如果郑海榕不是你儿子,他们会送他100万元港币吗?”*回答:“我想不会。

因为他们是冲着我手中的权力送钱的。

”家人站台前,*居幕后,联手上演了一幕幕“前门办事,后门收钱”的好戏。

随着私欲的膨胀,特别是独揽了药品注册大权后,*更加无所顾忌,赤膊上阵,从幕后跳到台前亲自受贿。

2001年至2005年逢年过节,海南某制药有限公司董事长范某都会到北京给*“上供”,少则5000元,多则上万。

*前后笑纳了11万余元。

该公司申报药品注册时,*亲自给注册司和审评中心打电话催办。

企业送钱,真的都是朋友之谊?这一点,药商们很清楚。

某药商就承认:“之所以聘请刘耐雪为顾问,给郑海榕款物,主要因为他们是*的亲属。

公司希望在业务上得到郑的关照和帮助。

”这一点,*也十分清楚:“送钱的人都是药企的老板,都是发生在1998年我任国家药监局局长以后……都是冲着我的权力来的。

”对金钱的贪欲,使*一步一步走向堕落、走向毁灭。

药监局系列腐败案查处期间,*先后4次转移其在办公室收受的美元、欧元、港币、人民币总计达340余万元;转移的珠宝和贵重手饰、书画等经鉴定达100余万元。

错位〃首任“掌门”玩忽职守1998年——改写新中国药品监督管理历史的一年。

这年3月,伴随机构改革,原国家医药管理局、卫生部药政司等合并组成副部级机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医药管理局局长*出任首任局长。

国家设立这一新机构的初衷,是按国外成功经验将药品收归一个行政部门统一监管,更好地保证13亿民众的用药安全。

新机构的成立,也给了人民群众莫大的期待。

不幸的是,新机构首任“掌门”*却以权谋私、收受巨额贿赂,忽视了肩上的千钧重担——十几亿中国人的用药安全。

*的目中无“责”,在2001年到2003年一项被他称为“浩大工程”的专项工作中暴露无遗。

这一名为“统一换发药品批准文号”的专项工作,涉及许多种药品,直接影响全体中国人用药安全。

当时,由于历史原因,存在国家以及地方多种批准文号,监管难度也较大。

修订后将于2001年12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明确规定,药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取消地方标准。

对于按地方标准生产的药品,经审查批准,可以上升为国家标准药品,即“地标升国标”;不符合的就必须淘汰。

无疑,对于新机构来说,这是一次加强监管的好机会。

然而,“掌门”*一错再错,让这项工作背离初衷,反而给造假者又提供了一次机会,给用药安全带来极大的隐患。

如此重大的全局性工作,没有调查研究,没有听取有关部门和地方的意见,没有局部试点,没有上报党中央、国务院,甚至没有经过局党组和局务会议集体讨论。

2001年4月10日,*违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和民主决策程序,自己大笔一挥,签发187号文件,启动了换发批准文号的专项工作。

由于换发文号工作量太大,难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187号文件出台9个月后,*又大笔一挥,签发了582号文件,从实质上降低了药品审核标准。

按照187号文件,“专项小组对上报材料进行汇总和复核”;而582号文件,则改为“企业申报时可以提供的有关材料可为复印件,由省级药监部门重点审核其原生产批件和原始档案,专项小组仅对上报的资料进行形式审核,并对原始档案进行抽查核对。

”一句“形式审核”,让国家药监局的法定审核职责流于形式。

专项工作小组有关人员说,药品地方文号本来就是由省药监局批的,国家药监局只有实质审核才能真正实现监管。

让省药监局“自己审自己”,无疑大降监管力度。

在审核降低标准,仅进行形式审核和抽查的情况下,专项小组还是发现了一些不符合条件、不应换发的药品。

这些药品的资料被工作人员放进红色夹子,称为“红夹”药品。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卫生部和国家药监局的有关文件规定,这些药品应该以假药论处或撤销批准文号。

然而,*没有经过局里集体讨论决定,擅自同意注册司的请示,让审批底线被再次突破。

按照这份请示,对这些“红夹”药品,仅以企业是否取得《药品生产管理质量规范》(gmp)认证证书为条件,换发批准文号;甚至对刚提出gmp申请和准备gmp改造的药品生产企业,也换发了批准文号。

如此一来,1069种违规审批药品获得了“通行证”。

gmp认证,仅代表药品生产过程合格,难道还能代表药品有疗效吗?法庭上,*也不得不承认,这是把违规的药品变成了合法的药品。

专项工作进行了两年。

其间,*在干什么?据专项小组工作人员回忆,*从未听取过专项小组的汇报,也未对专项小组进行过检查和指导。

同一时期,正是郑“掌门”受贿敛财的高峰期。

黑洞〃“带病”审批留下隐患统一换发药品批准文号,本是提高人民用药安全的“民心工程”。

因为*的玩忽职守,变成了“带病”审批。

专项工作进行中,药品造假的举报不断,其中包括吉林某公司生产的注射药品。

该药品被举报原始材料造假,一直未获得换发。

2004年6月,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派人到当地调查,没有找到原始档案。

调查组由此建议:缓发批准文号。

然而,*亲自指示:注册司先给换发批准文号,再继续调查。

此后一个月,工作人员终于查清,该企业的确是通过造假方式取得的原始批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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