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廉租房准入与退出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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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障性住房准入和退出机制的困境及其对策

我国保障性住房准入和退出机制的困境及其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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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 保 性 房 入口出 制 困 及 对 国障住 准禾 机 的境其 策 退
杨嘉 理 南通 市住 房保 障和 房产 管理 局


保 障性 住房 准 入和 退 出机 制 中存 在 的 困 ‘
目标对 象与 实 际的保 障对象 产 生 了一 定 的偏 差 。 3“ 进 宽 出 ”的制度 设计 导致 动态 保 障效 .严
困难 的群体纳入住房保障体系 。 这种划分依据本 入高于住房保障准入标准时, 应让其退 出住房保 障体 系 。当前 , 人 收入 和家庭 资 产信 息分 散在 个
不 同的政 府部 门 以及 商业 机构 , 房保 障主 管 部 住
未建立较完备的金 融信用体制和居 民个人 收入
门很难及时掌握被保对象的经济变化情况 。 主要
管 部 门。由于不 同的部 门之 间没有 实现 信息 共享 机 制 , 致住 房保 障主 管部 门在 被保 对 象 的资格 导 监 控 过程 中 , 需 要 的基础 数据 和信 息 网络 管理 所 严 重滞 后 , 使得 被 保对 象 的资格 监控 缺 少有 效 的 数 据支 撑 , 法进 行 实时监 控 。 无 二 、 障性住 房 准入和 退 出机制 的新模 式 保 1江 苏淮 安共有 产权 经济适 用 房模式 . 淮安 市在 2 0 开始 实施 经济 适 用共 有产 07年 权房 试 点 , 过 3年 多 的实 际运作 , 得 了成功 。 经 取 共有 产权 房执 行 政府 指 导价 , 一般 低 于 同期 同区 域 商品房 价格 的 5~ 1% 供给低 收入 居 民 。在 % 0提 购 买共 有产 权房 时 ,购房 人 与政府 共 同 出资 , 以 形成 个人 与政 府 的共有产 权 。 待购 房人 有 了经 济 府 改 为个 人 产 权 , 可 把 房 退给 政 府 , 也 政府 还 给 个 人 出资加 利息 , 此房成 为政 府再 分配 的房源 。 淮 安市 经 济 适用 共 有 产 权 房 的运 作 模 式 在 准 入和 退 出机 制方 面具 有 以下两 个特 点 : 是产 一 权 明晰 。与商 品房 市场 接轨 , 人产 权 部分 与普 个 通 商 品房 一样 , 值 增 值 , 抵 押 、 转 让 等 ; 保 可 可 同 时压 缩 了通 过 申请 经 济 适 用共 有 产 权 房 获取 经 济利益 的 空间 。二 是 出 口关把 控入 口关 。共 有产 权 房在 房 屋 登 记簿 及 其 房 屋 所有 权 证 上 登 记有 明确 的 比例及 权属 关 系 , 能 私下 买卖 。也 就 是 不

廉租房是可以永久居住吗(详解)

廉租房是可以永久居住吗(详解)

廉租房是可以永久居住吗(详解)廉租房能住多少年1、廉租房的租住年限各地是不同的,一般来说,只要符合规定就可以继续租住;有的地方是一年一签,一年后,如果符合条件的,可以继续租住,如果不符合条件的,就必须退出;如果有支付能力并符合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条件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购买。

2、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建设部等九部委令第162号)可知,如果承租人将所承租的廉租住房转借、转租或者改变用途的,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未在所承租的廉租住房居住或者未交纳廉租住房租金的,应当退回廉租房。

3、如果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廉租住房保障的,要退还已领取的租赁住房补贴,或者退出实物配租的住房并按市场价格补交以前房租。

廉租房怎么申请1、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员可到市或县级房管局领取廉租房申请表,一般在房管局设有保障房管理窗口,可咨询窗口人员。

如果没有话,可到户口所在镇、街道申请,领取申请表。

2、提供相关资料:申请人员应该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低保证、民政部门核发的低收入家庭核准证或城市居民低保证以及申请人所在工作单位或者居委会出具的居住状况证明等资料。

3、受理审核: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一般95个工作日之内。

由住建部和民政部发起审查,主要对申请对象的资产、收入、住房情况进行审核调查。

如有自有私房的还需要入户调查。

对符合申请廉租房条件的人,应该进行摇号配租配售。

4、摇号配租:摇号中,进行配租廉租房,对符合条件的廉租房申请人,由区建设局发放租金补贴,对承租国家直管公有住房的由区房产管理部门给与租金减免。

对符合要求配租住房的廉租房申请人,由区建设局按登记顺序安排配租住房,而对于未摇中的申请人员,继续轮候或取消资格。

廉租房有什么特点A.供应对象明确。

廉租房制度是具有选择性的社会政策,属于社会救济性福利,其保障特点是范围窄、标准低。

只有符合各地方政府规定的住房困难的低收入家庭才可以申请。

B.以发放租赁住房补贴为主,以实物配租、租金核减为辅。

其中,租赁住房补贴,是指政府先向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发放补贴,再由其到市场上去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是指政府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租金核减,则是指产权单位按照规定,采取在一定时期内对现已承租公有住房的城镇收入家庭给予租金减免的办法。

廉租房退出机制的完善对策

廉租房退出机制的完善对策
情 的住 房保 障专 项法 规 , 从法 律 层面 规定 住房 保 障 的 对 象 、 障标 准 、 障水 平 、 障 资金 的来 源 、 出机 保 保 保 退
用 体系 发达 、 人收 入档 案完 善 。而 目前 我 国在这 些 个 方 面还 相 当薄弱 , 以要 实现 个 人收 入 的全面 监 管无 所 疑是 困难 重重 。 因而 , 全面 建立 个人 收入 监管制 度 , 应
4 现 行廉 租房退 出动力 不足 、 出成效低 . 退
目前 ,我 国 的廉 租 房 退 出方 式 的特 点可 归纳 为
另外 , 国尚未颁 布有关 廉租 住房退 出环 节 的专 “ 惩 罚 、 我 轻 无激 励 ” 轻 惩 罚 ” 。“ 即廉租 房退 出过 多地 依 项法 规 。上 述相 关法规 虽涉 及到廉 租房 的退 出 问题 , 靠 惩 罚性 措施 实 现 ,但 是 政策 规 定 的惩 罚力 度 又太 但只 以列 举 的方 式规 定 了廉 租 户退 出廉租 房 保 障 的 几种情 况 , 现 实 的情 况 很 复杂 , 租 户应 该 退 出 的 而 廉 情 况远远 不止规章 中列举 的情形 。 2 缺乏 专 门的管理部 门 . 住房保 障退 出管理 的专 业性 比较强 , 涉及 到对 被 保 障人 员 的资格 审查 、 贴 资金 的测 算及 被保 障人 员 补 收入提 高后 的退 出等诸 多方 面 的问题 , 些需 要专 门 这 的管理 部 门依 法管 理 。但 是 , 目前在 廉租房 管理 过程 中缺乏这种 专 门的职能机 构 。 主要 表现在 以下三 个方 面: 一 , 出多 门, 构 设置混乱 。 第 政 机 第二 , 员配 置不 人 足。 第三 , 有健全 的廉租住 房管理 工作考 核机制 , 没 廉
3 无法有效跟 踪廉 租房家庭 收入变 动情况 .

我国廉租房建设的现状及对策分析

我国廉租房建设的现状及对策分析

我国廉租房建设的现状及对策分析汪建强【摘要】廉租房制度是我国住房保障体系中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是解决城镇低收入者住房困难的主要渠道,对实现社会公平具有重大意义。

然而,在制度运行之中也存在着一系列问题,包括资金问题、房源问题、集中成片建设造成的负面效应、配套机制的欠缺等。

基于此,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思考和建议,以期能对廉租房制度的发展有所助益。

【期刊名称】《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年(卷),期】2012(025)003【总页数】4页(P37-40)【关键词】廉租房;问题;对策【作者】汪建强【作者单位】山东工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山东烟台264005【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C913.7廉租房是解决我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要途径,是住房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和住房改革的重要内容。

廉租房的建设对于强化政府的社会保障职能、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推动社会的和谐与进步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廉租房制度概述廉租房制度是随着我国住房市场化改革的启动而出现的住房保障体系的核心与基础。

[1]1998年房改提出了建立适应各地实际情况的住房保障制度的要求:对不同收入家庭实行不同的住房供应政策,最低收入家庭租赁由政府或单位提供的廉租住房,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其他收入高的家庭购买、租赁市场价商品住房,由此确立了建立适应不同收入水平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的分层次的住房保障的基本设想。

廉租房正是在这样的经济和社会背景之下产生并成为促进社会稳定、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作为政府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建的住房,廉租房只租不售,由城镇居民群体中的低收入者承租,一般采取两种方式进行:一是实物配租,由政府出资建设符合基本居住功能要求和面积标准的住房,低租金租给住房困难户;二是租金补贴,由政府为符合条件的家庭按其配租标准发放租金补贴,由他们自行租赁社会房屋或选择住房管理部门推荐的合适的房源居住,待租房合同签订后出租方定期到指定银行提取补贴部分的租金。

廉租房为何“住得进去,退不出来”

廉租房为何“住得进去,退不出来”

立,家庭收入等信息尚不完备,同时保障家庭的住房档 案尚未建立,有关家庭人均年收入、家庭住房占用套数、 房屋性质、房屋类型等信息无法查询。”董纪昌说。 “南京在房产信息化上做的是比较全的,
住户的房产信息都能查到,所以房产一般是隐瞒不了的, 就像那位邵姓女子,如果申请上了经济适用房,再申请 廉租房的时候肯定就能查到之前的房产信息,很难浑水 摸鱼。”秦玲说。秦玲所说的房产信息
不可能给房保部门的,我们也没有索要的权力,按照央 行的解释,金融和证券涉及隐私,作为银行,除了公检 法以外,没有权力给任何一个部门提供,现在就是公检 法和审计署调才给,其他人都调不到的,
所以这方面是一个缺陷。”尽管房保部门不能获取租户 的金融证券资料,但也想到了其他方面来甄别租户收入 情况。“比如租户买的车价值达到一定数值的,就不能 再来申请保障房了,我们现在暂定的是8
了120多万。“廉租房退出机制的设计一直是大家关注的 问题,很多城市都面临着类似的问题。廉租房制度是政 府针对城镇最低收入人群的住房保障制度,但目前很多 经济条件已经得到改善,不再符合承
租条件的人,依然住着廉租房,或者把房转租出去。” 中国科学院大学管理学院副院长董纪昌说。在他看来, 廉租房对廉租户来说是一项流动性的社会福利,而不是 一项终身制福利,已经不符合租住条件仍
当地给她安排了一套廉租房居住,但在材料审核时发现 她已经有经济适用房了,但邵姓女子则坚持一套也不退。 “没有强制执行权,我们只得提请法院,刚开始法院也 比较为难,可后来开了庭,但两年多了
,法院判决也没下来。因为各方面考虑她毕竟是残疾, 生活又困难,谁都不愿意去强制执行。”秦玲说。据 《南京市保障性住房供应管理工作情况汇报》显示,对 最低收入和低收入无房家庭以廉租住房实物
障对象的退出、流转环节、违规违法付出的成本予以明 确。(记者 郝帅)

住房保障体系中的廉租房退出机制

住房保障体系中的廉租房退出机制

廉 租 房 的人数 寥寥 无几 j 。在 现行 廉 租 房制 度 覆 盖 面 过 窄 的前 提 下 , 对各城市廉租住 房“ 重准入 、 轻 退 出” 问题 的研究 显 得更 为必 要 。“ 只进不 出” 现象 , 一 方 面加重 了政 府 的财 政 负担 , 另 一 方 面使 许 多本 该 享 受到 廉 租房政 策 待遇 的人 无房 可居 , 而那 些 不 再 符 合 条件 的人 却 “ 霸 占” 了社 会 资 源 , 严 重 阻碍 了我 国廉
Vo l _ 2 9 No .1
第2 9卷
第 1期
住房 保 障体 系 波
( 南 京 大 学 政 府 管 理 学 院 ,江 苏 南 京 2 1 0 0 8 9 )
[ 摘 要] 在政府构 筑的保 障房 体 系 中, 廉 租房 是 最基础 的层 次 , 但 由 于廉 租房在 制 度上 缺乏 有效 的退 出机 制, 准入制度的设计也存在缺 陷 , 再加上整 个住 房保障体 系层 次 间流转不畅 , 我 国各大城 市廉 租房普 遍存在 “ 只 进不 出” 现象。 因此。从整体 来看, 政府 需要 完善 准入 制度 , 构建动 态监管 的廉 租房退 出机 制 , 并 完善 多层次 阶
t o a d v a n c e t h e mu l t i —l e v e l h o u s i n g s e c u i r t y s y s t e m.
Ke y wo r ds : Lo w— —Re n t Ho us i ng ;W i t hd r a wa l Me c h a n i s m; Dy na mi c S up e r v i s i o n ; Ho us i n g Se c u r i t y ; S o c i a l S e c u r ・ ・ i t y ;S o c i a l Eq ui t y

廉租房制度的完善,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廉租房制度的完善,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

廉租房制度的完善,有利于构建和谐社会住房问题是关系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

廉租房制度作为我国帮助城市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的一种政策努力,旨在通过政府政策扶持,帮助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从而保证社会的安定和和谐。

因此,建立健全以廉租房制度为重点的住房保障体系,既关系到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又关系到和谐社会的建设,也关系着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的实现。

一、选择合理的保障方式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提出了要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房保障司进一步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着力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促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

根据《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各地可以根据其具体情况,选择廉租房的“实物配租”、“租金配租”或“租金减免”中的其中一种或几种形式,来确定廉租房的具体保障方式。

因此,在政策实施的过程中必须了解各种保障方式的特点,从而更好地实现廉租房制度的保障效果。

(一)租金补贴保障方式的优点1.实行租金补贴有利于加快廉租住房供应体系的建立。

2.有利于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和廉租住房制度的覆盖面,投入同样的资金解决较多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3.有利于政府操作,灵活性强。

4.有利于退出机制的建立,促进准入机制和退出机制的完善。

5.有利于推动二手房屋租赁市场发展。

6.减少了政府的管理成本和工作协调难度,既节约管理成本又能提高管理效率。

7.保障家庭可以根据自身工作地点、子女上学等因素方便地选择居住地点,根据家庭人口情况选择合适的房屋面积和结构,能在较大程度上充分满足低收入家庭各自不同的居住需求。

8.有利于促进阶层融合、社会健康发展、精神文明建设,减少贫困者集中带来的社会问题。

9.针对性较强,既体现政府保障,又体现公平性原则。

(二)实物配租实物配租是指政府向廉租户直接提供住房,并按照廉租住房租金标准收取租金。

廉租房的相关法律规定(3篇)

廉租房的相关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廉租房是国家为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而实施的一项重要住房保障政策。

自1998年住房制度改革以来,廉租房政策在我国得到了广泛实施,对于改善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我国廉租房的相关法律规定,包括廉租房的定义、申请条件、建设标准、分配程序、监督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二、廉租房的定义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的规定,廉租房是指政府通过新建、收购、改建等方式筹集,面向城市低收入家庭提供的具有社会保障性质的住房。

三、廉租房的申请条件1. 申请家庭必须具有本市户籍。

2. 申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本市规定的低收入标准。

3. 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本市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

4. 申请家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1)无房家庭;(2)现有住房面积低于本市规定的住房困难标准;(3)现有住房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无法居住。

四、廉租房的建设标准1. 廉租房的建设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住房建设标准,确保房屋结构安全、功能完善、环境优美。

2. 廉租房的建设应当优先考虑公共交通、商业服务、医疗卫生等配套设施。

3. 廉租房的建设应当符合城市规划,合理布局。

五、廉租房的分配程序1. 申请家庭向当地住房保障部门提交申请。

2. 住房保障部门对申请家庭进行资格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家庭。

3. 住房保障部门根据申请家庭的实际情况,制定分配方案,并予以公示。

4. 申请家庭根据分配方案,选择合适的廉租房。

5. 住房保障部门与申请家庭签订租赁合同,并办理入住手续。

六、廉租房的租赁期限1. 廉租房的租赁期限为3年至5年。

2. 租赁期限届满后,申请家庭可根据实际情况,申请续租。

七、廉租房的租金标准1. 廉租房的租金标准根据住房面积、地段、配套设施等因素确定。

2. 住房保障部门定期对租金标准进行调整。

3. 申请家庭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按时缴纳租金。

八、廉租房的监督管理1. 住房保障部门负责廉租房的监督管理,确保廉租房政策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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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廉租房准入与退出机制摘要本文试借香港公屋的经验,来对我国廉租房的进入与其退出机制提供一点启发。

关键词廉租房准入与退出机制
中图分类号:f205 文献标志码:a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月5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对今年政府工作提出建议: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全面提高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

继续抓好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让老百姓住上放心房,满意房。

今年城镇保障性住房基本建成470万套、新开工630万套。

据了解,自治区下达梧州市的2013年保障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建设任务是9237套(户),其中新增廉租住房1756套、公共租赁住房6021套、经济适用住房460套、限价商品住房800套、城市棚户区改造200户,另外还要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930户。

此外,我市今年还将加快个人住房和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9月底前实现市本级与所辖县(市)联网,12月底前实现市与自治区联网。

怎样完善廉租房准入与退出机制迫在眉睫。

一、问题的提出
国务院公布的《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其核心内容是要“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建设为主体、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这次“房改新政”中最大的亮点是中国的“廉租房”被提到了空间的高度,并提出了明确的
时间表,这无疑为新规的执行带来了压力和动力。

但是,过去的事实告诉我们,该制度在廉租房的准入、退出机制上还存在比较突出的问题,本文试对香港公屋的准入与退出机制进行分析,以期能对该机制的发展提供一点建议。

二、香港公屋对进入与退出机制的设计
香港作为法制社会,在公屋的申请、编配程序上有着极为严格的规定,以确保享受优惠的都是真正需要帮助的居民。

公屋申请人须在香港住满七年并没有私人住宅物业,而且必须接受包括家庭收入和家庭资产的全面经济状况审查。

房委会每年检查轮候者的收入及资产限额,以确保限额配合当前的经济和社会状况,并确保真正有需要的人才符合资格申请公屋。

以三口之家为例,申请人家庭每月最高收入不得超过 1.21 万港元,家庭总资产不得超过 30.5 万港元,总资产包括了存款、证券、汽车、固定资产等。

申请人必须提交由雇主开具的《薪金证明书》,并签署收入证明。

按照香港房屋条例,任何人在申请公屋时蓄意虚报资料,即为违法,一经定罪,可判刑事诉讼条例所规定第 5 级罚款(最高罚款额为 5万港币)及监禁 6 个月。

公屋申请人的申请条件不仅严格,而且相当详细。

在通过一系列审查和三年以内的轮候期内,申请人终于可以拿到钥匙。

但严格的审查并未结束,在公屋居住期满十年后,租户每两年应申报家庭收入及资产,不申报资产或家庭收入及资产净值超过逾指定的公屋住户限额的租户须缴纳双倍租金,并于一年内迁出;若确有困难的,给予暂准居住证再过渡一年,租
金提到两倍以上。

2004 年香港还专门成立打击滥用公屋资源的特遣队,严惩弄虚作假者。

三、我国目前廉租房进入与退出机制存在的问题
关于廉租申请人如何以法定准入程序去获取廉租房的居住权,2004 年出台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新办法》规定:以“书面申请—审核—公示—登记—调查—核实—排队轮候—公布结果”的程序安排保证。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还是存在一些漏洞,具体表现在:(1)对廉租户家庭收入变动情况跟踪管理较为困难。

目前各地一般采取承租户主动报告收入情况和租赁合约一年一订
的动态管理方式,难免出现申报不实或管理失控的情况;(2)对廉租房使用状况监管不力,其是对配租家庭违反廉租房政策、改变廉租房使用性质,将房子转租、转让或闲置等。

关于廉租房退出机制的规定,《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申请、审核及退出管理办法》虽有提及,但是还不完善,而且在实施中的效果也不十分理想,具体体现在:(1)退出条件的设计界限较为模糊。

对于廉租户,申请对象一旦超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原则上不得续租。

但各地在具体实施细则中又有规定,如果确有困难可以续租,只是租住时间不能太长。

(2)实物配租方式中腾退住房存在现实困难。

虽然规定要求不符合条件的承租户在一定期限内腾退住房,否则处以罚款。

但实际操作中由于承租户家庭收入低等,却难以展开。

四、香港公屋对我国廉租房进入与退出机制的启示
香港公屋是世界公共住房的成功典范,这与其高效务实的专业
运营和管理密不可分,而在进入与退出机制上的设计尤值得我国借鉴,“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为此,我们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努力:
首先,建立廉租房分配的申报、审核、公示制度,加大社会监督介入的力度,保证信息的真实性与公正性,靠社会的监督来弥补制度上的漏洞。

其次,加大虚报者的惩处力度,对居民个体家庭的欺瞒行为。

一方面加快建立城市家庭收入征信体系,使居民家庭收入更加透明,且可核对、可查验,力求从源头上做到防止瞒报收入;另一方面要加大事前震慑和事后惩罚的力度,让人们在机会主义面前畏惧。

各地政府在出台廉租房保障对象标准认定与管理办法中,也可进一步细化对欺瞒行为的惩罚措施,并且使其具有可操作性。

针对权力寻租的腐败行为,也要从两手抓起。

一手抓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一手抓权力下放。

并对其庇护者承担连带责任。

再次,应实施动态跟踪管理。

对实物配租方式的管理主要集中在廉租房使用的跟踪管理和对廉租户申请条件的动态监控方面,解决退出问题;对租金补贴的方式的管理重点在租金补贴发放的方法上,租金补贴由廉租房管理部门,通过银行或其居委会定期向出租方支付,不直接支付给承租者,以杜绝将住房困难金挪作他用的现象出现。

最后,完善住房租赁市场制度。

例如:加强租赁登记管理和住房合同管理,实行强制性的租赁登记制度,增强租赁信息的透明度
等,从而杜绝廉租房转租行为。

(作者单位:广西梧州市保障住房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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