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公司的业务类型及其管理概述
证券公司的业务类型及其管理(doc 61页)

证券公司的业务类型及其管理(doc 61页)第六章证券公司的业务类型及其管理第一节投资银行业务及其管理一、投资银行及其特点二、证券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资格三、投资银行业务的内部控制四、投资银行业务的监管第二节证券经纪业务及其管理一、证券经纪业务的含义和特点二、证券经纪业务类型及其管理(一)代理客户委托买卖证券包括开户委托、竞价成交程和结算交割三个过程。
(二)代理股份转让1.代办股份转让的概念2001年6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试点办法》。
所谓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以其自有或租用的业务设施,为非上市公司提供的股份转让服务业务。
因此,从基本特征看,这种股份转让并没有在证券交易所挂牌,而是通过证券公司进行交易。
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同样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投资者参与股份转让,应当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中国证券业协会依法履行自律性管理职责,对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进行监督管理。
我国开展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的初期,主要是为解决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的股份流通的问题,以后从证券交易所退市的股票也可以进入这一系统进行转让。
证券公司从事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应当报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批准,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证券公司申请从事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有20家以上营业部,并且布局合理;有从事网上委托业务的资格;最近2年内在证券市场没有重大违法违现行为;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有相应的从事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的设施;中国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股份转让公司委托代办转让则应具备以下条件:为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有健全的公司组织结构;登记托管的股份比例不低于可代办转让股份的50%;中国证券业协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股份转让公司应当而且只能委托一家证券公司办理股份转让,并与证券公司签订委托协议。
代办转让的股份仅限于股份转让公司在原交易场所挂牌交易的流通股份。
券商的业务拓展与管理

券商的业务拓展与管理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券商的业务范围和管理体系也不断拓展和完善。
在当前的市场形势下,如何做好业务拓展和管理,成为了券商在竞争中取得领先地位和保持优势的关键。
一、券商的业务拓展券商的业务拓展主要包括投行、自营、资管、期货等方面。
1. 投行投行是指券商为企业和政府提供融资渠道的服务,包括证券发行、资产证券化、投资咨询等方面。
当前,中国资本市场的投行业务正处于高速发展期,券商不断加强自身的投行业务能力,积极拓展融资渠道,为市场主体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2. 自营自营业务是指券商自主使用自己的资金进行短期的交易活动,这种业务主要是为了控制风险和增加盈利。
在自营业务方面,券商需要建立自己的交易系统、研究分析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提高运作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
3. 资管资管业务是指券商为客户提供各种类型的资产管理服务,包括基金、证券投资、财富管理等方面。
作为券商的重要业务之一,资管面临着投资品种选择、风险管理、产品创新等方面的挑战和机遇。
4. 期货期货业务是指券商为投资者提供期货交易和投资咨询的业务,也是券商在扩大业务范围和提高盈利能力方面的重要业务之一。
期货交易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的特点,在开展期货业务时,券商需要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体系,防范交易风险和市场风险。
二、券商的业务管理券商的业务管理包括风险管理、机构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
1. 风险管理风险管理是券商业务管理的核心之一,也是券商长期发展的关键。
各项业务活动中,券商需要充分认识并防范各种风险,建立科学完备的风险管理体系。
目前,券商在风险管理方面已经采用了多种手段,如声望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等方面的防控和管理。
2. 机构管理机构管理是指券商通过对机构的管理措施,提高机构绩效和竞争力。
在机构管理方面,券商需要注意机构的目标管理、组织结构、信息共享、员工培训等方面,使机构更加高效稳定。
3. 内部控制内部控制是指券商在内部管理中对风险防范和管理的一种手段,是券商实施风险管理的具体体现。
证券公司业务分类

证券公司业务分类证券公司是指在证券市场上从事证券交易、证券承销、证券投资咨询、证券资产管理等业务的金融机构。
证券公司的业务范围非常广泛,可以分为证券交易业务、证券承销业务、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等几个方面。
一、证券交易业务证券交易业务是证券公司最基本的业务之一,也是证券公司的主要盈利来源。
证券交易业务包括股票交易、债券交易、基金交易、期货交易等。
证券公司通过自营交易和代客交易两种方式进行证券交易。
自营交易是指证券公司自己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交易,以获取交易差价和投资收益。
自营交易需要证券公司具备一定的风险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
代客交易是指证券公司代理客户进行证券交易,收取一定的佣金。
代客交易需要证券公司具备一定的客户服务能力和交易执行能力。
二、证券承销业务证券承销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为企业发行证券提供的服务。
证券承销业务包括首次公开发行、再融资、债券发行等。
证券公司通过承销证券获得承销佣金和承销差价收益。
证券承销业务需要证券公司具备一定的市场分析能力、投资银行业务能力和风险管理能力。
证券公司需要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市场前景、行业竞争等进行全面分析,为企业提供合适的融资方案和发行方案。
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为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建议和投资咨询服务。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包括证券分析、投资策略、投资组合管理等。
证券公司通过收取咨询费用和管理费用获得收益。
证券投资咨询业务需要证券公司具备一定的研究能力、分析能力和客户服务能力。
证券公司需要对市场走势、行业趋势、企业财务状况等进行深入研究,为客户提供准确的投资建议和投资策略。
四、证券资产管理业务证券资产管理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为客户管理证券资产,包括证券投资组合管理、资产配置、风险控制等。
证券公司通过收取管理费用和业绩报酬获得收益。
证券资产管理业务需要证券公司具备一定的资产管理能力、风险管理能力和客户服务能力。
证券公司需要根据客户的风险偏好、投资目标和资产规模等因素,为客户量身定制投资组合和资产配置方案,实现资产增值和风险控制的平衡。
证券公司业务的基本种类

证券公司业务的基本种类
一、证券公司业务种类
1、证券经纪
证券经纪是证券公司的主业,即以手续费收入为主,为证券交易商提供服务的业务,主要负责将买卖双方信息对接,媒介双方的交易,提供市场信息服务和优质投资顾问服务。
为此,证券经纪公司要求证券交易商交纳手续费,并由此获得收入。
2、证券承销
证券承销是证券公司受客户委托,利用自身资源,将客户发行的证券出售于市场的业务,由于承销所带来的利润较高,因此证券公司热衷于参与证券承销业务。
3、报价
报价是指证券公司在估计证券实际价格时,根据市场情况报出报价,包括买价和卖价,这样就可以为双方提供合理的交易价格,报价分为商业报价和市场报价。
4、证券投资咨询
证券投资咨询是证券公司为投资者提供有关证券投资的服务,根据投资者的投资意图,投资规划,投资结构,风险偏好等,为其量身定制有效的投资策略,投资方案,为用户服务的投资咨询服务。
5、证券投资管理
证券投资管理是指证券公司对客户委托的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根据客户的投资意向,投资规划,投资结构,风险偏好等,进行综合管
理,以获取较高的投资收益。
中信证券公司的主要证券业务类型和规模

一、引言中信证券公司作为我国领先的证券公司之一,其主要证券业务类型和规模备受关注。
在本文中,我们将对中信证券公司的主要证券业务类型和规模进行全面评估,以便更深入地了解该公司在证券行业的地位和影响力。
二、中信证券的证券业务类型1. 证券承销中信证券作为一家领先的证券公司,其证券承销业务一直是公司的核心业务之一。
通过为企业提供股票、债券和其他证券的承销服务,中信证券积极参与了我国股票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发展,为企业融资提供了重要支持。
2. 证券交易作为一家证券公司,中信证券在证券交易领域也表现出色。
公司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的证券交易服务,覆盖股票、基金、债券等多个领域,为投资者提供了广泛的投资选择,也为公司带来了可观的交易收入。
3. 资产管理除了传统的证券承销和交易业务,中信证券还积极发展资产管理业务。
通过设立基金、资管计划等金融产品,公司为客户提供了多样化的资产管理服务,为投资者创造了稳健的投资回报,也为公司业绩带来了稳定的收入来源。
4. 金融衍生品业务随着我国金融市场的不断发展,金融衍生品业务也逐渐成为证券公司的重要业务之一。
中信证券在金融衍生品领域拥有丰富的交易经验和专业团队,为客户提供了多样化的风险管理和投资工具,也为公司带来了可观的衍生品交易收入。
三、中信证券的业务规模1. 资产规模中信证券作为我国领先的证券公司之一,其资产规模雄厚。
公司在证券、资产管理、投资银行等多个领域均有较大规模的资产配置,为公司业务的稳健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2. 市场份额在我国证券市场,中信证券拥有着可观的市场份额。
公司在股票承销、证券交易、资产管理等多个领域具有较高的市场地位,为客户提供了广泛的服务,也为公司带来了丰厚的收入来源。
3. 团队规模作为一家领先的证券公司,中信证券拥有着庞大的专业团队。
公司在研究、交易、投行等多个领域拥有着丰富经验和专业技能的团队,为客户提供了专业化、个性化的金融服务,也为公司业务的拓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金融会计第十三章 证券公司主要业务的核算与管理解读

2.证券自营业务,是指公司以自己的名义,使用公司自有 资金和依法筹资买卖证券以达到获利目的的业务。具体又包 括:买入证券业务和卖出证券业务。
3.证券承销业务,是指公司接受证券发行人的委托,代发 行人发行证券的活动。按与发行人确定的发售方式不同,具体 又包括:全额包销方式的承销业务、余额包销方式的承销业务 和代销方式的承销业务。
1.与证券交易所交割清算,按实际收到的金额作如下会计 分录:
借:结算备付金——自有 贷:代理承销证券款
2.承销期结束,将承销证券款项交付委托单位并收取手续 费,会计分录:
借:代理承销证券款 贷: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银行存款
承销期结束,未售出的证券转为自营证券或长期债券投 资、长期股权投资,按承购价作如下会计分录:
设资金专户并交来款项以及日常存款时,会计分 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代理买卖证券款
2.证券公司为客户在证券交易所开设清算资金专户时,会 计分录为:
借:结算备付金——客户 贷:银行存款
3.当买入证券成交总额大于卖出证券成交总额时,会计分 录为:
借:代理买卖证券款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代理买卖证券手续费支出
资产类科目,用于核算证券公司收到的由客户交来 的实物券。
代理买卖证券 款
负债类科目,用于核算证券公司接受客户委托,代 理客户买卖有价证券,而由客户交存的款项。
代理兑付证券 款
手续费及佣金 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 支出
负债类科目,用于核算证券公司接受委托,代理兑 付证券而收到的兑付资金。
损益类科目,用于核算证券公司在各类代理业务中 根据收入准则确认的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2.证券公司收到客户交来的实物券时,按兑付金额支付资 金,会计分录为:
借:代理兑付证券 贷:银行存款
证券公司的业务类型及其管理

第六章证券公司的业务类型及其治理第一节投资银行业务及其治理一、投资银行及其特点二、证券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资格三、投资银行业务的内部操纵四、投资银行业务的监管第二节证券经纪业务及其治理一、证券经纪业务的含义和特点二、证券经纪业务类型及其治理(一)代理客户托付买卖证券包括开户托付、竞价成交程和结算交割三个过程。
(二)代理股份转让1.代办股份转让的概念2001年6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了《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试点方法》。
所谓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以其自有或租用的业务设施,为非上市公司提供的股份转让服务业务。
因此,从差不多特征看,这种股份转让并没有在证券交易所挂牌,而是通过证券公司进行交易。
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同样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投资者参与股份转让,应当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中国证券业协会依法履行自律性治理职责,对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进行监督治理。
我国开展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的初期,要紧是为解决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的股份流通的问题,以后从证券交易所退市的股票也能够进入这一系统进行转让。
证券公司从事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应当报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批准,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证券公司申请从事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有20家以上营业部,同时布局合理;有从事网上托付业务的资格;最近2年内在证券市场没有重大违法违现行为;有健全的内部操纵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有相应的从事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的设施;中国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股份转让公司托付代办转让则应具备以下条件:为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有健全的公司组织结构;登记托管的股份比例不低于可代办转让股份的50%;中国证券业协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股份转让公司应当而且只能托付一家证券公司办理股份转让,并与证券公司签订托付协议。
代办转让的股份仅限于股份转让公司在原交易场所挂牌交易的流通股份。
第十三章 证券公司主要业务的核算与管理

第二节 证券经纪业务的核算
一、代理买卖证券业务的核算
代理买卖证券业务是指公司接受客户委托,通过证券交易 所代理买卖证券,公司收到客户交来的代买卖证券款,应全额存 入指定的商业银行,作负债处理。 当收到客户交来的代买证券款时,公司为客户开设资金专户。 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代理买卖证券款
客户可以在其资金专户增加资金或支取款项,公司按季计付 存款利息。同时公司为客户在证券交易所开设清算资金专户,会计 分录为: 借:结算备付金——客户 贷:银行存款 当时公司代客户在证券交易所买卖证券时,如果买 入证券交 易总额大于卖出证券成交总额时,会计分录为: 借:代理买卖证券款(买卖证券成交价差额,加代 扣代缴交易税费,加向客户收取的佣金等手续 费)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代买卖证券手续费支出(公司负担 的交易费用) 贷:结算备付金——客户(买卖证券成交价的差额,加代 扣代缴的印花税费,加公司负担的 交易费)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代买卖证券手续费收入(向客 户收取的佣金等于手续费)
二、代理兑付证券业务核算
代理兑付证券业务是指公司受客户委托,对其发现的证券到 期进行兑付的证券业务,公司从客户收取代兑付证券的手续费, 代兑付证券业务完成,与客户办理结算时确认手续费收入。 公司接受国家或企业委托代兑付到期债券,当收到代兑付资 金时,会计分录为: 借:银行存款 贷:代理兑付证券款 兑付期开始,收到客户交来实物券,按实际兑付金额办理兑 付手续。会计分录为 借:代理兑付证券 贷:银行存款 兑付完毕向委托单位交回已兑付的实物券,会计分录为: 借:代理兑付证券款 贷:代理兑付证券
三、证券市场与证券交易
(一)证券市场
• 证券市场是指发行和买卖证券的场所,是金融市场的重市场又被称为初级市场,即证券发行市场,是新发行 证券的销售场所。 • 二级市场又称为证券流通市场或转让市场,是已发行证券 的转让、买卖场所,由交易所市场和场外市场组成。 • 二级市场与一级市场关系密切,它们相互依存,又互为作 用和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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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证券公司的业务类型及其管理第一节投资银行业务及其管理一、投资银行及其特点二、证券公司的投资银行业务资格三、投资银行业务的内部控制四、投资银行业务的监管第二节证券经纪业务及其管理一、证券经纪业务的含义和特点二、证券经纪业务类型及其管理(一)代理客户委托买卖证券包括开户委托、竞价成交程和结算交割三个过程。
(二)代理股份转让1.代办股份转让的概念2001年6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了《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试点办法》。
所谓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是指证券公司以其自有或租用的业务设施,为非上市公司提供的股份转让服务业务。
因此,从基本特征看,这种股份转让并没有在证券交易所挂牌,而是通过证券公司进行交易。
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同样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投资者参与股份转让,应当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中国证券业协会依法履行自律性管理职责,对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进行监督管理。
我国开展证券公司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的初期,主要是为解决原STAQ、NET系统挂牌公司的股份流通的问题,以后从证券交易所退市的股票也可以进入这一系统进行转让。
证券公司从事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应当报经中国证券业协会批准,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证券公司申请从事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有20家以上营业部,并且布局合理;有从事网上委托业务的资格;最近2年内在证券市场没有重大违法违现行为;有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有相应的从事代办股份转让服务业务的设施;中国证券业协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股份转让公司委托代办转让则应具备以下条件:为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有健全的公司组织结构;登记托管的股份比例不低于可代办转让股份的50%;中国证券业协会要求的其他条件。
股份转让公司应当而且只能委托一家证券公司办理股份转让,并与证券公司签订委托协议。
代办转让的股份仅限于股份转让公司在原交易场所挂牌交易的流通股份。
2.代办股份转让的基本规则投资者参与股份转让,必须开立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账户(以下简称“股份账户”)。
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负责股份账户号码的编制、股份账户卡的印制及其管理工作,并可委托证券公司为参与股份转让的投资者开设股份账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股份账户时需提交居民身份证,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须提交代办人身份证。
法人投资者在开立股份账户时需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副本)、法人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
股份转让公司的股份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重新确认、登记和托管后方可进行股份转让,这些工作由股份转让公司负责办理。
股份转让公司股份持有者办理股份重新登记和托管时,应按规定向办理机构提交有关的材料。
在重新确认股份后,股份转让公司应向股份持有人出具股份确认书。
股份转让公司已确认的可进行股份转让的股份应当托管在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并且托管后方可开始转让。
投资者参与股份转让,应当委托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
委托方式可采用柜台委托、电话委托、互联网委托等。
投资者委托指令以集合净价方式配对成交。
证券公司不得自营所代办公司的股份。
股份转让的转让日为每周星期一、星期三、星期五,转让委托申报时间为转让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之后进行集中配对成交。
股份转让以“手”为单位,l手等于100股。
申报买入股份,数量应当为1手的整数倍。
不足l 手的股份,只能一次性申报卖出。
股份转让价格实行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限制为前一转让日转让价格的5%。
证券公司在代办转让业务中可以接受投资者的限价委托,但不得接受全权委托,并且不得为投资者进行融券委托和融资委托。
转让成交时,以集合竞价确定转让价格,其确定原则依次是:在有效竞价范围内能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值。
如果有两个以上价值满足前项条件,则选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价位:(1)高于该价位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位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2)与该价位相同的买方或卖方的申报全部成交。
如果有两个以上的价值满足前项条件,则选取离上一个转让日成交价最近的价位作为转让价。
证券公司营业部必须在营业场所发布股份转让的价格信息。
转让日当天的价格信息发布内容为:股票编码和名称,上一转让日转让价格和数量,当日转让价格和数量。
股份转让公司也应按照规定在证券公司网站和营业场所进行信息披露。
投资者在转让结束后应及时办理交割手续,并核对账户资金余额和股份余额情况。
投资者委托股份转让和非转让过户(挂失除外),应当按规定缴纳印花税和手续费。
(三)代理网上发行的申购1.网上发行的概念新股网上发行就是利用沪、深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网络,新股发行主承销商在证券交易所挂牌销售,投资者通过证券营业部交易系统申购的发行方式。
在我国,新股网上发行方式的基本类型有网上竞价发行和网上定价发行,其中用得比较多的是网上定价发行。
(1)网上竞价发行新股竞价发行在国外指的是一种由多个承销机构通过招标竞争确定证券发行价格,井在取得承销权后向投资者推销证券的发行方式,也称招标购买方式。
它是国际证券界发行证券的通行做法。
在我国,新股网上竞价发行是指主承销商利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以自己作为惟一的“卖方”,按照发行人确定的底价将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输入其在证券交易所的股票发行专户;投资者则作为“买方”,在指定时间通过证券交易所会员交易柜台以不低于发行底价的价格及限购数量,进行竞价认购的一种发行方式。
竞价发行有以下优点:①市场性证券市场是市场经济的产物,应遵从市场的规律。
竞价发行正是将市场原则引入发行环节,通过市场竞争最终决定较为合理的发行价格。
②连续性由投资者竞价产生的发行价格反映了市场供求的平衡点,与二级市场上的交易价格无多大的差别,因而竞价发行保证了发行市场与交易市场价格的连续性,实现发行市场与交易市场的平稳顺利对接。
③经济性竞价发行大大减轻了发行组织工作压力,减少了许多不必要的环节,为社会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
④高效性竞价发行由于借助证券交易所遍布全国各地的交易网络,因此整个发行过程高效安全。
竞价发行的缺点是股价容易被机构大资金操纵,从而增大了中小投资者的投资风险。
特别是发行规模较小的股票,发行价格被大资金操纵的可能性较大。
(2)网上定价发行新股网上定价发行是发行价格固定,采用证券交易所先进的交易系统来发行股票的发行方式,即主承销商利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按已确定的发行价格向投资者发售股票。
我国目前广泛采用此种方式。
它具有新股网上竞价发行的优点。
不同之处有两点:一是发行价格的确定方式不同。
定价发行方式是事先确定价格,而竞价发行方式是事先确定发行底价,由发行时竞价决定发行价。
二是认购成功者的确认方式不同。
定价发行按抽签决定,竞价发行按价格优先、同等价位时间优先原则决定。
(3)现阶段新股网上定价发行方式近年来,我国新股网上发行的具体方式除了一般的网上定价发行外,还有网上定价市值配售和网上累计投标询价发行等。
从基本操作看,网上定价市值配售和网上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也都属于网上定价发行,不过网上累计投标询价也在一定程度上带有网上竞价的特征。
新股网上定价市值配售就是在新股网上发行时,将发行总量中一定比例(如曾经规定为网上发行总量的50%)的新股向二级市场投资者配售。
投资者根据其持有上市流通证券的市值和折算的申购限量,自愿申购新股。
由于我国规定市值配售只是新股网上定价发行的一部分,因而市值配售与网上定价发行应同时进行。
新股网上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与一般的网上定价发行在发行价格确定办法上有不同之处。
一般网上定价发行的发行价格是在发行之前就预先确定的,而网上累计投标询价发行则是利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通过向投资者在价格申购区间内的询价过程,从而确定发行价格并向投资者发行新股。
2.网上发行的申购程序(1)网上竞价发行申购程序我国曾经采用过新股网上竞价发行,其程序如下:新股竞价发行,须由主承销商持中国证监会的批复文件向证券交易所提出申请,经审核后组织实施。
发行人至少应在竞价实施前2至5个工作日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及当地报刊上按规定要求公布招股说明书及发行公告。
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买卖股票者外,凡持有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的个人或者机构投资者,均可参与新股竞买。
尚未办理股票账户的投资者可通过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及各地登记代理机构预先办理登记,开支股票账户,并于委托竞价申购前在经批准开办股票交易业务的证券营业部存入足够的申购资金。
投资者在规定的竞价发行日的营业时间内办理新股竞价申购的委托买入,其办法类似于普通的股票委托买入办法。
申购价格不得低于发行公司确定的发行底价,申购量不得超过发行公告中规定的限额,氏每一股票账户只能申报一次。
新股竞价发行申报时,主承销商为惟一的“卖方”,其中报数为新股实际发行数,卖出价格为发行底价。
新股竞价发行的成交(即认购确定)原则为集合竞价方式,即对买入申报按价格优先、同价位时间优先原则排列,当某申报买入价值以上的累计有效申购量达到申报卖出数量(即新股实际发行数)时,此价位即为发行价。
当该申报价位的买入申报不能全部满足时,按时间优先原则成交。
累计有效申报数量未达到新股实际发行数量时,则所有有效申报均按发行底价成交。
申报认购的余数,按主承销商与发行人订立的承销协议中的规定处理。
电脑主机撮合成交产生实际发行价格后,即刻通过行情传输系统向社会公布,并即时向各证券营业部发送成交(认购)回报数据。
新股竞价发行结束后的资金交收,纳入日常清算交割系统,由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将认购款项从各证券公司的清算账户中划入主承销商的清算账户;同时,各证券营业部根据成交回报打印成交过户交割凭单同投资者(认购者)办理交割手续。
竞价发行完成后的新股股权登记由证券交易所电脑主机在竞价结束后自动完成,并由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以软盘形式交与主承销商和发行人。
投资者加有疑义,可持有效证件及有关单据向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及其代理机构查询。
采用新股竞价发行,投资人仅按规定缴付委托手续费,不必支付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其他任何费用。
参与新股竞价发行的证券营业部,可按实际成交(认购额)的一定比例(曾规定为千分之三点五)向主承销商收取承销手续费,由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每日负责拨付。
新股网上竞价发行业务处理程序如下:(2)网上定价发行申购程序我国曾经有许多新股是采用一般的网上定价发行方式,发行价格通常在发行之前就已经确定。
这种情况下,其发行申购程序为:投资者在申购委托前把申购款全额存入与办理该次发行的证券交易所联网的证券营业部指定的账户。
申购当日(T日),投资者申购,并由证券交易所反馈受理。
上网申购期内,投资者按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以发行价格填写委托单,一经申报,不得撤单。
投资者多次申购的,除第一次申购外,均视作无效申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