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股份转让涉及税收问题
股权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

股权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股权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1. 背景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将其所持有的股份转让给其他投资者的行为。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到企业所得税的征收和政策规定。
本文将介绍股权转让有关的企业所得税政策。
2. 计税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对象是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从事独立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
对于股权转让,如果转让方是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那么他们将根据所得的性质将其归结为企业所得,并按照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如果转让方是个体工商户,则将其归结为个人所得并按照个人所得税的规定缴纳税款。
3. 股权转让的税收政策3.1 股权转让收入的计算股权转让收入是指转让方从股权转让中获得的价款、股息、红利、处分股权后的收益等。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股权转让收入应当从转让价款中扣除直接发生的费用,并按照实际收入额计算纳税。
3.2 税收政策优惠针对股权转让,税收政策也提供了一些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对于股权转让的收入,可以享受以下税收优惠政策:1. 对于持有股权超过一年的个人和非居民企业,可以适用减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 对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股权转让收入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3. 对于国家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股权转让收入,可以适用15%的优惠税率;4. 对于上市公司之间的股权转让收入,可以适用10%的优惠税率。
需要注意的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申报要求,并经相关税务机关批准。
3.3 股权转让的税务报告与申报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从事股权转让的企业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并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申报。
具体的报告与申报事项包括:1. 股权转让合同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备案;2. 股权转让收入的计算和纳税计算的明细表;3. 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申请书和相关材料;4. 其他税务机关要求的报告和申报材料。
股权转让涉税问题监管建议

股权转让涉税问题监管建议股权转让是指股东将其持有的公司股权转让给其他投资者的行为。
在股权转让过程中,涉及到的税收问题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税收政策对股权转让的监管是为了维护税收秩序,保障税收收入,防范税收风险。
本文将从股权转让涉税问题的监管角度出发,提出相关建议。
首先,股权转让涉税问题监管中的税收政策应该明确,相关法规应该清晰易懂。
税收政策的透明度和稳定性对于股权转让方和受让方都至关重要。
监管部门应该及时发布相关政策文件,明确税收政策,防止税收政策频繁变动导致投资者的困惑和不确定性。
其次,监管部门应该加强对股权转让交易的监督和检查。
对于存在违规行为的股权转让交易,应该依法进行查处,维护税收秩序。
加大对于虚假交易、避税行为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净化股权转让市场环境,提高税收合规性。
另外,监管部门应该加强对税收风险的防范和管控。
对于可能存在的税收漏税、偷逃税等问题,应该加强监测和预警,及时发现和处理风险。
建立健全的税收风险防范体系,加强对税收风险的预防和化解,保障税收收入的稳定增长。
此外,监管部门应该加强对税收政策的宣传和解读。
对于股权转让涉税问题,监管部门应该及时发布相关政策解读,帮助投资者和市场主体更好地理解税收政策,规范行为,避免税收风险。
加强对税收政策的宣传和解读,提高税收政策的透明度和权威性,促进税收政策的有效实施。
总的来说,股权转让涉税问题的监管建议包括加强税收政策的明晰性和稳定性、加强对股权转让交易的监督和检查、加强对税收风险的防范和管控、加强对税收政策的宣传和解读等方面。
只有通过加强监管,规范市场行为,防范税收风险,才能有效维护税收秩序,保障税收收入,促进经济的健康发展。
希望相关监管部门能够重视股权转让涉税问题,加强监管,确保税收政策的有效实施。
同一控制下的股权转让税收法规

同一控制下的股权转让税收法规说起股权转让啊,大家都会觉得这个话题有点复杂,尤其是税收法规这块儿。
其实呢,咱们可以简单理解,股权转让就像是你把自己的一部分公司“卖”给别人,别人拿了股份,你的钱包鼓了,企业的控制权可能也变了。
听着不难,但要是加上税收问题,那就有点儿麻烦了。
你可能会想,哎呀,股权转让和税收到底有啥关系?别急,慢慢聊。
股权转让,简单来说,就是某个股东把自己手里的股份卖给了另一个人。
比如说,你公司有个合伙人,持股30%,他决定把这30%的股份卖给别人,那就涉及到股权转让。
你看,股权转让一方面牵扯到“卖”与“买”,另一方面又和税收挂上了钩。
因为相关部门要从中收税呀,毕竟“天上不会掉馅饼”。
很多人可能会觉得,股权转让嘛,没什么大不了的,反正就是买卖而已。
可问题就在于这里,卖了股份,可赚到的那部分钱,国家也要分一杯羹。
国家收税是怎么回事呢?股东卖股份获得的收益是需要交税的,这部分税就是所谓的“股权转让所得税”。
按照中国的税法,股东卖股份时,如果赚了钱,按照规定得交“个人所得税”或者“企业所得税”。
你是不是觉得很烦,哎呀,这么麻烦,怎么就不能“随便卖,随便赚”呢?可惜,税收不是开玩笑的,谁也不能逃得了。
这里的关键点是“同一控制下的股权转让”。
什么叫“同一控制”?简单来说,如果股东转让股份前后,公司的控制权没有发生变化,那就属于同一控制下的股权转让。
比如说,你公司原本的股东A和股东B持股,股东A把自己的股份转给了股东B,而B已经是公司大股东了,那A和B之间的交易,控制权没变,还是B在说了算。
这种情况,国家规定的税收处理方式就不同了。
好比你平常买东西,商场有个满减活动,你买的多,享受的优惠也多;同样的,股权转让也会有一些税收上的“优惠”,如果是同一控制下的转让,国家的税务可能就相对宽松一点。
但如果是控制权发生了变化,那就不一样了。
你想啊,如果原来A是老板,结果B 一转股权,B突然成了老板,这就不再是“同一控制”了。
股权转让协议中的税务问题及税务规划建议

股权转让协议中的税务问题及税务规划建议股权转让协议在商业交易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它涉及到多个方面的法律和财务问题。
其中之一就是税务问题,因此在进行股权转让协议时,必须仔细考虑税务规定和相关税务规划。
本文将探讨股权转让协议中的税务问题,并提出适用的税务规划建议。
I. 股权转让税务问题在进行股权转让协议时,需要考虑以下税务问题:1. 资本利得税:当股权转让盈利时,出售方通常需要支付资本利得税。
资本利得税根据利得金额和适用税率计算。
不同国家和地区对于资本利得税都有不同的规定,因此要确保在执行股权转让协议前了解和遵守相关的资本利得税规定。
2. 转让净损失抵扣:如果股权转让导致净损失,有些法域允许将这些净损失抵扣或抵销到未来的投资收益中。
了解该法域的相关规定是很重要的,以便在适用的情况下最大限度地减少税务负担。
3. 企业重组税收优惠:一些国家为了鼓励企业重组和合并,提供了税收优惠政策。
在某些情况下,股权转让可以符合企业重组的标准,从而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了解并利用这些政策是益处颇丰的,但同时要确保符合法律要求。
4. 跨国交易税务:如果股权转让涉及跨国交易,涉及的税务问题将更加复杂。
包括双重课税、避税和避免税务漏洞在内的跨国税务规定需要特别关注。
在执行跨国股权转让协议时,建议寻求专业税务顾问的帮助以确保合规性。
II. 税务规划建议为了最大程度地减少在股权转让协议中的税务负担,以下是一些建议的税务规划方法:1. 提前规划:在进行股权转让之前,建议尽早进行税务规划。
与专业税务顾问合作,制定适合具体情况的税务策略,并确保符合相关法规。
2. 资产重组:在一些情况下,通过资产重组而不是直接股权转让,可以最小化税务负担。
例如,将资产重组为股权的转让可能使得资本利得税减少,或者可以享受到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3. 考虑转让结构:选择合适的转让结构可能对税务负担有重要影响。
例如,通过将股权转让安排为股权收购而非资产转让,可能受益于更有利的税务待遇。
公司股份转让税收计算公式

公司股份转让税收计算公式
一、概述在进行公司股份转让过程中,涉及到的税收主要包括所得税、印花税等。
具体税收金额根据转让股份的性质、金额、纳税义务人身份等因素而异。
以下将详细介绍各种税收的计算公式。
二、所得税 1. 税率:所得税的税率根据纳税义务人的身份、转让股份的性质等因素而异。
一般来说,普通股东的税率相对较低,而高管或实际控制人的税率可能较高。
2. 计算公式:所得税= 转让股份金额× 适用税率- 税收抵免。
其中,税收抵免是指企业可用于抵扣的以前年度已缴纳的税款。
三、印花税 1. 税率:印花税一般为千分之一或万分之三,具体税率根据转让股份的性质和金额而定。
2. 计算公式:印花税= 转让股份合同金额× 适用税率。
四、其他税收可能涉及的其他税收包括增值税等,具体金额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五、特殊情况下的税收计算 1. 如果涉及外资企业股份转让,还需考虑相关的外资税收政策,如预提税等。
2. 如果涉及关联方股份转让,还需考虑关联交易税收政策,如预约定价安排等。
六、总结在进行公司股份转让过程中,应充分了解相关税
收政策,并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税收筹划方案,以降低税收负担。
同时,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税收缴纳的合规性。
公司股权转让涉及税收问题

遍的方法方式,我国《责任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法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权自由转让规章制度规章,是现代责任公司规章制度规章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
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事业机构改革及责任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事业机构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
股权转让行为越来越普遍,形式也日益复杂。
本文从税收角度探索股权转让过程中涉税问题。
一、股权转让中法律关系人及股权转让相关流程正确判断股权转让中相关人的法律关系,了解股权转让相关流程,可以清晰纳税主体及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转让股东与责任公司其他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涉及其他股东是否同意转让和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解决转让的限制,即转让解禁或转让条件;(二)转让股东与受让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涉及签订股权转让合约以及履行,表现为受让人支付价金,出让人交付出资证明(股票)、确认股权已交付、请求责任公司予以股权过户登记声明等;(三)受让人与转让股东、责任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请求责任公司办理股东名册变更登记——责任公司承认新股东、注销原股东;转让人有协助过户义务,责任公司有法定过户登记义务;(四)由责任公司向责任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责任公司登记变更事项——责任公司法定义务,向社会公示。
可见,股权转让中所涉及的纳税利害关系人有转让股东,其他股东、受让人、责任公司、和不特定第三人。
二、股权转让中涉及税收分类(一)营业税《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九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
但转让该项股权,应按本税目征税”。
2002年1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对这种行为征税办法重新作出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对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公司股权转让涉及税收问题

公司股权转让涉及税收问题前言公司股权转让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商业交易,它通常涉及到很多税务问题。
因此,对于公司股权转让涉及到税收问题的人来说,了解税法和税务规定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档就公司股权转让涉及的税收问题进行了详细介绍,包括资本利得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等税种。
资本利得税资本利得税是指个人或公司出售资产所得到的所得税。
在公司股权转让中,资本利得税是一项重要的税务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个人以每次转让收入减去资产成本后的所得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20%。
而企业作为转让方,在股权转让中所得到的差额即为应计入企业所得税的收入。
此外,股权转让双方还需要注意的是,低于资产原值的价款所得,应依据资产的净值,也就是原值减去实际损耗后的价值,来计算应当征收的资本利得税。
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适用范围内,企业所得到的应纳税所得额所计征的税款。
在公司股权转让中,企业所得税是必须要注意的税务问题。
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在股权转让中,将以转让收入减去出让方的股权成本及其他相关费用作为应纳所得额,计算应纳税额。
此外,由于各种股权转让的形式和交易方式都不同,所涉及的税收问题也会有所不同。
因此,企业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税收方式,以在税收方面达到最优化。
个人所得税在公司股权转让中,除了企业所得税和资本利得税外,个人所得税也是需要考虑的税务问题。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以转让价款减去发生的股份成本后的差额为计税依据,适用税率为20%。
此外,对于个人股权转让方,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股票持有时间超过1年,按照股权出售收入减去投资成本后的净收益计征20%的个人所得税。
如果持有时间不足1年,则不仅需要纳税20%,同时还要缴纳3%的营业税。
总结公司股权转让涉及到的税收问题非常重要,因此,股权转让双方需要事先了解相关的税收政策和规定。
在公司股权转让中,资本利得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是三个最基本的税种,需要特别注意。
股权转让协议的股权转让税务问题

股权转让协议的股权转让税务问题,是一个许多企业在进行股权转让时必须注意的问题。
股权转让协议是指一方出售其所持有的股份给另一方,以达到转移股权的目的。
在此过程中,涉及到股权转移所产生的税务问题,影响着企业的财务成本及股权转移的顺利进行。
本文将对股权转让协议的税务问题进行介绍和探讨。
一、股权转让的涉税问题在股权转让时,涉及到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等税种。
其中,个人所得税是指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所得到的收入,应依据国家税务规定缴纳税款。
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在股权转让中所得的收入,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印花税是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时,需要支付的税种,其计算标准是根据交易金额按照一定的税率计算得出。
土地增值税适用于房地产企业股权转让的情况,其涉及到的主要是土地增值所得税的缴纳问题。
二、股权转让协议的税务处理在股权转让协议中,需要涉及到税务问题的处理方式。
一是在协议中明确税务处理方式,如怎样分担印花税等税费。
二是在交易过程中,合理利用税务政策,降低税务成本。
比如利用个人所得税法中的免税额,降低交易的税务成本。
三是遵守税法规定,不断更新税务政策的变化,避免纳税人因不了解税收政策而受到罚款。
三、股权转让协议中关于税务的注意事项在制定股权转让协议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对转让方的个人所得税要求进行认真审核,以确保税务合规;2、对印花税的计算及缴纳,要进行准确认识,避免逾期导致的罚款;3、合理利用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降低税费支出;4、在协议中明确各方在股权转让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以确保合法性。
四、股权转让协议中税务企图规避应注意的问题股权转让协议中经常出现企图规避税务的问题,如企图通过协议安排避免印花税、企业所得税等,这种行为是非法的。
企业应该遵守税收法规,避免在股权转让中出现任何税务问题,以保障企业的合法性。
总之,股权转让协议是企业进行股权转移操作的重要文件,涉及到税务等诸多方面的问题。
因此,在制定股权转让协议的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税法规定,注意税务处理方式,以确保企业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不会出现任何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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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股份转让涉及税收问题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
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权自由转让制度,是现代公司制度最为成功的表现之一。
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改革及公司法的实施,股权转让成为企业募集资本、产权流动重组、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形式。
股权转让行为越来越普遍,形式也日益复杂。
本文从税收角度探索股权转让过程中涉税问题。
一、股权转让中法律关系人及股权转让流程正确判断股权转让中相关人的法律关系,了解股权转让流程,可以清晰纳税主体及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转让股东与公司其他股东之间的法律关系,涉及其他股东是否同意转让和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解决转让的限制,即转让解禁或转让条件;(二)转让股东与受让人之间的法律关系,涉及签订股权转让合同以及履行,表现为受让人支付价金,出让人交付出资证明(股票)、确认股权已交付、请求公司予以股权过户登记声明等;(三)受让人与转让股东、公司之间的法律关系,请求公司办理股东名册变更登记——公司承认新股东、注销原股东;转让人有协助过户义务,公司有法定过户登记义务;(四)由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登记变更事项——公司法定义务,向社会公示。
可见,股权转让中所涉及的纳税利害关系人有转让股东,其他股东、受让人、公司、和不特定第三人。
二、股权转让中涉及税收分类(一)营业税《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九条对此作出了明确规定:“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
但转让该项股权,应按本税目征税”。
2002年12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对这种行为征税办法重新作出规定,自2003年1月1日起,对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
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
《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九条中与新规定内容不符的予以废止。
(二)企业所得税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1、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是指企业因收回、转让或清算处置股权投资的收入减除股权投资成本后的余额。
国税函[2004]390号规定:企业在一般的股权买卖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有关规定执行;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2、国税发[2000]118号规定:企业股权投资转让所得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投资企业取得股息性质的投资收益,凡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的,除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优惠以外,其取得的投资所得应按规定还原为税前收益后,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补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以上规定,投资企业可以利用其在被投资企业的影响先由被投资企业进行利润分配然后转让股权,以达到减轻所得税费用、提高税后净收益的目的。
3、国税函[2004]390号关于股权转让所得税补充规定:一、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或股份)买卖中,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股权投资业务若干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8号)有关规定执行。
股权转让人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或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股权转让所得,不得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二、企业进行清算或转让全资子公司以及持股95%以上的企业时,应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改组改制中若干所得税业务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8]9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投资方应分享的被投资方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应确认为投资方股息性质的所得。
为避免对税后利润重复征税,影响企业改组活动,在计算投资方的股权转让所得时,允许从转让收入中减除上述股息性质的所得;三、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3]45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已提取减值、跌价或坏帐准备的资产,如果有关准备在申报纳税时已调增应纳税所得,转让处置有关资产而冲销的相关准备应允许作相反的纳税调整。
因此,企业清算或转让子公司(或独立核算的分公司)的全部股权时,被清算或被转让企业应按过去已冲销并调增应纳税所得的坏帐准备等各项资产减值准备的数额,相应调减应纳税所得,增加未分配利润,转让人(或投资方)按享有的权益份额确认为股息性质的所得。
(三)个人所得税(1) 税率: 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第五项规定,财产转让所得适用百分之二十的比例税率。
(2)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3)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 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对于股权转让来说,即以受让人为扣缴义务人。
(4) 纳税申报: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税法规定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
同时,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5) 主管税务机关:国税函〔2009〕285号文件第三条规定,个人股东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发生股权变更企业所在地地税机关为主管税务机关。
(6)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财产转让所得按照一次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作为应纳税所得额。
就股权转让所得而言,其应纳税所得额=股权转让价-股权计税成本-与股权转让相关的印花税等税费。
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价是自然人股东就转让的股权所收取的包括现金、非货币资产或者权益等形式的金额,以其实际成交价为股权转让价。
股权转让对价为实物的,应当按照取得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计算,但凭证上所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或者无凭证的,由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参照当地的市场价格核定自然人股东股权转让完成后,转让方个人因受让方未按规定期限支付价款而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属于因股权转让而产生的收入。
股权计税成本是指自然人股东投资入股时向企业实际交付的出资金额,或购买该项股权时向该股权的原转让人实际支付的股权转让价金额。
(7) 平价、低价转让的税收政策:国税函〔2009〕285号文件第四条第二款规定,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等)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净资产份额核定。
对于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如何判定、何为正当理由、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如何核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7号分别在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予以明确。
(8)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规的有关规定,个人转让股权应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20%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合理费用,是指纳税人在转让财产过程中按有关规定所支付的费用,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资产评估费、中介服务费等。
而有价证券的财产原值,是指买入时按照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
-需要注意的是,在计算缴纳的税款时,必须提供有关合法凭证,对未能提供完整、准确的财产原值合法凭证而不能正确计算财产原值的,主管税务机关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核定其财产原值。
实例:2007年国美电器宣布,在香港上市的国美电器控股有限公司,通过银行以委托贷款给独立第三方的方式,得到大中电器独家管理与经营权。
收购价格为36.5亿。
大中电器股权持有人张大中透露,正是由于大中电器被国美电器收购,其所持股权进行转让,向北京市地税局一次性缴纳个人所得税达5.6亿元,并得到了市地税局向他开具的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成为国内一次性缴纳个人所得税最多的纳税人。
(四)印花税1、非上市公司不以股票形式发生的企业股权转让行为,属于财产所有权转让行为,应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第十一项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应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贴花。
国税发[1991]155号第十条进一步明确,“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这里的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是指未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所书立的书据,不包括上市公司的股票转让所书立的书据。
2、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上市公司股票转让所书立的书据怎样征收印花税作出了专门规定。
2008年4月,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决定,从2008年4月24号起,调整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率,由现行千分之三调整为千分之一。
即对买卖、继承、赠予所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数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千分之一的税率缴纳证券交易印花税。
3、对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或批准进行政企脱钩、对企业(集团)进行改组和改变管理体制、变更企业隶属关系,以及国有企业改制、盘活国有企业资产,而发生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行为,暂不征收证券交易印花税。
三、股权转让中存有争议的税收问题现有股权转让税收政策适应国家经济建设形式的要求,但是,当前大量股权转让的税收案例多从营业税角度进行股权转让税收策划,特别是利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191号)进行合理避税,进行股权转让税收策划。
(一)以财税[2002]191号规定,纳税人对拟准备销售的不动产或转让的无形资产,可以采取先投资入股(本文所指的投资方式均指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然后再进行股权转让,即可轻易逃避税收。
比如A公司拟出售新开发的一幢大楼,这幢大楼开发成本及费用总计1000万元,经评估,市场价格为1800万元。
B公司有意购置这幢大楼用于开办酒店。
正常操作步骤是A公司以市场价格1800万元销售这幢大楼,B公司以1800万元买入。
此时,A公司销售不动产应纳的税金及附加为(不考虑计算土地增值税、印花税):按“销售不动产”税目依5%的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1800×5%=90(万元);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90×7%=6.3(万元),应纳教育费附加90×3%=2.7(万元),应纳地方教育费附加90×1%=0.9(万元),共计9.9万元。
综上计算,即A公司销售该幢大楼需要缴纳99.9万元的营业税及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