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XX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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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

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

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
本计划旨在通过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帮扶实施,帮助低收入人口脱贫致富,实现可持续发展。

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
1.建立低收入人口信息数据库,对低收入人口实行动态监测,记录其收入、就业情况、家庭状况等信息。

2.定期进行低收入人口调查,了解低收入人口的实际情况及需求,为帮扶措施制定提供依据。

3.建立低收入人口信用体系,对低收入人口进行信用评估,为帮扶提供参考依据。

二、帮扶实施方案
1.建立低收入人口帮扶工作机构,提供职业培训、创业扶持、就业介绍、医疗救助等服务。

2.对因疾病、意外等原因致贫的低收入人口,提供医疗救助和临时救助。

3.对特困低收入人口,提供生活补助,改善其生活条件。

4.鼓励低收入人口通过农村电商、特色种植等途径增加收入。

三、帮扶效果评估
1.定期对低收入人口的收入、就业情况等进行评估,了解帮扶工作的效果。

2.根据评估结果,对帮扶措施进行调整和优化,提高帮扶效果。

本计划将定期公布实施情况,接受各界监督。

希望通过低收入人
口动态监测和帮扶实施,帮助低收入人口脱贫致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2024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方案

2024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方案

2024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方案为积极响应国家减贫政策,全面推进扶贫工作,我国将适时对扶贫对象进行动态调整。

当前我国扶贫工作已经取得了显著成绩,但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问题。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经济结构的调整,扶贫对象的身份和条件也在发生变化,因此对扶贫对象进行动态调整,是推动扶贫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

一、动态调整的背景我国扶贫工作取得的成绩是有目共睹的,但也要看到,现在依然存在一些扶贫对象因各种原因重新陷入贫困的现象,这不仅对脱贫成果构成威胁,也是我们工作中的重要问题。

因此,为了更好地实施精准扶贫,推动扶贫工作的深入开展,必须对扶贫对象进行动态调整,及时掌握扶贫对象的最新情况,确保扶贫政策对症下药。

二、动态调整的原则我们在对扶贫对象进行动态调整时,要坚持以下原则:1. 精准性原则:扶贫对象的确定必须具备明确的标准和依据,确保扶贫资源的有效利用。

2. 公平性原则:对扶贫对象进行动态调整时,要保证公平公正,避免出现任何形式的歧视。

3. 风险防范原则:要及时了解扶贫对象的变化情况,并根据风险情况调整扶贫政策,防止扶贫对象再度陷入贫困。

4. 持续性原则:对扶贫对象进行动态调整是一项长期的工作,需要时刻保持警惕,不断完善扶贫对象的管理机制。

三、动态调整的具体措施1. 建立扶贫对象信息库,对扶贫对象的基本信息进行动态管理,确保信息准确及时。

2. 定期进行扶贫对象的评估和调研工作,了解扶贫对象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及时调整扶贫政策。

3. 强化对扶贫对象的跟踪服务,建立健全的扶贫对象帮扶机制,确保扶贫对象得到持续的关注和帮助。

四、动态调整的意义和价值通过对扶贫对象进行动态调整,可以更好地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使扶贫工作更加精准和有效。

同时也可以及时发现和解决扶贫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扶贫政策的有效落实。

五、动态调整的工作保障要加强对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明确工作责任和分工。

同时还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2021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方案

2021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方案

2021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录入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xx安镇2021年度扶贫对象动态调整管理和信息采集录入工作》(xx扶领办发〔2021〕号)要求,做好我镇2021年度在工作中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和信息采集录入工作,特制定此其他工作方案。

一、工作任务(一)扶贫对象动态管理1.脱贫摘帽计划“一微调”。

在我镇9月份开展的“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重精准.强基础”专项行动月工作基础上,对照自治区最新发布实施的《关于调整我区扶贫对象脱贫摘帽标准的援疆通知》(xx扶领发〔2021〕号)文件精神,对2021年计划脱贫摘帽对象“八有一超”、“十一有一低于”达标情况开展摸底调查,对经“二上二下”确定的贫困人口脱贫和贫困村摘帽计划进行微调,最终核定贫困人口脱贫和贫困村摘帽计划。

2.建档立卡贫困户(以下简称贫困户)动态管理。

(1)贫困户新识别农牧民和脱贫户返贫纳入(含退出户返贫纳入,下同);(2)贫困户(含未脱贫户、往年及当年脱贫户、20XX年和2021年退出户)家庭成员子女自然增加和自然增加;(3)贫困户脱贫退出,即贫困户脱贫摘帽“双认定”。

3.贫困村动态管理。

(1)贫困村新纳入,即将贫困村中非贫困村纳入建档立卡管理;(2)贫困村脱贫退出,即贫困村脱贫摘帽认定。

(二)扶贫犯罪者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1.贫困户(含未脱贫户、往年及当年脱贫万户、20XX年和2021年退出户)的基础信息更新。

2.新识别贫困户、新增贫困户家庭成员的基础信息(含新增原因)和减轻家庭成员的家庭有关信息(含减少原因)的采集和录入。

3.贫困村(含同期及当年脱贫摘帽村)和贫困村内所有自然村(村民小组)的基础信息更新。

4.新纳入贫困村(即多维度贫困村中的非贫困村)及其所有自然村(村民小组)的基础信息采集和录入。

5.2021年度脱贫户和摘帽贫困村的脱贫措施信息采集和录入。

二、工作内容和标准时点(一)动员部署培训会。

乡(镇)动员部署培训会(10月6日召开),行政村动员联合行动培训会(10月7日召开)。

关于做好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范文

关于做好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范文

本文共计2848字关于做好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范文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了一篇关于做好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范文,扶贫对象工作该怎么做呢?下面大家一起来看一下吧。

做好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
根据xx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甘脱贫领办传〔20XX〕84号)的文件要求,现就做好xx区20XX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新识别贫困人口、返贫人口及漏报需补录人口的识别纳入
根据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贫困人口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甘脱贫领办传〔20XX〕46号)要求的原则、标准和程序,将所有符合扶贫标准,但仍“应纳未纳”的新识别贫困人口、以前年度标注脱贫又返贫的贫困人口、自然增减、漏报需补录和错误剔除的贫困人口,经农户申请、民主评议、镇级审核、区级比对、两公示一公告等识别程序核查核实后,全部纳入建档立卡管理,做到应进则进、应扶尽扶。

此项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 1 -。

2024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实施方案

2024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实施方案

2024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实施方案____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实施方案一、扶贫对象建档立卡目标根据国家扶贫目标,我们的扶贫对象建档立卡的目标是将所有符合贫困标准的个人和家庭建档立卡,确保精准识别和帮扶。

二、建立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机构和人员配备为了确保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将建立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机构,并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

工作机构将包括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办公室以及相关协作单位。

工作人员将包括政府工作人员、乡镇干部、村干部和社区干部等。

三、建立扶贫对象建档立卡流程1.贫困户自愿申请。

贫困户可以自愿申请成为扶贫对象,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2.政府组织线索摸排。

政府工作人员将组织线索摸排工作,对可能存在贫困的个人和家庭进行初步调查。

3.贫困认定与审核。

根据国家贫困标准,政府将对线索摸排出的个人和家庭进行认定和审核,决定是否列入扶贫对象建档立卡。

4.建档立卡登记。

对于认定的贫困个人和家庭,政府将进行建档立卡登记,并发放相关证明文件。

5.定期复核评估。

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后,政府将定期对其进行复核评估,确保贫困状况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四、完善扶贫对象信息管理系统为了方便管理和查询,我们将完善扶贫对象信息管理系统。

该系统将包括扶贫对象的基本信息、贫困状况、帮扶措施等内容,并提供在线查询和统计功能。

五、加强扶贫对象帮扶措施1.提供扶贫资金和物资支持。

对于贫困个人和家庭,政府将根据其实际需求提供相应的扶贫资金和物资支持,确保他们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2.提供就业和创业支持。

政府将积极推动就业和创业扶贫,为扶贫对象提供就业培训、创业指导和就业机会等支持。

3.提供教育和健康保障。

为了保障扶贫对象的教育和健康权益,政府将加大对教育和医疗资源的投入,提供相应的教育和健康保障措施。

4.加强社会组织参与。

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扶贫工作,提供专业化的帮扶服务,共同为扶贫对象提供更好的帮扶。

六、建立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评估机制为了确保扶贫对象建档立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我们将建立相应的工作评估机制。

2023年乡镇扶贫工作实施的方案

2023年乡镇扶贫工作实施的方案

2023年乡镇扶贫工作实施的方案方案一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三中全会精神,加快实践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着力解决好贫困农民的生存与发展问题,根据全市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会议精神,制定此方案。

一、目的意义开展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是深入贯彻党的三中全会、市委三届九次全委会精神,落实好民生导向、以人为本执政理念的具体体现,是稳定解决农村贫困人口温饱问题,逐步缩小发展差距,全面消除绝对贫困现象的现实需要。

对进一步明确“十二五”扶贫开发主战场及其主要对象,与时俱进抓好扶贫开发工作,最大限度关注贫困,缩小“三个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真正建立起科学的动态扶贫开发机制和为“十二五”扶贫开发建立制度基础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

二、总体要求(一)工作目标。

以两项制度有效衔接数据系统中的扶贫对象人数为基数,以乡镇为单位维持总数不变,每年按20%的比例进行动态调整,对已实现脱贫致富的,经过民主评议和公示无意见后,停止相关到户扶贫开发政策,转为脱贫对象;对返贫的,重新按动态管理程序将其吸纳为扶贫对象。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广泛宣传,稳步推进的原则。

要客观面对农村千差万别的情况,扎实做好广泛的宣传动员工作,确保扶贫对象评定稳步进行。

二是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做到民主评议与集中决策相结合,评估核定人均收入客观准确,对象确认公开、公平、公正,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真正的贫困户进入扶持范围。

三是符合条件、自愿申请的原则。

在群众自愿申请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程序,严格筛选认定扶贫对象。

三、工作范围开展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的范围是:全县38个乡镇及278个行政村(社区)。

四、工作步骤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我县农村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从年10月开始,至__年12月上旬结束。

具体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前期准备阶段(年10月20日前)1.认真学习市、县关于“两项制度”有效衔接动态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成立领导小组,结合各乡镇实际,制定实施方案。

2024年针对贫困户扶志扶智实施方案范文(2篇)

2024年针对贫困户扶志扶智实施方案范文一、综述贫困是全球共同面临的问题, 尤其是发展中国家面临的挑战。

为了解决贫困问题, 我国一直致力于实施扶贫政策, 并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然而,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 中国仍面临一些困难和挑战。

为了进一步巩固扶贫成果, 2024年起, 我们将实施贫困户扶志扶智的新方案, 以更加全面、持久地解决贫困问题。

二、扶志扶智的原则和目标1.原则(1)精准定位: 明确扶贫对象, 确保帮助到真正需要帮助的人。

(2)综合施策: 综合运用各种政策措施, 包括教育、培训、就业、金融等方面, 全面提升贫困户的自我发展能力。

(3)因地制宜:根据不同地区和贫困户个体情况, 制定具体的扶贫措施, 确保实施效果。

(4)政策协同:各级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和企业要加强合作, 形成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良好态势。

2.目标(1)减贫: 到2025年, 将贫困人口减少到可控范围内, 实现全面脱贫。

(2)增收: 通过提高贫困户的产业收入和就业收入, 提高贫困户的生活水平。

(3)能力提升:通过教育和培训, 提高贫困户的技能和知识水平, 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4)社会融入:帮助贫困户融入社会, 树立积极向上的生活态度和价值观念。

三、具体措施1.教育扶贫(1)完善义务教育阶段的学前教育, 提高农村学生的入学率和留学率。

(2)加强贫困地区的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 提高贫困户的就业能力。

(3)发展在线教育和远程教育, 解决贫困地区教育资源不足问题。

2.产业扶贫(1)调整产业结构, 发展适合贫困地区的特色产业, 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来源。

(2)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改善贫困地区的生产条件。

(3)推动农村合作社的发展, 整合农业资源, 提高农民的生产效益。

3.金融扶贫(1)加强对贫困户的金融教育, 提高他们的金融意识和投资能力。

(2)提供贷款和信用担保等金融支持, 帮助贫困户发展产业或创业。

(3)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体系, 提供更加便捷、灵活的金融服务。

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doc

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方案为全面做好全省2018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按照国务院扶贫办动态管理工作会议部署和《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8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内容(一)扶贫对象动态管理1.贫困户脱贫退出。

经过帮扶和自身努力,实现稳定脱贫的贫困户,在规范履行退出程序无异议后,脱贫退出,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为“脱贫”。

2.贫困户新识别和脱贫户返贫纳入。

所有符合标准的新致贫户和以前年度标注脱贫又返贫的脱贫户,在规范履行识别和返贫程序无异议后,进行“应纳尽纳”,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通过“新识别”录入和“返贫”标记。

3.贫困户(含脱贫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

包括贫困户(含脱贫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或自然减少,根据家庭成员新生儿、婚入、户籍迁入、刑满释放、收养、失联人口回归、补录等原因“自然增加”;根据家庭成员死亡、婚出、出国定居、判刑收监、户籍迁出、农转非、失联等原因“自然减少”,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做“人口自然变更”处理。

4.贫困村脱贫退出。

对照贫困村退出标准逐项进行核查验收,符合条件的按程序出列,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出列”。

贫困县摘帽退出另行布置。

(二)扶贫对象信息采集、更新和录入1.贫困户、脱贫户(含往年及当年脱贫户)、返贫户的基础信息更新。

通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打印《贫困户信息对照表》,入户核实信息并采集本年度发生变化的基础信息。

在采集“在校生状况”时,要对去年的“在校生状况”进行核准和采集,一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更新。

返贫户还需要采集“返贫原因”。

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对“贫困户脱贫”操作设置了校验功能,凡“两不愁、三保障”数据显示未解决的贫困户,均无法进行“脱贫”勾选操作。

2.新识别贫困户的基础信息采集和录入。

使用《新识别贫困户信息采集表》采集所有基础信息。

3.贫困村(含往年及当年脱贫退出村)和贫困村内自然屯(村民小组)的基础信息更新。

2024年度扶贫帮扶工作计划例文(三篇)

2024年度扶贫帮扶工作计划例文一、工作目标根据“两不愁”、“三保障”、贫困户“三有”、贫困村“五有”以及“四好目标”的总体要求,我们将扎实推进“六个精准”工作和“五个一批”政策的落实。

全力协助并指导-镇及-村开展扶贫攻坚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确保贫困村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____元以上,贫困户人均纯收入达到贫困线____元以上。

全面完成所帮扶的-镇-村、-村、-村共计____户____人在本年度的脱贫任务,同时确保-村在____年实现整村“摘帽”脱贫。

二、工作重点(一)再次进行精准识别。

在本月底前,我们将与镇村共同对-年____月的精准识别清退名单和新识别贫困户名单进行再次核实,确保错退率低于____%、漏贫率低于____%、错评率低于____%。

我们将及时完善贫困户帮扶明白卡和帮扶手册的内容。

(二)协助做好痕迹管理。

我们将指导并督促镇村做好精准扶贫工作的资料收集归档工作,特别是针对贫困户帮扶包所涉内容、产业发展、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等原始基础资料的收集、更新、完善、归档,以及帮扶工作中形成的第一手资料。

(三)积极推进-村产业发展。

我们将进一步配合村两委做好土地、资金、种苗的落实工作,并完善贫困户入股手续。

完成____亩猕猴桃和____亩海椒产业的种植和管理经营。

计划举办技术培训班____期。

(四)协助村两委抓好道路、水利设施、党群服务中心和农户农房建设。

我们将确保所有项目在____月底前开工,并在____月底前完工。

我们将重点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质量和安全监管,及时督促村两委做好项目实施资料的收集工作。

(五)加强扶贫政策和扶贫资金的监管。

我们将督促各项惠农政策的落实,并指导村“两委”开展“四议两公开一监督”工作。

我们将严格按要求做好扶贫资金和项目的公开公示工作。

(六)积极开展为贫困户送温暖活动。

我们计划在____月开展送生产资料和助耕活动,____月开展助学活动,并在年前开展送温暖关爱慰问活动。

低保对象动态调整方案

低保对象动态调整方案为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确保低保政策的公平、公正、公开实施,切实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权益,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法规,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低保对象动态调整方案。

一、动态调整的目标和原则(一)目标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动态调整机制,实现低保对象的有进有出、应保尽保、应退尽退,提高低保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低保制度真正惠及最需要的困难群众。

(二)原则1、公平公正原则。

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和程序,对所有申请和享受低保的对象进行平等、公正的审核和审批。

2、动态管理原则。

定期对低保对象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查,根据变化情况及时调整保障待遇。

3、分类施保原则。

根据低保对象的困难程度和类别,实行分类救助,合理确定保障标准。

4、依法依规原则。

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操作,确保动态调整工作的合法性和权威性。

二、动态调整的主要内容(一)家庭经济状况核查1、收入核查。

对低保对象的家庭收入进行全面核查,包括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

对于难以核实的收入,可采取民主评议、邻里调查等方式进行评估。

2、财产核查。

核查低保对象家庭的房产、车辆、存款、证券等财产状况,重点关注大额财产和隐性财产。

3、支出核查。

对于因重病、重残等导致家庭支出较大的,在核算家庭收入时予以适当扣减。

(二)保障标准调整1、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物价变动情况以及居民生活水平,适时调整城乡低保保障标准。

2、对不同类型的低保对象,按照分类施保的原则,合理确定保障金额。

(三)对象增减调整1、新增对象。

对于符合低保条件的家庭,按照申请、审核、审批程序及时纳入保障范围。

2、退出对象。

对于家庭经济状况好转、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对象,及时予以退出。

3、调整对象。

对于家庭人口、收入、财产等情况发生变化的对象,及时调整保障待遇。

三、动态调整的工作程序(一)申请受理困难家庭以书面形式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低保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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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XX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实施
方案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关于做好XX年度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工作的通知》(x开办司发〔XX〕x号)和xx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XX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x扶贫组办字〔XX〕x号)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现就做好XX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对脱贫攻坚提出的新要求,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实行“省负总责、市抓推进、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开透明、群众认可,严格标准,规范程序,用“绣花”功夫扶真贫、脱真贫、真脱贫,确保贫困退出纳入结果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群众的检验,为2020年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打下坚实基础。

二、工作内容
(一)贫困人口动态调整
、贫困人口退出管理。

以户为单位,凡经过帮扶和自身努力,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省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和饮水安全有保障的贫困户,严格按照《xx省贫困人口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评议一公示一公告一告知”程序实施退出,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
系统中标注为“脱贫”,脱贫时间标注为XX年。

同时,要对照《办法》所列8种不能退出的情形,逐一进行评议审核,确保贫困退出质量。

以往年度已脱贫和XX年底未脱贫人口,参照前期调查摸底情况及信息比对结果,结合贫困户实际情况,对致贫人员自然减少、经过帮扶或自身努力,户年人均纯收入已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水平,或明显不符合贫困标准群众意见较大的农户,经民主评议,本人认可,可在系统中按相应年度标注“已脱贫(不再享受政策)”。

2、新纳入贫困人口及返贫人口管理。

各社区、村街要将符合《办法》规定贫困标准和条件,但仍“应纳未纳”的贫困人口,以及以往年度标注脱贫又返贫的贫困人口,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一告知”程序认定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或返贫人口,切实做到“应纳尽纳、应扶尽扶”。

新纳入贫困人口应重点关注低保人口、外出务工人口、新入户籍和无户籍人口、“回头看”清退不当的贫困人口、因病因残因灾等突发原因造成的支出型贫困人口以及虽然收入超过省扶贫标准但“三保障”问题未解决的人口。

返贫人口应重点关注户年人均纯收入达不到省扶贫标准或虽然收入超过省扶贫标准但没有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包括安全饮用水)”的人口,关注因病因残因灾等突发原
因造成支出型贫困的人口等。

3、贫困人口自然增减管理。

对贫困户成员因出生、嫁入、迁入等原因增加的,及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作自然增加处理。

对贫困户成员因死亡、嫁出、迁出、判刑收监等原因减少的,及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作自然减少处理,并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销号。

(二)审计督查及建档立卡数据核准发现问题整改
各社区、村街要对今年以来审计部门审计,省扶贫办审计调研、交叉检查、第三方评估以及建档立卡数据清洗核准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认真组织核查,对核查属实的问题进行认真整改,并上报街道扶贫办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做相应的标注调整,调整后的数据作为XX年底的数据。

(三)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录入
贫困户、返贫户、脱贫户信息采集;新纳入贫困户信息采集;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信息采集。

农户家庭收入等情况计算周期为XX年10月1日至XX 年9月30日。

三、工作步骤和进度安排
XX年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根据要求,分以下四个阶段开展工作。

(一)动员培训阶段(XX年11月5日前完成)
省扶贫办11月1日召开视频培训会议,直接培训部署
到街道;县扶贫办11月3日对街道分管负责人、扶贫业务人员进行培训;街道必须在11月5日前对第一书记、脱贫责任人、社区及村街干部全部培训一遍。

(二)信息采集阶段(XX年11月10日前完成)
、贫困户信息采集。

包括贫困户、脱贫户、返贫户和新纳入户。

由2人以上进行入户采集,形成贫困户和脱贫责任人签字的入户调查记录(不能书写的,写明代签人)。

贫困户、返贫户、脱贫户通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打印《贫困户信息对照表》,入户核实采集发生变化的信息;返贫户要采集“返贫原因”。

新纳入贫困户使用《贫困户信息采集表》(附件1);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变更信息分别使用《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增加情况表》(附件2)和《贫困户家庭成员自然减少情况表》(附件3)采集。

新纳入贫困户、返贫户,要由农户自愿提出申请。

申请书由本户自己手写申请,不再采用统一的打印模式。

2、公布相关采集信息。

社区、村街和脱贫责任人提出贫困户动态调整名单,包括脱贫户、清退户、新纳入贫困户和返贫户。

(三)评议审核和公示公告阶段(XX年11月30日完成)、社区、村街和脱贫责任人根据采集贫困户信息,XX年11月11日前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贫困户动态调整名单进行民主评议,确定该村预脱贫户、清退户、新纳入贫困
户和返贫户名单。

经社区、村街和脱贫责任人核实、贫困户认可,在村内进行第一次公示(公示期7天,11月17日前完成),无异议后报街道党工委、办事处。

脱贫户、清退户履行“一评议一公示一公告一告知”程序,新纳入贫困户、返贫户履行“两评议两公示一比对一公告一告知”程序。

2、脱贫户、清退户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抽查审核,符合退出条件的,在村内公告(公告期5天),无异议后告知脱贫户、被清退户。

新纳入贫困户和返贫户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审核,确定全街道贫困户名单,在村街进行第二次公示(公示期7天,11月24日前完成);无异议后,街道汇总报县扶贫办复审,以县为单位与公安、住建、财政、人社、工商、农机和银行、证券、保险监管机构等部门(单位)信息进行比对,把疑似问题反馈给村、户,进行第二次民主评议,确认无异议后进行公告(公告期5天,11月29日前完成),无异议后告知贫困户。

3、组织开展贫困户信息录入工作(12月15日前完成)。

(四)检查验收阶段(XX年12月26日前完成)。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扶贫动态调整和建档立卡信息采集录入后,街道扶贫办要搞好自查验收,收集整理各种采集表、公示公告等相关资料,完善纸质《贫困户档案》及清退、自然增减等台账。

2、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组织对贫困户退出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重点检查动态调整质量,民主评议、公示公告、档案资料等内容。

3、做好迎接省、市、县检查验收准备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贯彻落实到此次动态调整工作的全过程,坚持较真碰硬。

各社区、村街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认真组织制定工作计划,及时调度工作进度。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加强督导检查,督促各社区、村街落实主体责任,确保人员力量组织到位,工作安排部署到位,广泛动员群众参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实事求是。

将质量放在首要位置,无论是纳入还是退出,不能单纯强调规模和数量,要坚持实事求是,真穷就真帮,稳定脱贫的就真退,实在困难今年难以退出的,要放在下年继续帮扶。

信息采集要真入户,内容要真实。

民主评议参会人员要有代表性,做到真评真议。

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抽查审核要有具体方案和结果,不能大而化之。

信息比对结果要反馈给村、户,不能简单化、“一刀切”,确保贫困纳入退出经得起历史和人民群众检验。

(三)规范标准程序。

今年动态调整要严格按照《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执行,以“两不愁三保障(包括安全饮用
水)”为核心标准,对《办法》规定的不得纳入和退出的各种情形,要逐项对照,严格把关。

符合贫困人口条件的,要全部纳进来,确保应纳尽纳,达不到标准的一个都不能退出,确保脱真贫、真脱贫。

已经脱贫的,要坚持“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保”,以往脱贫人口中,经核查凡是达不到标准和脱贫不稳定的,要全部返贫继续帮扶。

(四)严把数据质量。

各社区、村街要用“绣花”功夫做好今年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录入工作,对每条信息、每个数据都要严格把关,切实从源头上提高数据质量。

对以往系统数据要在前期反复核准清洗的基础上,按照“零差错”要求,根据近日分解到村、户、人的疑似问题清单,连同今年以来审计、督查等渠道发现的所有问题,认真组织核实、校正、整改,将系统中的错误信息、重复信息、不准不实信息,在此次动态调整中一并解决,不能把问题带到下一年。

(五)及时检查验收。

建立健全扶贫对象动态调整逐级检查验收机制,制定严格的检查验收方案。

检查验收要以标准和程序为核心,以问题和结果为导向,以群众特别是贫困群众满意为目标,务必做到深入、扎实、有效,严禁搞形式主义、走过场。

(六)确保工作进度。

XX年度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从11月1日开始,12月31日之后关闭系统。

各社区、村街要按照以上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统筹安排,确保按时完成任
务,为省对市级、县级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XX年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工作打牢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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