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94245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包括生产、加工、包装、运输、储存、销售、售后服务等环节。
三、管理制度1. 人员管理(1)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知识,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2)从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卫生操作规程,保持个人卫生,不得在工作场所吸烟、进食。
2. 生产管理(1)生产保健食品的企业应取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证。
(2)生产过程应严格执行生产工艺规程,确保产品质量。
(3)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不得使用禁用物质。
3. 质量管理(1)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确保产品质量。
(2)对原料、半成品、成品进行严格检验,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3)加强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对关键环节进行重点监控。
4. 储存管理(1)保健食品应储存在通风、干燥、避光、防潮、防虫、防鼠的场所。
(2)不同品种、不同批次的保健食品应分开存放,不得混淆。
(3)储存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应符合产品标准要求。
5. 运输管理(1)运输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确保产品安全。
(2)运输工具应保持清洁、卫生,不得与其他物品混装。
(3)运输过程中应严格控制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
6. 销售管理(1)销售保健食品的企业应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
(2)销售保健食品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
(3)销售产品应确保产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7. 售后服务(1)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
(2)对投诉问题进行调查、核实,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
(3)定期对售后服务人员进行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四、监督检查1. 企业应定期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保健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查处。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8篇)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8篇)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精选18篇)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1为了加强对入库保健食品和库存保健食品的质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仓库保管员入库时必须检查保健食品外观质量,核实产品的包装、标签和说明书内容与入库进货票相符后,方准入库。
2、仓库保管员应根据保健食品的储存要求,合理储存保健食品;保健食品专区的相对湿度应保持在45-75之间。
3、保健食品应离地、隔墙放置,各堆垛间应留有一定的距离。
搬运和堆垛应严格遵守保健食品外包装图示标志的要求规范操作,堆放保健食品必须牢固、整齐,不得倒置;对包装易变本文来自形或较重的保健食品,应适当控制堆放高度,并根据情况定期检查、翻垛。
4、应保持库区、货架和出库保健食品的清洁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好防火、防潮、防热、防霉、防虫、防鼠和防污染等工作。
5、应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储存条件,做好仓库的`防晒、温湿度监测和管理。
每日上下午各一次对库房的温湿度进行检查和记录,如温湿度超出范围,应及时采取调控措施。
6、仓库养护员应根据库存保健食品的理化性质及流转情况,定期检查保健食品的质量情况,做好保健食品养护记录,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在该保健食品存放处放置“暂停发货”牌,并通知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员。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篇2为规范保健食品出库管理工作,确保本公司销售的保健食品符合质量标准,杜绝不合格保健食品的流出,特制定本制度。
1、保健食品出库必须经发货、复核并加盖质量“未见异常”专用章等手续方可发出。
2、保健食品按先进先出、近期先出、按批号发货的原则出库。
如果“先进先出”和“近期先出”出现矛盾时,应优先遵循“近期先出”的.原则。
3、保管人员先按“销售单”的内容在微机内准确复核,而后按照“销售单”取货完毕后,交复核人员复核,复核员应根据盖有财务章的销售清单核对购货单位、品名、规格、生产厂商、数量、批号、有效期等项目内容和外观质量后,并检查包装的质量状况,方可出库。
有关保健食品安全制度

有关保健食品安全制度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保健食品安全制度,希望对你们有帮助。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质量管理制度1、质量管理部负责提出公司的质量管理制度草案,经部门经理会议讨论并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
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2、公司以“诚信、质优、安全”为宗旨,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循“质量第一、确保安全”的质量方针。
3、各部门经理是本部门质量管理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质量管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公司全体员工要根据各岗位职责,确保公司质量方针的全面落实。
4、质量管理部每季度根据各部门、各岗位职责对公司质量方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将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5、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部门、各岗位必须在一周内查明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并完成整改二、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1、公司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5、个人办公区间物品应摆放整齐,办公台上不得摆放与办公无关的物品。
6、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公司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7、注意个人卫生,不得穿背心,拖鞋进入办公区域。
8、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仓库卫生管理制度1、仓库划分为待验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各区应放置明显标志。
2、所有入库产品应分区、分类摆放在规定的区间,出入库帐目应与货位卡相符。
3、应根据保健食品的性能及要求,将保健食品分别离地整齐存放于常温库、阴凉库或冷藏库,并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
4、应合理使用仓容,堆码整齐、牢固,无倒置现象。
库存保健食品应按保质期远近依序存放,先进先出,不同批号保健食品不得混垛。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通用7篇)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通用7篇)在现在社会,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本(通用7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为保证保健保健食品的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健食品安全法》和《保健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的规定,各连锁门店经营保健保健食品必须遵守以下规章制度。
一、索证索票制度1、严格执行保健保健食品购进程序,确保从合法的企业购进合法和质量可靠的保健保健食品;2、要认真审查供货单位的法定资格,经营范围和质量信誉,如有必要签订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注明购销双方的质量责任;3、索取并留存所经营产品的保健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产品检验报告书复印件;生产企业《营业执照》、《许可证》复印件;从经营企业购进的,还应索取经营企业《营业执照》、《保健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购入进口保健保健食品应索取进口保健保健食品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及口岸进口保健食品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合格证复印件;4、购进保健保健食品应有合法票据,按规定做好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5、严禁采购以下保健保健食品:无《保健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企业生产的保健保健食品;无检验报告或合格证明的保健保健食品;无《保健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标签标识不符规定的保健保健食品;有毒,变质,被污染或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保健保健食品;超过保质期限的保健保健食品;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保健食品。
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1、凡采购的保健保健食品必须进行外观质量检查验收,核实产品的品名、规格、批准文号、生产批号(日期)、有效期、生产厂商、包装、标签、说明书等内容,并建立验收记录;2、购进验收记录必须注明保健保健食品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购货日期等内容,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3、对验收不合格的保健保健食品直接存入不合格区,报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才可办理退货或销毁处理并做好登记;4、进货台帐和索证资料不得涂改、伪造。
保健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确保保健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健食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保健食品生产管理制度1.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生产保健食品。
2.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并执行原料采购、生产工艺、质量控制、包装标签、储存运输等环节的管理制度。
3.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对原料进行严格筛选,确保原料质量安全。
禁止使用非法添加物、有毒有害物质等。
4.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按照生产工艺要求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5.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维护、清洗、消毒,确保设备设施符合生产要求。
6.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并执行产品出厂检验制度,确保产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1. 保健食品经营者应依法取得相关许可证,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经营保健食品。
2. 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销售记录、储存运输等环节的管理制度。
3. 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对所经营的保健食品进行严格检查,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4. 保健食品经营者不得经营未取得许可证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健食品。
5. 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定期对经营环境、设施进行维护、清洗、消毒,确保经营环境符合要求。
6. 保健食品经营者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保健食品进行明示标签,确保消费者能够明确了解产品信息。
四、保健食品广告和宣传管理制度1. 保健食品广告和宣传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准确、科学、合法。
2. 保健食品广告和宣传不得含有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不得利用广告或者其他商业宣传手段误导消费者。
3. 保健食品广告和宣传应明确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不得宣传治疗作用。
4. 保健食品广告和宣传应经过企业内部审核,确保广告和宣传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五、保健食品不良反应监测和召回制度1. 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并执行不良反应监测制度,对保健食品的不良反应进行监测、评价和处理。
保健食物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保健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包括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
第三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加强内部管理,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安全。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保健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保健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保健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以下部门及职责:(一)生产部:负责保健食品的生产过程管理,确保生产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二)质量管理部:负责保健食品的质量检验、监督和管理,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三)销售部:负责保健食品的销售过程管理,确保销售渠道合法、合规。
(四)仓储部:负责保健食品的储存、运输过程管理,确保储存条件符合相关要求。
三、生产环节管理第六条生产保健食品前,生产部应向质量管理部门提交以下资料:(一)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证;(二)保健食品批准证书;(三)生产工艺流程图;(四)原材料采购记录;(五)生产设备清单。
第七条生产过程中,生产部应严格执行生产工艺流程,确保生产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八条质量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生产过程进行监督和抽检,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储存环节管理第九条仓储部应按照以下要求储存保健食品:(一)保健食品应按照储存条件分类存放,避免交叉污染;(二)储存场所应保持通风、干燥、清洁;(三)储存设施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四)储存期间,应定期检查保健食品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销售环节管理第十条销售部应严格按照以下要求销售保健食品:(一)销售渠道合法、合规;(二)销售过程中,应正确介绍保健食品的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使用方法、食用量、储存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内容;(三)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保健食品;(四)销售过程中,应向消费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目标1. 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安全,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2. 提高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使用等环节的管理水平。
3. 增强消费者对保健食品的信任度。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2. 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自查、抽查、专项整治等工作。
3. 生产部门负责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确保保健食品质量安全。
4. 销售部门负责销售过程的质量控制,确保销售给消费者的保健食品质量安全。
5. 使用部门负责使用过程的质量控制,确保消费者使用安全。
四、保健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1. 采购管理采购保健食品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等,应选用具有合法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的企业,确保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质量安全。
2. 生产管理(1)生产过程应严格执行《保健食品良好生产规范》(GMP)。
(2)生产设备、设施应定期维护、保养,确保其正常运行。
(3)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的使用,防止污染。
(4)生产记录应完整、真实、准确,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
3. 质量检验(1)对原料、辅料、包装材料、半成品、成品等,应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
(2)检验结果应真实、准确,并及时反馈给生产、销售、使用等部门。
4. 销售管理(1)销售保健食品应向消费者提供产品标签、说明书、质量合格证明等。
(2)销售过程应防止保健食品污染,确保产品质量。
(3)销售记录应完整、真实、准确,保存期限不少于三年。
5. 使用管理(1)使用保健食品应按照产品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2)使用过程中,应密切关注消费者身体状况,如有不良反应,应及时停用并报告。
五、监督与检查1. 定期对保健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自查、抽查。
保健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内容

保健品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内容一、引言为进一步加强保健品食品安全管理,确保消费者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制度1. 保健食品生产管理制度(1)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具备相应的生产资质,按照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进行生产。
(2)保健食品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控制原料、辅料、包装材料等的原产地和质量,确保原材料的可追溯性。
(3)保健食品生产设备应定期进行清洗、消毒、维护,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4)保健食品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工艺规程和操作规程,确保产品质量。
2. 保健食品经营管理制度(1)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建立健全进货查验、销售记录等制度。
(2)保健食品经营者应定期对所经营的保健食品进行质量检查,确保产品合格。
(3)保健食品经营者不得经营无批准证明文件、无生产日期、无保质期、标签不符合规定的保健食品。
(4)保健食品经营者应按照要求储存保健食品,确保产品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3. 保健食品广告宣传管理制度(1)保健食品广告宣传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夸大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
(2)保健食品广告宣传材料应经过企业内部审核,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
(3)保健食品广告宣传应明确标注“本产品不能代替药物”,避免消费者产生误解。
4. 保健食品追溯管理制度(1)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应建立产品追溯体系,记录产品生产、销售、使用等环节信息。
(2)保健食品经营者应配合生产企业进行产品追溯,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追。
(3)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经营者应定期对追溯体系进行维护、升级,提高追溯效率。
5. 保健食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1)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经营者应建立健全不良反应监测制度,主动收集、报告不良反应信息。
(2)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经营者应对不良反应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及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3)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经营者应向相关部门报告严重不良反应信息,并按照要求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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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保健食品)(门店)2018年1月1日一、进货查验及索票索证制度二、购销台账管理制度三、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四、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五、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七、卫生管理制度八、保健食品专区专柜销售和提示牌管理制度九、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十、不安全食品处置制度一、进货查验及索票索证制度(一)严格审验供货商(包括销售商或者直接供货的生产者)的许可证(包括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者食品经营许可证)、同批次产品的出厂检验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法证明文件(保健食品注册证书、保健食品备案凭证),以及有效地进货凭证。
进口保健食品还应当有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出具的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
向供货商索取食品的相关许可证、进货发票等证明材料,采用扫描、拍照、数据交换、电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货商档案备查。
我公司实行统一配送保健食品,所有门店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保健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通过信息化系统保存。
配送单随货同行分发到各门店。
(二)建立保健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三)购入保健食品时,索取销售凭证(配送单)应当记明保健食品名称、批准文号、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销货日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四)验收保健食品时应注意:1.验收人员对到货的保健食品进行逐批验收。
验收时应对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票据逐一检查。
2.验收保健食品包装的标签和说明书上应有生产企业的名称、地址、保健食品专用标识、产品名称、批准文号(备案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健功能、注意事项以及贮藏条件等。
3.验收时应对保健食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或文件、票据注意检查。
4.对验收中货与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标示模糊或有其他问题的品种应拒收,并按规定的程序上报及退货等处理。
二、购销台账管理制度(一)使用计算机系统建立进货台账。
保健食品进货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
(二)门店建立保健食品销售记录制度,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进货台账和检查食品的保存与质量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保健食品,应当在进货台账中作出醒目标注,并将保健食品集中陈列或者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并追回已经售出的食品。
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进货台账中如实记录。
三、食品贮存管理制度(一)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或设专门区域,不与有毒有害物品同库存放。
(二)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
(三)食品应分类、分架、隔墙隔地存放。
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
(四)保健食品应按说明书规定的贮藏方法贮存:贮存场所应保证通风干燥、必须配备防暑、防虫等设施。
对有特殊唯独、湿度要求的保健食品,还需有保证所需温度、湿度特殊要求的设备(五)建立食品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
(六)工作人员应保持个人卫生。
四、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制度(一)每年至少组织实施一次全面自查,检查本单位各项食品安全相关制度的合法合规、执行及改进状况。
(二)当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有相关重大投诉时,应立即启动食品安全自查。
(三)自查发现不符合规定的立即纠正。
发现有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立即停止相关食品经营活动,并向辖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四)每个季度开展定期自查,自查内容应至少包括:(1)经营资质是否合法有效;(2)经营条件是否符合规定;(3)经营的保健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4)经营的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是否符合规定;(5)是否按规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6)经营的保健食品是否已履行进货查验等相关制度;(7)经营场所摆放的保健食品广告(包括宣传材料)是否纯在虚假宣传或夸得宣传情形。
(五)如发生事故,在第一时间内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危害扩散。
应急处理措施包括如下:1.采取措施立即停止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食品及原料的食用和使用;2.密切注意已食用可能导致事故的人员,一旦出现不适症状的,立即送至医院救治;3.保护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的现场,控制好保存可能导致食品事故的食品及原料,以便有关部门采集、分析等;4.被污染的食品工具和用具进行停止使用,进行彻底清洗消毒,消除污染后才能继续使用。
5. 及时向相关的行政主观部门报告发生的事故情况并采取相关的措施。
6. 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五、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一)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
(二)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包括实习工、实习生必须经过培训后方可上岗。
(三)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四)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档案。
(五)食品经营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不得超过期限使用健康证明。
(六)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一)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二)制定本单位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三)按有关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
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四)组织本单位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流通经营。
(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六)对本单位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七)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七、卫生管理制度(一)经营场所卫生管理制度1、企业全体员工均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干净、整洁。
2、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
3、经营场所内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果皮、杂物等。
4、任何员工不得将易燃、易爆等物品带入经营场所内。
5、不得在经营场所内用餐,如需用餐需在企业统一规定的区域内。
6、灭蚊灯、老鼠夹、杀虫剂应保持有效状态,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卫生管理员,卫生管理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二)仓库卫生管理制度1、仓库划分为待验区、合格品区、不合格品区,各区应放置明显标志。
2、所有入库产品应分区、分类摆放在规定的区间,出入库帐目应与货位卡相符。
3、应根据保健食品的性能及要求,将保健食品分别离墙、离地整齐存放,并保证保健食品的质量。
4、库存保健食品应按保质期远近依序存放,先进先出,不同批号保健食品不得混放。
5、仓库内应保持干燥、整洁、通风,地面清洁,无积水,门窗玻璃洁净完好,墙壁天花板无霉斑、无脱落,防虫、防鼠、防尘、防潮、防霉、防火设施配置齐全、措施得当。
6、仓库应定期做好清洁卫生消毒工作,每日进行防蝇、防鼠、防蟑检查和打扫卫生,每月进行一次消毒、杀菌,并作好记录。
7、仓库内不得吸烟、喝酒、进食,不得存放与保健食品存放无关的私人杂物,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
(三)食品运输卫生管理制度1.运输食品时运输工具和容器要清洁卫生,并生熟分开,运输中要防蝇、防尘、防食品污染。
2.在装卸所采购的食品时要讲究卫生,不得将食品直接与地面接触。
八、保健食品专区专柜销售和提示牌管理制度(一)按照保健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
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摆放整齐、挂牌存放。
严禁存放变质、有臭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二)保健食品销售,应当在经营场所划定专门的区域或柜台、货架摆放、销售。
(三)保健食品销售,应当设立提示牌,注明“保健食品销售专区(或专柜)”字样,提示牌为绿底白字,字体为黑体,字体大小可根据设立的专柜或专区的空间大小而定。
九、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一)食品经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应当立即予以处置。
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并自事故发生之时2小时内向食药监部门报告,防止事故扩大。
(三)积极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十、不安全食品处置制度(一)不安全食品的确认:1.质量验收人员验收时发现的内在质量、外观质量及包装质量不符合法定质量标准的食品(保健食品);2.在自查过程中发现过期、霉烂变质及其他质量问题的食品(保健食品);3.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抽查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保健食品),或者发文通知停止销售的食品(保健食品);4.公司质量管理部门抽样送检确认不合格的食品(保健食品);5.其他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保健食品)。
(二)不安全食品的处理:1.验收过程中发现的不安全食品,质量验收人员不得验收商家销售,并立即与公司产品配送部门联系,作退货处理;2.自查过程中发现的不安全食品,应立即下架暂停销售,并报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处理;3.抽检不合格或者发文通知停止销售的不安全食品,有质量管理部门立即通知各终端门店停止销售,并按照规定召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