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问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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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问责制度

员工问责制度

员工问责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员工敬业尽职的责任意识,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和执行力,确保公司重大决策、决议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员工问责的对象: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员工问责是指在生产、经营、行政、管理等活动(包括投资融资、资本运作、招投标、专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当中,各级员工对本部门或本岗位应承担的工作,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或者不作为、少作为、滥作为,损害公司经济利益或影响生产经营秩序和工作效率、贻误工作时机或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由公司进行责任追究并给予相应经济和行政处理的活动.一、不履行职责包括:拒绝、放弃、推诿、拖延、不完全履行职责等情形;二、不正确履行职责包括:无合法依据以及不依照公司管理程序、管理制度、规定权限和规定时限履行职责情形。

第四条对员工问责坚持以下原则:一、谁受理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二、一级对一级负责,上级对下级层层追究责任的原则;三、实事求是、权责对等、公开透明、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四、回避原则,与被问责人为亲属,或与被问责事件有关联的人员不参与调查、处理决定等工作。

第五条员工问责制度与专业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并行,符合专业管理问责条款的,可按照相关专业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处理。

凡专业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无法处理或问责的,按照本制度进行问责处理。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分工第六条公司行政部是员工问责的决定部门,职责是:一、根据问责需要指定相关部门(子公司/工厂)人员组成调查小组,并指定牵头部门及小组负责人;二、负责布臵具体任务;三、审议调查小组的调查报告并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决定.第七条调查小组是员工问责的实施部门,职责是:一、根据行政部部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对被问责对象的问责事项进行调查;二、负责对调查事项涉及的任何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取证(可要求相关当事人写出书面经过材料)和核实;三、负责接收并反馈被问责人的申诉;四、负责形成调查报告并向公司总经理(或公司分管领导)报告;五、负责起草问责处理报告,并报公司总经理(或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送行政部下达问责处理决定文件。

公司追责问责工作制度

公司追责问责工作制度

公司追责问责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管理,规范员工行为,确保公司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追责问责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公司全体员工适用,不受地域、部门、岗位限制。

第三条追责问责工作范围包括公司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及全体员工。

第四条追责问责工作应当遵循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责任明确、处理恰当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设立追责问责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追责问责工作。

第六条公司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鼓励员工积极发现和举报违反公司制度、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问责情形第七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问责:(一)违反公司章程、制度,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二)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三)泄露公司秘密,损害公司利益的;(四)违反职业道德,损害公司形象的;(五)其他应当问责的违法行为。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从轻或减轻问责:(一)主动认错、悔错,积极挽回损失的;(二)积极配合公司调查,有立功表现的;(三)其他可以从轻或减轻问责的情形。

第九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问责:(一)屡次违反公司制度,经教育仍不改正的;(二)故意隐瞒事实,逃避追责的;(三)对举报人、证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四)其他应当从重问责的情形。

三、问责程序第十条问责程序分为:初步核实、调查核实、问责决定、问责执行、问责结果反馈五个阶段。

第十一条初步核实阶段,追责问责工作机构应当收集相关线索和材料,对问责事项进行初步核实。

第十二条调查核实阶段,追责问责工作机构应当组成调查组,对初步核实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深入调查,收集证据,查明事实。

第十三条问责决定阶段,追责问责工作机构根据调查核实结果,提出问责意见,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四条问责执行阶段,追责问责工作机构应当将问责决定通知被问责人,并监督执行。

第十五条问责结果反馈阶段,追责问责工作机构应当对问责效果进行评估,并将结果反馈给公司领导和被问责人。

公司内部问责制度

公司内部问责制度

公司内部问责制度公司内部问责制度是指一套旨在确保员工遵守公司规定和道德标准,以及对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应对和处理的制度和程序。

这一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助于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利益,确保组织的正常运转和员工的积极工作态度。

下面是一个关于公司内部问责制度的详细说明,总字数超过1200字。

第一部分:问责制度的目的和原则问责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工作效率,保障公司的声誉和利益,维护员工的权益和职业道德。

问责制度的原则包括公正公平、透明度、及时性和程序合法性。

第二部分:问责制度的范围和适用对象问责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兼职员工和实习生等。

同时,问责制度适用于所有与公司相关的工作场所和场合。

第三部分:违规行为和相应处罚问责制度明确规定了各类违规行为和相应的处罚措施。

常见的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违反公司规定和政策;2.对同事、客户或合作伙伴进行不当性行为或言论;3.盗窃、偷拍、贪污行为;4.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5.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6.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故意伤害、偷税漏税等;7.擅自泄露公司内部信息。

对于以上违规行为,可能会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2.扣减工资或奖金;3.降低岗位级别或解聘;4.向有关部门或机构报案。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公司可能会采取法律诉讼的方式进行追责。

第四部分:问责程序和流程问责制度明确规定了问责的程序和流程,以保证问责的公正公平和程序合法。

一般的程序包括:1.收集证据,以确保对被问责人有充分的了解;2.制定问责措施,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确定相应的处罚;3.告知被问责人,告知其违规行为的事实、处罚措施及其权利;4.听取被问责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以维护其合法权益;5.作出最终裁决,确定问责措施的类型和执行期限。

第五部分:问责制度的执行和监督机制问责制度的执行应由专门的问责机构或人员负责,确保其执行的公正公平和透明度。

问责制度范例

问责制度范例

问责制度一、目的与原则1.目的:建立有效的问责机制,规范各级员工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执行力,确保公司目标的顺利实现。

2.原则:公平、公正、公开,责任与权利相匹配,惩罚与教育相结合。

二、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期员工、实习生等。

2.本制度不适用于外籍员工和兼职员工。

三、问责内容与标准1.工作质量:员工因工作疏忽或不当导致的工作质量问题,如出现错误、延误、漏报等。

2.工作效率:员工因拖延、懈怠导致的工作效率低下,如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经常需要他人协助等。

3.职业操守:员工违反职业道德规范的行为,如泄露公司机密、接受贿赂等。

4.团队协作:员工因缺乏团队协作精神导致团队工作效率下降,如不能与同事有效沟通、拒绝协助他人等。

5.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如迟到早退、旷工等。

四、问责程序1.投诉受理:员工或团队对其他员工或管理者的行为有异议,可向直属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提出投诉。

2.调查核实:直属上级或人力资源部门对投诉进行调查核实,收集相关证据,必要时可请外部专家协助。

3.结果通报:经过调查核实后,将结果通报给相关当事人,并听取其陈述和申辩。

4.处罚决定:根据调查结果,按照公司规定对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如警告、罚款、降职等。

5.执行处罚:相关部门负责执行处罚决定,并及时向全体员工公示处理结果。

6.申诉渠道:责任人对处罚决定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司领导层申诉。

领导层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复核并做出最终裁决。

五、问责制度保障措施1.公司设立专门的责任追究小组,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法律专家组成,负责处理员工问责事件。

2.公司将定期对员工进行问责教育,提高员工的责任意识和问责意识。

3.公司将建立员工奖惩档案,记录员工的奖惩情况,作为晋升和薪酬调整的参考依据之一。

4.对于故意隐瞒或虚报事实的投诉人或调查人员,公司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5.公司将对涉及问责的所有人员进行保密处理,确保个人信息不被泄露。

员工问责制度流程

员工问责制度流程

企业问责制管理办法一、目的:为切实落实各岗位人员的岗位责任、各级管理人员的领导责任,促进公司整体经营目标的达成,并将各部门之工作绩效与各级主管人员之薪资、福利、劳动合同等项目相挂钩。

特依据<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保捷汽车工业集团各级干部人员,包含各部门经理、副理、课长、副课长、组长、副组长、班长、副班长等。

三、用语定义:3.1 干部人员:本细则中所称“干部人员”,泛指保捷汽车工业集团各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包含各部门经理、副理、课长、副课长、组长、副组长、班长、副班长等;3.2 违约责任:本细则中所称“违约责任”,指公司对各岗位人员未按<岗位说明书>之要求履行岗位责任,各级管理人员未按<管理人员绩效承诺书>的相关条款履行领导责任的人员,所实行的处理方式,包含但不限于<管理人员绩效承诺书>中“其它要约事项”之内容。

四、权责:4.1总(副)经理:负责制定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目标与经营规划工作,负责各部门工作目标的设定及绩效成绩的核准工作,负责干部人员正负激励的核准工作;4.2核工4.34.45.15.1.15.1.25.1.35.1.4?5.2 绩效承诺:5.2.1 所有人员在职时必须熟读<岗位说明书>,且需在<岗位说明书>上签名确认,明确岗位职责与义务,并须切实履行岗位职责;5.2.2 干部人员任用时,必须与公司签署<管理人员绩效承诺书>,约定岗位目标及违约责任等项目,干部人员必须切实履行<管理人员绩效承诺书>之全部内容;5.2.3 公司之<岗位说明书>、<管理人员绩效承诺书>等,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5.2.4 干部人员因个人原因,拒不签署<管理人员绩效承诺书>者,视为自动放弃就职;??5.3 岗位目标设定及绩效汇总:5.3.1 各岗位目标设定状况,详见<绩效考核管理办法>;5.3.2 绩效成绩汇总状况,详见<绩效考核管理办法>;5.3.3 干部人员之绩效成绩汇总后,即可按<管理人员绩效承诺书>之相关条款,对当事人实施正负激励;??5.4 责任划分:????5.4.1 岗位责任:各岗位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说明书>规定的各项职责,对岗位工作负责;对于未履行岗位职责、工作执行不力、岗位绩效不彰者,当事人负岗位责任;5.4.2 领导责任:各级管理人员,应对部属工作绩效负责、对部门(单位)整体绩效负责,对于部门(单位)??5.55.5.15.5.25.5.35.5.45.5.5??5.6资源课。

内部问责追究制度

内部问责追究制度

内部问责追究制度
一、引言
内部问责追究制度是一种组织机构内部设立的问责机制,旨在保障员工遵守公司规章制度,维护组织的正常运作和利益。

本文旨在介绍内部问责追究制度的目的、原则和实施方法。

二、目的
内部问责追究制度的目的在于:
- 确保员工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遵守组织规定;
- 预防和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
- 提高组织的运作效率和形象。

三、原则
内部问责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公平公正:对待所有员工一视同仁,不偏不倚地开展问责活动;
2. 权责一致:保证员工对违规行为负有相应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制度约束和惩罚;
3. 透明公开:问责活动的程序和结果应公开透明,树立组织的
公信力和信任度;
4. 教育引导:除了惩戒,还应重视培训员工遵循规定,引导员
工形成正确的行为惯。

四、实施方法
内部问责追究制度的实施方法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制定问责规定:组织应制定内部问责规定,明确员工的责任
和违规行为的定义;
2. 建立问责程序:建立一套明确的问责流程,包括违规发现、
调查、诊断、处罚等环节;
3. 采取适当的问责措施: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合
理决定相应的问责措施;
4. 监督与评估:建立监督机制,对问责活动进行评估,及时调
整和优化制度。

五、结论
内部问责追究制度是组织内部维护秩序和规范行为的重要手段。

通过明确责任和建立制度约束,可以有效预防和惩治违规行为,提
高组织的运作效率和信任度。

组织应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内部问责追究制度,并定期进行评估和优化。

集团公司责任追究问责制度(四篇)

集团公司责任追究问责制度(四篇)

集团公司责任追究问责制度一、为了促进员工忠于职守,树立“责任重于泰山”的责任意识,特制定本问责管理制度,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强化工作责任,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工作失误和差错。

二、定义责任追究制:是公司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公司规定或有关制度,给公司造成损害或其他不良后果,办文办事超过规定时限,扯皮推诿,耽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受到业主及员工投诉和上级批评的,将追究有关责任人。

问责制:是指公司对所属各部门和各基层队伍主要负责人在所管辖的部门和工作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正常履行法定职责,以致影响公司秩序和工作效率,贻误公司正常工作哦,或者损害管理下岗的人的合法权益,给公司管理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

三、责任追究的原则: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准确地认定责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原则。

四、责任追究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五、责任追究的内容:(一)决策责任追究1、公司领导在制定工作计划和规划各种经营方案等决策时,不能遵循____研究决策原则,而决策人擅自决策或擅自改变上级领导、____决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和影响的。

2、实践证明,决策人所做出的决策出现严重失策并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3、对公司决策不理解、不进行沟通,以消极态度怠慢工作效率,不能分清工作安排的轻重缓急,造成公司工作开展缓慢的。

(二)领导责任追究1、对各项规章制度及规定贯彻不力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领导责任,导致各项目标无法完成或出现管理问题,或发生事故等造成不良后果的。

2、对部门权利运行的关键环节缺乏监督制约疏于管理;对下属出现问题失察或放任错误;未给予下属正确指导,未严格把关,导致为完成各项工作目标的。

3、违反审批程序,越权、越级审批,造成差错或给公司带来损失和不良影响的。

4、对突发性时间报告不及时或隐瞒、缓报、谎报,处理不及时,造成不良后果的。

公司问责制管理制度

公司问责制管理制度

公司问责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管理,明确各岗位职责,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根据公司的发展需要,制定本问责制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问责制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兼职员工、临时工及其他形式的员工。

第三条公司问责制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所有。

第二章问责制度的基本原则第四条公司问责制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合理性原则。

问责应基于事实、合理、公正。

(二)公开性原则。

对员工的问责行为应透明公开,员工应有权知悉自己被问责的原因和依据。

(三)程序性原则。

问责应遵循程序,确保员工享有合法的辩护权。

(四)威慑性原则。

问责行为应具有一定的惩戒性和威慑性,以有效遏制不良行为的发生。

第三章问责的主体第五条公司问责制度的主体包括:(一)公司总经理办公室。

负责统一指导和监督公司问责制度的实施工作。

(二)部门主管。

负责本部门员工的日常管理和问责工作。

(三)员工本人。

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章问责的内容和方式第六条问责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违规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

(二)绩效不达标。

包括但不限于低效率工作、质量不达标、工作纰漏等。

(三)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七条问责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口头警告。

(二)书面警告。

(三)记过、记大过。

(四)降职。

(五)辞退。

第五章问责的程序第八条问责程序如下:(一)收集证据。

在进行问责前,应当充分收集证据,确保问责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二)听取陈述。

在问责前,应当听取被问责人的陈述,确保被问责人享有合法的辩护权。

(三)决定问责方式。

由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问责方式。

(四)执行问责。

主管部门负责执行问责决定。

第六章问责的监督与复核第九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对各部门的问责工作进行监督,确保问责制度的执行。

第七章问责的适用第十条公司问责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包括公司领导、中层管理人员和普通员工。

不论职位高低,一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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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问责制度(试行)《员工问责制度》(试行)由公司企业管理部制订,经股份公司二届三次职代会联席会议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准予下发,望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增强员工敬业尽职的责任意识,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工作质量和执行力,确保公司重大决策、决议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员工问责的对象: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员工问责是指在生产、经营、行政、管理等活动(包括投资融资、资本运作、招投标、专业管理)的各—1—个环节当中,各级员工对本部门或本岗位应承担的工作,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或者不作为、少作为、滥作为,损害公司经济利益或影响生产经营秩序和工作效率、贻误工作时机或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由公司进行责任追究并给予相应经济和行政处理的活动。

一、不履行职责包括:拒绝、放弃、推诿、拖延、不完全履行职责等情形;二、不正确履行职责包括:无合法依据以及不依照公司管理程序、管理制度、规定权限和规定时限履行职责情形。

第四条对员工问责坚持以下原则:一、谁受理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经办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二、一级对一级负责,上级对下级层层追究责任的原则;三、实事求是、权责对等、公开透明、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四、回避原则,与被问责人为亲属,或与被问责事件有关联的人员不参与调查、处理决定等工作。

第五条员工问责制度与专业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并行,符合专业管理问责条款的,可按照相关专业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处理。

凡专业管理责任追究制度无法处理或问责的,按照本制度进行问责处理。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分工第六条公司总经理部是员工问责的决定部门,职责是:一、根据问责需要指定相关部门(子公司)人员组成调查小—2—组,并指定牵头部门及小组负责人;二、负责布置具体任务;三、审议调查小组的调查报告并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理决定。

第七条调查小组是员工问责的实施部门,职责是:一、根据总经理部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对被问责对象的问责事项进行调查;二、负责对调查事项涉及的任何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取证(可要求相关当事人写出书面经过材料)和核实;三、负责接收并反馈被问责人的申诉;四、负责形成调查报告并向公司经理部报告;五、负责起草问责处理报告,并报总经理部批准后,送总经理办公室下达问责处理决定文件。

第八条人力资源部门、工会等部门负责落实对被问责人的相应处理决定。

第九条公司各职能(业务)部门负责配合,必要时参与相应的调查取证工作。

第十条子公司职责是:一、负责配合,必要时参与相应的调查取证工作;二、负责对本公司内部相关员工的问责;三、在重大、特大事项问责结束后3日内,问责事项分析处理报告向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备案。

第十一条中层管理人员和总部各级员工的问责由公司总部直接负责,子公司中层及以下员工的问责原则上由子公司负责,必要时总部也可以直接问责。

—3—第三章问责事项第十二条公司按过失性质将问责事项划分成以下五类情形,总部职能(业务)部门或子公司员工出现任何一类情形时,必须对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及其直接领导、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问责。

一、员工因决策失误、工作疏忽等原因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对相关人员及其领导问责:(一)因决策失误、工作疏忽、管理松懈、办事拖沓或违规操作等人为因素受到国家行政执法机关行政处罚10万元(含)以上的;(二)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含)以上的。

二、员工不认真履行公司规定的职责,执行公司董事会或总经理部做出的决议、决策和重点工作部署不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相关人员及其领导问责:(一)无正当理由,未完成公司明确由其承担的工作任务或未认真执行公司的指示、决策或交办事项的;(二)工作效率低下、办事迟缓、经常拖期、子公司及相关部门反映强烈的;(三)工作质量差、多次返工、致使工作拖期的;(四)工作中回避矛盾和问题、推卸责任、矛盾上交,导致不能及时解决造成较严重后果的;(五)工作监管不严、发现违纪、违法、违规行为隐瞒不报,包庇、袒护、纵容的;(六)对下属部门和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知情不—4—报、不制止或不处置的;(七)作风不务实、不严谨、工作粗疏、敷衍塞责、拖沓,效能低下,不能认真执行公司董事会和总经理部的决策、决定和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致使政令不畅、执行不力,影响公司整体工作部署的;(八)不认真履行职责,管理措施不到位,致使一个时期的某项重要工作未能按时完成,影响全局工作安排的。

三、员工违反规定擅自决策,发生重大决策失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相关人员及其领导问责:(一)超越部门权限擅自决策、审批或没有依照公司规章制度、权限、程序进行决策、审批,制定与法律、法规、规章或者上级政策规定相抵触的文件、决定或者命令的;(二)违反公司规定,人为设置门槛、障碍拖延工作的;四、员工发生不作为、滥作为或行为过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相关人员及其领导问责:(一)违反规定泄漏公司秘密或者职务工作秘密,不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文件管理规定,致使文件、档案或资料泄密、损毁、丢失,损害公司利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二)在管理、协调、服务工作中,对外来(子公司、其它部门或外单位)办事人员态度蛮横,故意刁难,表现出“冷、硬、顶、拖”态度,甚至“吃、拿、卡、要”的现象,损害公司利益或企业形象,造成投诉或其他不良影响的;(三)发生重大自然灾害、重特大事故和重大突发事件时,拖延懈怠、推诿塞责,未及时、妥善的采取必要和可能的措施进—5—行有效处理的;(四)采取授意、打招呼、批条子、指定、强令等方式,影响和干预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五)弄虚作假或指使、授意他人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的;(六)工作时间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因其他工作原因离开工作岗位不委托有关人员代行其职责而耽误工作的。

(七)上级对工作任务没有布置清楚,下级没有理解和掌握工作目标和方向,导致任务没有完成的上下级员工。

五、其他总经理部认为有必要问责的事项。

第四章问责程序第十三条对员工问责按下述程序进行:一、公司总经理部领导发现有关人员或接到有关方面(子公司、职能部门或相关人员)的信息,反馈有本办法规定的问责情形时,提出问责建议报总经理部,由总经理部审批后启动问责程序。

二、公司总经理部责成启动问责程序后,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立即根据总经理部指示,落实监督牵头部门快速组成调查小组,开展调查核实工作。

三、问责调查小组对需要调查的事项予以登记立项。

四、问责调查小组制定调查方案,组织实施调查,对调查过程中的访谈应形成现场笔录,要求被调查人核实后签字确认,对调查过程中取得的书面证据材料,要求出据材料的单位领导确认并盖章。

—6—五、问责调查小组调查结束后,将调查结果书面告知被调查单位的主要领导并充分沟通,征询其对调查事实是否持有异议,并根据调查结果,出据调查报告,做出问责处理意见或建议。

六、问责调查小组向公司总经理部提交调查报告。

七、公司总经理部召开会议讨论研究问责处理决定,被调查的部门或单位可在会议上进行陈述和申辩。

八、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按总经理部决定下达处理文件,人力资源部门按照处理文件落实问责处理意见。

九、过失责任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自收到处理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总经理办公室提出申诉,报总经理部审核,确实有必要的进行复查,在总经理办公室组织复核、复查期间,原处理决定可以暂时中止执行。

第五章责任认定和责任处理第十四条员工被问责有过错或过失的,其应承担的责任大小根据其在问责事项中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多少或带来的不良影响大小或延误的工作时间长短由总经理部认定,原则上分为责任较小、责任较大、责任重大、责任特大四个等级,按下述标准划分:一、具备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为责任较小:(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万元(含)以下的;(二)延误工作时间7天(含)以下的;(三)不良影响较小。

二、具备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为责任较大:(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10万元(含)的;—7—(二)延误工作时间7-15天(含)的;(三)不良影响较大。

三、具备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为责任重大:(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20万元(含)的;(二)延误工作时间15-20天(含)的;(三)不良影响重大或导致他人人身伤害的。

四、具备以下三种情形之一的为责任特大:(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二)延误工作时间20天以上的;(三)不良影响特大或导致他人伤残、死亡的。

第十五条员工被问责有过错或过失的,根据问责事项的成因,原则上分为直接责任、间接责任、直接领导责任、主管领导责任、主要领导责任。

一、直接责任:指在业务活动中负有经办、主持、牵头、组织等职责,并导致事项发生的行为人应承担的责任;二、间接责任:指在业务活动中负有参与、协助、辅助等职责,而导致事项发生的行为人应承担的责任;三、直接领导责任:指直接或间接行为人的直线上级领导应承担的责任;本制度所称直接领导为总部职能部门主管级(含)和子公司部门负责人级(含)以上管理人员;四、主管领导责任:指直接或间接行为人所在部门或单位的主管领导应承担的责任,包括总部职能部门中层副职(含)以上和子公司副总经理级(含)以上管理人员。

五、主要领导责任:指直接或间接行为人所在部门或单位的—8—第一负责人应承担的责任,包括总部职能部门正职(牵头副职)和子公司总经理级(牵头副职、第二经理)管理人员。

第十六条员工被问责有过错的,公司将对责任人进行责任处理,责任处理分为经济责任处理和行政责任处理、处分两类。

一、对员工经济责任处理控制在50元以上,但最多不超过本人年度绩效工资。

二、对员工行政责任处理、处分按轻重依次为:通报批评、取消先进称号、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关系。

第十七条对各类责任者的具体责任处理标准详见《问责处理对照表》(附件1)。

第十八条同一单位年度内发生问责事项时,除按本制度对相关责任人问责外,同时还要按以下办法追究本单位领导责任:一、直接下级出现二次(含)以上责任较小或责任较大级的同类事件时,追究直接上级领导责任;反复出现三次追究至本单位主管领导,反复出现四次(含)追究至本单位主要领导。

二、本单位发生重大事故、事件的,追究至本单位主管领导,发生特大事故、事件或年度内累计发生二次重大事故、事件的,追究至本单位主要领导。

第十九条根据问责事项发生的主客观因素,问责处理侧重点如下:(详见《问责处理趋势示意表》附件2):一、对主观故意造成责任事件或事故的各类责任人,采取高度经济处理与高度行政处理、处分的方式;二、对渎职行为造成责任事件或事故的各类责任人,采取高—9—度经济处理与高度行政处理、处分的方式;三、对不作为行为造成责任事件或事故的各类责任人,采取高度行政处理、处分与适度偏上经济处理的方式;四、对失职行为造成责任事件或事故的各类责任人,采取适度偏上行政处理、处分与经济处理的方式;五、对过失行为造成责任事件或事故的各类责任人,采取高度经济处理与适度行政处理、处分的方式;六、对能力不够造成责任事件或事故的各类责任人,采取高度行政处理、处分,适度经济处理的方式;七、对努力不够造成责任事件或事故的各类责任人,采取低度经济处理,适度偏上行政处理、处分的方式;八、对主观善意因素造成责任事件或事故的各类责任人,采取适度经济处理,低度行政处理、处分的方式;九、对外部不可控因素造成责任事件或事故的各类责任人,采取低度经济处理,适度偏下行政处理、处分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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