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文件苏教人[2005]27号解读

合集下载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5年职业学校示范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职[2005]10号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5年职业学校示范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职[2005]10号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5年职业学校示范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5年职业学校示范专业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职[2005]10号2005年4月20日)各市教育局,省各有关厅局:为贯彻落实全省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意见》提出的“建设300个中等职业教育重点专业”、“建设30个五年制高职教育示范专业”的要求,坚持以就业为导向,进一步推进我省职业教育示范专业建设,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增强职业教育服务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能力,2005年将继续做好职业学校示范专业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2005年全省职业学校示范专业建设的目标经过两年的努力,全省已基本建成200个中等职业教育示范专业、24个五年制高职示范专业。

2005年,将继续加大示范专业建设力度,选择一批基础条件好、发展前景广阔的专业,调动地方、行业和企业的积极性,重点加以建设,引导职业学校自觉以就业为导向,紧贴市场需求,开展教育创新,强化办学特色,提高质量效益,在全省形成一批骨干示范专业,并以专业建设的现代化推动职业学校建设的现代化。

2005年计划建设100个中职示范专业和若干个五年制高职示范专业。

二、加大职业学校专业建设力度中等职业教育和五年制高职教育示范专业建设按《关于加强职业学校专业建设的意见》(苏教职〔2002〕11号)文件中明确的有关标准和要求执行。

2005年,各地要重点突出尚无省示范专业的县和省重点职业学校、职教中心的专业建设工作。

2005年,示范专业建设要紧密联系和依靠行业、企业,充分发挥行业企业在职业教育中的重要作用,推进校企合作和产学研结合;要根据职业岗位要求,及时调整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充实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根据学生的职业成长规律,构建以能力为本位、以职业实践为主线、以项目课程为主体的模块化专业课程体系,优化教学过程,努力提高职业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积极选派教师参加企业顶岗锻炼,积极引进企业和社会工程技术人员到校任教,提高教师的专业实践能力和教育教学能力;要加快实验、实训基地建设,跟踪生产现场,围绕课程改革和教学需要,寻求多方支持和合作,建设高水平的校内外实验实训基地,努力将消耗性实习转化为生产性实习,同时提高基地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要发挥自身人才、技术等优势,广泛开展社会培训,积极开展技术创新,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人才和技术服务。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任务书制订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任务书制订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任务书制订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2.11.13•【字号】苏教高函[2012]27号•【施行日期】2012.1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任务书制订工作的通知(苏教高函〔2012〕27号)各高等学校:为做好省重点专业建设工作,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公布“十二五”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名单的通知》(苏教高〔2012〕23号)和《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苏教高〔2012〕29号)要求,现就重点专业建设任务书制订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制订要求1.各高等学校要根据“十二五”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以各专业(类、群)的《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为基础,认真制订《江苏省高等学校重点专业建设任务书》》(以下简称《建设任务书》,详见附件),进一步明确建设目标,细化建设任务,强化建设措施,落实建设责任。

2.各专业(类、群)制订《建设任务书》要注重统筹规划、顶层设计和整体推进,具体建设项目如能分年度表述的,必须分年度表述;对于跨年度、连续性的建设项目,应明晰提出项目实施阶段及其起止时间。

主要预期建设成果、人才培养质量预期效益等应不低于《申报表》提出的目标任务。

3.各高校应专门组织专家组(至少应有1名校外专家)对各专业(类、群)的《建设任务书》逐一论证,督促各专业根据专家意见进行相应修改。

《建设任务书》由专业(类、群)项目负责人和校(院)长签名并加盖学校公章后上报。

二、报送要求请各校于12月10-12日期间登录“省重点专业建设管理平台”(网址:http://),在线填写《建设任务书》及有关信息,同时报送《建设任务书》书面材料一式二份至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校军事课课程建设评价指标(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校军事课课程建设评价指标(试行)》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校军事课课程建设评价指标(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江苏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09.08.13
•【字号】苏教体艺[2009]27号
•【施行日期】2009.08.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
正文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普通高校军事课课程建设评
价指标(试行)》的通知
(苏教体艺〔2009〕27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了切实加强我省普通高校军事课课程建设工作,我厅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军事课教学大纲》、《江苏省学生军事训练工作规定》,研究制定了《江苏省普通高校军事课课程建设评价指标(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我厅将从2010年起,组织开展全省普通高校军事课课程建设评价检查工作。

附件:《江苏省普通高校军事课课程建设评价指标(试行)》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三日附件:。

江苏省中小学地方课程建设指导意见

江苏省中小学地方课程建设指导意见

江苏省中小学地方课程建设指导意见江苏省教育厅2004-6-25颁布苏教基 [2004] 27 号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精神~促进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课程管理体系的形成~完善我省中小学课程结构~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出本意见。

一、地方课程建设的指导思想1(中小学地方课程建设~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增进学生对自然、社会、文化的理解能力和实践、创新能力~增进对地方经济文化的了解~加强正确价值观的引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努力促进地方课程与国家课程、学校课程形成相互协调的关系~增强课程的地方适应性~建设有江苏特色的中小学课程体系。

3(遵循课程开发与建设的规律~体现课程改革的新理念~规范地方课程的开发、实施和管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的学习负担。

二、地方课程的内容11(以国家基础教育课程结构为基础~根据地方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学生素质发展的需求~确定地方课程内容。

我省中小学地方课程的内容主要包括三种类型:?新兴课程。

新兴课程力求反映当代社会科技与人文科学的最新发展,?技术与实践性课程。

技术与实践性课程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教育、劳动与技术教育~能够体现地方特色,?地方文化课程。

地方文化课程以较大的区域范围文化为基础~如吴文化、楚汉文化等~不限于现有的行政区划。

2(地方课程内容要充分体现区域性、综合性、实践性和多样性的特点。

课程内容的安排以主题、单元或模块为主~不过分强调知识的系统性和逻辑的严密性。

同一课程所包含的主题、单元或模块要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以便于学生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进行选择性学习。

三、地方课程的开发1(地方课程的开发要做到统一开发程序~规范开发行为~严格执行教育部《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暂行办法》、《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

2(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负责受理并组织审批地方课程2开发立项申请。

凡符合课程开发条件的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省教育厅提出地方课程开发的立项申请。

在提出立项申请时~须同时提交立项申请表、课程纲要及教师或学生用书的样章。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情况的函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情况的函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情况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7.03.08•【字号】苏教社政函[2007]3号•【施行日期】2007.03.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信访正文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结项情况的函(苏教社政函〔2007〕3号)各有关高校科研处、社科处:根据《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处于2006年底对省教育厅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研究进展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检查结果公布如下:1.此次项目检查过程中,经审核,共有389项课题研究成果达到结项要求,准予结项。

2. 自2001年始,由我厅批准立项、研究周期在2006年年底的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共有1589项,去除批准延期的189项,中止的34项,应有1366项课题在2006年年底结项。

到目前为止,共有1114项课题达到结项要求,结项率为81.5%。

3. 此次项目检查验收过程中,绝大多数项目研究者能按照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最终成果发表或出版时在显著位置标注“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等字样,但仍有部分研究成果未能标注或结项材料的标注与所申请的项目不符,这类成果一律不予认定结项。

项目申请人在成果未被认定及未结项时,不能继续申报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

4. 苏州大学、徐州师范大学、江南大学、南京财经大学、南京审计学院、南通大学、淮阴师范学院等七所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对项目日常管理及检查督促及服务工作比较规范,材料报送及时,项目结项率较高。

按照《江苏省教育厅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处将对高校的科研管理工作情况和三年来所有承担我厅项目高校的结项率进行统计,对未能按要求履行项目管理职能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我处将按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今年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中,视情节对所在学校予以限额申报直至暂停1年申报的处罚。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1年普通高中课程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苏教基[2011]33号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1年普通高中课程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苏教基[2011]33号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1年普通高中课程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正文:---------------------------------------------------------------------------------------------------------------------------------------------------- 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1年普通高中课程基地建设项目的通知(苏教基〔2011〕33号)各市教育局:根据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关于启动普通高中课程基地建设的通知》(苏教基〔2011〕27号)要求,在各市推荐申报的基础上,经省教育厅组织评审,共遴选出2011年普通高中课程基地建设项目31个、普通高中课程基地建设培育项目7个(详细名单见附件),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抓好课程基地建设。

各地要进一步认识课程基地建设的重大意义,采取有效措施,指导各学校加强课程基地建设。

结合省级课程基地的建设,确定一批市、县级课程基地。

以课程基地建设为突破,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变革教与学的方式,推进素质教育的实施。

二、加强财政支持,争取社会资源,多渠道落实建设经费。

各地要根据国家“普通高中以财政投入为主”的要求,加强对课程基地建设的财政投入。

省财政将对课程基地建设给予资金扶持,地方财政和学校要按照项目申报方案的承诺,落实配套资金。

各校要积极争取社会方方面面的支持,加强项目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明确各方责任,细化建设方案,迅速启动课程基地建设。

课程基地建设的责任主体在市、县和学校。

每个项目的建设期为一年,主体内容原则上一年内完成。

各地各校要根据苏教基〔2011〕27号通知精神,进一步对照建设要求,完善建设方案,明确建设目标,按照序时进度扎实开展建设,确保课程基地如期建成,发挥效益。

四、开展专项督查,加强绩效评估,确保课程基地的建设效果。

江苏省教育厅文件

江苏省教育厅文件

江 苏 省 教 育 厅 文 件苏教高〔2007〕23 号省教育厅关于公布 2007 年江苏省高等学校 精品教材建设遴选结果的通知各高等学校: 根据我厅 《关于认真做好 2007 年高等学校精品教材建设工作的通知》 (苏教高 〔2007〕 6 号),在学校推荐基础上,经组织专家评审、结果公示、我厅审定,共确定 201 部江苏 省高等学校评优精品教材和 203 部立项精品教材。

现予公布(名单附后),并就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 江苏省高等学校精品教材是我省经教学改革实践检验效果显著的教材, 反映了当代 课程建设与学科发展最新成果,体现了现代教育思想、区域特色与学校特点。

各高等学校要 积极推进精品教材资源共知、共建和共享,规范教材评价选用机制,优先选用精品教材,确 保高质量教材进课堂。

入选的精品教材也要继续加强建设,紧跟科技进步,瞄准国际水平, 更新教学内容,确保教材的领先地位。

二、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精品教材建设工作,将其纳入学校质量内涵建设总体规划, 编写精品教材必须充分发挥团队作用, 通过老教师的传帮带, 帮助青年教师得到锻炼和提高, 其中重点立项建设的精品教材,必须组织跨校协作编著,力争形成一批国家级精品教材;要 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 创新教育教学理念, 充分反映国内外课程改革和学科建设的最新成果 和最高水平,注重素质教育、创新能力与实践能力的培养;要进一步强化品牌意识,充分整 合全省其他高等学校的专业优势与教材资源, 高起点统筹规划教材建设架构, 以高质量的教 材为建设教育强省奠定厚实的基础。

三、对获选的精品教材,我厅将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经费资助。

各高等学校要切实 加强对立项建设教材的管理, 安排相应的配套建设经费, 并对立项教材建设情况进行年度检 查,协助做好出版工作,确保按期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

附件:1.2007 年江苏省高等学校评优精品教材遴选结果 2.2007 年江苏省高等学校立项精品教材遴选结果二○○七年七月十九日附件一 2007 年江苏省高等学校评优精品教材遴选结果(以教材所属学科排序)序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申报教材名称 劳动经济学 流通经济学:过程、组织、政策 政治经济学 宏观经济学 证券投资学 国际经贸教程 行政法学 刑法学(总论、各论)(第二版) 现代社会调查方法(第三版) 道路交通管理教程 军事理论教程 现代教育技术 教育学 球类运动—篮球 运动生物化学 运动生理学实验指导 体操 大学研究型课程专业系列教材·中 国语言文学类 中国古代文学史 唐诗宋词鉴赏立体化系列教材 新编实用写作教程 挑战日语口语系列 20 世纪英国文学史 英语修辞学 征服韩国语(上,下) 法语阅读理解 主编姓名 胡学勤 徐从才 李济广 曹家和 贝政新 陈丽珍 刘旺洪 刘艳红 风笑天 汤三红 张政文 陈 琳 丁锦宏 王家宏 张蕴琨 孙 飙 童昭岗 周 宪 申报学校 扬州大学 南京财经大学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河海大学 苏州大学 江苏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东南大学 南京大学 江苏警官学院 河海大学 徐州师范大学 南通大学 苏州大学 南京体育学院 南京体育学院 扬州大学 南京大学 南通大学 东南大学 淮阴师范学院 淮海工学院 南京大学 淮阴师范学院 扬州大学 南京大学 教材适用 类型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周建忠 王步高 胡 赵 健 平王守仁 何 宁 张秀国 文英子 许 钧序号申报教材名称主编姓名 刘成富申报学校教材适用 类型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篆刻教程》 《和声基础教程》 动画概论 城市景观形象的视觉设计 艺术原理 影视写作教程 高等师范院校美术专业教程 文科高等数学基础教程 数学方法论简明教程 数值计算 微积分 解析几何 最优化方法 物理与艺术 激光原理技术及应用 化学教学论实验(第二版) 物理化学核心教程 无机化学实验与指导(第二版) 无机及分析化学系列配套教材 有机化合物结构分析 生物科学图像处理与分析 生物化学 ArcCIS 地理信息系统空间分析实 验教程 面向对象程序设计与 C++语言(第 二版) 计算机信息安全技术 环境与可持续发展导论(第二版) 大学生心理素质训练 选煤工艺设计与管理 测量学(第 3 版) 岩土钻掘工程学 金属材料学 材料科学基础黄惇南京艺术学院 南京艺术学院 南京视觉艺术职业学院 江南大学 三江学院 南京师范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徐州师范大学 盐城师范学院 淮海工学院 南京财经大学 苏州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南京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江南大学 苏州大学 南通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南京师范大学 南京邮电大学 淮阴工学院 东南大学 南京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江苏大学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乔惟进 刘小林 过伟敏 顾永芝 沈国芳 李向伟 周明儒 章士藻 石瑞民 张从军 周建伟 孙文瑜 施大宁 李相银 李广洲 陆 真 沈文霞 曹凤歧 倪静安 邹建平 汤乐民 丁 斐 杨志敏 汤国安 杨 昕 杨 庚步山岳 马 光 吕锡武 桑志芹 邓旭阳 匡亚莉 高井祥 李巨龙 戴起勋 陶 杰 姚正军 薛 烽序号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申报教材名称 液压与气压传动(第 2 版) 画法几何及水利工程制图(第五版) 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 机械设计基础课程设计 汽车发电机原理 《机械 CAD/CAM 技术》 现代制造技术与装备 通信电子电路立体化教材 电路原理 单片机原理与接口技术 现代网络技术及应用 供配电技术 微波技术与天线(第二版) 数据结构—使用 C++语言描述 电工电子实验技术 微特电机及系统 天线理论与微带天线(英文版) 数字图像处理 交换技术 电机学(第二版) 交直流调速系统与 MATLAB 仿真 数字电路逻辑设计 自动控制原理(第二版) TCP/IP 网络与协议 人工智能教程(第 2 版) 电工技术基础 工程造价 钢结构设计 土力学(第二版) 水文预报(第三版) 废水生物处理新技术——理论与应 用(第二版) 安全心理学 火药装药设计原理与技术 有机化学 船体制图主编姓名 王积伟 章宏甲 殷佩生 吕秋灵 刘极峰 陈立德 吴建华 王隆太 吉卫喜 于洪珍 孙玉坤 陈晓平 肖金球 常晋义 唐志平 刘学观 陈慧南 吕曙东 孙宏国 程 明 方大纲 胡学龙 糜正琨 牛维扬 李祖明 周渊深 朱正伟 田玉平 兰少华 王士同 黄锦安 姜 慧 赵风华 卢廷浩 包为民 沈耀良 邵 辉申报学校 东南大学 河海大学 南京工程学院 金陵科技学院 淮阴工学院 扬州大学 江南大学 中国矿业大学 江苏大学 苏州科技学院 常熟理工学院 常州工学院 苏州大学 南京邮电大学 盐城工学院 东南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扬州大学 南京邮电大学 南京工程学院 淮海工学院 江苏工业学院 东南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江南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徐州工程学院 常州工学院 河海大学 河海大学 苏州科技学院 江苏工业学院 南京理工大学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 江苏科技大学教材适用 类型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王泽山 贾洪斌 杨永祥序号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申报教材名称 食品工程原理 纺织品染整工艺学(第二版) 食品微生物学(第二版) 固体火箭发动机气体动力学 毒物与微量物证分析学 植物学 园艺通论(第 2 版) 森林生态学 数量遗传与动物育种 动物保护概论(第 2 版) 人体解剖学 生理学 人体结构学 医学遗传学 医学统计学(第二版) 医患沟通学(第 2 版) 麻醉解剖学(第 2 版) 临床基础检验学 温病学(七年制) 中医诊断学 内科护理学 生物制药工艺学(第二版) 药物代谢动力学 药理学(第二版) 生药学 管理信息系统(第二版) 管理信息系统(第二版) 预测方法与技术 企业信息资源管理 会计英语 审计学原理(第三版) 审计学原理(第三版) 会计学 会计学(第二版) 土地经济学(第二版)主编姓名 冯 骉申报学校 江南大学 江南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南京理工大学 江苏警官学院 南京农业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南京林业大学 扬州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 南通大学 南通大学 南京医科大学 徐州医学院 南京医科大学 南京医科大学 徐州医学院 江苏大学 南京中医药大学 南京中医药大学 南京中医药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中国药科大学 南京审计学院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河海大学 金陵科技学院 南京审计学院 盐城工学院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南京农业大学教材适用 类型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 本科范雪荣 江汉湖 武晓松 刘景宁 周亚红 强 胜 马 凯 侯喜林 薛建辉 王金玉 陆承平 顾晓松 邱一华 韩群颖 蔡绍京 于 浩 王锦帆 张励才 许文荣 杨 进 吴承玉 徐桂华 吴梧桐 王广基 刘国卿 李 萍 张金城 刘思峰 杜 葛 栋 军李凤鸣 沈友娣 刘益平 曲福田江 苏 省 教 育 厅 文 件苏教高 [2005] 26 号省教育厅关于公布 2005 年江苏省高等学校 精品教材建设遴选结果的通知各高等学校: 根据我厅《关于启动江苏省高等学校精品教材建设工作的通知》(苏教高〔2005〕17 号),在学校推荐基础上,经组织专家评审、结果公示、我厅审定,共确定 144 部教材为江 苏省高等学校精品教材,同时确定 49 部教材为重点立项建设精品教材、101 部教材为立项 建设精品教材。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教育试行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教育试行办法》的通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教育试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03.11.24•【字号】苏教财[2003]120号、苏财教[2003]142号•【施行日期】2004.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苏省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教育试行办法》的通知(苏教财[2003]120号、苏财教[2003]142号)各市教育局、财政局: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代表重要思想,保障全省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正常入学和顺利完成学业,不断提高我省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实施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有关规定,我们制定了《江苏省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教育试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对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免费教育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地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每位学生都得到切实资助。

同时要加强宣传,争取社会对残疾人教育的支持。

附件:《江苏省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教育试行办法》二○○三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附件:江苏省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教育试行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障全省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正常入学和顺利完成学业,不断提高我省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实施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残疾人教育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免费教育的对象是全省特殊教育学校(包括盲校、聋校和培智学校)和普通中小学附设的特教班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

普通初中、小学中随班就读的残疾学生,如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资助的,由各地按有关规定减免杂费、课簿本费。

第三条对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免费教育,具体是指免除学生的杂费、教学大纲规定的课本费和必需的簿本费。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江苏省教育厅文件
苏教人 [2005] 27 号
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05年全省高校专业
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高等学校,有关高校主管部门,各市教育局:
根据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工作部署和我厅高校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总体安排,拟定于2005年6月召开江苏省高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会议。

为做好今年全省高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省高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总体要求
2005年全省高校教师及其他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坚持以人为本,以优化教师队伍职务结构,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充分调动广大教师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为目标,进一步深化教师职务聘任制改革,促进教师队伍建设上层次、上水平,更好地为提高高校教学科研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服务。

要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政策规定和我厅《2002年江苏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意见》(苏教人〔2002〕42号)规定开展评审工作。

二、有关政策性问题
(一)关于海外引进高层次人才评聘问题
近三年来高校从海外引进的学科建设与教学科研急需的高层次人才,可不受职称、资历及职称外语、计算机条件的限制,根据本人实际水平、能力和业绩成果直接申报相应级别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海外高层次人才,一般是指在境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从事过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

(二)关于升格为或合并到高校的原中专校教师职务转评问题
升格为或合并到高校的原中专校教师须在学校转制三年内同级转评高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三年内未同级转评的,可转评低一级高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或转聘其他岗位。

(三)关于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教师职务评聘问题
担任五年制高职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应评聘高校教师职务。

考虑到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各分院的实际情况,作如下规定:
1.申报或同级转评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持有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证书。

考虑到学院的实际情况,今年可暂不提供高校教师资格证书,但必须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

2.已聘中专校教师职务的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教师,须在三年内转评同级或申报高一级高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

三年内未能同级转评或晋升的,可转评低一级高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或转聘其他岗位。

3.原中专校教师转评同级高校教师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参照新的资格条件中“高职、高专副教授资格条件”的要求进行评审,主要考察其教育教学和专业实践方面的实绩与成果,
可适当降低科研成果要求。

其论文、成果不需送同行专家鉴定,职称计算机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考核不作要求。

4.建立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后评审取得中专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若同级转评高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须严格按照有关资格条件要求进行评审,不享受建校前取得中专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同级转评政策。

5.晋升或转评高校教师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材料,须按照评审权限报相应评审委员会评审。

6.符合初聘条件的人员,高等职业技术学校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直接初聘相应高校教师职务。

(四)关于高级政工师、政工师问题
根据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纳入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统一管理的通知》(苏职称〔2004〕9号)和省委宣传部等五部门《关于事业单位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宣发〔2003〕1号)精神,我省高校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高级政工师、政工师任职资格。

已取得高级政工师、政工师任职资格的人员,必须根据现工作岗位,按照相应的资格条件要求,同级转评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五)关于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基础理论要求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副高级、中级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均须参加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组织的基础理论课程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取得的合格成绩在规定级别内长期有效。

已取得思想政治教育或教育类硕士或博士学位,并在研究生期间学习过“基础理论课程考试”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者,基础理论课程可免考。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高校教师(含专职科研)、实验技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按《2005年全省高校教师、实验技术、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教育管理研究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报送要求》准备。

(二)高校教师外其他系列高、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必须经学校审核推荐,方可进入评审程序。

评审材料暂按省相关系列主管部门去年的要求准备,并与高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一并报送。

若该系列主管部门今年要求有所调整,再补充有关材料。

(三)图书资料、档案、工程技术、幼教等高校教师外其他系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按《2005年全省高校教师外其他系列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报送要求》准备,并与高校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一并报送。

(四)市属高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申报人员名册和评审表经各市职称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由各市教育局统一报送;省有关厅局所属高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由学校报送。

(五)独立设置的民办高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直接报送省教育厅。

江苏省教育厅
二○○五年四月六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