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2015
9施工管理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2015

9 施工管理9.1 控制项9. 1. 1 应建立绿色建筑项目施工管理体系和组织机构,并落实各级责任人。
【条文说明扩展】与本条相关的指导性文件和标准有:《绿色施工导则》(建质[2007]223号)规定:1.6运用IS014000和IS018000管理体系,将绿色施工有关内容分解到管理体系目标中去,使绿色施工规范化、标准化。
4.1绿色施工管理主要包括组织管理、规划管理、实施管理、评价管理和人员安全与健康管理五个方面。
4. 1. 1 组织管理l、建立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与目标。
吃、项目经理为绿色施工第一责任人,负责绿色施工的组织实施及目标实现,井指定绿色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督人员。
4. 1. 2 规划管理1、编制绿色施工方案。
该方案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独立成章,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国家标准《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50640-2010规定:3. 0. 2 绿色施工项目应符合以下规定:1 建立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和管理制度,实施目标管理。
3 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应有专门的绿色施工章节,绿色施工目标明确,内容应涵盖“四节一环保”要求。
7根据检查情况,制定持续改进措施。
8采集和保存过程管理资料、见证资料和自检评价记录等绿色施工资料。
国家标准《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规范》GB/T50905-2014规定:3. 1. 1 施工单位应履行下列职责:l施工单位是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的实施主体,应组织绿色施工的全面实施。
4 施工单位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制定绿色施工营理制度,负责绿色施工的组织实施,进行绿色施工教育培训,定期开展自检、联检和评价工作。
4. 0. 3 绿色施工组织设计、绿色施工方案或绿色施工专项方案编制应符合下列规定:3 应明确绿色施工的组织管理体系、技术要求和措施。
绿色建筑施工方案应包括“四节一环保”的内容。
在施工全过程中应加强对施工策划、施工准备、材料采购、现场施工、工程验收等各环节的管理和监督,实施动态管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技术细则

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前言为了更好地实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引导绿色建筑健康发展,受建设部科技司委托,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和依柯尔绿色建筑研究中心组织编写了《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以下简称《技术细则》)。
编写《技术细则》的目的是,为绿色建筑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提供更加规范的具体指导,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提供更加明确的技术原则,为绿色建筑创新奖的评审提供更加详细的评判依据,从三个层面推进绿色建筑理论和实践的探索与创新。
《技术细则》的编写比较系统地总结了国内绿色建筑的实践,特别是自2005年3月“首届国际智能与绿色建筑技术研讨会”以来的实践,还借鉴了美国、日本、英国、德国等国家发展绿色建筑的成功经验。
其内容既有符合中国国情的一面,也有与国际绿色建筑发展趋势相适应的一面,具有比较强的适应性的同时又有比较好的先进性。
这是《技术细则》的特点。
参加《技术细则》编写的人员,有的参加过《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编写,有的参加过绿色建筑建设活动,有的参加过系统的研究工作。
这样一个既有理论又有实践的专家学者群体,是编写《技术细则》十分宝贵的前提条件。
随着绿色建筑实践活动的拓展,这个群体正在发展,正在壮大,正是中国绿色建筑的基石。
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依柯尔绿色建筑研究中心二OO七年六月1 总则1.1 基本规定1.1.1为科学引导和规范管理绿色建筑评价、评奖与标识工作提供更明确的技术依据,更好地实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 50378-2006(以下简称《标准》),制定本细则。
1.1.2 本细则依照《标准》的内容和要求编制,适用于指导绿色建筑的评价标识、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的评审和指导绿色建筑的规划设计、建造及运行管理。
1.1.3按照控制项、一般项和优选项的评价内容判定得分情况和达标情况。
根据达标情况评定星级,进行绿色建筑评价;根据得分情况,区分同一星级绿色建筑的相对水平,用于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和工程项目评审。
7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2015

7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7.1 控制项7. 1. 1 不得采用国家和地方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
【条文说明扩展】本条用于约束建筑工程项目不得采用国家和地方主管部门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
目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地方主管部门发布了《关于发布墙体保温系统与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的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338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659 号〉、《关于发布〈北京市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C2010年版》的通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发布〈北京市推广、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建材(2009)344号〉、《关于公布〈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三批〉的通知》(沪建交[2008)1044号)、《关于发布〈江苏省建设领域“十二五”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目录〉(第-批)的公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204号公告〉等文件。
国家现行相关标准也对该内容进行了规定,包括:《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JGJ/T 229一2010 规定:7. 1. 2严禁采用高耗能、污染超标及国家和地方限制使用或淘汰的材料。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10 规定:4. 3. 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 规定:3. 2. 1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具体评价方式】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设计、运行评价。
设计评价:对照国家和当地有关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限制、禁止使用的建材及制品目录,查阅设计说明和材料清单,审查是否采用了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
运行评价:在设计评价方法之外,查阅工程材料决算清单,审查是否采用了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技术细则

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前言为了更好地实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引导绿色建筑健康发展,受建设部科技司委托,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和依柯尔绿色建筑研究中心组织编写了《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以下简称《技术细则》)。
编写《技术细则》的目的是,为绿色建筑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提供更加规范的具体指导,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提供更加明确的技术原则,为绿色建筑创新奖的评审提供更加详细的评判依据,从三个层面推进绿色建筑理论和实践的探索与创新。
《技术细则》的编写比较系统地总结了国内绿色建筑的实践,特别是自2005年3月“首届国际智能与绿色建筑技术研讨会”以来的实践,还借鉴了美国、日本、英国、德国等国家发展绿色建筑的成功经验。
其内容既有符合中国国情的一面,也有与国际绿色建筑发展趋势相适应的一面,具有比较强的适应性的同时又有比较好的先进性。
这是《技术细则》的特点。
参加《技术细则》编写的人员,有的参加过《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编写,有的参加过绿色建筑建设活动,有的参加过系统的研究工作。
这样一个既有理论又有实践的专家学者群体,是编写《技术细则》十分宝贵的前提条件。
随着绿色建筑实践活动的拓展,这个群体正在发展,正在壮大,正是中国绿色建筑的基石。
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依柯尔绿色建筑研究中心二OO七年六月1 总则1.1 基本规定1.1.1为科学引导和规范管理绿色建筑评价、评奖与标识工作提供更明确的技术依据,更好地实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 50378-2006(以下简称《标准》),制定本细则。
1.1.2 本细则依照《标准》的内容和要求编制,适用于指导绿色建筑的评价标识、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的评审和指导绿色建筑的规划设计、建造及运行管理。
1.1.3按照控制项、一般项和优选项的评价内容判定得分情况和达标情况。
根据达标情况评定星级,进行绿色建筑评价;根据得分情况,区分同一星级绿色建筑的相对水平,用于全国绿色建筑创新奖和工程项目评审。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公建

5.4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5.4.1(控制项)不使用实心粘土砖。
使用的砖、砌块、墙板等墙体材料和保温材料(系统)获得山东省新型墙材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应用认定证书。
评价要点:查阅建筑设计或精装设计材料用法表和工程决算材料清单,并对照国家及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向社会公布的现行有效的推广使用和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目录,核对材料的使用情况。
5.4.2(控制项)建筑材料中有害物质含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18580~18588和《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6566的要求。
评价要点:本条在设计阶段评价时不参评。
5.4.3(控制项)建筑造型要素简约,无大量装饰性构件。
实施途径:1.设计阶段应尽量少用装饰性构件。
2.施工阶段必须按照图纸施工,同时注意查看建筑施工图纸是否满足评价要点的要求。
提交材料:1.建筑效果。
2.建筑、结构施工图纸。
3.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预算书。
4.全部疑似装饰性构件造价占工程总造价比例计算书。
5.装饰性构件造价占工程总造价比例计算书。
6.双层外墙面积占外墙总面积比例的计算书。
关注点:1.对女儿墙高度进行审核时,应取各屋面女儿墙高度的最高值。
2.本条的工程总造价系指所有建筑安装造价的综合,不包括征地等其他费用。
3.有的项目仅仅为了追求美观,对某些功能性构件进行了尺寸上的过分夸张,当情节严重时,可判定为不达标。
4.在设计中应控制造型要素中没有功能要求的装饰构件的应用。
应用没有功能作用的装饰构件主要有:(1)不具备遮阳、导光、导风、载物、辅助绿化等作用的瓢板、格栅和构架等,且作为构成要素在建筑大量使用; (2)单纯为追求标志性效果,在屋顶等处设立塔、球、曲面等异形构件;(3)女儿墙高度超过规范要求2倍以上;(4)不符合当地气候条件,并非有利于节能的双层外墙(含幕墙)的面积超过外墙总建筑面积的20%。
5.公共建筑的评价指标进行简化,只要同时满足一下2条即可判定本条达标:(1).所有纯装饰性构件合并统计,且其总造价低于总造价的5%.(2).女儿墙高度未超过规范最低要求的2倍;或尽管女儿墙的高度超过了规范最低要求的2倍。
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

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建设部二○○七年七月前言为了更好地实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引导绿色建筑健康发展,建设部委托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和依柯尔绿色建筑研究中心组织编写了《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以下简称《技术细则》)。
编写《技术细则》是为绿色建筑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提供更加规范的具体指导,为绿色建筑评价标识提供更加明确的技术原则,为绿色建筑创新奖的评审提供更加详细的评判依据,从三个层面推进绿色建筑理论和实践的探索与创新。
《技术细则》的编写比较系统地总结了国内绿色建筑的实践,特别是自2005年3月“首届国际智能与绿色建筑技术研讨会”以来的实践,还借鉴了美国、日本、英国、德国等国家发展绿色建筑的成功经验。
其内容既有符合中国国情的一面,也有与国际绿色建筑发展趋势相适应的一面,具有比较强的适应性的同时又有比较好的先进性。
参加《技术细则》编写的人员,参加过《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编写、绿色建筑建设实践、绿色建筑系统研究等工作。
这样一个既有理论又有实践的专家学者群体,是编写《技术细则》十分宝贵的前提条件。
随着绿色建筑实践活动的拓展,这个群体正在发展,正在壮大,正成为中国绿色建筑的基石。
二○○七年八月主编单位及编写人员: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王有为、林海燕、曾捷、方天培、郎四维、赵霄龙、李小阳、薛明、张江华、杨金明、孙建超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安宇、韩继红、杨建荣、汪维、葛曹燕、张蓓红、范宏武、江天梅、杨莉萍、李景广参加单位及编写人员:清华大学林波荣、李晓锋、夏春海浙江大学徐雷、曹震宇、王靖华、杨毅深圳建筑科学研究院叶青、刘俊跃、卜增文、鄢涛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宋凌、赵华、张峰、曹慧依柯尔绿色建筑研究中心刘晓天、汤洁、任涛、张宬、李菡目录1 总则 (1)1.1 基本规定 (1)1.2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 (1)1.3 绿色建筑创新奖评审 (1)2 术语 (3)3 基本规定 (4)4 住宅建筑 (5)4.1 节地与室外环境 (5)4.2 节能与能源利用 (13)4.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20)4.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28)4.5 室内环境质量 (38)4.6 运营管理 (43)5 公共建筑 (46)5.1 节地与室外环境 (46)5.2 节能与能源利用 (51)5.3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58)5.4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 (63)5.5 室内环境质量 (67)5.6 运营管理 (71)附表一绿色建筑评价评分表(住宅建筑) (68)附表二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公共建筑) (91)附表三基本分汇总表 (110)附表四总得分汇总表 (111)附图一建筑热工设计分区图 (112)附图二太阳能资源分布图 (113)附图三全国多年平均降雨量图 (114)1 总则1.1 基本规定1.1.1为科学引导和规范管理绿色建筑评价、评奖与标识工作提供更明确的技术依据,更好地实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 50378-2006(以下简称《标准》),制定本细则。
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

运营管理
0.10
0.15
基本分 = ∑ 指标得分 × 相应指标的权值 + 优选项得分 × 0.20
1.3.5 进行绿色建筑创新奖和工程项目评审,应附加对项目的创新点、推广价
值、综合效益的评价,分值设定如下表:
评审要点
分值
基本分
见 1.3.3 和 1.3.4、 10
参加《技术细则》编写的人员,参加过《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 编写、绿色建筑建设实践、绿色建筑系统研究等工作。这样一个既有 理论又有实践的专家学者群体,是编写《技术细则》十分宝贵的前提 条件。随着绿色建筑实践活动的拓展,这个群体正在发展,正在壮大, 正成为中国绿色建筑的基石。
二○○七年八月
1
主编单位及编写人员: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王有为、林海燕、曾捷、方天培、郎四维、赵霄龙、李小阳、 薛明、张江华、杨金明、孙建超 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 安宇、韩继红、杨建荣、汪维、葛曹燕、张蓓红、范宏武、 江天梅、杨莉萍、李景广 参加单位及编写人员: 清华大学 林波荣、李晓锋、夏春海 浙江大学 徐雷、曹震宇、王靖华、杨毅 深圳建筑科学研究院 叶青、刘俊跃、卜增文、鄢涛 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 宋凌、赵华、张峰、曹慧 依柯尔绿色建筑研究中心 刘晓天、汤洁、任涛、张宬、李菡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2015年新规)

11 总则1.0.1为贯彻国家技术经济政策,节约资源,保护环境,规范绿色建筑的评价,推进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绿色民用建筑的评价。
1.0.3绿色建筑评价应遵循因地制宜的原则,结合建筑所在地域的气候、环境、资源、经济及文化等特点,对建筑全寿命期内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等性能进行综合评价。
1.0.4绿色建筑的评价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2 术语2.0.1绿色建筑green building在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2.0.2热岛强度heat island intensity城市内一个区域的气温与郊区气温的差别,用二者代表性测点气温的差值表示,是城市热岛效应的表征参数。
2.0.3年径流总量控制率volume capture ratio of annual rainfall通过自然和人工强化的入渗、滞蓄、调蓄和收集回用,场地内累计一年得到控制的雨水量占全年总降雨量的比例。
2.0.4可再生能源renewable energy风能、太阳能、水能、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海洋能等非化石能源的统称。
2.0.5再生水reclaimed water污水经处理后,达到规定水质标准、满足一定使用要求的非饮用水。
2.0.6非传统水源nontraditional water source不同于传统地表水供水和地下水供水的水源,包括再生水、雨水、海水等。
2.0.7可再利用材料reusable material不改变物质形态可直接再利用的,或经过组合、修复后可直接再利用的回收材料。
2.0.8可再循环材料recyclable material通过改变物质形态可实现循环利用的回收材料。
33 基本规定3.1 一般规定3.1.1绿色建筑的评价应以单栋建筑或建筑群为评价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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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7.1 控制项7. 1. 1 不得采用国家和地方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
【条文说明扩展】本条用于约束建筑工程项目不得采用国家和地方主管部门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
目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地方主管部门发布了《关于发布墙体保温系统与墙体材料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的公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1338号)、《建设部关于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的公告》(建设部公告第659 号〉、《关于发布〈北京市推广、限制和禁止使用建筑材料目录C2010年版》的通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规划委员会关于发布〈北京市推广、限制、禁止使用的建筑材料目录管理办法〉的通知》(京建材(2009)344号〉、《关于公布〈上海市禁止或者限制生产和使用的用于建设工程的材料目录〉(第三批〉的通知》(沪建交[2008)1044号)、《关于发布〈江苏省建设领域“十二五”推广应用新技术和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目录〉(第-批)的公告》〈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204号公告〉等文件。
国家现行相关标准也对该内容进行了规定,包括:《民用建筑绿色设计规范》JGJ/T 229一2010 规定:7. 1. 2严禁采用高耗能、污染超标及国家和地方限制使用或淘汰的材料。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2010 规定:4. 3. 1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01 规定:3. 2. 1 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材料。
【具体评价方式】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设计、运行评价。
设计评价:对照国家和当地有关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的限制、禁止使用的建材及制品目录,查阅设计说明和材料清单,审查是否采用了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
运行评价:在设计评价方法之外,查阅工程材料决算清单,审查是否采用了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
7. 1. 2 混凝土结构中梁、柱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应采用不低于400MPa 级的热轧带肋钢筋。
【条文说明扩展】400MPa 级及以上的热轧带肋钢筋,具有强度高、综合性能优的特点。
在绿色建筑中推广采用高强钢筋,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有效途径,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对推动钢铁工业和建筑业结构调整、转型升级具有重大意义。
本条具体要求引自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2010 第4. 2. 1 条第2 款的规定:“梁、柱纵向受力普通钢筋应采用HRB400 、HRB500 、HRBF400 、HRBF500 钢筋”。
本条针对的是对混凝土结构中梁、柱纵向受力普通钢筋,不涉及混凝土结构中的其他构件。
88【具体评价方式】本条适用于混凝土结构的各类民用建筑的设计、运行评价。
钢结构、砌体结构、木结构等其它结构建筑不参评。
设计评价:查阅结构专业施工图(包括结构设计总说明、梁配筋图及柱配筋图),对设计选用的梁、柱纵向受力普通钢筋牌号和规格进行核查。
运行评价:查阅竣工图(包括结构设计总说明、梁配筋图及柱配筋图),对实际选用的梁、柱纵向受力普通钢筋牌号和规格进行核查。
7. 1. 3建筑造型要素应简约,且无大量装饰性构件。
【条文说明扩展】本条主要引导在建筑设计时应尽可能考虑装饰性构件兼具功能性,尽量避免设计纯装饰性构件,造成建筑材料的浪费。
对纯装饰性构件,应对其造价占单栋建筑总造价的比例进行控制。
单栋建筑总造价系指该建筑的士建、安装工程总造价,不包括征地等其它费用。
没有功能作用的纯装饰性构件应用,归纳为如下几种常见情况z1) 不具备遮阳、导光、导风、载物、辅助绿化等作用的飘板、格栅和构架等作为构成要素在建筑中大量使用。
2) 单纯为追求标志性效果在屋顶等处设立塔、球、曲面等异型构件。
3) 女儿墙高度超过标准要求2 倍以上。
对有功能作用的装饰性构件应提供其功能说明书。
【具体评价方式】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设计、运行评价。
针对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的具体要求分别是:居住建筑:纯装饰性构件造价不高于所在单栋建筑总造价的2%;公共建筑:纯装饰性构件造价不高于所在单栋建筑总造价的5%o 。
评价时,对有功能作用的装饰性构件应由申报方提供功能说明书。
对有纯装饰性构件的项目应以单栋建筑为单元进行造价比例核算,各单栋建筑均应符合上述造价比例要求。
对于地下室相连接而地上部分分开的项目可按照申报主体进行整体计算,可不以地上单栋建筑为单元。
设计评价:查阅建筑、结构设计说明及图纸,有功能作用的装饰性构件的功能说明书,建筑工程造价预算表,纯装饰性构件造价占单栋建筑总造价比例计算书,审查纯装饰性构件造价占单栋建筑总造价比例及其合理性。
运行阶段z 查阅建筑、结构竣工图,建筑工程造价决算表,造价比例计算书,审查造价比例及其合理性,并进行现场核查。
7.2 评分项I 节材设计7. 2. 1 择优选用建筑形体,评价总分值为9 分。
根据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规定的建筑形体规则性评分,建筑形体不规则,得3 分:建89筑形体规则,得9 分。
【条文说明扩展】结构材料用量占建筑总材料用量的比重较大。
在满足安全和设计要求的前提下,节约结构材料的用量对于建筑节材的贡献也较大。
建筑形体指建筑平面形状和立面、坚向剖面的变化。
建筑形体的规则性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 的有关规定一般划分为z 规则、不规则、特别不规则、严重不规则。
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 规定:3. 4. 1 建筑设计应根据抗震概念设计的要求明确建筑形体的规则性。
不规则的建筑应按规定采取加强措施:特别不规则的建筑应进行专门研究和论证,采取特别的加强措施E 严重不规则的建筑不应采用.注:形体指建筑平面形状和立面、坚向剖面的变化。
3. 4. 3 建筑形体及其构件布置的平面、坚向不规则性,应按下列要求划分:1 混凝士房屋、钢结构房屋和钢混凝士混合结构房屋存在表3. 4. 3-1 所列举的某项平面不规则类型或表 3. 4. 3-2 所列举的某项坚向不规则类型以及类似的不规则类型,应属于不规则的建筑。
表3. 4. 3-1 平面不规则的主要类型则性的划分,应符合本规范有关章节的规定。
3 当存在多项不规则或某项不规则超过规定的参考指标较多时,应属于特别不规则的建筑。
为实现相同的抗震设防目标,形体不规则的建筑,要比形体规则的建筑耗费更多的结构材料。
因此,本条引导绿色建筑项目择优选用较为规则的建筑形体,减少结构材料用量。
【具体评价方式】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设计、运行评价。
建筑形体的规则性应由设计单位按照国家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1-2010 的有关规定,经计算后进行判定,并提供建筑形体规则性判定报告。
对形体规则和不规则的建90筑,可按照本条规定给予相应的分值:对形体特别不规则和严重不规则的建筑,本条不应得分。
设计评价:查阅建筑、结构专业施工图纸、建筑形体规则性判定报告,审查建筑形体的规则性及其判定的合理性。
运行评价z 查阅建筑、结构专业竣工图纸、建筑形体规则性判定报告,审查建筑形体的规则性及其判定的合理性,并现场核查。
7. 2. 2 对地基基础、结构体系、结构构件进行优化设计,达到节材效果。
评价分值为5 分。
【条文说明扩展】结构优化设计是指结构专业根据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结合建筑的地质条件、建筑功能、抗震设防烈度、施工工艺等方面,从地基基础方案、结构主体方案和结构构件选型三方面着手,以节约材料和保护环境为目标,进行充分的比选论证,最终给出安全、经济、适用的结构方案。
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有: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 规定:1. 0. 3 地基基础设计,应坚持因地制直、就地取材、保护环境和节约资源的原则:根据岩土工程勘察资料,综合考虑结构类型、材料情况与施工条件等因素,精心设计。
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一2010 规定z3. 2. 4 混凝士结构设计应符合节省材料、方便施工、降低能耗与保护环境的要求。
行业标准《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JGJ 3-2010 规定:1. 0. 4 高层建筑结构应注重概念设计,重视结构的选型和平面、立面布置的规则性,加强构造措施,择优选用抗震和抗风性能好且经济合理的结构体系。
行业标准《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技术规程》JGJ 99-98 规定:1. 0. 3 高层建筑钢结构的设计,应根据高层建筑的特点,综合考虑建筑的使用功能、荷载性质、材料供应、制作安装、施工条件等因素,合理选择结构型式,对结构选型、构造和节点设计,应择优选用抗震和抗风性能好且又经济合理的结构体系和平立面布置。
【具体评价方式】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设计、运行评价。
本条评价时,应重点从节材的角度判断优化的措施和效果的合理性,并针对地基基础、结构体系、结构构件三方面进行全面评价。
设计评价:查阅建筑图、地基基础施工图、结构施工图、地基基础方案论证报告、结构体系节材优化设计书和结构构件节材优化设计书。
对于地基基础方案论证报告,主要审查地基基础方案的论证报告中措施和效果的合理性,是否充分考虑项目主体结构特点、场地情况,因地制宜地对项目可选用的各种地基基础方案进行比选(从天然地基、复合地基到桩基础等)及定性(必要时进行定量)论证,最终选用材料用量少,施工对环境影响小的地基基础方案,。
对于结构体系节材优化论证书,主要审查结构体系节材优化文件中对结构体系的比选论证过程和结论,是否充分考虑建筑层数和高度、平立面情况、柱网大小、荷载大小等因素,对项目可选用的各种结构体系进行定性(必要时进行定量)比选论证,并最终选用材料用量少,施工对环境影响小的结构体系。
对于结构构件节材优化论证书,主要审查结构优化文件中对结构构件节材优化措施的合97理性及效果,是否充分考虑建筑功能,柱网跨度、荷载大小等因素,分别对墙、柱(如混凝土柱或钢骨混凝土柱等〉、楼盖体系(梁板式楼盖或无梁楼盖)、梁(如混凝土梁或预应力梁等)、板(如普通楼板或空心楼盖)的形式进行节材定性(必要时进行定量)比选,并最终选用材料用量少,施工对环境影响小的结构构件形式。
运行评价:除设计评价方法外,查阅结构专业竣工图,并现场核查。
7. 2. 3 土建工程与装修工程一体化设计,评价总分值为10 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1 住宅建筑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的户数比例达到30% ,得6 分:达到100%,得10 分。
2 公共建筑公共部位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得6 分:所有部位均土建与装修一体化设计,得10 分。
【条文说明扩展】士建工程与装修工程一体化设计是指土建设计与装修设计同步有序进行,即装修专业与土建的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共同完成从方案到施工图的工作,使土建与装修紧密结合,做到无缝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