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追溯性

可追溯性
可追溯性

产品的可追溯性文件及记录

一、“产品标识”的基本职能是什么?

产品标识是指供方在产品的进货、生产、交付和安装等所有阶段对产品进行标识,标识产品的标记应清晰、牢固和耐久,以便于识别和追溯。标记的形式可以在产品上或其包装上做出标记或挂上标签,或用随行文件标识,对于大批量产品,可用批次号或炉次号作标记。标记的范围、部位、形式和内容,以及作标记的工序应在图样、规范或其他文件中规定。标识的范围一般包括关键零部件和成品。为实施产品标识,应建立和保持文件和有关标识内容、形式和部位的标准。产品标记在加工过程中被去除时应有规定标识移植的方法、手续、记录和确认的程序。特别是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发生形态的变化,如从粉状变成有形物体,液态气化等更要注意标识的唯一性和对应性。对于外观相同,但具有不同功能特性的部件,可使用不同的颜色,对散料产品或来自连续过程的产品,只能使用投料标识或规定批次的标识方法。综上所述,产品标识的基本职能是防止不同产品的误用,或者是为了实现可追溯性。

二、“产品标识”包括哪些内容,在质量体系中的作用是什么?

8.1 产品标识是指对原材料、零部件、半成品和最终产品的标识,不同产品可以采取不同的标识方法:

(1) 硬件产品:在产品或产品的包装上作标志、挂标签;

(2) 流程性产品:投料标识;

(3) 大批量产品:用批次号作标记;标记的范围、部位、形式和内容以及作标记的工序等应在程序文件中加以规定。

三、“产品标识”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供方应建立并保持生产、安装和交付各阶段的产品标识程序,在程序中,明确规定不同产品、不同阶段、不同工位上进行产品标识的方式。

(1) 在产品、容器、外包装上作标识、挂标签;

(2) 在外观相同,但功能特性不同的部件上,用涂不同颜色来作标识;

(3) 对不同工位上的产品做标识符,如序号、日期、投料号、批号等方式作标识;

(4) 在有规定可追溯要求的场合,应建立并保持可追溯程序,每个或每批产品都有唯一性标识。供方在接收材料和零部件时,进行适当的标识是必要的,但是否要在全过程保持标识值得考虑,因为这将导致花费无效的成本,因此,通常只对一些关键材料、半成品和产品作标识,除非顾客有特殊要求。在设计过程中就明确规定标识标志以及在制造过程中保持标识。如果发生标识转移,则应规定转移手续和方法。对标识用的实物,如印章、代码、标签和着色剂等均应严格控制并有使用的记录。

四、何谓“可追溯性”?

产品或服务的可追溯性是指通过已记载的标记或记录追踪某实体的历史、应用情况或场所的能力,在有要求时,应规定追溯的产品、起止点、内容及其范围,供方要建立和保持确保可追溯性程序文件。在规定有可追溯要求的场合,每个或每批产品都应有唯一性的识别标记,例如:序号、编号、件号、批号和日期等;当人员、机器、工艺、材料和环境等因素变化时

要采用新的标记,并建立相应的可根据标记检索的记录。记录应妥善保持并便于检索查找。

可追溯的内容有:原材料质量、加工设备、工艺参数、责任人员和成品质量特性的记载,以便为采取纠正措施提供证据。根据记录还能追回有质量问题的产品,以减少损失。记录的范围涉及采购、加工直至包装、安装等环节;记录的形式包括图形、文字记载和实物标记等形式,也可存入电脑。

五、何谓“可追溯”?它在质量体系中的作用是什么?

“可追溯”是指根据记载的标识,追踪某实体(产品、工程项目或活动)的历史、应用和场所的能力。产品可追溯性主要是对产品而言,它可能涉及到原材料和零部件的来源,产品生产的历史和产品出厂后的分布和位置。对某些材料、部件、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有可追溯性要求时,需要制定有关程序文件,使之可追溯到它们的特定来源,直至查明各自材料和试验证书。

可追溯”的作用在于:

(1) 对于可能导致人身伤亡、造成后续过程重大经济损失的产品应具有可追溯性。当发生问题,可及时追根寻源,找出问题的原因,采取有效措施,从而可以防止事故扩大或以后重复出现,减少经济损失;

(2) 对于重要材料、部件和产品,一旦发现缺陷,可及时更换;(3) 可以找到当时的责任人,必要时追究其责任;

(4) 为编写有效的维护程序提供所需的数据和资料;

(5) 为将来提出设计更改和改进设计的建议提供数据资料。

六、怎样才能保证“可追溯”?

在规定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场合,每个和每批产品都应有唯一性的识别标记,例如序号、编号、件号、批号和日期等。当人员、机器、工艺、材料和环境等因素变化时要采用新的标记,应建立相应的可根据标记检索的记录。记录应妥善保存并便于检索查找。根据记录可以追溯的内容一般包括有关原材料质量,加工设备。工艺参数、责任人员和成品质量特性的记载,以便为采取纠正措施提供依据,根据记录还应能够追回有问题的产品,以减少损失,建立记录的阶段将涉及采购。加工直至包装,安装等各阶段,记录的形式包括图形、文字记载和实物标记等,也可存入计算机。实施可追溯性所建立的记录系统,是向顾客提供信任的重要的客观证据,也是供方自身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

七、“产品标识及其移植”的含义是什么?

产品标识是指供方在接收和生产、交付及安装的各阶段以适当的方式标识产品。产品标识是为了区分不同类别、不同规格、不同批次、不同炉号的产品,能有效地识别从投料到成品的全过程中的产品,防止混用。在有可追溯性要求的场合下,产品标识有助于追踪某个产品或某批产品的原始状态、生产过程和使用情况的能力,以便查找不合格产生的原因,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产品标识移植是由于产品标识在加工时消失,为了保持其原有的标识,有关的管理人员应在标识消失之前,做好相同内容的标识转移,这种工作就称为标识移植。

产品标识移植的主要要求如下:

(1) 质量保证文件齐全,又经检验人员检验,证明产品合格;

(2) 材料出库时的标记移植一般应由仓库保管员执行,并由质量责任工程师确认;

(3) 仓库提供或复制质量保证文件时,应提供产品标识的代号目录

(4) 现场使用时作标识移植,由使用单位责成专人执行检验人员确认;

(5) 未经检验人员确认,则此标识移植无效;

(6) 产品标识移植,应由执行人员做好质量记录,其内容包括:标识本体名称、标识内容、位置、时间、以及标识的责任人员和确认人员签字。

重庆特璞滤油机有限公司

2014/5/28

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可追溯系统手册 第一章、可追踪性控制程序 1.目的 可追溯性有利于鉴别产品、追溯其历史和产品来源,即能将原料和最终成品匹配起来,并能够此与加工历史纪录进行连结。有助于保障成品安全,并在发现产品不安全时有助于采取必要的行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主副料、半成品、成品的标识与追溯。 3.可追溯性的权利和责任 ?布仓管理员负责布料接收入库后布料的标识 ?辅料管理员负责辅料接收入库后辅料的标识 ?裁床负责裁床范围在制品质量状况的标示 ?车缝部负责半成品的标识 ?后整部负责半成品、成品的标识 4.工作程序 4.1鉴定和追溯接受的主料 ?主料的标识,应适当标示款号、缸号、批次、颜色、匹数、幅宽、接收日期 ?布仓管理员收料时,应依据采购订单内容仔细核对 ?检验后,应即刻填写“进料检验报告”,于被检布料瑕疵处贴上“ ” ?仓库中布料存放处应有能表示物料增减状态的“存货卡” ?布料合格品放置于合格品区,不合格品放置于不合格品区 4.2鉴定和追溯接受的副料 ?辅料仓管理员收料时,应依据采购订单内容仔细核对。 ?验完成后,应即刻填写“进料检验报告” ,不合格品处理流程按《进料检验规范》作业,将不合格品隔离,合格品放置于合格区,不合格品放置于不合格区。 ?辅料也应建立表明物料增减状态的“存货卡”。 4.3 鉴定和追溯半成品 建立半成品与所使用的原料批次/缸号等的关系 4.3.1 裁片的标识与追溯 布料经开裁进入分包工序,在包布上打上款号、床次、扎号、码数、件数以此作出标识 4.3.2 车间半成品的标识与追溯 ?在车间内每扎裁片均以包布上的款号、床次、扎号、码数、件数作为标识。 ?生产过程中检验不合格的半成品直接在其不良部位贴上“” 贴标签。 ?各车缝组检员检验时,应将待检品存放于检验桌上,合格品放于“合格品栏内;不合格品贴上“ ”红“不合格品”栏内。

11.医院职业健康体检的标识与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职业健康检查服务标识与可溯性控制程序 为严格区分职业健康体检的程序,确保每一个结果可以与源头接洽。使职业健康体检可以有序,并有根有据的进行。针对体检中的各个步骤进行相关标识,确保可溯性。从而为每个体检的结果负责。 一、职责区分: 1、检验科负责仪器设备的标识,包括了设备的类型、型号、生产日期、效验方法的不同,需要进行不同的标识; 2、护理部明确规定或批准各种护理服务标识的设定或修改;护士长负责督促、检查本护理单位能按规定要求应用、維护各种护理标识; 3、人事科负责人给与每个员工有身份标识; 4、保洁部负责清接工具的标识; 5、归档后的文件标识由职业健康体检科的人员负责,确保体检的人员、名称、日期准备无误,每个体检人员应有相应的档案编号。 二、程序 (一)区域及设施标识: 1、科室各区域门框上应标明科室名称,区域内各检查室、检验室、处置室等标识挂牌; 2、每个被检查人员都应有标识,可以根据体检的单位、类型进行编码; 3、每个被检者编写唯一的档案号;

4、检查仪器应该有固定的标识,保证可追溯性。 5、测量设备上应注明校准标识,有合格证,经检测不能使用的设备或器械,应及时注明明不合格标识,以防误用,(二)体检人员身份标识: 1、体检人员应由有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经过专业的岗前培训方可进行体检; 2、体检人员进入体检程序之前,需经过人事科、医务科、护理部确认后方可进行操作; 3、人事科给每一个体检人员发放胸牌,医务科应存有体检人员的签字样本; 4、信息科给每个体检人员配有专用的帐号和密码,确保每个体检的结果可追溯; 5、体检人员在每份体检结果确认后应予以签名。 (三)被体检人员标识: 1、被体检人员按职业健康体检科的编码方法对每个被检 者进行编码; 2、被体检人员先到服务台领取档案袋后,前往相应的部 门进行体检,该档案号作为体检全过程的唯一标识; (四)体检结果标识: 1、体检结果标识分为“正常”、“异常”、“检验结果待定” 三种; 2、体检结果(报告)可由公司一并代取,也可以由公司 委托人员代取。或由体检科送往相应的单位。 (五)体检结果的控制程序

产品可追溯性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对产品实现的全过程进行标识,实现全过程可追溯性,确保满足标准和顾客的可追溯性要求,制定本文件。 2、管理规定 2.1车间、仓库通过标识和记录做到产品在进料、生产、贮存、调运、交付时具有可识别和可追溯性。 2.2质量保证部定期或不定期对车间现场、仓库标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当产品出现严重质量时,组织对其追溯。 2.3生产部、车间负责所属区域内产品标识,负责将不同状态的产品分区摆放,负责对所有标识适当维护,每一种、每一批产品都应有唯一标识。 2.4产品在进料至生产全过程中用下列方法进行识别: a仓库内材料可用物资卡标识,由仓库保管员对每批经检验合格的材料填写物资卡,注明进料批号,进料批号用进料日期表示。 b 车间从仓库领取材料,仓库保管员在材料出库单上注明材料进货批号。 c 过程产品的标识通过产品生产过程流转卡(随工单)进行和实现,由操作者填写,包括进料批号和生产批号,其中生产批号以按计划生产投料日期表示。 d产品生产加工完毕经检验合格,由车间与仓库间办理入库手续,保管员在产品入库单上注明生产批号。 e入库后的成品,由仓库保管员用物资卡标识品名规格、数量,并注明生产批号。成品出库时,保管员在成品出库单及产品合格品证上注明生产批号。 2.5产品通过材料物资卡、材料出库单、生产过程流转卡、产品入库单、成品出库单及产品合格证等记录和批号标识实现追溯,当产品标识发生丢失、损坏或污染时必须由标识部门标识的记录进行恢复。 2.6顾客退回产品时通过产品合格证及产品上的生产批号标识查找成品出库单、产品入库单、生产过程流转卡(各工序、生产人员/日期、检验人员/日期),再查找到材料出库单、材料物资卡,最终依据生产批号和进料批号的唯一性标识实现从顾客反馈到进料的全过程追溯。 3、其它说明 3.1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应严格按本规定进行产品和可追溯性标识,并及时记录和妥善保存唯一性标识,确保通过标识和记录实现可追溯性。 3.2生产部对产品和可追溯性标识管理负责,质量保证部负责指导和监督产品可追溯性工作。 编制:审核:批准:日期:

数据及个人化部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管理制度

数据及个人化部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管理制度 1.目的 1.1对数据及个人化部产品生产的全过程,包括从原辅料的接收、个人化 生产、包装生产、成品入库,都保持相应的标识,以确保在需要时对 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 1.2规定相应检验状态的标识种类和管理办法,确保合格的原料用于生 产,合格的成品输出。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数据及个人化部生产全过程。 3.职责 3.1数据及个人化部职责 3.1.1 数据及个人化部负责制定《数据及个人化部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管理制度》,对生产全过程的产品标识及检验状态标识实施严格管理; 3.1.2 当需要对产品质量进行追溯时,数据及个人化部参与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 3.1.3 个人化车间负责对本工序产品的标识控制; 3.1.4包装车间负责对本工序产品、包装材料及成品的标识控制。 3.2 原料仓库职责 3.2.1 负责对所有工序的产品(半成品)及成品标识控制; 3.2.2 负责对所有原材料、辅料标识控制,并做好收发料记录。 3.3 质量部职责 3.3.1 质量部负责产品质量跟踪活动的控制;

3.3.2 当发生需要追溯时,组织并协调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并监督检查各执行部门的实施。 3.4 安全策略部职责 3.4.1 应熟悉并掌握各类物品状态标识方法及意义,并对车间日常使用的生产记录表格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追踪复查; 3.4.2 当产品发生数量差异或重大质量事故时,将介入追溯工作。 4.工作程序 所有的生产过程需严格执行标识制度规定及生产记录表格的填写,便于追溯。 4.1标识控制 4.1.1 原则上,各生产车间不允许同时生产不同工程单号、不同批次的产 品,做到“一单一清”。 4.1.2 更换标识时,应除掉旧标识或用新标识覆盖旧标识,一个产品或原材 料、辅料上只能有一种标识内容。 4.1.3 原材料(主要指待个人化的卡基)、辅料(主要指包装材料、标签贴纸以及安全材料)的标识。 4.1.3.1当卡基及辅料转入转出生产车间时,物料周转箱上应用笔注明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如:工程单号、批次号、卷号、数量、状态、转入转出日期。 4.1.3.2 各生产车间需按照不同工程单号、不同批次、不同生产状态进行分开放置。 4.1.4 生产过程中的标识 4.1.4.1 各生产车间应通过有效的方式进行工作区域划分。如警示标线、标示牌、隔离栏等。

标识及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1. 目的 在接收及生产和服务的全过程使用适宜的方式标识产品,防止不同类型及规格的产品混用或错用,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形成过程实现追溯,并能有效地进行产品的识别、隔离等。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产品生产在接收、过程及出厂和服务过程对产品标识和追溯。 3. 术语和定义 3.1标识:以指定的方式提供用以区别产品状态的标记。 3.2可追溯性:为溯源,根据产品标识,对产品的历史、应用情况和所处场所的判断。 4. 职责 4.1 制造部负责生产过程的有效性标识和可追溯性的控制; 4.2 库房负责产品接收、贮存、出厂及服务过程的有效性标识和可追溯性的控制; 3.3 质量部负责过程标识和可追溯性的能力检查。 5. 工作程序和要求 5.1 标识的手段和方法 5.1.1 印章:“合格”与“不合格”章; 5.1.2 检、试验区域:“待检区”、“合格品区”、“退货区”; 5.1.3 产品区域:“成品区”、“半成品区”、“原、辅材料区”、“发货区”、“不合格品区”; 5.1.5 标识卡/牌:“物料管制/标识卡”和“产品标识卡”; 5.1.6 检验状态标识牌:“待(重)检”、“合格”、“不合格”; 注:当客户有对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有要求时,严格执行客户规定;无要求时,按此程序规定执行。 5.2标识的类别 5.2.1产品标识为永久性标识,即从投入到产出标识不变(不因生产过程改变而改变),通常以产品型号、规格、产地、数量、日期、批次号等进行标识。 5.2.2状态标识按照产品所处的检验或使用状态进行标识,状态标识是可以改变的,通常采用合格、不合格、待检、待定为标识,也包括返工、返修、降级、让步接收、拒收、报废等,采取分区管理;设备的状态标识采用报废、停用、闲置作为标识。 5.3 入库过程标识 5.3.1 采购、外加工品入库过程标识

可追溯性管理规定

江苏常盛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编号:Q/CS3.07.01 企业标准版本:B 标记与可追溯性管理规定 标记与可追溯性管理方法 江苏常盛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 编制:罗晓华日期:2008.12.20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文规定了企业的标记的种类及其标注(移植)的要求等内容。 本文适用于公司产品制造过程中的标记与可追溯性管理,意在提升企业品质管理水平。2.标记种类 a)工程编号标记 b)原料厂编号标记; c)主焊缝焊工标记; d)构件编号标记; e)检验状态标记; f)焊接试板标记; g)物理试件标记; B、如果客户指定项目编号的,则执行客户指定的项目编号。

4. 各类标记构成及其标注(种、移植)要求 4.1 厂编号(批号)标记 4.1.2 要求与职责 a) 厂编号由仓管员在进料检验时根据所用工程名称及材料类别编制,检验合格后,仓管员负责在 该批材料上用白色记号笔标明厂编号或批号、材质、规格尺寸。 板材类:板厚16mm以上每板一个厂编号;板厚16mm及以下每批次一个编号,可在每批次最上面一张板上标清材质、规格尺寸、批号,发货时需在库存料和发出料上同步移植。 b) 下料工应按规定在号料切割(剪切)前移植厂编号标记,并根据排版图用白色记号笔标记构件号、规格尺寸、材质、工程名称。余料必须全部标清工程名称、厂编号、材质、规格尺寸,方可通知仓库办理退料手续。若余料需直发小件车间,也应先通知仓库验收(按排版图应退多少料)并办理退料手续,由仓库验收后直接通知小件车间办理领料手续。小件车间下料时也必须按要求标记批号(厂编号)、材质、构件号、规格尺寸,若仍有余料按上述余料标识方法操作。(需预喷砂件由喷砂前一道工序负责移植) 型钢类(除600mm以上宽度H型钢,由仓库直接发给各包工队外),原则上由切割工段统一下料,下料时必须标记批号(厂编号)、构件号、规格尺寸、材质。特殊情况需各工段领用小型钢下料时,标记要求相同。所有型钢下料由切割工段负责追踪生产记录单,并负责监督余料的退料情况,仓库负责追踪余料退料。以上切割下料作业都应填写生产记录单(含厂编号或批号、构件号、规格尺寸、工程名称、自检情况等)。(需预喷砂件由喷砂前一道工序负责移植)c)以有利于追溯为原则,由品质部掌握厂编号(批号)与质保书(或复检报告)上炉批号(或生产批号)的一一对应关系。可追溯顺序为:构件号→厂编号→炉批号(或生产批号)。标记管理若合同有约定或客户有明确要求的,则按其要求的标注方式、标注位置执行,确保材料的可追溯性。 4.1.3 一般工程的钢结构的标记移植范围

产品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产品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FRD/QP-007-2013 佛瑞达 BRC程序文件 文件受控状态: 朝阳佛瑞达科技有限公司 文件编号:FRD/QP-007-2013 版号:[A/0] 编制: 审核: 审批: 日期:二零一三年一月一日 FRD/QP-007-2013 佛瑞达 BRC程序文件 产品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1.0 目的 1.1 对公司采购的原材料及在制品、成品进行有效标识,以区分产品的不同状态,防止用错物料(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从而影响下道工 序的正常进行。以及当出现品质事故或客诉事件时,能依据产品标识有 效进行追溯,特制定本程序。 2.0 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公司生产的全部产品,以及生产过程中所需的所有原辅材料。 3.0 职责 3.1 营运部:负责对生产的所有产品信息进行有效标识,并做记录。负责对 设备状态进行标示和目视化管理,并做记录。 3.2 品管部:负责对生产出的产品进行判定、分类、标识,并做记录,外包 的产品建立台账,有可追溯性。 3.3 仓库:负责对品管部判定完的产品,根据判定标签按照指定区域存放, 并加以标识,做好记录。 4.0 定义 4.1 单制程:该物料为单制程的视为单制程,使用《吹膜产品标签》。 4.2 多制程:同一物料经多个工序处理后符合客户要求视为多制程,使用《吹膜产品标签》、《印刷产品标签》、《分切产品标签》。 5.0 作业内容 5.1 营运部、品管部、仓库均应划分出一定的区域作为“成品区域”、“B合 格品区域”、“待验区域”和“废品区域”,并进行醒目的标识,防止“B 合格品区域”、“待验区域”和“废品区域”流入下道工序或生产线。 5.2 生产或检验用的某些危险物品应划定区域进行醒目的标识,防止误用或保管不当引发事故。如“危化品区”。 5.3 生产作业中对产品分类,按指定区域放置,对放置区域进行标识,标识 应简明、清晰、醒目,从而进行区分,并做记录。 5.4 品管对检验完的产品根据检测数据指标对产品进行标识,合格不作标 FRD/QP-007-2013 佛瑞达 BRC程序文件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分析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1.目的 为保证产品的原材料、施工加工过程到最终产品的实现的全过程,对产品的状况进行有效的标识,防止混用和误用必要时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使最终产品满足规定的要求。 2.范围 本程序规定适用于公司采购产品,设备,中间产品,最终产品的标识和检验试验状态的标识以及可追溯性控制。 3.职责 3.1技术质量部负责施工过程的产品标识及过程可追溯性方式的制定、监督、检查,是本程序的归口管理部门。 3.2工程部负责物资及最终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的控制管理。 3.3安技保卫部负责公司办公场所、施工现场职业健康安全及施工设备、场区道路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 3.4质量检测站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各自的检验和试验标识。 3.5各分公司负责工程物资、机械设备、计量器具以及施工全过程中各阶段的产品标识和检验试验状态标识,以及可追溯性管理。 4.工作程序 4.1过程表述(见附页) 4.2标识原则:标识和可追溯性按照职责分工,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行。 4.3标识方式、方法 4.3.1标识的形式分为标牌形式;证件(卡片式)形式;文字记录标识;印章式标识。 4.3.2标牌标识分为两种规格:一种为300mm×250mm,用于物资产品

标识;一种为250mm×150mm,用于状态标识和原材料采购形式(自采、顾客提供)标识。 4.3.3标牌标识的种类分为产品标识和状态标识,其中状态标识分为“未检”、“待定”、“检验合格”、“检验不合格”四种;产品的标识分为“自采”和“顾客提供”两种。 4.3.4卡片式标识一般用于库房内或记录标识,其规格按实际情况自定,可采用塑封和不干胶形式。 4.3.5有条件的可在产品上直接以文字标识。 4.3.6有追溯要求的标识均应反映在质量记录里,并通过质量记录加以追溯。 4.4标识的覆盖分类 4.4.1采购标识 如采购产品由供方直接运往现场,应在运输过程中由供方对产品予以标识,其中包括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及其它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内容,并按品种、类别等分别码放。 4.4.2原材料标识 a.直接进入现场的材料,如砖、砂、石等,应尽量做到分批存放,按要求设置适宜的标识牌,牌上应分别注明名称、规格、进货单位、进货时间、接收人、检验状态等内容; b.水泥在库中存放时,应按不同的标识种类分堆码放并分别挂牌识别品种、标号、生产厂家、进货时间、检验状态等内容。现场存放的也应加以标识,并尽量掌握水泥的生产时间,以免过期失效,在现场搅拌站后应设各种配合比标示牌、操作规程; c.小五金、化工电料、水暖件灯具等应分别存放,并以卡片式形式加以标识,注明其品种规格等内容。危险品或易燃品要用红色加以标识。大

产品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 1.目的 通过对公司原材料、半成品、完成品的标识与可追溯性管理,确保能在公司内发生异常及客户投诉产品质量∕环保问题时,能追溯到发生异常及客户投诉产品的来料、半成品、完成品的来料日期、生产日期、生产班次、数量等记录,为不良原因分析提供依据.锁定不良范围。 2.范围 所有生产用原材料、半成品、完成品的标识与追溯性管理均适用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生产全部过程流程管理.

3.2品证部负责生产全部过程流程品质管理. 4.原材料类别 无 5. 工作程序 5.1 原材料入库 ,对材料材质,材寸及数量是否一致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收,并将材料指令书(卷材)、现品票(板材)贴在原材料包装上,并将物料置于“待验区”内,通知品证部受入检查员对原材料实施检查。 ,对照原材料化学成分检测报告管理明细表,对材料的材质成分证明的有效期(有效期1年)进行确认。 ,生产管理仓库管理将原材料入库并填写《材料出、入库明细表》,不合格时在现品票上盖“不合格”印,放入原材料不合格置场。 5.2原材料检验 ,不合格时在材料现品票上盖“不合格”印. ; 5.3原材料标识与记录 5.2半成品、完成品标识与记录 ,填写“工程流转票”,将部品部番、生产数量、生产LOT、材料材质、作业者、检查者、检查结果判定状况填入到“工程流转票”中,工程流转票随部品流动。 5.4.2 完成品入库时,现品票上检查员栏内必须盖有检查者印章及工程外观检查者的“检”印。 ,检查员在部品包装上贴附“待选品票”。全数外观检查部品入库时,外观检查员在现品票备注栏中注明“全检品”不贴附“待选品票”。入库人员将贴附“待选品票”或现品票备注栏注明“全检品”的部品运送至修复班组进行修复作业。修复班组修复及外观全数检查实施后,由外观检查员再次进行检查确认,合格后在现品票右下方盖“检”印后入库。 5.出荷品的标识与记录 ,顾客对出荷现品票有格式要求时,按顾客格式; ,避免脱落; 5.6完成品检查记录 5.7产品追溯 ,由物流部门将外购部品上现品票标识的出荷日期记入到入库单中。 详见《原材料追溯性管理流程》 6. 引用文件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 程序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1.目的 为了在接收生产和交付等各个阶段对每批、每件产品有适当的唯一标识,为了对产品形成的全过程进行标识和追溯,确保在需要追溯时对产品形成的过程实现追溯,给实施追溯提供指导性流程,特制定本程序。 在此过程中,必须满足顾客的和外部的要求。 包括: ?顾客提供的可追溯性要求; ?法律法规要求的存档文件。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原材料进货、产品生产及出厂过程中对产品的标识及记录。 适用于本公司实施追溯的活动,从追溯需求提出直到追溯结果确认及应用。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的所有产品。 本程序涉及的标准条款:GB19001-2008/GJB9001B-2009 7.5.3.1 3. 术语 产品标识 对原材料进货、产品生产及出厂过程中对产品的唯一标识并予以记录。 产品检验状态标识分为合格、不合格、待检,在仓库和生产现场以标牌、标签、合格证、容器、区域作为检验状态标识,也可填写在随行的检验记录上作为检验状态标识。 标识在流转过程和仓库内应妥善保管好,缺少标识的产品会导致混批、混料和错误供货,在弄清产品的状态之前,必须予以隔离。 可追溯性 可追溯性:追溯所考虑对象的历史、应用情况或所处场所的能力。 追溯时机:检验或审核时发现产品关键质量特性(含安全特性)不合格、产品批量质量事故、顾客重大投诉或顾客要求的其他情形下等。 可追溯性范围包括: ①原材料的来源、批次。 ②生产过程的历史。 ③产品交付后的分布及场所。

当需要追溯时,根据产品的生产批号可查出该批产品的《产品跟踪卡》,从而可以追溯产品形成过程的历史,根据《产品跟踪卡》上记录的生产批号追溯到仓库的仓库发料记录从而得到材料的来源。 质管部每月抽查可追溯性。 4. 流程 产品追溯流程: 5. 流程说明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 5.1.1 产品标识的作用 5.1.1.1 证明作用:经检查、验收或裁决后,制作标识,表明产品状况。 5.1.1.2 可追溯作用:通过产品标识可追溯到 a. 生产者; b. 检验者; c. 产品生产批次或日期; d. 其它有关该产品的原始凭证。 5.1.2 产品标识的内容 产品标识一般表达下述内容: a. 产品名称、图(代)号; b. 产品状态(如材料、半成品、成品); c. 工序、验收项目; d. 质量状态; e. 生产批次或编号;

产品可追溯性管理规定

一、目的: 以产品批号为主线,辅以相关记录,建立一条产品追溯通道,当已交货至客户之产品发生品质异常时,可迅速追溯异常品之制造日期、数量及对应的原材料、进而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 二、适用范围: 本公司内购入的原材料、外协外购件进料、生产的产品,产品批号管理原则如下:例:批号填写方式 18/04(181008)A 1810 001-999 序列号 来料年月 班次先别 钢印号(或年月日) 12/42钢印号:18代表2018年,04代表4周; 01A:A\B代表班次,A白班,B晚班,1810:来料时间, 1、8位代表年份,1、0位代表月份; 001-999:位代表本月来料独立炉号、依次排列的序列号; 三、职责权限 3.1质量中心负责产品追溯号的确定,以及监督过程中的批号正确性进行验证。 3.2制造部负责按照制定的批号按照先进先出原则实施生产,对相关的记录标签正确性 负责。 3.3质量中心负责按照供应商制定的批号填写相关的记录,对过程中的批号正确性进行 监督。

四、名词定义: 批号:就是在生产中,每一批投料生产出来的产品,在质量和性能上还是有差异的。为了便于事后追踪产品当时状态,避免混杂不清,故对每一批产品或者材料制定批号编制和追溯原则。(按照填写规范,批号应包含:材质、材料、厂家、炉号、产品名称、客户厂家、日期、数量) 五、工作流程:

5.2原材料钢材、锻件、外协件入库: 5.2.1原材料钢材到厂,按照供应商送货单,暂放入进料待检区。采购部开《原材料入库单》注明原材料的炉号、批号与数量。理化室检验合格后,开具合格证。理化检验员需将炉号、等内容按照质保书和产品实物标签上的信息进行记录。钢材需遵从先进先出的原则,不同批号(炉号一样)放在不同区域,实现电子化,每批料的标识需朝外放置,可视方向顶头刷漆(材料标识漆)挂上材料标识。 5.2.2外协件进料时,由制造部按照出库单、订单等信息开立《原材料入库单》,《原材料入库单》中需有完整的信息,如:入库日期、数量、材料炉号等,质量中心验收合格后,仓库点收后入库,由仓库对《原材料入库单》进行审核。 5.3锻件进料时,保证同一炉号,同一批次,按照随工单流转,需注明材质、厂家、炉号、 产品名称、客户厂家、日期、数量 5.4下料生产:由生产部给物料单。物料单上面需注明材质、厂家、炉号、产品名称、客 户厂家、下料人、日期、数量。 5.5热处理:按炉号分批放置,确保每一炉都有随工单,需注明材质、厂家、炉号、产品 名称、客户厂家、日期、数量。 5.6抛丸处理:按炉号分批放置,确保每一炉都有随工单,需注明材质、厂家、炉号、产 品名称、客户厂家、日期、数量。 5.7车加工工序流转:对前道工序流转至本工序生产的产品,作业人员取下《随工单》, 交当班人员,当班人员随即将上道工序的生产随工单与数量记录在《过程检验记录表》内,已登记的《随工单》由当班组长收回。零件流转至下一道工序时,需在每个周转料架上挂《随工单》,并注明本工作中心的批号与数量。制造部开立《产品流转单》,注明前随工单工序的批号与生产数量。 5.8外协半成品入库: 半成品入库时,每个周转料架上挂《随工单》,注明产品批号,仓 库清点签收后,由仓库录系统并进行审核。 5.9发料:仓管员在将半成品发往生产班组时,需在每个周转料架上挂《产品随工单》, 并注明半成品入库时的批号与数量。由制造部开具《领料单》,在《领料单》上注明半成品的批号(参照批号编号原则)与数量并实施先进先出。生产班组对来料清点签收后,仓库将《领料单》交系统录入人员进行系统审核。 5.10成品出货:由业务部根据系统库存信息,按先进先出的原则,打印出《产品出货单》, 注明待出货产品数量与批号。仓库按《产品出货单》备料完成后,出货时,需在产

Q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程序

Q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 程序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湖北博创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程序 文件编号:BC-QP-016 文件版本: A1 控制状态:受控本 拟制: 审核: 批准: 生效日期:

文件变更履历表 1.文件依据与定义 依据 《质量手册》第章节:标识和可追溯性 定义 产品标识:利用标签、颜色等方式让操作人员清楚了解产品的规格以及检验状态动作。 产品的状态标识:在产品实现以及生产和服务动作过程中,为了区别不同状态的产品,对产品的测量状态(待检、合格、不合格、待判定)及加工状态(已加工、待加工)所作的标识。 可追溯性:根据记载的标识,追踪产品形成的历史。

2.目的 为明确生产、储存过程中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的要求,防止不同类型产品发生混淆,确保只有经过检验的合格品才能进入下道工序或交付客户。 当生产过程和市场出现问题(如客户投诉、退货等),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可实施追溯调查,同时对标识实施相当的管理。确保合格的原材料才能使用,合格的产品才能出厂。 3.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从原材料入厂到成品出厂全过程中检验、试验状态的控制及产品生产和出厂过程中对产品的标识。 4.职责与权限 品质部:负责产品标识形式的制定与审核,并对与标识有关的问题进行分析与追溯;各种检验、试验状态的判定,并在标签上明确检验员及检验日期;产品质量跟踪活动的控制,发生需要追溯时,组织并协调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并监督检查各执行部门的实施。 生产部:负责制造过程中检验状态的标识及产品标识的使用和保管,若要对产品质量进行追溯时生产部参与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1 目的 对产品进行适当的产品标识,防止误用,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对生产过程中各阶段的检验和试验的产品按规定进行检验状态标识,确保只有经检验和试验合格或经批准的产品才能转序使用、安装和交付。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从物资进公司到产品交付的全过程中对标识(包括产品标识和状态标识,唯一性标识,下同)和可追溯性的控制和管理。 3 相关文件 3.1 QP/ZFQ014-2010C 顾客财产控制程序 3.2 QP/ZFQ003-2010C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 职责 4.1 质量管理负责标识和可追溯性的策划和归口管理。 4.2 采购部物资采购人员负责采购的相关进货物资的标识和保持。 4.3 质量管理部进货检验人员负责进货物资的检验或验证后的检验状态的标识“待检品”、“已检合格”;产品检验人员负责过程产品、最终产品的标识和检验后的检验状态“合格品”、“不合格品”、“待处理”、“返修品”、“报废”的标识。 检验人员负责“紧急放行”产品的标识;负责标识移植或遗失后重新标识的确认;负责交检产品“待检验”标识的保持。 4.4 各库房负责库房内相关物资标识的实施和保持。 4.5 销售公司销售人员负责顾客提供物资的产品标识和“待检验”标识,并保持。 4.6 各车间负责生产产品的“待检验”标识;各车间人员和库房管理人员负责已有标识的保护和保持。 5 工作程序 5.1 产品标识的方式 5.1.1 产品标识的方式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 标签、铭牌、单据、记录、印章、油漆书 写或其他标记等。我公司规定我公司出公司产品以最终产品的标识加上“合格证”作为出公司产品的标识。 5.1.2 标识应清晰、牢固、耐久,并符合规范要求。 5.1.3 进货物资的产品标识的内容可包括编号、名称、型号、规格、材质、生产公司名、批号或进公司日期、数量、颜色等。 5.2 检验和试验状态的分类

产品可追溯性管理程序文件

产品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1.目的 对本公司的原材料和成品的出入库进行规管理,防止不同类别不同规格,不同批次和不同质量的原料和成品,混淆和误用,对产品实现可追溯性。 2.适用围 适用于采购原材料、外协产品和公司生产的成品,在生产过程中的控制。 3.职责 3.1生产部门负责外协成品、零件、热处理的编号。 3.2采购部门负责钢球、保持架、防尘盖、密封圈等配套产品的编号。 3.3 技术部门负责制定产品标识,提供并提供有关采购品的技术文件。 3.4各生产部门负责分管围产品可追溯性的实施,对制造过程中产品状态的进行标识,合理的使用和保管产品标识。生产过程各操作工负责本机台产品检验状态的控制:若检验合格,则标示合格标记;若不合格,则标示不合格标记;未检产品不作标记。。 3.5质检部门负责采购品和成品的检验,并对各单位的质量相关记录进行定期检查。负责对与标识有关问题进行分析与追溯,负责各种检验、试验状态的判定及标识形式的制定与审批。当产品无法确定状态时,视同为未检验状态,相关部门应予以记录,由质检科进行,并重新检验,确定其检验状态。

3.6仓库管理员负责库存物品检验状态的标识及标识的管理,并正确使用和保管好各种物品标识。 4.工作流程(附后) 5要求 5.1采购计划 按?质量管理体系?中采购控制程序执行。 5.2供方选择 按?质量管理体系?中采购控制程序执行。 5.3选择供方询价和比价 按?质量管理体系?中采购控制程序执行。 5.4审批报价单和签订合同 按?质量管理体系?中采购控制程序执行。 5.5采购 按?质量管理体系?中采购控制程序执行。 5.6采购品的验证 按?质量管理体系?中采购控制程序执行。 5.7生产过程的控制 5.7.1采购品入库应统一编批号,出库送转使用单位时,应出示名称、批号、数量、规格等相关数据,并且必须当面交接。 5.7.2生产单位在接收时,必须清楚该原料的名称、批号、数量、规格等相关数据。

标识、可追溯性及批次管理控制程序

标识、可追溯性及批次管理控制程序 0 目的 对本公司产品实现的全过程标识、 可追溯性及批次进行管理, 并对各生产现场进行监督 检查。 1 范围 本程序文件规定了标识、可追溯性及批次管理控制程序和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公司内供和外 销产品的控制。 2 标识分类 本公司产品实现的全过程标识对象有:物资器材、在制品、最终产品 发货前,检验人员应仔细核对,并在发货单上签字,以确保产品的数量,在交付时随 产品提交的文件一并提供,防止其丢失和损坏。 重要特性由技术人员在技术文件中明确要求, 生产计划人员、 调度人员、检验人员、仓库保 管人员按要求实施标识;对产品标识分为以下三种类型: a 产品状态标识, 分为产品技术状态标识和产品生产状态标识。 产品技术状态标识在相关 技术文件和生产文件中标识,以便识别出实际的技术状态和约定的技术状态之间的任何区 别。生产状态标识需防止不同种产品相混淆, 采购品一般以标签标识, 在制品按在制品管理 程序执行,最终产品以合格证或标牌进行标识; b 产品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 防止同种产品不同检验状态相混淆, 特别防止不合格品的非 预期使用,采用区域划分、标牌等进行标识,如:待检、合格、不合格、待处理等; c 产品使用状态标识:采用工艺流程记录卡( Q/XZD-208e-08 )、在制品台帐、批次号、 试验记录簿以及合格证等标识,并保证可追溯性。 3 可追溯性 3.1 当产品有可追溯性要求时, 应确保有唯一性编号, 并在产品的整个寿命周期内保存相 关记录。 3.2 能追溯由同批原材料或同一加工批次制造的产品的最终去向(交付、报废); 3.3 对于组合件,能追溯到其组合的单元件以及后面更高级的产品装配的标识; 3.4 对于给定的产品,能追溯其生产(加工、装配、检验)的连续记录 4 批次管理 制造部负责批次管理的归口工作, 各承制单位实施批次管理, 本公司按以下要求实施批 次管理: 4.1 按批次建立工艺流程记录卡 (见 检验的数量、质量、操作者和检验者(见 Q/XZD-208e-08 ),详细记录投料、 加工、装配、 调试、 Q/XZD-302e-02 、Q/XZD-302e-03 ),并保存记录; 4.2 使产品的批次标记与原始记录保持一致; 4.3 能追溯产品交付前的情况和交付后的分布、场所。 , 需标识的关键和 4.4

标识及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程序文件 标识及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文件编号:COP-15 版本:A/01 生效日期:2011-01 页数/ 程序文件 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生效日期:2011.01. 标识及可追溯性管理程序文件编号:COP-15 版本/修订:A/01 页数:1/4 批准: 日期: 审核: 日期: 制订: 日期: 修订记录 版本/修订修订内容摘要 发行日期A/00 换版首次发行 2010.02 A/01 首页“修订记录”格 式更改 2011.01 1.目的 规定在接收和生产及交付各段对每批产品进行唯一性的标记和相关联活动的要求。从而确保在必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的追溯,及查明质量问题的发源地。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制造所需的原材料、外购外协件、顾客提供产品等进厂后的标识和产品形成的过程标识和实施产品追溯。 3.定义

3.1产品标识是指用适当的方法在生产、服务运作全过程的采购产品/材料、在制品、成品或包装物上做出适当的标记或标签。 3.2可追溯性是指根据或利用所记载标识的记录,追溯一个项目或实体的历史、应用情况或用途或所处场所的能力。 4.权责 4.1品管部归口管理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负责对过程标识作出统一规定及监督实施。根据质量信息反馈,组织检查产品标识及记录,进行原因追溯,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 4.2资材部仓管员负责原材料、外购外协件、顾客提供产品和成品的标识并对其使用进行管理。 4.3注塑车间主管负责本车间生产过程中的成品、半成品、原材料、辅料的标识对其使用进行管理。 5.作业程序 5.1作业流程图:无 5.2材料标示 5.2.1 材料进厂,仓管员应核对来料标签,内容包括:名称、型号/规格、供货商、出厂日期、数量、供货商生产批号(可能时)等; 5.2.2 品管IQC依据进料检验规范和相关作业指导书、样品等对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进行检验,并对材料的检验状态进行标识;检验不合格的材料由IQC质检员贴上“不合格”标签或盖上印章后放置于不合格品区;检验合格的材料IQC质检员贴上“合格”标签或盖上印章后通知仓管员入库; 5.2.3 入库的材料,仓库应记入台帐,按要求分门别类摆放在指定位置,并在“材料标识卡”上注明批号、数量、进料日期等内容,同时对不同进厂日期的材料作好区分标示; 5.2.4 管理上应保持账、物、卡一致; 5.2.5 发放时应核对材料与领用要求的一致性,发放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5.3生产过程中流转物品的标识 5.3.1各车间根据需要在流转物品的盛装容器或外包装上标识其名称、型号/规格等内容。 5.3.2设置了检验点的工序,由质检员或作业员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放置于合格区,流入下一工序;检验不合格的,需放置于不合格区,执行《不合格品管理程序》; 5.3.3工序之间转换或入库的成品、半成品经品管IPQC质检员检验后,在“产品标识牌”或包装箱上盖检验章。 5.4成品的标示 5.4.1生产完成的成品,其产品标识同5.2.3,如包装箱上已有注明,可不再做产品标识,放置于待检区。 5.4.2检验合格的成品,由品管OQC质检员开具合格报告,方可办理入库手续,由注塑部在《半成品/成品入库单》上注明产品生产批次号和生产单号。 5.4.3检验不合格的成品,由检验员开具不合格报告,将其放置于不合格区按《不合格品管理程序》处理。 5.4.4成品交付时,仓库应登记《成品出货记录表》,记录交货时间、数量、型号名称及去向等,以便需要时可对成品进行追溯。 5.4.5当顾客有特殊的可追溯性或特定标识要求时,由品管部、制作部和工程部在工艺文件中规定标识,相关部门负责执行,并作相应的记录,保证顾客要求的实现。 5.5产品标识的管理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文件分发号:__________ Distribution No. 审批过程 分发表 更改履历

1.0目的 Purpose 对产品及其状态以适当的方式进行标识,防止从原材料进入公司至成品交付的全过程产品混淆和误用。通过适当的控制和记录实现产品的可追溯性。 The purpose of this procedure is to prevent product mixups and wrong using in all stages from material receiving to product distribution, using appropriate method to identify the product and its status so as to achieve the traceability of product.. 2.0范围 Scope 本程序适用于从原材料入库、生产过程、检验和试验过程到成品交付各阶段产品的标识控制和可追溯性控制。 This procedure is applicable for identification and traceability control of all product realization stages from material receiving, in process production, inspection and test until product distribution. 3.0责任 Responsibility 3.1质量部负责本程序的起草修订。 QA is responsible for draft and revising of this procedure. 3.2各相关部门负责按程序实施。 The related department is responsible for its implementation. 4.0产品标识 Identification 4.1.产品标识的范围 The scope of product identification 4.1.1.原材料 Material 4.1.2.过程产品(包括半成品) Process product (include semi-finished product) 4.1.3.成品 Finished product

产品可追溯性管理程序

〖修改履历栏:〗

1.目的 通过对公司原材料、半成品、完成品的标识与可追溯性管理,确保能在公司内发生异常及客户投诉产品质量∕环保问题时,能追溯到发生异常及客户投诉产品的来料、半成品、完成品的来料日期、生产日期、生产班次、数量等记录,为不良原因分析提供依据.锁定不良范围。 2.范围 所有生产用原材料、半成品、完成品的标识与追溯性管理均适用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生产全部过程流程管理. 3.2品证部负责生产全部过程流程品质管理. 4.原材料类别 无 5. 工作程序 5.1 原材料入库 5.1.1生产管理仓库管理人员核对供应商“送货单”,对材料材质,材寸及数量是否一致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签收,并将材料指令书(卷材)、现品票(板材)贴在原材料包装上,并将物料置于“待验区”内,通知品证部受入检查员对原材料实施检查。 5.1.2品证部受入检查员对原材料进行品质检查时,对照原材料化学成分检测报告管理明细表,对材料的材质成分证明的有效期(有效期1年)进行确认。 5.1.3品证部受入检查合格时在材料指令书/现品票上盖“合格”印后,生产管理仓库管理将原材料入库并填写《材料出、入库明细表》,不合格时在现品票上盖“不合格”印,放入原材料不合格置场。 5.2原材料检验 5.2.1品证部受入检查员按照《检查规定》及检查基准进行检查。 5.2.2检验结果合格时在材料现品票上盖“合格”印,不合格时在材料现品票上盖“不合格”印. 5.2.3不合格的处理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5.3原材料标识与记录 5.3.1.1保持原有供应商现品票 5.3.1.2材料指令书、现品票。 5.3.1.3受入检查结果判定印。 5.3.1.4记入到原材料受入记录表。 5.2半成品、完成品标识与记录

IATF16949 标识及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标识及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1. 目的 在接收及生产和服务的全过程使用适宜的方式标识产品,防止不同类型及规格的产品混用或错用,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形成过程实现追溯,并能有效地进行产品的识别、隔离等。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产品生产在接收、过程及出厂和服务过程对产品标识和追溯。 3. 术语和定义 3.1标识:以指定的方式提供用以区别产品状态的标记。 3.2可追溯性:为溯源,根据产品标识,对产品的历史、应用情况和所处场所的判断。 4. 职责 4.1 生产部负责生产过程的有效性标识和可追溯性的控制; 4.2 仓库负责产品接收、贮存、出厂及服务过程的有效性标识和可追溯性的控制; 3.3质量部负责过程标识和可追溯性的能力检查。 5. 工作程序和要求 5.1 标识的手段和方法 5.1.1 印章:“合格”与“不合格”章; 5.1.2 检、试验区域:“待检区”、“合格品区”、“退货区”; 5.1.3 产品区域:“成品区”、“半成品区”、“原、辅材料区”、“发货区”、“不合格品区”; 5.1.5 标识卡/牌:“物料管制/标识卡”和“产品标识卡”; 5.1.6 检验状态标识牌:“待(重)检”、“合格”、“不合格”; 注:当客户有对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有要求时,严格执行客户规定;无要求时,按此程序规定执行。 5.2标识的类别 5.2.1产品标识为永久性标识,即从投入到产出标识不变(不因生产过程改变而改变),通常以产品型号、规格、产地、数量、日期、批次号等进行标识。 5.2.2状态标识按照产品所处的检验或使用状态进行标识,状态标识是可以改变的,通常采用合格、不合格、待检、待定为标识,也包括返工、返修、降级、让步接收、拒收、报废等,采取分区管理;设备的状态标识采用报废、停用、闲置作为标识。 5.3 入库过程标识 5.3.1采购、外加工品入库过程标识 5.3.1.1供方送交原、辅材料或外加工品时,置于“待检区”并由仓管员在待检品上放置“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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