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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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认真研究并提出修改意见,反馈意见于9月23日10:00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前报普教科邮箱。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

指导意见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有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进一步增强学校德育工作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根据威海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市中小学德育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的总体要求,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切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全过程,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

全面构建中小学各学段纵向衔接,学校、家庭、社会横向贯通,特色鲜明、机制完善的中小学德育体系,进一步丰富德育内涵,创新工作机制,突出实践环节,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

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和健全人格。

三、基本原则

(一)以学生为主。坚持从学生道德发展特点和思想规律出发,增强受教育者的主体地位,尊重学生、信任学生,激发学生内在需求,创设真实而生动的生活情景和平台,指导学生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使之成长为能进行自我教育和独立进行道德活动的道德主体。

(二)贴近实际。开展有针对性的实践体验活动,使德育目标和内容贴近学生、贴近生活、贴近实际,深入浅出,循序渐进,通过实践和感悟促进学生道德水平进一步提高。

(三)全员育人。坚持学校、家庭和社区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以学校教育为主体,结合家庭教育、社区教育形成教育合力,使学校的德育影响在家庭和社区及时跟进和延伸,形成教育的连续性和一致性。

(四)示范引领。强化师德师风建设,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坚持以真情、真心、真诚来教育影响学生,成为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四、内容体系

(一)德育内容体系

1、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加强“中国梦”为主题的理想信念教育和道德教育,坚定学生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念和信心,树立实现国家富强、民族复兴、人民幸福和社会和谐的信心;倡导自由、平等、公正、法治,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倡导爱国、

敬业、诚信、友善,深入开展爱国教育、友善教育、孝敬教育、诚信教育,培养学生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质。

2、传统文化教育和良好习惯培养。加强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学生领悟传统文化精华,弘扬传统美德,激励民族精神,提高自身修养;加强良好习惯养成教育,使学生形成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

3、实践创新教育。坚持知识和实践的统一,以动手实践和活动体验为基本途径,培育学生求知进取的学习品质、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解决问题的实践能力。

4、公民教育。坚持“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公民基本道德规范,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培育环保意识、节约意识、国防意识和自身安全意识,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5、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了解简单的心理调节方法,认识心理异常现象,重点提高学生的心理调适能力和社会适应能力,增强调控情绪、承受挫折、适应环境的能力,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个性心理品质。

(二)各学段德育重点内容(见附件)

五、方法途径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进一步落实师德教育制度,把师德教育作为教师全员培训的首要任务和重要内容。通过开展师爱行动、最美教师、模范宣讲表彰活动等,增强教师职业自律意识,树立强烈的职业光荣感、神圣感和社会责任感,形成全科育人、

全程育人的良好氛围。

(二)落实全员育人制度。完善教书育人“一岗双责”考核制度和德育工作“首见负责制”,明确教职员工通过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日常管理、行政服务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的职责和要求,有效建立学校教职员工全员参与、全程指导、全面关心学生健康成长的协同育人机制。全面推行导师制,探索建立以导师为核心,班主任、任课老师、心理健康教师参与在内的学生成长指导团队,建立学生发展档案和导师工作档案,构建全方位的德育管理机制。

(三)强化学校德育课程建设。根据地域、学校和学生实际,结合相关学科教学内容(特别是在品德、语文、历史、体育、艺术等国家课程和《传统文化》《人生规划》等地方课程),通过统筹、整合、创新将德育内容体系进行科学系统设计,形成有目标、有方案、有评价,体系完整、富有特色的学校课程体系。

(四)重视德育实践活动。要将学校德育内容体系或学校德育课程通过设置情景、提供条件、创造氛围,采用适合学生年龄、心理特点、学生容易接受的方式方法,让学生在实践中得到教育和成长。

(五)加强校内外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定期举办心理知识讲座、开设心语交流信箱以及心理辅导咨询对学生进行积极的心理引导;加强校内心理辅导室、校外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建设,保证心理健康教育的活动场地;将心理健康教育与班主任工作、班团(少先队)活动、家长教育活动、校园文体活动、综合实践活动等有

机结合,建立完善学校和家庭心理健康教育沟通的渠道;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定期对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检测和分析,及时发现需要给予心理帮助的学生,积极化解学生各种心理问题,监控并防范各种突发事件对学生可能产生的影响。引领学生形成勇于面对挫折,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

(六)规范少先队、共青团建设。将少先队、共青团工作纳入学校德育工作总体规划和督导评估体系,选派优秀青年教师担任少先队辅导员和团委书记。学校少先队、共青团组织要发挥优势,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培养少先队员、共青团员对党、国家和社会主义的情感,教育和引导青少年学生树立崇高的理想信念。办好高中业余党校,积极开展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在高中学生中做好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党员工作。

(七)完善中小学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将学生的品德发展状况作为综合素质评价的基本内容之一,注重对学生的社会责任感的评价,坚持发展性原则,鼓励学生不断进步、健康成长。

(八)强化德育课题研究。充分发挥理论研究对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指导与推动作用,聚焦德育工作的难点、盲点和热点问题,积极开展德育课题行动研究,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大力支持德育实践创新。定期发布德育研究项目、召开经验交流推介会、评选优秀研究成果,进一步促进德育内涵发展,提高德育实效。

(九)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德育网络。加强和完善家长委员会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丰富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管理、民主监督的工作形式,创新家校合作模式,完善家长义工制度;开展常态化、主题化、系列化现代家庭教育指导活动,促进提升家长育人水平;建立和完善校外辅导员制度和队伍,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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