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工作制度
保密工作制度文库(3篇)

第1篇一、保密工作制度概述保密工作制度是为了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确保国家利益、企业和个人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保密工作制度文库是对各类保密制度、规范、标准、案例等进行整理、汇编的资料库,旨在为保密工作提供全面、系统的理论指导和实践参考。
二、保密工作制度分类1. 国家秘密保密制度(1)国家秘密的确定、变更、解除和保密期限(2)国家秘密的密级、标志和载体管理(3)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4)国家秘密的保密教育和培训2. 商业秘密保密制度(1)商业秘密的认定和保护范围(2)商业秘密的保密措施和保密义务(3)商业秘密的侵权行为和法律责任(4)商业秘密的保密教育和培训3. 个人隐私保密制度(1)个人隐私的界定和保护范围(2)个人隐私的收集、使用和保管(3)个人隐私的侵权行为和法律责任(4)个人隐私的保密教育和培训4. 信息化保密制度(1)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管理(2)数据安全保密管理(3)网络安全保密管理(4)信息化保密教育和培训5. 保密工作组织与职责制度(1)保密工作组织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2)保密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3)保密工作队伍建设和管理(4)保密工作考核和奖惩三、保密工作制度内容1. 国家秘密保密制度(1)国家秘密的确定、变更、解除和保密期限国家秘密是指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国家秘密的确定、变更、解除和保密期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规定执行。
(2)国家秘密的密级、标志和载体管理国家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不同密级的国家秘密,其标志和载体管理有所不同。
绝密级国家秘密的标志为“★”,机密级国家秘密的标志为“★”,秘密级国家秘密的标志为“★”。
国家秘密的载体包括纸质、电子、声像等,应按照密级进行分类存放和管理。
(3)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国家秘密的知悉范围应严格控制,仅限于与国家秘密直接相关的单位和个人。
保密工作制度

保密工作制度一、切实加强保密工作(一)全单位工作人员都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牢固树立保密观念,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自觉做到:不该看的文件不看;不该说的机密不说;不该知道的机密事项不打听。
(二)单位保密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单位保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管理。
加强对干部保密知识教育和各科室保密工作的检查。
(三)各科室都要指定一位同志负责文件管理工作,一切涉密文件、资料等都必须严加保管,及时存放在保险柜内。
涉密文件、资料的处理锁毁由办公室统一负责。
(四)机要、档案、文印、应急办公室、计算机中心等重点保密岗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制定相应的保密工作规则;其办公场所,非工作需要,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五)严格遵守《办公自动化保密工作》的各项规定,涉密计算机及其网络应采取必要的保密技术措施,严禁在无保密设施的计算机网络中传递涉密内容。
(六)工作中如发生失密、泄密事件,当事人应立即向单位保密领导小组报告,并采取紧急补救措施。
对造成危害的失密、泄密人员,视情节轻重,按干部管理权限,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公文保密制度(一)秘密文件(包括绝密、机密、秘密,下同)应由起草处室根据有关要求初步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经办公室核实后,由签发文件的领导审批。
(二)秘密文件由本单位文印室打印,需用印刷的必须定点印刷,并严格控制印刷份数。
(三)秘密文件印制后,其成文草稿和重要修改稿以及历次清样,要及时送档案室存档;印制过程中的清样、废页、废件等就地及时销毁,不得任意堆放。
(四)秘密文件不准通过普通邮政寄送,不准在普通传真机上传送。
(五)复印秘密文件必须经过请示,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复印件要按原件要求管理,严禁复印绝密级和注明不准复印的文件,资料复印过程中的废页、废件,应立即用碎纸机销毁。
(六)秘密文件的收发、分送、传阅、移交、销毁等各个环节都要进行登记,其中绝密文件要编号、登记、定期回收。
保密工作制度

保密工作制度目录1. 保密工作概述 (2)1.1 保密工作的定义与意义 (2)1.2 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 (3)1.3 保密工作的组织架构 (4)2. 保密制度建设 (6)2.1 保密制度的目的与原则 (7)2.2 保密制度的基本内容 (8)2.3 保密制度的实施与监督 (9)3. 保密技术措施 (10)3.1 信息加密技术 (11)3.2 信息备份与恢复 (13)3.3 网络安全防护 (14)4. 保密培训与教育 (15)4.1 保密培训的内容与方法 (16)4.2 保密教育的途径与手段 (17)4.3 保密文化建设 (18)5. 保密责任与追究 (19)5.1 保密责任的划分与落实 (20)5.2 保密失职行为的处理与追责 (21)5.3 保密案件的查处与惩处 (22)6. 保密检查与评估 (23)6.1 保密检查的目的与方法 (24)6.2 保密评估的内容与标准 (25)6.3 保密检查与评估的结果运用 (26)7. 保密工作宣传与交流 (27)7.1 保密工作的宣传策略与渠道 (28)7.2 保密工作的交流平台与活动 (29)7.3 保密工作的案例分享与经验总结 (30)1. 保密工作概述保密工作的定义与重要性:保密工作是指对涉及组织安全的事项、信息等进行严格保护,防止其泄露、散失或被非法利用。
保密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经济利益和组织声誉的重要保障,也是维护员工个人权益的重要措施。
保密工作的基本原则:保密工作应遵循法律法规、依法管理、严格责任、预防为主等原则。
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保密措施和制度,确保保密工作的有效实施。
保密工作的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组织内部所有涉及保密事项的部门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重要会议、项目、技术、客户资料等。
保密工作的目标与任务:保密工作的目标是确保组织内部秘密信息的安全,防止信息泄露、丢失和滥用。
任务是通过制定和执行保密制度,加强保密宣传教育,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确保保密工作的有效实施。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

保密工作规章制度保密工作制度篇一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发展和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漏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的秘密。
第四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
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3、专有生产技术及新生产技术;4、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贸易渠道;6、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证券情况、银行帐户帐号;7、其他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第五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
第六条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
第七条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第八条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
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九条接触公司秘密的。
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
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秘密。
第十条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
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第十一条信息室、档案室、计算机房等机要部门,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也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保密工作制度篇二为了加强公司员工的保密行为,切实维护公司的利益及研究成果安全,特制订以下保密制度:一、公司秘密分为机密、保密二种,其具体范围包括:a、机密资料是公司的重要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受特别严重损害。
其范围:1、公司股东、董事会资料,会议记录。
纪要。
保密期限内的重要决定事项。
2、公司中层以上职员人事考核、涉嫌违法违纪调查。
未公布的人事任免。
奖惩决定。
3、公司的年度工作总结。
财务预算决算报告,缴纳税款。
营销报表和各种综合统计报表。
保密保密工作制度

保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保密工作,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条例,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单位)的保密工作。
第三条保密工作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坚持防范为主、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第四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密工作责任制,明确保密工作机构和人员,将保密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确保保密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章保密组织与管理第五条各单位应当设立保密工作机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保密工作。
保密工作机构设在单位办公室,称为保密办公室。
第六条保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保密制度;(二)制定、修订本单位的保密制度,并监督实施;(三)指导、协调和监督各部门的保密工作;(四)组织开展保密检查和保密培训;(五)处理保密工作中的问题,及时报告重大泄密事件;(六)组织对涉密人员的审查、培训和考核;(七)其他应当由保密办公室履行的职责。
第七条各单位应当明确保密工作的人员,负责本部门的保密工作。
保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保密知识和业务能力。
第八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密工作制度,明确保密范围、保密等级、保密期限、保密措施等,并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
第九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密文件、资料的管理制度,明确收发、传递、使用、保存、销毁等环节的要求,确保保密文件、资料的安全。
第十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密设备的管理制度,明确设备的使用、维护、检查、更换等环节的要求,确保保密设备的安全。
第三章保密内容与范围第十一条保密内容包括:(一)国家秘密;(二)单位秘密;(三)其他需要保密的信息。
第十二条保密范围包括:(一)文件、资料;(二)计算机信息系统;(三)设备、设施;(四)其他需要保密的物品和场所。
第十三条保密等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日常保密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单位日常保密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单位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全体员工,以及与我单位有业务往来的第三方。
第三条保密工作应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确保保密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章保密范围与密级第四条保密范围包括:1. 国家秘密:按照国家保密法律法规确定的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事项。
2. 单位秘密:涉及单位生存、发展、经营等方面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
3. 个人隐私:涉及员工个人身份、家庭、健康等个人信息。
第五条密级分为:1. 绝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
2. 机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
3. 秘密:泄露会使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三章保密责任与措施第六条保密责任:1. 单位领导对本单位的保密工作全面负责。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保密工作负责。
3. 员工对本岗位的保密工作负责。
第七条保密措施:1. 严格保密审批制度。
涉及国家秘密、单位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需经过审批后方可对外提供或使用。
2. 加强要害部门、要害部位的管理。
对财务室、档案室、实验室等要害部门,实行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确保安全。
3. 严格执行涉密文件、资料、设备的管理制度。
涉密文件、资料、设备应分类存放,专人负责,定期检查,确保安全。
4. 加强网络安全管理。
对涉密计算机、网络设备进行严格管理,防止信息泄露。
5. 定期开展保密教育培训。
提高员工保密意识,增强保密能力。
6. 严格执行奖惩制度。
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等。
第四章保密监督与检查第八条保密监督:1. 单位保密委员会负责对本单位保密工作进行监督。
2. 保密委员会成员定期检查各部门保密工作落实情况。
3. 保密委员会对违反保密规定的,及时进行处理。
第九条保密检查:1. 定期对保密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2. 对保密工作存在隐患的,及时整改。
关于保密工作制度【五篇】

关于保密工作制度【五篇】工作制度是在公司基本制度基础上形成的对公司经营活动中各项工作的内容、程序、方法、标准等作出的具体规定。
以下是作者整理的关于保密工作制度【五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第1篇: 保密工作制度1、保守国家秘密关系国家的安全和利益,是每位国家工作人员的义务和职责,各部门工作人员务必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遵守保密守则,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
2、机关工作人员务必做到: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不在私人通讯中涉及秘密;不在公共场所和家属、子女,亲友面前谈论秘密;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局传达秘密事项;不携带秘密材料游览、参观、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3,建立健全收发文制度,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履行文件登记、管理和清退工作,发现属于国家秘级文件资料丢失、被窃、泄密时,务必立即报告,及时追查,力挽损失。
4,各部门年终清退与本部门无关的并无保存价值的文件和一些刊物,务必进行销毁或碎纸处理,不得擅自出售。
5、档案专、兼职管理人员对秘密档案材料应严加管理,严格传递、借阅手续,如需借阅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在档案阅览室内查阅,不准带出档案室,不准摘抄;档案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利用范围,以确保档案的安全。
6、计算机房要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进入机房务必进行审批和登记制度,确定专人负责计算机的应用管理。
凡秘密数据的传输和存贮均应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录有文件的软盘信息要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要害部位保密安全管理制度1、要害部位范围:财务室、电脑室、档案室。
2、保密安全管理要求:①根据“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党政一把手对本单位要害部位管理负全面职责。
②与本职工作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要害部位,因工作关系需经单位领导同意后,才能借阅有关资料和进行公务活动。
保密工作制度八篇

保密工作制度八篇【篇一】为加强部机关保密工作,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省委组织部及市委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保密领导小组职责(一)部机关保密领导小组主任由分管办公室工作的副部长担任,副主任由办公室主任担任,成员由各科室主要负责人担任。
(二)认真贯彻落实和国家的保密工作方针、政策、指示、决定和有关法规制度。
(三)审定部机关年度保密工作要点,召开保密工作会议,部署保密工作任务。
(四)指导、协调、督促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保密工作。
(五)对重大涉密事件提出处置意见,并及时向市保密局报告。
(六)在部长办公会领导下,负责督促检查保密工作和本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保密领导小组工作制度(一)保密责任制度。
部机关保密领导小组在主任指导下开展工作,并对保密工作负责,各科室分工负责。
(二)例会制度。
保密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如有需要可随时召开。
三、保密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一)在保密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保密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二)制定年度保密工作要点,报保密领导小组审定,组织召开保密工作会议。
(三)组织开展保密宣传教育和涉密人员培训工作。
(四)确定部机关范围内的保密事项和。
(五)协调、指导部机关重要涉密活动、会议、涉密事项的保密工作。
(六)组织开展保密安全检查。
(七)对重大涉密事件及时采取处置措施,并在第一时间向保密领导小组报告。
(八)负责部机关保密技术应用和信息系统管理工作。
(九)负责同保密局的日常沟通、联系。
(十)完成保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四、保密范围(一)酝酿中的市及县(市、区)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政协会议换届人事安排方案。
(二)酝酿中的的组织建设、建设、队伍建设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划、方案。
(三)未公布的县级以上地方政成员的调整意见、方案以及审批中的任免、调动事项。
(四)市管和部管汇总。
(五)档案、考察材料。
(六)公开选拔的试题及有关资料。
(七)市管民主情况。
(八)组织、员、、人才、公务员、配备情况和后备的统计报表、数据、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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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制度
一、文件保密
1、涉密文件,在收发、传递、送阅、打印、办理、保管、归档过程中,必须建立明确的责任制,防止文件丢失和发生泄密事件。
2、涉密文件要按规定的范围阅读和传达,未经批准,不许随意扩大范围。
3、涉密文件和密码电报,必须由专人统一管理,限定知悉范围,严禁把文件放在办公室或交给他人代转。
4、在起草文件中,凡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应按涉密公文的有关规定,分别标明绝密、机密、秘密。
5、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转发、翻印和复印秘密文件。
6、借阅秘密文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借阅秘密文件。
7、个人外出开会带回的会议秘密文件,阅办完后应及时交送相关人员保管。
二、档案保密
1、办公室的文书档案,统一由办公室相关人员管理。
2、查阅档案,基层单位必须持单位的介绍信,注明查阅内容,并履行审批和登记手续。
3、查阅档案时,只许查阅登记范围,不许翻阅其他部分或摘抄无关的内容。
摘抄的有关内容经审核无误后,方可盖章。
4、查阅秘密文件、资料时,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5、查阅或抄录档案,必须在档案室(或查档室)进行,不许将案卷带出拿走。
案卷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者外,概不外借。
6、办公室管理的干部人事档案和有关专案材料,由专人保管,其外调查阅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会议保密
1、召开的各种会议,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有关事项不能公开的,都应保密。
2、会议作出的决定和讨论中涉及保密事项的,除由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传达办理外,其他人员不得在正式公布会议内容之前向外透露。
3、会议的议题及列入会议讨论的材料和记录本,必须完整地立卷归档,不得丢失。
4、查阅会议记录,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
5、会议印发的机密性文件、资料等,应在会上宣布管理办法或在会议结束时收回。
四、打印保密
1、打印“秘密”、“机密”、“绝密”文件,应指定专人,在规定的涉密计算机上打印,并由相关人员协助校对、装订。
2、打印的秘密文件,应按规定的份数印制。
打印完的废页,应妥善保管,定时烧毁。
3、未打印完的密件文稿和蜡版,下班时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
4、打印、校对人员要遵守保密纪律,不准在打印文件中多印自留;不准将文件私自带出传阅或送给他人;不准将未正式公布的文件内容向外传播、扩散。
五、机要通信保密
1、机要通信工作必须坚持“保密、安全”原则,在保密、安全、准确的基础上力求迅速。
2、接收和投送机要信件,必须做到件件有登记,收件人有签字手续,责任分明,有据可查。
3、机要信件除直接投送外,必须交文书机要室投送,禁止通过普通邮政投送。
4、投送机要信件,必须由机要通信人员亲自投送,不准委托其他人员捎带,不准携带信件到公共场所参观、游览、购物。
5、不准使用无保密措施的电话、电报、传真机、计算机等手段谈论和传输秘密事项。
6、利用办公自动化设备传输和处理秘密文件、信息时,必须采取技术上的保密措施。
7、司机听到领导同志谈论的机密事项,不准向他人传播。
六、机关工作人员保密要求
1、机关工作人员必须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严守纪律,模范执行保密制度。
2、秘密文件在收发运转过程中,要履行登记签字手续,不准丢失。
3、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国家秘密事项。
4、个人不得长时间保存秘密文件。
阅办完的秘密文件应及时向机要部门清退归档。
5、不准将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作为废品出售。
6、不准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外参观、游览、探亲访友或者参加外事活动。
7、不准向境外和国内公开发行的报纸杂志及电台、电话台投寄涉及国家秘密内容的论文、稿件、图文声像制品。
8、不准为个人摘抄秘密文件;不准将秘密文件私自带出或借出;不准向家属、亲友和其他不应知悉者泄露和传播自己知道的秘密事项。
9、不准隐瞒泄密事件。
发现丢失秘密文件,应采取措施追查寻找,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10、调动工作时,必须将自己保管的全部文件进行清理登记移交,手续交接清楚后方可离开。
七、领导干部保密要求
1、不泄露党和国家秘密。
2、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秘密文件、资料。
3、不使用无保密保障的通讯设备传输党和国家秘密。
4、不得使用未经技术检查的进口保密通讯设备(包括配套设备)。
5、不在家属、亲友、熟人和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党和国家秘密,经常教育和严格要求部属认真遵守保密制度和保密纪律。
6、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党和国家秘密事项。
7、不在私人通信及公开发表的文章、著述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8、不在社交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资料;特殊情况确需携带的,应由本人或指定专人严格保管。
9、不在出国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资料;确因工作需要携带的,应按照国家保密局、海关总署《关于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出境的管理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10、不在接受记者采访以及同境外人员会谈、交往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11、及时将阅办完毕的秘密文件、资料清退、归档;离开办公室时,应将阅办的秘密文件放入文件柜内。
八、计算机上网保密管理规定
1、己确定为国家秘密,机密,绝密的文、电、资料、数字、图表禁止输入微机。
如果秘密以上文件等有必要在计算机系统中存储、处理、传递、输出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必须单机处理,处理完毕后要及时删除,并对该机进行技术处理,否则不得与系统网络进行连接。
2、禁止把涉密文件拷贝到磁盘、磁带、光盘等媒体中带回家或随身携带。
存储过涉密文件的媒体按涉密文件进行管理。
如果改做他用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由专业人员进行保密技术处理。
3、严禁在接入国际互联网的微机中处理公文,所有人员要严格执行上网微机不办公,办公微机不上网的规定。
4、各处室、直属单位要定期对自己输入微机的文件、数据进行整理,审查。
查看数据的最后修改日期是否与本人的操作时间相符,内容是否正确,发现文件,数据被无故修改、移动、删除的要及时告知系统管理员,并做好纪录,如果是重要文、电、资料的,必须告知有关人员。
5、联网微机使用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关于国际互联网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增强安全意识,自觉执行有关法律、法规。
6、各处室、直属单位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不得利用网站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不得散布谣言,不得泄漏国家机密。
九、法律责任
1、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