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业经营计划指标考核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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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业经营计划指标考核方案

员工绩效考核

一、考核的目的:

为了实施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保障、年度公司整体经营计划的完成,全面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特以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系为了确保实现酒店投资者、经营者(即分店高管人员)、普通员工三赢。其基本原则是在保证员工利益的同时并促进分店净利润的逐年递增。

二、考核的原则:

1、高层管理人员重奖重罚的原则;

2、分店中层管理人员轻奖轻罚的原则;

3、分店基层员工只奖不罚的原则;

4、重程序、重依据、重业绩的原则;

5、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考核的对象:

1、管理公司下属餐饮连锁分店核心管理团队

2、分店核心管理团队成员为(店经理、厨务部长、服务部长、营销部长、人资部长、工程部长、保安部长、财务部长)

3、分店核心管理团队成员代表为店经理

4、分店高层管理人员为:(店经理、厨务部长)

5、分店中层管理人员为:(服务部长、营销部长、财务部长、人资部

长、工程部长、保安部长)

四、考核的时间:

第一阶段:年月日——月日(试行)

第二阶段:年度(实行)

五、考核的组织:

组长:总经理

执行组长:财务经理

副组长:办公室主任、人资部经理

组员:工程部经理、保安部经理、成本会计、各分店经理

(考核小组成员不得兼分店职务)

六、考核的方式:

根据公司要求确定本考核方式,公司对餐饮连锁分店的考核与该店各项硬指标挂钩,未签订分店《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的分店其他人员不参与本考核,其工作考核由该店经理及核心管理团队成员负责。一、公司总经理与分店核心管理团队成员代表(店经理)签定《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达成双赢。

二、公司对分店月度考核采取整体考核方式,只针对分店核心管理团队成员工资总额进行考核,店经理经公司考核后有权根据团队其他成员的工作表现对其进行综合考评。

三、公司对分店每月进行考核,每季度进行综合评审,确定该店经理工作是否达标,并进行筛选;店经理每两个月自行对分店团队其他成员进行考核评定,确定分店团队其他成员工作是否达标,并进行筛选。

四、公司对分店核心管理团队成员每月工资进行考核,其考核内容如下:

(一)、工资结构说明:

工资=基本工资+业绩工资+效益工资

1、基本工资占工资总额60%

2、业绩工资占工资总额30%

3、效益工资占工资总额10%

(二)、工资考核说明

1、基本工资与酒店管理制度及《员工手册》挂钩。(由公司人资部负责考核)

2、业绩工资与该店各项财务硬指标挂钩。(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考核)

3、效益工资与该店年终净利润挂钩。(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考核)

(三)、分店核心管理团队月度业绩工资考核说明

1、公司考核小组每月对分店核心管理团队成员(店经理、厨务部长、服务部长、营销部长、人资部长、工程部长、保安部长、财务部长)业绩工资之和进行计划考核。

2、分店核心管理团队成员硬指标考核项目所占整体计划考核的比例:公司对分店核心管理团队成员的业绩考核依据

考核项目分配比例

营业收入30% 纯销售收入、不包括其他业务收入或营业外收入

费用20%

总费用包括财务费用、经营费用、和管理费用

毛利率15%

销售毛利除以营业收入水平

人工费创收5%

营业收入除以工资总额

水电耗用率5%

水电费除以营业收入

物耗比5%

物料消耗除以营业收入

挂账占收入比10%

月末挂帐金额除以营业收入

安全率5%

全店安全无故障生产100%

设备使用率5%

全店设备、设施使用完好率90%;营业中设备、设施使用完好率98% 案例分析

例:×××分店核心管理团队成员:店经理工资8000元/月、厨务部长工资5000元/月、服务部长工资3000元/月、营销部长工资3000元/月、人资部长工资2500元/月、工程部长工资2000元/月、保安部长工资3000元/月、财务部长工资2500元/月,分店核心管理团队成员月度工资总额:00元/月。因效益工资占工资总额的30%,故分店核心管理团队成员月度总体效益工资为000元/月×30%=00元/月,如:该店年月人工创收、挂帐回款率未完成计划考核指标,其他考核

项目均达标。其核心管理团队成员月度考核结果如下:

因该店当月人工创收指标未完成因人工创收占整体计划考核5%

其核心管理团队当月整体业绩工资应扣款8000元×5%=400元

因该店当月挂帐回款率指标未完成因挂帐回款率占整体计划考核10%

其核心管理团队当月整体业绩工资应扣款8000元×10%=800元

分店核心管理团队当月业绩工资扣款总额:8000元×5%+ 8000元×10%=1200元

分店对核心管理团队其他成员的考核依据

说明

1、店经理根据高层管理人员重奖重罚的原则、分店中层管理人员重奖轻罚的原则、分店基层员工只奖不罚的原则;将分店核心管理团队成员当月业绩工资考核扣款总额按以下比例进行扣罚:分店经理占30%、厨务部长占22%、服务部长占12%、营销部长占12%、财务部长8%、人资部长占6%、工程部长5%、保安部长5%(此为方案一)。

2、店经理有权按上述分配方案对分店核心管理团队其他成员进行当月业绩工资考核。

3、店经理也可根据该店的实际情况自行制定本店核心管理团队成员月度业绩工资扣款方案(但必须在签定《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前三天,将分店核心管理团队成员月度业绩工资扣款方案报公司总经理批准,考核小组备档后执行。如界时未见总经理批复,公司考核小组即按方案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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