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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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谈中国古代法律传统

略谈中国古代法律传统

略谈中国古代法律传统时间:2011-04-22 12:03:27 科技小论文作者:秩名论文导读:中国古代法律的传统是指中国历史上长期形成的有稳定性的有特色的法律制度、法律观念、法律习惯等法律因素。

总结中国法律的传统,有助于认识中国法律发展演变的基本精神和主要特征。

它对日本、朝鲜等东亚国家的古代法律曾产生过深远的影响。

关键词:中国,古代法律,传统中国古代法律的传统是指中国历史上长期形成的有稳定性的有特色的法律制度、法律观念、法律习惯等法律因素。

总结中国法律的传统,有助于认识中国法律发展演变的基本精神和主要特征。

就我的认识来说,中国法律的传统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说明。

一、成文法传统中国成文法传统历史悠久。

据史书记载,西周时已出现成文法。

这在《周礼》中有所反映,但详细内容尚不清楚。

从现知可靠的史料来看,春秋、战国和秦朝时,已有数量相当多的成文法。

留传下来的《法经》的篇目和部分内容,特别是1975年湖北云梦地区出土的秦简的内容,反映了当时成文法的情况。

这些成文法是适应当时国家政治走向统一的需要而逐步编制出来的。

从秦汉至隋唐时期,成文法逐步走向成熟。

唐代编纂的《唐律疏议》是古代成文法走向成熟的标志。

其编写体例、主要内容、法律术语及法律解释,既是前朝成文法发展的结晶,又是后世成文法仿效的范本。

宋元明清的法典都是以《唐律疏议》为楷模进行编纂的。

所以,《唐律疏议》是中国古代成文法的代表作,又被近人视为中华法系的代表作。

它对日本、朝鲜等东亚国家的古代法律曾产生过深远的影响。

中国古代成文法在走向成熟的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以律为主干,以令、格、式、例等法律形式为辅助的成文法体系。

律是具有稳定性、概括性和普遍性的成文法,一般是以法典的形式存在的。

律一旦颁行后,不能随意更改。

而其它成文法形式则可以随时增、删、改、并。

二、儒家化传统儒家化是指中国传统法律受儒家思想影响和支配的发展过程。

这一过程开始于汉代,延续至明清时期。

汉初,统治者鉴于秦朝奉行法家思想而失利的教训,在比较儒、道、法、阴阳等学派的思想之后,于汉武帝时期决定以儒家思想作为治国的正统思想。

中国古代法律的起源及特点论文

中国古代法律的起源及特点论文

中国古代法律的起源及特点论文中国法制史论文中国古代法律的起源及特点精品文档,知识共享!摘要:在人类历史上自国家形成以来,不同时代、不同地域、不同民族所建立的国家政权在自身的存续和发展过程中,都曾自觉不自觉地把自己的民族精神、把最鲜明的价值观念熔铸到法律制度之中,由此形成了人类社会色彩斑斓的法律文化体系。

中国法系作为世界上最重要的法系之一,曾经焕发着活跃的生命力,为世界所赞美。

我国传统文化历史悠久,气象博大、学派众多,其中,曾出现“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繁荣景象。

其中,儒、道、墨、法、兵、释、阴阳、纵横等众多文化均参与了我国古代法律思想的互动。

多种思想对我国古代法律的影响和渗入,使得我国古代法律自成一体,独具特色,成为闻名中外的“中华法系”。

要理解中华法系的博大精深,必须了解她的起源和特征。

关键词:中国古代法律起源特征正文:以公元前21世纪夏王朝的建立为起点,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伴随着国家文明的昌盛而开始了不断积累、不断发展的辉煌历程。

经过此后几千年的积累与回旋,中国古代的法律体制,也就是我们通精品文档,知识共享!常所谓的“中国传统法律制度”,从相对粗略和幼稚的简单法条,发展成了体系完整、内容全面、风格特异、义理精神的庞大的法律体系。

那么,中国古代法律是怎么起源的,又有什么特征呢?马克思关于法的起源的一般理论认为,法律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是永恒存在的。

马克思认为,法律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

这是法律产生的根本原因,也是法律产生的共同规律之一。

马克思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科学地指出了法律产生的原因,那么中国法律的产生就必然有一个渊源。

中国法律起源的问题,是中国法律史研究中难度最大的问题之一。

这其中包括中国法律起源的方式、时间。

对此问题,古今的学者提出了很多看法,但至今还没有取得一致的结论。

但在学术界比较受推崇的有以下几种观点:1.由原始习俗演变而来的习惯法。

法同国家一样,都是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都有自身存在的必要条件。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
均己在论文中作了明确的说明并表示谢意。 学位论文作者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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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位论文作者完全了解东北师范大学有关保留、 使用学位论文的规定, 即: 东北师范大学有权保留并向国家有关部门或机构送交学位论文的复印件和磁盘, 允许论文被查阅和借阅。 本人授权东北师范大学可以将学位论文的全部或部分内 容编入有关数据库进行检索, 可以采用影印、 缩印或其它复制手段保存、 汇编学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 特别是建立 “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 标 的确立, 培植与之相适应的法律文化, 亦即解决我国法律文化现代化问 题早已提上日 程。 在当 代中国, 建设有中国 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迫切需要对法律文化的借鉴与研究, 来构造我们的法治社会。我们不仅要借鉴与研究我们祖先的遗产— 中国传统法律文 化,还要借鉴与研究西方的一些法律文化。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一座巨大的思想宝库, 诚然, 其中存在一些与现代法治观念不相容的因素, 但不能因此就全盘否定几千年的优 秀文化积淀。对于自己悠久的法律文化传统,我们要善于利学总结、继承和创新,把那 一 些积极向 上的东西融入到当代中国法律文化中来,以实现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转 换, 才将有利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的新构, 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一定 的应用价值。 论文分三个部分展开阐述。 第一部分, 本论文从法律文化的内涵入手, 尽可能全面、 深入、系统地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历程、内容和本质特征加以梳理。第二部分,从社 会主义法治现代化的概念和目 标入手分析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 的冲突, 并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态度持一分为二的观点, 取其精华,弃其糟粕’ “ , ,既 剖析了它的消极影响, 又肯定了 它的历史价值, 从而论证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现代转换 的必然性和解决依据。 第三部分,以建设中国 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文化为目 标提出了中国 传统法律文化现代转换的取向,并在此基础上, 对以 仁 研究做出理性思考,为中国传统 法律文化的现代转换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的建设提出一些可行性建议。

【议论文】关于法律的作文800字 法在中国

【议论文】关于法律的作文800字 法在中国

【议论文】关于法律的作文800字法在中国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律在中国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

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权益的重要手段,是国家权力的重要表现形式,也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法律在中国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古代。

在传统文化中,尊法重德一直是主流价值观。

古代的封建社会有“法律云在民,民云在君”的思想,认为国家法律的制定是为了保障民众的利益和权益,是君王治国的基础。

在这个意义上,中国古代的法律具有法律制衡的作用。

近代以来,中国的法律发展经历了多次的变革。

1927年,国民政府制定了第一部现代法典——《民法通则》,开启了新时代的法律建设。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随着政治制度的变革,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体现出多元化和多功能的特点。

在改革开放后,中国的法律建设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政府出台一系列法律法规,不断完善法律制度,加强司法建设,推进法治进程,提升了社会信任度和公民的法律意识。

法律在中国的作用越来越明显。

首先,它是维护社会稳定和秩序的重要保障。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种利益冲突和矛盾也不断增加,法律的作用愈加重要。

其次,法律保障公民权益的实现,强化了公民的合法权利,提高了社会公正性和人权保护水平。

再次,法律是对国家权力的约束和制衡,预防和制止行政滥权,保障人民权益。

在今天的中国,法律作为国家的重要文化元素,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规律之一。

我们要通过全面加强法制建设,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在这一进程中,应该强化法律意识,增强法律观念,积极参与到法律的实践中,推进法治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

只有这样,才能够推动中国的法律建设不断前进,保障社会的正常秩序和公平正义。

大学生法律论文(5篇)

大学生法律论文(5篇)

大学生法律论文(5篇)高校生法律论文(5篇)高校生法律论文范文第1篇1.法治环境的影响受传统的封建制度、历史文化的影响,的现实法律环境乱象丛生,人们对法律的执行与实施抱有质疑甚至无望的态度。

走访中的一些同学表示,他们有时候不得不“信人而不信法”、“信权而不信法”,“信教而不信法”,很多依照法律程序无法解决的事情,往往会涉及到一些特别人员或特别权力,权力滥用已经成为污染司法、污染行政、进而影响稳定的严峻因素。

2.传统文化的影响受宗教文化、政教合一制度的历史影响深远。

因而、权利信仰等代替法律信仰潜移默化地渗透到校内的各个角落,使得很多藏区的高校生形成了义务本位、不重视自己权利的传统观念。

在需要用法律手段保障自己权益的时候,一些同学从主观上不会把法律作为爱护自己的手段,从心理上排斥法律的适用,对法律表现出茫然退缩、犹疑不定的态度。

这是由于在的现实生活中,还没有形成对法律信仰这种价值观的普遍认同,从而成为藏区高校生法律信仰危机产生的重要缘由之一。

3.学校法制教育的缺失我国的高校生法制教育课虽然已经开展多年,但却始终从属于高校生思想政治教育的范畴。

特殊是2021年教育部将《法律基础》课程与《思想道德修养》课程进行整合后,从2021年秋季起,《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成为现阶段非法学专业高校生法制教育的主要渠道。

然而整合后的课程中法律学问部分被大幅压缩,只占整体内容的1/3不到,使得一些老师、同学均认为此部分的内容不甚重要,造成了在授课与学习的过程中的忽视。

高校也不例外,同学们往往针对考试突击背诵课本内容,而对法治的精神与内涵则避而不谈,更加不会对法律信仰进行深化探讨。

4.同学自身的缘由高校校内是一个小的社会,但是这个社会与真实的社会比较,显得更为简洁和纯粹。

现在的高校生经受挫折较少,社会阅历缺乏,对事物的熟悉不够深化,理论思维力量尚未成熟,还没有真正建立起自身成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当社会上一些不良思想涌入校内时,他们的观念势必会受到影响。

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礼法结合毕业论文(1)

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礼法结合毕业论文(1)

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礼法结合毕业论文(1)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礼法结合随着中国的国际地位日益提升,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也备受关注。

在这种背景下,传统的礼法结合被认为是中国法律文化的独特之处,成为了学者们探讨的热点。

本文将探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礼法结合,包括其定义、形成原因、特点和应用价值等。

一、定义礼法结合是指中国传统法律制度中,不仅考虑到法律规范而且注重礼仪规范,两者结合,共同推行、实施,形成一种独特的法律文化现象。

二、形成原因1、价值观的共鸣:中国传统文化中,注重家庭、社交等领域的礼节和文明,个体的利益重要,而整体的荣誉更具价值,这一观念与法律制度中注重公共利益的价值观有所契合,形成了互补共鸣,加强了礼法结合的基础。

2、政治需要:礼法结合也反映了管治者对法律制度的控制。

在中国古代,礼法结合的实践推行,可以加强国家的统治力度,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三、特点1、注重进程和过程:在中国传统的法律制度中,注重的不仅是最终结果,也重视过程和进程。

在法律的实施过程中也注重合适的礼仪,以达到合适的目的。

2、调解思想的运用:中国传统的法律制度中,有很多调解思想的运用。

通过调解,让各方实现自己的权益,避免了过度依赖司法程序。

3、至上宽仁:中国传统文化中,强调的是至上宽仁,这一观念也可见于法律制度中,通过实现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和维护,实现法律制度的公正。

四、应用价值1、现代法律建设的启示:中国传统的礼法结合为现代法律制度建设提供了启示,建立相对应的制度,注重人文关怀,国家意志的引导和调治,有利于建立良好的法律和社会秩序。

2、文化软实力的展现:礼法结合承载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在国际交往中,道出中国文化的独特性,塑造国家的文化形象。

3、法律教育中的运用:礼法结合的实践,为法律教育的改进提供启示。

将礼法结合注重的人文价值观,融入法律教育体系中,更好的传播法律价值观。

有利于提高法制素养、加强法制建设。

结语总之,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礼法结合是独特的。

【论文文献】浅谈中国古代的法律文化传统

【论文文献】浅谈中国古代的法律文化传统

【论文文献】浅谈中国古代的法律文化传统一、我国传统法文化内涵透析(一)法文化概述传统法文化属法文化的一个分类,要考察我国的传统法文化,必须首先了解法律文化的一般理论。

什么是法文化?对此,学者们有截然不同的观点和看法。

有些学者认为,法律文化主要是指法律文化史的积累,如法史学家所谓的法律文化就是如此,有些学者则指法律传统及其对当代人心理与行为的影响,如法社会学家所言的法律文化就指此;还有些学者将其界定为法律及其相关问题,而不问是否传统的或当代的;另有学者则强调以文化分析的方法研究法学和探讨法律的作用等[1]。

笔者认为,上述诸种观点各有道理,但无不是从自身的研究领域出发,不可避免地带有一定的片面性。

研究某一理论问题,应首先要跳出自身研究领域的小圈子,以一种超然的、理性的思维,赋予它以普遍性的意义。

首先,法文化是人类文化的一种,而文化据《现代汉语词典》解释:是人类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主要指精神财富,如文学、艺术、科学、法律等[2]。

所以,笔者认为法律文化简单地说就是与法有关的诸种文化因素的总和,是特定的国家或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步创造并积累下来的与法有关的各种物质因素和精神因素的总和。

具体包括一定的法律制度、法律习惯、法律意识(或叫法律思想或法律观念)三个基本要素。

其中,法律思想,又是法文化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因素,它决定着一定的法律制度(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体系)的建立,也决定着一定的法律习惯(法律运作、行为模式、习性)的形成。

法律思想又包括对法律的认识、对法律的情感取向和法律价值观,其中尤以法律价值观对法文化产生的影响最大。

它不仅影响并决定着特定法律制度的确立和法律习惯的形成,而且还影响着其它法律思想,如法律认识、法律情感的形成。

什么是法律价值观?法律价值观是指人们对法律价值的基本看法,它属于社会意识形态范畴,具体说,法律价值观是法律与主体需要之间的关系在人们意识中的反映,是人们对法律价值的主观判断、情感体验和意志保证的综合。

中国法制史论文

中国法制史论文

中国法制史论文引言中国作为一个拥有悠久历史的国家,拥有丰富的法制史。

中国法制史经历了漫长的发展过程,受到了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的影响。

本论文旨在探讨中国法制史的发展过程、特点以及对中国社会的影响。

第一章:中国法制史的起源和初步发展1.1 公元前秦时期的法制在公元前秦时期,中国的法制以刑罚为主,严厉而独特。

法律逐渐形成,并开始有一定程度的规范性。

1.2 公元前汉时期的法制公元前汉时期,中国法制逐渐规范化,并出现了一系列重要的法律文件,如《九章律》和《魏律》。

这些法律文件为后来的法律体系奠定了基础。

1.3 公元后汉时期的法制在公元后汉时期,中国法制更加完善,法律目录更加详尽。

司法机构逐渐建立,并开始出现专职的律师和法官。

第二章:中国法制史的重要发展阶段2.1 唐代法制的发展唐代是中国法制史上一个重要的发展阶段,不仅法律产生了很大的进步,而且司法制度也逐渐完善。

唐代的法律体系对后来的法律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

2.2 宋代法制的发展宋代是中国法制史上一个重要的转折点,法律的规范性进一步提高,民法也开始逐渐完善。

同时,宋代的科举制度也对司法制度产生了重要影响。

2.3 明清法制的发展明清时期是中国法制史上一个重要的时期,尤其是明代的法制开创了中国法治史上的新纪元。

明清时期的法律体系基本成形,各项法律规范较为完备。

第三章:中国法制史的特点3.1 历史传承和创新发展的结合中国法制史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历史传承和创新发展的结合。

中国的法制在历史上不断吸收外来文明的优秀部分,同时也保留和发展了本土的法律传统。

3.2 以封建主义为基础的法制中国法制史的发展受到封建主义思想的影响较大。

在中国的历史上,封建主义的法律体系长期占据主导地位,影响和塑造了中国社会的法律观念和法律制度。

3.3 法治思想的传统中国法制史的另一个重要特点是法治思想的传统。

中国自古就有“德治”、“仁政”等法治思想的传统,这对中国法制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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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概论期末论文》
专业:汉语言文学(师范)
学姓名:白烨
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变革
中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多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法律在中国的发展也是源远而流长,自夏朝作为统治阶级工具出现到清末的近代化转型,中国的传统法律经过了四千多年的延续和发展,形成了独具特色,一脉相承,自成体系的法律文化。

法律文化是一个定义繁复多样,难于统一的概念。

对于法律文化目前存在一些主流观点,如梁治平先生的广、狭义法律文化说,张文显先生的观点以及何勤华先生的简明定义。

学者在这些观点的基础上加以分析和提炼,认为法律文化是法律思想、法律制度以及与法律相关的行为方式组合的复合体。

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特点
(一)法律思想方面的特点
法律思想方面,儒学为宗,君权至上,家族本位。

儒学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显学。

西汉时期,董仲舒将“天”,“地”,“人”三者的关系很好地结合形成“天人三策”理论,在此基础上,逐渐形成“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局面,自此儒家思想在统治阶级的统治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

并且在思想上树立了“王”的权威性,从而有利于统治者实行集权化的统治。

法律思想从夏商到西周到汉朝经过了三次重要的演变,分别是“恭行天罚”、“以
德配天”、“君权神授”思想的提出。

法律思想在强调至上神、天意的过程中同时确立了君权至高无上的地位,一方面意指只有君主的道德才能符合上天的指示,让人信服;另一方面,赋予君权神圣的色彩,让人敬畏。

在统治过程中,封建统治阶级发现了国家其实是家庭的扩大,而家庭实际是国家的缩小,这就是“家国相同”的规律。

只有在家族中遵守伦理道德,维护父权,家族秩序才会得以保障,国家发展才会井然有序,西周“亲亲”、“尊尊”的家族原则到后来长期存在于封建社会的“三纲五常”都体现了家族本位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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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 (二)法律制度方面的特点
法律制度方面,以刑为主,诸法合体,礼入于法。

从周公制“礼”开始礼制已经作为行为规范、典章制度、礼节形式用以维护宗法等级制。

而发展到西汉,礼的内容随着“春秋决狱”的提出也逐渐开始向法律规范发展,如“亲属相隐”、“八议”、“官当”等制度被写入法律。

用礼制来维护封建纲常伦理,用法制来维护集权统治。

礼与法相互交融,相互结合从而形成传统法律最大的特色。

从法律内容看,中国古代法律化也是法律制度一大表现,从《法经》到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以及宋元明清各个朝代的基本法典都是刑法典。

并且许多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规范都是通过刑事手段来处理的。

从编纂体例看,从《法经》开始,历代编纂的法典都是以刑为主,内容上看包含有关、诉讼法、等的内容,形式上看既有实体法又有。

这就是诸法合体的表现。

(三)法律实践方面的特点
法律实践方面,刑司合一,行政集权,执法原情。

在中国古代社会中,
皇帝是集最高立法者以及审判官于一体的存在。

所以古代社会行政与司法混为一体的状况就是因为将皇帝奉为立法和司法最高权威而导致的结果。

在皇权一统的格局下,中央和地方的行政部门不断侵夺司法权限。

这种趋势自从秦汉开始之后,在之后的每个朝代都被统治者沿袭与仿效。

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案件的裁量需要体现“原情断狱”的原则,体现纲常名分之情,使法与伦理结合,法与人情顺应。

“秋冬行刑”这一司法实践就是最好的体现。

三、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变革
(一)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变革的原因
1.社会经济基础的变化
法律是建立在特定社会经济基础上的上层建筑,而法律文化是法律的上层建筑,所以法律文化也是特定社会经济基础上的上层建筑。

鸦片战争之后,西方资本主义对中国的影响蔓延到了市场上,中国牢固的自然经济基础在这种外来压力面前已经不足以继续保持稳定,在逐渐解体的过程中,新的经济基础开始诞生。

法律及其法律文化作为社会经济生活的上层建筑虽然具有一种相对稳定的状态,但是法律文化总是要适应新的经济条件和基础。

所以法律文化在晚清时期随着特定的历史条件慢慢发生改变。

2.社会政治环境的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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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 政治居于一个社会上层建筑的最高层,它的变化也常常带动着其他上层建筑的变化。

一个社会的政治机制发生变化,也常常给法律文化带来强烈的冲击力。

因此法律文化的变革很大程度上受社会政治环境的影响。

鸦片战争之后,西方列强着手开始改
良法治并且进一步对中国市场进行经济掠夺,同时资产阶级改良派和革命派也积极推动着政治改革。

除此之外,导致清政府最终宣布“仿行宪政”并制定一些法律制度的原因还存在着“内忧外患”,“内忧”是指以孙中山为首的资产阶级民主运动以及义和团运动的兴起,资产阶级立宪派对改革法治的催促,这是来自于国内的巨大压力:“外患”则是指八国联军的入侵,这是来自于国外的巨大冲击。

与此相适应的传统法律文化也在一定程度上发生了变化。

3.各类异质文化的冲击
除了前面所述的社会内部因素变化的影响之外,各类异质文化的影响和冲击是使得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发生变革的一个重要的外部原因。

(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变革的表现
1.法律制度方面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在结构上“诸法合体,民刑不分”的特点发生了变化,传统法律结构上实体法和程序法不再处于相互融合的状态,刑事法和民事法及其他法律的地位有了调整,“重刑轻民”的局面有了转变。

取而代之的是大规模的立法活动兴起和带有资本主义色彩的法制体系形成,新的法律构架搭建。

传统中华法系的结构在晚清政府一系列立法活动的影响下逐渐向着西方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律结构演化。

权利义务的概念在中国首部性文件中被首次引入。

这对于我国之后融入大陆法系以及与世界法律接轨具有双重意义。

2.法律观念方面
民众的法律意识以及法律观念发生了很大的转变。

社会的有识之士在西
方法律文化进入我国起就开始了学习与研究,一些朝廷大臣则对传统法律进行了研究和修改,在不断地学习和修改过程中整个社会形成了研究法律的风气,各地纷纷设立法律学堂和各类法律研究机构,到国外留学学习法律的人数也不断上升。

西方法文化在国内学者以翻译、出版的形式进行传播和宣传下,也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思想。

人们的传统法观念在逐渐地转变,由固守成法到师夷变法,由维护三纲到批判三纲,由盲目排外到中体西用,再到后来的从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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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 制神圣到支持君宪、共和的转变,这些都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变革在法律观念层面的最大表现。

3.法律实践方面
司法独立已经走向实践,并且诉讼制度更加完善,一些新的司法制度出现如回避、辩护、公开审判等制度。

这是因为在清末立宪的过程中,朝廷在进行管制改革时调整了原来的司法机构,将刑部改为法部,大理寺改为大理院。

并任命沈家本为首任大理院正卿,他在司法独立的的基础上构建审判独立的司法制度。

他根据管制改革上谕并通过讲审判各职司编为专章来保证全国各级审判机构能独立行使职权。

四、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变革的启示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在清末经历了近代化转型之后又经历了两次历史性
的变革,国民政府以三民主义为指导的法制变革,新中国在社会主义旗帜下的法制变革。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经过了一百多年的变革其固有的宗法登记制度、中央集权主义、皇权至上思想这些成分失去了所依附的载体而逐渐解体,从而中华法系也面临着重塑的问题。

在当今中国法制现代化的趋势下,并不意味着我们就可以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全盘否定。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整体虽然已经瓦解,但是其部分成分却通过分散在人们的风俗习惯、思维方式、文化信仰中得以存续下来。

这些成分促进人们遵守社会公德,维护社会秩序,并且推动者社会经济的发展,保障国家正式法的实施。

我们作为法制现代化建设的主体需要立足中国国情,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批判地继承和发展,因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个巨大而深厚的历史存量,其中存在一些有利于现代法制建设的价值部分,这是需要好好加以利用的资源。

而不适应现代法制建设的部分则是需要放弃的。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内在具有高度统一性,外在具有明显的和谐性,这种整体性对于当今法制现代化建设无疑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这就要求我们在法律制定的过程中处理好各个法律部门内在的关系,从整体上形成一套科学严谨的法律系统,从而构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法律实施的过程中,执法、司法、守法以及法律监督各环节先做到有条不紊地展开再形成分工明确、各司其职的局面。

除此以外,中国传统法律文化重视以道德作为衡量是非的标准,维持政权的稳固需要关注民心向背,所以在法制现代化进程的推进过程中,需要重视道德教化的作用,需要抓住人民心理的认同,给法律的制定以及实施创造一个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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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在司法过程中,传统法律文化中的司法原情、情理司法都是值得现在继承和发展的重要元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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