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特点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特点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特点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特点

摘要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具有民刑有分、重刑轻民,礼法结合、以礼代法和行政监理司法的主要特点以及类推裁判、无讼是求、以法治吏等的特征。其形成主要受到生产方式、社会组织、政治模式和思想意识四个方面的影响,因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和西方法律文化在体系结构、价值取向和法律观念方面都有着明显的不同。

关键词法律文化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社会成因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法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儒家思想的影响下,形成了“德”、“礼”为基石的法律理念。以“德”、“礼”为主导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更是对当代中国法制建设有着深远的

影响。首先,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法贵严明”思想强调了君臣共同守法以及执法严明的重要性,这对我国的法制建设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其次,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注重预防犯罪和犯罪分子的改造。最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人文精神也对今天的法制建设有着重要的影响。董仲舒“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奠定了中国古代法律实践活动的价值观。特别值得提出的就是“特权原则”的应用,统治者制定出了一系列保护贵族、官僚的利益的刑罚原则。如春秋战国时期的“大夫之刑,不著刑书”等等,这种思想在当今社会仍然广泛存在。一方面助长了社会上层权力拥有者对法的蔑视心理,另一方面也使普通大众产生了对法律公正实施的不信任和对权利

拥有者的仇视心理。

一、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特点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从法律内容方面来看有“民刑不分,重刑轻民”和“礼法结合、重礼轻法”的特点;从司法制度方面来看主要是“行政监理司法”。

(一)民刑不分,重刑轻民

中国古代法律的主要内容为刑法,同时也针对民事法律做了相关规定,而对于违反民事法律的行为施以刑罚。夏、商时期,中国古代的刑法制度开始出现。在夏朝时,统治者规定了最基本的罪名和刑种。到了商朝,在夏朝法律的基础上对最基本的有关所有权、婚姻、以及继承的民事法律制度做了简单的规定。同时,民事法律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例如婚姻制度中规定了“六礼”以及“七出”、“三不去”。

春秋战国时期,魏国李悝制定了《法经》,使得古代法律由习惯法向成文法转变。而这一时期也进行了大量的法制改革,改革过程中出现了大量的新罪名和新刑种,如岁刑、迁放之刑等。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立法技术不断提高。刑事法律方面规定了重罪十条,并且出现了“八议”和“官当”的特权原则。

隋、唐朝是中国传统法制的定型阶段。隋朝确立了刑部,并且在重罪十条的基础上首创十恶制度。《唐律疏议》的制定标志着中国法律与道德的相结合。民事法律方面,唐朝统治者对于财产权、婚姻等在前朝法律制度的基础上进行了系统化的规范;在刑事法律方面,确立了“笞杖徒流死”的封建五刑,并且设立了“加役流”的罪名,用以惩罚流刑以上而死刑以下的犯罪。。

而到了宋辽金元时期,又提出了有关民事法律的规定,使其更加规范化。如宋朝时规定:“垦田既为永业”,“满五年,田主无自陈者,给佃者为永业”,设立了完备的契约制度。但在这一时期,已经废止的残酷刑罚肉刑再次出现,体现了中国法律制度的衰退。从上述过程可以看出,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主要为刑事法律,但是对于民事法律制度古代统治者也给出了相关的规定,但是由于对违反民事法律的行为也对其科以刑罚,所以中国古代法律制度从这一角度看是民刑不分的,同时也反映了中国古代法律制度重刑轻民的特点。

(二)礼法结合,重礼轻法

所谓的礼法结合就是道德与法律相结合,也就是“道德法律化”和“法律道德化”。西周时期,统治者意识到夏商两朝时期奉行的天罚、神判制度已不足以维系自己的统治地位。统治者认为,只有兼顾人事、重视民心的向背才能保证自己的地位。而为了维护宗法等级制度,周公制定出了一套行为规范,一般被称为周礼。礼治的基本原则是: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项原则体现了在宗法等级制度影响下孕育的特权思想,旨在保护贵族官僚的利益。

儒家在西周“以德配天、明德慎罚”的基础上提出了一系列威化“礼治”、提倡“德治”、重视“人治”的法律观点。儒家的思想正好迎合了汉朝统治者的观点,从而被确定为“官学”。“亲亲”、“尊尊”、“长长”、“男女有别”等基本原则构成了中国传统社会的一般准则。自此以后,各个王朝基本上都沿袭依礼治律,即根据儒家主

张的“三纲五常”作为制定法律和执行法律的依据。比如汉朝时期的“春秋决狱”和“秋冬行刑”都是受到了董仲舒儒家思想的影响。而到了唐朝,统治者接收了隋朝灭亡的教训,更加注重礼法并用。礼法结合、重礼轻法无疑成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最为基本的特点。

(三)行政监理司法

中国古代并没有类似于西方的三权分立,并且实行了绝对的中央集权制度,所以行政监理司法成为了一种必然。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的“死刑奏报制度”就是最好的例证,这在一方面可以防止冤案的发生和滥杀无辜的现象,同时也将生杀予夺的大权控制在以皇帝为首的中央。行政监理司法制度的出现,一方面是为了巩固皇权,保证中央集权制度的实施;另一方面,也是由于中国古代的交通、科技不发达,导致行政司法分离的成本太高。

除了上述三个较为明显的特点之外,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具有其他一些特征。首先是类推裁判。最重要的例证就是在唐律中规定的刑法原则“类推原则”,就是说当处理某一案件而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时,可以采用类推。即:“诸断罪而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举重以明轻;其应入罪者,则举轻以明重。”其次是以法治吏,从西周开始,在刑事法律中都专门设置了有关官吏犯罪的罪名,专门用来规范官吏的行为,实现对皇权的保护。最后是无讼是求。这种法律意识的提出主要也是受儒家思想的影响,认为“讼”是一件不吉利的事情,并且在内心上贱讼。

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社会成因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内容、性质及其发展方向必然受到了社会存在的影响,这种社会存在主要包括生产方式、社会组织、政治模式和思想意识四个方面。

(一)生产方式

中国古代是以自给自足的农耕生产方式为主、以游牧为辅的社会,农业生产是社会实践活动的主要内容。因为农业生产要求住所固定以及自给自足的特点,导致了中国古代社会生产方式的内向性和封闭性。它要求限制本地人口与外地人口的相互流通以及农产品的商业化;同时,它更加抵制外来商品的进入。这两个要求导致了以“礼”为主的宗法等级制度的产生和百姓依赖专制皇权并希望其为自己创造安宁的生活。而游牧民族因为必须以牧草旺盛之地为暂时寄居之地因而具有天生的掠夺性,他与农耕民族的经济关系十分脆弱,双方往往诉诸战争。战争使得游牧民族逐渐与农耕民族相融合从而促进了中华民族的融合和法律文化的产生与发展。

(二)社会组织

在自然经济的基础上,宗法等级制度得到了发展。西周时期,周天子实行层层分封的分封制度,通过“附远”的婚姻原则与异性贵族形成了强大的政治联盟。宗法等级制度的理论基础与规范形式正是“德”和“礼”,“礼”在西周、春秋是以刑法为后盾的法律规范的代名词,秦汉以后更是成为立法、司法的指导原则,一方面在立法领域被成文化,另一方面在司法领域成为判案的法理依据。在秦

中国传统法律思想文化初探

中国传统法律思想文化初探 论文关键词:法律制度法律思想主导地位 论文摘要:中国传统法律思想曾经盛极一时,影响深远,囿于其产生于专制主义制度之中、法律与道德的结合等原因不适应现今社会的发展,因而被世人所摒弃。但其相对于当时的社会是进步的,它也是中华文化的组成部分,我们要对其进行客观分析以取其精华。 中国传统法律制度对中国人的影响无处不在,在潜移默化之中塑造了中国人的法律观,决定了中国人的行为习惯。然而在这种种精巧的制度设计背后,必然有深厚的思想文化基础做支撑。 一、中国法律思想文化的特征 首先,中国传统法律制度是多种法律思想学说竞争与融合的产物,即使是某一种学说在某一时期占据主导地位的情况下,其内部也涌动着分化对立的暗流。因此把中国传统法律制度归结于某种特定学说的支配影响,得出某种法律学说思想大一统的结论是需要认真推敲的。在这背后反映的正是中国传统学术多元并立、相互渗透的特征。这在中国法律史中多有表现:法家得势时在追求严刑峻法的同时,并未忽视对“礼”的尊崇,其对君主“势”的强调中正包含着君臣等级高下已分,贵贱不可僭越的观念,秦代之礼经孙叔通等人之手略加损益,为汉代以后礼制的源头:董仲舒在鼓吹“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同时,却用阴阳五行之说为“天人感应”制造理论依据:庄子虽主张清净无为,却还是在《外物篇》中承认“谋稽乎玄,知出乎争”,与法家一样认识到物竟相争的现实。这些思想的碰撞对中国法律制度的完善

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就像马老师在《礼与法》当中提到的,中国法律制度的精髓是礼治,而礼治又有两种法律思想路径作为支撑:一条是儒家所重的“礼义”,强调亲亲尊尊,追求教化促人内省,从而正人之心:另一条是法家所推崇的“礼制”,主张以外在的风俗制度来规范约束常人之行。二者既相克又相生,今人常常只重一端而妄加评论,自然不能把握礼治之魂。与之相应,如古今文之争、宋学与汉学之辩、理学与心学之分,旨趣不同,却常常同出一脉,最终也殊途同归。正所谓“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不相悖”,这种法律思想的多元化,对中国法律制度构建的影响,需要人们细细品味。 其次,中国的传统法律制度背后的法律指导思想,与第一点相对应,始终处于变革之中,以图适应社会变迁的需要,同时中国法律思想文化是中国民族品格和民族心理的体现,是中国法律实践的合理结果,反映了中国的国情,是中国文化这个完整的思想价值体系的一部分,是不能割裂开来进行孤立的分析研究的。这从“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的法律神秘主义思想向“铸刑鼎”的成文法传统转变,从商鞅“变法为律”所体现的急功近利的法家传统向强调“亲亲尊尊”的法律儒家化主张的转变,从儒家传统的“德主刑辅”、“先教后刑”等理念向“明刑弼教”思想的变化当中,都得到了映证。而中国传统法制的解体,正由深受传统法律思想浸润的沈家本、张之洞等名儒推动(尽管他们也存在争论),这都说明了中国法律思想文化的生命力和适应社会变革的能力,这是法制现代化潮流无法割断的。如果今人不从中国法律思想的整个发展逻辑和所处的社会实际情况出发,片面抽象地割

2017电大考试 法律文化 (本科省考)期末整理

法律文化 一. 单选题 1980年代初,律师在中国的身份是 B.公务员 F法律规范与政策、社会公德等非法律规范相比,其最特别之处在于 B.可以通过国家机关强制执行 G 古罗马五大法学家不包括以下哪一位 C.西塞罗 G关于行政管理方式,在欧洲传统中,诞生了可预见性原则和公共参与行政决定原则,在中国,行政法学称之为:A.依法行政原则 H何意志教授认为,西方的法在中国古代的对应物是 B.礼 L列关于中国古代法的说法正确的是()。C.中国古代法是和暴力联系在一起的,没有暴力就不构成刑 Q"亲亲得相首匿"原则,最早确立于() A.西汉宣帝时期 S设立于明代的廷杖制度,执行廷杖的是 D.锦衣卫 S梭伦变法没有将雅典公民分为 C.士大夫 T 唐代的保辜制度适用于 B.伤害罪 T《唐律·名例》篇规定,"断罪无正条,其应出罪者",则 C.举重以明轻 T唐代将有利息的消费借贷称为 A.出举 X 西方法律文化在最初形成阶段不具有()属性。 A.封闭性 X西方法律文化在最初形成阶段具有()等属性。 B.开放性 X西方法学的共性不包括 B.哲学性 X下列中国传统人物中,主张“人性恶”哲学家的有()。 C.荀子 Y 以下对应作家与书籍那一项是错误的 A.阿佐-《神学大全》 Y 以罗马私法为渊源,以成文法典为法律传统的民法法系,其代表国家有() A.德国 Y 以下关于西方法治成因的说法错误的是() C.西方人性善的哲学基础 Y下列各项关于中国古代法的说法不正确的是()C.法家理论一直是传统中国社会的核心理论 Y以下说法错误的是: B.从法的文化属性上看,中国是私法文化,西方是公法文化 Y由于法律文化对现实生活影响重大,在进行经济交流时,我国民众往往更重视 C.感情 Z中国史前时期古代法(以刑为中心)的最初形式不包括() D.财产刑以下关于西方法治成因的说法不正确的有()。 C.西方人性善的哲学基础 二. 多选题(共10题,共8分) B.中国古代法主要是在战争和与战争相关的环境中形成的 C.中国古代法是和暴力联系在一起的,没有暴力就不构成刑 D《大清现行刑律》的立法变化体现之一是废除了一些传统刑罚,具体而言,不包括以下几种 A.绞刑 C.斩刑 D.徒刑 D大清现行刑律》的立法变化体现之一是废除了一些传统刑罚,具体而言,不包括以下几种 A.绞刑 C.斩刑 D.徒刑 F法的基本价值观包括 A.自由 B.民主 C.平等 D.人权 F法律文化由下列要素构成:A.法律思想 B.法律规范 C.法律机构 D.法律方法 F法律文化由下列要素构成:A.法律思想 B.法律规范 C.法律机构 D.法律方法 G 关于公司的叙述,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中国第一部公司法是1904年的《公司律》 B.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特点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特点 摘要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具有民刑有分、重刑轻民,礼法结合、以礼代法和行政监理司法的主要特点以及类推裁判、无讼是求、以法治吏等的特征。其形成主要受到生产方式、社会组织、政治模式和思想意识四个方面的影响,因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和西方法律文化在体系结构、价值取向和法律观念方面都有着明显的不同。 关键词法律文化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社会成因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法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在儒家思想的影响下,形成了“德”、“礼”为基石的法律理念。以“德”、“礼”为主导的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更是对当代中国法制建设有着深远的 影响。首先,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法贵严明”思想强调了君臣共同守法以及执法严明的重要性,这对我国的法制建设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其次,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注重预防犯罪和犯罪分子的改造。最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人文精神也对今天的法制建设有着重要的影响。董仲舒“天人合一”的哲学思想,奠定了中国古代法律实践活动的价值观。特别值得提出的就是“特权原则”的应用,统治者制定出了一系列保护贵族、官僚的利益的刑罚原则。如春秋战国时期的“大夫之刑,不著刑书”等等,这种思想在当今社会仍然广泛存在。一方面助长了社会上层权力拥有者对法的蔑视心理,另一方面也使普通大众产生了对法律公正实施的不信任和对权利 拥有者的仇视心理。 一、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特点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从法律内容方面来看有“民刑不分,重刑轻民”和“礼法结合、重礼轻法”的特点;从司法制度方面来看主要是“行政监理司法”。 (一)民刑不分,重刑轻民 中国古代法律的主要内容为刑法,同时也针对民事法律做了相关规定,而对于违反民事法律的行为施以刑罚。夏、商时期,中国古代的刑法制度开始出现。在夏朝时,统治者规定了最基本的罪名和刑种。到了商朝,在夏朝法律的基础上对最基本的有关所有权、婚姻、以及继承的民事法律制度做了简单的规定。同时,民事法律也得到了一定的发展,例如婚姻制度中规定了“六礼”以及“七出”、“三不去”。 春秋战国时期,魏国李悝制定了《法经》,使得古代法律由习惯法向成文法转变。而这一时期也进行了大量的法制改革,改革过程中出现了大量的新罪名和新刑种,如岁刑、迁放之刑等。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立法技术不断提高。刑事法律方面规定了重罪十条,并且出现了“八议”和“官当”的特权原则。 隋、唐朝是中国传统法制的定型阶段。隋朝确立了刑部,并且在重罪十条的基础上首创十恶制度。《唐律疏议》的制定标志着中国法律与道德的相结合。民事法律方面,唐朝统治者对于财产权、婚姻等在前朝法律制度的基础上进行了系统化的规范;在刑事法律方面,确立了“笞杖徒流死”的封建五刑,并且设立了“加役流”的罪名,用以惩罚流刑以上而死刑以下的犯罪。。

概括中国传统法文化的特点

概括中国传统法文化的特点 【篇一:概括中国传统法文化的特点】 1.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形成的基础何在? 2.简述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 主要内容。 3. 简述传统中国的法律走的是从氏族到宗族再到国家的集团本位道路。 4.简述西方法律文化最终确立了个人本位法。 5. 为什么说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可谓一种以刑法化为其基本特色的公 法文化? 6.简述德治为中国传统法的根本精神。 7. 从中西方法律文化的价值取向比较的角度简述中国传统法律文化 的特点。 8.从价值取向比较的角度简述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特点。 9.试论中国古代调解制度的特点及现代调解制度的作用。 10.为什么说调解在当代中国依然是一种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 11. 从法律文化的角度简述调解在当代中国依然是一种重要的纠纷解决 方式。 12.从国际公法与私法的角度谈南海问题。 13.从国际公法与私法及历史文化的角度谈南海问题。 【篇二:概括中国传统法文化的特点】 ①以儒家思想为理论基础,摆脱了宗教神学的束缚。自汉武帝“罢黜 百家,独尊儒术”以后,儒家的纲常名教成了立法与司法的指导原则,维护三纲五常成了封建法典的核心内容。由汉至隋盛行的引经断狱,以突出的形式表现了儒家思想对于封建 法制的强烈影 响。中国封建法律与西方不同,西方中世纪法律体系中涂有神灵色 彩的宗教法规是重要的组成部分,起过维护封建统治的特殊作用。 但在中国,早在奴隶制末期神权法思想已经发生动摇。在中国封建 法律体系中,不存在中世纪西方国家那种宗教法规,儒家的纲常名 教代替了以神为偶像的宗教。 ②维护封建伦理,确认家族法规。中国封建社会是以家族为本位的,因此,宗法的伦理精神和原则渗入并影响着整个社会。封建法律不 仅以法律 的强制力,确认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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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法律文化论文现代法制论文:现代法制对中国传统法律 文化的价值判断 摘要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在中国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生成和发展起来的,经过数千年的风雨洗礼,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形成了自身独特的法律品格。所以,在中国法制现代化的进程中,我们应正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法制现代化的联系,不能把本土的法律文化传统随意抛弃,而是要以积极的态度去挖掘、弘扬其中的优秀成分,构建与世界同步的现代型中国法制。 关键词传统法律文化法制现代化法治 当代中国法律正处于深刻的历史转变过程之中,这正是从传统型法制向现代型法制的飞跃时刻。这个过程也正是中国法制现代化的过程。毕竟,任何文化的演进与成长是具有历史继承性的。法律文化也不例外。现代的法律文化正是历史的法律文化在现代社会条件下的传承,它是构成法律文化发展历史的一个组成部分。现代的法律文化正是在过往的法律文化的基础上建立和发展起来的。所以,无论社会发展到何时,我们离开了对传统的法律文化的总体认识,就不可能科学地评估现代法律文化,及科学地设计和预见现代法律文化的未来发展。因此,深入地研究传统法律文化和传统法律文化的发展走向是找寻构建中国法制现代化模式的主要途径。

一、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形成过程及其特征 (一)部族征战与中国古代法(以刑为中心)的形成①根据一般通史和考古学的观点,作为政治组织的国家形态,在中国始于夏。 夏之前的史前时期(主要指传说中的三皇五帝时期)则是中国国家形态的萌芽阶段。这一时期的中国古代法的最初形式所表现出的死刑,主要是殛,殛就是刺杀,后来演变为奴隶制五刑中的大辟;肉刑,就是用刀破坏人肌体的完整;流放之刑,即废刑。这几种刑罚大都是在部族征战或征战相关的环境中出现和使用的,都与征战有着某种联系。 而夏商周上古三代之刑也是征战或与征战相关的结果。上古三代在中国历史上称为青铜时代,青铜的出现和使用,引起了社会关系的变化,标志着史前史的结束和原始社会的终结。中国最早的政治组织形态奴隶制国家和法在原始萌芽的基础上逐渐成长起来。上古三代的法律分别统称为禹刑、汤刑和九刑。禹刑事夏朝法律的统称,汤刑事商朝法律的统称,九刑是西周刑律的统称。那一时期,军令性的誓言和法律史上所说的典、谟、训、诰、政、刑、范等,共同构成了上古三代法律(以刑为中心)的基本内容和形式。 (二)从氏族(部族)到宗族(家族),从宗族(家族)到国家(社会),集团本位法的形成与发展② 中国上古时代的法可谓是氏族(部族)集团本位法。氏

智慧树-中国传统文化试题及答案

1.亨廷顿认为:文化的重要作用是用价值观影响人类的进步。A A. 正确 B. 错误 2.《文化经济学》认为“文化是明天的生产力”。A A. 正确 B. 错误 3.文化精神是指:民族文化中占主导地位的基本思想与观念,或者说是文化传统的主流。A A. 正确 B. 错误 4.文化精神与民族精神的关系:(ABCD) A. 文化精神是指一个民族文化中占主导地位的思想与观念。属于事实判断范畴。 B. 民族精神是指文化精神中的优秀成分。属于价值判断范畴。 C. 文化精神属于事实判断范畴。 D. 民族精神属于价值判断范畴。 1.“以人为本”的思想包括:ABC A. 以人为尊 B. 以民为贵 C. 以仁为本 2.礼教的核心是:(ABCDE) A. 父子有亲 B. 君臣有义 C. 夫妇有别 D. 长幼有序 E. 朋友有信 3.有关孟子倡导“五伦”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ABCD) A. “五伦”指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 B. 五伦的观念是几千年来支配了我们中国人的道德生活的最有力量的传统观念之一。 C. “五伦”是我们礼教的核心,它是维系中华民族的群体的纲纪。 D. 五伦里的权利和义务受到适当的遵循,社会就会稳定和有秩序。 1.孔子思想体系的核心概念是:(A) A. 仁 B. 义 C. 礼 D. 知 2.颜渊问仁,子曰:(B) A. 仁者爱人 B. 克己复礼为仁 C. 仁者其言也讱 D. 能行五者(恭宽信敏惠)于天下,可谓仁矣 3.孔子关于仁的答案的共同之处,是强调(D) A. 博学 B. 审问

C. 明辨 D. 自我修养 4.孔子关于仁的回答,正确的答案应该在所有那些答案的(A)中寻找 A. 共性 B. 个性 5.传统中国人的基本思维方式是:(D) A. 天人感应 B. 形式逻辑 C. 辩证逻辑 D. 天人合一 6.天的涵义包括:(D) A. 神性义 B. 道德义 C. 自然义 D. 神性义道德义自然义 7.天人感应思想的提出者是:(D) A. 孔子 B. 老子 C. 孟子 D. 董仲舒 8.天人合一的涵义包括:(D) A. 人与自然的和谐 B. 人与社会的和谐 C. 人的身心和谐 D. 人与自然、人与人以及人自身的和谐 9.达到天人合一的途径是:(C) A. 尽心 B. 慎独 C. 仁礼的统一 D. 穷理 10.荀子提出过:(B) A. 天人交相胜 B. 制天命而用之 C. 尽心、知性、知天 D. 不以人灭天 1.道家思想产生的职业渊源是(A) A. 史官 B. 祭司 C. 司马 D. 礼官 2.以下说法可以概括道家宗旨的是(B) A. 和静清寂 B. 清虚卑弱 C. 仁义礼智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意义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现代意义 [摘要] 中国是一个具有几千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积淀了许多宝贵的法律文化资源。中国在当前学习西方法律的浪潮中,有必要借鉴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为西方法律制度在中国的传播和有效实施培育适合的土壤,以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 [关键词] 法律文化法治本土资源 法律文化是在一定的物质条件下,人类在长期的法律实践中所创造的精神财富及其法律制度、法律规范的总和,同时也是一个国家或一个民族对法律所持有的思想观念、感情模式及行为模式的总和。一个社会法律文化的形成,需要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不断继承和发展自己的本土法律文化,同时借鉴和吸收外来法律文化,并对二者进行适当的本土化整合,进而形成有自己特色的、符合本土国情的法律文化。中国具有五千多年的文明史,我们的祖先在长期的法律实践中为我们创造了丰富的法律文化,这些法律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文化所蕴涵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行为准则,一方面具有强烈的历史性、遗传性,另一方面又具有鲜活性、变异性,它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今天的中国人,为我们开创新文化提供历史的根据和现

实的基础。虽然其中的许多法律思想为今天的人们所摒弃,但我们仍然可以从中找到一些具有现代意义的甚至是现代社会所缺乏的而又是必需的法律文化,来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明作出应有的贡献。笔者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介绍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及其所具有的现代意义。 一、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基本特点 (一)工具主义色彩浓重 在中国古代社会,人们一直把法律看成是阶级统治的工具,而“法即刑”的思想是促成这种法律观念形成的重要因素。古代的老百姓不愿意打官司,因为他们对官府有一种恐惧的心态,从而就不愿意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当时的社会从整体来看,“无讼”成了一种最佳的社会形态,“无讼即德”也成为当时的一种普遍的法律观念。由此导致了中国老百姓的法律意识极为淡薄。 (二)“德主刑辅”的法律文化导向 儒家思想在中国历史上长期占据着统治地位,因而儒家思想中的一些基本精神在法律领域也得到了充分的反映。西周时期周公制礼,倡导“以德配天,明德慎罚”,为后世的德治开创了典范。自汉武帝时期之后,儒家思想大一统,董仲舒倡导“德主刑辅”的法律思想,中国社会从此处于“礼”的统治之下。统治者用“礼”“德”来统治万民,“出礼则入

中国传统文化概论论文

谈谈我对中国传统文化的认识 现在的国人对于中国传统文化的认识也不算多,并且有相当一部分人对传统文化的概念几乎可以说是没有,在这次选修课时我选择了《中国传统文化概论》。听老师讲了几节课,也观看了譬如孔子,孟子以及关于中国传统文化伦理道德之类的影片,所以,我就现在我对中国传统文化浅薄的认识以及我最近参考的文献浅显的说一下中国的传统文化。 在说中国传统文化之前要先阐明一下文化。文化是人类精神活动和实际活动的方式及其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由于人们生活实践的复杂多样,文化也相应地具有不同的内容、形式和层次。文化作为一种观念形态的东西,总是处于不断产生,又不断淘汰的过程中。因而,并不是所有在历史上出现过的文化都可以称之为传统文化,而只有那些具有重要价值,具有生命活力的文化才得以沉淀,保存,延续下来,成为后世文化的主要组成部分。我们将这样的文化称之为传统文化。作为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早在数千年以前,中国就以独具特色的文化而闻名。其后,经过炎黄子孙长期的创造和积淀,中华的文化愈丰富多姿、博大精深,其成就、其影响,举世罕见。 中国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不管是浩如烟海,举世无双的文化典籍,还是瑰丽无比,独具特色的民族艺术,抑或是灿若星辰,光芒四射的文化名人。中国传统文化,以她博大的胸怀,收容着万事万物;以她崇高的精神,荡激着世间百态;以她完美的身姿,展现中华的雄浑;以她最顽强的生命力冲破岁月的湮没;以永远不朽的生机和活力,焕发青春,震撼世界。 五千年的历史,弹指间灰飞眼灭,历史的车轮在泥泞的土地上留下了长长的车辙,然而,传统文化却没有随风而逝,而是,在车辙下却被碾得熠熠生辉。学术界比较赞同的对中国传统文化的定义是:以中华民族为创造主体,于清晚期以前,在中国这块土地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具有鲜明特色和稳定结构的时代传承并影响整个社会历史的,宏大的古典文化体系。传统文化是历史的结晶,但她并不只是博物馆里的陈列品,而是有着鲜活生命的东西。文化本身是一个动态的概念,是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因此,文化既具有地域特征和民族特征,又具有时代特征。在历史性意义上,中国文化既包括源远流长的传统文化,也包括中国文化传统发生剧烈演变的近代文化与现代文化。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国文化的主体部分,也是我们从先辈传承下来的丰厚的历史遗产。它不仅记录了中华民族和中国文化发生、演化的历史,而且作为世代相传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行为准则、风俗习惯,渗透在每个中国人的血脉中,制约着今日之中国人的行为方式和思想方式。中国传统文化并不简单地等同于儒家文化,也不是儒家文化、道家文化和佛家文化的简单相加,而是中华民族各种思想文化的总和,包括了各种观念形态和物质形态的文化。从文房四宝到四大发明;从中国书法、国画、敦煌壁画到篆刻、印章、太极图;从汉字、甲骨文、钟鼎文到汉代竹简、木版水印,还是到唐诗、宋词、三十六计》、《孙子兵法》,《西游记》、《红楼梦》、《三国演义》、《水浒传》、《易经》、《诗经》、《三字经》、《千字文》等中华经典诗文都是我们中国传统文化的经典。 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在中国古代社会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比较稳定的文化形态,是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是中华民族的历史遗产在现实生活中的展现。这个思想体系蕴涵着丰富的文化科学精神,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凝聚之学,中国传统文化是内部凝聚力的文化,这种文化的基本精神是注重和谐,把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群体、人与自然有机地联系起来,形成一种文化关系;二是兼容之学,中国传统文化并不是一个封闭的系统,尽管在中国古代对外交往受到限制的条件下,还是以开放的姿态实现了对外来佛学的兼容,三是经世致用之学,文化的本质特征是促进自然、社会的人文之化,中国传统文化突出儒家经世致用的学风,它以究天人之际为出发点,落脚点是修身、治国、平天下,力求在现实社会中实现其价值,经世致用是文化科学的基本精神。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是代表民族文化先进性和发展方向的,是和我们今天现代社会相互适应、相互协调、相互统一的。因此也可以说,中国传统

中国传统文化试题答案

中国传统文化知识试题 1.人们为何称妇女为“巾帼”? A A妇女戴的头饰叫巾帼 B妇女善于织 造 C源于一个叫巾帼的女子的典故 D源于一个叫巾帼的地方 2.在中国名山中,五岳占有显著的位置,其中“中岳”指的是:D A泰山 B华山 C恒山 D嵩山 3. 北方人年夜饭要一般都要吃饺子,其象征意义是:C A团圆美好 B年年有余 C更岁交 子 D五福临门 4、四书包括:《论语》、《大学》、《孟子》、_B_ A、《礼记》 B《中庸》 C、《周易》 D、《春秋》 5.中华民族的摇篮是:(C) A黑龙江流域 B松花江流域 C 黄河流域 D长江流域 6、“青梅竹马”取自下列哪个典故(A) A、李白《长干行》 B、白居易《长恨歌》 C、李煜《虞美人》 D、李商隐《无题》 7、孔子是哪国人_B_ A、秦国 B、鲁国 C、卫国 D、宋国 8、以下哪个历史人物不属于唐宋八大家的是(D ) A.韩愈 B.欧阳修 C.曾巩 D.柳永 9、普洱茶属于什么类型的茶(A) A、红茶; B、绿茶; C、黄茶; D、黑茶 10、中国有一个传统习俗,农历腊月二十三日或二十四日要过“小年”,通常人们要吃:(B) A元宵 B饴糖 C腊八 粥 D饺子 11、耳环最原始的作用是(B) A、女性身份的象征 B、约束女性的行 为 C、装扮作用 D、表示女性已婚12.“一日不见,如隔三秋”里的“三秋”是指:(C) A三个月 B三年 C三个季度 D三十年13、唐代诗人中别称为诗鬼的诗人是:B A 李白 B李贺 C白居易 D杜甫 14、“天知、神知、我知、子知”,最早是汉代人杨震说的,他说这句话的目的是为了:A A拒绝收礼 B劝人投案 C替人投案 D向人发誓 15.“交头接耳”这个成语出自下列哪部作品_A A、《水浒传》 B、《三国演义》 C、《红楼梦》 D、《西游记》 16、在古代大一统时期,拥有领土最多的朝代是_B_ A、清 B、元 C、唐 D、宋 17、卢沟桥上大小石狮子有(D)只 A.285 B.286 C.287 D.288 18、“阳关大道”原是指通往那里的道路?(B)A东海 B西域 C南国 D中原 19、我们常说的“鸿雁传书”源自于以下哪个历史故事?C A文姬归汉 B霸王别姬 C苏武牧 羊 D楚汉相争 20、下列哪个不是中国六大古都:A A南昌 B开封 C西安 D 洛阳 21、“回光返照”这个成语出自哪部作品_A_ A、《红楼梦》 B、《陈涉世家》 C、《烈女传》 D、《三国志》 22、秦始皇灭六国后,统一了全国文字,这种汉字称作:B A隶书 B小篆 C楷 书 D行书 23.我国是茶叶的故乡,绿茶是最古老的品种,是我国品种最多,产量最大的第一大茶种,下列哪一项不是我国著名的绿茶?D A西湖龙井 B 太湖碧螺春 C庐山云雾 D铁观音24.蹴鞠盛行于那个朝代(B) A.隋朝 B.唐朝 C.五代十国 D.宋朝 25.不属于中国四大佛山的是:B A普陀山 B武当山 C九华 山 D峨眉山 26.朝杖之年,耄耋之年是指多少岁?C A 60岁 B 100岁以上 C 80---100岁 D 70岁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

法律文化实际上是关于法律产生、发展以及运行机制的各种观念的总和。 首先,法律文化是支配人类法律实践活动的价值基础和这个价值基础被社会化的运行状 态。…… 其次,法律文化作为客观存在物,表现为法律实践活动所取得的成果。它标志着人类实现有利于自身生存发展的特殊社会秩序的能力和对社会活动进行有目的的设计、控制、引导的水平。…… 第三,法律文化作为一种主观的观念形态,是与宏观、综合、系统的研究方法紧密联系的。其主要特点是,把人类的法律实践活动--立法、司法、思维视为统一的整体或过程来把握和分析的,其目的在于探讨人类法律实践活动的本质特征和发展规律性 三纲、五常语出西汉董仲舒著《春秋繁露》,但其思想内容则源于先秦诸子之学,如孔子有“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之说;韩非称“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为“天下之常道”。三纲五常连用始于宋代朱熹。 有治人无治法:是中国古代思想家荀况提出的一个著名论断。他虽然重视法律及其强制作用。但在“人治”与“法治”的论争中,他仍然认为关键是“人”而不是“法”。理由是:法对于治理国家虽然很重要,但法毕竟是人制订的,仍然取决于“人”,即所谓“法者,治之端也”,“君子者,法之原也”;即使有了“良法”,也得靠“人”来掌握和贯彻,因此他强调说:“故有良法而乱者,有之矣;有君子而乱者,自古及今,未尝闻也”,把“人治”、“法治”之争提到了法理学的高度。 克己复礼为仁:儒家指约束自己,使每件事都归于“礼”为西周之礼。“克己复礼”是达到仁的境界的修养方法。出自《论语·颜渊》:“颜渊问仁。子曰:‘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孔子在早年的政治追求中,一直以恢复周礼为己任,并把克己复礼称之为仁。颜渊向孔子询问什么是仁以及如何才能做到仁,孔子做出了这种解释。因此,可以把克己复礼视为孔子早年对仁的定义。 西周礼治的基本原则是“亲亲”和“尊尊”。所谓“亲亲”,即亲其所亲,要按照血缘宗法关系来区别贵贱,使亲者贵,疏者贱;必须亲爱自己的亲属,特别是尊亲属,做到父慈、子孝、兄友、弟恭。所谓“尊尊”,即尊其所尊,凡居高位的都是尊者,居其下者应尊其上。奴隶和平民必须服从奴隶主贵族,下级必贵族也要服从上级贵族,所有臣民必须服从天子,不许违抗。 西周礼治的基本特征是“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所谓“礼比下庶人”,就是说礼是用来调整奴隶主贵族内部关系的,奴隶和平民一律不得享受;所谓“刑不上大夫”,就是说刑罚的锋芒是指向奴隶和平民的,而不是指向奴隶主贵族。 “亲亲”和“尊尊”既是周礼的基本原则,也是西周立法的指导思想,与此相应,孝和忠既是伦理道德规范,又是法律规范。由于周礼出自宗法,西周的统治者主要依靠宗法来维持其内部秩序,所以最重宗法,待别强调“亲亲”。但这并不意味着不重“尊尊”,而是因为“亲亲”中的子弟孝顺父兄、小宗服从大宗即已包含“尊尊”。况且“长长”与"男女有别"都是从“亲亲”派生的。由于西周极重宗法,所以“不孝不友”被看成是“元恶大憝”,罪大恶极,要“刑兹无赦”。后来的儒家继承了这种思想,在其《孝经》中开宗明义第一章便提出“孝”乃“德之本”,“不孝”则是“大乱之道”,因而宣称:“五刑之属三千,罪莫大于不孝。” “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是西周“礼治”的基本特征。“礼不下庶人”主要指礼所赋予各级贵族的世袭特权,平民和奴隶一律不是享受。平民和奴隶毫无权利,却必须承担礼所加给的各种义务。特别是奴隶,只是权利的客体,可以由奴隶主贵族任意宰割。周孝王时的《曶鼎铭》记载,五个奴隶的价格仅值“匹马束丝”。“刑不上大夫”主要指刑罚的锋芒不是针对大夫以上贵族,而是指向广大劳动人民的。这种礼、刑的分野,充分说明西周实行的是一种公开不平等的特权法,即奴隶主享有特权的奴隶制法。西周的“等级划分”首先就表现在剥削者和劳动人民两大贵贱等级的区别

浅谈中国传统法律文化

浅谈中国传统法律文化 浅谈中国传统法律文化1 伴随着战争的洗礼,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社会关系的不断变化,华夏大地上开始出现了最初的国家和法,这个过程在时间上是相当缓慢而在程度上又是相当激烈的,国家和法可谓是血与火的产物。②以战争为手段而形成的国家,以压迫为方式的进行的统治,中国古代法以刑为中心的形态开始确立起来,并随着时间的推移不断的发展和完善,但是万变不离其宗的就是各种法律的出现都是围绕着惩罚而定。总体上可以把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发展可以分为以下几个主要阶段: 1.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早起启蒙阶段; 2.成文法及“法治”阶段的传统法律文化发展阶段; 3.法律儒家化的传统法律文化成熟阶段; 4.法典与案例结合的传统法律文化完备阶段; 5.近现代法制出现的传统法律转型阶段。 以上构成了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整个发展过程。 1.启蒙阶段夏商周上古三代在中国历史上统称为青铜时代,是我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萌芽时期。青铜的出现和使用,引起了社会关系的变化,标志着史前的结束,原始社会的终

结和奴隶社会的到来。而以征战为主要手段而融合成的国家揭示了中国古代国家与法的直接成因。由于社会共同体规模的扩大,财富和阶层分化的加速,导致了原来管理部族或氏族内部的原始习惯也就是“礼”已经不能满足当时的需要,为了确保“礼”的权威必须要与战时所形成的刑罚想结合成了“引刑入礼”。礼在当时起的作用是约束作用,也是一种规范准则,其强制性远远低于当时的刑,如果说当时的礼是法律性的话那是因为它得到了刑的支持而获得的。③那么所谓的“出于礼而入于刑”的思想已经确立出来。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开始萌芽。 2.发展阶段春秋、战国和秦朝是我国由奴隶社会转变为封建社会的重大历史时期,同样也是我国传统法律文化重要的发展时期,成文法、法典的编篡以及秦统一国家后所实施的“法治”方针为后世的法律体系建立奠定了基础,也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有萌芽阶段进入了发展阶段打下了铺垫。 3.成熟阶段两汉、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时期是我国传统法律文化高度发展时期,自汉朝开始,儒家思想开始渗透入法律,到《唐律疏议》的指定颁布实现了礼教与法治的彻底融合,中国古代法治趋于成熟,中华法系就此形成。 4.完备阶段宋元明清时期,法律内容在隋唐法制基础上有了一定的变化,主要是为了进一步加强统治者的统治,加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论文

文档收集于互联网,已重新整理排版.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1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概论期末论文》 专业:汉语言文学(师范) 学姓名:白烨 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变革 中国是一个有着五千多年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法律在中国的发展也是源远而流长,自夏朝作为统治阶级工具出现到清末的近代化转型,中国的传统法律经过了四千多年的延续和发展,形成了独具特色,一脉相承,自成体系的法律文化。法律文化是一个定义繁复多样,难于统一的概念。对于法律文化目前存在一些主流观点,如梁治平先生的广、狭义法律文化说,张文显先生的观点以及何勤华先生的简明定义。学者在这些观点的基础上加以分析和提炼,认为法律文化是法律思想、法律制度以及与法律相关的行为方式组合的复合体。 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特点 (一)法律思想方面的特点 法律思想方面,儒学为宗,君权至上,家族本位。儒学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显学。西汉时期,董仲舒将“天”,“地”,“人”三者的关系很好地结合形成“天人三策”理论,在此基础上,逐渐形成“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局面,自此儒家思想在统治阶级的统治中占据了重要的地位。并且在思想上树立了“王”的权威性,从而有利于统治者实行集权化的统治。法律思想从夏商到西周到汉朝经过了三次重要的演变,分别是“恭行天罚”、“以

德配天”、“君权神授”思想的提出。法律思想在强调至上神、天意的过程中同时确立了君权至高无上的地位,一方面意指只有君主的道德才能符合上天的指示,让人信服;另一方面,赋予君权神圣的色彩,让人敬畏。在统治过程中,封建统治阶级发现了国家其实是家庭的扩大,而家庭实际是国家的缩小,这就是“家国相同”的规律。只有在家族中遵守伦理道德,维护父权,家族秩序才会得以保障,国家发展才会井然有序,西周“亲亲”、“尊尊”的家族原则到后来长期存在于封建社会的“三纲五常”都体现了家族本位的思想。 文档收集于互联网,已重新整理排版.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1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 (二)法律制度方面的特点 法律制度方面,以刑为主,诸法合体,礼入于法。从周公制“礼”开始礼制已经作为行为规范、典章制度、礼节形式用以维护宗法等级制。而发展到西汉,礼的内容随着“春秋决狱”的提出也逐渐开始向法律规范发展,如“亲属相隐”、“八议”、“官当”等制度被写入法律。用礼制来维护封建纲常伦理,用法制来维护集权统治。礼与法相互交融,相互结合从而形成传统法律最大的特色。从法律内容看,中国古代法律化也是法律制度一大表现,从《法经》到三国两晋南北朝、隋唐以及宋元明清各个朝代的基本法典都是刑法典。并且许多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规范都是通过刑事手段来处理的。从编纂体例看,从《法经》开始,历代编纂的法典都是以刑为主,内容上看包含有关、诉讼法、等的内容,形式上看既有实体法又有。这就是诸法合体的表现。 (三)法律实践方面的特点 法律实践方面,刑司合一,行政集权,执法原情。在中国古代社会中,

中国传统文化论文

中国传统文化论文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宪政构建 摘要:随着我国依法治国制度的发展和宪政观念的不断深入人心,宪政模式的选择问题也受到关注,而在这个问题上,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因素的影响至关重要。中国固有的传统法律文化及其特征,决定了宪政发展的道路。因此,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有一个清楚的认识,对选择符合构建自己国情的宪政模式,构建有中国特色的民主宪政制度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传统法律文化;现代选择;宪政模式;路径构建 在我国法律文化上,以父权家长制为中心的宗法社会结构,以皇帝独尊为特征的专制皇权主义和以儒家为正宗的意识形态体系,构成了我国传统法律文化结构的固有格局。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就其具体的法律制度而言不乏闪光之处,但是我们应该看到这种法律文化从整体上来讲是与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现代法治精神有本质区别的。 一、我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特征 (一)法律实施的最佳途径是“人治” 孔子认为治国中“人”的作用远远重于法律,消除法律,建立“礼治”国家所依靠的是“善人为邦”,而不是严密的法律或制度。孔子又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声不正,虽令不从”。统治者的表率作用重于其

发布的法令,所以治国的首要任务是加强统治者的自律,其次才是建设完备的制度。 (二)利用法律的目的在于消除法律 儒家思想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影响巨大,其中,孔子学说影响最为巨大。孔子说“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孔子追求的理想境界是“无讼”,“残忍去杀”,即人字与人之间的冲突与摩擦通过各自的忍让解决,以礼教和德政感化百姓,消除暴力的统治方式。 二、我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现状分析与改造途径 (一)我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现状 在我国几千年封建社会的历史,社会政治结构辅佐以儒教为主兼容道教、佛教的文化体系,便孕育了“皇权至上”、“你君贵民贱”、“重权轻法”、“重情轻理”、“重义轻利”等一系列人治思想,宗法文化传统使得中华民族成了一个缺乏民主法治文化的民族。中国实行改革开放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得以确立,一些人树立了较为系统的法律观念。但由于受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影响,一部分人仍然存在法即是刑的观念、尊卑有别的等级观念、理法观念、情大于法和权大于法的观念,这些观念至今仍然不同程度的影响人们的行为方式的选择。 (二)我国传统法律文化迈向现代的改造途径

电大在线考试 法律文化

(一)论文选择一个中国的或者外国的法律文化现象、观点加以分析。比如中国的传统法律文化“刑不上大夫”,西方国家的传统法律文化“风可以进,雨可以进,国王不 能进。” 要求:(1)是一个特定的法律文化现象;(2)有明确的观点;(3)言之有理;(4)至少800字。 (二)(1)是一个特定的法律文化现象;(2)有明确的观点;(3)言之有理; (4)至少800字。 (二)社会调查报告 针对当今社会的某个热点问题,比如国家工作人员的贪腐问题,教育公平问题进行社会调查,对调查结果运用法律文化基本理论加以分析。至少800字。 (一)论文:“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句话,出自西汉成书的《礼记.曲礼》。 因为我国古代大夫以上的阶层,享受的“特权”之一,是宗法等级制在法律上的反映。刑,五刑也:劓、墨、刖(剕)、宫、大辟。记载始于《礼记。曲礼》。大夫以上的阶层犯罪,不使用残害肢体的刑法,而是首先选择或劝其自裁(即自杀),以砺臣节;其次“戮于朝”(杀死在朝廷)。同姓贵族有罪,则由甸师执行,秘密暗杀于郊野(参见《周礼。甸师》)。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对中国的法治进程影响,既有积极的一面,也有消极的一面。传统法律文化有其功能,一是法律文化是人与人之间联系、交流的精神纽带,也是一国生命力、创造力、凝聚力的源泉;二是法律文化维护和巩固特定社会制度,并保持这一社会制度正常运转;三是法律文化起到传承知识、传承文明的作用;四是法律文化是一定社会政治、经济观念意志的反映。 中国传统的等级制、等级特权思想根深蒂固,使人治在一定范围存在,甚至泛滥。纵观我国传统法律文化中,虽然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一说,但是事实上在漫长的封建传统中贯彻的却是“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八辟”、“八议”和“准五服以制礼”等等级制度,严格区分嫡庶、房份、辈份、年龄、地位的不同。封建等级制,上下尊卑、界限森严,象金字塔似的层层排列。封建等级特权表现在:专制制度的唯一原则就是轻视人类,使人不成其为人;封建社会中权利、自由和社会存在的每种形式都表现为一种特权,贵族等级为维护特权而斥责人的自由,剥夺人民的基本权利;封建统治阶级为维护其统治,会用普遍投票的民主原则作为装饰品,甚至也会作某种让步,但不会给予人民以自由和民主。这种封建等级制和等级特权思想与法治国家所要求的平等、民主、权利、自由原则背道而驰,格格不入。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带有封闭性,在立法上影响法律移植。中国传统法律在与外界几乎隔绝之下自成体系,即中华法系,它与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不同。由于中华法系封闭性强,当我们进行法律现代化,移植西方法律时阻力较大。 总之,中国传统的法律文化,尤其是儒家文化对于中国法治的消极作用远大于积极作用,甚至可以说是灾难性的影响。从本质上讲,法治也是一种文化。法治文化如同其它文化一样,有传承文明的功能,发展文化不能割断历史。但是,取长补短,充分利

浅析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特点

浅析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特点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法律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传统社会的土壤孕育了中国渊源流传、博大精深的传统法律文化,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更是独树一帜的屹立于世界法律文化之林。目前,对于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特点,也是众说纷纭。本文从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两大角度,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特点进行了分析。 一.法律文化的内涵 二.从法律思想的角度看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特点 (一)维护皇权至高无上 1.君主专制主义在立法上的体现 样本数15页 2.皇帝始终是立法与司法的中心(雷五兰.中国法律文化变迁及特点.政法学刊.2006(4))在古代皇帝是封建国家制度的核心,也是国家的最高法律,皇帝制度的建立,使天下大权集于中央,中央大权集于皇帝"这是有中国社会的相对封闭性!官本位!等级制!家长制等一系列文化传统所决定的"法出皇权,君主的命令就是法律渊源"皇帝既是最高的立法者,所发诏!令!赦!是最权威的法律形式,可以一言立法,一言废法;同时又是最大的审判官,他或者亲自主持庭审,或者以/诏狱0的形式,救令大臣代为审判,一切重案会审的裁决与死刑的复核均须上奏皇帝,他可以法外施恩,也可以法外加刑"国家法律的每一项内容都体现着专制主义的统治,渲染着皇帝的绝对权威"而西方国家则不同,在中世纪相当长的时间里,各级封建领主都享有独立的立法权和司法权"而古代中国的官僚、贵族在法律上具有特权,实行同罪异罚,与其他国家的封建法律一样,都是以公开的不平等为标志的。"自秦统一建立皇帝制度以后,历代都采取专制主义政体。君主发布的诏、令、诰、谕、敕是法律的基本渊源,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指挥国家一切活动和司法实践的最有权威的根据。随着专制主义不断地强化,作为国家意志的法律也以皇帝个人的名义发布,即所谓“钦定”。汉杜周所说:“三尺(法)安在哉?前主所是著为律,后主所是疏为令。”&’(为皇权至上的法制模式作了最好的诠释。在司法体系中,皇帝又是国家的最高审级,握有一切要案、大狱的最后决定权,生杀予夺悉凭上意。 (二)深受传统儒家思想影响《武树臣.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社会成因.学习与探索.1992(2)》 在中国春秋战国时代,百家争鸣,儒学是显学"汉武帝时,/罢默{百家,独尊儒术“,儒法合流、儒道互补,形成的汉代儒学占据社会意识形态中的主导地位,之后近两千年封建法律都是以儒家法律思想为理论基础和指导思想。儒家经典一直是达官贵人和贵族子弟必读的教科书,是君王统一思想,教化百姓的最得力工具。封建官僚从儒教摄取了统治国家所必要的一切实际知J 识和封建道德标准。 作为安邦治国重要支柱的法制建设,自然必须接受儒学的指导。事实上,从汉初总结秦亡的教训开始,法制就逐渐纳入儒家化的轨道。三纲为本、德主刑辅、明刑弼教等儒学核心内容成为立法和司法最基本的原则。至唐朝,儒学作为指导思想已融入其基本法典《唐律疏议》。《史称&唐律疏议’!一准乎礼"$!得古今之平",其实归纳起来,就是体现了儒学!礼治"!得中"等核心思想#此后一直到清末法制改革前,儒学在法制建立和实施中的正统地位从未动摇过。 1.礼入于法 礼作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其影响辐射封建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调整着人与人之间! 人与社会之间!人与国家之间的行为关系。礼0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和文化内涵,罪开始是占代

概述中国传统法律文化

概述中国传统法律文化 【摘要】:总体简略概述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内涵;描述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历史演进的诸阶段,进而探讨其发展的客观规律性。即中国法律文化发展的阶段性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发展的一贯性是对立的统一。 【关键词】:概述;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演进;阶段特征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内涵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是中国几千年法律实践活动及其成果的统称,是指从上古起至清末止,广泛流传且具有高度稳定性和持续性的法律文化。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在其演进的漫长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独特的公法品格和制度特征,在世界法律史上独树一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传统法律文化集体本位的总体精神,无讼息争的心理倾向,德主刑辅的理论学说,视法律为工具的价值判断。 第一,在法律观念文化上,强调“礼法合一”,“德主刑辅”,而“礼”作为一种差别性的规则体系,被奉为治国之道。 第二,在法律制度文化上,强调国家权力本位(实质上是家族权力本位),皇权至上,权大于法,法律受权力的支配与制约。形成了以刑法为核心的单一的、封闭的中华法系。 第三,在法律心理文化上,息事宁人,平争止讼的法律心理普遍。 第四,在法律审判中,无论民众还是司法权行使者,皆强调天理、人情、国法的有机结合,而且在更多情况下将人情因素放大。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总体精神与宏观样式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基本精神是与“个人本位”相对应的“集体本位”,即法律规范的社会功能在于通过对个人行为的制约来维护某种社会团体的利益与秩序。中国法律文化的宏观样式是“成文法”与“判例法”相结合的“混合法”。 一、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基本精神的历史发展脉络 1.“神本位” 2.“家本位 3.“国本位” 4.“国、家本位”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基本精神的共同特点是程度不同地忽视个人的价值,用制约个人权利的方法来维护特定的社会秩序。 二、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宏观样式:“混合法” 中国独有的“混合法”样式,并非一开始就有的,也不是一出现就完而备之的,它经历了数千年的反复实践过程。 1.“任意法” 2.“判例法” 3.“成文法” 4.“混合法”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历史发展的诸阶段 一、“神本位·任意法”时代的法律文化——“神治”(殷商) 夏商时代,由于“神治”思想的支配(商代是“迷信鬼神,不重人事”的时代),使当时的法律实践活动还没有按照其自身的内在规律发展,因而带有某种偶然性的、“任意”的色彩。 这一时代的法律文化就总体面貌而言,可概括为“神本位·任意法”时代。殷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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