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起源

合集下载

中国法律的起源与特点

中国法律的起源与特点

中国法律的起源与特点
一、中国法律的起源
在汉代,中国由上古时期至汉朝时期,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宪法制度,
以内政法则为基础。

内政法则涵盖了政治、经济、民众权利等领域,其内
容主要体现在《后汉书》《汉书》等古籍中,是古代中国法律的重要载体。

汉朝时期,随着政治体制的完善,中国古法制度也发生了重大变化。

首先,出现了许多有关政治、军事、经济、文化和施政方面的法律,如
《律历志》、《律令》、《政出》、《户部章程》、《文献》等,这些法
律正式定义了汉朝法律的内容、组织形式和执行方式,并由宫廷对其进行
审核和执行。

此外,汉朝还将法律的职能向社会各阶层扩展,在社会各种争议中发
挥作用。

比如《裁判文书》记载,汉代以来,开始建立司法实体,通过实
施司法程序,来审理各类纠纷,对争议的解决提供司法保障。

二、中国法律的特点
1、《左传》的“以德治国”思想是中国法律的根本思想。

传统的中
国法律是以礼义为基础,以尊卑礼仪为框架,以礼仪、律法为手段,以安
定民众为目的,以促进国家和社会和谐发展为宗旨。

2、法律具有稳定性。

中国法制史知识重点

中国法制史知识重点
(6)程:章程、规章,是对有关部门和具体事项的细则规定。
(7)课:关于检验、考核、督课的专门法规。
(8)廷行事:司法审判的案例。
23.秦代的定罪量刑原则(理解所包含的具体内容)
(1)以身高为确定刑事责任年龄的标准。
(2)确认主观意识状态,区分故意与过失。
(3)教唆同罪,教唆未成年犯罪加重处罚。
(4)诬告反坐。(若出于过失则不算诬告,但若诬告他人杀人,即使出于过失,也要以诬告论处。)
其次,天命的转移是有条件的,这个条件就是“德”。“天命”属于谁,就看谁有能使人民归顺的“德”。王权不仅来源于上天,也来源于人自身之“德”。
再次,“德”的中心内容是“保民”,因为民心直接反映了天意,“敬天保民”成为周人执政的理念。在敬畏天命的同时,要恪守祖训,体察民心向背。
9.上古时代,“刑”的含义(了解)
(3)式:有细则、准则、标准、范例之意,是朝廷统一颁布的规定管理审理案件的准则以及审讯笔录、现场勘查笔录、查封笔录等法律文书程式的法律文化。
(4)法律答问:朝廷和地方主管法律的官员对律令所做的权威性解释,是对秦代律令条文的重要补充。是法律解释的开端,律学起源的标志。
(5)法律文告:各级官吏在其职权范围内发布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告。
(3)道:道法自然;无为而治
(4)法:事断于法,刑无等级;重刑轻罪,以刑去刑;法、术、势
21.魏国李悝《法经》的主要内容和意义
(1)内容:《盗法》、《贼法》、《囚法》、《捕法》、《杂法》、《具法》
(汉代加入《户法》、《兴法》、《厩法》,谓之《九章律》)
(2)意义:首先,《法经》初步确立了封建法制的基本原则和体系。
3.中国习惯法产生的特点(简单了解)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礼法结合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特点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特点

传统法律文化的特点王田田摘要: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最基本的特点是“引礼入法,礼法结合”。

古礼产生于中国原始社会的祭祀仪式,西周时周公制礼使礼系统化、规范化。

而古代的法律起源于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奴隶制国家——夏朝。

经历春秋战国至秦朝时,礼和法各自发展、演变。

汉初是引礼入法的一个起点,为礼和法的融合开辟多种渠道。

从魏晋南北朝到隋唐,礼法的结合不断深化和完善。

至唐朝,礼法结合已臻于成熟和定型。

自此,“引礼入法、礼法合一”的传统彻底贯穿于整个传统法律文化,并成为中华法系最鲜明的特点。

关键词:礼的产生法的产生引礼入法礼法结合中国是世界四大文明古国(古埃及、古印度、古巴比伦、中国)之一,以国家的形成作为文明起步的标志的话,中国古代的文明可以追溯到公元前二十一世纪的夏王朝。

在四千多年的历史传承中,传统法律文化更是源远流长、经久不衰。

传统法律文化在长期发展演变过程中,由于儒家学说与实际政治的相互作用,一系列富于浓郁东方农耕社会特色的道德价值观念逐渐渗透其中,最终形成了一系列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制度和规范,塑造出一种富有特色的“伦理法”。

“伦理法”的最本质核心是“引礼入法,礼法结合”,这是中国传统法律区别于其他国家传统法律文化的最基本的特点。

所谓“引礼入法,礼法结合”,是指在中华传统法律中,中国的伦理道德与法律规范完全融为一体,法律的评判标准与道德的评判标准完全一致。

1这在传统法律文化中有许许多多的体现。

那么在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发展中,礼和法是怎么产生的?礼和法又是怎么结合的?这些对于我们了解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特点有着重要意义。

一、礼的产生礼是古老中国的一种社会现象,西周前的礼称为古礼。

礼不仅起源早,而且贯穿于整个中国古代社会。

所谓“礼也,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

2“礼”字的初文,早在商代甲骨文中已经出现,即作“豊”;战国以后加上加上了“示”旁,作“禮”;后来简化称为“礼”。

“礼”字的初文从双玉、从鼓之形。

3古代中国人最初“行礼以玉”,祭祀时往往以鼓作乐;古籍中又说“礼事起于燧皇,礼名起于黄帝”,4这表明礼最初是原始社会祭祀祈福的一种宗教仪式,玉和鼓则是中国古代祭祀礼仪活动的代表物。

中国古代法的起源的历史途径

中国古代法的起源的历史途径

中国古代法的起源的历史途径中国古代法的起源的历史途径、主要特点及其形成原因。

(⼀)中国古代法的起源的历史途径指导法的起源是古代⽂明起源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类社会发展到⼀定历史阶段的产物,是随着⼈们⽇常交往的渐趋频繁,尤其是社会关系的⽇益复杂化⽽出现的。

尽管某些简单的调整民事经济关系的伦理习惯或⾏为规范可能起源较早,但相对系统的法律制度特别是国家法的产⽣,则只能出现在相对复杂的政治组织或国家产⽣之后。

在原始公有制为基础的⽒族社会,聚落组织与社会关系⽐较简单,并不需要借助法律制度等国家机器调整规范,社会长期处于“刑政不⽤⽽治,甲兵不起⽽王”[①],“⽆制令⽽民从”[②]的状态。

当时,维持社会秩序,调整社会关系,主要依靠⽒族内部的原始民主精神和初民们长期形成的⽣产⽣活习惯与伦理道德规范,并以群体组织规则、⽒族⾸领威信及社会舆论监督等为保障。

这就是恩格斯所说的:“没有军队、宪兵和警察,没有贵族、国王、总督、地⽅官和法官,没有监狱,没有诉讼,⽽⼀切都是有条有理的。

⼀切争端和纠纷,都由当事⼈的全体即⽒族或部落来解决,或者由各个⽒族相互解决”。

“虽然当时的公共事务⽐今⽇更多”,“可是,丝毫没有今⽇这样臃肿复杂的管理机关。

⼀切问题,都由当事⼈⾃⼰解决。

在⼤多数情况下,历来的习俗就把⼀切调整好了”[③]。

在⼀些极端场合,有时也以决⽃、复仇或战争等⽅式解决⽭盾、纠纷与争端。

但这完全是在民主、平等的名义下进⾏的,丝毫不具有征服、奴役或压迫性质。

随着⽣产⼒⽔平的提⾼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公元前5000年左右起,⼈们的劳动⽣产率已能创造出维持简单再⽣产之类的最低消费需要之外的剩余产品,并且迅速转化为社会财富,逐渐被某些⽒族⾸领据为⼰有。

最晚到公元前3000年左右,社会劳动分⼯⽇渐扩⼤,脱离⽣产领域的商⼈阶层和从事精神⽣产的宗教神职⼈员以及从事脑⼒劳动的管理⼈员相继出现,私有制、贫富分化及社会分层⽇趋显著。

少数垄断社会资源的上层⼈物,为了维护⾃⾝的特权利益,调整和解决⽭盾冲突,开始建⽴国家机器,法的起源也就应运⽽⽣。

中国古代法律文化的起源与演进

中国古代法律文化的起源与演进

中国古代法律文化的起源与演进中国古代法律文化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三千多年前的商代。

当时,商朝诸侯国初步形成,在这个过程中,相应的统治体系也应运而生。

据《史记》记载,初期法律的构建主要是基于祭祀仪式和神圣的“德”来凝聚人心。

例如商朝晋侯之一的桓侯时期,他借助举行盛大的祭祀仪式来加强对臣民的控制,同时也借助这些仪式向天地神明表达了他尊皇、爱民的形象。

在这种神权思想下,商朝的国家统治者和统治文化与道德伦理联系在一起。

到了周代,随着农业的发展,社会分工和贸易不断加强,国家的法制建设也随之提速。

周朝采用的是宗法制度,这种制度对于周代的政治稳定和统治者对于劳动人民的控制具有重要意义。

在宗法制度的基础上逐渐发展出文化积淀和具有现代意义的法律文化——诸如九卿兑命、诏举、太监处置制度等等。

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古代法律文化最为繁荣、富有创新精神的时期。

在这个时期,各种学派纷纷涌现,从而形成了百家争鸣的局面。

这种知识积累不仅仅在学问上深入,而且在实践上也具有重要影响。

例如,晋国的申屠蟠提出了“以德治人、以刑制暴”的观点,他的这种思想深刻地影响了儒家的兴起和发展。

在这个时期,法家思想崛起并扮演了很重要的角色,法家提倡的法制建设观念是依法治国,严肃处理犯罪行为,立刻采取行动等等。

在此基础上,晋商法律典章目录逐渐形成。

秦朝推行法家政治视角下的法制建设,儒家和法家之争也达到了高峰。

在《焚书坑儒》之后,历史文化里,书法之流和大量法律文献都被焚毁,而此时的西方,欧洲罗马帝国的法律制度早就非常规范。

秦朝实行的法制列狱、三律、严刑峻法等制度,其实是侵犯了人权和自由,这些制度在汉朝得到了更好的平衡。

汉武帝时期正式颁布了《律历》,严格规定了死刑的适用范围,开创了一系列古代法律文化的先河。

唐宋时代,随着中央集权的加强和科举制的实行,中国古代法律文化进入到巅峰时期。

唐代的法律文化包括了“四本”(唐律疏议、唐令注释、大明典故、钦定通论)以及司马光撰写的《新唐书》,宋代的法律文化则有《大宋律》、《太平御览》等等。

中华法系的起源

中华法系的起源

中华法系的起源中华法系,是指在中国古代特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孕育成长的,以礼法结合为根本特征,以成文刑法典为核心内容,以《唐律疏议》为典型代表的中国封建时期的法律制度以及仿效其法而制定的东亚诸国法律制度的统称。

中华法系空间范围主要是以中国法为母法为核心,还包括东亚大陆,朝鲜半岛,日本列岛,琉球群岛和中南半岛部分地区。

最初的法产生于夏朝,以后经商朝到西周时期逐渐完备。

经过春秋战国时期法律制度的大变革,成文法在各国颁布,到秦朝时中华法系有了雏形。

此后,经过西汉和东汉,以及三国两晋南北朝长达八百多年的发展,到隋唐时,法律思想和法律制度都很成熟,自成体系了。

代表性的法典就是保存至今的《唐律疏议》,这是中华法系完备的标志。

唐朝以后,宋元明清各朝都以此为蓝本创制自己朝代的法律制度。

一.中华法系的起源中华法系历史悠久,其起源可以上溯到史前的传说时代。

中华法系与中国法同时出现、同步发展。

中国法律产生于原始社会的部落联盟时代。

中国最早的法律诞生于夏。

禹建立了夏,夏是中华史上第一个可以被称之为国家的奴隶制王朝。

既然诞生了国家,那么必须有相应的法律来维持整个国家的秩序。

夏朝第一部“法律” 叫《禹刑》,也是中华史上的第一部“法律” ,这部“法律” 的内容现在已经无法考证。

据《周礼》等古籍的记载,夏朝有墨、劓、膑、宫、大辟等刑罚。

因此可知,夏朝已经有了五刑。

夏朝的“法律” 代表了统治阶级意志,以刑律为主,基本不涉及民法。

夏法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法律,但是夏朝的“法律” 已经具备了法律的雏形,从夏朝一直延续到春秋战国时期。

中华法系起源的一特点是法起源于礼。

礼源于战争和祭祀活动,祭祀活动常常伴以歌舞和誓师、献俘仪式,还有颁布军令、行赏施罚之类。

于是礼就逐渐演化成一种神圣威严的仪式和行为规范,在古代礼成为一种内容丰富的行为规范。

古老的夷礼、夏礼在西周迎来了它的全盛时期,其成果就是周礼。

夏、商、西周是国家产生和进一步发展的时期。

由于生产力水平较低,私有制发展不充分,氏族内部的贫富差别还没有完全冲破氏族血缘纽带。

浅谈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特点

浅谈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特点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特点南京师范大学张亦凡大家都知道世界五大法系:中华法系,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伊斯兰法系和印度法系。

中华法系则是五大法系中延续时间最长,特点最鲜明的法系。

中华法系开始形成于秦朝(公元前221年——公元前206年),到隋唐时期(公元581年——公元618年)成熟。

但是中国的传统法律文化并不是伴随着中华法系的开始而出现的。

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关于国家形成产生的依据,中国自夏朝开始进入国家时代,也就是说最初的国家与法产生于夏朝,经商朝到西周逐渐完备。

经过春秋战国法律制度的巨大变革,成文法自子产于郑国开始各国开始颁布成文法之后,到秦朝才出现了中华法系的雏形。

中国传统法律在最开始有一个显著的特点——神权法思想是立法的指导思想。

从文献记载来看,夏代的立法思想是“恭行天罚”。

夏代的统治者利用宗教来进行统治,将掌握的国家权力说成是神授,而法律自然就成了神的一致的体现,法律的实施就是替天行罚“恭行天罚”。

到了商朝,“天罚”的神权法思想发展到了一个巅峰。

举凡国家大事,都要通过占卜向上天请示,发展到后来,甚至连定罪量刑都要诉诸鬼神。

通过“天罚审判”来使人民“畏法令”。

在商朝达到顶峰的神权法思想,在西周被继承发展,并且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西周的奴隶主贵族吸取了夏、商灭亡的教训,提出了君权神授说——“以德配天”。

商纣失德,周武王为有德者,是至德者上天选择的至圣者来统治人民。

可以理解是在为西周取代商代制造舆论。

同时在治国方略的法制方面提出了——“明德慎罚”,强调了道德教化的作用,弱化了神权的维护统治力量,兼顾人事,重视民心。

这是神权的第一次动摇,强调了“民本”思想,奠定了中国古代法律思想中“重民、重德、仁政”的传统。

神权法思想很显然是统治者最初巩固自己统治地位的通知方法,利用人们的敬畏之心来规范人民的行为准则。

“引礼入法,礼法结合”,这是中国传统法律区别于其他国家传统法律文化的最基本的特点。

所谓“引礼入法,礼法结合”,是指在中华传统法律中,中国的伦理道德与法律规范完全融为一体,法律的评判标准与道德的评判标准完全一致。

中国传统法律儒家化

中国传统法律儒家化

中国传统法律儒家化中国是世界著名的法制文明古国,中华法系博大精深。

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传统法律继承发展,代代相传,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自成体系,在世界民族之林中可谓独树一帜,而这一过程最突出的特点就是受到儒家伦理思想的深刻影响,儒家中的基本法律思想与传统法律逐渐渗透融合,肇始于两汉,发展于魏晋,形成于隋唐。

因而,法律儒家化成为中国传统法律形成发展中的最重要的特点。

一·中国传统法律儒家化最早可追溯到西周时的“周礼”。

西周初年,有一个重要的政治家、思想家—周公,他是周文王之子,周武王之弟.周武王死后,就由周公辅政。

相传周公在辅政期间,曾就夏、商两代礼制加以折中损益,加上周族自己的礼制,制定了通行全国的较为全面的周礼,这就是传说中的“周公制礼”。

周公制礼的内容非常广泛,大到国家的政治制度,小到个人的日常行为都有详细规定。

无论是宗法制、分封制和国家重大活动的制度礼仪,还是个人的婚姻、丧事、成人礼仪、祭祀活动等都有涉及。

通过周公制礼,统治阶级力图使西周的社会制度、国家制度和人们生活以及思想,都要符合礼的要求,做事以礼为准则。

周礼实际上已作为一种积极规范调整着西周时期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因此,周礼也是西周时期法律规范的重要形式之一。

此后,中国两千多年历史中,虽然朝代不断更替,但西周时周公制礼所确定下来的各种礼制都被继承了下来,特别是婚姻制度的影响,一直到现在还可以看到周礼的影响。

礼最早是氏族社会时期人们祭祀鬼神的仪式。

在这种侍奉鬼神的仪式中已包含了当时人们对于神、对于自然以及对于自己的同类的一些看法,而能否参加祭祀、由谁来主持祭祀是其中的重要内容。

西周时期,经周公制礼之后,周代礼制的内容和规模都有了空前发展,对当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都起着重要的调整作用。

许多内容为后世儒家所继承和发扬,成为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核心内容,并深刻影响着整个东方世界。

礼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国家系统的典章制度,二是人们的行为规范和婚、丧、冠、祭等各种礼仪。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2
四.关于“礼”。
▪ 1.“礼”字的词源 ▪ “礼”从字面上讲,指的是一种器具。后
引申为一种礼节仪式; ▪ 来源于求神祈福的祭祀活动; “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从示,从
豐。” ———《说文解字》
23
▪ 在祭礼活动中,产生了一定的礼节仪式。 这些礼节仪式不断积累,并扩大到人们社 会生活中,成为规范人们行为的原始习俗。 起初,人们完全是凭借着发自内心的虔诚 自觉遵守的。但后来国家产生以后,统治 者为了自己的利益或统治,将这些原始习 俗加以改造,并赋予其神秘性与强制力, “礼”便成为维护奴隶主贵族等级统治的 习惯法。
18
劓刑
19
▪ “宫”,即“丈夫割其 势,女子闭于宫”, 就是阉割男子生殖器、 破坏女子生殖机能的 一种肉刑。宫刑又称 腐刑、阴刑和椓刑。
20
墨刑(黥刑)
21
九侯被醢、比干被剖案
▪ 纣王无道,民怨沸腾,诸侯反叛。商纣因 此发明了一种炮烙酷刑。西伯姬昌、九侯、 鄂侯为三公。九侯将其女献给纣王,但此女 不喜欢商纣淫乱,纣王杀了九侯的女儿,并 对九侯施以醢刑。西伯姬昌叹息这件事被人 告发,纣王把他囚禁在羑里,后来被解救。 西伯势力渐大,纣王大臣劝谏,纣王说“我 生不有命在天乎!”,完全听不进去。后来 比干强劝,却被施以剖心之刑。
27
▪ 4.礼与刑的关系辨析 ▪ 礼和刑都是奴隶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
分。 ▪ 相同之处: ①本质是相同的:对人们行为的态度相同
“礼之所去,刑之所取,出礼则入刑”。 ②两者相互依存,缺一不可。
28
▪ 不同之处 ①作用不同:
“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 已然之后。”
——(西汉)贾谊
29
②适用原则不同: “礼不下庶人”:礼主要调整贵族的活动;
▪ 公元前21世纪左右,夏禹将王位传给其子 夏启,标志着中华民族最初的国家形态— —夏朝的建立,它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国 家。
▪ 学界通说认为,中国最早的法律伴随着国 家的产生而产生,中国古代法律制度确立 始于夏朝。中华法制文明也随之以较为确 定的形态出现在历史舞台上。
5
二.法律的内容来自于哪里?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左传》 ▪ 具体而言,一是古代部落的祭祀;二是战
益加强,法律沦为专制统治的工具。
7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1.中国古代法律的起源与发展,主要通过 刑始于兵和礼源于祭祀两条基本途径完成, 始终贯穿着礼刑并用原则。
以各级宗主及大小贵族所代表的上层统治者, 一方面制定大量系统详备的宗法礼仪制度,运 用德礼教化发挥其调整社会关系的“礼法”职 能;另一方面,又以对法律进行专擅垄断的秘 密操作手段,通过施用严刑峻法行使其镇压职 能,辅助“礼法”顺利贯彻实施。这就影响了 法律制度所应具备的客观公正性质与价值公平 原则,使中国古代法制文明具有“礼治”、 “德治”、“人治”特色。
第一章 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 起源
1
本章知识点
▪ 一.中国最早的法律何时产生? ▪ 二.法律的内容来自于哪里? ▪ 三.中国古代法律文明起源的特点 ▪ 四.关于“刑”。 ▪ 五.关于“礼”。
2
一.中国最早的法律何时产生?
▪ 1、法律起源和发展的共同规律 ▪ 人类法律的形成都经由“习惯”到“习
惯法”再到“法律”的“三步曲”。 ▪ 法律文化的起源和发展也大抵经历这一
不同阶层的人适用不同的礼。 “刑不上大夫”:刑主要对付平民百姓的;
不同等级的人同罪异罚。
30
16
▪ 另一方面,无论战时或战后,都需要对敌 人、俘虏及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进行处理; 故军事首长便成为最初的法官或狱官,某 些军法也就是成为惩治违法行为的刑罚与 刑法。此即刑“始于兵”、“兵狱同制”。 当然,战争与刑罚的产生,归根结底渊源 于社会经济因素。所谓刑“始于兵”,不 过是说明军事活动是刑与法起源的一种直 接途径。
11
西周:毛公鼎
12
西周:散氏盘
13
三.关于“刑”。
1. “刑始于兵”、“兵狱同制”
▪ 在刑的起源上,长期流传着刑“始于 兵”、“师出以律”、“兵狱同制”等说 法。它表明中国古代法律最初起源于战争 中的某些需要,最早的法脱胎于军事活动 中产生的军法。
14
2.“刑”的含义及其演变
▪ “刑”的本义:征伐、杀戮;
17
▪ 4.中国古代早期刑罚极其残酷
▪ 中国古代的早期刑罚是极其残酷的,它以 摧残人的肢体或功能为主要内容。据《国 语·鲁语》所载,自黄帝时代以来,即开始 形成了“大刑用甲兵,其次用斧钺,中刑 用刀锯,其次用钻凿,薄刑用鞭扑”的五 刑制度。《尚书·吕刑》也叙述了蚩尤时代 苗民创制五刑的过程:“苗民弗用灵,制 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杀戮无辜,爰 始淫为劓、刵、椓、黥”。
规律。 ▪ 这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
3
▪ 2、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起源 ▪ 中国法律的起源,具有与其他国家共同
的特征,但由于中华民族赖以生存和发展 的具体环境有其特点,历史传统和生活方 式也与其他民族不尽相同,因而其法律形 成的途径也有自身的特点。
4
▪ 夏商周是中华民族由原始野蛮社会进入文 明以后所经历的著名的“三代”。
由于中国特殊的地理环境,古代的中国 人一开始就非常重视农业,实行“以农为 本”,“重农抑商”的政策,从而造成以 农业为基础的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的稳步 发展,商品经济发展落后。
10
4.部落首领的权威在向国家过渡的过程中 日益加强,法律沦为专制统治的工具。
中国的早期诸部族是在不断大规模战争 后才逐步走向融合的,在这种大规模战争 中,由于军事行动的特殊需要,权力得以 集中在部落首领之手。国家权力由于军事 征伐而得以巩固。这种经过军事途径而形 成的国家权力,必然是一种君主专制的权 力,在这种君权专制的权力中,法律只能 是维护专制权力的工具。
——《礼记·大传》
26
▪ 3.礼的作用 ▪ ⑴保护统治阶级利益,调整人们之间的社会关
系与法律关系,维护严格的宗法等级秩序。
礼,经国家,定社稷,序民人,利后嗣者也。 ——《左传·隐公十一年》
▪ ⑵预防犯罪。 夫礼,禁乱之所由生,犹坊止水之所自来
也。故以旧坊为无所用而坏之者,必有水败。 ——《礼记·经解》
▪ “刑”的引申义:残害肢体的肉刑,泛指
刑罚。
15
3.“刑始于兵”的原因
▪ 最早的法兼有军法与刑罚双重涵义,最 初的法官、狱官也兼掌军事和司法两种职 能。当时之所之如此,首先是由于军事活 动是一种需要高度组织纪律,严格行为规 范和统一行动规则的集体行为;当战争规 模日益扩大时,就需要制定军法协调兵员 行动。此即“师出以律”,此类军法亦即 最早的法律。
24
2.“礼”的内容 ▪ 旨在维护“宗法等级名分”的一系列精神
原则和言行规范的总称。 ▪ 精神原则:“亲亲”、“尊尊”
礼者,贵贱有等,长幼有差,贫富轻重 皆有称也。
——《礼记》
25
▪ 亲亲 ▪ 亲亲故尊祖,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
收族故宗庙严,宗庙严故重社稷,重社稷 故爱百姓,爱百姓故刑罚中,刑罚中故庶 民安。
争,即所谓的“刑起于兵”。 ▪ 中国古代法律起源于两条途径,即“祀”
与“戎”,也就是祭祀的规则“礼”和战 争中的军法“刑”。
6
三.中国古代法律文明起源的特点
1. 中国古代法律的起源与发展,主要通过刑 始于兵和礼源于祭祀两条基本途径完成, 始终贯穿着礼刑并用原则。
2. 家国一体,法律具有家族主义特色。 3. 刑事法律发达,民事法律相对滞后。 4. 部落首领的权威在向国家过渡的过程中日
8
2.家国一体,法律具有家族主义特色。
中国古代社会,以农业为主,安土重迁 的客观需要使宗族成为政治结构的主要单 位。夏朝是在原有的部落基础上建立起来 的。但是,由于刚刚跨入奴隶社会,以血 缘为纽带的氏族没有完全解体,在国家形 成之后,进一步加强这种血缘纽带。
9
3.刑事法律发达,民事法律相对滞后。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