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梅毒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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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的干预措施演示课件

梅毒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婴儿的干预措施演示课件
程的治疗:
– 如果可能,两个疗程间隔应超过4周;或至少超 过2周。
• 如果产时才确诊梅毒感染,则立即开始治 疗
16
吉海反应
吉海反应
• 是对被杀死的梅毒螺旋体的急性发热反应,伴有头 痛和肌痛
• 通常发生于治疗开始后的24小时内 • 孕产妇发生吉海反应的比例可高达40%,早期梅毒
治疗后常见 • 可引起早产或胎儿宫内窘迫 • 无特殊处理,给予退热药和补液
17
17
青霉素过敏性休克
很低比例的孕产妇可对青霉素产生 I 型变态 反应,可有全身皮疹、呼吸困难 ,所以始 终应首先询问青霉素过敏史
过敏反应的临床特点:突发反应、低血压、 多汗、脉细弱
鉴别诊断:其他原因所致休克,包括出血性 休克和严重脱水性休克
处理:移除过敏源,给予肾上腺素、氢化可 的松静脉滴注,根据国家治疗指南给予抗 组胺药物
• 安排随访体检和检测
6
孕期筛查和治疗梅毒
• 所有孕产妇(孕早期)第一次产检时进行梅毒检测, 及时报告检测结果(如果需要,可在孕晚期再次检测)
• 立即对所有血清学阳性孕产妇进行治疗 • 再次感染的预防
– 对血清学阳性孕产妇的所有性伴侣进行治疗 – 提供健康教育和咨询,促进安全套的使用和配偶/性伴治疗 – 对所有孕产妇同时进行HIV和其他性传播疾病检测,提供咨
询和相应的治疗
7
梅毒检测结果的解读
RPR 结果
RPR + RPR + RPR -
RPR -
TPPA 结果
TPPA TPPA + TPPA +
TPPA -
建议
RPR假阳性 – 考虑其他原因* 活动性梅毒 早期梅毒 或 既往感染 排除梅毒

妊娠合并梅毒讲课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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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页,共51页。
妊娠期梅毒治疗方案:
药物:所有阶段梅毒的治疗首选青霉素G。应根据不同阶段及 不同临床表现,选择不同的青霉素类剂型、剂量和疗程,正规、 足量给以治疗 普鲁卡因青霉素G
苄星青霉素G
水剂青霉素G
目前尚无对青霉素耐药的报告 一切非青霉素治疗的梅毒复发率较高
青霉素可通过胎盘预防98%以上的先天性梅毒,对胎儿无明显 的毒副作用。是预防先天梅毒的理想抗生素药物。
每个妊娠妇女必须在妊娠早期检测是否感染,高危者 应在孕早期、孕28周和分娩前复查。
如初筛试验阳性,确诊试验阴性,无临床表现,则考 虑梅毒血清学假阳性,4周后复查。
第二十八页,共51页。
孕产妇梅毒检测及服务流程
第二十九页,共51页。
妊娠梅毒的治疗原则
与非妊娠梅毒治疗原则相同点:
诊断明确,未确诊不能随便治疗
妊娠妇女可发生早产和胎儿宫内窒息。 治疗前一天开始口服强的松,20mg/日,分二次口服,共4日,
必要时住院。
第三十七页,共51页。
早期先天梅毒诊断及治疗
诊断 有临床症状和体征,皮损、鼻分泌物查到
梅毒螺旋体 出生时RPR/TRUST滴度是母亲最近滴度的4
倍或以上 FTA-ABS-19s-IgM阳性 脑脊液VDRL阳性、非其他原因引起WBC >5
阴性
阳性
阳性
阴性
TPHA、TPPA、 FTA-ABS
阴性
阳性
阴性
阳性
意义
排除梅毒 一期梅毒的早期,现症梅 毒;部分晚期梅毒
生物学假阳性 早期梅毒治疗后;极早期 梅毒;以往感染过梅毒
第二十七页,共51页。
诊断
病史、临床症状、体检、实验室检查综合分析。 各期梅毒临床表现不同,应注意感染史、婚姻史、 妊娠史、生育史等,先天梅毒应了解生母梅毒史。

妊娠合并梅毒患者的护理

妊娠合并梅毒患者的护理
妊娠合并梅毒患者的护 理
目录 I. 了解妊娠合并梅毒 II. 早期监测与诊断 III. 护理措施 IV. 综合管理
I. 了解妊娠合并梅毒
I. 了解妊娠合并梅毒
梅毒的定义及基本知识: - 梅毒是一种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的
性传播疾病。 - 梅毒在妊娠期间感染可能对胎儿
造成严重影响。
II. 早期监测与诊断
II. 早期监测与诊断
早期监测与诊断的重要性: - 及早发现梅毒感染,以便及时采
取治疗措施保护胎儿健康。
II. 早期监测与诊断
监测方法: - 妊娠初期进行梅毒血Leabharlann 学检测。III. 护理措施
III. 护理措施
严格控制感染源: - 鼓励患者与患有梅毒的性伴侣一
起治疗与监测。
III. 护理措施
合理用药治疗: - 根据医生建议进行抗生素治疗。
III. 护理措施
定期复查与监测: - 患者需定期进行血液检测和产前
检查,以确保疾病控制和胎儿健康。
III. 护理措施
心理支持: - 提供情绪上的支持,帮助患者应
对可能的焦虑和压力。
IV. 综合管理
IV. 综合管理
多学科团队合作: - 包括妇产科医生、传染病专家和
心理医生等的综合管理。
IV. 综合管理
宣讲与咨询: - 向患者提供关于梅毒的详细知识
和预防措施。
谢谢您的观赏 聆听

妊娠合并梅毒患者的护理

妊娠合并梅毒患者的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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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单 位 :3 3 0 湖北 武汉 黄陂 区皮 防医院 40 0
d J 高 热惊 厥 的治 疗 护 理 及 对 家 长 的健康 指 导 ,L
姜 慧 龙 丽
【 要】 摘 对造 成小 儿 最常见 的 高热惊厥 进 行合 理治 疗与护 理 , 同时对 患儿 家长进 行 必要 的健康 指导 , 减轻 和防 止 小儿离热 惊厥 复发 的 关键 因素 。 是 【 关键 词】 儿 ; 小 高热 惊厥 ; 护理 ; 家长 ; 康指 导 健 【 中图 分类 号] 7 . 2 R4 3 7 【 文献标 识码 】 B 【 章编 号】 O 6 1 5 ( 0 0 0 —0 0 ~0 文 1 O — 9 9 2 1 )8 2 4 2
参 考文 献
[] 粱英 怡 , 百柱. 娠合 并梅 毒 的筛 查 和消 毒 隔 离[ 中华 医 腕痹 1 吴 妊 刀.
染 学 杂 志 , 0 4,4( ):9 一 I 4 2 0 1 2 1 2 9
[ ] 庞荷连 , 2 陈清 华.梅 毒合 并 妊 娠 患 者 的 护理 E ] 中华 护理 杂 志, J.
1 1 保 持 呼吸道 通 畅 : . 立即 给患 儿 取侧 卧位 或 仰 卧且 头 偏一 侧 , 松
解患 儿颈 部衣扣 , 清除 口鼻分泌 物 , 防止 分 泌 物及 呕 吐 物吸 入 窒息 , 持 保 皮肤清 洁 干燥 。 用清 洁 纱布包 裹 压 舌板 插 入 臼齿 之 间 , 防止 咬伤 舌 头 , 患 儿 牙关 紧闭 时不要 强行 撬 开 , 以免 损伤 牙 齿 , 不 要强行 牵拉 或按 压 肢体 也

梅毒孕产妇与所生儿童的管理[1]

梅毒孕产妇与所生儿童的管理[1]

早期
晚期
妊娠
先天
梅毒
梅毒
期梅
梅毒
的处
的处 理
毒的 处理
的诊 治

五、梅毒的临床处理
驱梅治疗的原则是规范治疗,即全程、足量 治疗期及治疗后4个月禁止性接触 血清复发或症状复发→加倍治疗、神经梅毒? 梅毒患者未经治愈应避免受孕
早期及早期潜伏梅毒的治疗
1. 青霉素疗法:最佳选择
2. 普鲁卡因青霉素 80万U/日 im 10-15天
4. 苄星青霉素 连续3周
240万U肌注 1次/周,
5. 青霉素过敏者 6. 四环素 0.5g qid 连续30天 7. 多西环素 0.1 bid 连续30天
妊娠期梅毒的治疗方案
〔一推荐方案
1.普鲁卡因青霉素G, 万U im,分
两侧臀部肌内注射
1次/周 3周
➢ 脑脊液检查 ➢ 疑为神经梅毒者行脑脊液检查 ➢ 细胞计数:淋巴细胞≥10×106/L ➢ 蛋白测定:蛋白量>50mg/dL ➢ 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如VDRL
〔+
梅毒螺旋体IgM血清学试验
❖ IgM不能通过胎盘屏障、血脑屏障 ❖ 新生儿血液检测到IgM抗体-先天感染 ❖ 脑脊液检测到IgM抗体-活动性神经梅毒
化表现
妊娠期梅毒的筛查
孕妇梅毒筛查 所有的孕妇应该在第一次产检时做非梅毒螺旋
体血清学筛查 对梅毒高发地区或高危孕妇,要进行28-32周
的再次筛查 既往孕20周后死胎史者,均需要筛查 临床未治愈前应暂缓结婚,待达到临床治愈标
准,且RPR滴度下降4倍以上方可结婚,婚后仍
五、梅毒的临床处理
梅毒的临床处理
❖ 感染:血、全身、淋巴 ❖ 表现:皮肤梅毒疹、可见骨关

梅毒感染孕产妇的处理及保健讲课稿

梅毒感染孕产妇的处理及保健讲课稿

梅毒感染孕产妇的处理及保健第一节妊娠梅毒的诊断及处理妊娠梅毒指妊娠期发生或发现的梅毒。

妊娠期梅毒除影响孕妇本人健康外,还可能通过母婴传播传染给胎儿或新生儿,造成妊娠不良结局和先天梅毒。

因此在妊娠期应及早发现梅毒感染,及早处理,减少梅毒对母亲和胎儿的危害。

一、诊断依据梅毒可分为后天获得性梅毒和先天梅毒(胎传梅毒)。

获得性梅毒又分为早期和晚期梅毒。

早期梅毒的病程在2年以内,包括一期、二期和早期潜伏梅毒。

晚期梅毒的病程在2年以上,包括晚期良性梅毒、心血管和神经梅毒、晚期潜伏梅毒等。

妊娠期既可发生早期梅毒,也可发生晚期梅毒。

(一)一期梅毒1.流行病学史有多性伴,不安全性行为,或性伴感染史。

2.临床表现(1)硬下疳:潜伏期一般为2-4周。

一般为单发,但也可多发;直径约1-2cm,圆形或椭圆形浅在性溃疡,界限清楚、边缘略隆起,疮面清洁;触诊基底坚实、浸润明显,呈软骨样的硬度;无明显疼痛或触痛。

多见于外阴部位。

(2)腹股沟或患部附近淋巴结肿大:可为单侧或双侧,无痛,相互孤立而不粘连,质硬,不化脓破溃,其表面皮肤无红、肿、热。

3.实验室检查(1)暗视野显微镜检查:硬下疳处或淋巴结穿刺液可查见梅毒螺旋体。

(2)非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阳性。

如感染不足2-3周,该试验可为阴性,应于感染4周后复查。

(3)梅毒螺旋体抗原血清学试验:阳性,少数可阴性。

(二)二期梅毒1.流行病学史有多性伴,不安全性行为,或性伴感染史,或有输血史(早期梅毒患者为供血者)。

2.临床表现可有一期梅毒史,病期在2年以内。

(1)皮损呈多形性,包括斑疹、斑丘疹、丘疹、鳞屑性皮损、毛囊疹及脓疱疹等,常泛发对称。

掌跖部易见暗红斑及脱屑性斑丘疹。

外阴及肛周皮损多为湿丘疹及扁平湿疣。

皮损一般无自觉症状,可有瘙痒。

口腔可发生黏膜斑。

可发生虫蚀样脱发。

二期复发梅毒皮损数目较少,皮损形态奇特,常呈环状或弓形或弧形。

(2)全身浅表淋巴肿大。

(3)可出现梅毒性骨关节、眼、内脏及神经系统损害等。

妊娠合并梅毒的诊治(1)

妊娠合并梅毒的诊治(1)

妊娠合并梅毒的诊治(1)妊娠合并梅毒是一种危险的病情,如果不及时诊治,会对母亲和胎儿造成极大的伤害。

因此,我们需要认识到这一病情的严重性,及时给患者进行诊治,下面就针对妊娠合并梅毒的诊治,为大家介绍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一、对于诊断妊娠合并梅毒的方法有:通过梅毒血清学试验来诊断妊娠合并梅毒,可以采用的方法主要有妊娠试验、快速梅毒试验和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酶联免疫吸附试验等。

在诊断时需要注意,由于孕期激素水平较高,容易出现梅毒血清反应假阳性情况,因此需要仔细观察和辨别。

二、针对梅毒的治疗方法:孕妇合并梅毒的治疗方法主要是使用青霉素类抗生素进行治疗,可以采用持续静脉滴注青霉素G钠,具体的方案需根据妊娠期和病情的严重程度综合考虑。

此外,应该定期复查血清学实验,观察治疗的效果。

三、孕育梅毒儿的处理:对于孕育梅毒儿的处理也非常重要,应该选择规模较大,设备齐全,有经验的医院进行分娩,同时注意保持孩子温暖,维护体内的水、电解质均衡。

还需及时进行婴儿筛查,观察常规生命指标和发现可能的不正常表现。

对于确诊的孕育梅毒儿,采用青霉素针对梅毒进行治疗。

四、妊娠合并梅毒的预防:对于妊娠合并梅毒,最好的预防方法就是进行梅毒的筛查,特别是有性接触史的人群,要做好安全措施,尽量避免不必要的风险,保持健康的生活方式。

对于孕期梅毒的患者,应该及时就医,接受规范的治疗。

总结:妊娠合并梅毒是一种疾病,给人们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严重影响。

受正规的鉴别和治疗,妊娠合并梅毒疾病的恶劣影响反转得到控制,可以保障母亲和胎儿的安全和健康,全面提高妇幼保健和家庭幸福生活质量。

妊娠合并梅毒患者的护理

妊娠合并梅毒患者的护理

产后咨询与避 孕
产后咨询与避孕
在产后,医生应向患者提供咨 询和教育,包括避孕方法和预 防感染的措施。孕妇应采取适 当的避孕方法,以避免再次怀 孕及梅毒的传播。
谢谢您的 观赏聆听
分娩管理
分娩管理
妊娠合并梅毒的分娩过程需要特殊 的管理。医生需要密切监测母亲和 胎儿的状况,以决定最适合的分娩 方式。在某些情况下,需要进行剖 宫产手术以保护胎儿的健康。
术后护理
术后护理
孕妇在分娩后应继续接受抗梅 毒治疗,并接受相应的术后护 理。同时,还应定期进行复查 和随访,以确保梅毒的治疗效 果和母婴的健康。
治疗
治疗
妊娠合并梅毒需要及时治疗, 以减少胎儿受到感染的风险。 治疗方案通常包括抗生素治疗 ,如青霉素。治疗过程中需要 密切监测孕妇的病情和胎儿的 发育情况。
产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护理
产前护理
孕妇在治疗期间需要定期进行 产前检查,并接受专业的孕产 医疗团队的综合护理。此外, 孕妇应遵循医生的建议,保持 良好的营养和生活习惯,以促 进胎儿的正常发育。
妊娠合并梅毒 患者的护理
目录 介绍 诊断和评估 治疗 产前护理 分娩管理 术后护理 产后咨询与避孕
介绍
介绍
妊娠合并梅毒是指孕妇在怀孕期间 同时患有梅毒的情况。这种情况需 要特殊的护理和管理来确保母婴的 健康。
诊断和评估
诊断和评估
诊断梅毒的方法包括梅毒血清 学检测及体格检查。在孕妇中 ,梅毒阳性结果应引起警惕, 进一步评估妊娠合并梅毒的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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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料推荐------------------------------------------------------妊娠合并梅毒的处理妊娠合并梅毒的处理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的一种慢性传染病,可造成多器官损害。

梅毒螺旋体可以通过胎盘感染胎儿,对孕妇和胎儿、婴儿均有严重危害。

当前许多临床医生对妊娠合并梅毒的诊断和处理认识不足,某些概念不清,存在对妊娠合并梅毒患者及其新生儿过度诊断和过度治疗的问题。

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感染性疾病协作组在 2019 年发表了妊娠合并梅毒的诊断和处理专家共识(以下简称共识)[1],提出对妊娠合并梅毒按国际规范治疗。

2019 年以来,我国以及欧美的专业学会均发表了相关指南[2-4]。

现介绍妊娠合并梅毒诊断和处理的研究进展。

一、发病率和母胎危害国内妊娠合并梅毒发病率为 2~5[1],占女性梅毒的 9.2%、全部梅毒的 5.1%[5]。

对 279 334 例孕妇进行筛查发现,838 例(3.0)合并梅毒;患梅毒产妇所分娩的婴儿中,8.2%(34/417)诊断为先天性梅毒,24.7%(103/417)存在不良妊娠结局[6]。

与非先天性梅毒和不存在不良妊娠结局者相比,发生先天性梅毒和存在不良妊娠结局者非螺旋体抗体滴度高、梅毒期别早、首次治疗开始至分娩间隔短、治疗时孕龄大、患者配偶应用可卡因和感染梅毒1 / 11与发生先天性梅毒及不良妊娠结局呈正相关;而有产前检查和完成抗梅毒治疗与发生先天性梅毒及不良妊娠结局呈负相关。

患者年龄大、应用可卡因、异位妊娠史、非螺旋体抗体滴度高、首次治疗开始至分娩间隔短、治疗时孕龄大和患者配偶感染梅毒与不良妊娠结局呈正相关;既往梅毒史、有产前检查和完成抗梅毒治疗与不良妊娠结局呈负相关[6]。

对广州农村27 150 例孕妇进行筛查发现,106 例(3.9)合并梅毒,其中 78 例(73.6%)接受了抗梅毒治疗,多因素分析显示,高龄和有不良产史的孕妇梅毒感染率较高[7]。

对 54 篇中英文文献、包括 11 398 例妊娠合并梅毒患者和 43 342 例非梅毒孕妇进行 meta 分析发现,未治疗的梅毒孕妇中,估计发生不良妊娠结局的比例高达 76.8%,其中先天性梅毒为 36.0%,早产为 23.2%,低出生体重儿为 23.4%,死胎为 26.4%,流产为 14.9%,新生儿死亡为 16.2%。

在妊娠晚期(妊娠 28 周以后)开始治疗的梅毒孕妇母亲中,发生不良妊娠结局者占 64.4%,其中先天性梅毒为 40.6%,早产为17.6%,低出生体重儿为 12.4%,死胎为21.3%。

在抗体高滴度阳性(1 8 ∶ )梅毒孕妇母亲中, 42.8%发生不良妊娠结局,其中先天性梅毒为 25.8%、早产为 15.1%、低出生体重儿为 9.4%、死胎为 14.6%、新生儿死亡为 16.0%。

在非梅毒孕妇中,不良妊娠结局发生率为 13.7%,其中早产为7.2%、低出生体重儿为 4.5%、死胎为 3.7%、流产为 2.3%、新生儿---------------------------------------------------------------最新资料推荐------------------------------------------------------ 死亡为 2.0%;总体上,妊娠合并梅毒者不良妊娠结局发生率显著高于普通孕妇[8]。

2019 年至2019 年,深圳市对 2 077 362 例孕妇筛查了梅毒,筛查率从 2019 年的 89.8%增至 2019 年的 97.4%;对其中 7 668 例感染梅毒的孕妇进行了治疗。

结果发生妊娠不良结局(包括自然流产、早产和死胎)的比例从2003 年的 27.3%降到 2019 年的 8.2%;先天性梅毒发生率从 2019年的 115/10 万(活产)下降到 2019 年的 10/10 万(活产)[9]。

Gomez等[10]分析了 3 258 篇文献中符合标准的 6 篇病例对照研究,结果发现,未经治疗的梅毒孕妇的死胎率较非梅毒孕妇高 21%,新生儿死亡率高 9.3%,早产或低出生体重儿的发生率高 5.8%;这些孕妇分娩的婴儿中,15%存在先天性梅毒。

亦有研究证明,对妊娠合并梅毒的规范筛查和治疗可阻断 99.1%的母婴传播[11]。

二、筛查和诊断对所有孕妇在妊娠后首次产前检查时进行梅毒血清学筛查,最好在妊娠 3 个月内进行首次检查。

对梅毒高发地区的孕妇或梅毒高危孕妇,在妊娠末 3 个月及临产前需再次筛查。

一期梅毒可直接从病灶皮肤黏膜损害处取渗出物,暗视野显微镜下见到梅毒螺旋体即可确诊。

各期梅毒均可通过血清学和脑脊液检查诊断。

3 / 11妊娠合并梅毒以潜伏梅毒多见,强调根据血清学筛查发现梅毒[1]。

非螺旋体试验包括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rapid plasma reagin circle card test,RPR)和性病研究实验室试验(venereal disease research laboratory test,VDRL),螺旋体试验包括螺旋体明胶凝集试验(treponema pallidum particle assay,TPPA)和荧光螺旋体抗体吸附试验(fluorescent treponemal antibody absorption test,FTA-ABS)。

非螺旋体试验或螺旋体试验可相互确证。

定量非螺旋体试验还可用于疗效判断[1]。

当患者存在自身免疫性疾病、近期患发热性疾病、妊娠或药瘾时,非螺旋体试验可出现假阳性反应,需行螺旋体试验进一步确诊[14]。

螺旋体试验检测抗梅毒螺旋体 IgG,无论是否经过治疗,多数患者的螺旋体试验终生阳性。

螺旋体试验抗体滴度不能评估治疗反应。

非螺旋体试验抗体滴度通常在治疗后下降,或随时间推移转阴,但某些患者的非螺旋体试验可显示其抗体很长时间持续阳性,称为血清固定[1-4,12]。

一项为期 17 年的队列研究,对 58 569 例产妇的妊娠结局进行分析,共发现妊娠合并梅毒 113 例(0.19%);在其中 17 例妊娠晚期非螺旋体试验转为阳性的患者中,10 例在妊娠晚期未进行筛查,而在分娩过程中检测呈阳性。

---------------------------------------------------------------最新资料推荐------------------------------------------------------ 全部新生儿血清学筛查呈阴性。

对此 10 例新生儿应用青霉素经验性治疗。

按 2019 年医院收费标准计算,评估和治疗新生儿梅毒的花费为11 079 美元。

在 17 年研究期间,对妊娠28~32 周的所有孕妇常规应用 VDRL 筛查梅毒的费用为 1 991 346 美元。

该研究根据成本-效益分析认为,在妊娠晚期常规再次筛查梅毒缺乏意义[13]。

目前仅推荐对梅毒高发地区的孕妇或梅毒高危孕妇,在妊娠28~32 周及临产前再次筛查。

在 235 例胎儿梅毒中,73 例(31.1%)在首次超声检查中发现胎儿梅毒征象,包括肝脏肿大、胎盘增大、羊水过多、腹水和大脑中动脉超声多普勒评估异常;治疗后,通常大脑中动脉超声异常、腹水和羊水过多首先减轻、减少或恢复正常,然后是胎盘增大,最后是肝脏肿大[15]。

在 173 例随访到分娩结局的婴儿中,32 例(18.5%)诊断为先天性梅毒。

先天性梅毒在产前超声异常者中较超声正常者更常见(分别为39%和 12%)。

治疗前超声检查未见异常和发现异常的胎儿,出生后检查所见相似。

5 / 11在先天性梅毒患儿中,不论产前超声诊断结果如何,肝脏肿大最常见[15]。

三、治疗 1 治疗原则:应及早进行规范治疗。

规范治疗的目的一方面是治疗孕妇,另一方面是为了预防或减少婴儿患先天性梅毒。

妊娠早期治疗有可能避免胎儿感染,在妊娠中晚期治疗可使受感染胎儿在分娩前治愈。

如孕妇梅毒血清学试验阳性,又不能排除梅毒时,尽管其曾接受抗梅毒治疗,但为保护胎儿,应再次行抗梅毒治疗。

梅毒患者妊娠时,如已经接受正规治疗和随访,则无需再行治疗。

如果对前次治疗和随访有疑问,或此次检查发现有梅毒活动征象,应再接受 1 个疗程的治疗[1-4]。

2019 年共识没有沿用国内以往推荐的发现梅毒即开始 1 个疗程正规抗梅毒治疗,妊娠晚期再予 1 个疗程抗梅毒治疗的观点[1],主要基于以下考虑:(1)原推荐没有明确的研究支持;(2)原推荐存在滥用抗生素问题,不符合抗生素应用原则;(3)在《中华妇产科学》(第 2 版)的梅毒治疗中已不采用这一建议,也有学者对常规在妊娠晚期抗梅毒治疗提出质疑[16];(4)为最大限度预防先天性梅毒,在共识中强调治疗后严格随访,对有重复治疗指征者再次治疗。

共识中列举了重复治疗的指征,指出治疗后 3 个月,如非螺旋体---------------------------------------------------------------最新资料推荐------------------------------------------------------ 抗体滴度上升,或未下降 2 个稀释度,应予重复治疗。

但对低非螺旋体抗体滴度者,如抗体滴度为 1 4 ∶ 及以下者,抗体滴度通常不能达到下降 2 个稀释度。

对这部分患者,只要抗体滴度无上升,即无需重复治疗[1,16]。

国内专家一直以来遵循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控制中心有关妊娠梅毒治疗的推荐[11,17-18]。

最近发表的一些研究没有强调妊娠晚期应常规重复抗梅毒治疗[8-9,19-20]。

《中华妇产科学》(第3 版)遵循国际通行规范,也没有推荐妊娠晚期常规重复抗梅毒治疗[21]。

现有证据表明,增加青霉素剂量不能增强疗效[3]。

有必要研究妊娠晚期常规重复抗梅毒治疗与不常规重复治疗在预防先天性梅毒方面的效果差异。

2 治疗方案:Clement 等[22]综述了梅毒治疗的进展,显示目前治疗梅毒仍首选注射青霉素。

妊娠合并梅毒的治疗与非妊娠期梅毒治疗相似。

一期梅毒、二期梅毒和病程不到 1 年的潜伏梅毒,应用苄星青霉素 240 万U 肌内注射,1 次/周,连用 2 周;或普鲁卡因青霉素 80 万 U 肌内注射,1 次/d,连用 10~14 d。

病程超过 1 年或病程不清楚的潜伏梅毒、梅毒瘤树胶肿及心血管7 / 11梅毒,用苄星青霉素 240 万 U 肌内注射,1 次/周,连用 3 周(共720 万 U);或普鲁卡因青霉素 80 万 U 肌内注射,1 次/d,连用10~14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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