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梅毒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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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梅毒的处理

妊娠合并梅毒的处理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的一种慢性传染病,可造成多器官损害。

梅毒螺旋体可以通过胎盘感染胎儿,对孕妇和胎儿、婴儿均有严重危害。

当前许多临床医生对妊娠合并梅毒的诊断和处理认识不足,某些概念不清,存在对妊娠合并梅毒患者及其新生儿过度诊断和过度治疗的问题。

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感染性疾病协作组在 2019 年发表了妊娠合并梅毒的诊断和处理专家共识(以下简称共识)[1],提出对妊娠合并梅毒按国际规范治疗。

2019 年以来,我国以及欧美的专业学会均发表了相关指南[2-4]。

现介绍妊娠合并梅毒诊断和处理的研究进展。

一、发病率和母胎危害国内妊娠合并梅毒发病率为 2~5[1],占女性梅毒的 9.2%、全部梅毒的 5.1%[5]。

对 279 334 例孕妇进行筛查发现,838 例(3.0)合并梅毒;患梅毒产妇所分娩的婴儿中,8.2%(34/417)诊断为先天性梅毒,24.7%(103/417)存在不良妊娠结局[6]。

与非先天性梅毒和不存在不良妊娠结局者相比,发生先天性梅毒和存在不良妊娠结局者非螺旋体抗体滴度高、梅毒期别早、首次治疗开始至分娩间隔短、治疗时孕龄大、患者配偶应用可卡因和感染梅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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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发生先天性梅毒及不良妊娠结局呈正相关;而有产前检查和完成抗梅毒治疗与发生先天性梅毒及不良妊娠结局呈负相关。

患者年龄大、应用可卡因、异位妊娠史、非螺旋体抗体滴度高、首次治疗开始至分娩间隔短、治疗时孕龄大和患者配偶感染梅毒与不良妊娠结局呈正相关;既往梅毒史、有产前检查和完成抗梅毒治疗与不良妊娠结局呈负相关[6]。

对广州农村27 150 例孕妇进行筛查发现,106 例(3.9)合并梅毒,其中 78 例(73.6%)接受了抗梅毒治疗,多因素分析显示,高龄和有不良产史的孕妇梅毒感染率较高[7]。

对 54 篇中英文文献、包括 11 398 例妊娠合并梅毒患者和 43 342 例非梅毒孕妇进行 meta 分析发现,未治疗的梅毒孕妇中,估计发生不良妊娠结局的比例高达 76.8%,其中先天性梅毒为 36.0%,早产为 23.2%,低出生体重儿为 23.4%,死胎为 26.4%,流产为 14.9%,新生儿死亡为 16.2%。

在妊娠晚期(妊娠 28 周以后)开始治疗的梅毒孕妇母亲中,发生不良妊娠结局者占 64.4%,其中先天性梅毒为 40.6%,早产为17.6%,低出生体重儿为 12.4%,死胎为21.3%。

在抗体高滴度阳性(1 8 ∶ )梅毒孕妇母亲中, 42.8%发生不良妊娠结局,其中先天性梅毒为 25.8%、早产为 15.1%、低出生体重儿为 9.4%、死胎为 14.6%、新生儿死亡为 16.0%。

在非梅毒孕妇中,不良妊娠结局发生率为 13.7%,其中早产为7.2%、低出生体重儿为 4.5%、死胎为 3.7%、流产为 2.3%、新生儿

---------------------------------------------------------------最新资料推荐------------------------------------------------------ 死亡为 2.0%;总体上,妊娠合并梅毒者不良妊娠结局发生率显著高于普通孕妇[8]。

2019 年至2019 年,深圳市对 2 077 362 例孕妇筛查了梅毒,筛查率从 2019 年的 89.8%增至 2019 年的 97.4%;对其中 7 668 例感染梅毒的孕妇进行了治疗。

结果发生妊娠不良结局(包括自然流产、早产和死胎)的比例从2003 年的 27.3%降到 2019 年的 8.2%;先天性梅毒发生率从 2019年的 115/10 万(活产)下降到 2019 年的 10/10 万(活产)[9]。 Gomez等[10]分析了 3 258 篇文献中符合标准的 6 篇病例对照研究,结果发现,未经治疗的梅毒孕妇的死胎率较非梅毒孕妇高 21%,新生儿死亡率高 9.3%,早产或低出生体重儿的发生率高 5.8%;这些孕妇分娩的婴儿中,15%存在先天性梅毒。

亦有研究证明,对妊娠合并梅毒的规范筛查和治疗可阻断 99.1%的母婴传播[11]。

二、筛查和诊断对所有孕妇在妊娠后首次产前检查时进行梅毒血清学筛查,最好在妊娠 3 个月内进行首次检查。

对梅毒高发地区的孕妇或梅毒高危孕妇,在妊娠末 3 个月及临产前需再次筛查。

一期梅毒可直接从病灶皮肤黏膜损害处取渗出物,暗视野显微镜下见到梅毒螺旋体即可确诊。

各期梅毒均可通过血清学和脑脊液检查诊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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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梅毒以潜伏梅毒多见,强调根据血清学筛查发现梅毒[1]。

非螺旋体试验包括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rapid plasma reagin circle card test,RPR)和性病研究实验室试验(venereal disease research laboratory test,VDRL),螺旋体试验包括螺旋体明胶凝集试验(treponema pallidum particle assay,TPPA)和荧光螺旋体抗体吸附试验(fluorescent treponemal antibody absorption test,FTA-ABS)。

非螺旋体试验或螺旋体试验可相互确证。

定量非螺旋体试验还可用于疗效判断[1]。

当患者存在自身免疫性疾病、近期患发热性疾病、妊娠或药瘾时,非螺旋体试验可出现假阳性反应,需行螺旋体试验进一步确诊[14]。

螺旋体试验检测抗梅毒螺旋体 IgG,无论是否经过治疗,多数患者的螺旋体试验终生阳性。

螺旋体试验抗体滴度不能评估治疗反应。

非螺旋体试验抗体滴度通常在治疗后下降,或随时间推移转阴,但某些患者的非螺旋体试验可显示其抗体很长时间持续阳性,称为血清固定[1-4,12]。

一项为期 17 年的队列研究,对 58 569 例产妇的妊娠结局进行分析,共发现妊娠合并梅毒 113 例(0.19%);在其中 17 例妊娠晚期非螺旋体试验转为阳性的患者中,10 例在妊娠晚期未进行筛查,而在分娩过程中检测呈阳性。

---------------------------------------------------------------最新资料推荐------------------------------------------------------ 全部新生儿血清学筛查呈阴性。

对此 10 例新生儿应用青霉素经验性治疗。

按 2019 年医院收费标准计算,评估和治疗新生儿梅毒的花费为11 079 美元。

在 17 年研究期间,对妊娠28~32 周的所有孕妇常规应用 VDRL 筛查梅毒的费用为 1 991 346 美元。

该研究根据成本-效益分析认为,在妊娠晚期常规再次筛查梅毒缺乏意义[13]。

目前仅推荐对梅毒高发地区的孕妇或梅毒高危孕妇,在妊娠28~32 周及临产前再次筛查。

在 235 例胎儿梅毒中,73 例(31.1%)在首次超声检查中发现胎儿梅毒征象,包括肝脏肿大、胎盘增大、羊水过多、腹水和大脑中动脉超声多普勒评估异常;治疗后,通常大脑中动脉超声异常、腹水和羊水过多首先减轻、减少或恢复正常,然后是胎盘增大,最后是肝脏肿大[15]。

在 173 例随访到分娩结局的婴儿中,32 例(18.5%)诊断为先天性梅毒。

先天性梅毒在产前超声异常者中较超声正常者更常见(分别为39%和 12%)。

治疗前超声检查未见异常和发现异常的胎儿,出生后检查所见相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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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先天性梅毒患儿中,不论产前超声诊断结果如何,肝脏肿大最常见[15]。

三、治疗 1 治疗原则:

应及早进行规范治疗。

规范治疗的目的一方面是治疗孕妇,另一方面是为了预防或减少婴儿患先天性梅毒。

妊娠早期治疗有可能避免胎儿感染,在妊娠中晚期治疗可使受感染胎儿在分娩前治愈。

如孕妇梅毒血清学试验阳性,又不能排除梅毒时,尽管其曾接受抗梅毒治疗,但为保护胎儿,应再次行抗梅毒治疗。

梅毒患者妊娠时,如已经接受正规治疗和随访,则无需再行治疗。

如果对前次治疗和随访有疑问,或此次检查发现有梅毒活动征象,应再接受 1 个疗程的治疗[1-4]。

2019 年共识没有沿用国内以往推荐的发现梅毒即开始 1 个疗程正规抗梅毒治疗,妊娠晚期再予 1 个疗程抗梅毒治疗的观点[1],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1)原推荐没有明确的研究支持;(2)原推荐存在滥用抗生素问题,不符合抗生素应用原则;(3)在《中华妇产科学》(第 2 版)的梅毒治疗中已不采用这一建议,也有学者对常规在妊娠晚期抗梅毒治疗提出质疑[16];(4)为最大限度预防先天性梅毒,在共识中强调治疗后严格随访,对有重复治疗指征者再次治疗。

共识中列举了重复治疗的指征,指出治疗后 3 个月,如非螺旋体

---------------------------------------------------------------最新资料推荐------------------------------------------------------ 抗体滴度上升,或未下降 2 个稀释度,应予重复治疗。

但对低非螺旋体抗体滴度者,如抗体滴度为 1 4 ∶ 及以下者,抗体滴度通常不能达到下降 2 个稀释度。

对这部分患者,只要抗体滴度无上升,即无需重复治疗[1,16]。

国内专家一直以来遵循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性病控制中心有关妊娠梅毒治疗的推荐[11,17-18]。

最近发表的一些研究没有强调妊娠晚期应常规重复抗梅毒治疗[8-9,19-20]。

《中华妇产科学》(第3 版)遵循国际通行规范,也没有推荐妊娠晚期常规重复抗梅毒治疗[21]。

现有证据表明,增加青霉素剂量不能增强疗效[3]。

有必要研究妊娠晚期常规重复抗梅毒治疗与不常规重复治疗在预防先天性梅毒方面的效果差异。

2 治疗方案:

Clement 等[22]综述了梅毒治疗的进展,显示目前治疗梅毒仍首选注射青霉素。

妊娠合并梅毒的治疗与非妊娠期梅毒治疗相似。

一期梅毒、二期梅毒和病程不到 1 年的潜伏梅毒,应用苄星青霉素 240 万U 肌内注射,1 次/周,连用 2 周;或普鲁卡因青霉素 80 万 U 肌内注射,1 次/d,连用 10~14 d。

病程超过 1 年或病程不清楚的潜伏梅毒、梅毒瘤树胶肿及心血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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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用苄星青霉素 240 万 U 肌内注射,1 次/周,连用 3 周(共720 万 U);或普鲁卡因青霉素 80 万 U 肌内注射,1 次/d,连用10~14 d。

治疗神经梅毒应用水剂青霉素 300 万~400 万U,静脉滴注,1 次/4 h,连用 10~14 d;之后继续应用苄星青霉素 240万 U 肌内注射,1 次/周,连用 3 周(共 720 万 U)或普鲁卡因青霉素 240 万 U 肌内注射,1 次/d,加丙磺舒 500 mg 口服,4 次/d,两药合用,连用10~14 d[1-4]。

3 特殊问题:

对青霉素过敏者,首先应探究其过敏史的可靠性,必要时重新做青霉素皮肤过敏试验。

对青霉素过敏者,首选口服或静脉滴注青霉素脱敏后再用青霉素治疗[1-4]。

从 2 765 项回顾性研究中选出 13 项符合标准的研究资料,共包括 3 466 780 例患者,分析发现,在其中 2 028 982 例应用苄星青霉素治疗的患者中,56 例(0.002%)出现过敏反应,4 例患者死亡,均死于严重过敏反应。

3 465 322 例非孕妇患者中,发生不良反应者 6 377 例(0.169%),在 1 24

4 例应用苄星青霉素的孕妇中,没有出现严重不良反应[23]。

脱敏无效时,可选用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或红霉素治疗,如头孢曲松500 mg 肌内注射,1 次/d,共 10 d,或红霉素 500 mg,4 次/d 口服,连续 14 d。

---------------------------------------------------------------最新资料推荐------------------------------------------------------ 应注意头孢曲松可能和青霉素交叉过敏,有严重青霉素过敏史者不应选用头孢曲松,或应先进行青霉素脱敏。

尚缺乏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经胎盘到胎儿的药代动力学资料及其预防先天性梅毒效果的文献。

分娩后选择强力霉素治疗[1]。

吉-海反应(Jarisch-Herxheimer reaction)是抗梅毒治疗中,梅毒螺旋体被杀死后释放出大量异种蛋白和内毒素,导致机体产生的强烈变态反应,表现为发热、子宫收缩、胎动减少、胎心监护暂时性晚期胎心率减速等。

孕妇与胎儿梅毒感染严重者治疗后吉-海反应、早产、死胎或死产发生率高。

对妊娠晚期非螺旋体试验抗体高滴度(如RPR1 32 ∶ )患者治疗前口服强的松 5 mg,4 次/d,共 4 d,可减轻吉-海反应;妊娠超过 20 周的早期梅毒患者,如有条件,应住院治疗观察[24]。

孕妇禁用四环素和强力霉素,且需要告知应用红霉素治疗不能预防先天性梅毒。

许多孕妇治疗失败与再感染有关,性伴侣必须同时检查和治疗。

所有妊娠合并梅毒的孕妇在治疗前应同时检查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情况及其他性传播疾病。

4 产科处理:

妊娠合并梅毒属高危妊娠,在妊娠期 24~26 周的超声检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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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注意胎儿先天性梅毒征象,包括胎儿肝脾肿大、胃肠道梗阻、腹水、胎儿水肿、胎儿生长受限及胎盘增大变厚等,超声检查发现胎儿明显受累常常提示预后不良,未发现胎儿异常者无需终止妊娠。

分娩方式根据产科指征确定。

在分娩前已接受规范抗梅毒治疗并对治疗反应良好者,排除胎儿感染后,可以进行母乳喂养[1]。

四、新生儿根据妊娠合并梅毒孕妇分娩前是否诊断或有效治疗,新生儿可能出现 4 种情况,即确诊感染、可能感染、感染机会低和几乎不可能感染。

对确诊感染和可能感染的新生儿按先天性梅毒治疗,对感染机会低和几乎不可能感染的新生儿可选择随访,或按体重单次注射苄星青霉素 5 万 U/kg[4]。

目前存在先天性梅毒的过度诊断,并由此引起过度治疗,不但造成资源浪费,还对产妇及其家庭造成巨大压力。

我国学者随访了 42 例报告的先天性梅毒婴儿 12 个月,最后证明这些婴儿均未患先天性梅毒[25]。

Bradley 等[26]对 328 例婴儿进行了观察,其中 87 例因母亲诊断为梅毒、另外 241 例因婴儿血液检测怀疑梅毒。

最终 2 组分别仅 13%和 19%的婴儿确诊为先天性梅毒,完成确诊的平均时间为 101 d。

共识根据妊娠期诊断、治疗及治疗的反应和新生儿检测结果,对妊娠合并梅毒孕妇的新生儿的处理作做了推荐,对不能确定为先天性

---------------------------------------------------------------最新资料推荐------------------------------------------------------ 梅毒的新生儿强调随访,必要时予苄星青霉素 5 万U/kg,单剂(最大剂量 240 万 U)肌内注射治疗。

医务人员需要不断更新知识,避免对妊娠合并梅毒孕妇所分娩新生儿过度诊断和过度治疗[1]。

五、随访对 166 例患者进行研究,其中 93 例为早期梅毒,治疗时平均胎龄为(29.15)周。

所有病例治疗后非螺旋体试验抗体滴度下降,63例患者至分娩时的抗体滴度降低 4 个稀释度。

分娩时抗体滴度下降未达到 4 个稀释度者,主要见于年龄较大、妊娠晚期开始治疗、晚期梅毒或潜伏期不清的梅毒以及从治疗到分娩间隔短的患者,治疗后抗体滴度未获得理想下降,并非一定代表治疗失败[27]。

妊娠合并梅毒治疗后,在分娩前应每个月检测非螺旋体抗体;抗体高滴度患者,治疗后 3 个月如抗体滴度上升或下降未达到 2 个稀释度,应予重复治疗。

低抗体滴度(如VDRLV1 2 ∶ 或RPRV1 4 ∶ )患者治疗后,抗体滴度下降常不明显,只要治疗后抗体滴度无上升,通常无需再次治疗,分娩后按非孕妇梅毒随访。

对所有妊娠合并梅毒孕妇所分娩的新生儿应进行随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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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梅毒诊疗指南

妊娠合并梅毒诊疗指南 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的一种慢性传染病,临床表现复杂,几乎可侵犯全身各器官,造成多器官损害。妊娠合并梅毒发病率在多数地区为2‰~5‰。 梅毒对孕妇和胎儿均危害严重,梅毒螺旋体可以通过胎盘感染胎儿。自妊娠2周起梅毒螺旋体即可感染胎儿,引起流产。妊娠16~20周后梅毒螺旋体可通过感染胎盘播散到胎儿所有器官,引起死胎、死产或早产。 梅毒如未经治疗,可导致胎儿自然流产或死产(17%~46%)、早产或低出生体质量(25%)、新生儿死亡(12%~35%)或婴儿感染(21%~33%),不良围产结局发生率为36%~81%。导致不良围产结局的因素包括:早期梅毒(特别是二期梅毒)、非螺旋体试验抗体高滴度[如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RPR)或性病研究实验室试验(VDRL)滴度≥1∶16]和 孕早期未及时诊治(如治疗后30d内分娩)。 国外研究中,对妊娠合并梅毒规范治疗,二期梅毒治疗后可预防94%的新生儿患先天性梅毒,一期梅毒和晚期潜伏梅毒治疗后可预防新生儿患先天性梅毒,如在妊娠20周内治疗,则可预防99%的新生儿患先天性梅毒。国内研究中,通过及时诊断和治疗妊娠合并梅毒,99%的孕妇可获得健康婴儿。 一、病程和分期 梅毒螺旋体侵入人体后,经过2~4周的潜伏期,在侵入部位发生炎症反应,形成硬下疳,称为一期梅毒。出现硬下疳后,梅毒螺旋体由硬下疳附近的淋巴结进入血液扩散到全身。经过6~8周,几乎所有的组织及器官均受侵,称为二期梅毒。二期梅毒的症状可不经治疗而自然消失,又进入潜伏状态,称为潜伏梅毒。当机体抵抗力降低时,可再次出现症状,称为二期复发梅毒,可以复发数次。根据病期可将梅毒分为早期梅毒与晚期梅毒。 早期梅毒:病期在2年以内,包括:(1)一期梅毒(硬下疳);(2)二期梅毒(全身皮疹); (3)早期潜伏梅毒。 晚期梅毒:病期在2年以上,包括:(1)皮肤、黏膜、骨、眼等梅毒;(2)心血管梅毒; (3)神经梅毒;(4)内脏梅毒;(5)晚期潜伏梅毒。 二、诊断

梅毒产妇和新生儿的一般护理

梅毒产妇和新生儿的一般护理: 关心产妇,针对不同的情况做不同的心理护理。如病例B 和D,向她们说明梅毒如能早期诊断、早期治疗,对自己对新生儿均有好处,使产妇能够正确对待积极配合。认真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不要泄露产妇的隐私。 病室给予单间隔离,所有用物专用,每天使用空气净化器。新生儿尿不湿及脏会阴垫应焚烧,床及床头柜、桌椅用 1 : 200施康消毒液擦拭消毒。由于梅毒螺旋体在体外不易生存,煮沸、干燥、肥皂以及一般消毒剂如升汞、碳酸和酒精等很容易将其杀灭,脏内衣裤用温肥皂水(>40C)浸泡半小时后清洗,有条件在太阳光下晾晒。病室宜保持较低湿度(相对湿度小于45%和较高室温(22?28C):门。 加强卫生宣教,梅毒除性接触及通过胎盘外,直接接触如接吻、哺乳等,间接接触有传染性病人的日常用品如衣服、毛巾、被褥、马桶、浴盆、注射器针头和餐具等也可受染,因此对梅毒产妇应强化消毒灭菌宣教。 从梅毒产妇的产前诊断和入院后诊断分析,应加强优生优育卫生知识宣教,性病患者尽可能治愈后生育,围产期保健中应增加性病防治的内容。

梅毒产妇专科护理: 针对梅毒产妇危害特点进行护理:梅毒产妇大量消耗营养,大多消瘦无力,抵抗力下降,应加强营养;容易发生缺钙,应注意观察是否有抽搐等缺钙症状出现,及时补钙;梅毒产妇产后由于子宫壁病变常常流血不止易发生大出血并因此产生贫血,应加强观察和做相应的实验室检查。 根据产妇分娩情况作不同的护理。剖宫产术产妇应严密检测生命体征,特别在24 小时内,保持留置导尿管通畅,腹部伤口有无渗血渗液、肛门有无排气、腹胀、腹痛、宫缩、阴道出血量等。阴道分娩者应观察会阴伤口、宫缩、阴道出血量、小便能否自解,同时做好乳房护理,观察乳汁分泌。在护理中发现产妇皮肤粘膜有结节、溃疡、异常皮疹,特别是在会阴及乳房部发现;阴道分泌物异常等应及时报告医师以明确诊断,随时注意病情进展。 产妇应勤换卫生垫,保持会阴清洁,每天用1 : 5000高锰酸钾液冲洗,每天在床上擦浴,勤换内衣裤,内衣以棉织品为宜,产后应梳头刷牙。产妇应多吃高热量、高蛋白质、高维生素及富含矿物质的食物,饮食要易消化、少刺激性食物,少食多次,乳汁不多可多吃汤汁。 哺乳:一般认为母亲只要处理好恶露、护理新生儿时洗手、不与小孩亲嘴或用嘴嚼食物喂新生儿就可以喂奶,也不必将母婴分开。 梅毒新生儿专科护理 新生儿应侧卧位,保持呼吸道通畅,随时注意呼吸、体温、心率、 哭声、面色及全身皮肤颜色、大小便、脐部有无出血等。新生儿按需哺乳,勤吸吮,每天沐浴1 次,测体重1次,哺乳前换尿布等。

妊娠合并梅毒产程中的护理及防护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7614318128.html, 妊娠合并梅毒产程中的护理及防护 作者:刘伟玲 来源:《中国民族民间医药·下半月》2010年第09期 【关键词】妊娠;梅毒;产程;护理 【中图分类号】R473.7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8517(2010)18-152-1 近年来,随着性传播疾病的流行,梅毒又有蔓延的趋势,妊娠合并梅毒也有逐年增多趋势。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所致的具有高度传染性的性传播疾病,主要通过性交由皮肤粘膜破损处传染[1]。医务人员也可通过接触患者污染的衣物、毛巾、食具或接产过程中接触血液、羊水、针 刺伤等而传染[2]。助产人员由于职业的特殊性,职业暴露危险性大,如何既保证护理质量又保证助产人员职业安全,我们进行了一些探讨,我院从2007年至2009年共分娩梅毒孕产妇11例,本文对妊娠合并梅毒的产妇在产程中的护理及防护报道如下。 1临床资料 1.1一般资料 2007年1月-2009年12月住院分娩的妊娠合并梅毒孕妇11例。年龄20~37岁。大都来自牧区。一期梅毒1例,隐性梅毒13例。其中初产妇7例,经产妇4例。自然分娩7例,剖宫产4例。经过系统产前检查2例,未做过任何检查的9例。 1.2检查确诊方法 孕早期产前筛查血RPR(快速血浆反应素试验),若RPR阳性,追查TPHA(梅毒螺旋体血凝试验)加以确诊。为避免漏诊,须对有高危因素的孕妇在28周查血RPR,以及临产前普查。 2护理及防护 2.1第一产程的护理及防护第一产程指从子宫规律性宫缩至宫口开全。这一产程中助产士除了按正常产妇的产程处理外,还应做好消毒隔离制度。产妇规律宫缩后由专人负责进入隔离 产房,进行胎心监护和产程观察的同时,还应给予心理护理。她们一旦确诊为梅毒感染,既要承受着巨大的社会、家庭压力,担心受到来自各方面的偏见和歧视,还有产痛带来的折磨,表为焦虑、恐惧、悲观、抑郁等情绪。心理护理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应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主动地与患者交谈,进行耐心的心理疏导。同时给予生理方面帮助,鼓励产妇多喝水,尽量排尿等,促进产程顺利进行。防护:做好助产士的自身防护工作和产房消毒隔离措施。产妇临产后入隔离产房,

妊娠合并梅毒的诊断和处理专家共识解读(最全版)

"妊娠合并梅毒的诊断和处理专家共识"解读(最全版) 一、概述 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的一种慢性传染病,临床表现复杂,几乎可侵犯全身各器官,造成多器官损害。妊娠合并梅毒发病率在国内多数地区为2‰~5‰ [1,2]。梅毒对孕妇和胎儿均危害严重,梅毒螺旋体可以通过胎盘感染胎儿,自妊娠2周起即可感染胎儿引起流产;妊娠16~20周后梅毒螺旋体可通过感染胎盘播散到胎儿所有器官,引起早产、死胎。梅毒如未经治疗,可导致自然流产或死产(17%~46%)、早产或低出生体重儿(25%)、新生儿死亡(12%~35%)或婴儿感染(21%~33%),不良围产结局发生率为36%~81%。导致不良围产结局的因素包括:早期梅毒(特别是二期梅毒)、非螺旋体试验抗体高滴度[如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实验(rapid plasma reagin,RPR)或性病研究实验室试验(venereal disease research laboratory,VDRL)滴度≥1∶16]和孕早期未及时诊治(如治疗后30 d内分娩)[3,4,5,6,7,8]。国外研究中,对妊娠合并梅毒规范治疗,二期梅毒治疗后可预防94%的新生儿患先天性梅毒,一期梅毒和晚期潜伏梅毒治疗后可预防新生儿患先天性梅毒,如在妊娠20周内治疗,则可预防99%的新生儿患先天性梅毒[9]。国内研究中,通过及时诊断和治疗妊娠合并梅毒,99%孕妇可获得健康婴儿[10]。 【解读】基于妊娠合并梅毒的严重危害,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感染性疾病协作组专家经过2年反复集中讨论、研究国内外文献,在2011年7月就妊娠合并梅毒的诊断和处理取得一致意见,"妊娠合并梅毒的诊

梅毒的消毒隔离

梅毒的消毒隔离 1、应加强医务人员、护理员对梅毒防治知识的培训,严格执行卫生部的《消毒技术规范》,特别要注意产时、产后的消毒隔离。 2、同时病者可同室隔离; 3、在患者的血液、体液可能污染工作服时,应穿隔离衣; 4、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时或医务人员有皮肤破损对患者进行诊疗活动时需戴手套; 5、在手与患者的血液、体液接触后应立即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洗手; 6、患者的粪、尿、血液用含氯消毒剂混合作用2小时后倒入化粪池; 7、患者用过的便器用0.2%含氯消毒剂或0.5%过氧乙酸浸泡消毒30分钟; 8、使用一次性坐厕垫;患者用过的衣服、床单、被套等布类装袋先用0.2%含氯消毒剂浸泡30-60分钟预处理后,再标记、送清洗; 9、患者的床垫用一次性大单包裹后铺床单使用,避免污染床垫,床垫、被褥用床单位臭氧消毒器进行消毒,若血液、体液渗到内层则烧毁;被患者的血液、体液污染的物体表面,可用0.2%含氯消毒剂或0.5%过氧乙酸擦洗; 10、污染的器械用0.2%含氯消毒剂净浸泡30分钟,不能用含氯消毒剂浸泡的则用2%戊二醛溶液浸泡30分钟,然后清洗、再做常规消毒灭菌处理。 医务人员自我保护 严防刺伤皮肤粘膜,设单人房间,床旁隔离,戴手套,口罩,医疗器械专用,用75%酒精或1%过氧乙酸擦洗消毒。 消毒方法。水煮沸、日光曝晒、肥皂水、普通消毒剂(升汞、0.1%石炭酸、酒精)均能杀死梅毒及淋病病原体,污染的衣物、用具可煮沸消毒,被褥曝晒,病人痰液、排泄物、残剩饮食用1:10漂白粉浸泡10分钟消毒。 梅毒螺旋体的生物学特性:人是它的唯一宿主,离开人体不易生存,煮沸、干燥、肥皂水、一般消毒剂均容易将其杀死。其适宜的温度是37度,41度可存活2小时;48度存活半小时,100度立即死亡。根据这一特点,(1)病人的物品单独使用,注意每次使用后用肥皂洗净,在太阳下晒干,必要时可用开水烫洗。(2)如果病人有皮损,皮损部位的敷料作为感染性废物处理。(病人的被服因经过高温洗涤剂洗涤,干燥再整烫,因此不需单独专门处理)(3)家属每次护理病人后洗手。(4)工作人员执行标准预防,在有可能接触病人的血液时,戴手套。每次接触病人后必须洗手。(5)诊疗护理后使用过的器械按日常的常规消毒处理。

妊娠合并梅毒的诊断和处理专家共识解读

妊娠合并梅毒的诊断和处理专家共识解读妊娠合并梅毒的诊断和处理专家共识解读各位同道,大家好, 很高兴和大家分享妊娠合并梅毒的诊断和处理的专家共识。 这个共识的内容只是在网上搜狗一搜梅毒和妊娠两个字,你就可以免费下载了 PDF 文章。 妊娠合并梅毒经过大家的努力只是在治疗效果上已经获得了几乎可以完全的阻断母婴传播,如果能够规范的及时筛查出来诊断,按规范的治疗,几乎 99%的小孩都不会被感染,现在就是需要我们妇产科医生更熟悉这个病的诊断和处理。 规范的制定是为了让我们的处理和国际接轨,这个指南和过去的操作还是有不一样的地方,所以为了进行这些改进,感染协作组和中国 CDC还有皮肤性病专家讨论了很长一段时间,最后发表了这个共识,这个新的共识主要是与国际接轨,较高的母婴传播阻断率,这个可能就是介绍我们国家的妊娠期梅毒的发病率,就检出率大概是千分之二到五,这个经常会碰到,在这个幻灯片里面还提到了母婴传播率,这上面显得很高,事实上没这么高,先天梅毒的诊断有问题。 这次我们国家发表的在中国临床传播阻断的情况,主要是前面一个是美国的,后面是中国的,临床的阻断率几乎可以达到 100%。 这是在深圳的一个研究,过去在 03 年到 05 年母婴传播阻断 率,就先天梅毒发生率 4-5%,实际上这 4-5 是因为发生感染的那 1 / 10

些主要是因为没有及时诊断,我们不知道,来了就已经到晚孕期了,来不及阻断了。 这个是一般的知识,就是怀孕了以后梅毒如果不治疗,会造成围产儿的死亡,所以我们会在指南里面强调死胎的孕妇要做梅毒的筛查。 这个就是先天梅毒发生有关的因素,第一个就是梅毒的期别,早期传染性越强,晚期小孩被感染的机会就非常低了,与治疗的早晚有关,如果很早的我们按规定在前三个月筛出来了,在这个时候治疗,那几乎就可以完全阻断,所以这上面的研究在 20 周之内的治疗, 99%的先天梅毒都可以预防,但是要到了生了,最后 30天发现,治疗效果就很差了,阻断率很差了。 还有一个与抗滴度有关,滴度主要还是反映了期别,越早期这个滴度越高,所以滴度越高,母婴传播率越高,如果来一个孕妇,这个滴度不变,是 1:2, 1:4 了,可能你不治疗它也不会被传染,这样的病人孕妇是阳性的,丈夫是阴性的,不会传播给她的丈夫,这种低滴度传播率会非常低,还有一个因素就是规范检查,这些都是梅毒治疗失败的因素,主要还是没有好好产检、滴度高、治疗晚这些,这个就是一期梅毒看到下疳,这个也是下疳,这是梅毒的扁平疣,这是二期梅毒全身的表现,所以一期梅毒是在生殖道部位,刚才扁平疣也是在生殖道部位,二期梅毒在全是,到手上,到肚子上,腹壁出现疹,这些疹都不是刻意的,所以都是靠血清学来 2 / 10

妊娠合并梅毒的诊疗指南

妊娠合并梅毒的诊断和处理专家共识 作者: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感染性疾病协作组单位:来源:中华妇产科杂志临床指南荟萃 国外研究中,对妊娠合并梅毒规范治疗,二期梅毒治疗后可预防94%的新生儿患先天性梅毒,一期梅毒和晚期潜伏梅毒治疗后可预防新生儿患先天性梅毒,如在妊娠20周内治疗,则可预防99%的新生儿患先天性梅毒。国内研究中,通过及时诊断和治疗妊娠合并梅毒,99%的孕妇可获得健康婴儿。 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的一种慢性传染病,临床表现复杂,几乎可侵犯全身各器官,造成多器官损害。妊娠合并梅毒发病率在多数地区为2‰~5‰。梅毒对孕妇和胎儿均危害严重,梅毒螺旋体可以通过胎盘感染胎儿。自妊娠2周起梅毒螺旋体即可感染胎儿,引起流产。妊娠16~20周后梅毒螺旋体可通过感染胎盘播散到胎儿所有器官,引起死胎、死产或早产。梅毒如未经治疗,可导致胎儿自然流产或死产(17%~46%)、早产或低出生体质量(25%)、新生儿死亡(12%~35%)或婴儿感染(21%~33%),不良围产结局发生率为36%~8 1%。导致不良围产结局的因素包括:早期梅毒(特别是二期梅毒)、非螺旋体试验抗体高滴度[如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RPR)或性病研究实验室试验(VDRL)滴度≥1∶16]和 孕早期未及时诊治(如治疗后30d内分娩)。国外研究中,对妊娠合并梅毒规范治疗,二期梅毒治疗后可预防94%的新生儿患先天性梅毒,一期梅毒和晚期潜伏梅毒治疗后可预防新生儿患先天性梅毒,如在妊娠20周内治疗,则可预防99%的新生儿患先天性梅毒。国内研究中,通过及时诊断和治疗妊娠合并梅毒,99%的孕妇可获得健康婴儿。 一、病程和分期 梅毒螺旋体侵入人体后,经过2~4周的潜伏期,在侵入部位发生炎症反应,形成硬下疳,称为一期梅毒。出现硬下疳后,梅毒螺旋体由硬下疳附近的淋巴结进入血液扩散到全身。经过6~8周,几乎所有的组织及器官均受侵,称为二期梅毒。二期梅毒的症状可不经治疗而自然消失,又进入潜伏状态,称为潜伏梅毒。当机体抵抗力降低时,可再次出现症状,称为二期复发梅毒,可以复发数次。根据病期可将梅毒分为早期梅毒与晚期梅毒。早期梅毒:病期在2年以内,包括:(1)一期梅毒(硬下疳);(2)二期梅毒(全身皮疹);(3)早期潜伏梅毒。晚期梅毒:病期在2年以上,包括:(1)皮肤、黏膜、骨、眼等梅毒;(2)心血管梅毒; (3)神经梅毒;(4)内脏梅毒;(5)晚期潜伏梅毒。

梅毒预防

梅毒 一、定义 梅毒是由苍白(梅毒)螺旋体引起的慢性、系统性性传播疾病。主 要通过性途径传播,临床上可表现为一期梅毒、二期梅毒、三期梅毒、潜伏梅毒和先天梅毒(胎传梅毒)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 染病防治法》中,列为乙类防治管理的病种。 二、流行病学 近年来梅毒在我国增长迅速,已成为报告病例数最多的性病。所报 告的梅毒中,潜伏梅毒占多数,一、二期梅毒也较为常见,先天梅 毒报告病例数也在增加。 梅毒患者的皮肤、黏膜中含梅毒螺旋体,未患病者在与梅毒患者的 性接触中,皮肤或黏膜若有细微破损则可得病。极少数可通过输血 或途径传染。获得性梅毒(后天)早期梅毒病人是传染源,95%以上 是通过危险的或无保护的性行为传染,少数通过接亲吻、输血、污 染的衣物等传染。胎传梅毒由患梅毒的孕妇传染,如果一、二期和 早期潜伏梅毒的孕妇,传染给胎儿的几率相当高。 三、传播途径 1.接触传播:1)直接传播:直接接触病原体(接吻、性交、飞沫) 2)间接传播:患者分泌物污染的物品(被褥、衣服等)2.血液传播:血液、血液制品(注射器、手术器械、生活用品)3.性传播:主要传播途径 4.垂直传播:母婴传播(软产道、哺乳、胎盘) 四、院内感染及医护预防措施 院内感染途径(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 院内预防措施:控制感染源(限制传染病患者的活动范围) 切断传播途径(减少和患者的直接接触并做好防护) 保护易感人群(免疫力低下人群、医护人员)

医护预防措施:1.洗手:接触血液、排泄物、分泌物后可能污染时,脱手套后,要洗手。 2.手套:接触血液、排泄物、分泌物及破损的皮肤 黏膜时应戴手套,预防医务人员变成传染微生物的媒 介。在两个病人之间一定要更换手套,手套不能代替 洗手。 3.面罩:(护目镜和口罩)减少患者血液、排泄物、 分泌物等传染性物质飞溅到医护人员的眼睛、口腔、 及鼻腔粘膜。 4.隔离衣:穿隔离衣为防止被传染性的血液、分泌 物、渗出物、飞溅的水和大量的传染性材料污染时必 须使用。脱去隔离衣应立即洗手,以避免污染其他病 人和环境。 五、医务人员自我防护 1.日常的护理工作中加强防护培训,树立预防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住院患者常规行TPPA(梅毒螺旋体明胶凝集试验)检查,在血液报 告结果未明确之前,接触患者的血液、体液时,特别是接触急性盆 腔炎及宫外孕患者时,要带手套,每次操作后用肥皂洗手3 遍。 2.针刺预防:静脉输液拔针后及肌注后处理针头时,针头不要面对 他人,以防刺伤。避免将用过的针头套回针帽,防止刺伤自己的手。使用利器盒将注射器与针头分离,并将针头置于利器盒内。 3.意外暴露处理:意外刺伤或皮肤破损处接触到患者的血液、体液后,应立即用肥皂水冲洗伤口,并挤出伤口的血液;立即服用红霉素 或肌注苄星青霉素做预防性治疗。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于第4周 作RPR(类脂质抗体的实验)、TPPA检查。 五、消毒隔离、器械处理 1.消毒隔离:消毒隔离对合并隐性梅毒的患者进行标识,在患者一 览表(病例)上进行标注。有条件可住单问,如无条件应告知患者 床边隔离注意事项,病室每日紫外线消毒1次,每次30min。 2.器械处理 (1)床边备一次性手套及专用的黄色医用垃圾袋,便于医护人员做 好隔离工作。

关于梅毒病人的防护及消毒注意事项

关于梅毒病人的防护及消 毒注意事项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November 28, 2020

关于梅毒病人的防护 及消毒注意事项 (2016年5月10日) 一、防护 接触其一切血液体液前务必按照“标准预防”原则采取必要防护措施。 1、术前应准备防护用品:(1)帽子、(2)护目眼罩、(3)防渗外科口罩、(4)手套(戴双层)、(5)正常手术衣外建议再套一层防渗一次性防护服、(6)防穿刺鞋(脚背全包,不露脚趾即可)。防护用品建议多备,尤其口罩和手套。手术开始前参与的医生及护士都必须穿保证防护用品穿带妥当,仔细检查防护密闭性及有无破损。 2、术中:发生口罩被血液污染、手套破损应及时更换。万一发生职业暴露:若锐器伤,挤血、冲洗、消毒应急处理;若血液污染粘膜,马上用生理盐水冲洗,及时报告院感科。 3、用过的防护用品术后按下述“感染性废物”处理。 4、日常诊治及护理:主要考虑接触性的防护。若进行侵入性操作(包括打针、抽血等)、伤口换药等应双层手套、口罩、一次性防护服,视操作需要考虑眼罩的使用。 5、患者间隔离:重点加强接触隔离,有条件可予以单间病房,无条件则 建议屏风等措施。 6、建议医、护、工人均安排专人。 7、尽量避免非必要侵入性操作,如注射用药等。 8、加强洗手或手消毒。 二、消毒及废物处理 1、该病人所有物品建议尽量一次性或专人使用,包括床单被服等。其产 生的一切废物(包括生活垃圾)都作医疗废物处理。

2、损伤性废物:专用锐器盒,旋紧封闭后加双层以上黄色垃圾袋以防漏。 3、占有血液体液的感染性废物,建议2~3层黄色垃圾袋包装并有效封口,有条件的应尽快焚烧(加95%酒精烧,需空旷通风环境,注意附近高压电、车辆等),处理的工人必须带塑料手套、口罩、防穿刺鞋、一次性围裙等。没条件焚烧则应以健之素或含氯消毒片,配成含氯浓度1500~2000mg/l,浸泡30分钟以上再处理,浓度与浸泡时间可大于。 4、需送供应室的洗消的用具,必须专门包装及标识,提前知会供应室。(低值的用具建议丢弃不送供应室) 5、加强其相关物表消毒。不需要额外空气消毒。

妊娠合并梅毒的诊疗指南

妊娠合并梅毒的诊疗指 南 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

妊娠合并梅毒的诊断和处理专家共识 作者: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感染性疾病协作组?单位:?来源:中华妇产科杂志临床指南荟萃 国外研究中,对妊娠合并梅毒规范治疗,二期梅毒治疗后可预防94%的新生儿患先天性梅毒,一期梅毒和晚期潜伏梅毒治疗后可预防新生儿患先天性梅毒,如在妊娠20周内治疗,则可预防99%的新生儿患先天性梅毒。国内研究中,通过及时诊断和治疗妊娠合并梅毒,99%的孕妇可获得健康婴儿。 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的一种慢性传染病,临床表现复杂,几乎可侵犯全身各器官,造成多器官损害。妊娠合并梅毒发病率在多数地区为2‰~5‰。梅毒对孕妇和胎儿均危害严重,梅毒螺旋体可以通过胎盘感染胎儿。自妊娠2周起梅毒螺旋体即可感染胎儿,引起流产。妊娠16~20周后梅毒螺旋体可通过感染胎盘播散到胎儿所有器官,引起死胎、死产或早产。梅毒如未经治疗,可导致胎儿自然流产或死产(17%~46%)、早产或低出生体质量(25%)、新生儿死亡(12%~35%)或婴儿感染(21%~33%),不良围产结局发生率为36%~81%。导致不良围产结局的因素包括:早期梅毒(特别是二期梅毒)、非螺旋体试验抗体高滴度[如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RPR)或性病研究实验室试验(VDRL)滴度≥1∶16]和孕早期未及时诊治(如治疗后30d内分娩)。国外研究中,对妊娠合并梅毒规范治疗,二期梅毒治疗后可预防94%的新生儿患先天性梅毒,一期梅毒和晚期潜伏梅毒治疗后可预防新生儿患先天性梅毒,如在妊娠20周内治疗,则可预防99%的新生儿患先天性梅毒。国内研究中,通过及时诊断和治疗妊娠合并梅毒,99%的孕妇可获得健康婴儿。 一、病程和分期 梅毒螺旋体侵入人体后,经过2~4周的潜伏期,在侵入部位发生炎症反应,形成硬下疳,称为一期梅毒。出现硬下疳后,梅毒螺旋体由硬下疳附近的淋巴结进入血液扩散到全身。经过6~8周,几乎所有的组织及器官均受侵,称为二期梅毒。二期梅毒的症状可不经治疗而自然消失,又进入潜伏状态,称为潜伏梅毒。当机体抵抗力降低时,可再次出现症状,称为二期复发梅毒,可以复发数次。根据病期可将梅毒分为早期梅毒与晚期梅毒。早期梅毒:病期在2年以内,包括:(1)一期梅毒(硬下疳);(2)二期梅毒(全身皮疹); (3)早期潜伏梅毒。晚期梅毒:病期在2年以上,包括:(1)皮肤、黏膜、骨、眼等梅毒; (2)心血管梅毒;(3)神经梅毒;(4)内脏梅毒;(5)晚期潜伏梅毒。 二、诊断 对所有孕妇在怀孕后首次产科检查时作梅毒血清学筛查,最好在怀孕3个月内开始首次产科检查。对梅毒高发地区孕妇或梅毒高危孕妇,在妊娠末3个月及临产前再次筛查。一期梅毒可直接从病灶皮肤黏膜损害处取渗出物,暗视野显微镜下如见活动的梅毒螺旋体

妊娠合并梅毒的处理

---------------------------------------------------------------最新资料推荐------------------------------------------------------ 妊娠合并梅毒的处理 妊娠合并梅毒的处理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的一种慢性传染病,可造成多器官损害。 梅毒螺旋体可以通过胎盘感染胎儿,对孕妇和胎儿、婴儿均有严重危害。 当前许多临床医生对妊娠合并梅毒的诊断和处理认识不足,某些概念不清,存在对妊娠合并梅毒患者及其新生儿过度诊断和过度治疗的问题。 中华医学会妇产科学分会感染性疾病协作组在 2019 年发表了妊娠合并梅毒的诊断和处理专家共识(以下简称共识)[1],提出对妊娠合并梅毒按国际规范治疗。 2019 年以来,我国以及欧美的专业学会均发表了相关指南[2-4]。 现介绍妊娠合并梅毒诊断和处理的研究进展。 一、发病率和母胎危害国内妊娠合并梅毒发病率为 2~5[1],占女性梅毒的 9.2%、全部梅毒的 5.1%[5]。 对 279 334 例孕妇进行筛查发现,838 例(3.0)合并梅毒;患梅毒产妇所分娩的婴儿中,8.2%(34/417)诊断为先天性梅毒,24.7%(103/417)存在不良妊娠结局[6]。 与非先天性梅毒和不存在不良妊娠结局者相比,发生先天性梅毒和存在不良妊娠结局者非螺旋体抗体滴度高、梅毒期别早、首次治疗开始至分娩间隔短、治疗时孕龄大、患者配偶应用可卡因和感染梅毒 1 / 11

与发生先天性梅毒及不良妊娠结局呈正相关;而有产前检查和完成抗梅毒治疗与发生先天性梅毒及不良妊娠结局呈负相关。 患者年龄大、应用可卡因、异位妊娠史、非螺旋体抗体滴度高、首次治疗开始至分娩间隔短、治疗时孕龄大和患者配偶感染梅毒与不良妊娠结局呈正相关;既往梅毒史、有产前检查和完成抗梅毒治疗与不良妊娠结局呈负相关[6]。 对广州农村27 150 例孕妇进行筛查发现,106 例(3.9)合并梅毒,其中 78 例(73.6%)接受了抗梅毒治疗,多因素分析显示,高龄和有不良产史的孕妇梅毒感染率较高[7]。 对 54 篇中英文文献、包括 11 398 例妊娠合并梅毒患者和 43 342 例非梅毒孕妇进行 meta 分析发现,未治疗的梅毒孕妇中,估计发生不良妊娠结局的比例高达 76.8%,其中先天性梅毒为 36.0%,早产为 23.2%,低出生体重儿为 23.4%,死胎为 26.4%,流产为 14.9%,新生儿死亡为 16.2%。 在妊娠晚期(妊娠 28 周以后)开始治疗的梅毒孕妇母亲中,发生不良妊娠结局者占 64.4%,其中先天性梅毒为 40.6%,早产为17.6%,低出生体重儿为 12.4%,死胎为21.3%。 在抗体高滴度阳性(1 8 ∶ )梅毒孕妇母亲中, 42.8%发生不良妊娠结局,其中先天性梅毒为 25.8%、早产为 15.1%、低出生体重儿为 9.4%、死胎为 14.6%、新生儿死亡为 16.0%。 在非梅毒孕妇中,不良妊娠结局发生率为 13.7%,其中早产为7.2%、低出生体重儿为 4.5%、死胎为 3.7%、流产为 2.3%、新生儿

梅毒预防措施

梅毒母婴传播预防须知 梅毒是由苍白密螺旋体引起的一种慢性传染病。常发生于外生殖器部位,后经淋巴液、血液而侵犯全身各器官,因而临床症状与体征繁多。另一方面梅毒又可多年无症状呈潜伏状态,若不及时治疗或治疗不当,部分病人可发展为晚期,可出现严重的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损害而危机生命。 一、梅毒基本知识 (一)梅毒的传播途径 梅毒病人是唯一的传染源,其传播途径有三方面: (1)性接触传染:是主要的传播途径约占95%以上。 (2)垂直传播:梅毒孕妇在妊娠期内梅毒螺旋体可通过胎盘及脐静脉进入胎儿体内,引起胎儿在宫内感染。 (3)血源性传染:输入梅毒患者的血液而受感染。 间接接触传染:接触到被患者分泌物污染的物品,如内衣、内裤、被褥、毛巾、剃刀、浴巾、浴盆、便器等均可作为传播媒介引起传染,但机会极少。 (二)梅毒的预防 1)若有不安全性接触史,应及时作梅毒血清检查,以便及

时发现,及时治疗。 2)虽然梅毒通过间接接触感染者极少,但在公共浴池也不要洗盆塘,不使用公共厕所的坐式马桶。自己的毛巾、盆具不与别人混用,不互穿内衣。 3)追踪病人的性伴侣,凡是和梅毒患者有过性接触(配偶或性伴)都应进行预防性检查或必要的治疗,未治愈前绝对禁止有性生活。 4)对可疑患梅毒的孕妇,应及时给予预防性治疗,以防止将梅毒传染给胎儿;未婚男女病人,未经治愈前暂缓结婚。 5)对已接受规范治疗的病人,应给予定期追踪随访,观察血清。 6)如需输血,需要输血单位出示所输血液的检查证明,防止不必要的麻烦发生。 二、妊娠梅毒 妇女在妊娠期发生或发现的梅毒叫妊娠梅毒,妊娠梅毒不但给孕妇的健康带来影响,更能影响胎儿发育,导致流产、早产、死胎。即使妊娠能维持到分娩,所生婴儿患先天性梅毒的几率也很高。 (一)梅毒对妊娠的影响 1、患梅毒的女性常致不孕,梅毒女性不孕率比正常女性高2-3倍。

妊娠合并梅毒患者的护理分析

现代中西医结合杂志ModemJournalofIntegratedTraditionalChineseandWesternMedicine2008]un,17(17)?2733? 妊娠合并梅毒患者的护理分析 陈玲玲. (浙江省绍兴市妇幼保健院,浙江绍兴312000) 【关键词】妊娠;梅毒;护理 【中图分类号】R473.71【文献标识码】B【文章编号】1008—8849(2007)17—2733—02 梅毒是仅次于艾滋病对人体危害最大的性传播疾病之一…,而妊娠期梅毒又是一个特殊时期感染的传染病[引,它对胎儿和新生几的危害尤为突出,而且近年来有明显增多的倾向,我院2005年1月一2006年12月对围生期孕妇10985例常规进行梅毒血清学检查共筛出梅毒患者18例。笔者对这18例梅毒患者在治疗同时加强对患者的护理,取得了满意效果,现报道如下。 1I陆床资料 18例梅毒患者,年龄18~37岁。平均26岁;孕16~41周,平均28周;初产妇16例,经产妇2例;筛查前知道梅毒血清阳性者3例(孕前曾经治疗过2例),筛查前不知道梅毒血清阳性者15例;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者10例,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者8例;超声检查合并胎儿畸形1例。确诊后即予苄星青霉素240万IU肌注,1周后重复注射,出院后门诊继续治疗,共治疗3周并随访,本组中13例要求中止妊娠。 2护理 2.1加强消毒隔离措施梅毒有较强的传染性,为患者安排单人病房,患者接触的床头柜、床栏、门把手等每天用消毒液擦拭,病房每天消毒2次,直接接触患者的用物,如各种器械、注射器、输液器等用后即消毒销毁,止血带、体温计等一次性使用或专人专用,有血性分泌物的物品焚烧销毁。出院后患者用过的物品分类按传染病消毒、隔离原则进行终末处理。医务人员应加强自我防护意识,每次操作均应戴手套,操作后用肥皂水洗手。为了避免误解,应做好消毒隔离的解释工作,向患者解释目的是为了保护患者本身,避免再次感染造成治疗的失败,并不是歧视患者,同时,也是为了保护他人和环境。2.2健康教育梅毒是一种传染性很强的性传播疾病,对患者要耐心介绍疾病的特点,传播途径,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加强性教育和道德教育,使患者了解性病传播防治方面的知识,懂得性病未彻底治愈前避免性生活,不与他人共用便器、浴巾,不在公共浴池洗澡,防止交叉感染[3】。梅毒可经性交直接传播,占95%,或由其他方式的接触传播,如通过医源性途径、接吻、唾液、哺乳等直接接触患者的皮肤黏膜传播[4】。对有梅毒常见症状、体征及快速血清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阳性者需作诊断性检查及治疗,常用药物首选青霉素,对青霉素过敏者选用四环素、红霉素。治疗要尽早、足量、规范,同时在治愈3a内要复查和随访,使患者认识到只要坚决阻断传播途径,坚持早期、正规、足量治疗,梅毒不但可以治愈,也可避免传给下一代。胎传梅毒对胎儿影响很大,刘.彩霞等[5】报道,梅毒患者分娩正常新生儿机会仅占1%,劝其中止妊娠。中止妊娠后尽量在治愈3a后怀孕。 2.3心理护理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是心理护理取得成效的关键。孕妇一旦确诊为梅毒,一方面承受着巨大的社会、家庭压力,不敢向亲友说出实情,内心有羞耻、恐惧、自卑感,同时又担心影响下一代的健康;另一方面又希望医护人员能为其保密,并对其治疗抱有希望。护理人员应该主动与患者交谈,鼓励他们说出内心的真实想法,认真倾听他们的心声,通过感情投人、言语诚恳取得患者的信任,指导他们以正确的态度对待目前的困境,针对交谈中发现的患者担忧的问题进行心理疏导,减轻其心理压力,向患者解释此病的可治愈性和可复发性,在取得患者同意后告知其配偶,以取得配偶的支持有利于夫妻同治。 2.4治疗护理重点观察药物反应。目前梅毒治疗以青霉素为首选,护士在配合治疗时,应观察患者有无青霉素变态反应。一旦发生,应及时向医生报告并积极参加救治处理,在治疗过程中应重视患者的疗效观察。对妊娠合并梅毒者中止妊娠后应注意观察血压、脉搏、呼吸、心搏等情况,防止大出血,同时做好会阴部护理。 2.5出院指导做好出院后指导是预防疾病反复发作的重要措施,出院之际应向患者做好健康指导:①出院后注意清洁卫生,避免不洁性交;②定期复诊:治疗后一定要做好充分随访,内容包括临床表现和血清学检查。血清学检查第1年每隔3个月、第2年每隔6个月和第3年末各查1次【6J,应严格按照医生安排的复查项目进行检查;③3a内应观察配偶情况,尤其配偶在患者治愈后3a内也要定期复查,3a后双方完全正常再安排怀孕。 3讨论 性传播疾病对健康和社会的影响越来越大,特别是妊娠妇女,若不能及时治愈。不仅危害患者的身心健康,而且将殃及子孙后代,对家庭幸福、社会安定构成严重威胁。妊娠合并梅毒患者应尽早明确诊断,早期、正规、足量治疗,妊娠合并梅毒患者由于具有传染性,不愿公开病情,所以护理工作中应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隐私权。良好的心理护理可协助患者树立战胜疾病的信心;正确的健康教育是预防、治疗疾病的有效措施;规范的消毒隔离、自我防护是切断传播途径的关键环节。顾美皎E7]报道,梅毒孕妇所生子女70%有感染梅毒机会,故对妊娠合并梅毒者尽可能劝其中止妊娠,从(下转第2737页)  万方数据

妊娠合并梅毒的诊断和处理专家共识(完整版)

妊娠合并梅毒的诊断和处理专家共识(完整版) 国外研究中,对妊娠合并梅毒规范治疗,二期梅毒治疗后可预防94%的新生儿患先天性梅毒,一期梅毒和晚期潜伏梅毒治疗后可预防新生儿患先天性梅毒,如在妊娠20周内治疗,则可预防99%的新生儿患先天性梅毒。国内研究中,通过及时诊断和治疗妊娠合并梅毒,99%的孕妇可获得健康婴儿。 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的一种慢性传染病,临床表现复杂,几乎可侵犯全身各器官,造成多器官损害。妊娠合并梅毒发病率在多数地区为2‰~5‰。梅毒对孕妇和胎儿均危害严重,梅毒螺旋体可以通过胎盘感染胎儿。自妊娠2周起梅毒螺旋体即可感染胎儿,引起流产。妊娠16~20周后梅毒螺旋体可通过感染胎盘播散到胎儿所有器官,引起死胎、死产或早产。梅毒如未经治疗,可导致胎儿自然流产或死产(17%~46%)、早产或低出生体质量(25%)、新生儿死亡(12%~35%)或婴儿感染(21%~33%),不良围产结局发生率为36%~81%。导致不良围产结局的因素包括:早期梅毒(特别是二期梅毒)、非螺旋体试验抗体高滴度[如快速血浆反应素环状卡片试验(RPR)或性病研究实验室试验(VDRL)滴度≥1∶16]和孕早期未及时诊治(如治疗后30d内分娩)。国外研究中,对妊娠合并梅毒规范治疗,二期梅毒治疗后可预防94%的新生儿患先天性梅毒,一期梅毒和晚期潜伏梅毒治疗后可预防新生儿患先天性梅毒,如在妊娠20周内治疗,则可预防

99%的新生儿患先天性梅毒。国内研究中,通过及时诊断和治疗妊娠合并梅毒,99%的孕妇可获得健康婴儿。 1病程和分期 梅毒螺旋体侵入人体后,经过2~4周的潜伏期,在侵入部位发生炎症反应,形成硬下疳,称为一期梅毒。出现硬下疳后,梅毒螺旋体由硬下疳附近的淋巴结进入血液扩散到全身。经过6~8周,几乎所有的组织及器官均受侵,称为二期梅毒。二期梅毒的症状可不经治疗而自然消失,又进入潜伏状态,称为潜伏梅毒。当机体抵抗力降低时,可再次出现症状,称为二期复发梅毒,可以复发数次。根据病期可将梅毒分为早期梅毒与晚期梅毒。早期梅毒:病期在2年以内,包括:(1)一期梅毒(硬下疳);(2)二期梅毒(全身皮疹);(3)早期潜伏梅毒。晚期梅毒:病期在2年以上,包括:(1)皮肤、黏膜、骨、眼等梅毒;(2)心血管梅毒;(3)神经梅毒;(4)内脏梅毒;(5)晚期潜伏梅毒。 2诊断 对所有孕妇在怀孕后首次产科检查时作梅毒血清学筛查,最好在怀孕3个月内开始首次产科检查。对梅毒高发地区孕妇或梅毒高危孕妇,在妊娠末3个月及临产前再次筛查。一期梅毒可直接从病灶皮肤黏膜损害处取渗出物,暗视野显微镜下如见活动的梅毒螺旋体即可确

梅毒的眼部表现

梅毒的眼部表现 文章目录*一、梅毒的眼部表现*二、梅毒的保健护理方法*三、梅毒的预防方法有哪些 梅毒的眼部表现1、梅毒的眼部表现 梅毒的各型各期均可发生眼部病变,常双眼受累,比较常见的有角膜基质炎、葡萄膜炎、视网膜脉络膜炎、视神经炎、视神经萎缩,对患者视力造成严重的损害。其中,葡萄膜炎多发生在感染梅毒6周以后;眼睑或结膜下疳在梅毒一期就可以发生;泪囊炎多发生于梅毒在二期;巩膜炎较多在梅毒二期或三期发病。梅毒三期可侵犯眼运动神经、视神经等,表现为上睑下垂、斜视、瞳孔大小不一、视神经萎缩等。梅毒螺旋体可通过胎盘脐带血传播,引起婴儿先天性梅毒性眼病。 2、梅毒的传播途径有哪些 专家介绍,梅毒病原体叫梅毒螺旋体,对人体泌尿生殖器官的皮肤黏膜有很强的亲和力,只要有极细微的破损,它就可以乘机钻进去而致病。性接触是梅毒的主要传播途径,占其95%以上。梅毒螺旋体存在于患者的血液、分泌物、乳汁中,因此,除性接触直接传染外,还可能通过接吻、哺乳、握手、输血和接触被患者分泌物污染的衣裤、被褥和日常用品造成传播。患者年龄分布很广,从婴幼儿到成年人,甚至高龄老人患病也屡有所见。 3、眼梅毒不要自行眼药

专家提醒患者,若明知道自己有梅毒,眼部出现不适不要自 行用眼药,要到眼科就诊并坦诚提供病史信息,避免延误病情,让治疗走弯路。梅毒眼病患者平时要注意个人卫生,经常洗手,不要用手揉眼睛。注意公共道德,沾有眼分泌物的纸巾等不要乱抛。 其实,梅毒只要能早期作出诊断,并给予正确的治疗,是有可能治愈的,千万不要误信江湖术士。青霉素是杀灭梅毒螺旋体的有效药物,要及时、正规、足量、持续给药,才能避免病情反复。对眼梅毒的治疗,则以积极治疗梅毒为前提,争取血清阴转率早 日真正实现,这样眼科专科治疗的效果才能巩固,才有可能达到 根治或控制的目的。 梅毒的保健护理方法1、对性伴侣,应全面了解其性生活史和健康状况,若有可疑症状,应敦促其检查治疗。 2、广泛进行健康教育,使人们了解梅毒对社会文明、经济、家庭带来的危害,形成良好的社会环境,提高全社会的健康素质 和意识。 3、孕妇若有了可疑梅毒接触史,可先给一个疗程预防性青霉素抗梅毒治疗,以防止将梅毒感染给胎儿。 4、杜绝不正当的性行为,提倡洁身自好。若万一不慎,有了可疑梅毒接触史,应及时作梅毒血清试验,以便及时发现,及时治疗。

妊娠合并梅毒

HⅣ母婴传播率外,研究还发现,产后3个月内混合喂养比单纯母乳喂养感染的危险性高。分析认为是混合喂养能引起婴儿胃肠道的损伤和炎症反应而增加了感染机会。②乳腺疾病:当产妇患有乳腺炎、乳头皲裂、乳房脓肿时,HⅣ母婴垂直传播率明显增加。 此外,HⅣ母婴传播的影响因素也与HⅣ病毒的分型、婴儿的遗传性有关。 3预防HIV母婴传播的策略 3.1加强孕前教育到目前为止,对于艾滋病和HⅣ携带者尚无可靠的治疗方法,任何药物均可对母婴产生不同程度的不良影响。因此,预防是最为关键的问题。①提倡孕前咨询,至少应在计划妊娠前的3~6个月,夫妇双方均进行HⅣ检测,如患病,则避孕治疗。目前我国的HⅣ自愿咨询检测均为免费。②采取健康的行为:包括避免不良性关系、有保护的性生活、慎用血液制品或接受输血,更要远离毒品。 3.2孕期自愿咨询检测建议所有孕妇接受艾滋病自愿咨询检测,根据不同对象、不同的检测结果,给予分别指导。①对于HⅣ阴性的孕妇,提供预防HⅣ母婴传播的信息。②对于存在HⅣ感染高危行为而HIV检测阴性的孕妇,不能除外感染的“窗口期”,建议3个月后再做检测。③鉴于HⅣ感染对胎儿、新生儿高度的危害性,对HⅣ感染合并妊娠者建议终止妊娠。④对于HⅣ阳性而又选择继续妊娠者,在孕期、分娩期、哺乳期采取系统的、综合的预防HⅣ母婴传播措施。3.3抗反转录病毒药物的应用大量实践已经证明,奇多夫定、维乐命、拉夫米定等药物的应用,能够有效的降低HⅣ的母婴传播。其中奇多夫定+维乐命联合用药,是世界卫生组织推荐的首选方案,具体如下:①孕期母亲用药:孕妇自妊娠28周开始服奇多夫定,300mg,2次/d,直至临产。 ②临产后母亲用药:奇多夫定300mg,每3小时1次口服,直至分娩结束。同时,临产后再加用维乐命200mg一次性口服。如果服用维乐命24小时后仍未分娩,应重复维乐命200mg一次性口服。对于选择性剖宫产,应在手术前2小时口服维乐命200mg。③新生儿用药:出生后72小时内,按2zng/kg(或混悬液o.2山kg)一次性服用维乐命,最多不超过61119(或混悬液O.6znL);奇多夫定,2n,g/kg,每6小时1次。如果母亲曾用药达到4周以上,则婴儿用药l周;如果母亲用药不足4周,则婴儿用药应持续6周。 23.4安全分娩对于足月妊娠的HⅣ阳性的孕妇,在产程尚未发动且胎膜未破前,行择期剖宫产终止妊娠,是首选的分娩方式。对新生儿的处理应避免皮肤及黏膜的损伤,尤其在清理新生儿呼吸道时,要避免咽喉部黏膜的损伤,严格执行脐带的消毒处理、新生儿保温等常规要求。 3.5产后预防提倡人工喂养,避免母乳喂养和杜绝混合喂养。无条件人工喂养时,应保证纯母乳喂养,并缩短时间,不超过4个月。 全球范围内,未干预的HⅣ母婴垂直传播率为15%~40%,发达国家已将HⅣ母婴垂直传播的发生率降到1%~2%。其成功的主要经验是:开展孕期自愿咨询与检测、应用预防性抗病毒药物、适时择期剖宫产、婴儿采用人工喂养等。我国已于2003年启动实施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的试点项目,这项工作在我国还是刚刚起步,对此,需要妇产科和妇幼保健医生尽快掌握相关知识,以减少HⅣ母婴垂直传播,提高人口素质。’ 妊娠合并梅毒 王笑 (辽宁省瓦房店市妇婴医院,116300)中图分类号:R59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7185(2006)05—0002—03 梅毒是由苍白密螺旋体感染所引起的慢性全身性传染性疾病,属性传播疾病。根据病程,可分为早期梅毒(一期、二期梅毒)和晚期梅毒。近年来,梅毒的感染率成倍增长,妊娠合并梅毒的患者数量及先天梅毒的发病率也不断上升。妊娠合并梅毒发病率增高与吸毒、卖淫、HⅣ感染、治疗失败或再感染及因贫困而缺乏产前检查等有关。妊娠合并梅毒严重危害母婴健康,因此必须正确认识并高度重视妊娠合并梅毒的危害性,防止胎传梅毒的发生。 l病原体及传播途径 梅毒螺旋体是对人有致病性的密螺旋体中最重要的一种,是梅毒的病原体。该病原体对理化因素抵抗力弱,对冷、热、干燥特别敏感。一般消毒剂及肥皂水均可将其杀死,在体外只能存活1~2小时。自然情况下只感染人类,故人是梅毒的唯一传染源。性接触传播为主要的传播途径;少数情况下,可经输血、接吻、衣物等途径传播。由此引起的梅毒为后天梅毒;患梅毒孕妇体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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