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补充医疗保险(研究生平安健康保险)投保说明

大学生补充医疗保险(研究生平安健康保险)投保说明
大学生补充医疗保险(研究生平安健康保险)投保说明

附件二:

大学生补充医疗保险(研究生平安健康保险)投保说明

华中师范大学大学生已于2011年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即大学生医保)。为进一步提高本校大学生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住院治疗给家庭造成的经济负担,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建议2015级新生投保大学生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

华中师范大学补充医疗保险(商业保险)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分公司营业部承保。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或患疾病,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治疗,对被保险人累计发生并支出的符合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补偿或给付部分以及相应的免赔额后,在合同规定的保险金范围内,按下表规定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最高赔付100000元。

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确需门诊治疗最高赔付3000元。

例如:某患者因肺炎住院费10000元,大学生医保可承担约50%的费用即5000元,商业保险(学生平安健康保险)还可在其余的50%中再报销可报部分的90%,共计可承担80%--85%的费用。

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在校园内参加教育活动或者参加学校组织安排的校外活动时遭受意外伤害,最高赔付300000元。

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在校外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最高赔付100000元。

一、有关保险事项如下:

1.优惠条款:学生平安健康保险首次投保无90日等待期,情感障碍、抑郁症属赔付范围。

2.服务承诺:保险公司每周二、周四上午到学校事务大厅接赔案;被保险学生资料齐全,乙方在十个工作日内予以赔付;疑难案件在二十个工作日内予以赔付;赔付经费直接存入学生银行卡。

3.购买方式及标准:保险费每人每年50元,开学后由学校组织保险公司到校现场办理,强烈建议学生都购买。

大学生医疗保险温馨提示

我校大学生(含研究生)已于2011年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即大学生医保)。为进一步提高我校大学生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因疾病或意外伤害住院治疗给家庭造成的经济负担,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建议全体新同学投保学生平安健康保险。

保险费和保险金额(保险费一次性交清)

院或保险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住院治疗,对被保险人累计发生并支出的符合学生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和其他途径补偿或给付部分以及相应的免赔额后,在合同规定的保险金范围内,按下表规定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最高人民币100000元。

保险还可在未报销的50%中再报销可报部分的90%,共计可报销80%--85%的费用。

医疗保险购买方式及标准:大学生医疗保险每人每年20元,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学生都应参加大学生医疗保险,随学费同时收缴。学生平安健康保险每人每年30元,开学后学校组织保险公司到校现场办理,强烈建议学生都购买。

武汉市医保基金结算比例表(因病住院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

普通门诊医疗费学校报销比例表

中国保险公司排名及分类

中国保险公司排名(排行榜) 1.中国人寿保险(集团)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2.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3.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4.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5.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6.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7.中国太平保险集团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8.阳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9.中华联合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10.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11.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12.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司 13.天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司 14.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15.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财产险公司 16.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17.安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集团控股公 司 18.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19.中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20.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 司 21.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22.信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23.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 司 24.正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25.中英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26.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27.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28.国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29.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 司 30.华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 司 31.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32.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 险公司 33.招商信诺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34.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 司 35.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 司 36.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37.中美大都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 公司 38.中银保险有限公司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公 司 39.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40.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司 41.中邮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寿保险公 司 42.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 险公司 43.大众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财产保险公司

平安银行股票基本面研究分析

平安银行股票基本面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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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银行上市公司股票的基本面分析 1、宏观经济分析 关于全球经济形势,2013季度全球经济增长格局出现新的变化,发达国家重新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主动力,而新兴市场集体表现疲软。发达经济体将维持复苏态势,但复苏特征不尽相同。受高新技术、房地产以及页岩气等方面的拉动,美国经济呈现实质性复苏迹象;日本政策性复苏特征明显;欧洲经济有望延续周期性复苏,但走出困境尚须时日。相形之下,受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调整预期影响,新兴经济体金融风险引发关注。 关于中国经济形势,报告认为受国内外环境深刻变化的影响,2013年上半年我国经济连续两个季度放缓。在一系列稳增长政策作用下,三季度各项经济指标明显好转,经济企稳回升的概率增大,预计GDP增长7.8%左右。外需持续改善、“微刺激”政策显效,四季度我国经济将继续向好,预计GDP增长7.7%左右,CPI上涨2.8%左右;全年GDP增长7.7%左右,CPI上涨2.6%左右。中国经济滑出“下限”的风险正在减小。未来我国经济面临美国QE退出、新兴市场货币动荡、地方政府债务和房地产泡沫等四大风险。宏观政策应保持基本稳定,财政政策重在减税节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货币政策应保持稳健,重在盘活存量,力促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稳定经济主体预期。 关于宏观经济政策对证券市场的影响,2013年经济增速对A股造成的负面影响将显著减弱,但股市反弹空间仍决定于市场资金面好转状况以及新一轮经济体制改革的推出时间和力度。从资金面看,债券发行收益率是否下降以及外汇占款是否回升是两个重要观察指标。从经济体制改革层面看,投资者需关注改革红利的提升,在政策方面看,前段时间召开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一系列银行改革方案及措施对银行方面股市有比较大的影响。2013年可能会超预期的利好因素包括中国经济的改革红利和美国经济的增长动力,而可能超预期的利空因素包括日本经济和债务危机的新风险以及美国“重返亚洲”战略带来的干扰,以及国内“影子银行系统”快速膨胀所导致的信用风险增加。 2、公司分析 公司简介:平安银行,全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是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控股的一家跨区域经营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为中国大陆12家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之一。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1.2335亿元,总资产近1.37万亿元,总部位于广东省深圳市。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产综合险条款 - 总则 保险标的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财产综合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标的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载明地址内的下列财产可作为保险标的: (一)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财产; (二)由被保险人经营管理或替他人保管的财产; (三)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载明地址内的下列财产未经保险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保险价值的,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古书、古画、邮票、字画、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 (二)堤堰、水闸、铁路、道路、涵洞、隧道、桥梁、码头; (三)矿井(坑)内的设备和物资; (四)便携式通讯装置、便携式计算机设备、便携式照相摄像器材以及其他便携式装置、设备; (五)尚未交付使用或验收的工程。 第四条下列财产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 (一)土地、矿藏、水资源及其他自然资源; (二)矿井、矿坑; (三)货币、票证、有价证券以及有现金价值的磁卡、集成电路(IC)卡等卡类; (四)文件、账册、图表、技术资料、计算机软件、计算机数据资料等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 (五)枪支弹药; (六)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 (七)领取公共行驶执照的机动车辆; (八)动物、植物、农作物。

保险责任 第五条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一)火灾、爆炸; (二)雷击、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 (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 前款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第六条被保险人拥有财产所有权的自用的供电、供水、供气设备因保险事故遭受损坏,引起停电、停水、停气以致造成保险标的直接损失,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第七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也负责赔偿。 责任免除 第八条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一)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二)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 (三)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动、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骚乱、暴动、政变、谋反、恐怖活动; (四)地震、海啸及其次生灾害; (五)核辐射、核裂变、核聚变、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 (六)大气污染、土地污染、水污染及其他非放射性污染,但因保险事故造成的非放射性污染不在此限; (七)保险标的的内在或潜在缺陷、自然磨损、自然损耗,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物质本身变化、霉烂、受潮、鼠咬、虫蛀、鸟啄、氧化、锈蚀、渗漏、自燃、烘焙; (八)水箱、水管爆裂; (九)盗窃、抢劫。 第九条下列损失、费用,保险人也不负责赔偿: (一)保险标的遭受保险事故引起的各种间接损失;

员工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

**公司补充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逐步建立涵盖社会基本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和个人自选商业医疗保险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的规划,为提高公司员工、退休人员医疗保障水平,根据公司不断完善员工福利计划的工作安排,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的原则 (一)适度保障的原则。补充医疗保险体现了对基本医疗保险医疗待遇的有益的补充和适度保障。 (二)量力而行的原则。补充医疗保险应与公司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并根据公司经济效益状况适时调整。 (三)“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三条参加补充医疗保险的实体企业,必须符合下列

条件: (一)已按规定参加属地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并履行缴费义务和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按本试行办法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 第四条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的人员范围是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的公司在册职工以及退休(职)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不包括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的离休人员和二等乙级及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等人员。 第三章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筹集与管理 第五条基金筹集 (一)公司按照不高于国家规定标准统一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基金。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由实体企业缴纳,在成本中列支。参保人员个人不缴费。 (二)公司根据经济效益情况确定缴纳标准,于每年年初下达。各实体企业应于缴纳标准下达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将本企业年度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汇入公司指定账户。未及时上缴的,每日按欠缴额的X%收取滞纳金。 第六条基金管理 (一)公司委托管理规范、专业化的保险公司对补充医

转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组织架构

转中国平安保险集团组织架构 集团公司内部主要部门:集团执行委员会、集团行政管理中心、集团财务企划中心、集团内控管理中心、集团人力资源中心、集团战略拓展部、集团稽核监察部、集团品牌宣传部、集团党群办公室、平安大学(平安金融培训学院) 集团公司旗下成员单位: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保险海外(控股)有限公司中国平安保险(香港)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平安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物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平安利顺国际货币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平安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原集团信息管理中心)平安数据科 技(深圳)有限公司(原集团运营管理中心)深圳平安财富通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原集团万里通事业部)深圳平安渠道发展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原集团渠道发展事业部)深圳市平安期货经纪有限公司集团高层管理人员:马明哲: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集团党委书记孙建一: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首席执行官、副总经理、集团党委副书记;平安银行董事长、平安银行党委书记张子欣: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梁家驹: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常务副总

经理、首席保险业务官曹实凡: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集团工会主席、集团党委副书记、集团纪委书记理查德·杰克逊: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金融业务官;平安银行行长顾敏慎: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吴岳翰: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市场执行官王利平: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克祥: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集团办公室主任罗世礼: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首席信息执行官、平安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其他管理人员:李源祥: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首席执行官赵福俊: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委书记任汇川: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吴鹏: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杜永茂: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首席执行官赵卫星: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吴平:平安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杨宇翔: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薛荣年: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介中国平安-公司启用新品牌标识中国平安-世界500 强中国平安-公司的文化管理与管理文化中国平安-公司的企业文化中国平安-公司管理模式中国平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个人意外伤害保险(B款)条款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平安个人意外伤害保险(B款)条款 总则 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被保险人应为六十五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的投保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被保险人本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其他人。 第四条本保险合同的受益人包括: (一)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订立本保险合同时,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需书面通知保险人,由保险人在本保险合同上批注。对因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变更发生的法律纠纷,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保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的,应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应由其监护人指定或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二)伤残、医疗、误工津贴、住院护理津贴保险金受益人 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的伤残、医疗、误工津贴、住院护理津贴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 保险责任 第五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伤残、医疗费用支出或住院治疗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公司 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为规范管理公司补充医疗保险,保障职工的医疗待遇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关于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2〕1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建立条件 1.已参加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的,建立补充医疗保险。 2.具备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和人工成本承受能力。公司补充医疗保险应量力而行,与XXX的经济效益水平和负担能力相适应,不得因建立补充医疗保险而造成人工成本大幅度增加,加重XXX负担。 3.基础管理规范,民主制度健全。XXX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应履行民主程序和报批手续。 二、实施对象 XXX为以下人员建立补充医疗保险: 1.签定劳动合同且试用期合格已转正的在册员工; 2.退休人员; 三、建立方式

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建立。XXX以商业保险机构的相关产品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设计补充医疗保险方案。XXX用补充医疗保险资金向商业保险机构缴纳保险费,享受补充医疗保险待遇。 四、支付原则 1.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相衔接。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用于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用的补助,不得另行建立个人账户或变相用于职工其他方面的开支。 2.合理设置报销比例和报销起付标准,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 3.适度提高特殊人群的补充医疗待遇水平。特殊人群包括:关键人才和做出突出贡献人员,个人负担过重的患大病和特殊病人员,其他经XXX职工(代表)大会决定列入支付范围的人员等。 4.在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有结余的情况下,XXX可以开展健康体检、健康咨询等活动,以预防疾病,降低医疗费用。 五、基金筹集 XXX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的资金来源和列支渠道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 六、管理与监督 XXX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实行财务单独列账,专款专用,

平安集团及其主要竞争产品分析

竞争对手分析之平安集团 一、平安集团简介 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1988年诞生于深圳蛇口,是中国第一家股份制保险企业,至今已发展成为集保险、银行、投资等金融业务为一体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并且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两地上市。 (一)平安金融集团架构 平安集团旗下有各专业子公司及事业部:

平安集团总部作为投资控股公司,不经营具体业务,主要负责制定公司发展战略,代表股东管理和分配资本,并行使监督职责集团对子公司高比例控股,有利于共享客户资源,发挥协同效应。 集团下属多家子公司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相互之间有严格的防火墙集团整体上市,有利于保持整体的较高透明度,而且可以根据各子公司发展需求分配集团资本金,平衡各业务发展,降低风险。 (二)经营情况 截至2011年12月,中国平安在全国拥有约4,400个分支机构,覆盖全国约1000个城市,约48万寿险业务代理人,17万员工,7,000万客户。 截至2011年12月31日,集团总资产达人民币22,854.24亿元,归属母公司股东权益为人民币1,308.67亿元。从保费收入来衡量,平安寿险为中国第二大寿险公司,平安产险为中国第二大产险公司。 (三)企业愿景 中国平安的愿景是以保险、银行、投资三大业务为支柱,谋求企业的长期、稳定、健康

发展,为企业各利益相关方创造持续增长的价值,成为国际领先的综合金融服务集团和百年老店。 (四)发展战略 中国平安未来10年发展的基本思路是,以保险带动综合金融,用综合金融进一步促进保险业务加快发展。 中长期发展战略:合理规划、积极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确保集团利润实现可持续稳定增长。 (五)业务概况 平安实施一个客户,一个帐户,多个产品,一站式服务: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个人意外伤害保险(B款)条款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平安个人意外伤害保险(B款)条款

保险责任 第五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伤残、医疗费用支出或住院治疗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 (一)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第(二)款约定的伤残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保险金。 (二)伤残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简称《伤残评定标准》)所列伤残之一的,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意外伤害

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伤残保险金。 1.当同一保险事故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应首先对各处伤残程度分别进行评定,如果几处伤残等级不同,以最重的伤残等级作为最终的评定结论;如果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等级相同,伤残等级在原评定基础上最多晋升一级,最高晋升至第一级。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应采用《伤残评定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 2.被保险人如在本次意外伤害事故之前已有伤残,保险人按合并后的伤残程度在《伤残评定标准》中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但应扣除原有伤残程度在《伤残评定标准》所对应的伤残保险金。 在保险期间内,前述第(一)、(二)款下的保险金累计给付金额以保险单载明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 (三)医疗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符合本条款第二十六条释义的医院(以下简称“释义医院”)进行治疗,保险人就被保险人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实际支出的按照当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必

【精品文档类】2019年某公司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管理规定完整版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适当减轻员工和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后的医疗费用负担,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合同化员工、市场化员工、退休人员的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3.1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 本规定所称的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是一项由企业自行运作和管理的医疗保险,是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 3.2 门诊慢性病等特殊病种 本规定所称门诊慢性病等特殊病种是指经当地基本医疗保险部门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鉴定、基本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的,需长期门诊治疗的一些慢性疾病。 4 职责 4.1 人事处(党委组织部)(以下简称人事处) 4.1.1 是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归口管理部门; 4.1.2 指导所属各单位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业务;

4.1.3 检查监督所属各单位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执行情况。 4.2 财务处 负责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资金的管理及业务指导。 4.3 所属各单位 4.3.1 人事部门 4.3.1.1 负责本单位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业务管理,包括员工补充医疗保险台账的建立、费用审核、费用报销单编制。 4.3.1.2 与本单位财务部门定期核对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用的计提额度及支付额度。 4.3.2 财务部门 负责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资金的核算、资金管理及费用报销。 5 管理内容 5.1 资金的提取及管理 5.1.1 所属各单位人事部门负责按照本单位上年度工资总额及规定的提取比例计算应提取企业补充医疗保险额,并按月提交本单位财务部门。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资金提取比例暂定为上年度工资总额的4%,今后视资金使用情况适当调整。参保人员个人不缴纳补充医疗保险费用。 5.1.2 所属各单位财务部门依据人事部门提交的企业补充医疗保险额,按月计提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并列入本单位资金预算管理。 5.1.3 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资金要专款专用,单独核算。资金余额结转使用,任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人身险投保书-空白版.pdf

*000496209132890* (S)本投保单标识为:1004B365-FA9240-045EEB-90D0C4-5C5A4ECD6 销售渠道 业务员姓名 业务员代码 业务员部组 暂收收据号 本次同时投保共 1 单,第 1 单保险合同号 姓名性别国籍所在地学历婚姻状况 证件类型:□身份证□其它证件号码身高体重 出生日期年月日年龄周岁工作单位 职务职业职业代码 手机小灵通/市话通:家庭电话: 办公电话:首选回访电话 联系地址邮编 家庭地址邮编 E-mail 是被保险人:□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其他 姓名性别国籍户籍所在地学历婚姻状况 证件类型:□身份证□其它证件号码身高厘米体重公斤 出生日期年月日年龄周岁工作单位 职务职业职业代码 手机小灵通/市话通:家庭电话: 办公电话:首选回访电话 联系地址邮编 家庭地址邮编 E-mail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姓名法定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是被保险人的 证件类型□身份证□其它证件号码受益比例%受益顺序 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年月日是被保险人的 证件类型□身份证□其它证件号码受益比例%受益顺序 账户所有人姓名:账户为□投保人结算账户□被保险人结算账户□投保人信用卡 开户银行:账号 1.账户所有人以本人真实姓名开立结算账户,并授权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及其委托的收款银行从该结算账户中划扣投保人的保单所需交付的各期保险费,账户所有人同意该结算账户中所扣缴保险费优先于其他任何用途的支付。 2.在首期保险费采用转账支付的方式下,帐户所有人应在投保申请日后至收到保险合同或拒保、失效等通知前将足额保险费存至该结算帐户中,本公司将在上述期限内扣除首期保费,因帐户内余额不足或其他非本公司原因导致转账不成功,投保人应重新办理转账或现金支付手续,未及时支付保险费将导致当次投保申请失败。当撤销/拒绝/延期投保并需退还预收保险费时,所有预收保险费无息退还帐户所有人。 3.在续期保险费采用转账支付的方式下,账户所有人应在保险费应交日前将足额保险费存至该结算账户中,本公司将在应交日后60天内(若遇节假日顺延)定期扣除当期保险费。如在应交日前未将保险费存入账户,投保人应在保单宽限期内通过其他方式交纳续期保险费。因账户内余额不足或其他非本公司原因导致转账不成功而引起的责任,概由投保人承担。采用转账支付后,若保单连续四期未通过该结算账户转账交纳续期保险费,本公司将停止对此账号扣款。 4.如果使用信用卡转账,投保人与信用卡持卡人须为同一人,并须符合银行关于信用卡的使用规定,本公司不承担非本公司原因导致的信用卡方面问题而产生的任何费用,如为信用卡转账而产生的退费需按银行规定退回原信用卡账号。 5.本授权书为账户所有人对本公司从其所提供的账号中扣款的授权证明,不作为收取现金的凭据。 提示:1、若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超过两人,您可在备注栏中按以上内容说明其他身故受益人信息并指定受益顺序和受益比例,相同顺序的受益比例之和为100%;若未指定分配方式,则身故保险金由所有指定受益人平均分配。满期/生存保险金受益人以条款约定为准。 2、为了维护您的权益,如果您的邮寄地址、电话等个人信息资料发生变化,请拨打我公司服务热线95511或到客户服务中心及时办理变更。 共四页,第一页

平安经营分析报告 上

金融帝国逆势增长,集团协同效应显现 ——中国平安经营分析报告(上) 战略规划部 2016年9月 第一部分:平安集团——全牌照综合控股金融集团 平安于1988年诞生于深圳蛇口,是中国第一家股份制保险企业。经过近30年的发展,至今已成为融保险、银行、投资三大主营业务为一体、核心金融和互联网金融业务并行发展的多元化金融服务平台。 在全球经济增速放缓,中国经济进入 “新常态”阶段,平安这艘巨轮依然快速发展,各项指标均显著增长。从2011年到2015年,总收入、净利润和总资产三项核心经营 指标的年复合增长率均超过20%,持续保持 快速增长。截至2015年12月31日,总收入、 净利润和总资产再上新台阶,分别达到6199亿元、542亿元和4.8万亿。2015年平安核心金融公司个人客户总量近1.09亿,新增客户超过3000万;互联网用户总量约2.42亿,较年初增长75.9%。 表1 2011年-2015年平安集团主要经营指标 一、“核心金融+互联网金融”全面布局 平安集团是我国继中信、光大之后第三家综合金融集团,其金融牌照齐全、业务范围广泛,致力于成为个人客户的综合金融服务提供商,旗下核心金融子公司包括平安寿险、平安产险、平安养老险、平安健康险、平安银行、平安证券、平安信托、大华基金等,涵盖金融业各个领域。

在互联网金融业务方面,平安已经布局陆金所、万里通、前海征信、平安众筹、平安好房、平安付等业务,为核心金融业务创造新的增长空间。共享平台包括平安科技、平安数据科技和平安金融科技,为平安集团提供信息、数据支撑。 根据公司2015年年报显示,中国平安集团合并财务报表的子公司共计73家,其中直接持股11家,间接持股62家,除去集团主营各类金融业务外,还拥有包括房地产、医疗器械、高速公路、日用化学品、物流、IT服务等多个子产业,打造出名副其实的综合金融控股平台。 图1平安集团公司架构 各项业务快速发展,综合金融集团实力进一步增强。从平安年报来看,2015年各 项业务发展成绩斐然,包括寿险、产险、银行、信托、证券在内的主要业务,营业收入和净利 润同比增速均超过20%(除平安银行净利润同比增速11.6%)。 平安在传统金融和互联网的布局均处于领先地位。在传统金融领域,平安寿险和平安产险 分别居于行业第二位,平安银行、信托、证券等均处于行业领先位置。在互联网领域,陆金所 P2P交易规模行业第一,万里通是最大的通用积分交易平台,平安好房、好医生、壹钱包等均 在各自领域风生水起。平安集团是为数不多的在传统金融领域名列前茅,在互联网领域,尤其 是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布局还能和阿里、腾讯等互联网公司一决高下的传统企业。 表2平安主要业务净利润及增速 数据来源:平安2015年年报

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补充医疗保险申报工作的各项流程,现特就相关事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参险员工。 第三条补充医疗保险的缴费管理、单据审核和申报、投诉协调、政策解答、存档备查等工作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第四条每年自补充医疗保险合同签订完毕后一个月内,人力资源部对关联年度内的申报和理赔要求以书面公告形式予以公开;参险员工应自收到相关书面文件并阅读相关条款后,履行签字确认手续。 如出现对申报要求存在疑问情形,可自收到文件15日内以书面或电话的方式向人力资源部进行咨询。 第五条参险员工如有怀孕、患特殊病和重大疾病情形的,由本人或本人的直系亲属自确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由指定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书、病历和特殊病登记记录表向人力资源部履行书面报备手续。 第六条申报各类补充医疗保险项目的相关期限,按照如下要求执行: (一)门(急)诊大额医疗费和I、II类门诊特殊病的申报期限。 1.凡于每年6月30日之前,当年年度内医疗费用超过2000元的,联网结算部分 可于7月25日至31日期间向人力资源部进行申报。 2.上一年度联网结算部分和医疗费未足社会保险起付线部分,于每年1至2月的 25日至月底期间进行申报。 3.上一年度非联网结算部分,于每年4至5月的25日至月底期间进行申报。 4.如联网结算部分涉及金额较大且经济确有困难的,可进行提前申报,但首次申 报金额的下限不得低于2000元,之后每次申报金额的下限不得低于1000元。 (二)住院医疗费和生育医疗费的申报期限。自与指定医院结算完毕后30日内进行申报。 (三)重大疾病的申报期限。自指定医院确诊之日起30日内进行申报。 第七条参险员工在办理各类补充医疗保险项目申报和接收手续时,要依照公司的统一要求进行申报和接收,而且必须由本人签字确认。 交接时,双方需履行填报《补充医疗保险审核交接台帐》的书面签字交接手续,在签字的同时还需准确写明交接日期。如在人力资源部进行申报单据初审或保险公司审核后,出现不符合要求做退回补办处理的,同样要履行书面签字交接手续。

关于职工子女补充医疗保险的说明

关于职工子女补充医疗保险的说明 为了完善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医疗保障责任,经泰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与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双方协商,特为职工子女投保补充医疗保险,具体内容如下: 投保规则:投保时须填写《健康告知书》,先天疾病或既往疾病属于责任免除。一、参保条件 凡参加泰康人寿补充医疗保险的职工,其1—18岁子女可参加本保险。 二、保险期间 2004年1月1日零时起至2004年12月31日24时止。 三、保险金额及保险费 保额: 1万元/人保险费: 300元/人 四、保险责任 职工子女因疾病发生的门、急诊及住院费用泰康人寿按50%比例报销。2004年新增加的职工子女自元月1日开始后90天内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属于责任免除。 五、报销范围 治疗费用:以泰康人寿《团体医疗保险特约》条款为准。 1、普通病房床位费; 2、手术费; 3、注射费; 4、公费、劳保医疗管理部门规定的报销药品药费; 5、检查费,单项检查费用超过500元时,须事先通知泰康人寿(电话:转3180,胡大夫),否则泰康人寿不予负责; 6、处置费、诊疗费; 7、输血、输氧费; 8、会诊费; 9、住院、转院救护车费; 10、重症监护病房床位费用、烧伤病房床位费。 六、责任免除 以泰康人寿《团体医疗保险特约》条款为准。

1、因遭受意外伤害门诊或住院治疗; 2、在非约定医院门诊或住院治疗; 3、法定传染病:鼠疫,霍乱,细菌性、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淋病,梅毒,白喉,猩红热,狂犬病,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 4、精神病; 5、爱滋病; 6、变性手术、人体试验、人工生殖、不孕症、避孕和绝育手术; 7、流产或分娩; 8、健康检查、疗养和康复治疗; 9、美容、整形和角膜屈光成形手术。 10、预防性手术,如预防性阑尾切除、预防性扁桃体切除等; 11、牙齿治疗、手术和镶补; 12、安装假肢,购置轮椅、助听器和配置眼镜; 13、公费、劳保医疗管理部门规定的自费项目; 14、使用各种蛋白制剂(含α-2β成份药品、转移因子、升白能)。 七、保险金的给付办法: 在泰康人寿保险公司每月收到水科院报销人员齐全的医疗索赔单证15日内,向乙方被保险人支付保险金,同时由甲方通过银行划帐的形式将医疗保险金划入报销人的“一卡通”帐户,并向水科院人事处提供理赔清单。 八、关于退保 对已发生或未发生理赔的职工子女均不退还保险费。 九、指定医院 1、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6、海军总医院 2、阜外医院 7、铁路总医院 3、同仁医院 8、儿童医院 4、天坛医院 9、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 5、积水潭医院 10、广安门医院 十、索赔所应提供的基本单证 (1)病历复印件; (2)门诊治疗费用原始收据(药费须附处方、特殊检查,如B超、CT、胃镜等须附检查报告结果); (3)非指定医院或非区、县级以上医院急病就诊,就诊治疗费用原始收据上加盖医

我国平安银行基本分析

商学院经济与管理实验中心 实验报告 实验名称中国平安银行基本分析 一、实验目的: 1、登陆有关证券或金融数据库,熟悉通过股票代码查询有关上市公 司基本面情况的方法。学会利用互联网资源了解宏观经济情况、行业情况及上市公司经营状况、财务报表等基本面情况。 2、运用宏观因素分析、行业分析和公司分析等基本分析法选择投资对象 和投资时机。 二、实验容: 通过相关资源进行证券投资的基本分析,其主要容包括: 1、基于证券投资环境与宏观背景条件下的宏观因素分析; 2、投资者所投资的中观角度的行业分析; 3、具体投资对象的个别公司分析。 三、实验步骤: 1、收集相关数据分析宏观经济因素对证券市场的影响。 2、选取某一行业数据,分析该行业处于生命周期的哪个阶段,分析该行 业的市场类型是什么,对行业的市场投资价值最大进行分析。 3、选取某个公司企业的数据,分析该公司的基本素质,包括公司在同行 业中的竞争地位,公司的技术装备程度,公司的赢利能力和发展水平,公司的企业管理能力、管理程度等。

4、通过考察该公司的年销售额、年销售额增长率、年销售额稳定性、年销 售利润率考察该公司的竞争能力,对这些指标进行综合分析,判断该公司是否值得投资。 5、考察该公司的硬件设备和软件设备以及考察该公司拥有的高级人才、专 业技术人员比例,全面把握公司的技术装备水平和研究开发创新能力。 6、考察公司管理人员的素质及能力来判断该公司的管理水平,然后通过数 据观察产品的销售、生产原材料的供给、利润等方面来判断该公司的经营效率,最后通过该公司的部规章制度、员工遵守制度情况、各部门的办事程序及分工职责等考察公司部管理效率。 7、结合数据,对该公司的财务资料、业务资料、投资项目、市场状况等进 行全面综合分析。对于公司的基本素质分析方面要具体到企业的盈利能力、竞争状况、公司管理、公司外部关系及联合并购状况。财务分析要具体分析企业会计资料及财务方面的比率分析、现金流量及资本结构分析等。 四、实验结果: 宏观经济运行分析 宏观经济运行对证券市场的影响,影响的途径:公司经营效益,居民收入水平,投资者对股价的预期,资金成本。宏观经济变动与证券市场波动的关系:GDP变动(持续、稳定、高速的GDP增长,高通胀下的GDP增长,宏观调控下的GDP减速增长,转折性的GDP变动;经济周期变动);通货变动(通货膨胀对证券市场的影响,通货紧缩对证券市场的影响)。 宏观经济政策分析 财政政策:财政政策的手段及其对证券市场的影响,财政政策的手段包括:国

平安保险好还是人寿保险好

平安保险好还是人寿保险好 买保险,大家最头痛的就是选择保险公司,经常有人问“平安保险好还是人寿保险好”,小编表示,这两家保险公司都挺不错的,属于大型险企,但是,我们不能一概的说哪个保险公司好,每家保险公司都有自己的特色,每款保险产品都有适合的人群。 中国平安在 2015年《福布斯》“全球上市公司2000强”中名列第32位;美国《财富》杂志“全球领先企业500强”名列第96位,并蝉联中国内地非国有企业第一;除此之外,在英国WPP集团旗下Millward Brown公布的“全球品牌100强”中,名列第68位;在全球最大的品牌咨询公司Interbrand发布的“最佳中国品牌排行榜”中,名列第六位,并蝉联中国保险业第一品牌。 福布斯发布2015年全球公司2000强榜单,中国以232家上榜公司总数位列第二,新上榜公司的数量超过了任何其它国家,而且上榜公司总数首次超过了日本。其中,中国人寿名列第37位,同比提升29位。中国人寿自2004年福布斯首次公布全球2000强上市企业榜单时,便以第597位成功入选,此后连年入选福布斯全球 2000强,并且榜单排名稳中有升。2015年,中国人寿居福布斯全球公司2000强第37位,销售额为714亿美元,利润为52亿美元,资产为3621 亿美元,市值为1605亿美元,相比2014年,排名同比提升29位,销售额提升30亿美元,利润提升12亿美元;相比2013年,排名同比提升69位,销售额提升82亿美元,利润提升34亿美元。 平安保险好还是人寿保险好来自网友的声音 网友一:可以很坦白的告诉你是中国人寿好,是中国最大的寿险公司。又是09年中国唯一的一家世界500强保险企业,又是国务院直属的国家大型金融保险企业,寿险的市场占有率也是最高的,基本每年都在百分之40以上。 网友二:只要是保险公司基本性质都是一样的,你如果要买保险的话,不要去考虑公司哪家外表好,而是要考虑你想买什么样的保险,适合你的才是最好的,两家公司比的话,你就比同样类似的产品,同样的保障,看所交的保费哪家最划算就可以了,当然是在什么都一样的基础下,比如张三,男性,30岁,买终身的健康险,买10万的基本保额,你两家比较就知道哪家的那个产品对你来说更优惠! 网友三:保险公司都是保监会批准的,主要是1、公司实力不一样,分红可能就会不同;2、险种也是各有所长,只是看你侧重哪方面而已;3、重要的还是要选择一个好的代理人,让他为你量身定做适合你的保险和将来为你终身的服务才最重要。 相关阅读: 年最新保险公司排名_历年中国保险公司名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国内水路、陆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 总则 第一条为使保险货物在水路、铁路、公路和联运运输中,因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能够得到经济补偿,并加强货物的安全防损工作,以利商品生产和商品流通,特举办保险。 保险责任 第二条本保险分为基本险和综合险两种。保险货物遭受损失时,保险人按承保险别的责任范围负赔偿责任。 (一)基本险 1.因火灾、爆炸、雷电、冰雹、暴风、暴雨、洪水、地震、海啸、地陷、崖崩、滑坡、泥石流所造成的损失; 2.由于运输工具发生碰撞、搁浅、触礁、倾覆、沉没、出轨或隧道、码头坍塌所造成的损失; 3.在装货、卸货或转载时因遭受不属于包装质量不善或装卸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所造成的损失; 4.按国家规定或一般惯例应分摊的共同海损的费用; 5.在发生上述灾害、事故时,因纷乱而造成货物的散失及因施救或保护货物所支付的直接合理的费用。 (二)综合险 本保险除包括基本险责任外,保险人还负责赔偿: 1.因受震动、碰撞、挤压而造成货物破碎、弯曲、凹瘪、折断、开裂或包装破裂致使货物散失的损失; 2.液体货物因受震动、碰撞或挤压致使所用容器(包括封口)损坏而渗漏的损失,或用液体保藏的货物因液体渗漏而造成保藏货物腐烂变质的损失; 3.遭受盗窃或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4.符合安全运输规定而遭受雨淋所致的损失。

除外责任 第三条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货物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一)战争或军事行动; (二)核事件或核爆炸; (三)保险货物本身的缺陷、自然损耗,以及货物包装不善; (四)被保险人的故意行为或过失; (五)全程是公路货物运输的,盗窃和整件提货不着的损失; (六)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 责任起讫 第四条保险责任自签发保险凭证和保险货物运离起运地发货人的最后一个仓库或储运处所时起,至该保险凭证上注明的目的地的收货人在当地的第一个仓库或储存处所时终止。但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如果收货人未及时提货,则保险责任的终止期最多延长至以收货人接到《到货通知单》后的十五天为限(以邮戳日期为准)。 保险金额 第五条保险价值为货物的实际价值,按货物的实际价值或货物的实际价值加运杂费确定。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参照保险价值自行确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部分无效,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 投保人、被保险人的义务 第六条投保人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保险合同自保险人的解约通知书到达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时解除。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第七条投保人在保险人签发保险凭证的同时,应按照保险费率,一次交清应付的保险费。若投保人未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费交付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讨论稿)

贵州花溪农村合作银行补充医疗保险 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提高贵州花溪农村合作银行员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84〕44号)、《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关于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社〔2002〕18号)、《贵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的国家和省关于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2003〕17号)、《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贵阳市人民政府令〔2001〕第92号)和《贵阳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门诊治疗管理办法》(筑劳通〔2001〕87号)等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补充医疗保险,是指贵州花溪农村合作银行员工在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贵州花溪农村合作银行建立的一种补充医疗保险形式。 第三条建立补充医疗保险的原则。 (一)坚持有利于员工的原则。建立补充医疗保险,提高员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减轻员工医疗负担,更好地保障员工的权益。 < (二)民主协商和公平的原则。贵州花溪农村合作银行

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广泛征求员工意见后,由贵州花溪农村合作银行董事会审议通过。 (三)适时调整的原则。根据国家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政策调整,适时调整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第二章补充医疗保险的适用范围 第四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享受补充医疗保险。 (一)2009年12月31日前的在册员工; (二)新招聘员工,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并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的; (三)系统外调入人员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并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保险的; 、 (四)内部退养和退休的;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享受补充医疗保险。 (一)调出、解除劳动合同人员,从调出、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 (二)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从执行之日起。 第三章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和管理第六条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按本单位上一年度工资总额的5%提取,从成本中列支。 第七条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实行单独建帐,单独管理。当年补充医疗保险基金的节余部分结转下年使用,次年按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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