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2024年外经贸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2024年外经贸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自查报告一、项目背景外经贸专项资金是指用于支持外贸、外经济合作、对外援助以及对外投资等方面的专项资金。
2023年是我国实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第一个五年规划的关键年份,也是外经贸工作面临新的重大机遇和挑战的年份。
为了确保外经贸专项资金的有效使用和管理,加强自查工作的开展,特撰写本报告。
二、使用情况1. 资金使用计划:本年度外经贸专项资金使用计划总额为XX 万元,根据计划,将分别用于外贸发展、外经济合作、对外援助和对外投资四个方面。
资金使用计划已经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
2. 资金使用过程:各地区和部门按照资金使用计划,通过公开招标、询价或谈判的方式,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和服务商,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开、公平和合理。
同时,加强采购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 资金使用结果:按照项目计划,外经贸专项资金得到了有效使用。
外贸发展方面,资金被用于开展市场开拓、产品推广和贸易便利化等工作,有效促进了外贸的增长和质量提升。
外经济合作方面,资金被用于推动国际产能合作、经济技术合作和投资合作等,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和国际竞争力的提升。
对外援助方面,资金被用于援助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支持其经济和社会发展。
对外投资方面,资金被用于参与国际项目和企业并购,促进了我国企业的跨国经营和国际市场竞争力的提升。
三、管理情况1. 资金管理制度:建立了外经贸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明确了资金的来源、分配、使用和监督等方面的规定。
同时,加强了对资金监督的力度,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2. 资金使用监督:建立了外经贸专项资金使用监督机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监督部门及时核查资金使用情况,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追究相关责任。
3. 资金使用信息公开:定期公布外经贸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并接受社会各界和公众的监督。
加强信息公开,提高透明度,确保资金使用的公开和公正。
4. 资金使用效益评估: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据此调整资金使用计划和管理政策。
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一、目的与范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是为了促进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的快速发展,提升国家经济实力和国际竞争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项资金。
本指南适用于符合条件的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以下简称“单位”)申请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二、申请条件(一)单位基本条件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记录;3. 具有对外经济贸易业务经营资格,并已办理进出口经营资格登记;4. 上年度外贸业务达到一定规模,具备一定的发展潜力。
(二)项目条件1. 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导向和产业政策规定;2. 项目具有较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较好的市场前景和发展潜力;3. 项目已完成有关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并已开工建设或已具备开工条件;4. 项目已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和方案,并具备较好的执行能力。
三、申请材料(一)单位基本材料1. 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 单位进出口经营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3. 单位上年度财务报表(加盖公章);4. 其他相关材料。
(二)项目材料1.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申请书;2. 项目相关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3. 项目实施计划和方案;4. 其他相关材料。
四、申请流程(一)网上申请1. 登录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并提交单位基本材料和项目材料;2. 根据要求填写申请表,并上传相关材料扫描件;3. 确认申请信息无误后提交申请,并打印纸质申请材料。
(二)纸质材料提交1. 将纸质申请材料按照要求准备齐全,并加盖公章;2. 将纸质申请材料邮寄至指定地址。
(三)审核与评估1. 收到纸质申请材料后,管理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评估;2. 根据审核和评估结果,符合条件的单位将进入下一环节。
关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

关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文章属性•【公布机关】财政部,财政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21.03.05•【分类】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正文关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摘要)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3月5日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查《关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
摘要如下:一、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回顾过去一年,新冠肺炎疫情给财政运行带来的困难和挑战多年未有。
一季度受疫情暴发蔓延影响,全国财政收入同比下降14.3%,为2009年以来首次负增长,其中2月份下降21.4%、3月份下降26.1%,31个省份中有30个收入负增长,收支矛盾异常突出,地方财政运转尤为困难。
经过艰苦努力,随着疫情防控形势好转和经济逐步恢复,财政运行情况逐季向好,二季度收入触底回升、降幅收窄至7.4%,三季度由负转正、增长4.7%,四季度持续向好、增长5.5%,全年预算目标基本实现。
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较好。
(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1.全国一般公共预算。
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2894.92亿元,为预算的101.5%,比2019年下降3.9%。
其中,税收收入154310.06亿元,下降2.3%;非税收入28584.86亿元,下降11.7%。
加上调入资金及使用结转结余26133.32亿元(包括中央和地方财政从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资金,以及地方财政使用结转结余资金),收入总量为209028.24亿元。
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45588.03亿元,完成预算的99.1%,增长2.8%。
加上补充中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40.21亿元,支出总量为246628.24亿元。
收支总量相抵,赤字37600亿元,与预算持平。
2.中央一般公共预算。
中央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2771.08亿元,为预算的100%,下降7.3%。
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最新版

2020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最新版为了加强和规范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完善外经贸促进政策,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培育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了关于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下面是小雅收集的全文,仅供参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完善外经贸促进政策,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培育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是指中央财政安排的用于优化对外贸易结构、促进对外投资合作、改善外经贸公共服务等的专项资金。
第三条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遵循突出重点、科学论证、公平公正、规范有效的原则,并符合以下要求:(一)落实国家对外开放和宏观经济政策,有利于稳定和拓展外需,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
(二)履行中国在国际贸易投资协定中的义务,有利于建立互利共赢的国际经济合作机制。
(三)坚持贸易政策与产业政策协调,有利于推动转变外贸发展方式,促进开放型经济转型升级。
(四)发挥市场主体作用,促进扩大对外投资合作,有利于国际国内资源要素有序流动、优化配置。
第四条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由财政部、商务部共同管理,财政部和商务部分别履行下列管理职责:(一)财政部会同商务部制定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商务部会同财政部制定具体业务管理制度。
(二)商务部根据外经贸事业发展需要,建立有关重点项目库,提出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重点和年度预算建议;财政部负责审核资金支持重点,编制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预算。
(三)商务部会同财政部组织项目申报和评审,提出资金支持方案,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和监督,并建立信息管理系统,为项目库建设、项目申报、信息反馈、监督管理、绩效评价等工作提供技术手段;财政部负责审核资金支持方案并拨付资金,会同商务部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第五条中央有关部门(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和同级商务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商务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机构)或本地区所属企业、单位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项目库建设、项目申报、审核、资金拨付、监督及绩效评价等工作。
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向方案

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向方案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向方案的出台,旨在推动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发展,加强国际合作与竞争力,促进我国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这一举措的实施对于我国的开放型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国在过去几十年间,通过对外开放的实施,取得了举世瞩目的经济发展成就。
然而,随着全球经济环境的不断变化和国际竞争的日益激烈,我国在对外经济贸易领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设立,为我国在国际经济舞台上担当更大责任、发挥更重要作用提供了有力支持。
一、加强外经贸基础设施建设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之一,是加强外经贸基础设施建设。
外经贸基础设施如港口、铁路、公路等,是对外贸易畅通的重要保障。
在全球化的今天,我国对外贸易规模巨大,因此建设完善的外经贸基础设施尤为重要。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可以用于支持外经贸基础设施项目,提高我国对外贸易的便捷程度,增强我国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
二、促进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贸易合作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还可以用于促进我国与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之间的贸易合作。
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拥有丰富的资源和巨大的市场潜力,是我国开拓国际市场的重要目标。
通过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支持,我国可以加强与这些国家的贸易合作,推动共同发展。
三、支持企业国际化发展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还可以用于支持企业进行国际化发展。
企业国际化是我国外贸发展的重要方向,也是提高我国经济国际竞争力的关键举措。
通过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和扶持,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可以促进企业走出国门,拓展海外市场,提升产品和服务的国际化水平。
四、推动贸易便利化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向之一,是推动贸易便利化。
贸易便利化是当前国际贸易发展的趋势,也是提高我国对外贸易竞争力的必由之路。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可以用于支持贸易通关便利化、降低贸易壁垒、加强贸易促进等方面的工作,为我国的外贸发展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
五、深化对外经济合作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还可以用于深化我国与其他国家的经济合作。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维护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外经贸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外商投资的发展和外贸企业的创新发展,加强外贸合作区域的建设和推进贸易便利化措施等。
第三条资金来源包括中央财政拨款、企业自筹以及其他合法来源。
资金管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与监管。
第四条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责任由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及其授权单位负责。
第二章资金的管理第五条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按照资金来源和用途分为以下几个类别: 1. 外商投资发展专项资金; 2. 外贸企业创新发展专项资金; 3. 外贸合作区域建设专项资金; 4. 贸易便利化推进专项资金。
第六条资金的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资金的收入核算和预算执行; 2. 资金的申请、审批和发放; 3. 资金使用的跟踪和监控; 4. 资金使用的绩效评估。
第三章资金的申请和发放第七条资金的申请和发放应当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具体程序由各级相关部门确定。
第八条资金的申请需提供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申请书、资金使用计划、财务预算等。
第九条资金的发放应当及时进行,并按照申请的用途进行核实。
如果资金发放与申请用途不符,资金接收单位需要经过审核解释情况。
第四章资金的使用和监督第十条资金使用应当按照申请批准的用途进行,不得擅自改变资金使用的用途。
第十一条资金使用单位应当对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和报告,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明。
第十二条对于资金的使用情况,相关部门应当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公众公开资金的使用情况。
第十三条对于违反资金使用规定的单位或个人,相关部门将依法追究责任,并要求违规使用的资金进行追回。
第五章资金的绩效评估第十四条资金的绩效评估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 资金使用的效果评估; 2. 外商投资和外贸企业的发展情况评估; 3. 外贸合作区域建设和贸易便利化的推进情况评估。
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用好内外贸专项资金支持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的通知

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用好内外贸专项资金支持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商务部,财政部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3.06•【文号】商办财函〔2020〕98号•【施行日期】2020.03.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印发关于用好内外贸专项资金支持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的通知商办财函〔2020〕98号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商务发展相关工作,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资金效益,把各地商务发展的巨大潜力和强大动能充分释放出来,更好支持应对疫情、做好稳外贸稳外资促消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用好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全力支持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外经贸领域予以倾斜,帮助企业应对疫情影响,促进外经贸高质量发展。
一是全力稳住外贸基本盘。
对有订单有市场的企业确因疫情增加的相关费用给予适当支持。
在深耕细作传统市场的基础上,加快培育新的增长点,支持企业开拓多元化市场。
鼓励服务贸易创新发展。
在符合相关规定前提下,引导加大信贷保险支持,以政银保合作等方式加大贸易融资支持。
加大对中小外贸企业的扶持力度,在同等条件下,适度向中小外贸企业,特别是向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外贸企业倾斜。
二是全力稳住外资基本盘。
充分发挥对外开放平台引资作用,支持国家级经开区、自贸试验区、边境经济合作区和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打造国际合作新载体,推进边合区、跨合区“小组团”滚动开发。
健全外商投资促进公共服务体系,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创新企业服务方式。
三是稳住产业链供应链。
引导企业有序开展对外投资合作。
支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承接加工贸易,优化国内产业布局。
二、用好服务业发展资金,加大支持促进国内消费一是用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资金,重点支持农产品进城,兼顾工业品下乡,对承担疫情防控相关重要物资保供任务,且工作突出的电商、物流、商贸流通等企业,在同等条件下予以适当倾斜。
湖北省商务厅关于2020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境外展会等项目)申报资料审核采购公告

湖北省商务厅关于2020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境外展会等项目)申报资料审核采购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商务厅•【公布日期】2020.07.21•【字号】•【施行日期】2020.07.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湖北省商务厅关于2020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境外展会等项目)申报资料审核采购公告根据有关规定,湖北省商务厅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项目申报资料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2020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境外展会、市场采购贸易试点、出口信用保险、贸易救济)申报资料审核。
二、项目预算金额15万元。
三、项目基本情况4类项目资金金额合计约1.2亿元,预计申报资料1650本左右。
四、工作内容1.根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资金申报指南等相关文件,对申报主体是否符合条件、申报内容完整性和规范性、相关票据真实性和相关性等进行审核,提出审计意见并出具正式审核报告。
2.项目拟支持清单按照市州和县(市、区)进行整理,并根据资金预算金额确定拟支持金额。
项目公示期间,对提出异议项目进行复核、答疑,出具正式意见。
3.项目原始申报资料按照项目类别整理归档。
4.采购人委托与项目审核相关事项。
审计工作地点:武汉市。
审核工作时间:2020年8月10日-2020年8月30日。
五、工作程序和相关要求(一)投标单位报送报价响应文件。
投标单位必须是湖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审计或会计服务协议供应商名单的单位。
报价响应文件应包括价格、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及相关证件复印件,类似项目审计经验证明、项目人员配置情况、审计方案等内容。
1份报价响应文件(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请于2020年7月27日12:00前报送至省商务厅财务处(武汉市江岸区江汉北路8号金茂大楼1020室,电话:85773857)。
因项目申报资料尚未收齐,请投标单位报价充分考虑审核工作时间延长、项目公示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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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
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服务体系建设
扶持计划实施方案
项目名称:
申请单位:
项目负责人:(签名)办公固话:
移动电话:电子邮箱:
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制
二〇一六年
项目实施方案参考提纲
项目实施方案为Word格式(可插入图片、图表或公式),由标准封面和具体内容组成。
报告各页面边距要求设置为上下边距2.5厘米、左右边距2.5厘米,行间距、字间距、字体大小可参考本提纲。
具体内容要求翔实清晰、层次分明、重点突出,并按以下提纲撰写。
一、项目摘要
项目名称、建设背景、立项情况、建设时间、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建设目标、建设规模、资金投入、商业模式、盈利模式、服务模式、技术架构、取得成效、知识产权等。
二、项目背景及必要性
结合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现状和未来趋势,阐述项目对建设和完善信用管理、风险防控、质量监控、系统优化、提升效率、供应链服务、金融服务、市场开拓、营销推广、技术服务、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作用和影响,并对产业关联度和市场进行分析等。
三、项目建设内容
1、项目建设的主要内容、商业模式、盈利(服务)模式、创新模式、建设规模、市场预期等,尤其需写清楚项目的技术架构、技术路线、创新程度、技术先进性、技术含量、运营效果等;
2、项目的信息化应用深度,在项目创新过程中,采取何种技术方法或信息化手段,重点解决了哪些关键问题;
3、项目与对跨境电子商务通关、物流、保障服务、营销等各环节能力和效率提升的作用和优势;
4、其他需要重点说明的情况。
四、项目取得的成效
1、在项目执行期内已经达到的具体目标,包括时间进度、技术指标、资金实际使用情况、服务模式拓展情况、各项措施完善情况等。
2、项目对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的促进以及项目落地后实现规模化的程度;
3、项目给公司带来的经济效益(交易额、营业收
入、纳税额等);4、项目的社会效益(管理效率、市场准入、质量安全、促民生、节能环保等);5、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情况(如:软件著作权、专利)。
(注:要求指标详细具体、定性定量、可用于考核验收)
五、项目下一步规划、市场前景预测及分析
1、项目成果推广计划及后续完善方案;
2、市场前景及风险预测等。
六、项目经费开支
以项目建设内容为依据,列出项目整体预算和实际支出费用,提供经费支出明细清单。
七、申请企业简介
1、申请企业主营业务、经营(服务)模式、营销管理制度、主要技术或商业模式创新点、盈利模式、经济效益;
2、市场竞争力、在国内外所处的地位和水平(商务领域排名情况)、对行业产业链影响力及对行业发展的带动作用;
3、企业拥有产品或渠道的自主品牌情况;
4、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程度。
八、项目团队
1、项目团队的规模和结构,包括年龄、专业、职称等情况,团队规模要适度。
2、项目核心人员情况,包括工作简历、从业背景和业绩,近年来主持的各类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与申请项目相关的代表性论文、获得国家、省市科技奖励以及发明专利等。
九、项目合作情况(无合作单位此章节可以省略,若有,请阐述清楚并附相关合作协议)
阐述与其它单位的合作情况,包括合作的基础/缘由、合作内容和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