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会实务】免费样品如何账务处理

【税会实务】免费样品如何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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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会实务】免费样品如何账务处理

我是一家生产食品添加剂企业的财务人员。今年,我公司参加了由中国食品添加剂生产应用工业协会在上海举办的展览会,取得由其开具的内容为“代收FIC会费金额18400元”的服务业娱乐业文化体育业专用发票一份;由上海一家展示服务有限公司帮助我公司搭建展台,取得由其开具的内容为“展台搭建费金额15700元”的上海市商业统一发票一份;还有上海光大会展中心有限公司收取的内容为“搭建管理费、施工用电费”上海服务业发票一张,金额900元。上述费用在会计账务处理上应如何列支?是否应计入“营业费用——展览费”?展览费是否属于业务宣传费?

另外,为满足客户对产品质量的要求,我公司通常会发小样给客户。小样品种众多(近100种),每种数量极小,只有3克~5克。得到认可的,我们再签单正式发货,样品费用一般不计,得不到认可的样品也不收费了。发给一家客户的一批样品少则10元,多则50元,一年下来样品成本达万元左右。请问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我地税务机关要求列入“主营业务收入”是否合理?

答:1.请贵公司根据具体情况,按照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区分以上费用的性质。

例如,哪些是税法所称的会议费、行业会费、展览费等。若属展览费,可以作为营业费用(销售费用)列支。《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国税发[2000]084号)规定,销售费用是应由纳税人负担的为销售商品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广告费、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展览费、保险费、销售佣金(能直接认定的进口佣金调整商品进价成本)、代销手

销售返利会计处理

新会计准则下企业销售返利的分析及账务处理 一、销售返利主要形式主要有以下两种方式: 1.折扣销售,包括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及销售折让。 2.商业返利,以平价低于进价销售,它包括现金返利和实物返利两种。 根据会计处理的不同,商业返利可具体描述为: 1.达到规定数量赠实物的形式。 2.直接返还货款的形式 3.冲抵货款的形式。 二、销售返利的账务处理据税法规定,销售货物并给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对于购货方已付款或货款未付已作账务处理,发票联和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购货方必须取得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销货方,作为销货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并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1.达到规定数量赠实物 销售返利如采用返回所销售商品方式的,根据税法的规定,应视作销售处理,并计缴增值税。支付销售返利方: 借:营业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期末对于捐赠的商品进行纳税调整。 收到销售返利方: 收到实物销售返利方冲减有关存货成本,并要计缴增值税。需分两种情况处理: (1)若供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 借:库存商品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成本 (2)若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2.直接返还货款 支付销售返利方: 销售返利如采用支付货币资金形式的,支付销售返利方,根据取得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作为费用处理。 借:营业费用 贷:银行存款等 但是在实务操作中,对于这种返利方式会计处理方法各异,有的会计人员做如下处理:借:主营业务收入 贷:银行存款 因为现金返利是在购货日后发生的,无法注明在同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因此,返利不能冲减增值税,只能冲减主营业务收入。 收到销售返利方: 收到销售返利方,冲减销售成本,如果对方开具红字发票时,应将进项税金转出。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成本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3.冲抵货款的形式。

出口退税账务处理的实例分析

出口退税账务处理的实例分析 出口货物退(免)税是国际贸易中通常采用的并为世界各国普遍接受的、目的在于鼓励各国出口货物公平竞争的一种退还或者免征间接税的税收措施。我国自20世纪80年代起对出口货物实行了退(免)税政策,此后 出口退税 政策适时而变几经调整,形成了现行的出口退税政策。 出口货物只有在适用既免税又退税的政策时,才会涉及如何计算退税的问题。由于各类出口企业对出口货物的会计核算办法不同,有对出口货物单独核算的,有对出口和内销的货物统一核算成本的。为了与出口企业的会计核算办法相一致,我国《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规定了两种退税计算办法:第一种办法是“免、抵、退”办法,主要适用于自营和委托出口自产货物的生产企业;第二种办法是“先征后退”办法,目前主要用于收购货物出口的外(工)贸企业。下面笔者对增值税 出口退税 的计算方法及相关会计处理作一探讨。 一、“免、抵、退”税的计算方法及会计处理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2]7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税办法的通知》规定:自2002年1月1日起,生产企业自营或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自产货物 ,除另有规定外,增值税一律实行免、抵、退税管理办法。其中免税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销售环节增值税;抵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进项税额,抵顶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一)具体计算方法与计算公式 1.当期应纳税额的计算: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其中:(1)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格×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2.免抵退税的计算: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人民币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其中(1)出口货物离岸价以出口发票计算的离岸价为准; (2)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税购进原材料包括从国内购进免税原材料和进料加工免税进口料件。 3.当期应退税额和免抵税额的计算: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账务处理大全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账务处理大全---转中华网校葛甲紫紫 一、“进项税额”的账务处理 1.国内购进货物。企业在国内采购的货物,按照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进的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制造费用”、“管理费用”、“经营费用”、“其他业务支出”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银行存款”。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购进货物未能取得增值税发票,则不能计算扣除进项税额;如果购入货物取得增值税发票有误,也不得作为扣税凭证,购货方有权拒收不符合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否则,其进项税额就必须是货物的购进成本。 2.接受投资转入货物。企业接受投资转入货物,应按照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投资货物价值(已扣增值税),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增值税与货物价值的合计数,贷记“实收资本”等科目。 3.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企业接受捐赠转入的货物,应按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确认的捐赠货物价值(已扣增值税),借记“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增值税额与货物价值的合计数贷记“资本公积”等科目。 4.接受应税劳务。企业接受应税劳务,应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专用发票上记载的应计入加工、修理修配等货物成本的金额,借记“其他业务支出”、“制造费用”、“委托加工材料”、“加工商品”、“经营费用”、“管理费用”等科目;按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5.进口货物。按照海关提供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照进口货物应计入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原材料”等科目;按照应付或实际支付的金额,贷记“应付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6.购入免税农产品。应按照购入免税农产品的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买价扣除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借记“材料采购、”“商品采购”等科目;按实际支付的价款,贷记

2018年会计继续教育-最新增值税会计处理及涉税风险实操分析

最新增值税会计处理及涉税风险实操分析 一、单选题 1、下列涉税会计处理不正确的是()。 A、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应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所得税,应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B、纳税人当月多预缴了增值税,应当根据多缴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C、企业按规定应缴的印花税金,应借记“税金及附加”,贷记“银行存款” D、增值税欠税税额大于期末留抵税额,按增值税欠税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红字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正确答案:D、增值税欠税税额大于期末留抵税额,按增值税欠税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红字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2、下列各项中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当计算销项税额的是()。 A、将自产的货物对外投资 B、将购买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C、将自产货物用于换取生产资料 D、将购买的货物奖励给内部员工 正确答案:C、将自产货物用于换取生产资料 3、下列关于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的会计核算,错误的是()。 A、非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接受国内应税服务用于应税项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直接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B、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购入材料用于生产商品,采购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比对前,借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C、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稽核比对后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D、一般纳税人进口商品后销售,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申请稽核比对前,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明细科目 正确答案:D、一般纳税人进口商品后销售,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申请稽核比对前,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明细科目 4、下列业务的会计分录,不正确的是()。 A、小规模纳税人生产销售商品: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B、一般纳税人处置已使用过的2009年3月份购置的生产设备: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返利相关税收处理

销售返利的税务处理 1、销售返利的概念 销售返利是厂家为了鼓励和促进购货方(商家)对本企业产品的销售,根据销售情况而给予购货方(商家)一定的利润返还。销售返利方式较多,如由供货方直接返还商家资金、向商家投资、赠送实物、给商家发放福利品,提供旅游等。返利是税收“概念”而非会计概念,会计准则对其无明确规定,按其性质应当列作营业费用。 2、税务处理 销售返利虽然从表面形式上称之为“返利”,但本质上仍属于价格上的减让,只是因为该减让需根据供货方年度(或一段时间)销售情况到年终(或结算期)才能决定存在与否和存在多少。在日常实务中让利的处理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销售方根据购货方购货量的大小从自己的销售利润中让出一定份额给购货方,销售方往往凭购货方的合法票据(或销货方自行开具的红字销售发票)作销售费用或冲减销售收入的处理,这种情形不可以抵减销售收入和销项税。如果是销货方自行开具的红字销售发票还不可以抵减计算所得税的销售收入。所以,这种处理方法对销售方很不利;二是比照销售折扣进行处理。销售方请购货方到购货方所在地税务机关开具《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后,由供货方向购货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这样销货方不但可以凭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冲减当期销售收入而少交流转税,而且也可以合法抵减计算所得税的销售收入。 3、销售返利发票的正确开具 按照相关税收政策的规定,生产企业从销售企业那里取得的返利收入发票有两类,一类是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挂钩的各种返还收入,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冲减当期增值税进项税;一类是与商品销售量、销售额无必然联系,且经销企业向生产厂家提供一定劳务的收入,例如进场费、广告促销费、上架费、展示费、管理费等,应开具服务业发票,缴纳营业税。 在实践当中,不少企业往往把销售返利发票开成“劳务费”,这种做法存在以下四大税务风险。 风险一:生产厂家要多缴增值税 “销售返利”实质上就是企业的销售折扣。生产厂家在销售货物的实际收入为扣除”返利”后的余额。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国文件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以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不论在财务上如何处理,均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而生产厂家取得的“劳务费”返利发票由销售企业单独开具,这显然不符合“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条件。所以,对生产厂家给予销售企业的销售“返利”部分就不允许抵减其销售额,从而增加了生产厂家增值税负担。 风险二:销售企业要多缴营业税 根据相关规定,销售企业向税务机关申请为生产厂家代开服务业发票时,将按“服务业”税目征收5%的营业税以及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甚至于还会附征一定比例的企业所得税等,这对于并未提供营业税应税劳务的经销企业来说,额外承受了本不应当缴纳的税收,大大增加了税收负担。 风险三:生产厂家的促销费将不能税前扣除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销售折扣在计征所得税时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规定:“一、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销售折扣,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征收所得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二、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回扣其支出

出口退税计算实例详解.

出口退税计算实例详解.

出口退税计算实例详解 在我国,出口货物增值税实行零税率,即相应的销项税额为零。正是由于销项税额为零,使得进项税额无法得到实际的抵扣,因此,需要以退税的形式使得无法抵扣的进项税额得到实际的抵扣。 目前,在实务上,出口退税在“销项税额”方面并非执行真正的零税率而是一种“超低税率”,即征税率(17%、13%与退税率(各货物不同之差,即税法规定的出口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比率。 我国对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企业的出口退税实行“免、抵、退”办法。“免、抵、退”的含义如下: “免”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免征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 “抵”是指以本企业本期出口产品应退税额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退”是指按照上述过程确定的实际应退税额为负数时,即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应抵顶的进项税额未能完全抵扣时,对未抵扣的部分予以全部或部分退还。 一、归纳起来,“免、抵、退”税的计算可分为四个步骤: (一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牌价×(出口货物征收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收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相关会计处理为: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2、若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有留抵税额时,则可以免抵退税额为限享受退税: (1若期末未抵扣税额≤免抵退税额,则:当期应退税额=期末未抵扣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免抵退税额-期末未抵扣税额。 相关会计处理(根据税务局“免抵退审批通知单”为: 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与通知单上所载“应退税额”一致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与通知单上所载“免抵税额”一致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与通知单上所载“免抵退税额”一致 (2若期末未抵扣税额≥免抵退税额,可全部退税,则:当期应退税额=免抵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0。 相关会计处理为: 借:应收补贴款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应收补贴款”所对应的金额,才是真正的退税,根据“当期应退税额”的计算过程可得知,退的是期末未抵扣完的留抵进项税额。 应收补贴款科目在会计上属于过渡科目,不应结转利润,待补贴款到账后,该科目余额自然归零。

新准则下增值税账务处理

新准则下增值税账务处理

新准则下增值税的账务处理 增值税是对从事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从事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按照企业规模大小和会计核算是否健全,增值税纳税人可以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本文中所指的增值税纳税人均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新准则(应用指南)与旧准则(制度)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增值税会计科目的变化 增值税会计科目的变化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总账科目的变化 增值税原来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科目下进行核算;新的会计科目将“应交税金”改为“应交税费”,核算口径有所增大,不仅包括原来“应交税金”的相关内容,而且包括原来记入“其他应交款”中的教育费附加等内容,增值税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进行核算。 (二)增值税下各明细栏目设置的变化 过去在“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置了“进项税额”、“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转出多交增值税”等栏目;目前,“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下设置“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

贷:银行存款 800000 借: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 100000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100000 而新的会计处理如下: 2007年5月份: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50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0 2007年6月份: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800000 贷:银行存款 800000 从上面的论述中可以看出,关于增值税的会计核算,变化之后更为简单、明了,核算更清晰而且更加合理,也可以大大减轻会计人员的工作量。

销售返利的会计分录大全销售返利形式

销售返利的会计分录大全销售返利形式 为激励经销商,很多企业都会制定返利奖励政策,目的是通过返利来调动其积极性。返利是指厂家根据一定的评判标准,以现金或实物的形式对经销商进行奖励,它具有滞后兑现的特点。通过对销售返利的处理降低本企业的销售收入,从而降低销售利润。 在商业活动中,为了达到促销和及时回款的目的,企业通过采取以下方式:折扣销售,包括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及销售折让;商业返利,以平价低于进价销售,它包括现金返利和实物返利两种。 根据会计处理的不同,商业返利可具体描述为: 1.达到规定数量赠实物的形式。例如:在一个月内,销售电磁炉30台,赠配套橱具10套; 2.直接返还货款的形式。例如:读者来信中,让利2.1万元若直接以现金或银行存款返还百货公司,即为直接返还货款; 3.冲抵货款的形式。例如: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购买2万件,返利为进货金额的1%,购买至5万件返利为进货金额的1.5%,以此类推,返利直接在二次货款中扣减。 销售返利处理 据税法规定,销售货物并给购买方开具专用发票后,如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对于购货方已付款或货款未付已作账务处理,发票联和抵扣联无法退还的情况下, 购货方必须取得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送交销货方,作为销货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合法依据,并开具

红字专用发票。 1.达到规定数量赠实物 销售返利如采用返回所销售商品方式的,根据税法的规定,应视作销售处理,并计缴增值税。 支付销售返利方: 借:营业费用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期末对于捐赠的商品进行纳税调整。 收到销售返利方: 收到实物销售返利方冲减有关存货成本,并要计缴增值税。需分两种情况处理: (1)若供货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主营业务成本 (2)若不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则: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2.直接返还货款 支付销售返利方: 销售返利如采用支付货币资金形式的,支付销售返利方,根据取

出口退税账务实例及出口外贸人员绩效考核方案

在我国,出口货物增值税实行零税率,即相应的销项税额为零。正是由于销项税额为零,使得进项税额无法得到实际的抵扣,因此,需要以退税的形式使得无法抵扣的进项税额得到实际的抵扣。 目前,在实务上,出口退税在“销项税额”方面并非执行真正的零税率而是一种“超低税率”,即征税率(17%、13%)与退税率(各货物不同)之差,即税法规定的出口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的计算比率。 我国对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生产企业的出口退税实行“免、抵、退”办法。“免、抵、退”的含义如下: “免”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免征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 “抵”是指以本企业本期出口产品应退税额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退”是指按照上述过程确定的实际应退税额为负数时,即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应抵顶的进项税额未能完全抵扣时,对未抵扣的部分予以全部或部分退还。 一、归纳起来,“免、抵、退”税的计算可分为四个步骤: (一)计算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牌价×(出口货物征收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价格×(出口货物征收率-出口货物退税率) 相关会计处理为: 根据“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二)计算当期应纳税额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末留抵税额 若应纳税额为正数,即没有可退税额(因为没有留抵税额),则仍应交纳增值税;若应纳税额为负数,即期末有未抵扣税额,则有资格申请退税,但到底能退多少,还要进行计算比较。 (三)计算免抵退税额 免抵退税额=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牌价×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2017

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 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财政部驻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为进一步规范增值税会计处理,促进《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贯彻落实,我们制定了《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财政部 2016年12月3日 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等有关规定,现对增值税有关会计处理规定如下: 一、会计科目及专栏设置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当在“应交税费”科目下设置“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预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待认证进项税额”、“待转销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简易计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等明细科目。 (一)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已交税金”、“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款”、“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转出多交增值税”等专栏。其中: 1.“进项税额”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不动产而支付或负担的、准予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增值税额; 2.“销项税额抵减”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照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因扣减销售额而减少的销项税额; 3.“已交税金”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当月已交纳的应交增值税额; 4.“转出未交增值税”和“转出多交增值税”专栏,分别记录一般纳税人月度终了转出当月应交未交或多交的增值税额; 5.“减免税款”专栏,记录一般纳税人按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准予减免的增值税额; 6.“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专栏,记录实行“免、抵、退”办法的一般纳税人按规

进出口贸易公司账务处理实例

进出口贸易公司账务处理实例 [例] 某进出口公司2007年12月购进工艺品3000件,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贷款金额为57万元,进项税额9.69万元,用银行支票付款。出口至美国,离岸价为2.5万美元(汇率为1美元:7.8元人民币),工艺品退税率为13%,试计算该公司当月应退税额。 应退增值税税额=570 000x13%=74100(元) 转出不退税增值税额=96900-74100=22800(元) 按上例做会计分录如下。 购进货物尚未入库: 借:在途物资57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6900 贷:银行存款666900 货物入库时: 贷:主营业务收入—自营出口销售收入(USD250000x7.8)1950000 结转商品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570000 贷:库存商品570 000 转出出口未退税差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228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22800 计算出应收增值税退税款: 借: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741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 74100 收到增值税退税款时: 借:银行存款74100 贷:其他应收款—应收出口退税74100

[例] 某外贸公司2007年1月从某日用化妆品公司购进出口用化妆品1000箱,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500万元,进项税额为85万元,贷款已用银行存款支付。当月该批商品已全部出口,售价为每箱800美元(当日汇率为1美元=8元人民币),申请退税的单证齐全。该化妆品的价款中已含消费税额150万元,增值税退税率为13%。 应退增值税税额=5000 000X13%=650000(元) 转出不退税增值税额:850000—650000=200000(元) 应退消费税税额:1500 000(元) 按上例做会计分录如下。 购进货物尚未入库: 借:在途物资5000000 应交税费一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850000 贷:银行存款5850 000 货物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库存出口商品5000000 贷:在途物资5000000 出口报关销售时: 借:应收账款(USD800000x 8) 6400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自营出口销售收入6400000 结转商品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自营出口销售成本5000000 贷:库存商品5000000 进项税额转出。 借:主营业务成本—自营出口销售成本200000

增值税有关会计科目设置及常用账务处理

增值税有关会计科目设置及常用账务处理——《增值税会计处 理规定》解读 关于增值税如何进行会计核算,财政部曾经发布过《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字[1 993]83号)、《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企业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2]13号)及《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的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3]24号)等文件。随着“营改增”的全面推开,有关规定已经不能适应经济业务的发展变化,财政部在2016年12月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16]22号,以下简称“新规定”)。新规定自发布之日(2016年12月3日)施行,财会[2012]13号及财会[2013]24号等原有关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同时废止。 新规定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和《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 16]36号)等制定,因此适用于所有增值税纳税人,包括原增值税纳税人和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新规定中既明确了增值税会计核算应该使用的会计科目与专栏,也进一步说明了这些会计科目在特定业务中如何使用。本文主要介绍科目与专栏的设置与核算记录的内容,以及一些常见业务但是稍复杂的账务处理,具体包括: 一、科目设置与核算内容 二、进项税账务处理需关注的几个问题 三、收入确认时点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不一致时销项税额的账务处理 四、视同销售的账务处理 五、营改增前已确认收入,后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的账务处理 六、月末转出多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 一、科目设置与核算内容 税费核算的一级科目为“应交税费”,增值税的有关科目设置在该科目下,是二级科目,共有10个。这10个二级科目有“应交增值税”、“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代扣代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等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还应在“应交增值税”明细账内设置“进项税额”、“销项税额抵减”等专栏,各科目与专栏,及其核算或记录的具体内容见下表。 10个二级科目与专栏,主要针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只需要设置10个二级科目中的3个二级科目,即“应交增值税”科目、“转让金融商品应交增值税”和“代扣代交增值税”科目,不需要设置其他二级科目及专栏。 科目设置与核算内容

会计继续教育增值税会计处理及涉税风险实操分析

会计继续教育增值税会计处理及涉税风险实操 分析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最新增值税会计处理及涉税风险实操分析 一、单选题 1、下列涉税会计处理不正确的是()。 A、企业按规定计算的应代扣代缴的职工个人所得税,应借记“应付职工薪酬”,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 B、纳税人当月多预缴了增值税,应当根据多缴税额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C、企业按规定应缴的印花税金,应借记“税金及附加”,贷记“银行存款” D、增值税欠税税额大于期末留抵税额,按增值税欠税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红字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正确答案:???D、增值税欠税税额大于期末留抵税额,按增值税欠税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红字贷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 2、下列各项中属于视同销售行为应当计算销项税额的是()。 A、将自产的货物对外投资 B、将购买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 C、将自产货物用于换取生产资料 D、将购买的货物奖励给内部员工 正确答案:??????C、将自产货物用于换取生产资料 3、下列关于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的会计核算,错误的是()。 A、非辅导期一般纳税人接受国内应税服务用于应税项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直接计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B、辅导期一般纳税人,购入材料用于生产商品,采购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稽核比对前,借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C、辅导期一般纳税人,稽核比对后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红字借记“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D、一般纳税人进口商品后销售,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申请稽核比对前,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明细科目???? 正确答案:?D、一般纳税人进口商品后销售,取得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申请稽核比对前,应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明细科目 4、下列业务的会计分录,不正确的是()。 A、小规模纳税人生产销售商品: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B、一般纳税人处置已使用过的2009年3月份购置的生产设备: 借:银行存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出口退税账务处理示例

出口退税账务处理示例 例一:出口生产企业一样贸易免税申报及出口退税会计处理 1、*有限公司2007年8月出口自产工具一批,12万美元。 12×7.5(汇率)=90万元 征退税率之差=17%-5%=12% 90×12%=10.8万元 借:产品销售成本10.8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10.8 借:应收外汇账款90万元 贷:出口销售收入90万元 2、当月接退税部门“出口物资退(免)税审批单“,载免抵退审批34万元,其中退税审批20万元、免抵14万元。 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20万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物资抵减内销应纳税金)14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34万元 例二:以从事进料加工出口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 *有限公司2007年8月有关业务如下: 1、当月取得进项税金13.6万元,出口销售10万美元,内销30万元。出口电缆退税率5%。 取得进项税金: 借:原材料80万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6万元 贷:应对账款93.6万元

10×7.55(汇率)=75.5万元 借:应收外汇账款75万元 贷:销售收入75万元 依照当月退(免)税出口收入、出口物资所适用的征税率和退税率之差运算“当期不予免抵或退税的税额” 10×7.55(汇率)×(17%-5%)=9.06万元 借:产品销售成本9.06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9.06万元 2、收到*国税局出具的《生产企业进料加工贸易免税证明》一份,载明“不予抵扣税额抵减额”10万元,用红字记: 借:产品销售成本10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0万元 3、当月收到*国税局出具的《生产企业免抵退税审批通知单》,载明“当期免抵税额”18万元和“当期应退税额”11万元: 借:应收补贴款-出口退税11万元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物资抵减内销应纳税金)18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出口退税)。29万元 4、收到运保佣单据5万元,冲减原以到岸价申报的出口免税销售,以红字记: 5×(17%-5%)=0.6万元 借:销售收入5万元 贷:应收外汇账款5万元 借:产品销售成本0.6万元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0.6万元

增值税相关操作及月底账务处理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相关操作及月底账务处理 一、增值税基本知识 1、企业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发票分两种: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专用发票只能对一般纳税人客户开具且服务内容属于可抵扣增值税范围内的,其他(开具给绝大部分业主)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税率 3、每月月底前必须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金认证,进项税金认证期限为180天,超期不得抵扣。一般进项税额要抵扣需满足业务流、资金流、发票流、合同流四流合一。 4、企业要减轻税负,应尽量选择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服务商和供应商,这样企业才可以通过进项抵税,降低税负,提升效益。 二、账务处理方面: 1、企业所开具和取得的发票不同,涉及的凭证处理,例如: 收入:借:银行存款 5000 贷:主营业务收入 4716.98 (按发票上的不含税金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83.02 (按发票上的税额)

支出(取得专用发票的按每笔费用分别编制凭证): 借:主营业务成本(发票上的不含税金额)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发票上的税额)贷:银行存款 支出:取得一些普通费用类发票入账:账务处理与以往一致。 2、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此类费用可以取得普通发票) 大致涉及内容:集体福利性支出 (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情况下)对于此部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的月末再做进项税额转出: 借:主营业主成本/管理费用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 贷:银行存款/现金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借:主营业主成本/管理费用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企业购金税盘凭证处理 借:管理费用-办公费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金(取得专票情况下)贷:银行存款/现金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减免税金(普票时为发票上价税合计总金额,专票时为发票上的价款)

平销返利的会计处理

平销返利的会计处理 所谓平销返利,是指生产企业以商业企业经销价或高于其经销价的价格将货物售给商 业企业,商业企业再以进货成本或低于进货成本的价格对外销售。为弥补商业企业的进销差价,生产企业对商业企业予以返还利润。返还的利润,一般按其销售量确定,商业企业购物越多,则返点越高。 平销返利行为的税务处理是很明确的,但在会计上,国家始终无明确的统一规定,这也导致实务中对此项业务的会计处理混乱不一:有的企业计入“其他应付款”,而长期在“其他应付款”挂账显然是不合适的;也有意见认为应将其作冲减“营业费用”处理,但根据会计 制度规定,返利又不属于营业费用核算内容;还有意见认为应将其计入“营业外收入”,但营业外收入是指企业与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在会计上其实并不是作为“收入”,而是作为“利得”核算的,而返利收入却是与企业销售业绩直接相关的,因而在“营业外收入”中核算也是不合适的。那么是否可以将返利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呢? 实际上,“其他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收入”本质是一样的,都是企业销售商品、 提供劳务等取得的收入,其差别主要在于业务的主次之分而已,在不同企业,这种主次之分又是相对的。与“主营业务收入”一样,“其他业务收入”也应有相应的成本结转,只不过不是通过“主营业务成本”而是通过“其他业务成本”核算的。商业企业收到的平销返利,并不是因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而是供货方对其进销差价损失的弥补;其次,将返利计入“其他业务收入”,而在“其他业务成本”中并无相应的成本结转,只是转出进项税额。所以,将收到的返利计入“其他业务收入”,这种观点也是不合适的。 由于返利是供货商对商业企业进销差价损失的弥补,且一般是在商业企业将商品 售出后结算的,因而商业企业作冲减“主营业务成本”处理才是比较合适的。如果是次年收到的,应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核算,如果商品尚未售出就收到返利,则应冲减商品成本。当然,返利形式不同,对其会计处理也是有区别的。下面分别举例说明: 【例1】2009年甲企业向乙企业购货20万元,并已经以相同价格全部对外销售。当年甲企业收到2万元现金返利,则应转出进项税额2906(20000÷1.17×17%)元,同时冲减“主营业务成本”17094(20000-2906)元。会计处理:

金银首饰交纳消费税的相关规定及实例解析

经国务院批准,自1995年1月1日起,金银首饰消费税由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改为零售环节征收。规定如下: 一、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 这次改为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仅限于: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首饰,以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以下简称金银首饰)。 不属于上述范围的应征消费税的首饰(以下简称非金银首饰),仍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收消费税。 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10%)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5%)征收消费税。 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 二、税率 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为5%. 三、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金银首饰零售业务的单位和个人,为金银首饰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按本通知的规定缴纳消费税。委托加工(另有规定者除外),委托代销金银首饰的,受托方也是纳税人。 四、纳税环节纳税人销售(指零售,下同)的金银首饰(含以旧换新),于销售时纳税;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金银首饰,于移送时纳税;带料加工,翻新改制的金银首饰,于受托方交货时纳税。 五、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货款或取得索取销货凭据的当天;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的金银首饰,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移送的当天;带料加工,翻新改制的金银首饰,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受托方交货的当天。 六、金银首饰消费税改变征税环节后,经营单位进口金银首饰的消费税,由进口环节征收改为在零售环节征收;出口金银首饰由出口退税改为出口不退消费税。 个人携带,邮寄金银首饰进境,仍按海关现行规定征税。 七、计税依据 (一)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其计税依据为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如果纳税人销售金银首饰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在计算消费税时,应按以下公式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款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 /(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保税区进口成本核算实例

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 保税区进口成本核算实例 保税区进口成本核算进口商品总成本 =P+F1+W+RatelxCIFx(1+A+D+V+DxV)+F2其中:G表示出口货物的出厂价或出库价,Quota为出口配额价,A为外贸公司的出口代理费,F1是工 厂(仓库)到港口或机场的运费,Ratel是外汇汇率,I是海运或空运 的保险费,F是海运、空运费,V为出口退税额。模拟演算:假设有 一批出口美国的服装,出厂价为48万元人民币,出口配额总价为1.8万 元美元,外贸公司的代理费率为2%,工厂运到装运港口的运输费为1200 元人民币,海运保险费为118美元,海运费为3500美元,出口退税额为69743.59人民币。解:出口商品总成本=G+Quota+F1+(I+F)xRatel+A- V=480000+18000x8.28+1200+(118+3500)x8.28+13204-69743.59 =603657.41(元人民币)#1:外贸公司代理费的计算,是以出口合同的 合同总价(即G+Quota+F1+(I+F)xRatel)为依据,再乘以代理费率而得。 #2:出口退税额的计算方法是:退税额=销售金额(增值税发票上)x出口商 品退税率=出厂价/(1+0.17)xV。国家规定各类出口商品的退税率不同,本 例中的服装退税率为17%。 一)出口报价和成本核算在国际货物运输中,经常使用的是20英 尺和40英尺集装箱,20英尺集装箱的有效容积为25立方米,40英尺集 装箱的有效容积为55立方米。出口商在做报价核算时,建议按照集装箱 可容纳的最大包装数量来计算报价数量,以节省海运费。在主页的 “产品展示”中查看产品详细情况,根据产品的体积、包装单位、销售单 位、规格描述来计算报价数量。例1:商品03001(三色戴帽熊)的包 装单位是CARTON(箱),销售单位是PC(只),规格描述是每箱装60只,每 专注下一代成长,为了孩子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务处理举例

增值税应用举例 一、各月发生 ①若1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80万元,则月末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2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 2月15号前缴纳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 贷:银行存款 20 ②若2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130万元,则月末不需编制会计分录,此时“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有借方余额30万元,属于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若2月销项大于进项,则会计分录同① ③-1若3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80万元,则月末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0(红字)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20(红字) 若4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80万元,则月末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2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0(红字)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10(红字) 5月15号前缴纳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 贷:银行存款 10

③-2若3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60万元,则月末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30(红字)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科目30(红字) 备注:因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而产生期末留抵税额的,应以期末留抵税额抵减增值税欠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4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40 4月15号前缴纳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 贷:银行存款 10 ④-1若3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80万元,已预交税金30万元(当月交纳当月增值税在已交税金明细科目核算),则月末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30 贷:银行存款 30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2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20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1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10 ④-2若3月发生的增值税销项税额为100万元,进项税额为120万元,已交税金30万元,则月末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已交税金) 30 贷:银行存款 30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3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多交增值税) 30 注意:转出多交增值税只能在本期已交税金范围内转回,此题转出多交的增值税只有30万元,而不是50万元,借方与贷方的差额20万元属于尚未抵扣的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按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记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不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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