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城乡义务教育结对合作工作的指导意见
教育发展共同体工作方案

教育发展共同体工作方案教育发展共同体工作方案1为贯彻落实《浙江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新时代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教基〔〕70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落实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组建任务的通知》(浙教办函〔〕243号)精神,加快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化、均衡化、现代化进程,满足人民群众的迫切需求,现就我县城乡义务教育共同体(以下简称教共体)办学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以优扶弱、优质均衡、共同发展的工作方向,通过党建统领、数字赋能、系统集成,大力推进教共体建设,将城镇优质教育资源下沉到乡村义务教育学校,激发乡村学校办学活力,提升乡村学校师资、管理、质量、文化等整体水平,着力破解义务教育在均衡、质量方面“乡村弱”的突出问题,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实现乡村学校与城镇学校基本达到同一教育质量水平,让乡村孩子就近“上好学”,促进我县乡村教育振兴和教育现代化。
二、总体目标通过组建融合型、共建型和协作型三种模式教共体,实现教共体内教育资源均衡化、优质化,教师队伍综合素质全面提升,各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美誉度不断提高。
三、基本原则(一)共享优质资源的原则。
以优质学校为龙头,组建教共体,带动其他学校共同发展,努力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全覆盖。
(二) 帮扶和就近组合的原则。
将农村学校与城区优质学校组建成教共体,通过组建将方便教共体内理念提升、教师交流、教学研讨、学生互动等活动。
(三)办学模式多样化的原则。
根据各学校的实际情况,采取包括融合型、共建型、协作型三种模式,有效推进所有成员校均衡发展、优质发展、共同发展。
(四)数字赋能的原则。
立足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迈向优质均衡发展的新阶段,基于我省全面推行“互联网+义务教育”结对帮扶工作的全新基础,依托教共体智慧服务平台,在教育资源推送,大数据精准诊断、教育质量评价、城乡教师流动管理等方面数字赋能教共体建设。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普通中小学规划建设管理导则(试行)》的通知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普通中小学规划建设管理导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05.03•【字号】合政办〔2017〕27号•【施行日期】2017.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合肥市普通中小学规划建设管理导则(试行)》的通知合政办〔2017〕2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合肥市普通中小学规划建设管理导则(试行)》已经市政府第8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5月3日合肥市普通中小学规划建设管理导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及《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适应合肥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推进素质教育,创造适合青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办学条件和育人环境,特制定《合肥市普通中小学规划建设管理导则》(以下简称“导则”)。
第二条本导则所称普通中小学(以下简称“中小学”),包括我市各级人民政府在规划区范围内依法举办的完全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初级中学、高级中学。
民办学校可参照此导则执行。
第三条本导则是编制、审核和审批合肥市中小学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重要依据,是确定学校建设规模、建设内容及建筑标准的地方性标准。
第四条本导则适用于新建中小学建设项目的规划建设。
改建、扩建的中小学可参照执行。
实验性、示范性和“小班化教学”以及有特殊要求的中小学,经批准可在本导则的基础上适当增加用地和校舍面积,并适当提高建设标准。
第五条为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本导则对城乡学校建设实行统一标准。
第六条中小学的规划和建设应服从我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第七条中小学建设应贯彻安全、适用、绿色、经济、美观的原则,推进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教育入学“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教育入学“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4.05.30•【字号】皖教秘基〔2024〕72号•【施行日期】2024.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教育入学“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教秘基〔2024〕72号各市教育局:为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精神,落实《安徽省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皖政〔2024〕21号)要求,省教育厅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安徽省教育入学“一件事”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教育厅2024年5月30日安徽省教育入学“一件事”工作方案为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2024〕3号)精神,落实《安徽省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实施方案》(皖政〔2024〕21号)要求,巩固我省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网通办”成果,深化数据赋能,优化安徽省中小学入学报名登记系统建设,进一步提高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一件事”便民化服务水平,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区域内户籍、居住证、房产、疫苗接种、社保等入学相关信息共享,逐步实现网上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切实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淮北市、黄山市作为试点市,所辖县(区)均须使用入学登记服务系统;其他各市市区须使用,鼓励所辖县(市)积极使用入学登记服务系统,2025年实现入学登记服务系统全覆盖。
二、工作任务(一)构建省市一体化入学报名服务平台。
安徽省中小学入学登记服务系统与部分市自建的招生入学系统共同构建一体化的全省中小学报名服务平台,实现入学报名、材料审核和录取数字化,做到“一网通办”,切实为群众提供便利,同时为科学决策、优化资源配置等提供参考。
城乡教育一体化,助推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城乡教育一体化,助推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发布时间:2022-05-24T08:20:49.978Z 来源:《中小学学校管理》2021年12月总第200期作者:曾国健季茂旺[导读] 以“促进公平、提高质量”为核心,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创新,推动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迈进“优质均衡”。
——浙江省龙泉市城乡教育一体化改革创新实践侧记浙江省龙泉市教育局323700教育是提高人民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途径,也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
近年来,龙泉市教育局以《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为根本遵循,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惟改革者进,惟创新者强,惟改革创新者胜”的表述,以“促进公平、提高质量”为核心,不断深化教育改革创新,推动义务教育从“基本均衡”迈进“优质均衡”。
一、查找制约龙泉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的主要因素龙泉市位于浙江省西南部浙闽赣边境,2020年户籍人口约29万。
全市现有中小学39所,中小学生30616人。
近年来,龙泉市先后通过了“两基”“两高普九”“教育强县”“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验收,还被确定为浙江省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研究示范区、全国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实验县。
进入新世纪以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加速,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龙泉市城区人口急剧增长,农村人口锐减。
城乡发展格局发生剧变,由此带来了教育发展格局的剧变。
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城乡生源比例结构失衡、城乡教育资源失衡。
近年来,随着龙泉市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城乡生源比例结构失衡的现象,有愈演愈烈的趋势。
据统计,2012年秋季,全市共有初中学生8976人,其中农村初中生1613人,仅占17.97%;全市小学生共17961人,其中农村小学生7435人,占41.39%;农村小学100人以下的有12所,其中50人以下的仅8所,城区学生与农村学生比严重倒挂,城区小学连续10年学位供给紧张。
2.教师队伍学科结构性矛盾突出。
城区小学部分教师存在专业不对口的现象,农村学校音、体、美等专业教师匮乏,如:农村学校音、体、美、信息技术专业教师缺口达30人,丽水市学科带头人仅3人。
皖教基〔2017〕24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的通知

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的通知皖教基〔2017〕24 号各市、县(区)教育局:为巩固我省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整体提升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水平和教育质量,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
在总结研究、实地调研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省教育厅对《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以下简称《办学基本标准》)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2007 年省教育厅制定了《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
根据此标准,启动实施了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极大改善了全省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有效推动了各地义务教育办学质量的提升。
《办学基本标准》是为适应义务教育新的发展形势和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要求而修订,是对《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的提升。
各地要抓紧组织义务教育学校对照新标准查找不足,“一校一案” 制定学校达标规划。
二、《办学基本标准》是我省各级政府规划、设置、改造和管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重要依据和基本标准。
各地要根据本标准,在分校规划的基础上,编制区域总体规划,积极启动推进新一轮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争取用5 年时间,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达到《办学基本标准》规定要求。
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办学基本标准》的实施办法和本区域的规划进度表。
各市实施办法和规划进度表请于2018 年6 月底之前上报省教育厅。
三、遵循分级负责、分步推进的原则。
《办学基本标准》的实施以县(市、区)为单位,由县级人民政府具体负责组织实施,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督促指导。
各地要切实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标准化建设与中小学布局调整、薄弱学校建设、寄宿制学校建设、初中学校建设等结合起来,合理配置教育资源;要加强学校管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实现区域内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合肥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建设三年规划的通知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合肥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建设三年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0.12.17•【字号】合教〔2020〕147号•【施行日期】2020.1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材正文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合肥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建设三年规划的通知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各市管高中学校:为进一步推进全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校)建设工作,实现示范引领、区域联动、项目推进、品质提升,高水准推进全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现将《合肥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建设三年规划》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规划内容与要求做好三年规划和工作推进计划,为示范区建设贡献智慧与成果。
合肥市教育局2020年12月17日合肥市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建设三年规划(2020年9月至2023年8月)前言合肥市居安徽中部、江淮之间,承东启西、连南接北,地处长江三角洲西翼,属于“长三角”城市群,是“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是沿海的腹地、内地的前沿。
近年来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自觉践行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019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9409.4亿元,居全国省会城市第9位;全市下辖四大主城区及四县一市,常住总人口818.9万人;全市普通高中学校100余所,其中公办学校63所、民办学校40所;市区学校40所,县(市)区学校63所;在校生15.5万人,教职工1.94万人,其中专任教师1.16万人。
2020年9月,安徽省所有普通高中全面实施新课程、使用新教材。
合肥市作为首批入选的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区,将全面把握新修订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总体要求,把课程改革新精神、新任务、新要求落实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教育体系的全过程。
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行城乡学校联合体工作方案

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行城乡学校联合体----南大港二、四、七、八完小城乡联合体工作方案为贯彻实施国家、省《教育规划纲要》精神,改革和创新教育管理模式,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报据《南大港教育局教师轮岗交流工作方案》结合我区教育发展实际情况,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联合体对象南大港二完小、四完小、七完小、八完小二、工作目标l、学校联合体实行师资交流、科研交流、管理提升、学生互动”的模式,利用二完小优质教育资源,发挥其龙头作用,不断提高各学校的办学水平,促进各校共同发展、均衡发展。
2、师资交流、教研交流等多渠道探索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效途径。
3、加强师资队伍的轮岗交流,扩大教育资源的使用,有利于校本教研的统筹安排,推动农村学校教育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
三、联台体管理1、工作机构。
成立联合体学校管理工作小组,二完小为领衔学校,二完小校长为组长,其他学校校长为成员,负责协调联合体学校开展各项。
2、工作职责。
联合体管理工作小组组长是联合体学校的牵头人和组织者,负责制定联合体学校的学年及学期工作计划,并做好学年及学期工作总结、定期召集工作小组成员会议,讨论安排工作事务,研究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促进联合体工作的有序开展和整体推进。
会议轮流在各成员学校召开。
四、工作要求(一)建立教研活动管理平台制定联合体学校教研工作计划,建立联合体的活动制度,以专题研讨的形式开展教研活动,研究改进教学方法的策略,打造高效课堂;以学科备课组教研活动为抓手、联合体学校的教研工作更有针对性、实效性,提高教研工作的质量。
1、成立联合体学校各学科中心教研组。
由联合体成员学校的各学科教研组长组成。
中心教研组通过开展教学观摩、课例分析、课题研究等形式的教研活动,探索提高课堂教学有效性的途径和万法协调督促联合体学校年段学科中心备课组开展教研活动。
2、成立联合体学校各年段学科备课组。
由联合体学校相应年段学科教师组成,各年段学科备课组长人选.由联合体学校各学科教研组推荐,联合体学校管理工作小组确定联合体学校年段学科备课组定期开展集体备课活动。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合肥市推进普通高中集团化办学实施意见》的通知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合肥市推进普通高中集团化办学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20.08.24•【字号】合教〔2020〕98号•【施行日期】2020.08.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合肥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合肥市推进普通高中集团化办学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各县(市)区教育主管部门、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市属普通高中学校:为推动全市优质普通高中资源共建共享,解决区域间优质资源分布不平衡、校际间教育质量发展不充分等矛盾,进一步扩充优质普通高中资源、加速普通高中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现就推进全市普通高中集团化办学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加快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目标,以共建共享优质普通高中资源为重点,通过发挥名校集团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创新普通高中办学模式和管理体制,激发普通高中办学活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让更多学生接受更加优质的普通高中教育。
(二)基本原则。
坚持资源共享。
整合集团内外教育资源,健全资源互通机制,搭建资源共享平台,促进集团内优质资源丰富供给、高效配置,逐步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坚持特色引领。
支持和保障优质品牌学校持续发展、发挥优势,尊重各校自主办学、办出特色,实现各美其美、美美与共。
坚持改革创新。
通过顶层设计与基层创新相结合,调动学校积极性和创造性,借助集团化办学优势,增强主动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三)目标任务。
统筹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持续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构建覆盖城乡的普通高中多元集团化办学模式。
让普通高中集团化办学成为全市教育体制创新、管理优化、质量提升的强大引擎,实现优质普通高中资源布局进一步优化,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人民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普通高中整体教育教学质量显著提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城乡义务教育结对合作工
作的指导意见
【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
【发文字号】合教[2014]214号
【发布部门】合肥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14.08.04
【实施日期】2014.08.0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合肥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城乡义务教育结对合作工作的指导意见
(合教〔2014〕214号)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主管部门,局相关处室:
为贯彻落实《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实施意见》,现就进一步推进我市城乡义务教育结对合作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市政府主导、县(市)区为主、城乡一体、区域推进”的原则,以实施“三大提升工程”为重点,以“新优质学校”创建为抓手,全面提升全市义务教育教学质量,切实保障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着力推进全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工作目标
完善区县(市)城乡义务教育结对合作学校工作机制,不断丰富结对合作工作内涵,建立健全全市义务教育城乡教育结对合作评价机制,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努力打造全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升级版”。
三、工作任务
(一)确立合作对象,统筹与自选相结合
为了落实“区域一体、城乡互补、合作共赢、促进发展”的宗旨,经研究决定:瑶海区与肥东县结对;包河区与肥西县结对;庐阳区与长丰县、巢湖市结对;蜀山区与庐江县、经开区、高新区和新站区结对。
校际间的结对合作由结对区县(市)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安排或校际间协商解决,各结对合作学校名单及实施方案要报市教育局基教处备案。
(二)开展办学理念结对合作,扎实推进素质教育
城乡义务教育结对合作要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坚持科学评价,严禁学校将学业成绩、分数排名作为衡量学校、教师和学生优劣的唯一标准,要真正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关注学生的多样化需求、师生关系更加和谐、学生身心更加健康。
(三)开展管理结对合作,提升办学水平
承担帮扶任务的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首先要把先进的管理理念输入到对口单位,要将先进的教育教学管理模式作为结对合作的重要内容来抓,要帮助农村学校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强化过程管理,使人人有目标,人人在状态,人人爱岗敬业。
要充分发挥评价制度在调整教师利益关系方面的正导向作用。
用先进的管理制度来推进学校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四)开展教学结对合作,提高教学质量
承担帮扶任务的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把提升对口学校的教育教学质量作为结对合作工作的重点来抓,不仅要定期或不定期地选派特级教师、教坛新星、未来教育家工程培养对象、学科带头人及骨干教师轮流到农村学校送教,还要充分利用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建立的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帮助对口学校建构高效课堂教学模式,改变课堂教学方法,逐步通过慕课方式,不断提升教学质量。
(五)开展教研结对合作,提升教研水平
承担帮扶学校不仅要重视传统的教研方式输出,提高听课、评课、专题讲座质量,还要积极探索网上教研结对合作,充分利用国家、省市级教育资源共享平台,开展诸如同课异构、微课、QQ群、博客、移动终端和微信教研交流,不断提高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方面的贡献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