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二票制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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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公司两票制管理制度

医药公司两票制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药品流通环节改革的要求,规范医药公司药品采购和销售行为,降低流通成本,提高药品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药品时,只开具一次销售发票(以下简称“出厂票”),药品流通企业采购药品时,只开具一次采购发票(以下简称“流通票”)。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司及下属子公司、分支机构在药品采购、销售、储存、运输等环节。

第二章两票制实施流程第四条药品生产企业与我司签订供货合同,明确药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时间等条款。

第五条药品生产企业开具出厂票,将发票信息传输至我司销售管理系统。

第六条我司在销售管理系统内确认出厂票信息,并与药品流通企业签订采购合同。

第七条药品流通企业开具流通票,将发票信息传输至我司销售管理系统。

第八条我司在销售管理系统内确认流通票信息,并按照合同约定将药品配送至医疗机构或患者。

第三章两票制管理要求第九条药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及我司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两票制落到实处。

第十条药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及我司应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发票开具、传递、保存等环节的合规性。

第十一条药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及我司应建立发票开具、传递、保存等环节的档案,并定期进行检查。

第十二条药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及我司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违规处理第十三条药品生产企业、流通企业及我司在两票制实施过程中,如有以下违规行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一)未按规定开具出厂票、流通票的;(二)虚开发票、伪造发票的;(三)故意隐瞒、篡改发票信息的;(四)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制度由我司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实施两票制管理制度,我司将有效规范药品流通环节,降低流通成本,提高药品质量和安全,为医疗机构和患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药品服务。

(完整版)两票制制度

(完整版)两票制制度

药品“两票制”管理制度1、目的:加强药品流通领域购销票据管理,规范药品购销环节符合Gsp规定及税务部门的两票制,确保购销药品证、票、货、款、物一致,制定本管理制度。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总局28号令)《关于在四川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

3、适用范围:适用于药品经营过程购销票据管理。

4、职责:采购员、验收员、销售员、开票员、运输员、财会员、质量管理员。

5、内容:5.1.“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

5.2.药品购销票据管理:5.2.1.采购药品(生产企业供货):5.2.1.1药品生产企业供货,应当按照发票管理有关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简称“发票”),药品项目填写齐全;5.2.1.2药品生产企业供货的药品应当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附符合规定的“随货同行单/票(销售出库复核单/票)”,及药品的采购企业名称等应当与随货同行单/票、付款流向一致、金额一致;5.2.1.3药品生产企业配送到货后,应主动向药品生产企业索要发票,发票必须由药品生产企业开具;5.2.1.4到货验收时,应验明发票、供货方随货同行单/票据与实际采购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生产厂家、批准文号、单价、数量等;核对一致并建立购进药品验收记录,做到票、货、账相符。

对发票和随货同行单/票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或者发票、随货同行单/票和购进药品之间内容不相符的,不得验收入库。

5.2.2.销售药品(医疗机构采购):5.2.2.1.医疗机构采购药品时,销售部应该向医疗机构提供药品生企业及医药公司到我公司的全流程销售发票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全流程销售发票的生产企业名称、药品名称、剂型、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单价等信息应能相互印证。

向医疗机构提供的生产企业发票复印件、公司开具销售发票、随货同行单(销售出库复核单)且需随货同行(每个药品品种的进货发票复印件至少提供一次);公司开具的发票作为医疗机构支付药品货款凭证。

甘肃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

甘肃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两票制实施方案

甘肃省公立医疗机构药物采购“两票制”实行方案(试行)(征求意见稿)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规范药物流通秩序、减少流通环节、减少虚高药价, 根据国务院《有关印发“十三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旳告知》(国发〔〕78号)、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深入改革完善药物生产流通使用政策旳若干意见》(国办发〔〕13号)及国务院医改办等8部门《有关在公立医疗机构药物采购中推行“两票制”旳实行意见(试行)旳告知》(国医改办发〔〕4号)文献规定, 结合甘肃省实际, 制定本实行方案。

一、总体目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旳重大决策布署, 以推行“两票制”为抓手, 不停深化药物流通领域改革。

以规范药物流通秩序、保障药物供应为原则, 通过在药物采购中逐渐推行“两票制”, 压缩中间环节, 减少虚高价格, 增进医药产业健康发展。

强化医药市场监督管理, 严厉打击“过票洗钱”、偷税漏税等药物购销中旳违法违规行为, 净化市场环境, 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公立医院改革试点都市率先推行“两票制”, 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在药物采购中推行“两票制”, 争取到在全省全面推开。

二、基本原则由于甘肃地处我国青藏高原、黄土高原和内蒙古高原旳交汇地带, 地势以山地、高原、沙漠、戈壁为主, 东西狭长约1600公里, 人口密度小、经济欠发达, 药物配送集约化程度低, 配送覆盖面窄、配送半径大、配送成本明显高于其他省区。

因此, 坚持实事求是、积极作为旳总原则, 重点做好市场培育和规范引导。

(一)规范药物流通秩序, 强化市场监管, 压缩中间环节, 减少虚高价格, 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二)保障甘肃药物市场供应, 尤其以保障使用量小、临床必需及偏远地区、基层医疗机构药物供应为首要前提;(三)通过药物分类、医疗机构分级及区域划分积极稳妥推进“两票制”实行;通过与县乡村一体化配送政策相衔接, 增进医药产业转型升级和健康发展。

(四)通过启动新一轮药物集中采购工作, 从源头上理顺药物资源分派及新旳“两票制”配送关系旳建立。

药品两票制度

药品两票制度

药品两票制度
药品两票制度是指药品上市前需经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
准的新制度。

该制度要求药品生产企业在申请药品上市前,必须提交技术审评报告和临床试验报告两份资料,即“两票”,以便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审查和批准。

药品两票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避免不合格药品的上市和流通,减少对患者的危害和损害。

同时,该制度也有助于加强药品监管机构的监管能力,提高药品审批的效率和质量。

药品两票制度的实施也对药品生产企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求其开展更为严格的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措施,保证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总之,药品两票制度的实施是促进我国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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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品两票制管理制度

医院药品两票制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医院药品采购流程,加强药品管理,确保药品质量,降低药品采购成本,提高药品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药品采购、验收、储存、供应等各个环节。

三、两票制定义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直接向医疗机构开具一次销售发票,医疗机构再向药品流通企业开具一次采购发票的采购模式。

四、两票制内容1. 采购流程(1)药品生产企业向医疗机构开具销售发票,发票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等。

(2)医疗机构向药品流通企业开具采购发票,发票内容包括药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等。

2. 发票管理(1)医疗机构收到药品后,应仔细核对发票与实物的一致性,确认无误后签字确认。

(2)发票应妥善保管,以便日后查阅。

3. 药品验收(1)医疗机构在收到药品后,应立即进行验收,确认药品质量、数量、规格等符合要求。

(2)验收不合格的药品,应立即通知药品生产企业或流通企业进行更换或退货。

4. 药品储存(1)医疗机构应按照药品储存要求,将药品存放在适宜的条件下,确保药品质量。

(2)储存药品的库房应定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 药品供应(1)医疗机构应根据临床需求,合理安排药品供应,确保药品供应充足。

(2)药品供应过程中,应确保药品质量、数量、规格等符合要求。

五、责任与义务1. 医疗机构应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药品采购、验收、储存、供应等环节,确保药品质量。

2. 药品生产企业应按照规定开具销售发票,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

3. 药品流通企业应按照规定开具采购发票,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

4. 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流通企业应共同遵守本制度,确保药品采购、供应、使用等环节的规范、有序。

六、监督与考核1.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药品采购、验收、储存、供应等环节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医疗机构应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药品采购、供应、使用等情况,接受监督检查。

医院两票管理制度

医院两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医院药品采购管理,规范药品流通环节,确保药品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及国家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药品采购、验收、储存、使用等环节,以及相关药品流通企业。

三、两票制定义“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具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具一次发票。

其中,药品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企业(集团)药品的全资或控股商业公司(全国仅限1家商业公司)、境外药品国内总代理(全国仅限1家国内总代理)可视同生产企业。

四、责任部门1. 采购部门:负责药品采购计划的制定、审核、采购实施及两票管理的监督。

2. 验收部门:负责药品验收、质量审核及两票核对。

3. 供应部门:负责药品储存、配送及两票管理。

4.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药品质量监督、抽检及两票管理。

五、管理制度1. 采购部门在采购药品时,必须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药品生产企业或流通企业,并要求对方提供药品生产批件、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2. 采购部门在签订药品采购合同前,应与供应商确认“两票制”的相关事宜,确保药品采购过程中符合“两票制”要求。

3. 验收部门在验收药品时,应核对药品生产批件、经营许可证、发票等证明材料,确保药品来源合法、质量合格。

4. 供应部门在药品储存、配送过程中,应做好药品的标识、温湿度控制等工作,确保药品质量。

5. 质量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药品质量进行抽检,对不合格药品及时进行处理,确保药品质量。

6. 采购部门、验收部门、供应部门及质量管理部门应定期对“两票制”执行情况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监督与处罚1. 院领导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各项规定落到实处。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 对供应商违反“两票制”要求的行为,我院有权终止与其的合作关系。

药品两票医院制管理制度

药品两票医院制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药品采购流程,提高药品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药品采购、销售、储存、使用等各个环节。

三、两票制定义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

四、责任部门1. 财务部门:负责药品采购、销售、发票开具等财务管理工作。

2. 采购物流部门:负责药品采购、运输、储存等工作。

3.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药品质量监督、检验等工作。

4. 药事管理部门:负责药品采购计划的制定、审核、实施等工作。

五、制度内容1. 药品生产企业或科工贸一体化的集团型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企业(集团)药品的全资或控股商业公司、境外药品国内总代理可视同生产企业。

2. 药品流通集团型企业内部向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调拨药品可不视为一票,但最多允许开一次发票。

3. 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要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药品交易。

4. 采购药品时,必须提交加盖流通企业印章的生产厂家发票和随货同行单(复印件以及电子扫描件)、配送公司的发票和随货同行单,两次发票的流通企业名称、药品批号等相关内容能互相印证。

5. 药学部库管员负责审核两票的一致性(两张发票的流通企业名称、药品名称、批号、规格、数量、生产厂家等)。

6. 采购药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采购假冒伪劣药品。

7. 药品采购渠道必须经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批确定。

8. 药品采购员必须严格遵守《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严禁向证照不全的企业购进药品;严禁采购假药、劣药;严禁从个人手中采购药品。

9. 药品采购员应认真执行药品价格政策和药事管理的各种法规,严格执行药品的进货程序。

六、监督管理1.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药品质量进行监督、检验,确保药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2. 财务部门负责对药品采购、销售、发票开具等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

3. 药事管理部门负责对药品采购计划的制定、审核、实施等工作进行监督。

医院两票三制管理制度

医院两票三制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药品采购、储存、使用和销售环节的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用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两票三制的内容1. 两票(1)采购发票:药品生产企业向流通企业开具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向医疗机构开具一次发票。

(2)销售发票:流通企业向医疗机构开具一次发票。

2. 三制(1)药品采购制:医院设立药品采购领导小组,负责药品采购的审批、招标和监督工作。

(2)药品储存制:医院设立药品仓库,负责药品的储存、养护和安全管理。

(3)药品使用制:医院设立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规范药品临床应用,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三、两票三制的实施1. 采购发票(1)药品生产企业或集团型企业设立的仅销售本企业(集团)药品的全资或控股商业公司、境外药品国内总代理可视同生产企业。

(2)药品流通集团型企业内部向全资(控股)子公司或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调拨药品可不视为一票,但最多允许开一次发票。

2. 销售发票(1)流通企业向医疗机构开具一次发票。

(2)医疗机构不得向患者开具销售发票。

3. 药品采购制(1)医院设立药品采购领导小组,负责药品采购的审批、招标和监督工作。

(2)药品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招标程序。

4. 药品储存制(1)医院设立药品仓库,负责药品的储存、养护和安全管理。

(2)药品仓库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确保药品储存安全。

5. 药品使用制(1)医院设立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规范药品临床应用。

(2)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和诊疗规范使用药品,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四、两票三制的监督与考核1. 医院设立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两票三制的监督和检查。

2. 对违反两票三制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3. 定期对两票三制实施情况进行考核,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医院质量管理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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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
1、目的:加强药品流通领域购销票据管理;规范药品购销环节符合Gsp规定;确保购销药品证、票、货、款、物一致;制定本管理制度..
2、依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总局28号令..
3、适用范围:适用于药品经营过程购销票据管理..
4、职责:采购员、验收员、销售员、开票员、运输员、财会员、质量管理员..
5、内容:
5.1.“两票制”是指药品生产企业到流通企业开一次发票;流通企业到医疗机构开一次发票..
5.2.药品购销票据管理:
“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以下简称“发票”;药品项目填写齐全;
“随货同行单/票销售出库复核单/票”;及发票的采购企业名称等应当与随货同行单/票、付款流向一致、金额一致;
“两票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方案视为生产企业的;需向医疗机构作出书面说明情况;并承诺其配送的药品符合“两票制”相关规定;说明书、承诺书一式两份;购货方与企业各留存一份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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