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量法规体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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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基本概念及法规体系介绍课件

计量基本概念及法规体系介绍课件

计量分类
01
计量分类是根据不同的标准对计量进行的分类。根据计量学研究的对 象不同,可分为科学计量、工程计量和法制计量等。
02
科学计量是指基础性、探索性的计量科学研究,它主要涉及计量单位 和量值传递溯源的研究,是计量学研究的基础。
03
工程计量是指应用于各种工程中实际测量技术和应用的研究,它主要 涉及测量技术和方法的研究,以及测量误差和数据处理的研究。
计量技术应用案例
工业自动化
在工业自动化领域,计量技术广 泛应用于生产线控制、质量检测 等方面,提高生产效率和产品质
量。
环境监测
在环境监测领域,计量技术能够 对空气、水质、土壤等进行实时 监测,为环境保护和治理提供数
据支持。
能源管理
在能源管理领域,计量技术能够 对能源使用进行实时监测和数据 分析,帮助企业实现节能减排和
加强计量人员的培训和管 理
加强计量人员的培训和教育, 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技术水平, 同时建立健全的计量人员管理 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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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量基本概念及法 规体系介绍课件
目录
• 计量基本概念 • 计量法规体系 • 计量器具管理 • 计量技术发展 • 计量与质量的关系
01
计量基本概念
计量定义
计量定义:计量是实现单位统一、量值准确可靠的活动,它以单位制的统一和测 量的准确性为基础,以科学技术和实践经验的综合成果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 保障,其目的是确保测量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计量涉及的领域广泛,包括科学、工程、技术、医学、贸易等,是国民经济和社 会发展的重要基础。
计量单位
计量单位是计量学研究的重要内容之 一,它是根据约定定义和采用的标量 ,任何其他同类量可与其比较得出相 应量值的一个量。

3电能计量法律法规ppt课件

3电能计量法律法规ppt课件
1、目的:电能计量装置管理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电能计量量值的准确、 统一和电能计量装置运行的安全可靠。
2、电能计量装置分类: 运行中的电能计量装置按其所计量电能量 的多少和计量对象的重要程度分五类(Ⅰ、Ⅱ、Ⅲ、Ⅳ、Ⅴ)进行管理。 电能计量分类是为了据此进行客户电能计量装置的选配和现场校验周期 的指定,PT二次压降测试周期的制定等。
在我国的计量法规中影响最大、最重要的法规是《中华人民 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是对《计量法》的细化,更详尽, 更具有可操作性。还包括关于在我国统一实行法定计量单位的 命令,全面推行法定计量单位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 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计量器 具监督管理办法,国防计量监督管理条例,水利电力部门电测 、热工计量仪表和装置检定管理的规定(这是我们目前进行计 量检定工作的依据,以下详细介绍即八条)等等。
10、电力客户主要计量方式确定的基本原则
计量方式分为:高供高计、高供低计、低供低计。对高压供电的客户, 应在高压侧计量,称为高供高计;但对10千伏公用配电网供电,容量在 500千伏安及以下或35千伏供电,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下的(此种情
况 一般为站用变压器),可在低压侧计量,为高供低计;由供电企业公变 供电的低压客户实行低供低计。 以上规定仅为原则,实际工作中,随着组合互感器的应用推广,有时容 量为315kVA的客户也采用高供高计
5、准确度等级:各类电能计量装置应配置的电能表、
互感器的准确度等级不应低于表1所示值。
电能计量装置 类别
有功电能表
准确度等级 无功电能表 电压互感器

0.2S或0.5S
2.0
0.2

0.5S或0.5
2.0
0.2

电能计量法律法规

电能计量法律法规
(2) 为提高电能计量装置的计量性能,《技术管理规程》对电能表 和互感器的准确度等级配置作了如下变动:在电能计量装置中广泛应用 S级电流互感器(宽量限电流互感器) ,Ⅰ和Ⅱ类电能计量装置中应用宽 负载的S级电能表。
14
常用的计量规程-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DL/T448-2000
6、计量装置的配置原则
10
常用的计量规程-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DL/T448-2000
3、关于规范关口电能计量点统计口径的通知--国
网营销计量[2006]21号.doc 4、电能计量装置的接线方式
a) 接入中性点绝缘系统的电能计量装置,应采用三相三线有功、无功
电能表。接入非中性点绝缘系统的电能计量装置,应采用三相四线有 功、无功电能表或3只感应式无止逆单相电能表。

2.0
3.0
0.5

2.0
--
--
*)0.2级电流互感器仅指发电机出口电能计量装置中配用。
电流互感器 0.2S或0.2*) 0.2S或0.2*)
0.5S 0.5S 0.5S
13
常用的计量规程-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 DL/T448-2000
5、准确度等级
(1)Ⅰ、Ⅱ类用于贸易结算的电能计量装置中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电 压降应不大于其额定二次电压的0.2%;其他电能计量装置中电压互感器 二次回路电压降应不大于其额定二次电压的0.5%。
5
计量规章、技术法规
注:国家计量检定规程的代号为JJG,是检定计量器具时
必须遵守的法定技术文件。计量技术规范为JJF,是一种指导性、 规范性文件,例如校准规范、通用计量计量术语及定义、测量 不确定度评定与表示等。
国家检定规程的编号规则如下:

第六章 计量法规体系

第六章   计量法规体系
第六章 计量法规体系
第一节 我国计量法规体系 第二节 计量法规的地位与作用
第一节 我国计量法规体系
一、计量法规体系的构成 计量法规体系是指以(计量法》为母法及其从
属于(计量法》的若干法规、规章所构成的 有机联系的整体。计量法规体系主要包括以 下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是法律,即《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它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第二是法规,包括国务院依据(计量法)制定 或批准的计量行政法规。其次还包括部分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大或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 计量法规。 第三是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包括国家技术监督 局制定的有关计量的部门规章,其次还包括 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计量管理办法,此外, 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计量行政部门制 定的地方计量管理规范性文件。
三、我国计量规章
我国计量方面的规章很多,但大致上可以 分成以下类:
(1)国家计量行政部门自行批准、发布 的全国性综合性计量规章。
(2)国和院有关主管部门制定发布的部 门(行业)性或专业性计量规章制度。
(3)各省(区、直辖市)政府以及省 (区)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 的较大的市政府,可以根据法律和国家 行政法规制定规章。
本章共十条,分别规定了对哪些违法行 为应当追究什么法律责任,包括行政 处罚、经济赔偿和刑罚。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二~三十五条)
本章规定军队和科技工业系统计量工作 的监督管理办法(即国防计量监督管 理条例)由国务院、中央军委根据 《计量法》另行制定。规定了国家计 量行政部门要制定《计量法实施细 则》,经国务院批准后施行。最后规 定《计量法》自1986年7月1日起施行。
第二章: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 和计量检定(第5~十一条)
本章首先确定了“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 负责建立各种计量基准器具”。第 六~八条分别明确了地方各级政府计 量部门,有关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 建立计量标准器的规定;第九条规定 了对不同的计量器具实行强制检定与 非强制检定两种不同的管理方法。

计量基础知识

计量基础知识

应送至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已认可的校准实验室, 源至国家计量基(标)准 通过使用相应等级的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定期检 应溯源至SI单位或有证标准物 定或校准;或送至依法授权的本部门(本行业)计量 质,例如经国务院计量行政部 机构,用其最高计量标准定期检定或校准;必要时, 门批准的机构所提供的有证标 当溯源至国家计量基(标)准不可能或不适用时,可通过实 可直接溯源至工作基准、国家副计量基准、国家计 准物质和有证标准样品。 验室间比对、参加能力验证等途径提供证据 量基准


量值传递则是自上而下的,尤其对属于 强制检定范畴的计量器具,一直实行定 点、定周期检定,难免会形成计量检定 机构的重复设置,且传递环节增多,从 而会损失一些测量准确度。为了与国际 惯例接轨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 要,应多提倡量值溯源。
量值传递与量值溯源比较
量值传递 顶端 管理方式 途径 方向 国家基准 政府管理 检定 自上而下(各等计量标准传递到工作计 量器具,再到计量器具) 传递环节增多,会损失一些测量准确度 量值溯源

计 量 “ 树 ”
二、量值溯源概述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一)量值溯源和量值传递

量值:一个数和一个参照对象所表示的量的 大小。它一般是由一个数乘以测量单位所 表示的特定量的大小。例如:某人的身高为 1800 mm或180cm或 1.8m 等)。
量值溯源
测量:“以确定量值为目的的一组操作。”它 是通过实验获得关于某量大小的信息的过程, 须有基于理论模型的测量程序和有经校准的、 可能还须经随后验证的测量仪器。 作为测量结果的量值,一般是通过与已知的单 位量进行比较后确定的。为此,测量必须借助 于一定的工具(测量仪器)和方法(测量程 序),以使这种比较结果在一定的不确定度范 围内可以重复或复现。

计量法计量法规体系

计量法计量法规体系

一、计量法与计量法规体系1、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简称《计量法》)是中国托调整计量关系的法律规范。

1985年9月6日,经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予以公布,自1986年7月1日起施行。

《计量法》是中国计量工作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中国进行计量监督管理的依据。

计量涉及工农业生产、国防建设、科学实验喝国内外交易,与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他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技术基础,没有单位制的统一、量值的准确可靠,社会经济秩序就要发生混乱,生产、流通就不能正常进行,科学实验喝研究也会遇到困难,对外经济贸易喝科技、文化交流就无法开展,就不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免受不准确或不诚实的测量所造成的危害。

《计量法》共六章三十五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国家法定计量单位、计量基准器具、计量标准器具、计量检定、计量器具管理、计量监督和法律责任等。

2、计量法规体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规定,目前,我国已形成了以《计量法》为核心,比较健全的计量法规体系。

主要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计量法》;国务院制定的计量行政法规8件;国务院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的规章26件;27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地方性计量法规28件(其中,吉林省制定了2件);省、直辖市和较大的市人民政府制定的地方性计量规章6件;此外,一些专业性法规也对涉及的计量工作做了规定,例如:《中国人民解放军计量条例》、《国防科技工业计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等。

二、计量法的立法原则计量的目的是为了保证测量结果的准确可靠,具有高度的统一性。

同时,计量工作涉及国民经济的各个方面,应用之广泛使其具有社会性。

计量工作的这些特点,决定了计量管理的法制性。

因此,世界各国都以国家立法的形式,对计量施行强制管理。

有的国家甚至写入宪法(如俄罗斯),以取得整个社会贯彻执行的法律效力。

《计量法律法规》讲义

《计量法律法规》讲义
计量器具产品实施法制管理的措施有:计量 器具新产品型式批准制度,制造、修理计量 器具许可制度和进口计量器具型式批准及检 定制度。
计量法律责任
《计量法》规定有三种:行政法律责任(包 括行政处罚和行政处分)、民事法律责任、 型式法律责任。
《计量法》规定了8种行政处罚。 制造、修理的计量器具未经出厂检定或经检 定不合格而出厂的* 责令其停止出厂 ; 没收全部违法所得; 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周期,由企业根据计 量器具的实际使用情况,本作科学、经济和量值准确 的原则自行确定。
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的检定方式,由企业根据生 产和科研需要,可以自行决定在本单位检定或者送其 他计量检定机构检定。
计量检定的法制管理
计量仲裁检定的管理和实施 处理因计量器具准确度所引起的纠纷,以国家
计量检定的法制管理
计量检定人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依照有关规定和计量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开展计
量检定/校准活动,恪守职业道德; (二)保证计量检定/校准数据和有关技术资料的真实
完整; (三)正确保存、维护、使用计量标准,使其保持良
好的技术状况; (四)保守在计量检定活动中所知悉的商业秘密和技
计量单位
国家采用国际单位制。*(《计量法》第三条) 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 家法定计量单位。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的名称、符号由国 务院公布。 非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应当废除。废除的办法由国务院制 定。
计量监督管理体制
计量监督管理的慨念:计量监督是计量管理的一种特殊 形式。
计量监督管理实行按行政区划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体 制。
标准物质的法制管理
用于统一量值的标准物质属于计量器具。 (《计量法实施细则》第六十一条)

1、第一课:计量法律、法规及计量组织机构-曾召山(成品)

1、第一课:计量法律、法规及计量组织机构-曾召山(成品)

计量校准规范
针对非强制检定计量器具量值传递和溯源的需要制定的技术性文件; 开展校准工作应执行国家计量校准规范; 如无国家计量校准规范,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据《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
则》编制相应的校准方法,经过评定验证后作为开展校准的技术依据。 如:
JJF1183-2007温度变送器校准规范
计量法律、法规及计量组织机构 —曾召山
湖南五凌电力工程有限公司试验中心
目录
一、 计量立法的宗旨和调整范围 二、 我国计量法规体系的组成 三、 计量监督管理体制 四、 计量基准、计量标准 五、 计量检定的法治管理 六、 商品量的计量监督管理
七、 计量技术法规
一、计量立法的宗旨和调整范围
1、计量立法的宗旨
2、检定结果 通知书
3、检定合格证 4、检定合格印
5、注销印
六、商品量的计量监督管理
1、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
• 《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 主要对象是以重量结算的食品、金银饰品; • 称重结算的金饰品≤0.01g/100g;银饰品≤0.1g/100g。
2、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
• 《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 • 主要对象是质量、体积、长度、面积、计数标记等标识内容的预包装商品。 • 标注要求: • “净含量:“(中文)、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或者中文表示的计数单位)
四、计量基准、计量标准
1、建立计量基准在源自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定 义、实现、保存、复现量 值的最高依据。
每项测量参数,全国只能 有一个计量基准。
国务院计量行政部门。
计量标准
将计量基准所复现的量值 逐级传递到工作计量器具 的计量器具。
1社会公用计量标准; 2部门计量标准; 3企业、事业单位计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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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计量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中 央军委54号令)与《国防科技工业计 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防科工委4 号令)的异同
相同:目的、内容 不同:背景、范围、思路、配套规章
国防计量行政法规体系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国防计量监督管理条例(54号令)
国防科技工业计量监督管理暂行规定(4号令)
国防计 量技 术机 构、检 定人 员、 标准器 具 、 检定 规程管 理办 法和 军用标 准物 质管 理办法 、武 器装 备型号 计量 师工 作规定 、武 器装 备实验 计量 保证 与监督 管理 办法 等7个配套规章。
计 量 标 准 考 核 办 法
标 准 物 质 管 理 办 法
计 量 基 准 管 理 办 法
计 量 检 定 人 员 管 理 办 法
国 家 计 量 检 定 规 程 管 理 办 法
计 量 比 对 管 理 办 法
计 量 检 定 印 、 证 管 理 办 法
理制 办造 法、 修 理 计 量 器 具 许 可 监 督 管
器国 具防 管科 理技 办工 法业 计 量 标 准
测国 试防 设科 备技 管工 理业 办计 法量 专 用
办国 法防 专 用 标 准 物 质 管 理
人国 员防 管科 理技 办工 法业 计 量 检 定
实国 施防 办科 法技 工 业 计 量 监 督
规国 范防 管科 理技 办工 法业 计 量 技 术
国家计量法规体系图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
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检定管理办法 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具明细目录等3部
计量法实施细则
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 进口计量器具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法 定 计 量 检 定 机 构 监 督 管 理 办 法
专 业 计 量 站 管 理 办 法
社 会 公 正 计 量 行 ( 站 ) 管 理 办 法
行政
部门规章
地方性法规 规程
国家
技术法规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规范 检定系统表
计 量 器 具 新 产 品 管 理 办 法
办产 法品 质 量 检 验 机 构 计 量 认 证 管 理
计 量 监 督 员 管 理 办 法
计 量 违 法 行 为 处 罚 细 则
其 他 10 部 管 理 办 法
2、国防计量法规基本架构
行政法规
行政
部门规章
国防
技术法规
地方性法规
1、国家计量法规基本架构
法律 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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