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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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高能耗高污染企业整治工作方案(2018-2021年)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高能耗高污染企业整治工作方案(2018-2021年)的通知

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高能耗高污染企业整治工作方案(2018-2021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9.14•【字号】湖政办发〔2018〕67号•【施行日期】2018.10.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高能耗高污染企业整治工作方案(2018-2021年)的通知湖政办发〔2018〕67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湖州市高能耗高污染企业整治工作方案(2018-2021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附表:1.2018-2021年各县区能耗下降计划2.2018年分县区用电量控制计划表湖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9月14日湖州市高能耗高污染企业整治工作方案(2018-2021年)为贯彻落实市委八届四次全会精神,推进新时代湖州高质量赶超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7〕19号)《湖州市“十三五”能源“双控”工作实施方案》(湖政办发〔2017〕79号)等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主要目标到2021年,在各县区平衡基础上,累计腾出用能空间90万吨标准煤以上。

全市单位GDP能耗在2017年基础上下降28.8%,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39.3%,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其中,2018年单位GDP能耗下降5.5%以上,规上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8%以上,降幅排名力争均达到全省前三位。

到2021年,空气质量进一步改善,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5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优良率达到85%以上;其中,2018年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40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优良率达到72%以上。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短期管控与长远发展相结合。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7〕69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7〕69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政发〔2017〕69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现将《江苏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江苏省人民政府源自2017年6月5日文件及附件:
szfa[2017]69(2017-06-05).doc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2017.06.05
施行日期
2017.06.05
文号
苏政发〔2017〕69号
主题类别
节能管理
效力等级
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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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

某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某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某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XX〕74号)、《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X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XX〕81号)等有关要求,深入推进XX市节能减排工作,确保实现“十三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市第九次党代会各项部署,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转型发展为主题,发挥优势打好“四张牌”,聚焦“1461”发展思路,大力调整优化结构,提升节能减排基础能力,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严格落实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制度,全面打赢转型发展攻坚战和环境治理攻坚战,加快构建节能环保型产业体系,推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增强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能力,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改善双赢。

(二)主要目标。

到XX年,全市万元生产总值能源消耗较XX 年降低17%,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152万吨标准煤以内。

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4.56万吨、0.553万吨、5.80万吨、4.73万吨以内,比XX年分别下降17.5%、16%、35.4%、33.3%;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比XX年下降37%(各县〔市、区〕目标另行下达)。

二、重点任务(一)优化产业结构,构建节能环保型产业体系1.加快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

围绕先进制造业、高成长性服务业、现代农业结构升级重点领域,建设国家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和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

推动建材、冶金、轻纺、化工等传统产业瞄准国际同行业标杆,加快改造升级,培育发展新优势。

强化节能环保标准约束,严格行业规范、准入管理和节能审查,对钢铁、有色、建材、化工、煤炭、电力、印染、造纸、焦化等行业中环保、能耗、安全等不达标或生产、使用淘汰类产品的企业和产能,要依法依规有序退出。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十三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亳政秘〔2017〕332号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十三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亳政秘〔2017〕332号

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十三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亳州市“十三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的通知亳政秘〔2017〕33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亳州市“十三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17年12月5日亳州市“十三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十三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阶段,也是全面推进“五大发展”关键阶段。

为深入实施五大发展行动计划,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完成“十三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任务,根据安徽省《“十三五”节能减排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主要目标到2020年,全市单位生产总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4%,能耗增量控制目标为70万吨标准煤,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467.19万吨标准煤以内。

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5.79万吨、0.60万吨、1.73万吨、2.11万吨以内,比2015年分别下降15%、14.3%、11%、8.8%。

全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在2015年基础上下降6.6%。

二、优化产业和能源消费结构(一)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积极发展高端制造、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精品制造、服务型制造,加快运用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促进现代中药、食品制造及农副食品加工、白酒饮料、纺织服装、装备制造、煤炭煤化工、建材等传统产业改造升级。

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进工业产品全生命周期、全产业链的绿色管理。

支持电力、建材等重点行业改造升级,鼓励企业全面提高产品技术、工艺装备、能效环保等水平。

节能减排降碳工作实施方案

节能减排降碳工作实施方案

节能减排降碳工作实施方案加强节能减排,实现低碳发展,是破解资源环境约束、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 __。

为贯彻落实《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__xx省xx年节能减排降碳工作安排 __》(xx政办〔xx〕xx号)、《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__xx市xx年节能减排降碳工作实施方案 __》(xx政办〔xx〕112号)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一系列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的部署,确保全面完成我县xx年及“十三五”节能减排降碳目标,制定本实施方案。

xx年全县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下降3.4%,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控制在5858吨、704吨、534吨和1443吨。

化学需氧量和氨气排放量较xx年均消减2%。

xx年,全县可吸入颗粒物(PM10)平均浓度达到88微克/立方米以下,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达到76微克/立方米以下,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xx)的优良天数不低于217天;全县煤炭消费总量基本控制在xx年水平。

(一)大力推进产业转型升级。

严格实施项目环评和能评制度,新建项目能效水平和排污强度必须达到国内较为先进水平。

强化环评和能评约束性作用,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未通过环评和节能评估审查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

加快发展低能耗低排放产业。

大力发展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节能服务业,培育节能审核、碳排放核查等第三方机构,在污染减排重点领域加快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

调整优化能源消费结构,大力发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不断提高清洁能源消费比重。

在城市大力推广使用型煤、清洁优质煤及清洁能源。

(二)加强能源消耗的管控。

严格落实能源消费总量预算管理办法,建立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预警制度。

完善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制度,改进节能减排考核办法,实现年度节能目标考核与乡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同步。

健全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评制度,重点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
篇一:“十三五”中国节能减排行业深度调研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
“十三五”中国节能减排行业深度调
研及投资前景预测报告
编制单位:北京智博睿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报告目录内容概述
第一章节能减排的概念界定及战略意义
基本定义
概念解析
行业界定
战略地位
现实意义
对中国可持续发展的意义
对人类社会发展的意义
对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意义
对工业转型升级的意义
第二章中国节能减排的严峻形势分析
中国能源供给危机分析
中国能源消费形势
中国能源供需特征
能源安全隐忧分析
能源发展指导政策
中国工业能耗情况分析
工业能源消费总量
主要高耗能行业能源消费
工业能源消费结构
工业能源消费潜力
中国主要污染物危害及减排压力分析
环境质量整体情况
水资源污染状况
三、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进一步形成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有效驱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推进节能减排工作格局。要切实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加强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着力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进一步落实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节能减排负总责、政府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的工作要求。要进一步明确企业的节能减排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节能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细化和完善管理措施,落实目标任务。要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大节能减排市场化机制推广力度,真正把节能减排转化为企业和各类社会主体的内在要求。要进一步增强全体公民的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意识,深入推进节能减排全民行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共同促进节能减排的良好氛围。
各地区、各部门和中央企业要按照本通知的要求,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责任,狠抓贯彻落实,坚决防止出现节能减排工作前松后紧的问题,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

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四、保障措施
1.完善法律法规:加强节能减排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共同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3.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设立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和技术研发。
4.强化宣传教育:加强节能减排宣传教育,提高全民节能减排意识。
3.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节能减排目标的实现。
六、总结
本方案立足于我国“十三五”时期的发展需求,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节能减排措施。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全社会应共同努力,确保方案的实施,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贡献。
(完)
5.开展国际合作:加强与国际组织和其他国家的交流合作,引进国外先进节能环保技术和管理经验。
五、监督与评估
1.建立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制度:加强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统计监测,定期发布节能减排统计数据。
2.实施节能减排考核评价:对各级政府及重点用能单位节能减排工作进行考核评价,结果作为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3.推进生态建设。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提高生态环境质量。
三、保障措施
1.完善法律法规。加强节能减排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保障节能减排工作依法推进。
2.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各方力量,共同推进节能减排工作。
3.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设立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和技术研发。
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第1篇
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一、背景与目标
根据我国“十三五”规划纲要,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结合我国节能减排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旨在实现以下目标:
1.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比2015年降低15%,二氧化碳排放强度降低18%。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内政发〔2018〕12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内政发〔2018〕12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的通知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治区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的通知内政发〔2018〕12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现将《内蒙古自治区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2018年3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节能减排“十三五”规划2018年3月“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为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筑牢北方生态安全屏障,确保实现自治区“十三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根据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制订本规划。

第一章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第一节“十二五”节能减排取得的成效“十二五”时期,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节能减排决策部署,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强有力的措施推进节能减排,顺利完成了“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有力地推进了经济转型升级提质,为实现自治区可持续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

节能减排目标任务超额完成。

全区单位GDP能耗和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分别累计下降18.8%和31.85%,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目标任务,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强度下降到1.0吨标准煤/万元(按2010年不变价)。

2015年自治区化学需氧量排放量83.56万吨、氨氮排放量4.69万吨、二氧化硫排放量123.09万吨、氮氧化物排放量113.88万吨,分别比2010年下降9.30%、13.78%、11.91%、13.33%,完成“十二五”任务的138%、143%、313%和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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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实施方案(2018年)一、总体思路和目标(一)总体思路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生态文明建设和推进绿色发展为主线,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动力,坚持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驱动、社会参与,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全面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十三五”目标任务,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改善双赢,为谱写美丽长春新篇章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单位GDP能耗比2015年下降15.5%,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2151万吨标准煤以内;环境空气质量明显改善,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5.03万吨、11.04万吨以内,比2015年分别下降15.7%、19.1%;达到或好于Ⅲ类水体比例为55.6%,劣Ⅴ类水体比例低于11.1%;化学需氧量和氨氮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14.4722万吨、1.1198万吨以内,比2015年分别下降11.9%、12.9%。

二、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一)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落实《中国制造2025吉林实施纲要》(吉政发〔2016〕6号),积极推动长春市“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建设。

扎实推动制造业与互联网有机融合,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进产品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

加快重点行业改造升级,提升智能制造、绿色制造、精益制造和服务型制造能力。

支持对产业升级带动作用大的重点项目,推进重污染企业搬迁改造。

(二)加快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加快发展高端装备、新材料、生物、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数字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新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快速发展。

支持技术装备和服务模式创新,鼓励发展节能环保技术咨询、系统设计、设备制造、工程施工、运营管理、计量检测认证等专业化服务。

到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力争达到47%,加快发展节能环保、新能源装备等绿色低碳产业,逐步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大力优化能源结构全面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规模,有序发展风电,扩大太阳能、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公共建筑、工业园区和城市集中供热等领域的应用,推进生物质固体燃料、液体燃料的生产和应用,部分替代燃煤、燃油等常规能源。

加快天然气管网和储气设施建设,培育天然气下游市场,有序拓展城乡居民用气、天然气燃料以及交通、电力等领域应用规模。

实施秸秆基础原料、百万吨聚乳酸产业延伸等工程,重点推进德惠泉德和长春大成等秸秆利用等项目建设。

到2020年,全市煤炭占能源消费总量比重下降到63%以下。

三、持续提升重点领域能效水平(一)着力推进工业节能降耗1.煤炭节约。

采用高效、洁净发电技术,提高在运火电机组发电效率。

加强燃料管理,推广煤炭清洁利用,提高原煤入洗比例,进行锅炉制粉系统和油枪改造。

升级热电联产现役燃煤机组脱硫、脱硝设施,逐步更新和淘汰高能耗的老旧设备。

加大供热设备技术改造力度,改进换热站设备,安装变频调速装置。

建立科学的管理和运行机制,提高供热设备运行效率。

2.用电节约。

优化、创新工艺流程,提高生产效率和能源利用效率。

严格按照国家公布的机电设备淘汰目录,及时淘汰高耗能机电设备,推广使用高效能机电设备,提高重点用能企业电机系统运行效率。

加大节能技术改造力度,应用和推广节能新材料、新技术,提高主要用能设备和生产系统的能源利用效率。

(二)大力发展节能低碳建筑1.新建建筑节能。

严格按照节能标准新建商品住宅和公共建筑,对达不到设计标准的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处理,确保建筑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

商品房供热系统须达到按热计量收费的条件。

加快清洁能源发展,鼓励新建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使用清洁能源供热。

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和节能门窗、供热制冷、照明等建筑节能技术和产品。

到2020年,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比例达到100%。

2.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加大既有建筑墙体围护结构改造和采暖、空调等技术改造工作。

鼓励现有公共建筑、宾馆、饭店、大型商场中央空调系统及配套供、用能系统优化改造。

推广太阳能、地热源泵等节能技术,提高各类建筑整体用能效率。

到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其他公益性建筑楼群、三星级以上宾馆(饭店)的供、用能系统和中央空调系统节能改造率达到80%以上。

(三)积极促进发展绿色低碳交通1.优化车辆运力结构。

加大城市公交车辆更新力度,优先采用混合动力汽车和大容量公交车辆,减少废气排放。

出租汽车严格执行“进一退一”的市场准入退出机制。

定期对出租车进行强制排放检测,淘汰排放不达标的老旧出租车。

客运车辆要坚持线路分类和线路分级的原则,在高速公路和干线公路班线上,发展大型化、高档化、舒适化客运班车;在农村客运线路上,发展经济适用车型。

2.调整优化车辆能源消费结构。

积极推进车用替代能源应用。

推广使用压缩天然气(CNG)、液化天然气(LNG)、合成燃料和生物柴油等替代燃料,推广电动、混合动力和清洁能源公交车和出租车。

到2020年,城市公共交通车辆能源消费总量中替代燃料所占比重提高至5%。

3.大力发展智能交通技术。

大力发展货运信息服务网,促进货物运输市场的电子化、网络化,提高实载率和运输组织效率;完成公路客运联网售票系统和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系统(ETC)建设,加快高速公路车辆多路径识别技术的推广应用。

逐步实现车辆智能化、数字化运营,提高路网的通行能力,降低能源消耗。

4.不断提升运输组织和管理水平。

坚持公交优先战略,完善公共客运服务体系,提高公共交通服务质量,积极引导私人交通转向公共交通。

贯彻执行公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稳步实施营运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核查制度,不符合辆燃料消耗限值标准的车辆,不得进入公路运输市场。

促使高耗油营运车辆提前退出运输市场。

争取加大对重型载货汽车、大型营运客车及各型公交客车补贴力度。

(四)加快推动商贸领域节能降耗1.加强商场超市节能。

推进大型商场、超市节能减排工作。

新建商场在设计、施工、验收、使用等环节全面执行国家建筑节能标准,采用先进节电、节水技术,使用高效照明灯具、节能空调、智能控制系统等节能产品,大幅度降低电力消耗。

2.加强宾馆饭店节能。

鼓励使用高效燃气灶、高效空调、中水回用装置、高效照明灯具等节能产品,实施空调、通风、照明系统及厨房节约燃气、节约洗涤用水等改造工程,减少一次性消费品使用。

(五)全面推进农业农村领域节能1.大力开发农村可再生能源。

推进生物质能源(秸杆)利用,加快实施农村沼气项目建设,推广家用沼气池,带动农户改厨、改厕、改圈,实现四位一体能源生态模式,促进循环农业发展。

2.加快提高农机作业服务和管理水平。

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模式创新,引导农户统种统管和连片种植。

大力推广保护性耕作、水稻钵苗育插秧、高效机械化植保、节水灌溉、农机运用节能减排农机化新技术。

利用农机购置财政补贴政策,优先补贴高性能、高技术含量的节能环保的新型机具,优化农机装备结构。

加强对大型农业机械的推广,依法对超标准的农业机械限期进行调修和改造;超标严重的,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

(六)加强公共机构节能1.建筑物及用能系统。

推进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围护结构节能改造,采用高效保温墙体材料和节能门窗;实施配电、空调、采暖、照明、电梯、饮用水设备等重点耗能设备的节能改造,提高节能运行管理水平;建立办公建筑能耗信息动态计量监管体系。

推动建立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的市场化机制。

到2020年,力争全市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率达90%。

2.附属设施。

积极推进绿色数据中心建设,采用高效换热设备、节能UPS等技术和工艺。

建立公共机构绿色数据中心标准。

开展公共机构食堂灶具、排烟系统节能改造,推广应用高效节能灶具。

3.公务用车。

探索公务用车保障模式,加强公务用车编制和配备管理,把住采购关。

加强公务用车集中统一管理。

实施公务用车油耗定额管理,建立公务用车档案和原始台账,实行单车能耗核算。

(七)强化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加快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建设,指导重点用能单位围绕能耗总量控制和能效目标,健全能源消费台账,完善能源计量体系。

依法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审计,组织实施能源绩效评价,采取企业节能自愿承诺和政府适当引导相结合的方式,推动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水平提升。

严格执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能源管理岗位和能源管理负责人等制度。

(八)强化重点用能设备节能管理加强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审查和监管,构建安全、节能、环保“三位一体”的监管体系。

加强锅炉运行及管理人员节能环保专项培训,普及锅炉能效和环保测试知识。

开展锅炉节能环保普查整治,建设覆盖安全、节能、环保信息的数据平台。

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鼓励永磁同步电机、变频调速、能量反馈等节能技术的集成应用,推进老旧电梯安全节能改造。

加快推广高效换热器,加快高效电机、配电变压器等用能设备开发和推广应用,逐步淘汰低效电机、变压器、风机、水泵、压缩机等用能设备,提升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水平。

到2020年,新生产燃煤锅炉效率不低于80%,燃气锅炉效率不低于92%。

四、强化主要污染物减排(一)控制重点区域流域污染物排放积极发展热电联产集中供热,加快推进清洁能源利用,逐步淘汰供热供气范围内的燃煤锅炉(窑炉),到2019年底,基本淘汰全市范围内20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窑炉)。

加快推进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强化工业集聚区水污染防治,工业集聚区要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工业废水必须经预处理达到集中处理要求,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推进绿园经济开发区、皓月清真产业园区、空港经济开发区等工业园区(含工业集聚区)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加快黑臭水体治理,落实一河(湖)一策治理措施,基本消除我市全部75处黑臭水体。

开展良好水体生态环境保护,对松花江干流、新立城水库、石头口门水库、波罗湖湿地等现状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江河湖库,开展生态环境安全评估,编制实施生态环境保护方案。

(二)深入推进工业污染物减排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

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2倍减量替代。

建立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体系。

严格执行农药、制药、汽车、家具、印刷等行业排放标准和涂料、油墨、胶黏剂、清洗剂等有机溶剂产品挥发性有机物含量限值强制性环保标准,控制集装箱、汽车制造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推动有关企业实施原料替代和清洁生产技术改造。

加强工业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推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

(三)做好移动源排放控制加强道路交通执法,划定黄标车禁行区域,使用遥感等监测手段进行尾气排放检测,严禁排放不合格车辆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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