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反垄断执法的难点及对策
提高行业市场反垄断能力的整改方案

提高行业市场反垄断能力的整改方案一、引言随着市场竞争的不断加剧,垄断现象在某些行业中日益严重,对消费者权益和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产生了不利影响。
因此,提高行业市场反垄断能力成为当务之急。
本文将就此问题提出一套整改方案。
二、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作为反垄断工作的基础,建立健全的法律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首先,需要修订并完善现有反垄断法,明确规定垄断行为及处罚措施,并具体界定违法行为和判罚标准。
其次,加大对垄断行为监管力度,建立专门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加强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督检查。
同时,通过约束合同和协议采取积极防范措施,打击潜在垄断行为。
三、加强信息披露透明化信息披露透明化是有效防止垄断形成和发展的关键措施之一。
企业应该主动公开与价格、销售量、市场份额等相关的信息,促进市场透明度和公平竞争。
政府应制定相应政策措施,规范企业信息披露行为,并建立信息公开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行业数据和市场动态。
四、加强跨部门合作反垄断工作需要多个部门协同配合,形成强大的联防联控力量。
首先,政府应建立垄断监测体系,加强对垄断行为的预警预防。
同时,要完善跨部门反垄断合作机制,提高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调能力。
此外,鼓励与学术界和专业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借助他们的研究成果和经验指导反垄断决策。
五、加强行业自律管理行业自律是有效遏制垄断现象的重要手段之一。
行业协会应发挥积极作用,在价格、销售渠道、采购等方面制定相关规范,并组织成员企业签署承诺书。
同时,加强行业竞争状况监测和报告工作,及时发现并报告垄断违法行为。
六、加强市场竞争培训与宣传提高行业市场反垄断能力,需要广大市场主体的共同参与和支持。
政府可以组织定期的反垄断培训班,向企事业单位和从业人员普及反垄断法律知识和政策要求,并提供指导和帮助。
同时,在各种媒体平台上加大对反垄断工作宣传力度,增强公众对反垄断工作的关注度。
七、完善奖励机制并加大处罚力度为了激励企业自觉遵守反垄断法规,应建立和完善符合市场经济特点的奖励机制,鼓励企业展开自我监督,并对积极参与行业整改的机构给予一定优惠政策。
如何应对反垄断法的挑战

如何应对反垄断法的挑战一、引言在当今全球化的市场经济下,垄断行为成为制约企业竞争和市场公平的重要问题。
为了维护市场秩序和促进公平竞争,各国纷纷采取反垄断法以限制潜在的垄断行为。
然而,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竞争环境的变化,反垄断法也面临着新的挑战。
本文将探讨如何应对反垄断法的挑战,并提出相关的建议。
二、加强合规意识合规意识是企业应对反垄断法挑战的基础。
企业应当加强对反垄断法的学习,建立完善的合规体系,确保员工了解和遵守相关法规。
同时,企业还应定期组织培训,提高员工的反垄断法意识,引导员工树立公平竞争的理念,避免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
三、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企业应建立起一套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来应对反垄断法的挑战。
首先,企业应明确内部控制的目标和要求,确保内部控制的全面覆盖。
其次,企业应制定详细的反垄断法操作规程和制度,规范企业内部的行为。
此外,企业还应加强对内部控制机制的监督,确保其有效实施。
四、进行合规风险评估为了更好地应对反垄断法的挑战,企业应当进行合规风险评估。
通过对企业的相关行为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可以及时发现潜在的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避免。
通过合规风险评估,企业可以有效降低违规风险,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与监管机构的沟通与合作与监管机构的沟通与合作是应对反垄断法挑战的重要环节。
企业应建立健全的沟通渠道,及时了解监管机构的要求和政策动态。
另外,企业还应积极参与监管机构的相关活动,洞察市场动态,主动配合监管机构的调查和审查工作,避免出现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
六、加大合规宣传力度合规宣传是企业应对反垄断法挑战的重要手段之一。
企业应加大合规宣传的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向内部员工和外部合作伙伴传达反垄断法的相关知识和要求。
同时,企业还应通过媒体等渠道,向公众普及反垄断法的内容和重要性,提高公众对垄断行为的警觉性,共同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的环境。
七、开展社会责任活动企业应积极履行社会责任,通过开展社会责任活动来回应反垄断法的挑战。
垄断行业问题及整改措施

垄断行业问题及整改措施一、引言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全球化和市场的竞争加剧,垄断行业问题日益凸显。
垄断行业对消费者和社会造成了许多负面影响,因此迫切需要采取措施来解决这些问题。
本文将从垄断行业的定义和特点入手,分析目前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效的整改措施,以促进市场的公平竞争和保护消费者利益。
二、垄断行业定义与特点1. 垄断行业定义垄断是指市场中仅有一个或少数几个企业能够掌握供应某种商品或服务的权力。
这种独占地位使得它们能够操纵价格、限制竞争并在一定程度上管制整个市场。
2. 垄断行业特点(1)高度集中度:垄断行业通常由几家大型企业或组织主导,具有较高的市场集中度。
(2)进入壁垒:由于技术门槛、资金需求或政府监管等原因,新进入者很难进入这些被垄断的行业。
(3)价格控制:垄断企业可以操纵市场价格,限制其他竞争对手的进入,并通过提高价格获取更多的利润。
三、垄断行业存在的问题1. 限制竞争与创新垄断行业通常会通过不正当手段限制竞争。
它们可能阻止其他企业进入市场,也可能进行不公平的定价策略。
这些做法将使市场竞争受到损害,进而降低了产品和服务质量,限制了创新精神的发展。
2. 扭曲资源配置在垄断行业中,资源配置往往不够有效。
由于缺乏竞争,垄断企业往往没有动力去提高生产效率和创新能力,从而导致资源过度集中在少数企业手中。
这种情况严重扭曲了经济结构和资源分配,损害了整个社会的利益。
3. 损害消费者权益垄断行业通常会设置高昂的售价以获取更多利润,这直接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同时,在缺乏有效监管和约束下,垄断企业还可能提供劣质产品或服务,降低了消费者的满意度。
四、整改措施为了解决垄断行业存在的问题,以下是一些有效的整改措施:1. 政府监管加强政府应加强对垄断行业的监管力度,制定并执行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和处罚垄断行为。
同时还应提升监管部门的执法能力和效率,确保市场公平竞争。
2. 加强执法与处罚力度对于违反竞争规则的垄断企业,政府应该加大处罚力度,并对其进行严厉制裁。
论中国反垄断的问题与对策

论中国反垄断的问题与对策内容摘要: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需要建立和保持一个有效的竞争政策。
中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同样离不开有效的竞争政策。
竞争政策的目标与任务就是保护和促进竞争,使市场竞争与价格机制发挥有效的调控功能。
当然,保护和促进竞争的目标和任务是在法律的基础上实现的,贯彻实施竞争政策的主管部门也要依法行事。
因此,建立和完善各项有关市场竞争的法律法规,特别是反垄断法律制度,就成为建立有效竞争制度,保护和促进竞争的基础和起点。
这对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国家来说显得更为重要。
在我国垄断现象有其特殊性,行政垄断特别突出,要出台一部高质量的《反垄断法》这是一个无法回避的问题。
关键词:垄断反垄断法行政垄断Disscussing the state_quo and counter measure of china`s antimonopolyAbstract::The normal operation of market economy needs to establish and maintain an effective competition policy ,china can't fall away an effective competition policy either when it establishes and consummates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system. The aim and task of competition and letting market competitionand price mechanism exert effective regulation and control function .Of course ,the aim and task of protecting and accelerating must be fulfilled on the basis of law .The department which is in charge of implementing competing policy should conduct according to law too.Thus ,establishing and consummating laws and regulations about market competition ,especially antimonopoly law is becoming the basis and starting point of establishing effective competition system and protecting and accelerating competition .It is more important for a country which transforms planed economy to market economy .The monopoly phenomenon is special in our country .The administration monopolizing is very obtrusive in our country ,so it's an inevitable to formulate a high-quality antimonopoly law.Key words:monopoly antimonopoly law the administration monopolizing反垄断法被称为“经济宪法”,所以关于反垄断的研究很丰富。
加强对价格垄断行为的打击

加强对价格垄断行为的打击在中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中,价格垄断行为对市场秩序的破坏已经逐渐显现出来。
为了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加强对价格垄断行为的打击势在必行。
本文将从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加强监管能力以及加强行政执法力度三个方面,探讨如何有效打击价格垄断行为。
一、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在打击价格垄断行为的过程中,健全法律法规是非常重要的基础。
政府应该加大立法力度,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针对价格垄断行为的司法解释,为打击价格垄断行为提供有力的法律武器。
同时,要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提高企业和消费者对价格垄断行为的认知,形成舆论压力,让价格垄断者无处遁形。
二、加强监管能力监管部门在打击价格垄断行为中起着关键作用。
为了提升监管能力,政府和相关机构应该加强对监管人员的培训和选拔,提高他们的专业素养和辨识能力。
同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完善内部管理机制,提高监管效率和执行力,确保监管工作能够有效开展。
三、加强行政执法力度行政执法是打击价格垄断行为的重要手段之一。
政府要加大对涉及价格垄断的行业进行全面排查,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依法惩处价格垄断行为。
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要加强信息共享和协同联动,形成合力,增加执法的震慑力和有效性。
同时,要加强对行政执法规范和程序的监督,确保执法权的公正和合理运行。
加强对价格垄断行为的打击,是维护公平竞争和市场秩序的重要举措。
通过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加强监管能力以及加强行政执法力度,能够有效地遏制价格垄断行为的蔓延,维护市场的公平和消费者的权益。
政府、监管部门、企业和消费者应该共同努力,形成合力,打造一个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反垄断执法人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反垄断执法人才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反垄断执法人才存在的问题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1. 人才短缺:反垄断执法领域需要具备经济学、法学、政治学等学科的综合素养和专业知识。
但是,这些人才的数量十分有限,当前反垄断执法工作中普遍存在人才缺口的问题。
2. 培训不足:由于反垄断执法工作的特殊性,需要相关人员拥有专业技能和工作技巧。
但是,相应的培训机构缺乏,培训体系不完善,导致反垄断执法人才培养不足。
3. 工作压力大:反垄断执法工作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通常需要处理复杂的案件,这些案件可能牵扯多个行业、多家企业和政府机构。
加之反垄断执法事项备受关注,一旦工作失误,可能会产生不良社会影响,这些因素都会给工作人员带来巨大的压力。
对于这些问题,可以采取以下对策:
1. 增加人才储备:政府可以鼓励各高校加强本学科领域的教学和研究,促进相关人员的培养和储备。
2. 建立培训体系:政府可以借鉴反垄断执法国际经验,建立专业性强、系统性完善的人才培训机制,让相关工作人员拥有更好的能力和技巧。
3. 减轻工作压力:政府可以适当调整反垄断执法工作压力和目标,增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以提高反垄断执法的效率和质量。
行业垄断问题的整改措施与建议

行业垄断问题的整改措施与建议一、行业垄断问题的背景及现状当前,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加速推进,各个行业竞争日益激烈。
然而,在市场经济中,垄断行为与垄断企业的形成却不可避免地存在。
行业垄断是指某一行业内少数大型企业通过合法或非法手段获取市场主导地位,并控制着市场资源、价格及市场准入等决策权的情况。
这种独占性导致了消费者福利下降,市场效率低下以及公平竞争环境被破坏。
目前,我国在一些关键行业中存在严重的垄断问题。
比如电力、能源、银行、电信等领域,少数企业通过控制供应链、技术壁垒和资本优势等手段来加强对市场份额的控制。
这些企业滥用其市场支配地位,通过限制竞争和剔除潜在竞争对手来获取超额利润,严重阻碍了其他竞争者进入市场并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
二、对行业垄断问题造成影响的主要原因1. 产业规模经济:一些行业对资金、技术和人力资源的需求相对较大,凭借规模效应可以降低成本。
这使得少数大型企业能够在市场上获得竞争优势,形成垄断地位。
2. 国家政策支持与自然垄断性质:一些行业由于其特殊性质或国家政策的支持,例如电网、石化等领域,存在自然垄断的情况。
一些国有企业也依靠政府背景和授权优势形成垄断。
3. 技术壁垒:在高科技领域或某些专利技术保护较好的行业中,技术壁垒成为进入市场的障碍,导致少数企业形成垄断地位。
4. 市场准入限制:在一些行业中,特别是证券、银行业等金融领域,相关法规和监管要求过于严格,使得其他新进入者很难满足市场准入条件。
三、针对行业垄断问题的整改措施与建议1. 完善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反垄断法律体系,加强对存在行业垄断行为的公司进行罚款和行政处罚,并及时公开处罚结果。
同时,应制定透明的市场准入规则,加大对新企业的扶持。
2. 鼓励市场竞争:减少对行业的限制性政策,打破垄断企业的利益壁垒,鼓励其他企业进入市场。
此外,要尽量避免采取过度干预行业发展的方式,给予市场更多的自主权和活力。
3. 提高监管力度:加强监管部门对垄断行为的监督和查处力度。
垄断产业的破除难点与发展方向

垄断产业的破除难点与发展方向一、引言垄断是指某一市场上由少数几家大型企业或公司控制,严重影响市场竞争,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和创新的自由。
为了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环境和保障消费者权益,破除垄断产业成为各国政府和监管机构关注的焦点。
然而,垄断产业的破除面临着诸多困难与挑战。
本文将详细讨论垄断产业破解的难点,并提出相应的发展方向。
二、难点分析1. 市场壁垒高许多垄断行业由于长期积累的品牌效应、专利权或技术壁垒使得其他企业进入困难重重。
例如,在电信行业,拥有强大基础设施和用户群体的电信运营商形成了巨大竞争阻力。
此外,政府间关于财务补贴等方面规定也对新进入者构成挑战。
2. 潜在回报高由于其在市场上占据较高份额并掌握核心技术或资源,垄断企业拥有巨大的利润空间。
这使得这些企业在竞争环境中更具优势,使其拒绝放弃垄断地位并准备采取各种措施来保护自身的特许权。
3. 监管措施难度大破除垄断需要一套有效的监管机制,以确保公平竞争和消费者利益得到保护。
然而,在建立和实施监管措施时存在巨大的挑战。
监管机构需具备足够的权力和专业知识,能够全面了解市场运作规律,并与政府及其他相关部门合作解决问题。
4. 新兴行业发展速度较慢当前新兴行业(如互联网、人工智能等)创新高速发展,但面对垄断产业时受限于既有行业协会规定、体系等问题,进一步缓慢了创新推广和应用速度。
此外,由于依赖现有产业链条所带来的根深蒂固利益关系也成为破除垄断的难点之一。
三、发展方向1. 完善法律法规加强垄断行业的监管力度,提高相关法律法规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是破除垄断难点的重要方向。
通过完善立法、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公平竞争机制,促进市场的开放与竞争,为新进入者创造更好机会。
2. 加大监管机构力度加大监管机构对垄断行业的监督力度,确保其合规运营。
监管部门应加强市场调查、信息收集和对垄断实践的调查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类垄断行为。
同时还应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垄断企业进行定期或临时审计以确保其运营活动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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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反垄断执法的难点及对策日前,国家工商总局专案组对微软(中国)有限公司以及上海、广州、XX分公司同时进行反垄断突击检查,并很快立案查处。
同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也不断向中外企业开出高额罚单,我国反垄断执法常态化引发公众关注:当前反垄断工作的热点和难点在哪,如何铲除垄断经营的土壤?一、当前反垄断执法的热点 1、“三龙治水”不断发力与其他国家由一个机构裁定反垄断行为的制度设计不同,在我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商务部、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反垄断执法工作。
其中,商务部反垄断局主要负责经营者集中的调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与反垄断局主要负责与价格有关的反垄断执法,而滥用市场竞争执法行为等违法行为山由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管。
近年来,三部委反垄断执法不断发力,其中,XX年曾被业内称为“反垄断元年”,执法部门创造了至少三个“首次”。
一是首开天价罚单。
XX年7月初,国家发改委对多家奶粉企业启动了反垄断调查,并开出6.7亿元罚单,随后各品牌纷纷降价。
二是首张针对外企的罚单。
三星、LG等六家境外企业被发改委开出价格垄断罚单,总金额达3.53亿元人民币。
三是首例纵向垄断案宣判。
XX年8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宣判,强生医疗器材有限公司、强生医疗器材有限公司限制“最低转售价格”构成“垄断”,被判赔偿经销商53万元。
今年,反垄断执法再掀高潮,数家国际知名行业巨头在我国受到反垄断调查。
日前,国家发改委对日本住友等八家零部件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处罚8.3196亿元,对日本精工等四家轴承企业价格垄断行为依法处罚4.0344亿元,合计罚款12.354亿元,处罚额度创下新高。
2、工商执法,渐入深水区自工商机关立案调查第一件垄断案件即江苏连云港混凝土垄断协议案到现在,国家工商总局立案查处3件,授权省级工商局立案36件,共39件,其中外资案件只有2件,即由国家工商总局立案调查的微软、利乐涉嫌垄断案。
现已结案15件,中止调查1件。
查办案件类型覆盖了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3类行为。
其中涉及行业协会组织、实施垄断协议问题较多。
而查处又多以民生领域为重点,涉及竞争性与垄断性行业,包括建筑材料、保险、电信、二手车交易、旅游、特种器材、公共事业等行业。
XX 年7月5日,国家工商总局宣布,对包装行业巨头瑞典利乐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进行调查。
今年又根据企业举报反映的微软公司存在对其Windows操作系统和Office 办公软件相关信息没有完全公开造成的兼容性问题、搭售、文件验证等问题,涉嫌违反《反垄断法》进行了立案调查,引起了广泛关注。
二、目前反垄断执法的难点 1、违法手段日趋隐蔽。
XX年实施的《反垄断法》规定,垄断行为有三种:一是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先前查处的进口奶粉、黄金垄断案属于此;二是经营者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如国家工商总局对瑞典利乐公司涉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正式立案;三是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的经营者集中。
反垄断涉及的外资公司不少都是国际知名行业巨头,受消费者关注度高,而国内的垄断经营也日趋隐蔽,一些行业协会暗箱操作。
如XX年国家工商总局公布了12起垄断案件,其中9起就与行业协会有关,成为垄断重要的“推手”之一。
有的利用行业协会以强恃弱,串通行业内“龙头会员”对价格、产量等达成一致;有的以大控小,进行“饥饿营销”,通过总代理销售政策控制经销商价格;还有的通过独霸进货渠道,不仅控制价格,还违规搭售捆绑销售,让市场畸形发展。
2、违法行为调查取证难。
面对花样变幻的垄断行为,监管部门面临着取证难、人手少的困境。
当前获得证据主要有三种方式:一是举报人提供的;二是经营者为了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主动向执法机构提供的;三是执法机构调查获取的。
从几年来的执法实践看,案件查处的难点主要在于如何获取充分的证据。
经营者实施垄断行为一般都比较隐蔽,而且也会有意识地规避甚至阻挠调,如何获得证据并查实是案件查处的关键。
据了解,国家发改委在查处三星等企业垄断案时曾调查花费了六年,证据的提取难度很大,不仅需要精心准备,还要利用持续的反垄断调查压力和宽大政策,迫使企业前来自首。
这一过程需要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耗费大量时间,用于搜集线索、外围摸底、调查取证、数据对比、经济分析、固定证据、接受自认、案件审理、实施处罚,增加了办案的难度。
3、反垄断专业人才培养亟需加强。
反垄断执法是一种非常复杂而又极具专业性、技术性的执法活动,与欧美国家比,我国反垄断部门成立时间较短,相关领域的专业人才匮乏,经费也相对紧张。
目前,我国的三家反垄断行政机构,专门从事反垄断执法人员加起来不足百人。
而美国有两个与反垄断有关的机构,加起来大约有两千多人,财政预算大约有4亿美元。
人手不足又要处理如此多而且复杂的反垄断事务,有时会力不从心。
对许多行业存在的垄断问题,也只能挑选相对重大或紧迫的问题优先处理。
在这次国家工商总局专案组对美国微软公司的反垄断调查中,XX、上海等四地工商部门同时行动,不仅需要业务精通的专业人才,亟需规范执法行为、统一执法尺度。
三、不断铲除限制竞争行为土壤 1、顶层设计,破除限制竞争的枷锁今年8月3日,国家工商总局宣布10月起将停止汽车总经销商备案,预示着存在了近十年的《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将退出历史舞台。
XX年起实施的《办法》规定,汽车品牌经销商开展连锁经营必须先取得汽车生产商授权,而要想成为某一品牌的“代理商”,就一定要满足生产厂家所规定的诸多条件。
虽然一些经销商本身是独立法人,但却需获得厂商授权后才能到工商部门登记获取经营资格,迫使经销商不得不严重依赖汽车供应商,后者不仅掌控了销售权,而利用权利催生了一些市场怪象。
一是销售商被迫压库。
随着近几年汽车市场增速的大幅放缓,不少生产商为在年终盘点时有个漂亮的“成绩单”,便要求经销商拼命压库,不仅占用了经销商的大量资金,短期内无法销售出的汽车还增加了许多无谓的损耗。
二是销售商在市场定价上少有话语权。
受品牌授权的影响,以往汽车经销商只能经授权后销售单一品牌,在汽车销售的品牌、数量上受制于生产厂家,特别是开展品牌市场促销上缺乏自主权,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场的开拓和竞争。
”。
三是品牌汽车的配件维修价格虚高。
由交通部颁布、XX年8月1日起施行的《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曾规定,“机动车生产厂家在新车型投放市场后一个月内,有义务向社会公布其维修技术资料和工时定额”;“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将原厂配件、副厂配件和修复配件分别标识,明码标价,供用户选择”,但这些规定在实际操作中也没能执行。
同时在汽车维修服务市场,也因为汽车厂商只向4S 店提供原厂配件、维修信息,而导致一面是4S店价高宰客、一面是第三方维修商良莠不齐的现象。
随着新政的出台,单一品牌4S模式的优势亦会丧失,未来将会有不少“汽车大卖场”和“汽车超市”出现。
为了能抢占更多的市场份额,同店各品牌产品之间的价格战将不可避免。
对消费者来说,在同一卖场可以选择多种品牌车型,性价比将更直观,有利于理性消费。
2、宽恕在先,鼓励经营者自查自纠我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对宽恕政策作了原则规定,经营者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的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反垄断执法机构可以酌情减轻或者免除对经营者的处罚。
作为反垄断执法机构,通过制订实施具体、确定、透明的反垄断规定,并充分宣传贯彻好,可以及时发现案源,从而有效打击反垄断行为。
在日前国家发改委开出反垄断最大罚单中,12家日企被罚12.35亿元,同时根据法律宽恕原则,对第一家主动报告达成垄断协议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企业免除处罚。
对第二家主动报告达成垄断协议有关情况并提供重要证据的企业分别予以减轻处罚。
应该说,充分利用好法律的宽恕原则,一定程度上鼓励垄断者内部瓦解,积极主动向执法机构报告违法行为。
执法部门根据经营者主动报告的时间顺序、相关证据的重要程度及配合调查的情况,决定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并以此为契机,督促经营者在规定的时间内采取具体措施主动纠正违法行为,使垄断行为及时得到发现和制止,有利于及时保护消费者权益,减少诉讼案件、节约行政成本。
四、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 1、从民生领域取得突破。
《反垄断法》已实施六年了,作为工商部门,要继续关注民生领域和社会热点,以查办重大案件为突破口,整合执法资源,集中力量查处损害公平竞争秩序和消费者权益的重大案件并及时公布。
在查办垄断案件的同时,要推进对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案件的查处工作,加强对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有效监督。
在对一般经营者进行监管的同时,积极做好对公用企业、跨国公司的监管工作,特别要加强对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消费品行业、公用行业的监管。
要发挥工商部门触角广、网络全的整体优势,通过授权办案,充分调动地方反垄断执法的积极性,要畅通举报渠道,密切关注舆情,拓宽案件来源,努力实现办理一个案件,教育一批企业,引导和规范一个行业的目的。
2、从严罚走向严管。
琼斯•鲁道夫曾说过,垄断者提供的只是平淡的生活、低劣的质量以及不文明的服务。
从此前饱受诟病的汽车行业,到不断受罚的奶粉、酒类企业,都足以佐证。
据了解,被国家发改委处罚的12家日本零部件企业事后均提出了整改措施,包括对公司全体成员进行反垄断培训、采取实际行动消除过去违法行为的后果并惠及消费者。
但处罚后的监管更为重要。
对消费者来说,希望通过反垄断执法,一些商品畸形的价格能够回归本质,一些霸王条款可以及时纠正,一些侵犯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得到制止。
只有相关部门联合起来,加强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加强对相关产品生产、销售、售后等多个环节的动态监管,才能让市场有序竞争。
3、从队伍建设夯实执法根基。
据了解,国家工商总局正研究拟订工商机关在知识产权领域反垄断执法相关规定,争取年底前出台。
同时结合案件查办,制定完善垄断案件办案文书、举报材料的受理、核查与立案、案件保密和公布等制度,夯实垄断案件查办的制度基础。
要不断完善垄断案件指导、沟通、协作机制,特别对已授权垄断案件,国家工商总局抓好指导协调,解决各地执法中遇到的问题,做到统一执法市标准、统一执法尺度。
让人欣喜的是,自XX年以来,国家工商总局连续3年举办了全国工商系统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家型人才培训班,邀请包括美国、欧盟专家在内的国内外专家、学者,就反垄断法律理论和执法实践同工商执法干部进行深入研讨交流。
各省工商机关也把《反垄断法》培训纳入年度工作计划。
努力培养了一批反垄断执法专家人才,打造业务精、素质高的执法队伍。
日前,在一家门户网站针对国家工商总局立案查处微软公司一案进行的民意调查显示:高达81.4%的网民支持对微软公司展开反垄断调查;80.2%的网民认为微软在华存在垄断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