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结核药物性肝损害
抗结核药物致肝损害31例

自由基 、 氧基等毒性 代谢 产物 , 与蛋 白、 酸等大分 子物质结 合 核
或造成脂 质过 氧化 , 破坏 肝细胞膜 的完整性 和膜 的 c “ 一A P a T
酶系 , 使细胞内外环境 c “的稳态被破坏 , a 致肝细胞凋亡 。异烟
常 。结 果在 2个 月以内出现肝 功能损伤 3 例 , 1 见表 1 。 表1 3 1例肺结核患者服用抗结核药物肝功 能 损伤情况 [ ( )] 例 %
治疗前化 验肝功能 , 疗后每 1— 治 2周 再复查 1次肝功 能 。肝
功能 中 A J 4 / , BL<1. mm l天 门冬 氨酸氨 基转 I T< 0 U L T I 8 7 ̄ o,
移酶 ( S )< 0U L为正 常值 。A T及 A T介于 5 8 / A T 4 / L S 0~ 0 U L
部淋 巴结核 3例 。
12 方 法 : . 化疗方 案 : 有结 核患 者均采 用短 程化疗 方 案 : 所 ① 强 化期 : 异烟肼 0 3g 每 日 1次 , . , 晚上服 ; 利福平 0 4 , 日 1 .5g 每 次, 晨空服 ; 乙胺 丁醇 0 7 , 日1次 , .5g 每 口服 ; 吡嗪酰胺 0 7 , .5g
为轻度异常 ,U L及 以上为
重度异常 ,BL介 于 3 . 6 . , o L TI 2 4~ 5 5p mm l 为轻度 异常 , 6 / > 6—
2 0v m lL为 中度 异 常 , 0 40  ̄ mo L以上 为 重 度 异 0 m o / >20— 0 m l /
在抗 结 核 药 物 治 疗 中, 2周 出 现 血 清肝 功 能损 害 1 6例
( 16 ) 1 5 .% , 个月 内出现肝损害 9例 ( 9 ,. 2 %) 16个月 出现肝损
抗结核药物致严重肝损害9例诊治体会

3 %。9例均进行 了 甲、 、 、 、 4 乙 丙 丁 戊血 清肝 炎病 毒学 检查 ,
除 1例 抗 Hb , H e阳性 , 例 单 抗 Hb s抗 B 1 s阳性 外 , 余 均 阴 其 性 , 抗 E 、 V均 阴 性 , 9例 B MC B超 提 示 腹 水 4例 , 、 肿 大 、 肝 脾
抗体复合物形成 , 抑制肥大细胞释放组织胺 , 降低细胞膜通透
性, 减少过敏介质形成 , 使肝 内肿胀 的胆管炎症 消退作用 , 以
利胆汁排泄 , 防止 胆 汁 淤 积 造 成 的肝 细 胞 缺 氧 坏 死 J 治 疗 。
要与无肝损害的抗结 核药 物合用 , 剂量不宜太大 , 时间不宜太 长, 一般在 1 5~3 0天 , 这样就不 影响肺 结核 的治疗 。其用 法 是地塞米松 5~1 g 0m /日静滴 , 后减半 量 , 情好转 可改 3天 病 强 的松 口服 , 渐 减 量 。 逐
10m , 程 2~ 2 g疗 4周 。 ( ) 草 酸 制 剂 : 力 宁或 甘 草 酸 或 异 2甘 强
1 ./ 0/ , 功 能 : 清 胆 红 素 10~5 9 6  ̄ o , 均 4 8 1 L 肝 血 8 0 . m WL 平 22 5 m LL 天 门 冬 氨 酸 氨 基 转 氨 酶 5 9 . 0/ , 9~10u L 丙 氨 酸 8 / , 转 氨 酶 10~15 / , 血 酶 原 活 动 度 5 % ~2 % , 均 2 00 u L 凝 0 4 平
脏受药物及其代谢产物毒性损害或发生过敏反应所引起的疾
病 J 我 国 目前 发 现 8 0多 种 药 物 可 致 肝 损 害 , 中 以抗 结 。 0 其
核药物多见 , 这是 因为结核病发病率 回升 , 广泛应 用抗 结核药 物 的结果 J 。抗 结核 药物性 肝损 害 大多数 经 过治疗 能恢 复 正常 , 少数发生肝 衰竭死 亡 , 国内病死 率为 0 9 新 加坡 报 . %, 告为 5 3。为 了降低抗 结核 药物 性肝衰 竭 的病死率 , 高 %E 3 提
抗结核药物引发的肝损害(全文)

抗结核药物引发的肝损害(全文) 抗结核药物的不良反应常常使治疗中断或方案更改,导致疗效降低和耐药等,直接影响结核病控制效果。
抗结核药物的不良反应涉及肝、肾、皮肤、胃肠道、血液及神经系统等,其中药物性肝损害最为常见,严重者可致肝坏死,甚至危及生命,是历来临床上学习的焦点。
抗结核药物性肝损害的临床特征短程督导化疗是目前结核病控制的主要策略。
但其中3个关键药物――异烟肼、利福平和吡嗪酰胺均有潜在肝脏毒性,可以导致药物性肝损害。
肝损害的病理学特征动物和临床研究发明,异烟肼毒性代谢产物主要通过共价键结合干细胞大分子物质引起干细胞坏死和脂肪变性导致药物性肝损害。
肼作为异烟肼毒性代谢物之一,可以引起干细胞脂肪变性、空泡形成和谷胱甘肽的消耗,多位于门静脉周围和小叶中心区。
利福平可引起一过性高胆红素血症,这并非利福平的毒性作用,而是干扰了胆红素排泄,进而引起肝小叶中心坏死和胆汁瘀积相混合的肝炎,表现为局限或弥漫性干细胞坏死和程度不等的胆汁瘀积并存。
在利福平联用吡嗪酰胺的肝损害死亡患者肝脏中可以发现桥接坏死、淋巴细胞浸润、局灶型胆汁瘀积、过度肝纤维化和小结节性肝硬化。
临床表现药物性肝损害可发生在抗结核化疗的任何时期,常常在最初2个月内。
主要表现为乏力、钠差、恶心、呕吐、上腹不适,重者伴黄疸,甚至肝昏迷。
临床表现、生化和组织学改变缺乏特异性,很难与病毒性肝炎鉴别。
终止化疗后肝损害症状会缓解,否则很可能导致死亡。
抗结核药物性肝损害的机制异烟肼异烟肼引起的肝损害不属于超敏反应,但与患者的体质有关,是不可预测的。
在易发生药物性肝损害的个体表现为剂量依赖性,但对于其他患者,任何剂量的异烟肼均不会引起药物性肝损害。
异烟肼的活性代谢产物是大多数特异质患者发生药物性肝损害的主要原因,而非异烟肼本身。
异烟肼通过肝脏的N-乙酰基转移酶2(NAT2)的乙酰化作用生成的乙酰异烟肼,后者水解为异烟酸和乙酰肼。
一部分乙酰肼乙酰化成无毒的二乙酰肼,另一部分水解为肼。
抗结核药致药物性肝损伤124例临床分析

肝损伤 3 4例 , 重度 肝损 伤 4例 。出现肝 损伤最短 的 1 例为 2天 , 3例为 8周 。
出现 肝损 伤 后 的治 疗 : 2 14例 中 l 6 例被迫停 止抗结 核病 进行 保肝 治疗 。l 6
性粒 细胞增 高时很 可能为过 敏性肝 损伤 , 应立即停 药 。需要 指 出的是转 氨酶 升高
的程度与肝毒性 反应 的严重 性之 间尚无 确切 关系 , 轻微 的肝损伤有可能成为严重 肝损伤的初起表现。因此 , 是否停止抗结
20 00年 1月 一 0 8年 1月收治 15 20 42 例初治肺结 核患者 抗结 核治疗 后 出现肝 损 伤 患 者 14例 , 总 结 报 告 如 下 。 2 现
l 郭英江 , 崔德键 . 抗结核 药所致肝损 害[ ] J. 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9 82 :0 3 9 19 ,13 8— 0 . 2 张海 , 韩志启 , 朱增红 , 凯西莱治疗 抗结 等. 核药物肝损害的疗 效观察 [ ] 医药 论坛杂 J.
志 ,0 4 12 2 . 2 0 , :3— 4
04 r 日 ( 0 g 以 上 0 6/1 ) P A .5 / , 6k .g 3 , Z
1 5 /日 。 MB 1o /日 。 .g E . g
切型 ( 敏 型 ) 即抗 结核 药所 致 肝损 害 过 : 的发 生 与用 药剂 量 无密 切关 系 J 。此
型主要 为药物过 敏及 特异质 反应 。小剂 量异 烟肼 、 嗪酰胺 、 吡 利福 平引起 肝 损伤 也有报道 , 肝活检时可见汇管区和小叶 内
有 嗜 酸 性 粒 细 胞 浸 润 或 ( ) 芽 肿 形 和 肉 成, 且见到胆栓等肝 内胆汁瘀积现象 。肝
抗结核药物性肝损害研究进展

生率、病理 学特 征、临床 表现 、发病机 制、危险因素和防治等方面进行综述 。 关键 词:结核;肝 毒性;抗结核药物 中图分类 号:R 7 . 9 83 文献标识码 :A
抗 结 核 药 物 的不 良反 应 常 常 使 治 疗 中断 或 方 案 更 改 ,导 致 疗 效 降低 和 耐 药等 ,直 接 影 响结 核 病控 制 效 果 。 抗 结 核 药 物 的 不 良反 应 涉 及 肝 、 肾 、皮 肤 、 胃肠 道 、 血液 及 神 经 系 统 等 。其 中药 物 性 肝损
何减轻或避 免肝损害 ,使方案顺利完成 ,是抗 结核
化 疗 的 关键 问题 。本 文 就 抗 结 核 药 物 性 肝 损 害 的概
C iee L nrl si lB in 0 0 hn s AGe e p a, e ig10 9 ) P a Ho t j 1
Abs r c ta t The c r r t ne oft e c oss m a g m e S a 6 mo h c r e ofion a i o ne so ub r ul i na e nt1 。 nt ou s s i z d,rf mpi i a ia cn nd
l e j r uiga tu ec lss h moh rp . h yotnn g t eyafc tec mpin e w i yh v i r nuy d r ni b ruoi c e tea y T e f e ai l f th o l c, hc ma a e v i n t e v e a h
抗结核药物肝损害44例的中药治疗

1389抗结核药物肝损害44例的中药治疗刘鹤岭濮阳市南乐疾病控制中心(457200)摘要:目的观察疏肝解郁汤对抗结核药物所致肝损害的防治效果。
方法初治肺结核84例,应用“2H R ZE(S)/4H R”方案抗结核治疗,治疗组44例,全程加服疏肝解郁汤;对照组40例,全程加服葡醛内酯片。
结果治疗组出现肝损害3例(6.82%),其中H B s A g阳性患者出现3例(6.82%);对照组出现肝损害13例(32.50%),其中H B sA g阳性患者出现10例(25.00%).两组比较有显着性差异(P<0.01)。
H B s A g阳性患者在抗结核治疗中肝功能更容易受损害。
结论疏肝解郁汤在防治抗结核药物所致肝损害的发生是有效的,特别是对H B sA g阳性的结核病患者。
关键词:抗结核药物;毒副作用;肝损害;中医药疗法初治肺结核的短程化疗,我国标准化疗方案为案为“2H R Z E(S)/4 H R”,其中,H(异烟肼)、R(利福平)、Z(吡嗪酰胺)、E(乙胺丁醇)四种主要抗结核药物对肝功能均有不同程度的影响,严重的肝损害还会导致患者被迫停止治疗,影响结核的疗效,甚至引起肝坏死、肝功能衰竭,危及患者的生命。
为了减少、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笔者在2005年6月~2007年12月间应用疏肝解郁汤防治抗结核药物所致肝功能损害,临床观察效果良好,现报告如下[1,2]。
1材料与方法1.1病例选择观察84例,其中,男性48例,女性36例,年龄15~60岁,平均35岁。
均为根据肺结核诊治断标准确诊、临床资料详尽的初治肺结核病例,无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等史,无药物过敏史,抗结核治疗前常规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肝、肾功能、心电图均正常,乙肝五项部分异常。
按登记序号随机分为治疗组44例,对照组40例。
两组病例在性别、年龄、肺结核分型(新分类法)、H B s A g阳性比例等方面相近,具有可比性。
1.2治疗方法两组病例均采用“2H R Z E(S)/4H R”方案抗结核治疗,疗程6个月,常规剂量,全程督导。
结核药物的肝损害

3.重度转氨酶升高或伴黄疸时应慎重考虑。大多主张及时停用抗结核药 物。
4.低蛋白血症者及时适当补充白蛋白。
5.药物过敏性肝损害的治疗 主要见于药物引起的三型变态反应,少数见于二型或四型变态反应。 通常需要停用所有在用的药物,酌情使用糖皮质激素,待过敏反应表现 过去后,在征得家属和病人同意的前提下再逐个试用抗结核药物。试用 过程中必须做好随时抢救的准备。
主要在联合用药中应用(如四联),治疗各种严重的或危及生命的
结核分枝杆菌感染,特别是结核性脑膜炎、粟粒性结核和重要器官的结 核感染。
链霉素的主要不良反应为第8对颅神经损害,表现为眩晕、耳鸣、 耳聋、严重者应及时停药,肾功能严重减损者不宜使用。其他过敏反应
有皮疹、剥脱性皮炎、药物热等,过敏性休克较少见。其他氨基糖苷类
期查视野和视力。
吡嗪酰胺(pyrazinamide)
在中性环境无活性,只在微酸性(pH值5.0)环境可杀灭结核分枝杆菌。为 半效杀菌剂。
口服迅速吸收,分布于各组织与体液,经肝代谢、尿排泄。
剂量:每日1.5g,分3次口服,单用易产生耐药性。
偶见高尿酸血症、关节痛、胃肠不适及肝损害等不良反应。用低剂量、 短程疗法,不良反应明显减少。
减少不良反应、交叉消灭耐药菌株
坚持全疗程规律用药:也就是适量、规律、全程用药。用药量大非但造成 浪费,且易产生毒副反应;用药量不足,达不到抑菌、杀菌浓度,疗效不
好,还容易产生耐药性。肺结核用药分两个时期,一是开始,选用强有力
的药物无间断治疗,使症状尽快消失,痰菌转阴,病情明显好转,此期需 3-6个月,也叫强化阶段。二是根治,根据病情联合或单用一种药作彻底
抗结核药物性肝脏损害的防治与护理

抗结核药物性肝脏损害的防治与护理目的探讨抗结核药物致肝脏损害的防治方法与护理方式。
方法将我院2012年1月~2014年1月收治的140例结核患者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70例,对照组给予常规护理,观察组在对照组的基础上给予优质护理,对两组患者的护理效果进行比较和分析。
结果经过治疗和护理,对照组患者胆红素及谷丙转氨酶值显著高于观察组患者。
结论抗结核药物性肝脏损害时抗结核治疗过程中常见的不良反应,对患者进行肝脏损害的防治及护理干预可有效预防肝脏损害,有利于治疗的顺利进行,提高疾病的治愈率。
标签:抗结核药物;肝脏损害;防治;护理结核病是全球范围内的多发疾病,发病率居高不下,药物性肝损害是抗结核药物的常见毒副作用,以胆红素及谷丙转氨酶升高最为常见,在临床治疗中时有发生[1]。
抗结核药物性肝损害的程度因使用药物的不同有所不同,大量结核患者因化疗停止导致病程延长,对疗效产生严重的不良影响。
因此,在进行抗结核治疗中需密切关注肝功能变化,及早发现并进行预防,确保抗结核治疗的顺利进行,提高结核病的治愈率。
1 资料与方法1.1一般资料选取我院2012年6月~2014年2月收治的140例结核患者作为研究对象,患者均经过X线胸片、CT扫描及痰结核菌检查确诊,在进行结核治疗前肝功能正常,无肝炎及肝功能异常病史,表面抗原呈阴性。
依据随机数字表法将患者随机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每组70例。
观察组中男性38例,女性32例;年齡15~72岁,平均(35.7±2.1)岁;38例继发性肺结核,15例血行播散型肺结核,17例结核性胸膜炎。
对照组中男性36例,女性34例;年龄16~74岁,平均(35.4±2.3)岁;36例继发性肺结核,16例血行播散型肺结核,18例结核性胸膜炎。
1.2方法1.2.1治疗方法两组患者均给予抗结核治疗,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选择化疗方案;痰培养呈阳性患者,根据药敏结果调整用药,采用国家规定的标准化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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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进展·抗结核药物性肝损害卢水华1,王琳2,肖和平3(1.上海市公共卫生临床中心,201508;2.解放军第85医院,上海 200235;3.同济大学附属上海市肺科医院,200433)[摘 要] 抗结核药物性肝损害的发生率为3%~10%。
肝损害频率高的药物有利福平、丙硫异烟胺、吡嗪酰胺、氨硫脲、对氨基水杨酸等;导致肝损害频率低的药物有异烟肼;基本不发生肝损害的药物有链霉素、卡那霉素、卷曲霉素、紫霉素、乙胺丁醇、环丝氨酸。
药物性肝损害的治疗关键的是停用并防止重新给予引起肝损害的药物,早期清除和排泄体内药物,加强支持治疗,卧床休息,密切检测肝功能等指标。
应尽快确立适合我国国情又符合国际规范的抗结核药物性肝损害的识别、诊断标准、分型标准及治疗规范。
[关键词] 抗结核药物;肝损害,药物性[中图分类号] R978.3;R969.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4-0781(2011)06-0767-03 抗结核药物性肝损害是指抗结核药物经消化道和静脉等途径进入人体而导致的肝脏损害。
多数文献报道抗结核药物性肝损害的发生率在3%~10%,少数文献报道发生率>10%。
抗结核药物性肝损害经及时处理,预后一般较好,但其中仍有0.40%~1.50%的患者因为严重肝损害死亡。
抗结核药物引起的肝损害降低了患者对治疗的依从性,直接影响了结核病的防治效果[1],应引起高度重视。
1 抗结核药物引起肝损害的频率 各种抗结核药物引起肝损害的频率不同。
日本的统计肝损害频率高的药物有利福平、丙硫异烟胺、吡嗪酰胺、氨硫脲、对氨基水杨酸等;肝损害频率低的药物有异烟肼;基本不发生肝损害的药物有链霉素、卡那霉素、卷曲霉素、紫霉素、乙胺丁醇、环丝氨酸。
WHO推荐的标准短程化疗方案中,联用利福平、异烟肼对肝损害等不良反应有协同效应[2],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三联用药可增加肝损害的发生风险[3]。
2 抗结核药物性肝损害分型 抗结核药物性肝损害可分为急性和慢性,其中急性肝损害占绝大多数,按国际药物性肝损害RUCAM 评分分型标准[4]分为3型。
①肝细胞损害型: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2倍正常值上限,且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5,临床表现不典型,黄疸不明显,可伴过敏症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升高为其主要特征。
[收稿日期] 2010-05-11 [修回日期] 2011-02-22[作者简介] 卢水华(1966-),男,湖北天门人,主任医师,硕士生导师,硕士,从事肺部感染性疾病及结核病研究。
电话:021-********-2380,E⁃mail:tubercle@。
[通讯作者] 肖和平,男,主任医师,教授,主要从事结核病的诊断、治疗和预防研究。
②胆汁淤积型:血清碱性磷酸酶≥2倍正常值上限,或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2,又分为a.毛细胆管型,患者有结合胆红素、碱性磷酸酶、γ⁃谷氨酰转移酶升高,丙氨酸氨基转移酶/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轻微升高;b.肝毛细胆管型,患者有腹痛、发热,类似急性黄疸性肝炎或胆道梗阻表现,还可有超敏反应,年龄较大的患者易发生此类肝损害,代表药物有阿莫西林/克拉维酸、大环内酯类抗生素。
③混合型:临床及生化指标介于肝细胞损伤型与胆汁淤积型之间,患者同样也可有超敏反应,丙氨酸氨基转移酶/碱性磷酸酶在2~5之间,肝组织学提示肉芽肿生成。
ANDRADE等[5]研究表明,人白细胞抗原Ⅱ基因型影响药物性肝损害的类型。
王晓丽等[6]的研究显示,抗结核药物引起肝损害中,肝细胞型占25%,胆汁淤积型占35%,混合型占40%。
3 抗结核药物性肝损害的发病机制 抗结核药物的肝毒性的机制各不相同,且尚未完全明确。
可能的机制包括代谢产物调节毒性、超敏反应/自身免疫及调节内皮病变作用,胆汁分泌受阻、小胆管的自身免疫性破坏,脂蛋白分泌减少,脂肪酸线粒体β氧化受阻,溶酶体磷酸酶阻滞,动脉缺损引起胆管缺血,肝星状细胞激活等。
总体而论,药物肝损害的机制包括药物对肝脏的毒性损害、机体对药物的特异质方面两个方面。
药物对肝脏的损害包括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
直接损害的药物多属于原浆毒性,对肝细胞及细胞器无选择性;间接损害包括免疫介导性肝损害、线粒体失能、肝星状细胞、巨噬细胞放大药物肝毒性作用等机制。
机体对药物的特异质反应是由于机体个体差异而非用药不当造成的药物反应过程,是由于一连串的偶·767·医药导报2011年6月第30卷第6期万方数据然事件造成的,即“多点攻击(multihit )”。
特异质反应的发生包括了遗传性因素和获得性因素,遗传性因素是由于遗传基因差异使得某些个体肝脏药酶系统与众不同,呈现药物代谢的个体差异,其中以细胞色素P 450(CYP )的酶基因变异最为常见,其他如乙酰化功能缺陷与2型N⁃乙酰基转移酶失活有关,人群中存在乙酰化快型和慢型两种类型。
在乙酰化慢型者,INH 肝损害的发病的危险性较高[2],另外巯氧化缺陷,谷胱甘肽合成缺陷等免疫系统的遗传缺陷可能与药物肝毒性有关,获得性因素中包括年龄、性别、营养状态、妊娠、慢型酒精滥用、药物相互作用、自体并发的肝脏疾病或肝外疾病、炎症反应等均为相关因素[7]。
4 抗结核药物性肝损害的处理 4.1 抗结核药物性肝损害的诊断 药物性肝损害的诊断为排除性诊断,发现肝功能异常后,首先详细询问抗结核药物和合并用药的种类和过程、饮酒史、变态反应史、家族成员药物不良反应史、用药及停药后出现不良反应的时间、肝脏基础疾病或其他疾病。
通过影像学和生化、免疫检查排除各种病毒、细菌、自身免疫性疾病、代谢性疾病、肝胆结石、感染、肿瘤以及局部或全身循环障碍。
积极寻找提示药物性肝损害的证据,血液中嗜酸粒细胞升高、肝组织嗜酸粒细胞浸润及肉芽肿形成,有时并发变态反应,高度提示药物性肝损害。
患者停药8d 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下降50%是药物性肝损害的有力证据。
当怀疑患者有其他潜在肝脏疾病或难以将药物与肝损害联系时,可行肝穿刺活检。
4.2 治疗原则 药物性肝损害治疗的关键是停用并防止重新给予引起肝损害的药物,早期清除和排泄体内药物。
对发生药物性肝损害的患者应加强支持治疗,卧床休息,密切检测肝功能等指标,特别是监测急性肝功能衰竭和进展为慢性肝功能衰竭的征象。
一般来说,抗结核药物引起的单项转氨酶升高不超过正常值高限的3倍时,不需停用抗结核药物,5耀7d 复查肝功能,若复查继续升高或超过正常值的3倍,暂停抗结核药物,加用保肝降酶治疗,转氨酶恢复正常后,仍可继续原方案抗结核治疗,定期监测肝功能,若再次出现转氨酶升高,或出现肝功能检查其他指标的异常者,需避免使用相关药物;若转氨酶超过正常值的3倍,有症状或血胆红素超过正常值的3倍,应立即停用抗结核药物,保肝治疗密切观察;若转氨酶超过正常值的5倍,有明显症状或血胆红素超过正常值的5倍,应立即停用抗结核药物,积极保肝利胆治疗,严重肝损害应住院采取综合治疗措施[8]。
有研究表明,多因素Logistic 回归分析提示血清清蛋白、总胆汁酸、直接胆红素、凝血酶原时间是影响预后的因素。
血清清蛋白值越低,总胆汁酸、直接胆红素、凝血酶原时间值越高则预后可能越差[6]。
4.3 治疗药物 治疗药物性肝损害可选择的药物有抗氧化药、保护性物质前体、阻止损伤发生过程的干预药或膜损伤的修复药等。
其中多烯磷脂酰胆碱能使受损的肝功能和酶活力恢复正常,促进肝组织再生,调节肝脏的能量平衡,转化中性脂肪和胆固醇;甘草甜素类具有较强的抗炎、保护肝细胞膜及改善肝功能的作用;熊去氧胆酸有稳定细胞膜,免疫调节及线粒体保护作用,促进胆酸在细胞和胆小管的运输;水飞蓟素具有抗过氧化活性,稳定肝细胞膜,增强肝细胞的修复能力和再生能力;还原型谷胱甘肽能加速自由基的排泄,有助于减轻毒副作用,保护肝脏的合成、解毒、灭活激素等功能,并促进胆酸代谢;腺苷蛋氨酸可通过转甲基作用,增加膜磷脂的生物合成,增加膜流动性,加快胆酸的转运,同时通过转硫基作用增加肝细胞的解毒作用和对自由基的保护作用等;前列腺素E 作为一种抗氧化药可用于药物型肝损害的辅助治疗。
另外,糖皮质激素在药物诱导的肝损害患者中可考虑使用,尤其有免疫高敏感性证据的患者。
切忌盲目使用护肝药物,以免增加肝脏负担。
4.4 肝损害并发变态反应 抗结核药物的变态反应有:发热、药物疹、剥脱性皮炎、流感样综合征、过敏性休克等同时并发肝损害,处理肝损害的原则同上,过敏问题需要做相应处理,剥脱性皮炎和过敏性休克必须及时使用糖皮质激素以免发生死亡的危险。
4.5 重症药物性肝炎与肝功能衰竭 国内外均有利福平引起急性肝细胞坏死性肝炎发生肝功能衰竭而迅速死亡的报道。
对重症肝炎应积极治疗抢救,避免肝功能衰竭,尽快转入重症肝病科监护治疗。
停用全部肝损害的药物,维持水、电解质及热量平衡,促进肝细胞再生,静脉输注鲜血、清蛋白,采取胰高糖素⁃胰岛素疗法,给予促肝细胞生长素、前列腺素E ,补充生理性代谢物质三磷腺苷、辅酶A 等,改善微循环,控制出血,纠正氨基酸代谢紊乱,预防和控制肝性脑病、继发感染、低血糖及肾功能不全等,认真评估患者病情,积极进行人工肝支持治疗,部分患者需进行肝移植治疗。
5 确定肝损害的药物 由于抗结核治疗为多种药物联合治疗,具体药物的确定方法有①直接鉴别法:发生肝损害后停用全部抗结核药物,待肝损害恢复后,开始试用一种药物,若有肝损害反应,则该药为肝损害的药物,如无肝损害反应,再试用另外一种药物;②间接鉴别法:出现肝损害后,开始只停用一种肝损害可疑药物,如肝损害反应消·867·Herald of Medicine Vol.30No.6June 2011万方数据失,即可明确肝损害药物,如不消失,再停用另外一种药物,直至明确肝损害药物。
前者多用于重症患者,后者适用于轻症患者,如单项转氨酶轻度升高,或单项实验室所见的黄疸,或只有这两项肝损害而无变态反应的患者。
需要注意的是利福平导致肝损害时,停用后肝功能恢复,第二次再用往往会发生比第一次更为严重的肝损害,甚至导致死亡的危险,因此,原则上禁止利福平作激惹试验或脱敏试验。
6 原有肝损害患者抗结核药物的选择应用 6.1 可用的药物 原有肝损害时应首选不损害肝或基本不损害肝的抗结核药物,如氨基苷类的基本不发生肝损害的药物有链霉素、卡那霉素、卷曲霉素、紫霉素、乙胺丁醇及环丝氨酸。
另外乙胺丁醇除偶可引起黄疸,基本属于不损害肝的药物,临床证明是有效的。
WHO在2008年出版的《耐药结核病规划管理指南2008年紧急修订版》中对抗结核药物进行了5组分类[9],其中亚胺培南及利奈唑胺列为可用药物。
6.2 慎用的药物 如异烟肼、莫西沙星、左氧氟沙星、氯法齐明、克拉霉素、阿莫西林/克拉维酸等,应慎重使用这些药物并注意密切观察病情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