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失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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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课后习题答案

经济学课后习题答案

第一章绪论复习与思考1、解释下列概念稀缺:稀缺性是指欲望总是超过了能用于满足欲望的资源。

稀缺具有绝对性,任何社会和时代资源都存在稀缺;稀缺具有相对性,资源相对于人的欲望总是稀缺。

自由物品:是自然界存在,人类可以不用付出任何代价就能自由取用的物品。

经济物品:人类必须付出代价才能得到的物品,即必须耗费一定资源、借助生产工具通过劳动加工生产出来的物品。

微观经济学:又称个量经济学,研究对象是个别经济单位,包括单个消费者、单个生产者、单个市场等。

宏观经济学:以整个国民经济活动为研究对象,利用总量分析方法研究国民经济中各个有关总量的决定及其变化,来说明资源怎样才能得到充分利用。

机会成本:资源投入某一特定用途后,所放弃的其他用途的最大利益。

生产可能性曲线:在资源既定的条件下,所能达到的两种产品的最大组合,可以用来进行各种生产组合的选择。

2、怎样理解西方经济学的性质?西方经济学具有双重性质:一方面,存在与社会主义思想相对立的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的一面;另一方面,又有对社会主义有用的经验总结和管理方法的另一面。

(具体可展开阐述)即使以西方经济学中的有用部分而论,它是否真正有用还要看它是否适合我国的国情。

由于国情的差异,对西方有用的东西未必在我国能产生同样的效果。

3、怎样理解西方经济学是研究在资源稀缺状况下,如何实现资源有效配置的科学?资源的稀缺性与人的欲望和需求的无止境和多样性是人类社会所面临的基本矛盾,分析与解决这一矛盾冲突就是经济学的基本任务。

经济学实质是一门关于选择的科学,它主要研究人和社会如何做出选择,以使有限的资源能更好的满足人类多样化的需求。

因此,西方经济学是研究资源稀缺状况下,实现资源有效配置的科学4、现代西方经济学试图解决的基本经济问题有哪些?现代西方经济学包括微观经济学与宏观经济学(1)微观经济学试图解决的问题;a.生产什么,生产多少的问题b.采用什么生产方法,即怎样生产的问题c.为谁生产,即收入分配问题(2)宏观经济试图解决的问题:a.总体经济问题,如:经济增长、经济周期波动、失业和通货膨胀、国家财政、进出口贸易和国际收支等。

甘肃省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

甘肃省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

甘肃省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08.10.15•【字号】甘劳社发[2008]202号•【施行日期】2008.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甘肃省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甘肃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2008年10月15日发布甘劳社发[2008]202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劳动者的就业登记和失业登记制度,规范就业和失业登记行为,促进充分就业,根据《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促进就业工作的通知》(甘政发〔2008〕56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或劳动者自主就业,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适用本办法。

本省行政区域内没有就业经历或就业转失业的城镇户籍人员,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和其他非本省户籍人员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稳定就业满6个月办理失业登记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甘肃省就业失业登记证》(以下简称《登记证》)是劳动者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和就业扶持政策的凭证。

全省范围内实行统一的《登记证》。

《登记证》由省劳动保障厅统一印制,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免费核发。

第四条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应当将用人单位办理就业登记情况通报同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办理用人单位参保手续及审核发放社会保险待遇时,应先查验《登记证》,对未办理《登记证》的,应要求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办理就业、失业登记。

第五条各级劳动保障部门集中审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资料时,应核查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办理《登记证》情况。

未办理《登记证》的用人单位不得评定劳动保障诚信A、B级单位。

第二章就业登记第六条就业登记的具体内容:(一)劳动者个人信息情况(户口本、身份证);(二)就业单位基本情况;(三)就业类型、就业时间情况;(四)就业单位订立、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情况等;(五)《登记证》设置的其他内容。

自考劳动就业概论

自考劳动就业概论

上篇就业第一章就业概论第一节就业一、就业的概念是指具有劳动能力的人,运用生产资料从事合法社会劳动,并获得相应的劳动报酬或经营收入的经济活动。

有三个基本条件: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并且具有劳动能力;2)所从事的是某种合法的经济活动,以提供满足社会需要的商品或服务为目的;3)从事这种社会劳动可以获得相应的收入。

我国的就业者包括:职工、再就业的离退休人员、私营业主、个体户、私营企业和个体从业人员、乡镇企业从业人员、农村从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其中包括现役军人)。

二、就业的形式1)按城乡划分为城镇就业和乡村就业。

2)按三次产业划分为第一、二、三产业就业。

3)按行业划分为农、林、牧、渔业,采掘业,电力、煤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

4)按经济类型划分为在国有经济单位就业、在城镇集体经济单位就业、在其他经济单位就业。

5)正规就业与非正规就业正规就业一般是指在正式单位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其权利和义务有法律保障的就业形式。

非正规就业主要是指无固定场所,无固定雇主和服务对象、无固定劳动关系、无稳定收入、无社会保障的小规模经营的就业形式。

6)充分就业和不充分就业国际劳工组织指出,充分就业是指愿意并有能力工作的劳动年龄段男子和妇女能够得到有报酬的、自由选择的、生产性就业的就业水平。

包括就业数量和就业质量两个方面的含义。

不充分就业是指有就业愿望和能力的劳动年龄段男子和妇女不能充分得到有报酬的、自由选择的、生产性就业的就业水平。

第二节失业一、概念:在我国,失业是指在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要求但无职业的的劳动者。

一般来说,失业在中国指的是城镇失业人员,主要包括城镇青年失业者和社会闲散劳动力这两部分人。

下岗职工是指在本企业无工作岗位、没有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和在社会上没找到新的工作岗位的“三无”人员。

失业和下岗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二、失业的分类1)摩擦性失业是由于劳动者在要求就业和获得工作岗位之间存在时间差而形成的。

2)结构性失业是由于劳动者的技能结构与现有的就业岗位技能结构错位,造成失业与岗位空缺并存的一种失业现象。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65号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65号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65号各市、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进一步完善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推进公共就业服务规范化建设,我们修订了《浙江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1年12月1日浙江省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就业登记第三章失业登记第四章就业创业证发放与管理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准确掌握劳动者就业失业状况,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依法享受就业失业政策和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关于加强和改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公共服务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4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登记工作强化失业人员就业服务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登记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79号)、《关于实施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工程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80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招用城乡劳动者、与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以及法定劳动年龄内从事或退出个体经营、自主创业或灵活就业的城乡劳动者,进行就业登记或注销,适用本办法。

年满16周岁(含)至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有劳动能力且有就业要求的城乡劳动者,进行失业登记或注销,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用人单位,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组织,以及招用劳动者并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浙江省职工失业保险条例

浙江省职工失业保险条例

浙江省职工失业保险条例【发文字号】浙江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5号【发布部门】浙江省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1995.08.25【实施日期】1996.01.0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浙江省八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35号)《浙江省职工失业保险条例》已于1995年8月19日经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6年1月1日起施行。

1995年8月25日浙江省职工失业保险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企业制度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制,保障职工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失业职工重新就业,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境内下列企业的职工按本条例规定实行失业保险:(一)国有企业;(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三)城镇的股份制企业;(四)城镇的联营、合作企业;(五)城镇的私营企业;(六)外商投资企业。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通过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为失业职工创造就业条件,扩大就业机会,积极做好失业职工的安置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职工失业保险的主管机关,负责制定失业保险事业的发展规划,指导失业保险和再就业工作,对失业保险基金的收缴、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所属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具体办理失业保险事务。

第五条失业保险应与职工介绍、就业训练和生产自救等就业服务工作紧密结合,统筹安排。

鼓励、扶持失业职工自谋职业和自愿组织起来就业。

第二章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和管理第六条失业保险基金的来源:(一)企业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二)职工个人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三)失业保险基金的利息、增值收入;(四)滞纳金;(五)财政补贴;(六)其他收入。

第七条企业失业保险费的缴纳标准:(一)国有企业,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城镇的股份制企业,城镇的联营、合作企业,城镇的私营企业,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1%缴纳;(二)外商投资企业,按中方职工工资总额的1%缴纳。

(完整版)社会福利思想期末复习资料整理原创钱宁主编

(完整版)社会福利思想期末复习资料整理原创钱宁主编

绪论★社会福利的概念:(名词解释)广义的社会福利:政府举办或资助的社会福利事业,包括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全民福利三个领域的政策,制度和各种社会服务的措施与项目。

狭义的社会福利:国家和社会针对少数的穷人和在身体与精神方面需要给予特殊照顾的人提供的物质帮助和服务.(属于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制度的概念:(名词解释)(1)含义:社会福利是一种制度,是人类社会为了达到一定的福利目标而建立的的某种制度设置,或者社会对个人承担的“制度化的集体责任”,一种社会类型或政治制度决定着福利制度的性质和社会福利的实现方式.★现代社会福利制度的基本形式:a.残补型的或剩余型的制度:属于济贫服务的范畴,指那些专门为社会弱者提供服务和救济的设置和措施,是不完全的社会福利制度。

b。

制度型的福利:面向全体国民并且是把提高他们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政策目标来推行的。

★现代社会福利的特征:(1)追求社会平等和公正。

社会福利的根本目标是社会正义,他强调要使每一个人在社会生活中都有平等的机会和待遇,使穷人或弱者同样可以享受到社会进步的成果,参与社会发展的过程。

(2)保障和服务对象的全民性。

社会福利的服务对象范围广,具有全民性,而且扩大到了人民生活的各个方面,并且是为全体社会成员服务的。

(3)权利和义务的不对称性。

社会福利不设先决条件,它只要求受照顾者是属于本国的公民,具有基本的社会成员资格。

就此而言,社会福利具有权利和义务的不对称性。

(4)非功利性和服务性。

社会福利是作为“社会工资"提供给国民的,它不计功利,也不要求实物和金钱方面的回报,而是作为国家和社会的责任与义务给予公民的服务和帮助。

★现代社会福利思想的理论特点:(1)意识形态性。

从根本上讲,社会福利思想是思想家们依据一定的世界观、社会观和价值观对社会福利的制度、政策和问题的根本观点,因此,社会福利思想总是围绕着个人主义与集体主义价值观、社会主义与自由主义的社会理想谁更有价值或者说应该以哪一个为出发点来阐述自己的福利观。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制度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经办机构)的工作,保障失业保险基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失业保险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经办机构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效率的原则,依法办理失业保险业务,维护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经办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失业保险政策和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失业保险基金的安全、合理使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经办机构应当设立失业保险业务部门,负责失业保险的登记、调查、统计、基金管理、待遇核定、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等工作。

第五条经办机构的主要职责如下:(一)负责失业人员的登记、调查、统计,确认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的资格。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的管理,编制失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负责失业保险基金的会计核算等基金管理工作。

(三)按照规定核定失业保险待遇,开具失业人员在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和其他补助金的单证。

(四)拨付失业人员职业培训和职业介绍补贴费用,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

(五)审核支付社会保险待遇,提供社会保险查询、咨询等服务。

(六)定期向社会公布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以及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支出、结余和收益情况。

(七)定期向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汇报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

(八)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九)受理社会保险的举报、投诉。

第三章基金管理第六条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基金管理制度,确保失业保险基金的安全、合理使用。

第七条经办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失业保险基金的预算、决算制度,合理控制基金支出,确保基金收支平衡。

第八条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基金会计核算制度,确保基金会计核算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九条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基金监督检查制度,定期对基金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四章待遇核定与支付第十条经办机构应当根据失业人员的缴费年限、缴费工资等因素,合理核定失业保险待遇。

就业失业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就业和失业管理,促进就业稳定,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劳动者。

第三条就业和失业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就业优先原则,保障劳动者就业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二)公平竞争原则,消除就业歧视,保障各类劳动者平等就业;(三)就业服务原则,为劳动者提供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就业培训等服务;(四)失业保障原则,对失业人员给予适当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

第四条国家建立健全就业和失业管理服务体系,加强政策引导和调控,提高就业和失业管理水平。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就业和失业管理职责,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第六条劳动者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失业保险费,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第二章就业管理第七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按照国家规定,合理确定招聘条件,不得设置歧视性招聘条件;(二)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得非法限制劳动者的就业;(三)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事项;(四)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劳动保障制度,加强劳动保障监督,确保劳动者合法权益。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应当依法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益。

第三章失业管理第十三条失业保险基金用于支付失业保险待遇,支持失业人员再就业,以及失业管理和服务等支出。

第十四条失业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待遇:(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费满一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人工智能的弊

人工智能的弊端第一章:人工智能的定义人工智能指计算机程序或机器能够模拟人类智能行为、具有学习能力及自我修正能力的技术。

在现今科技飞速发展的时代,人工智能的应用正在日益普及,但与此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问题。

第二章:人工智能带来的弊端——失业问题人工智能技术无疑可以提高工作效率,节约人力资源。

但这也带来了人们担忧的一点,技术的普及会导致大量工人失去工作机会,失去生计,社会将会面临一定的挑战。

例如,经过工厂的自动化,一个工厂就可以省下大量的人手。

许多人将失去工作,社会的稳定性也将受到影响。

第三章:人工智能带来的弊端——隐私问题在互联网的时代,人们的个人信息无处不在。

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普及,更多的个人信息被收集,这也带来了许多个人隐私泄露的风险。

例如,许多公司利用人工智能技术进行大数据分析,从而更好地处理顾客的数据信息。

但这种技术往往需要大量个人信息的收集与存储,一旦这些信息泄漏,所带来的后果是不可避免的。

第四章:人工智能带来的弊端——社会伦理问题人工智能技术的普及,不仅带来了经济上的影响,还带来了社会伦理以及道德上的问题。

例如,将人工智能应用于战争中,可能会带来一些不可承担的后果。

还有将人工智能应用于司法领域,将人的生命置于机器的程序掌控之下,很难确保其程序的准确无误,可能会导致错误判决的发生。

第五章:人工智能带来的弊端——对人的替代许多专家和学者警告,人工智能技术可能会在某些方面超出人类的能力,使人类成为人工智能的从属品。

例如,机器可以通过学习算法来完成许多复杂的任务,甚至可以像人类一样思考和学习。

这导致人们担心,如果人工智能技术继续发展,将会揭示出人类的某些可替代性。

这将有可能导致人类的长期存在问题。

第六章:总结人工智能技术的飞速发展给人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会,但也带来了不可忽视的一些问题。

我们需要意识到这些问题,并通过技术与法律的组合方式来解决这些问题。

例如,可以通过立法和监管机制来确保人工智能技术的合理使用和合法管理,并同时加强技术的本身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失业保险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失业保险工作管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以及参与失业保险工作的相关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失业保险工作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公开透明;(二)公平公正,便民高效;(三)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四)强化监督,严格考核。

第二章失业保险登记管理第四条失业保险登记管理包括失业人员登记、用人单位登记和业务档案管理。

第五条失业人员登记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具有本地区户籍;(二)已参加失业保险并缴纳失业保险费;(三)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四)已办理失业登记手续。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分立、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当在30日内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报告。

第七条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业务档案管理制度,对失业人员登记、用人单位登记等相关资料进行归档、保管和查询。

第三章失业保险待遇发放第八条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

第九条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应当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失业保险基金支付能力等因素确定。

第十条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应当参加职业培训和求职活动,并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十一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领取医疗补助金:(一)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患病住院治疗;(二)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因疾病导致生活不能自理。

第十二条失业人员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第十三条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应当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直接支付给失业人员。

第四章失业人员再就业服务第十四条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积极开展失业人员再就业服务,包括:(一)提供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职业指导等服务;(二)开展就业援助,帮助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再就业;(三)建立就业信息平台,发布就业岗位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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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失业问题
一、失业的界定及相关指标
1.失业的界定 2、失业的计量指标体系
一、失业的界定及相关指标
1.失业的界定 (1)就业:是一定年龄阶段内的人们所从 事的为获取报酬或利润所进行的活动。 (2)失业:是指在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具 有劳动能力并愿意就业的劳动者找不到工 作,失去就业机会,完全处于闲置状态的 社会现象。 * 失业主体必须具备三个条件:有劳动能力; 有劳动愿望;没有工作。
(1)下岗职工的影响 ①卷入冲突性事件的人口数量不大 ; ②近期失业主体没有组织起来到政府部门上访或 制造事件对社会秩序构成影响。 (2)城镇失业青年的影响 ①对待生活与社会的游戏态度; ②了解到失业的压力并非来于政府,而是市场。
4、失业人口的行为取向和对社会稳定的影响
(3)农村失业青年的影响 ①庞大的、特性最不稳定的群体 ; ②不会形成有组织、大规模的与政府或其他 利益集团对抗的力量 。 结论:尽管我们可以把失业问题看着是中国 社会稳定一颗定时炸弹,但是这个炸弹并 没有爆发点。除了下岗职工以外,其他的 失业群体根本就不具备形成大规模社会冲 突的观念和行为基础。
3、中国失业成因分析
(2)经济因素 ①利润最大化的市场化原则随时淘汰一批 与市场要求不相适应的人员 ; ②经济发展趋势启动了公司裁员的商业模 式 ; ③经济结构的调整产生了大量的结构性失 业; ④政治体制改革使一部分富裕人员分流.
3、中国失业成因分析
(3)就业因素 ①“全面就业”的就业政策造成了企事业 单位的大量冗员 ; ②“重工业优先”的产业政策限制了就业 数量 ; ③就业不足的影响.
2、市场经济国家的失业类型
(4)结构性失业:由于国民经济产业结构、 产品结构、地区结构的变化及其生产形式 和规模的变化,劳动力结构不能与之相适 应而导致的失业 ; (5)周期性失业:周期性经济危机对就业 产生的影响而形成的失业。
3、我国特殊的失业群体——下岗职工
(1)定义:中国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所特有的现象,特指那些 在企业无工作岗位3个月以上,但尚未与原企业解除劳动关 系,继续从原企业领取低于工资的生活费、养老金和医疗保 险等福利,且未在社会上有其职业的人员。 (2)历史:下岗职工问题最早出现于90年代初期,90年代中 后期,作为一种生活经济现象开始凸显,并且引起社会各方 面的广泛关注。到2005年底,下岗和失业的体制并轨工作 结束,“下岗”从此成为一个历史性概念。 (3)下岗职工的群体特征:文化水平偏低,技术技能偏低,年 纪偏大 (“4050”群体) (4)再就业工程。
(4)我国关于失业指标相关统计的局 限性
③统计口径不与国际接轨,无法进行国际比较,也无法进行 历史比较 。

各国失业率统计通行的是按月度统计、季度统计和年度统 计,以便随时观察失业串指标的动态变化,提高分析宏观 经济形势的敏感度,而我国只统计年末数,对监测宏观经 济形势变化不利。
④鉴于中国目前的特别情况,在政府公开的失业统计之外, 分析、研究失业状况还必须注意到如下的因素:
(2)失业人口

指在规定的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在调查 期内无业并以某种方式寻找工作的人员。 具体为:①16岁以上各类学校毕业或肄业的学 生中,初次寻找工作但尚未找到工作者;②企业 宣告破产后尚未找到工作的人员;③被企业终止、 解除劳动合同或辞退后,尚未找到工作的人员; ④辞去原单位工作后尚未找到工作的人员;⑤符 合失业人员定义的其他人员。
(3)我国隐形失业主要包括四种类型
2、市场经济国家的失业类型
(1)摩擦性失业:指由于求职的劳动者与需要提供 的岗位之间存在着时间滞差而形成的失业; (2)季节性失业:由于某些行业受气候变化、社会 风俗或购买习惯等因素的影响,使生产对劳动力的 需求出现季节性的波动而形成的失业; (3)技术性失业:由于使用新机器设备和材料,采 用新的生产工艺和新的生产管理方式,导致社会局 部生产节省劳动力而形成的失业;
(1)公开性失业指劳动者与生产资料分离,完全处于 闲置状态,即劳动者零工作零收入; (2)非公开性失业又称在职失业,有四个计量标准: ①在时间标准上,劳动者在一年中劳动的天数或时数 低于充分就业下的天数和时数;②在收入标准上,劳 动者在一年获得的收入低于某种必要的最低额。③在 意愿标准上,劳动者就业不足,愿意工作的时间大于 他目前工作的时间;④在效率标准上,劳动者如果从 目前就业中撤出来,将不会减少产出。

中国农村中的剩余劳动力 ;下岗职工;没有正式登记的失业 人员 ;隐蔽性失业 。
二、失业的类型
1、失业按照显示程度可分为两种类型 2、失业按照性质可以分为5种类型——市场 经济国家的失业类型 3、中国历史上一个特殊的失业群体——下 岗职工
1、失业按照显示程度可分为公开性失业(显 性失业)和非公开性失业(隐形失业)
4、失业的社会影响




失业的正功能和负功能?(从经济的视角分 析) (1)造成生存风险循环 失业 收入减少 生活贫困 社会地位下 降 (2)失业造成心理压力:失业者与心理压 力;失业导致社会排斥 (3)失业导致社会冲突 当前中国失业人口的行为取向和对社会稳定 的影响
失业人口的行为取向和对社会稳定的影响
一、失业的界定及相关指标
2、失业的计量指标体系 (1)计量指标体系的三个层次 (2)失业人口 (3)失业率 (4)我国关于失业指标相关统计的局限性
2、失业的计量指标体系
(1)计量指标体系的三个层次
劳动年龄人口
劳动力人口
不在劳动力人 口
失业人口
就业人口

(1)计量指标体系的三个层次
指标之间的关系 劳动力人口=劳动年龄人口—不在劳动力人口 劳动力参与率=就业人口/劳动年龄人口 *100% 就业人口=劳动力人口—失业人口 就业率=就业人口/(就业人口+失业人口) *100% 失业率=失业人口/(就业人口+失业人口) *100%

2、中国当前失业特征分析
(1)城镇中的隐蔽性失业进一步公开化 ;
(2)农村中的剩余劳动力数量庞大而且还将 会继续增加,急需转移; (3)经济改革和结构调整中形成了大量的下 岗人员,生活困难、再就业难度大;
(4)结构性失业特征明显。
3、中国失业成因分析
(1)人口因素 ①错误的人口政策形成了中国庞大的人口基 数 ; ②人口分布趋势的影响.
(3)我国隐形失业主要包括四种类型
①农村的剩余劳动力 ②城镇企业的虚假性就业 ③由于企业经营管理不善,或因材料、能源 不足而经常停工造成的失业 ④因不合理的劳动制度使人员流动和职业选 择困难,各种专业技术人员学非所用、用 非所长而造成的失业。
失业的正功能与负功能?




默顿的功能理论 Robert King Merton (1910~2003) ,美国社会 学家,结构功能主义的代表人物之一。 功能分析是社会学解释中一个重要的分析方法, 认为所有的社会元素都承担特定的功能。 默顿指出,不同的社会元素具有不同的功能结果, 它们既可能有正功能(Positive Function ),也有 负功能(Negative Function ),或者是无功能的 (Nonfunctional) 。
三、中国失业问题的基本事实
1、中国失业问题的历史回顾 2、中国当前失业特征分析 3、中国失业成因分析 4、失业人口的行为取向和对社会稳定的影 响
1、中国失业问题的历史回顾
改革前:经济困难、社会不满、隐形失业 改革后:三次失业高峰 (1)第一次失业高峰是70年代末知青返城; (2)第二次失业高峰是90年代国企工人下 岗浪潮; (3)新世纪第三次失业高峰的到来

(3)失业率



失业率是失业计量统计体系最重要的指标。 失业率=失业人口/(就业人口+失业人 口)*100% 我国失业率的变化
(4)我国关于失业指标相关统计的局限性
①从业人员和失业人员仅限于城镇中心非 农业户口口径统计,不包括目前在城镇 中大量来自农村的劳动力。 ②统计的失业人口数为登记数.不包括那 些尚未登记的失业人口,因而这一统计 口径低估了实际失业人员数,相当—部分 实际失业人员未能统计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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