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小学生转学、休学审批
学生异动(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办理注意事项

学生异动(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办理注意事项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办理转学手续1.高三年级以及初三年级最后一个学期(本籍回流初三年级学生除外);2.职业中学学生转入普通高中;3.非示范性高中学生转入示范性高中;4.休学期内的学生。
二、时间要求1.学生转学、借读手续在开学两周内办理完毕,逾期不再办理;2.休学、复学手续长期办理。
学生休学时限一般为一年,身体已康复且休学期满六个月的,可提前复学。
三、表格的使用1.学生转学、休学所使用的表格(转学联系表、休学申请表)由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提交转学、休学申请后直接打印,条件尚不具备的农村小学可从系统上下载空表后自行复制。
2.由县外转入的学生要提交转出学校的证明材料(转学证明或转学联系表),接收学校在学籍系统上提交转入申请并打印转学联系表,将转出学校提供的证明材料附在转学联系表后。
3.普通高中转入职业中学的,可使用职业中学申请表,并在表上用铅笔标注学生学籍号。
4.一年级、七年级跨乡(镇)借读的,必需办理借读手续,申请表统一使用《横县中、小学转学借读申请表》,表格由学校依照样表自行复制。
四、转学、借读手续办理程序1.转学手续办理程序:学生家长自行联系接收学校→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提交转学申请并打印转学联系表→转出、转入双方学校同意(签字盖章,如果转出县外学校因路途远而无法在联系表上签字盖章的,可用盖有接收学校公章的接收证明原件或复印件代替),小学生转学还要所在乡镇中心学校同意(中山、西津、特教学校除外)→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乡镇内小学转学由乡镇中心学校审批,横州镇除外;其他转学由县教育局审批)→学生凭转学联系表及学籍材料(学籍证、学籍卡、素质报告手册)到学校报到。
2.借读手续办理程序:学生家长自行联系接收学校→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借读学校及其乡镇中心学校同意(在《横县中、小学转学借读申请表》签字盖章)→县教育局审批→学生凭申请表到学校报到。
3.休学复学办理程序:学生向学校提出休学、复学申请→学校网上提交休学、复学申请并打印申请表→学校审批同意→教育局审批。
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办法

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办法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的办法可以根据不同地区的教育政策和学校的具体规定来执行。
一般来说,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中学学生转学、借读、休学、复学的办法:1. 转学:学生转学可以在新学期开始前或学期中的特定时间进行。
具体办法包括:- 确定目标学校:学生及家长需确定想要转到的目标学校,并进行了解报名政策和流程。
- 申请转学并提交所需材料:学生及家长需向原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如转学申请表、成绩单等。
- 审批转学申请:原学校会对转学申请进行审批,包括与目标学校的对接、评定学生的适宜性等。
- 办理转学手续:一旦转学申请获批准,学生及家长需办理相关转学手续,如办理转学证明、交接学籍等。
2. 借读:学生借读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在其他学校就读,一般是因为特殊原因需要暂时离开原学校。
具体办法包括:- 确定借读学校:学生及家长需确定想要借读的目标学校,并了解该学校的借读政策和流程。
- 申请借读并提交所需材料:学生及家长需向原学校提出借读申请,并按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如借读申请表、特殊情况证明等。
- 审批借读申请:原学校会对借读申请进行审批,包括与目标学校的对接、评定学生的适宜性等。
- 办理借读手续:一旦借读申请获批准,学生及家长需办理相关借读手续,如办理借读证明、交接学籍等。
3. 休学:学生休学是指学生在一定时间内暂时停止上学,一般是因为个人原因或特殊情况需要休养或处理其他事务。
具体办法包括:- 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学生及家长需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并说明休学原因和休学期限。
- 休学审批:学校会对休学申请进行审批,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学生休学。
- 办理休学手续:一旦休学申请获批准,学生及家长需办理相关休学手续,如填写休学手续表、办理退学手续等。
4. 复学:学生复学是指在休学期满后重新回到原学校继续学习。
具体办法包括:- 提出复学申请:学生及家长需提出复学申请,并说明休学期满后的复学意愿。
小学学生转学、休学(复学)手续的办理要求

小学学生转学、休学(复学)手续的办理要求
一、转学办理时间:每年8月下旬集中办理转学,学期中途不办理。
二、严格按程序办理转学、借读手续(县内不办理借读)。
凡班学额达到50人的班级,不得接收转学学生,如涉及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就读,转学手续办理要规范,严格按照先办手续后入学的原则,不得先入学再补办手续。
转学条件:学生户籍或其家长户籍在本校施教区内;外县市在本校施教区内务工或经商人员的子女。
转学手续办理程序:由转进学校在学籍管理系统里提交申请,同时在系统内打印申请表(县内一式三份,县外一式四份),县内转学纸质手续盖章顺序为转进学校、转出学校和教育局。
县外转学纸质手续盖章顺序为转进学校、转进学校所在教育局、转出学校和转出学校所在教育局。
网上审批程序同步进行。
三、严格按要求把关休学手续。
凡因伤、病确需办理休学手续的,必须提供人院、中医院或县级以上医院的病情证明、病历、检查化验单、医药费发票等资料,病情证明建议休息时间累积至少两个月,需加盖医院医教科或医务科的公章。
休学(复学)手续办理程序:由学校在省学籍管理系统里提交休学申请,同时打印两份申请表,加盖学校公章后由学籍管理负责同志携带该学生的休学(复学)材料及休学(复学)申请表到局普教科办理审批手续。
四、加强学籍管理,及时办理学籍变动手续。
各校学籍手续办理情况将会在学籍管理系统中自动进行统计。
1。
中小学生转学、休学复学办理程序及有关要求

中小学生转学、休学复学办理程序及有关要求中小学生转学、休学复学办理流程及有关要求一、转学㈠学生因家庭迁移或其他正当理由确需转学的,按照下列流程办理:流程一:学生家长到学生现就读学校提出转学要求,学校根据家长要求出具《转学联系函》(可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打印)并盖学校公章。
流程二:学生家长凭《转学联系函》向转入地学校(或教育行政部门)提出转学申请。
流程三:转入地学校审核同意接收后,向学生家长出具《转学联系回函》并盖公章。
流程四:学生家长凭《转学联系回函》到转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盖章。
(公办中学到龙华新区公共事业局育科审批,公办小学及民办学校到街道教育办审批)流程五:学生家长凭《转学联系回函》到学生原就读学校办理转出手续。
转出学校凭《转学联系回函》在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办理转出,出具《转学证书》盖学校公章并移交学生《学籍表》等学籍档案。
流程六:学生家长将《转学证书》及学生的学籍档案交到转入学校,由转入学校为其办理转入手续。
㈡有关要求:⑴转学手续一般就在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毕业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⑵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期为学生办理转学手续。
⑶转入、转出学校在新学期开学后15天内将转入转出学生名册报教育主管部门网上审核。
二、休学复学学生休学申请表说明:1、医院证明粘贴在此申请表的背面。
2、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学校存入学生学籍档案,一份送教育主管部门备存。
学生复学申请表说明:1、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及休学证书粘贴在此申请表的背面。
2、此表一式两份,一份由学校存入学生学籍档案,一份送教育主管部门备存。
5。
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复学、休学、借读相关规定

户口薄(或户口迁移证明)、房权证、转学证明、学生档案。
相关表格下载
青岛市普通中小学转学备案表
联系方式
学校电话
休学、复学
休学[表单]
申请条件
学生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连续三个月无法到校学习需要休学的。
申请流程
学生家长持区(市)级以上医院的原始病历、诊断证明、缴费凭证和医院建议休学证明,向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学校审查同意并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予休学。
义务教育阶段转学、复学、休学、借读相关规定
转学
1)转出本校[表单]
申请条件
户口迁移或住址迁移超过4公里
申请流程
学生家长持转学申请、户口簿(或户口迁移证明)、房权证和接收学校的接收函向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学校同意后,填写学生转学备案表,交学生家长到转入学校及其主管部门盖章后,再到转出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办理转出审批手续。最后到转出学校提取学籍档案。
所需提交材料
复学申请、医院建议复学证明、原休学申请表。
相关表格下载
即墨市普通中小学复学申请表
联系方式
学校电话
借读表单
申请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地学生,可以申请在我市借读:
1、父母双方出国工作,由我市有关部门或亲属负责照管、抚养并在我市居住的;
2、父母双方支援边疆建设或从事流动性较大的工作,由我市有关部门或亲属负责照管、抚养并在我市居住的;
所需提交材料
父母双方单位证明、父母一方在即墨劳动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父母一方在即墨的暂住证、父母一方在即墨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证明、学生及其父母在原籍户口薄、原校同意外出借读的证明、原校学籍档案复印件;小学毕业证书或义务教育证书等
相关表格下载
青岛市普通中小学转学备案表
北海市中小学生学籍变更(转学、休学、复学)

北海市中小学生学籍变更(转学、休学、复学)办事指南一、转学办事指南(一)中小学生学籍转入本市办事指南说明:各中小学校根据我市中小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相关政策和学位情况,符合中小学生转学、休学及复学规定的,按照以下流程办理:1.由转入(休学、复学)学校提供转学申请表给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不需要家长从转出学校提供学生个人信息表),由学生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按表格内容如实填写。
2.转入(休学、复学)学校的学籍管理员根据家长提供的学生姓名、身份证号、学籍号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查询确认。
3.转入(休学、复学)学校学籍管理员将相关材料交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4.每个部门分别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
备注:申请表一式两份,转入(休学、复学)学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各存一份。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有关规定。
1.转学以就近入学为原则。
如转入学校学额已满,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有关学校接收。
2.市区内校际间原则上不得转学。
但学生因家庭地址变迁、家长工作关系变动或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在市区学校之间转学的,由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有关有效材料向实际住址就近的学校申请转学。
3.学生休学期间不得转学;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
4.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转学所需材料。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教规范〔2015〕9号)规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要求在当地入学的,应提供以下材料:(1)户口簿(如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不在同一户口本,则须提供双方户口薄);(2)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3)住所证明(法定监护人的《房屋所有权证》、购房合同、房屋租赁证明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4)务工证明(国家规定的劳动合同、纳税证明、营业执照等3项材料中的任何一项)。
(二)普通高中学生转学有关规定。
1.普通高中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转学:(1)家庭户籍跨当年招生区域、且实际居住迁移,确需转学的(凭户籍转移证明、身份证明、房产证或居住证等居住证明)。
学生转学、休学、复学办理流程

学生转学、休学、复学办理流程一、转学办理流程1. 办理前准备首先,学生需要准备以下材料:•转学申请书:包括学生个人基本信息、转学原因、申请时间等内容;•原学校离校手续:请提前与原学校的学籍办公室联系,了解离校手续所需要的材料;•新学校入学条件:请提前与新学校联系,了解转学所需要的申请条件和材料。
2. 提交申请学生需要将准备好的材料提交给新学校的招生办公室或学籍办公室。
一般来说,学校会设有特定的时间段,接收转学申请。
在提交申请时,学生需要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按要求递交申请费。
3. 等待审核结果新学校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在一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学生需要耐心等待结果。
4. 办理入学手续若申请成功,新学校会通知学生办理入学手续。
学生需要前往学校的招生办公室或学籍办公室,提交相关入学材料,并缴纳学费等费用。
二、休学办理流程1. 办理前准备学生需要提前与学校的学籍办公室或请假组联系,了解休学的办理规定和流程。
此外,学生还需要准备以下材料:•休学申请书:包括休学原因、休学时间等内容;•相关证明材料:如病假证明、家庭事务证明等。
2. 提交申请学生需要将准备好的休学申请书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给学校的学籍办公室或请假组。
注意,申请时间要提前,以免耽误休学的办理流程。
3. 等待审核结果学校会对休学申请进行审核,并在一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学生需要耐心等待结果。
4. 办理休学手续若休学申请获得批准,学生需要根据学校的规定,办理相关的休学手续。
通常包括退缴学费、宿舍退房、图书馆借阅归还等。
三、复学办理流程1. 确定复学时间学生需要提前与学校联系,确定复学时间,并了解复学的相关要求和流程。
2. 提交申请在复学时间前,学生需要将复学申请书提交给学校的学籍办公室。
复学申请书一般包括复学原因、复学时间等。
同时,学生还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病假证明、请假证明等。
3. 完成相关手续学校会对复学申请进行审核,并在一定时间内给予答复。
若申请获得批准,学校会通知学生办理相关的入学手续和手续费。
转学休学复学管理制度

转学休学复学管理制度一、转学管理制度1. 转学的定义转学是指学生因各种原因,决定从原就读学校转至另一所学校就读的过程。
转学分为主动转学和被动转学两种情况。
主动转学是学生自愿选择转学,被动转学是学生因各种原因被迫转学。
2. 转学的申请程序(1)学生向原就读学校提出转学申请,填写转学申请表,并说明转学原因。
(2)原就读学校根据学生提出的转学申请,进行审核。
如符合规定,学校将出具转学证明。
(3)学生将转学证明提交给目标学校,按目标学校规定的程序进行转学手续办理。
3. 转学的注意事项(1)转学时,学生应尊重原就读学校的规定,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转学过程中,学生应保持沟通畅通,积极协调学校间的交接事宜。
(3)转学后,学生应尽快适应新环境,认真学习,融入新的学习生活中。
4. 转学的管理规定(1)学校应严格按照转学管理制度执行,确保转学程序合法、顺利进行。
(2)学生转学后,原就读学校应及时将有关材料转发给目标学校,确保相关信息的顺利传递。
(3)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转学申请,学校有权拒绝申请,并保留相关处理措施。
二、休学管理制度1. 休学的定义休学是指学生因各种原因,主动选择暂时中断学业,在一定期限内暂停学习的过程。
休学期间,学生可以处理个人事务,调整心态,充实自我,为将来的学习做准备。
2. 休学的申请程序(1)学生向学校提出休学申请,填写休学申请表,并说明休学原因和休学期限。
(2)学校根据学生提出的休学申请,进行审核。
如符合规定,学校将出具休学通知。
(3)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休学通知,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 休学的注意事项(1)休学期间,学生应保持与学校的联系,及时处理学校的相关事务。
(2)休学期间,学生应努力充实自我,提高自身素质,做好回归学校后的准备。
(3)休学期限到期后,学生应按时准时复学,继续学习生活。
4. 休学的管理规定(1)学校应妥善处理学生的休学申请,保证休学手续的规范处理。
(2)学生休学期间,学校应对学生进行相应的管理,保证学生的休学生活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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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小学生转学、休学审批
风险岗位:1、分管副局长岗
2、教育股股长岗
3、教育股股员岗
风险提示:1、对申请人材料未全面审核。
2、未按规定权限审批。
3、工作人员是否无故拖延发证时限。
风险责任和后果:对不按规章制度办理,工作不认真,细致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
监控岗位:1、教体局局长岗
2、分管副局长岗
监控流程:
职权运行流程图(3):中小学生转学、休学审批1、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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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权运行监控流程图(3):中小学生转学、休学审批
监控措施:加强审核、审批手续的把关;严格按照学籍管理制度办事。
相关制度:
一、行使依据
《九江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
二、对象条件
符合中小学生转学、休学条件的即可办理。
三、材料条件
转学审批材料学生家长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转入学校出具《江西省义务教育学校接收证明》或转学许可证,转出区外学校的,由接收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审批签章,学生家长向现就读学校提出申请,提交接收证明或转学许可证等相关材料转出学校出具转学证,转出学校所在学校审核签章。
休学审批材料学生家长向学校书面申请提供区级及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学校审核签章,持休学申请、医院诊断证明、学籍档案到学校审核签章,持休学申请、医院诊断证明、学籍档案到区教育局教育股审批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