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三级幼儿园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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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

浙江省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

浙江省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浙江省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是指按照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和《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等相关法规和标准,结合浙江省实际情况,对幼儿园建设的各项要求和标准进行规定和规范。

幼儿园是孩子们接受学前教育的重要场所,其建设标准直接关系到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和学习环境的质量。

因此,制定和执行科学合理的幼儿园建设标准对于提高幼儿园的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幼儿身心健康成长,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浙江省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要求幼儿园的场地和建筑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包括建筑面积、绿化率、活动场地、教学用房等方面的要求。

幼儿园的场地应当宽敞,绿化率要求较高,活动场地要满足幼儿开展各种户外活动的需要,教学用房要满足教学、生活、卫生等各方面的要求。

此外,对于幼儿园的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也有详细的规定,以确保幼儿园的安全性。

其次,浙江省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对于幼儿园的教学设施和教学用具也有具体的要求。

教学设施包括教室、图书室、游戏室、音乐室、美术室、体育活动场所等,这些设施要满足幼儿园教学活动的需要,保证孩子们在良好的环境中学习和生活。

教学用具包括教具、玩具、图书、音像资料等,这些用具要符合幼儿的生理和心理特点,能够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

此外,浙江省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还对于幼儿园的管理和服务提出了要求。

管理方面包括对于教师队伍、教学计划、教学评价、家长参与等方面的规定,服务方面包括对于膳食、卫生、保健、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这些规定旨在提高幼儿园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孩子们提供更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总的来说,浙江省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是为了保障幼儿园建设的质量,提高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幼儿的身心健康成长而制定和实施的。

只有严格执行这些标准,才能够确保幼儿园的建设和运营达到规范化、科学化、健康化的要求,为孩子们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和教育资源。

希望各相关部门和幼儿园管理者能够重视这些标准,切实履行好幼儿园建设的各项责任,为孩子们打造一个更美好的成长天地。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oc

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oc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的通知
浙江省建设厅文件(建设发[2007]293号)“关于发布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的通知”于2007年11月28日发布。

文件中通知:《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已通过审查,现批准为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编号为DB33/1040-2007,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浙江省建设厅负责管理,浙江省教育厅负责具体内容的解释,浙江省标准设计站组织发行。

本标准共有六章,其主要技术内容是:总则,术语,规模、网点布局、选址和规划设计,用地面积指标,建筑面积指标,园舍主要建筑标准。

现就《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中的几个重要数据摘录如下,请各新建(迁建)幼儿园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依照本标准,以促进学前教育的均衡发展,加强幼儿园建设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建筑密度不宜大于30%。

室外活动场地面积基本指标不应小于3 m2/生,规划指标不应小于4 m2/生。

绿化用地面积基本指标不应小于1 m2/生,规划指标不应小于2 m2/生。

三、幼儿园活动及辅助用房使用面积表(m2)
2
2。

浙江省等级幼儿园标准(新)(1)

浙江省等级幼儿园标准(新)(1)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新)一级幼儿园标准一、园舍空间与设施11.园舍独立,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园舍建筑质量符合国家相关建筑规范标准要求,设计符合幼儿教育的需要;园舍场地布局合理,日照充足,道路平整,排水通畅,清洁整齐、远离污染源。

2.户外活动场地生均面积不少于4平方米(建筑物二楼及二楼以上平台面积按1/2计算)。

户外活动场地包括:相对分割的软、硬地面,有30米跑道、运动场、沙池、戏水池、种植园/饲养角等户外活动区域;有一定比例的绿化面积(至少达户外场地总面积的40%,或者生均不少于1平方米,垂直绿化面积按1/2计算);场地安全,布局合理(能考虑到不同年龄组、不同性质的活动需要,有效地避免可能的相互冲突)。

同时,有一定面积的室内体育活动空间(通过妥善安排与轮流使用,能够满足每个班级的幼儿在雨雪天气条件下至少有1小时以上的室内体育活动时间)。

3.户外活动场地配备符合幼儿年龄特征的大、中、小型体育活动设施和各类器械,能够促进幼儿各种类型、不同层1注:2008年1月1日以后规划新建的幼儿园,园舍场地必须符合省建设厅发布的《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DB33/1040—2007)。

2007年底前已建的幼儿园须达到本部分所规定的标准。

次的动作技能发展;体育活动设施、器械数量充足(各类设施和器械能够满足全园1/2以上幼儿同时活动的需求);体育活动设施布局合理,间距符合安全要求,有良好的安全防护措施;定期对体育设施与器械进行安全检查,维护状态良好。

4.有120平米以上的多功能活动室以及一些专用活动室(如美工创意室、科学探索室、生活操作室、幼儿图书室、建构室等,专业活动室数量按每3个班一间的比例设置,每间使用面积30平米以上);卫生室、行政办公室、会议室(可兼作其他用途)、家长接待室(可兼作其他用途)、值班室、成人厕所等各类辅助用房齐备;有独立设置、规模适宜的食堂。

寄宿制幼儿园(班)必须有疾病隔离室、浴室、洗衣房等。

浙江省等级幼儿园标准

浙江省等级幼儿园标准

浙江省等级幼儿园标准浙江省等级幼儿园标准是对幼儿园办学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保障幼儿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

根据《浙江省幼儿园标准》,幼儿园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和标准:一、办学条件。

1. 幼儿园场地面积,幼儿园场地面积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保证每个幼儿有充足的活动空间。

2. 教室,教室应明亮、通风、宽敞,设施设备应齐全,符合幼儿健康成长的要求。

3. 操场,幼儿园应有安全、整洁的操场,满足幼儿户外活动的需求。

4. 卫生设施,幼儿园应有干净、卫生的厕所和洗手间,保证幼儿的健康。

5. 安全设施,幼儿园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保证幼儿的人身安全。

二、师资队伍。

1. 教师资质,幼儿园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育背景和专业资质,具备一定的教育教学能力。

2. 保育员比例,幼儿园应保证每个班级有足够的保育员,保障幼儿的安全和健康。

3. 师德师风,幼儿园教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关爱幼儿,尊重幼儿,注重幼儿的个性发展。

三、教育教学。

1. 教学计划,幼儿园应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根据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兴趣爱好开展教学活动。

2. 教学内容,幼儿园应注重幼儿的身心健康发展,开展丰富多彩的教学活动,培养幼儿的兴趣和爱好。

3. 教育环境,幼儿园应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注重教育教学设施的创设和环境的布置。

四、家园合作。

1. 家长参与,幼儿园应积极开展家长教育,促进家园合作,共同关心幼儿的成长。

2. 家访活动,幼儿园应定期开展家访活动,了解幼儿在家庭生活中的情况,促进家校沟通。

3. 家长会,幼儿园应定期组织家长会,向家长介绍幼儿的学习情况和健康状况。

五、管理服务。

1. 课程管理,幼儿园应按照教育部门的要求,制定科学合理的课程计划,保证教学质量。

2. 安全管理,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

3. 管理规范,幼儿园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办学行为,保障幼儿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浙江省等级幼儿园标准是对幼儿园办学质量的一项重要指标,也是保障幼儿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

幼儿园级别划分标准2024

幼儿园级别划分标准2024

引言概述:幼儿园级别划分标准是评估和分类幼儿园教育质量并提供统一指导的重要工具。

通过确立详细的划分标准,可以帮助幼儿园提升教育质量、规范办园行为,并为家长选择适合自己孩子的幼儿园提供参考。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出发,分别探讨幼儿园级别划分标准的相关内容。

正文内容:1. 基础设施和环境条件1.1 幼儿园面积。

根据国家教育部的规定,标准幼儿园的面积应不小于X平方米。

1.2 幼儿园教室数量和面积。

幼儿园的教室数量和面积应能满足每个班级的需要,保证每个孩子有足够的活动空间。

1.3 幼儿园的卫生条件和安全措施。

幼儿园应具备良好的卫生条件,包括清洁的卫生间、干净的教室和安全的玩具设施等。

2. 教育理念和教学质量2.1 幼儿园的教育理念和教学目标。

幼儿园所倡导的教育理念以及制定的教学目标,应符合国家教育部的相关要求,并有明确的教育思想和指导思想。

2.2 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能力。

幼儿园的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育背景和专业资质,能够有效地实施教学活动,并具备与幼儿互动和引导的能力。

2.3 教学资源和教具。

幼儿园应提供丰富的教学资源和教具,包括绘本、玩具、音乐器材等,以丰富幼儿的学习环境和体验。

3. 教学管理和服务3.1 教学管理体系。

幼儿园应建立完善的教学管理体系,确保教学活动的有序进行,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和教学评估等方面。

3.2 家长管理和沟通。

幼儿园应建立良好的家长管理和沟通机制,与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定期开展家长会议、家访等形式,及时了解孩子在家庭和幼儿园的情况。

3.3 健康管理和保健服务。

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的幼儿健康管理和保健服务机制,包括健康档案的建立和健康体检等,确保孩子的健康成长。

4. 活动和课程设置4.1 幼儿园的活动内容和方式。

幼儿园应提供多样化的活动内容和方式,包括游戏、艺术创作、科学探索等,以激发幼儿的学习兴趣和想象力。

4.2 课程设置和教学内容。

幼儿园应根据幼儿的发展特点和学习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课程设置,涵盖语言、数学、科学、艺术等方面。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办法(试行)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办法(试行)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方法〔试行〕为加强全省幼儿园统一管理,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实行统一的幼儿园等级评定制度。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13号〕等文件精神,努力提高幼儿园教育质量和办园水平,加快推进幼儿园素质教育和课程改革,促进幼儿园标准化、个性化发展。

二、等级评定对象与条件浙江省内所有经县〔市、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具有事业单位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办学满一年的幼儿园,均可参加等级评定。

三、等级与评定标准1.全省幼儿园在准办园以上共分三级,由高到低分别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2.《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试行〕》见附件。

四、等级评定的实施1.幼儿园等级评定实行分级负责、分等评估、动态管理的原则。

三级幼儿园由县〔市、区〕教育局评定、核发等级证书;二级幼儿园由设区市教育局评定、核发等级证书;一级幼儿园由设区市教育局组织评估并报省教育厅审批,由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并核发等级证书。

等级证书由省教育厅统一监制。

2.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每年组织一次,程序如下:各幼儿园按《浙江省幼儿园等级标准〔试行〕》自查后,向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等级评定申请,并填写《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用表》的有关部分。

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幼儿园的申报级别,组织三级幼儿园的评定,审核二级、一级幼儿园的申报材料并报送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

县、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接到申报材料后应尽快组织相关人员,成立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组,进行评估与等级认定。

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在每年10月底前将一级幼儿园的评估材料报省教育厅审批。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将幼儿园等级评定的结果在辖区范围内予以通报。

3.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组在评估时应采用定性、定量相结合的方法,通过看〔教育活动、资料〕、听〔汇报、座谈〕、问〔问卷调查、个别访问〕、评〔评分、评级〕等方法进行综合评估与核查,并填写省教育厅统一监制的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用表。

幼儿园等级评定办法

幼儿园等级评定办法

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一、指导思想以《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及《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为指导,积极落实《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实现学前教育上等级”任务,深化教育教学和办学体制改革,鼓励和促进园长、教师等幼儿教育实践工作者提升专业素养,激励和支持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全面提升我省学前教育质量,为适龄儿童接受较高质量的学前教育创造更好条件。

二、等级评定对象与条件省内所有经县(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具有事业单位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办学满2年的幼儿园(以3至6岁儿童为主要教育对象,包括幼儿班和寄宿制幼儿园,但不包括托儿所、小学内的学前班以及儿童早教培训机构),均可参加幼儿园等级评定。

集团化办园每一分园须单独评定。

三、等级分类、评定标准和前置条件1.全省经行政许可的幼儿园可根据《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申报相应等级,幼儿园等级共分三级,由高到低分别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2.《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见附件2。

3.申报一级幼儿园其专任教师须100%持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申报二级幼儿园其专任教师持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比例不得低于90%,申报三级幼儿园其专任教师持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的比例不得低于80%。

原有的等级幼儿园需在2015年年底前达到相应等级的其专任教师持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比例的最低要求。

四、等级评定的实施1.幼儿园等级评定实行分级负责、分等评估、动态管理的原则。

三级幼儿园由县(市、区)教育局评定、核发等级证书;二级幼儿园由设区市教育局评定、核发等级证书;一级幼儿园由省教育厅委托省教育评估院组织评估,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并核发等级证书。

等级证书和等级铜牌由省教育厅提供式样,各认定单位自行监制。

2.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程序如下:符合申报条件的幼儿园按《标准》自查后,向所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等级评定申请,并填写《浙江省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用表》的有关部分。

浙江省现代化学校评估细则(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社区学校)

浙江省现代化学校评估细则(幼儿园、小学、初中、普通高中、中职学校、社区学校)

附件2浙江省现代化学校评估细则(幼儿园)第一部分申报条件一、规范办学1. 近三年幼儿园无违规招生和违规收费情况;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无体罚和变相体罚、歧视、侮辱、猥亵、虐待、伤害幼儿事件。

2. 幼儿园办园行为符合《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办法》督〔2017〕7 号)。

二、办学条件3. 省一级幼儿园。

4. 幼儿园生均教育经费每年每生18000 元及以上。

5. 全日制幼儿园每个班级配备2 名教师、1 名保育员。

6. 幼儿园生均用地面积、生均建筑面积、活动及辅助用房使用面积、办公及辅助用房使用面积、生活用房使用面积等达到江省普通幼儿园建设标准》。

7. 没有未经省级教育部门批准并报教育部备案而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或整建制引进国外课程等问题。

三、师资队伍- 1 -8. 幼儿园能按规定确保教师工资总额的 2.1%(基础工资中的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中的70%)和日常公用经费总额的10% 用于教师培训经费。

9. 幼儿园专任教师100% 达到专科及以上学历,100%持有适用的教师资格证。

四、教育技术装备10. 幼儿园教育装备符合《浙江省幼儿园装备规范(试行)》。

11. 幼儿园符合智慧校园建设要求,教师网络学习空间人人通。

- 2 -第二部分指标体系-3 --4 --5 --6 --7 --8 --9 --10 --11 -浙江省现代化学校评估细则(小学)第一部分申报条件一、规范办学1. 近三年学校无违规补课情况(公休日、节假日、寒暑假、课余时间等无课外补课);无违规招生和违规收费行为情况;无举办各类学科竞赛辅导班,无组织或变相组织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在职教师无涉及有偿补课等行为;在廉政建设上,无违法违纪事件;平安校园建设达到4A 级以上,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教学事故,近三年师生违法犯罪率为零,当年未发生侵害学生案件和学生欺凌事件。

2. 学校供学生使用的教学用书只能在规定目录范围内,严格按照年级学科教辅材料使用要求向学生推荐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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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三级幼儿园标准
浙江省三级幼儿园标准是指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对幼儿园办学条件、师
资队伍、教育教学质量、卫生与安全等方面的要求进行规范和评定的标准。

三级幼儿园是指按照一定标准和条件,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具备办学资质和条件的幼儿园。

三级幼儿园是幼儿园中的高端学校,其办学条件和教学质量要求相对较高,对幼儿园的管理和教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办学条件。

1.场地面积,三级幼儿园的场地面积应不少于2000平方米,包括教学用房、活动场地、绿化带等。

其中,教学用房面积不少于800平方米,活动场地应符合幼儿活动的需要。

2.教学设施,三级幼儿园应具备符合幼儿教育教学需要的各类教学设施,包括
教室、图书室、游戏室、音乐室、美术室等,并配备相应的教学器材和玩具。

3.卫生条件,三级幼儿园应符合卫生标准,保证幼儿的健康和安全。

要求有健
全的卫生设施和卫生管理制度,定期进行卫生检查和消毒。

二、师资队伍。

1.教师配备,三级幼儿园应配备专业的教育教学人员,包括幼儿教育专业毕业
的教师和幼儿保育员。

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能力和职业道德素养。

2.培训要求,三级幼儿园的教师应定期接受相关培训,不断提升自身的教育教
学水平和专业能力。

三、教育教学质量。

1.教学计划,三级幼儿园应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学计划,包括教育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保证幼儿得到全面的教育。

2.教学质量评估,三级幼儿园应建立健全的教学质量评估机制,对幼儿的学习
情况和教师的教学水平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四、卫生与安全。

1.食品卫生,三级幼儿园的食品应符合卫生标准,保证幼儿的饮食安全。

2.安全管理,三级幼儿园应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游戏安全等,保障幼儿的生命安全。

总之,浙江省三级幼儿园标准对幼儿园的办学条件、师资队伍、教育教学质量、卫生与安全等方面提出了严格要求,旨在保障幼儿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幼儿园要努力提升自身办学水平,为幼儿提供更好的教育环境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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