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办法
总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工作方案

总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工作方案法律顾问在企业管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为确保公司运营活动合法合规、有效规避法律风险,必须建立健全总法律顾问制度。
为此,制定总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工作方案,有助于统一公司法律事务管理,提高公司管理效率,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
一、设立总法律顾问体系1. 设立总法律顾问职位,明确权责公司设立总法律顾问职位,由专业律师担任。
总法律顾问职责包括制定公司法律政策、合规执行、法律风险管理、法律培训等。
确保法律事务专业化、规范化管理。
2. 建立法律部门,协同运作设立法律部门,配备专业法律人员,协助总法律顾问执行职责。
法律部门与各部门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公司法律事务管理工作。
二、建立法律事务管理体系1. 建立法律档案管理制度建立法律档案管理制度,包括建立法律档案库、归档管理、备份存档等工作,确保法律文件保存完整、可查。
及时更新法律档案,做到及时信息反馈。
2. 建立法律风险识别与评估机制建立法律风险识别与评估机制,通过定期风险评估、识别潜在法律风险,制定相应对策,有效防范风险隐患。
三、加强法律培训与宣传1. 加强法律培训定期开展法律培训,包括公司法律政策、常见法律问题解决方法等内容,提高员工法律意识,降低公司法律风险。
2. 法律宣传通过公司内部媒体、员工培训、法律知识公开课等形式,加强法律宣传工作,普及基本法律知识,提高员工法律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
四、加强法律合规管理1. 建立法律合规管理指引制定法律合规管理制度,明确合规标准、流程和责任,建立法律合规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公司各项活动符合法律法规。
2. 定期法律合规检查定期进行法律合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完善合规管理制度,强化法律合规意识,避免因不合规而产生法律纠纷。
五、完善法律服务体系1. 制定法律服务标准建立法律服务标准,包括法律顾问服务范围、服务时效、费用标准等,明确双方权责,确保法律服务质量。
2.建立法律服务评估机制建立法律服务评估机制,对法律服务进行评估,定期沟通反馈,提高服务质量,满足公司各部门需求。
总法律顾问制度管理暂行办法

总法律顾问制度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健全公司法律风险防范机制,促进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根据国资委和院集团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企业总法律顾问工作是公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将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纳入企业的管理体系,一并组织实施。
第三条企业总法律顾问的任务是为公司提供法律服务,促进企业依法决策、经营和管理,提高企业防范法律风险能力,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企业法律顾问,是指具有一定法律专业知识专职或兼职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公司内部人员。
第二章机构设置第五条公司设总法律顾问,下设法律事务办公室;各子公司、分公司公司设立法律顾问(法务负责人)。
第六条公司总法律顾问由公司副总经理兼任,公司法律事务办公室负责人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兼任;各子公司、分公司法律顾问(法务负责人)一般由各子公司、分公司副职兼任。
第三章人员组成第七条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办公室为公司内设机构,由公司内部具有相应任职资格人员组成。
第八条公司支持员工学习和掌握与本职工作有关的法律知识,鼓励具备条件的人员参加全国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
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企业法律顾问业务培训制度,提高企业法律顾问的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
第四章职责第十条公司总法律顾问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和管理,负责整个公司的法律工作,并根据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或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从法律角度行使监督、审核权。
第十一条公司总法律顾问应履行下列职责:(一)全面负责公司法律事务工作,统一协调处理公司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务;(二)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审查决策的合法性,并对相关法律风险提出防范意见;(三)参与公司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负责建立健全公司法律事务机构;(四)负责公司的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制定公司法律顾问业务培训计划;(五)对公司及各子公司、分公司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监督或者协助有关部门予以整改;(六)指导各子公司、分公司法律事务工作,对各子公司、分公司法律事务负责人的任免提出建议;(七)其他应当由公司总法律顾问履行的职责。
总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工作方案

总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工作方案一、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法律环境的复杂性日益增加,企业在日常经营中面临的法律风险也越来越多。
作为企业的法律顾问,其职责不仅仅是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解决法律问题,更需要具备战略眼光和全面的法律风险管理能力。
因此,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成为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
二、目标1. 建立一个专业化、高效的总法律顾问团队,为企业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2. 提高企业的法律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减少法律风险;3. 促进企业发展与法律的协同;4. 构建和谐的企业法律文化。
三、工作内容1. 定期为企业提供法律风险识别和评估报告;2. 参与企业的重大决策和交易的法律尽职调查和合同谈判,并提出专业建议;3. 定期与企业内部各部门进行沟通,了解企业运营情况,协助解决法律问题;4. 撰写和审查企业内部文件、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5. 提供涉及劳动法、知识产权、合规、合同纠纷等方面的法律培训,并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6. 及时更新和监测国家法律法规、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等法律文件,为企业提供及时的法律法规变化解读;7. 参与企业的诉讼、仲裁案件,提供法律支持和代理服务;8. 协调与企业律师、律所的合作事宜,确保企业在法律服务上的高效性和质量。
四、组织架构1. 总法律顾问团队总法律顾问团队由一名总法律顾问和若干名法律专家组成。
总法律顾问负责团队的管理和协调工作,法律专家负责具体的法律事务处理。
2. 企业内部法律事务室企业内部法律事务室是总法律顾问团队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企业内部法律事务的管理和协调工作,直接向企业高层汇报。
3. 律师团队和律师事务所总法律顾问团队与企业内部律师团队和外部律师事务所保持密切合作关系,共同为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律师团队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提供更广泛的法律资源和网络支持。
五、工作流程1. 需求识别与委托企业内部各部门根据需求识别法律风险或需要法律支持的问题,并将其委托给总法律顾问团队。
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和总法律顾问制度管理办法(专业完整模板含通知)

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和总法律顾问制度管理办法(专业完整模板含通知)____有限公司文件____〔2021〕01号签发人:王某某关于印发《____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及《____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制度管理办法》的通知商业集团及所属全资、控股企业__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企业,本部各部门: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推进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保障和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按照省国资委的有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了《____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及《____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制度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各企业必须以确保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和强化法务工作。
《实施方案》三阶段的实施目标中20__年底前第一批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下属全资、控股企业为_____有限公司、____总公司、____有限公司、广东本草药业集团有限公司、_____有限公司5家企业。
2021年前第二批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下属全资、控股企业为____总公司、____发展有限公司、____批发市场、____集团有限公司4家企业。
其他企业应参照制度安排结合本企业实际逐步建立总法律顾问制度。
集团各下属全资、控股企业凡未设置法务部门的应于20__年底前完成设置;已设法务部门但未配备法律专业人员的应于20__年__月底前配备到位。
特此通知。
附件:1.____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2.____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制度管理办法____有限公司____年__月__日附件1__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制度实施方案为加强企业法制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推进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管理、依法维护合法权益防范经营风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较好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按照__省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__省省属企业法务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关于在省属企业集团层面全面推行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____集团有限公司(下称“____集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2024年总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工作方案(二篇)

2024年总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工作方案一、背景和意义总法律顾问制度是指公司或组织聘请一位法律专业人士作为顾问,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和指导的制度。
该制度的实施对于公司或组织的法律合规工作、风险控制和企业形象有着重要意义。
因此,制定和实施总法律顾问制度是组织法律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
二、目标和任务1. 目标:建立健全总法律顾问制度,提高公司或组织的法律风险意识,加强法律合规工作。
2. 任务:(1)制定总法律顾问招聘和评估办法,明确总法律顾问的职责、权限和薪酬待遇等。
(2)招聘和选拔总法律顾问,要求其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建立总法律顾问团队,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和研讨活动,提高团队成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
(4)建立定期沟通机制,在法律咨询和意见征询方面与总法律顾问保持密切联系。
(5)建立总法律顾问工作评估体系,定期评估总法律顾问的工作情况和能力。
(6)完善总法律顾问制度的管理办法,确保其顺利实施。
三、具体措施1. 制定总法律顾问招聘和评估办法(1)明确总法律顾问的职责,包括法律咨询、起草和审查合同、参与涉诉案件等。
(2)制定总法律顾问的选拔标准,要求其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3)建立总法律顾问的薪酬待遇规定,根据其专业水平和工作贡献进行相应的薪酬调整。
2. 招聘和选拔总法律顾问(1)根据公司或组织的需要,招聘和选拔具备相关经验和能力的总法律顾问。
(2)组织面试和综合评估,选择合适的候选人担任总法律顾问。
3. 建立总法律顾问团队(1)组织总法律顾问团队的成员进行培训和业务研讨,提高其专业能力和工作素质。
(2)定期组织总法律顾问团队开展法律案例分析和业务讨论,共同解决实践中的问题。
4. 建立定期沟通机制(1)与总法律顾问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沟通和征询法律问题的意见。
(2)定期组织会议,听取总法律顾问对公司或组织法律合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 建立总法律顾问工作评估体系(1)制定总法律顾问工作评估指标和评估方法,对其工作进行定期评估。
公司总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办法

公司总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办法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公司总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提高公司的法律风险防控能力,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法律顾问选聘公司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和经营规模,选聘合适的法律顾问。
法律顾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中国法律执业资格,并且具有一定年限的从业经验;(二)熟悉公司经营的相关业务,并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三)保持独立、客观、公正的态度,并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
第三条法律顾问的职责法律顾问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二)参与公司各级决策过程,及时提供法律风险评估和建议;(三)协助公司制定和完善法律制度,参与公司合同签订、涉诉案件处理等工作;(四)代表公司与相关机构、组织进行法律事务沟通和协调;(五)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第四条法律顾问的权益法律顾问享有下列权益:(一)按照合同约定获得合法的报酬;(二)获得公司必要的工作场所和办公设备;(三)公司应当及时提供相关材料和信息,保证法律顾问顺利履职;(四)公司应当积极采纳法律顾问提供的意见和建议,保障其在公司中的地位和作用。
第五条法律顾问的责任法律顾问应当履行下列责任:(一)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和相关信息的安全性,不得私自泄露或利用相关信息牟利;(二)保证提供的法律意见和建议真实、准确、合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不得在公司中从事违法违规或与公司利益不符的行为;(四)积极学习和研究法律法规,提高专业能力。
第六条法律顾问的解雇当公司发现法律顾问存在重大错误、违法行为或严重失职等情形时,可以解除与其的合同关系。
解除合同应当经过合法的程序,并及时通知该法律顾问。
第七条法律顾问的保密义务法律顾问应当对其在履行工作过程中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和相关信息负有保密义务,并且不得将其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该保密义务在合同解除后仍然有效。
第八条附则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公司的总法律顾问选聘、任职和解雇等相关事宜。
对于本办法所未能涉及的问题,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024年总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工作方案(2篇)

2024年总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工作方案____年总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工作方案一、背景和意义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法治建设的进一步推进,企事业单位在日常经营和管理中越来越需要专业法律服务的支持和指导。
为了更好地保障企事业单位的合法权益、规范经营行为,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提升企业的法律意识和管理水平,我国决定在____年全面实施总法律顾问制度。
总法律顾问制度的实施将为企事业单位提供全方位、多领域的法律服务,并有效降低企业外部法律风险。
同时,总法律顾问制度也将推动我国法律服务业的发展,提升法律服务业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二、总体目标1. 建立健全总法律顾问制度,确保企事业单位能够获得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2. 建立多层次、多领域的总法律顾问队伍,满足不同企事业单位的法律服务需求。
3. 提升企事业单位的法律意识和法律风险防控能力,促进企业合法经营和社会稳定。
4. 推动法律服务业的发展,培养和吸引一批高素质的法律服务人才。
三、工作重点1. 制定总法律顾问制度相关政策和管理办法。
明确总法律顾问的职责、权力和义务,规范总法律顾问的资格条件和选拔程序,建立总法律顾问的评价机制和监督管理制度。
2. 建立总法律顾问队伍。
培养和吸引一批高素质的法律人才,组成总法律顾问队伍。
建立总法律顾问资源库,实施分类管理和定期更新。
建立总法律顾问的荣誉制度,激励总法律顾问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3. 完善总法律顾问服务流程。
制定总法律顾问服务指南,明确总法律顾问与企事业单位的合作方式和服务内容。
建立总法律顾问与企事业单位的沟通机制,定期组织座谈会和培训交流活动,提升总法律顾问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4. 针对不同企事业单位的特点和需求,开展定制化的法律服务。
总法律顾问根据企事业单位的行业特点和发展阶段,提供个性化的法律咨询、合同审查、法律文书起草、法律风险评估等服务。
为企事业单位制定法律风险防控方案,指导企事业单位合规经营。
总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工作方案

xx工程科技有限责任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实行措施(草稿)为完善xx企业法律事务管理体系,充足发挥总法律顾问制度旳作用,加强我司各部室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增强企业抵御法律风险旳能力,根据中国化学工程股份有限企业《有关深入推进企业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旳意见》以及《总法律顾问制度实行措施》旳精神,特制定本实行方案。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实行方案所称法律事务包括诉讼、仲裁、出具法律意见书,审核协议及有关规章制度,提供法律征询,发出律师函,法律知识旳宣传等依需要为xx企业提供旳多种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
第二条本制度合用于全企业,各部室可根据本制度,结合本部室实际状况制定法律事务管理工作实行细则。
第三条本实行方案所称“总法律顾问”是指具有对应专业技术资格和丰富旳管理工作经验,通过规范程序选聘,全面负责企业内部法律事务旳高级管理人员。
总法律顾问直接对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
第二章企业总法律顾问第四条总法律顾问旳任职条件(一)拥护、执行党旳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秉公尽责,严遵法纪;(二)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具有较高旳政策水平和较强旳协调能力;(三)精通法律业务,具有处理复杂或疑难法律事务旳工作经验和能力;(四)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或有丰富旳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经验,并担任过企业法律事务部门负责人。
第五条总法律顾问旳重要职责:总法律顾问全面负责本企业旳法律事务,对本企业法律事务机构实行领导,履行下列重要职责:(一)对我司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保证企业经营活动旳合法性,依法维护我司旳合法权益;(二)负责做好我司协议管理、商务谈判、知识产权、工商管理、投标招标、改制重组、诉讼、仲裁等方面旳法律事务工作;(三)协助我司重要经营者抓好企业规章制度建设,负责我司重要规章制度旳制定和实行,建立健全我司法律事务机构;(四)主管我司旳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指导各部室法律事务工作,提出专业意见;(五)对我司各部室违反法律、法规旳行为提出纠正意见,负责或协助有关部门予以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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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制度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制度与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加强法律事务机构只能建设,依据国务院国资委《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集团公司)以及集团公司下属重要成员企业,应当设立企业总法律顾问,并设置承担企业法律事务工作的职能部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总法律顾问”是指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和管理工作经验,经过规定程序聘任的,全面负责本企业法律事务管理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条企业总法律顾问对本企业董事会及总经理负责。
第二章总法律顾问设置及职责
第五条集团公司设总法律顾问一人,根据需要,亦可设副总法律顾问一至三人。
副总法律顾问协助总法律顾问工作。
第六条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和副总法律顾问由总经理提名,经总经理办公会决定聘任,并将聘任情况报集团公司董事会及国务院国资委备案。
总法律顾问的任职要求如下:
1、总法律顾问每届任期三人,可连聘连任;
2、总法律顾问任期届满,应继续履行职责直至继任总法律顾问到任;
3、总法律顾问退休或因其他原因辞职的,应由总经理提名新人选履行聘任程
序;
4、总法律顾问职务出现空缺时,由副总法律顾问主持日常工作;
5、董事长和总经理不得兼任总法律顾问。
第七条担任总法律顾问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执行党和国家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秉公尽责,严守法纪;
2、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3、精通法律业务,具有处理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4、具有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或丰富的企业法律事务管理经验,并担任过企业法律事务机构负责人。
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总法律顾问:
1、曾因渎职或工作失误给所在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并受到单位经济处分的;
2、曾被判处刑罚或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3、法律、法规禁止担任国有企业、国有控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之一的。
第九条总法律顾问工作中遇见下列情形的,应主动回避:
1、在重大项目投资、招投标、对外经济合作等工作中,设计与本人亲属利益的;
2、总法律顾问本人作出的经营性决定,需要对该决定出具意见或审批的;
3、集团公司有关制度认为应当回避的其他情形。
第十条总法律顾问履行下列职责:
1、全面负责法律事务和法律风险防范工作,统一协调处理决策、经营和管理中的法律事务;
2、建立、健全集团公司及所属企业法律事务管理机构,组织、领导法律事务管理机构的工作;
3、参与重大经营决策,保证决策的合法性,并对相关法律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4、组织制定和实施总法律顾问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制度规定,组织法律业务培训;
5、组织制定和实施法律风险防范规则,开展法律风险评估、警示和整改;
6、组织制定和实施普法工作规划和安排;
7、组织制定和实施合同管理工作规划和安排;
8、审批职能部门及所属企业要求法律事务管理机构办理法律事务的申请;
9、决定公司外聘律师;
10、对经营中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
11、对设计公司重大权益的纠纷,作出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的决定;
12、其他应当由公司总法律顾问履行的职责。
第三章法律事务管理机构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总部设置法律事务部,作为承担法律事务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以下简称法律事务机构),由总法律顾问直接领导。
第十二条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及其负责人履行下列职责:
1、正确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重大经营决策提出法律意见;
2、起草或参与起草、审核企业重要规章制度;
3、协调指导集团下属成员企业法律事务职能管理工作;
4、具体落实合同管理,审核格式合同和重大合同,参加重大合同的谈判和起草工作;
5、参与分立、合并、破产、解散、投融资、担保、租赁、产权转让、招投标ji 招投标及改制、兼并重组、公司上市等重大经营活动,处理有关法律事务;
6、办理工商登记、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等有关法律事务;
7、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8、提供与经营有关的法律咨询;
9、开展法律风险防范工作,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提出纠正意见,监督或者协助有关部门予以整改;
10、受法定代表人委托,参加诉讼、仲裁、行政复议和听证等活动;
11、联系外聘常年或专项律师,并对其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价;
12、办理其他法律事务及总法律顾问布置的工作任务。
第四章法律事务管理原则和制度
第十三条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管理机构依法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坚持以事前防范风险和事中法律控制为主、事后法律补救为辅的原则。
第十四条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机构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任何组织和个人均不得违反程序进行干涉,其他职能部门及所属企业应积极配合工作。
第十五条集团企业发生设计本单位重大权益纠纷或存在此类风险的,应按程序及时向集团公司法律事务机构通报,法律事务机构应及时将相关信息报告总法律顾问。
第十六条集团公司及下属企业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企业业务发展的要求,制定并不断完善法律事务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形成相对完备的法律事务管理制度体系。
第五章监督和检查
第十七条对集团公司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部的监督和检查依照国务院国资委的要求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进行。
第十八条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
2、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情况;
3、总法律顾问制度建设情况;
4、法律事务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开展情况;
5、其他需要监督检查的事项。
第六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九条总法律顾问和法律事务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表彰和奖励:1、促进公司依法经营,对生产经营管理提出法律建议,为公司避免重大经济损失或者依法经营作出重要贡献的;
2、通过诉讼或者非诉讼方式,为公司或本单位避免或者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
3、为公司防范法律风险、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做出重要贡献的;
4、工作业绩突出获得国务院国资委及其以上级别国家机关表彰的;
5、其他为公司或本单位作出重要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