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动中央苏区发展振兴的提案内容及办理复文
苏区振兴调研报告

苏区振兴调研报告苏区振兴调研报告一、调研背景近年来,为了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我国各地纷纷开展农村振兴战略。
其中,苏区振兴作为一个重要方向之一,备受关注。
本次调研旨在全面了解苏区振兴的现状和面临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建议,为苏区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参考。
二、调研内容1. 苏区振兴的现状通过实地调研和访谈,了解苏区振兴的现状,可以发现以下情况:(1) 经济发展:苏区振兴战略的实施已经取得一定成效,当地经济发展迅速,农业、旅游、文化创意等产业蓬勃发展,给当地农民带来了很大的收益。
(2) 产业结构优化:在产业转型方面,苏区已经成功将传统的农业产业调整为以特色农产品和农村旅游为主的现代化产业,加快产业升级,提高农民收入。
(3) 基础设施建设:苏区振兴还注重基础设施建设,多个苏区的交通、教育、医疗等方面得到了极大改善,提高了当地居民的生活质量。
2. 苏区振兴面临的问题在苏区振兴过程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1) 产能过剩:部分苏区农产品在市场上供过于求,导致农民收入下降,影响农民积极性。
(2) 人才流失:由于苏区经济起步较晚,当地的高端人才相对不足,容易被外地发展机会吸引,导致人才流失。
(3) 土地资源开发不充分:苏区虽然拥有丰富的土地资源,但由于土地利用率低,资源开发利用不充分,影响了苏区振兴战略的实施。
三、调研结果综合调研结果,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1. 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进一步提高特色农产品的加工水平,推动苏区农产品的品牌化和精细化生产,提高农民收入。
2. 增加农村旅游投资力度:发展农村旅游是苏区振兴的重要方式之一,要加大农村旅游的宣传力度,吸引更多游客到苏区旅游,增加当地收入。
3. 加强人才引进和培养:建立科学合理的人才引进机制,吸引优秀人才来苏区发展,并通过教育和培训等方式提高当地人才素质。
4. 多渠道拓宽资金来源:通过拓宽投资渠道和引进外部资金,增加苏区振兴的资金来源,加快苏区振兴的步伐。
国务院关于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的批复
佚名
【期刊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报》
【年(卷),期】2014()9
【摘要】江西、福建、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发展改革委《关于报送赣
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送审稿)的请示》(发改地区~2014]35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请认真组织实施。
【总页数】2页(P49-50)
【关键词】中央苏区;批复;国务院;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委;《规划》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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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获国务院批复 [J],
2.广东省发布关于贯彻落实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方案 [J], 伍依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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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原中央苏区县南雄市县域经济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原中央苏区县南雄市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区域经济开发【发文字号】韶府办[2016]63号【发布部门】韶关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08.30【实施日期】2016.08.3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原中央苏区县南雄市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韶府办〔2016〕6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关于支持原中央苏区县南雄市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改局反映。
韶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6年8月30日关于支持原中央苏区县南雄市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南雄市是我市唯一的原中央苏区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1号)、《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国函〔2014〕32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贯彻落实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批复》(粤府函〔2015〕38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贯彻落实<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发改区域〔2015〕117号)等文件精神,支持南雄市创建广东省原中央苏区县域经济加快发展创新实验区,推动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确保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加强城乡规划建设支持1.加强对南雄市总体规划、中心镇总体规划和名镇名村示范村、古村落保护、村庄整治等相关规划的指导,提升南雄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
通过“三师下乡”活动,充分利用省内、市内专家技术资源,协调邀请专业志愿者到南雄市指导乡村规划建设,为南雄市乡村发展出谋划策。
2.加快完善南雄市城乡规划体系,提高城乡规划覆盖率,使各项建设有规可依。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民政事业振兴发展的意见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民政事业振兴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民政部•【公布日期】2013.01•【文号】•【施行日期】2013.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民政部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民政事业振兴发展的意见(2013年1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1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进一步支持和促进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民政事业加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重大意义。
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地跨赣闽粤,是共和国的摇篮和苏区精神的主要发源地,为中国革命作出了重大贡献和巨大牺牲,在中国革命史上具有特殊重要地位。
由于战争创伤及自然地理等原因,原中央苏区特别是赣南地区经济发展仍然滞后,民生问题仍然突出,贫困落后面貌仍未得到根本改变。
进一步支持和促进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民政事业发展,对提高基本民生保障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逐步解决赣南等原中央苏区贫困落后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弘扬苏区精神,充分发挥民政在社会建设中的骨干作用,加大对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扶持力度,着力完善基本民生保障制度,着力增强基层民主活力和社会自治功能,着力推进优抚安置改革政策落实,着力提高民政基本社会服务水平,着力加强民政能力建设,推动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民政事业改革发展,促进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三)发展目标。
分步骤、分阶段推进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
到2015年,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为重点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健全,重大自然灾害应对能力显著增强,社会福利实现适度普惠,基层群众自治不断深化,社会组织服务社会能力明显增强,优抚安置保障体系更加完善,民政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各项民政事业发展水平提速提质。
《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全文

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在中国革命史上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
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由于种种原因,经济社会发展明显滞后,与全国的差距仍在拉大。
为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大意义(一)重要性和紧迫性。
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地跨赣闽粤,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创建的最大最重要的革命根据地,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所在地,是人民共和国的摇篮和苏区精神的主要发源地,为中国革命作出了重大贡献和巨大牺牲。
由于战争创伤的影响,以及自然地理等多种原因,迄今为止,原中央苏区特别是赣南地区,经济发展仍然滞后,民生问题仍然突出,贫困落后面貌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还有不少群众住在危旧土坯房里,喝不上干净水,不能正常用电,一些红军和革命烈士后代生活依然困窘;基础设施薄弱、产业结构单一、生态环境脆弱等制约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
振兴发展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既是一项重大的经济任务,更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对于全国革命老区加快发展具有标志性意义和示范作用。
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是尽快改变其贫困落后面貌,确保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迫切要求;是充分发挥其自身比较优势,逐步缩小区域发展差距的战略需要;是建设我国南方地区重要生态屏障,实现可持续发展的现实选择;是进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大举措。
(二)发展机遇。
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既存在着历史包袱沉重、现实基础薄弱等困难和问题,又具有加快发展的有利条件和重大机遇。
区位条件相对优越,是珠三角、厦漳泉地区的直接腹地和内地通向东南沿海的重要通道;特色资源丰富,素有世界钨都和稀土王国之称;正处于产业转移加快推进和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阶段,市场开发潜力大;国家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原中央苏区人民思富图强、负重拼搏的意识不断增强。
《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

《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解读1一个战略部署: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像全国其他地方一样也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但由于种种原因,经济社会发展明显滞后,与全国的差距仍在拉大。
“没有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全面小康”。
为了实现区域发展战略“均衡化”,促进共同富裕,让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人民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国务院专门出台《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
一个重大意义:振兴发展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既是一项重大的经济任务,更是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对于全国革命老区加快发展具有标志性意义和示范作用。
2两大发展目标:到2015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在解决突出的民生问题和制约发展的薄弱环节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到2020年,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整体实现跨越式发展,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
扬苏区精神。
三大改革开放措施:创新体制机制;有序承接产业转移;推动开放合作。
三项城乡统筹发展举措:稳定发展粮食生产;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促进城乡统筹发展。
三大生态环境建设:加强生态建设和水土保持;加大环境治理和保护力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4四大有利条件:区位条件相对优越;特色资源丰富;市场开发潜力大;国家扶持力度进一步加大。
四大民生问题优先解决:加大以土坯房为主的农村危旧房改造力度;加快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加强农村电网改造和农村道路建设;提高特殊困难群体生活水平。
四大基础设施建设:建设赣州综合交通枢纽;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能源保障能力;加快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发展,推进转型;改革创新,开放合作;国家扶持,自力更生。
五个战略定位:全国革命老区扶贫攻坚示范区;全国稀有金属产业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和特色农产品深加工基地;重要的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我国南方地区重要的生态屏障;红色文化传承创新区。
五大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积极推动优势矿产业发展;加快提升制造业发展水平;促进红色文化旅游产业大发展;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推动产业与城市协调发展。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重点平台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重点平台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字号】赣府厅发〔2015〕25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重点平台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赣府厅发〔2015〕25号各市、县(区)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重点平台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重点平台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重点平台是加快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有力抓手和重要支撑。
为支持30个重点平台(具体名单附后)建设,现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对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符合条件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给予贷款贴息支持。
二、对符合小额担保贷款条件、额度在200万元以内的小微企业,由财政部门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基准利率给予50%贴息支持。
三、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纳入“财园信贷通”扶持范围。
四、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设立专项基金,支持重点平台建设。
五、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赴境内外资本市场首发上市、在“新三板”和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挂牌,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企业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及引进私募基金等方式,扩大直接融资渠道。
六、支持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推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增强公共产品供给能力。
七、定期组织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金融机构,开展融资对接。
八、鼓励金融机构对企业融资授信,针对企业需求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
九、支持符合条件的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开展人民币跨境使用、外汇管理改革等试点。
十、对符合条件的重大项目,优先纳入全省重大项目调度会予以调度,优先安排省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
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创建的最大、最重要、最具代表性的革命根据地,是人民共和国的摇篮和苏区精神的主要发源地,为中国革命作出了重大贡献和巨大牺牲。
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然而,由于自然条件、资源禀赋、战争创伤等多方面的原因,经济社会发展依然滞后,特别是作为核心区域的赣南苏区,仍是全国较大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人均经济总量低、地方财政薄弱、群众增收缓慢、生态环境脆弱、自我发展能力不足,加快人民群众脱贫致富,实现与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任务艰巨繁重。
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始终牵挂着赣南等原中央苏区这片红土地,高度重视其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
2011年12月,时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国家副主席的习近平同志在赣南苏区经济社会发展调研报告上作出重要批示:“赣南苏区是中央革命根据地的主体,为中国革命做出了重大贡献和巨大牺牲。
由于种种原因,赣南苏区目前经济发展依然滞后,人民生活依然比较困难。
如何进一步帮助和支持赣南苏区发展,使这里与全国同步进入小康,使苏区人民过上富裕、幸福的生活,应当高度重视和深入研究。
”正是在习近平同志的亲自关怀和推动下,2012年6月28日,《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正式出台,标志着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上升为国家战略。
此后,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在不同场合反复强调:“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工作要抓好,这具有政治意义。
”“一定要把老区特别是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放在心上。
”“尽快让老区旧貌换新颜,努力在新的起点上书写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时代荣光。
”2017年7月,在《若干意见》实施五周年之际,习近平总书记又作出重要批示,强调“抓好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让老区人民过上富裕幸福的生活,具有特殊的政治意义。
希望继续弘扬井冈山精神和苏区精神,进一步完善政策,创新举措,补齐短板,推动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中共江西省委党史研究室老区加快发展,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确保老区与全国同步全面进入小康社会!”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重要指示,为加快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提供了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
振兴中央苏区
振兴中央苏区、造福苏区人民(专题)一、【背景材料】赣南苏区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央苏区的主体和核心区域,是人民共和国的摇篮、毛泽东思想的主要发祥地和苏区精神的主要发源地。
在风雷激荡的烽火岁月,赣南苏区人民为革命抛家弃业、舍生忘死,其贡献和牺牲可歌可泣、光耀史册。
中央苏区铸就了以坚定信念、求真务实、一心为民、清正廉洁、艰苦奋斗、争创一流、无私奉献等为主要内涵的苏区精神二、【命题角度】根据江西“服务发展、融入生活、突出特色”等命题原则和历年来江西中考试题鲜明的地域特色,苏区振兴发展是今年中考关注的热点时事之一。
该热点时事可从以下角度切入:1.挖掘、提炼苏区精神的内涵;2.弘扬、传承、践行苏区精神;3.推动赣南苏区振兴发展具有哪些重要的意义?(体现了思想品德课哪些观点或原理?)4、用所学知识解释各级政府推出的振兴措施(如打造红色文化产业、走绿色生态发展之路、创建幸福赣州等);7、苏区人民在振兴的大潮中能做些什么?8三、【链接考点】1.公平正义2.承担责任3.高举旗帜4.基本路线与基本制度5.全面建设小康社会6.科教兴国规划进入国家区域发展战略。
喜讯传来,赣南苏区人民精神振奋,对赣南苏区发展振兴充满期盼,纷纷表示,“我们赣南苏区人民更有盼头了!”(1)赣南苏区发展振兴能给苏区人民带来哪些盼头?答:①国家出台优惠措施,促进经济快速发展;②创建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③人民收入增加,生活更幸福、身心更健康;④能为苏区人民提供广阔的大显身手创业、敬业的舞台。
(2)苏区发展振兴,创建创业、宜居、平安、生态、幸福苏区,应该秉持怎样的发展理念?答:①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②坚持依法治“区”的方略,弘扬社会主义民主;③坚持保护环境、资源的基本国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④坚持改革开放,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⑤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
(3)为振兴苏区提建议答:①坚持党的领导,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生产力,提高老区人民的生活水平;②坚持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经济建设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③大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④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和基本分配制度,走共同富裕之路,使人民共享经济繁荣成果,体现社会主;⑤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⑥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和苏区精神,为振兴苏区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
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获国务院批复
出版物刊名: 老区建设
页码: 6-7页
年卷期: 2014年 第5期
主题词: 中央苏区;《规划》;国务院;批复;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城乡一体化发展
摘要:日前,国务院批复了《关于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的批复》(国函[2014]32号),国家发改委近日将正式印发。
批复要求,《规划》实施要着力承接沿海地区产业转移,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着力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增强发展的支撑能力;着力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高生态保障能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提高公共服务能力,努力走出一条欠发达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新路子,使原中央苏区广大人民早日过上富裕幸福的生活,确保与全国同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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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中央苏区发展振兴的提案内容及办理复文摘要: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0092号提案内容及办理复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0092号提案内容2013-02-28案由:关于推动中央苏区发展振兴的提案提案人:农工党中央审查意见:建议国务院交由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办理主题词:扶贫经济中央苏区是中国共产党在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创建的以瑞金为中心、地跨赣闽粤的中央革命根据地,是中国共产党创建的第一个全国性红色政权,也是毛泽东思想的形成地和苏区精神的发源地。
无论是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和平建设时期,中央苏区都为中国革命和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和巨大牺牲。
新中国建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亲切关怀下,中央苏区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人民生活得到较大改善。
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影响,中央苏区总体上还比较落后,仍然是全国较大的集中连片特殊困难的地区,人均经济总量低、地方财政薄弱、群众增收缓慢、生态环境脆弱、自我发展能力不足等问题仍未根本改变,仍然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
中央苏区地处东南沿海腹地,是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海西经济区、珠三角改革发展先行区三大国家战略的结合点,同时也是我国东南部地区发展的“凹地”。
在当前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新形势下,积极推动中央苏区发展振兴,不仅有利于发挥中央苏区的区位和资源优势,加快承接沿海地区产业转移,为推动中部地区崛起和区域协调发展打造新平台,同时也有利于弘扬革命传统精神和临川文化、客家文化等民族传统文化,进一步增强中国共产党和中华民族的凝聚力。
2010年胡锦涛总书记在视察中央苏区时指出:“帮助老区加快发展、改善民生,是党和政府的重要职责。
今后我们将继续实施各项扶持政策,推动老区又好又快发展。
”鉴于中央苏区特殊的历史地位和现实发展困境,当前加快中央苏区发展振兴,需要站在国家战略全局层面统筹考虑,在更大范围整合资源,积极推动山海合作,充分发挥东部地区产业优势、技术优势和中西部地区资源优势、要素优势,促进中央苏区实现跨越式发展,加速形成中部地区崛起新的增长极。
对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一、加快制定“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战略规划”,并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
建议尽快对赣闽粤三省中央苏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深入的摸底调查,根据中央苏区的资源禀赋、发展现状等情况,制定一个全面系统的加快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战略规划,明确发展任务、落实支持措施,并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逐步形成中央苏区与珠三角地区、长三角地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海西经济区协调联动发展的新格局。
同时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整合赣闽粤三省的资源和优势,并将“整体推进”的战略规划与“分层开发”的具体措施有机结合,对中央苏区进行连片、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努力实现中央苏区在经济、社会、文化、生态等整体、全面、协调与可持续发展。
二、建立中央苏区发展振兴的长效机制。
一是进一步加大中央和地方政府对中央苏区建设的投入,取消或减免中央苏区农村地区的建设项目配套资金,由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按适当比例分担;对中央苏区上划中央“增值税、消费税”增量部分予以全额返还。
二是将中央苏区县全部纳入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政策范围,并将中央苏区增补纳入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攻坚规划”,予以重点支持;三是设立“中央苏区发展振兴”专项扶贫开发基金,科学统筹使用支持中央苏区发展的各项资金,支持区域内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生态建设、民生工程等项目建设。
四是逐步建立和完善对各级政府、各级干部的中央苏区建设考核评价机制,加大中央和中央苏区干部双向挂职交流的力度,并建立国家部委、中央企业和发达省份对口支援的长效机制。
三、完善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扶持政策。
一是支持中央苏区产业结构优化调整。
制定发展工商业的减免税收政策、信贷优惠政策等,鼓励优势产业和企业向革命老区转移。
支持发展生态农业和循环经济,重点发展特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产业,铜、钨、稀土等原材料精深加工产业,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等高技术产业,扶持稀土、钨等特色产业发展。
二是建议国家在中央苏区规划建设一批交通、能源、水利、产业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完善基础设施网络,增强发展支撑力,突破制约中央苏区发展建设的瓶颈。
三是支持教育、卫生、社保等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加大中央苏区基础教育补助力度,重点加强对农村中小学的投入;支持推进城市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工程。
同时对中央苏区重点地区实施连片开发、综合治理,加快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地质灾害避让搬迁、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对革命遗址进行修复和保护,加强革命传统教育,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精神动力。
0092号提案复文2013-02-28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2年9月13日以发改提案〔2012〕409号文函复:农工党中央: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中央苏区发展振兴的提案》收悉。
经商国务院扶贫办,现答复如下: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地跨赣闽粤,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创建的最大最重要的革命根据地,是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所在地,是人民共和国的摇篮和苏区精神的主要发源地,为中国革命作出了重大贡献和巨大牺牲。
由于战争创伤的影响,以及自然地理等多种原因,迄今为止,原中央苏区特别是赣南地区,经济发展仍然滞后,民生问题仍然突出,贫困落后面貌仍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
为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按照中央领导同志批示要求,今年以来我委在会同有关部门对赣南等地实地调研的基础上,开展了相关政策文件的研究制定工作。
6月28日《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2〕21号,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明确了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重大意义和总体要求,提出了民生改善、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发展、生态环保、社会事业、开放合作等方面的重点任务,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这标志着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已经上升为国家战略。
一、关于政策扶持问题考虑到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特别是赣南地区经济社会存在特殊困难和问题,《意见》明确赣州市执行西部大开发政策,并在财税、投资、金融、产业、国土资源、生态补偿、人才和对口支援方面对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给予一系列政策支持。
如财税政策方面,《意见》提出加大中央财政对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财力补助;支持化解赣州市县乡村公益性债务,将公益性建设项目国债转贷资金全部改为拨款等。
投资政策方面,《意见》提出中央在赣州安排的公益性建设项目,取消县及县以下和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市级资金配套等。
金融政策方面,《意见》提出支持开展民间资本管理服务公司试点,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企业(公司)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和上市融资,鼓励和支持设立村镇银行等。
产业政策方面,《意见》提出实行差别化产业政策,从规划引导、项目安排、资金配置等多方面给予支持和倾斜。
国土资源政策方面,《意见》提出在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等方面,加大对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的倾斜;支持赣州开展低丘缓坡荒滩等未利用地开发利用试点和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相关指标单列管理等。
生态补偿政策方面,《意见》提出将东江源、赣江源列为国家生态补偿试点,研究将贡江纳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范围等。
人才政策方面,《意见》提出加大东部地区、中央国家机关和中央企事业单位与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干部交流工作的力度等。
对口支援政策方面,《意见》提出建立中央国家机关对口支援赣州市18个县(市、区)和吉安、抚州特殊困难县的机制;鼓励和支持中央企业在赣州发展,开展帮扶活动;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对口支援等。
关于加大对原中央苏区扶贫开发支持力度问题。
在2011年国家划定的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中,以赣南为中心的原中央苏区有11个县被列入罗宵山片区。
《意见》提出,要编制实施罗宵山片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规划。
你们提出的将原中央苏区增补纳入国家“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扶贫攻坚规划”的建议,国务院扶贫办还将进一步研究。
二、关于民生与社会事业发展问题针对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民生发展差距较大的问题,《意见》提出把解决好民生问题作为振兴发展的首要任务,加大投入、集中力量,在短时间内有效解决农村土坯房改造、农村饮水安全、农村电网改造和道路建设,落实烈士子女抚恤、“两红”人员生活补助政策等突出民生问题。
关于社会事业发展,《意见》提出要坚持以人为本,优先发展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等教育事业,提升区域性医疗服务能力,加快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加强就业和社会保障,强化基层社会管理服务,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三、关于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问题《意见》提出,坚持基础设施先行,按照合理布局、适度超前的原则,加快实施一批重大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构建功能完善、安全高效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
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意见》提出建设昌(南昌)吉(安)赣(州)铁路客运专线,规划研究赣州至深圳铁路客运专线和赣州至韶关铁路复线,打通赣州至珠三角、粤东沿海、厦漳泉地区的快速铁路通道,规划建设兴国—赣县、寻乌—全南、乐安—宁都—于都等高速公路,改造扩建赣州黄金机场,研究建设航空口岸,加快赣江航道建设等。
能源基础设施方面,《意见》提出研究论证瑞金电厂扩建项目,建设赣州东(红都)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和抚州至赣州东(红都)500千伏线路,建设石城、崇义、安远等县220千伏变电站,推进樟树—吉安—赣州、泉州—赣州、揭阳—梅州—赣州等成品油管道项目建设等。
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意见》提出加快实施城镇防洪工程建设,逐步扩大赣南苏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覆盖面,将“五小”水利工程纳入中央支持范围等。
四、关于扶持产业发展问题《意见》提出,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做强脐橙产业,积极发展油茶等特色林业和蜜橘等特色农产品,支持赣州等市建设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积极推动优势矿产业发展,促进稀土、钨等精深加工,发展高端稀土、钨新材料和应用产业,加快制造业集聚,建设全国重要的新材料产业基地;加快提升制造业发展水平,大力发展电子信息、现代轻纺、机械制造、新型建材等产业,积极培育新能源汽车及其关键零部件、生物医药、节能环保、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红色文化旅游产业大发展,加大对革命旧居旧址保护和修缮力度,支持中央苏区历史博物馆、中央苏区烈士陵园、东固革命烈士陵园等红色文化教育基地建设,推动红色旅游与生态旅游、休闲旅游、历史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等。
总体上看,你们提出的支持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重大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已在《意见》中得到了充分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