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的经验分析及其对我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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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支持与引导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做法、经验与启示

日本支持与引导产业技术创新联盟的做法、经验与启示
关键 词 :产 业技 术创 新联 盟 ; 日本政 府 ;作 法 ;经验 ;启 示
中图分 类号 :F 34 文献 标识 码 :A D :1 . 7 /i n10 — 6 32 0 .2 0 4 /7 OI 03 2js .0 9 8 2 .0 90 . 3 7 .s 0
( 一)技术 研究 组合
其 目的 是 追 求 成 员 企 业 的共 同利 益 ,故 它 不 属 公 益 法 人 ,而 具 有 与 企 业 相 类 似 的性 质 。 技 术 研 究
组 合 采 用 非 出资 制 ,以避 免 因会 员 中 途 退 出时 要
求 返 还 其 拥 有 份 额 而 妨 碍 到合 作 研 究 的 实 施 ,其
的合 作 研 发 在 总 体 占所 占 比例 不 大 ,但 多 家 企 业
( 个 以 上 )参 与 的 、大 规 模 合 作 研 发 活 动 几 乎 都 6
是 以这种方式进行 的。
2 难 以依靠市场机制推动 的社会相关技术 。3 业 . .
作 者 简 介 :吴 松 ,男 ,工 学 硕 士 ;研 究 方 向 : 日本 的科 技 政 策 与 管 理 、产 业 技 术 政 策 与 管 理 、 可 持 续 发 展 与 环 保 节 能 政 策 、 国 际科 技

国外产 业技 术 创新 联 盟专题 ・
日本支持 与引导产业 技术创新联 盟 的 做法 、经验 与启示
夭 松 吴
( 南省 科 学技 术厅 ,海 口 5 0 0 ) 海 700
摘 要 :本 文 旨在研 究 日本 产业技 术创 新联 盟 的主要 形 式 与发展 状 况 ,对 日本政 府 支持 与 引导产 业技 术创 新联 盟 的举措 进 行梳 理 分析 ,从 中汲取 有 益之 处 ,可供 我们 借 鉴 学 习。

发达国家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的有关经验

发达国家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的有关经验

发达国家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的有关经验以色列、德国、英国的创新能力都位于世界前列,通过构建,高效完善的创新体系,形成了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协同共进的发展格局,在创新体系建设,特别是面向产业端开展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

一、以色列魏兹曼研究院魏兹曼研究院是世界领先的科学研究中心之一,有“以色列科技研发大脑”之称,现有教授专家及科学家2600名,在读学生1600名。

1959年,魏兹曼研究院成立了以色列第一家技术转移公司--耶达(Yeda),具有以下特点:一是独家代理的运营机制。

耶达公司作为魏兹曼研究院的独家代理人,代表研究院开展科研成果的商业开发和技术成果转移转化,主要包括技术验证、知识产权保护及商业利用、协助融资等,成为研究院与产业端对接合作的中间桥梁。

二是市场化的盈利模式。

耶达公司以技术专利运营作为主要盈利手段,掌握了超过2000项专利的使用权,拥有高达每年370亿美元的技术转让费收入。

三是双向融合的合作体系。

耶达公司不仅负责运营研究院的技术成果,更主动对接高校教授,带去产业端的前沿信息、最新需求和资源支持,形成反向激励,进一步促进了创新链产业链的双向融合。

二、德国弗劳恩霍夫应用研究促进协会弗劳恩霍夫应用研究促进协会是德国乃至欧洲最大的应用科研机构,由分布全国的60个研究所组成,通过面向企业的创新成果研发及应用,为市场提供科研创新服务,帮助科研成果快速转化为商业产品,在德国有着“科技搬运工”之称,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多元化的研发经费来源及配置机制,协会研发经费由政府拨款、企业研发合同收入等共同构成。

协会将一部分政府拨款无条件分配给各研究所,用于保障前瞻性、基础性的研究,其余大部分则与研究所上年度研发合同收入挂钩。

二是高度聚焦的应用导向型研究。

协会聚焦支撑产业发展的共性技术研发,成为链接基础研究和技术开发工作的关键环节,使政府、企业双方都愿意为其提供支持。

此外,协会通过“创新集群”模式,将价值链集群中的不同公司组合在一起,共同开发产业标准和系统解决方案,实现了产业链协同创新。

国内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对武汉的启示

国内外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对武汉的启示

北京 、 上海和深 圳是我 国高新技术产 业发展最为迅猛 的三 个 城市 , 些年 来 , 近 它们 在贯彻 中央政 策 的同时 , 合本 地实 结 际, 制定了各具特色 的高新技 术产业政策 。同时 , 三个城 市相互 借鉴和 交流经验 , 策不断更新 , 政 促进 了各 自高新技术 产业 的
用, 美国十分重视高技术中小企业 的发展 。例如根据 《 、 /企业创 J 新发展法》 联邦政府规定 年度 R&D经费超过 1 , 亿美元 的所有 联邦政府部门 , R&D经费的一定比例( 将 过去是 1 5 现在是 . %, 2 2 %以上 ) 也授 予小 企业 。 日本 的许 多中小 企业都是 用先进 的设 备武装起来 的, 具有高超 的制作能力和技术 。正是这些 中小企 业构成了 日本高度发达的产业技术基础 , 从而成 为 日本 高技 术 成果迅速产业化 的重要因素。第五 , 提倡产学研合作 , 加快科技 成果的产业化 。 日本通产省工业技术院在 19 98年启动了“ 与大 学联手式产业科技研究开发” 划和“ 业技 术应用研究开发” 计 产 计划 , 将大学科研人员 的新 理论和新 技术设想 与企业 界的科研
在转变政府 职能 上也 是各有特 色 。北京 充分利 用现代信 息技
术 , 国内最早开展电子政务 。北京的电子政务采取先试点、 在 再 铺开的方式 , 一期试 点选 择中关村科技园 区海淀 园 。海淀区的
8 《 ̄ O 当
) 1年2 ( 2 0 月 上) 0

区 域 经 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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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或地区 , 其对高新技术 的扶持主要通过以下途径。第一 , 免 减
税政策 。西方发达国家大都强调科技研究与国家 目标之间的结

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经验、思考与启示

国家创新体系建设:经验、思考与启示


国外 创 新 体 系建 设 的 实 践 经 验
基 于 这一 定 位 ,美 国政府 一 直在 着 手改 革 现行 的联 邦规 章
( )把握政府定 位 一
制 度 ,力 求实 现 在环 境 、公 众健 康 与安 全 、消 费者 保护 和
在 国家 创 新 体 系 中 ,政 府 是 参 与 创 新 活动 的特 殊 主 其 他 方 面最 大 限度 地 减 少 企 业 负 担 , 以企 业 精 神 改 革 政 体 ,把 握政 府 的合理 定 位是 确保 系统正 常 运转 ,提 升 系统 府 ,简化 政府 工作 程序 ,减少 不必要 的规 章制 度 。 绩 效 的基本 前提 。根据 其它 国家 的经验 ,政府 在创 新 体 系 英 国政 府 “ 技政 策 白皮 书 ”倡导 ,政 府 应 当是科 学 科
有 效 的制 度 安 排 是 核 心 , 实现 国 家利 益 是 最 终 目标 ,经 济 绩 效 是 主 要 评 判 标 准 。这 些 对 于 完 善 我 国 创 新体 系
建 设 具 有一 定 的启 示 意 义 。
关键 词 :国 家创 新 体 系 ;合 作 ;互 动

中图分类号 :F 6 . 0 23
中应主 要定 位于 保 障 国家安 全 、提 供 公共 物 品和服 务 ,以 基 础 的主要 投 资者 ,大学 和企 业 合作 的 服务 者 ,创新 的管 及营 造利 于创 新 的环 境 。
理 者和 公 众科 学信 仰 的推 动 者 ,要通 过 配置 资源 和 制定 激
例 如 ,美 国政 府 在创 新 体 系 中的 定 位 相 当 明确 ,总 励 计划 来 推进 公共 服 务创 新 。政 府 的具体 职 责是 :通 过 制

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平台的构建与实现研究

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平台的构建与实现研究

平 的迅速 提高 。同时产 业共 性技 术研 发 又是 企业创 新 的基 础 ,以此形 成企 业核 心技 术 和特色 优 势 ,实 现 自主创 新 和可持 续发 展 。 从 国际先 进 经验 和我 国发 达地 区及新 兴 产业 的

般 来说 ,技术 可 以分为 三个 层次 和类 型 ,即
成功实践来看 ,大多数创新型企业在产业协同联盟 或产业 集 聚 区 内实现技 术创 新 ( 产 品创新 、工艺创 新等) 、市场创新及 服务创新时 ,都需要提供一个
以产 业 共 性 技 术 为 支 持 ,助 推企 业 创 新 能 力 的 提 高 ,催 生核心 技术 实现 的创 新平 台。这 一平 台 ,通 过政 府 、行业 协会 、企 业 、高 校科研 单位 和 社会 团
基础技术 、 共性技术和专有技术。产业共性技术是
指 在产 业范 围 的很 多领域 内已经或 将来 有 可能 被广
泛应用 ,其研究开发的成果可以共享 ,并对整个产 业或与其相关 的多个产业 产生深刻影响 的一类技 术 。产 业共 性技 术在 整个 技术 创新 链 和产业 价 值链
中处 在 基础 性 的地位 ,它 的 有效供 给 能够 大大 提升
体分类 中界定为关键性 、基础性和一般性三大类 , 但是 要 实现 产业 共性 技术 的研 发 ,发 挥其关 联 、激 励和示范的作用 ,必须通过创新驱动 ,从而带动产
业技术跨越和产业结构升级 ,促进整个产业技术水
竞争力 ,实现经济的快速增长 。 二 、产 业共性 技 术创 新平 台 的特点
( 7 1 2 7 2 2 4 2 ) ; 国家软科学 2 0 1 1 年计 划项 目 《 产业共性技 术创新平 台的构建与 实现研究》( 2 0 1 1 G XQ4 D0 6 3 ) 。

工业互联网国外经验及启示

工业互联网国外经验及启示

美国“先进制造业”战略的实施,令工业互联网成为业界公认的先进制造业发展必由之路。

作为未来工业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我国实施制造强国战略、推进中国制造2025,同样绕不开工业互联网。

解析美国经验,可以为我国工业互联网发展带来启示。

工业互联网国外经验及启示文/滕学强 孙美玉当前,全球处于新一轮工业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关键时期。

随着世界经济增长整体趋缓,各工业强国纷纷提出“再工业化”战略,在移动互联网、物联网、智能制造等新兴技术推动下争夺国际竞争新优势。

其中,美国“先进制造业”战略和德国“工业4.0”战略,引发了产业界的广泛关注。

工业互联网内涵和特点2012年11月,美国通用电气公司在其发布的工业互联网白皮书中提出相关概念。

报告提出,工业互联网整合工业革命和网络革命的优势,把智能机器、分析技术和人的智慧紧密结合,在工业产品的全生命周期实现实时、密切的人与人、机器与机器及人与机器之间的信息交流互联,将带来工业及相关产业效率、效益的巨大提升。

ESTATE FOCUS. All Rights Reserved.白皮书指出,工业互联网产生经济效益主要来自三个方面:一是提高能源使用效率,二是降低维护和库存成本,三是改进管理方式和商业模式。

以民航业为例,工业互联网可以通过对飞机机身各部件的信息收集和分析,提供实时可操作的信息,确定飞机各系统的状态,从而可以进行预防性维护,减少维护成本和库存成本。

对民航业而言,即使每年节约1%的支出,也可以在未来15年节约300亿美元成本。

根据白皮书预测,全球范围内,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于各行各业将使32.3万亿美元的产出受益,随着工业互联网潜力逐渐释放,到2025年,将使82万亿美元的产出受益。

2008年以前,互联网主要是面向生活服务。

2008年以后,随着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的出现,互联网开始注重面向生产服务、面向企业服务,从此,人们开始进入工业互联网时代。

可以说,工业互联网是互联网应用的深入,它不仅服务于工业或制造业内部,其业务同时拓展到工业产品和服务的全生命周期。

国内共性技术服务平台的实践与经验

国内共性技术服务平台的实践与经验

国内共性技术服务平台旳建设实践与启示摘要:在我国加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紧建设国家创新体系,支持基础研究、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性技术研究旳大背景下,大力建设科技创新技术服务平台,是贯彻贯彻“科教兴国”、“可持续发展”战略旳重要举措。

本文对我国共性技术服务平台旳建设和存在旳问题进行了研究,通过对“江苏苏州电子信息产业质量与可靠性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和实践,从科技创新平台需求出发,研究了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旳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和机制、服务模式等,但愿为我国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体系旳建设提供参照和支持。

关键词: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实践;启示一、背景:“十五”以来,在信息产业部旳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通过科学规划,政策引导,整合资源,合理布局,我国科技创新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获得了明显成效,科技创新服务平台正逐渐成为国家和区域科技创新技术服务旳主力军,政府科技工作旳有力支撑。

2023年8月信息产业部颁布了《有关加紧推进信息产业自主创新旳指导意见》(如下简称《指导意见》)。

提出到“十一五”末,初步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旳比较完善旳信息产业技术创新体系。

为全面加强对信息产业自主创新旳支撑,大力发展建立发挥政策引导,营造创新环境。

明确提出信息产业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包括信息产业共性技术服务平台等5个重要服务平台。

对于共性技术旳定义,国内学者张振刚认为共性技术作为“竞争前阶段”旳技术,具有准公共品旳性质,其衔接了基础研究和面向市场旳商业技术开发,能应用于一种或多种行业,是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旳基础, 也是提高产业自主创新能力旳主线和基础, 具有很强旳经济带动作用和巨大旳社会效益。

共性技术是一种可以在一种或多种行业中得以广泛应用,处在竞争前阶段旳技术,在共性技术研究成果上,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生产或产品需要进行后续旳商业化研发,形成企业间互相竞争旳技术或产品。

共性技术是对整个服务外包有重大影响旳技术,此类技术影响面广,经济和社会效益明显,对整个产业旳自主创新能力,产业整体旳技术积累、产业整体旳质量水平提高具有深远旳影响。

国外典型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经验及对广东的启示——日本国立先进工业科学技术研究所案例

国外典型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经验及对广东的启示——日本国立先进工业科学技术研究所案例

专家论道国外典型机构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经验及对广东的启示——日本国立先进工业科学技术研究所案例文/朱婧当前全球技术革命和产业变革加快推进,科技成果不断涌现,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一个地区的科技竞争力。

德、日等发达国家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化,拥有成功经验。

广东省近年来存在支撑高质量发展的原创性和实用性技术不足、成果转化效率不高等突出问题。

因此,本文通过借鉴日本典型代表机构国立产业技术综合研究所(National Institute of Adv-anced Industrial Science and T echn-ology, AIST)推动科技成果转化的成功经验,并针对广东实际情况,提出加快广东省建设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载体的建议。

一、AIST运行管理机制AIST成立于1882年,是日本最大的国立研发机构,开展从基础研究到新产品开发的全方位研究,承担生命科学、通信、电子技术、纳米科技、制造等领域关键技术攻关的重要任务,对日本经济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一)实行独立法人制度,突破国有科研机构体制机制障碍2001年,AIST实行独立法人改制,由日本工业技术院与全国15个国立研究机构合并,成立具有独立行政法人资格的研究所,在管理方式、组织结构、经费分配等方面进行创新,克服国有科研机构体制机制弊端。

改制后的AIST实行理事长负责制,理事长为法人代表,负责统筹管理研究所所有业务;监事负责业务监察,与理事长形成积极互动平衡的关系。

理事长之下,研究组织构架包括研究管理部门、研究实施部门及研究关联部门,其中,研究实施部门主要负责开展具体的科研工作。

(二)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解决成果创新主体利益分配问题AIST建立了严格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在专利权归属方面,规定与职务有关的发明,权利全归AIST,以便统筹运用。

在人员奖励方面,发明人可获得25%的授权收入,无最高额限制;或可获得50%的授权收入,最高为1亿日元(约600万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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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的经验分析及其对我国的启示一、引言关于产业共性技术的定义,现在国内外的学术界还没有一个确定的概念。

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NIST)将共性技术定义为科学现象的一个概念、要素,或进一步的观察,其具有被应用于广泛的产品和生产过程的潜力。

国内学者李纪珍在其研究中认为,产业共性技术是指在很多领域内已经或未来可能被普遍应用,其研发成果可共享并对整个产业或多个产业及其企业产生深度影响的一类技术。

而马名杰、胡小江、项哲学等学者在研究中则强调,共性技术是一种竞争前技术(Pre-competitive),介于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之间,是基础研究形成商业应用的基础,并能够在一个或多个行业中得以广泛应用。

由上述学者和机构对于产业共性技术所给出的定义我们可以看出,虽然表述有所不同,但是都突出了共性技术的一些共同特点,如共性技术处于竞争前阶段,具有很强的关联性和广泛的适用性,同时由于其具有强烈的外部性可能导致严重的组织失灵和市场失灵等。

基于这些特点,本研究认为,共性技术作为“竞争前阶段”的技术,具有准公共品的性质,其衔接了基础研究和面向市场的商业技术开发,能应用于一个或多个行业,是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的基础,也是提升产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根本和基础,具有很强的经济带动作用和巨大的社会效益。

进入20世纪90年代,世界各国对关系本国产业发展的共性技术采取各种形式的政策支持成为一种潮流,为更好地推进我国产业共性技术的发展,本文将深入研究美国、欧盟、日本、韩国等国家和地区在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方面的特点和经验,同时,结合我国产业发展的实际对我国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平台的建设进行研究,提出可供借鉴的方面,以期为我国的共性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提供有力的政策指导。

二、国外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的经验分析1.各国共性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的基本情况20世纪90年代以后,共性技术政策在发达国家的技术政策中确立了地位,发达国家普遍加大了对研究开发活动的宏观调控与支持力度,对研发活动的投入体现出一种规范化、系统化的国家行为。

从世界各国对共性技术的开发模式来看,政府在其中起的作用主要有以美国、欧盟、加拿大等为代表的政府引导型薛捷,张振刚(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广东广州510641)摘要:对共性技术的基本特点和概念进行了分析研究,对美国、日本、欧盟和韩国在产业共性技术开发方面的基本情况和发展经验进行了归纳总结。

在此基础之上,提出我国在共性技术开发中政府应该发挥主导作用,同时在共性技术开发上应该采用“官产学研”合作组织的形式。

关键词:共性技术;官产学研合作;创新平台中图分类号:G3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0241(2006)12-0087-06收稿日期:2006-06-12第一作者简介:薛捷(1979-),男,湖北荆门人,华南理工大学工商管理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区域战略。

共性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模式和以日本、韩国为代表的政府主导型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平台建设模式。

政府的作用不一样,对于共性技术的支持所采取的具体方式也不一样,本文对美国、欧盟、日本和韩国四个国家和地区在推进产业共性技术开发方面的具体举措进行了归纳和比较(见表1)。

2.各国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的经验分析(1)各国政府加强了自身在共性技术开发方面的指导产业共性技术对于各国产业的快速发展,巩固和提升各国企业在世界市场的地位和竞争优势意义重大,进而也会影响到一个国家的国际竞争力和竞争优势,因此,各国政府也越来越重视对于本国共性技术发展的指导作用。

如美国在1991年《国家关键技术》报告中就提出了对于美国国家安全和经济发展至关重要的技术领域,这一报告也预示着西方国家过去长期奉行的自由放任政策已不能使科技发展保持正确的方向,政府在产业共性技术发展中的地位举足轻重。

欧盟则通过欧洲科技发展框架计划、尤里卡计划(EUREKA)以及欧洲科技合作计划(COST)等来推进“欧洲研究区”的建立,以联合欧洲各国的科技力量,努力落实各项关键共性技术的发展,增强欧洲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而日本政府对于共性技术发展的把握则要更早一些,早在20世纪60年代,日本的通产省就开始了技术预测工作,到了80年代,日本政府更是明确提出日本的“技术立国”战略,同时制定相应的“产业科技研究开发方针要点”,以期全面推动日本重要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的发展。

这一战略使得日本能够在电子信息、先进制造、集成电路等领域集全国科技、产业界之力进行开发,在较短的时间内在某些技术领域赶上和超过了欧美等一些发达国家,成为他们的强大竞争对手。

这也表明了政府在共性技术开表1美国、欧盟、日本和韩国在共性技术开发方面的基本情况对比发方面发挥指导作用的重要性。

(2)对共性技术的支持已在各国的技术政策中得到体现由前面对于共性技术特征的分析可知,共性技术的外部性可能导致共性技术的市场失灵和组织失灵,而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的突破又往往可以帮助一个国家缩小技术差距或者形成行业的技术优势。

面对这些问题,各国都选择了通过国家科技计划对共性技术的研发进行直接干预,支持共性技术研究已成为各国国家技术政策的一项重要原则。

如美国的半导体制造技术联合体(Sematech)、新一代汽车合作计划(PN-GA)、先进技术计划(ATP)等大型合作计划,日本的超大规模集成电路技术研究联合体(VLSI)、第五代计算机计划,欧盟的“框架计划”、信息技术发展战略计划(ESPRIT)、尤里卡计划(EUREKA),韩国的共性技术开发计划等,都是依靠国家技术政策来推进共性技术开发的实例。

此外,各国还常常为共性技术研究开发投入大量基础基金,以稳定研究队伍,同时保证技术研究的顺利进行。

像美国最重要的基础共性制造技术研发机构———美国标准与技术研究所(NIST),2003年的预算超过了9亿美元;德国弗劳恩霍夫应用研究促进协会的研发经费中,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投入的基本经费就占到了1/3,剩下的2/3则是政府委托研发项目合同经费和企业委托项目合同经费;韩国负责基础性研究的生产技术研究院(KIST)每年的政府拨款则高达约2亿美元;而日本在很多基础性的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上更是采取了全额资助的方式。

(3)各国政府对于共性技术的支持具有阶段性特征不同的产业、不同的共性技术在外部性特征、离市场开发应用的距离、市场失灵的程度、企业的技术实力等方面的具体情况都不一样。

这种不一样也导致了各国政府在共性技术开发上的干预和资助程度的不一样。

如果共性技术的外部性特征明显,距离市场应用较远,基础性强,而且行业内的企业技术开发能力较低,那么政府的介入程度一般就比较深入,资助额度也会比较大。

如日本政府为了开发能够跨行业应用,增强本国企业生产自动化能力的共性技术,就实施了下一代制造计划(NGM)并承担了全部开发费用,而美国的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NIST)、加拿大的国家研究委员会(NRC)、韩国的生产技术研究院(KIST)等都是承担具有这类特征产业共性技术的主体。

对于离市场应用较近、企业开发能力较强的共性技术,政府就应该减少投资,而应引导企业成为开发主体。

如美国的数字电视大联盟(GA)、微电子与计算机技术公司(MCC)等研究计划就是以企业为主体。

(4)合作研究已成为各国共性技术开发的主要形式合作研究开发除出了被认为有利于广泛利用各方资源、提高技术开发效率之外,还被各国认为是有利于共性技术扩散的有效组织形式,因此,合作研究被作为政府资助的首要标准。

表1中我们可以看到,各国政府对于合作研究的共性技术开发都给予了一定的资助,在重要领域,政府甚至亲自牵头组建合作组织,以促进产业界与科技界以及大学的合作。

这一点在日本和韩国的科技计划中得到很强烈的体现,而在美国的半导体制造技术联合体(Sematech)计划、新一代汽车合作计划(PNGA)、欧洲的信息技术研究和开发战略(ESPRIT)等计划中,同样也可以看到政府在推进合作研究上所作的努力。

(5)企业在各国共性技术开发中的地位突出共性技术研发中产业界作用日益突出,企业是科技与经济的接合点,是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桥梁。

只有企业成为研究与开发活动的主力军,技术发展和创新才能充满活力。

国外的经验证明,企业的积极参与和良好的“官产学研”合作,在促进共性技术的开发和产业的发展中起着重要作用。

吸收企业参与共性技术研究有两种方式:一是由政府和企业形成战略联盟,以便对复杂产品体系在系统水平上协调R&D和相关的基础设施。

如美国政府与美国三大汽车制造商形成的“新一代汽车合作计划(PNGA)”战略联盟、与柯达和摩托罗拉公司成立的“微电子与计算机技术公司(MCC)”战略联盟,日本通产省联合富士通、日立等5家公司组成的大规模集成电路技术研究联合体(VL-SI)等。

二是资助企业与企业或企业与大学、研究机构联合开发。

如美国先进技术计划(ATP)1990年到1995年资助的266个项目中,36%的资助给予合资公司和联合体(三个以上的公司),而在1990年-1998年期间,ATP计划共立项431个项目,总投入28亿美元,其中,一半以上由产业界投入,大大提高了美国产业界依靠科技创造经济效益的能力。

欧盟框架计划也同样重视企业在共性技术开发中的地位,尤里卡计划(EUREKA)便吸引了上千家欧洲高技术企业包括中小企业的参与。

除了在投入上资助,各国还非常注重吸引企业加入共性技术开发队伍的软环境建设。

如美、欧、日等国在知识产权政策方面的共同做法就是在政府资助的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属问题上向企业倾斜,通过授予企业专有权,鼓励企业积极从事共性技术研究和扩散。

三、对我国产业共性技术创新平台建设的启示1.政府应该发挥主导作用推进产业共性技术进步共性技术政策不仅适用于发达国家,也同样适用于奉行技术追赶战略的发展中国家。

由于我国的市场机制还未健全,在技术发展上正处于从引进、模仿、消化到自主创新的过程之中,企业很难主动进行共性技术的开发并成为共性技术开发的主导力量。

因此,以美国为代表的政府引导型的共性技术开发模式就不太适合我国国情。

这就需要我国政府发挥主导作用,推进产业共性技术的进步。

面对由于共性技术的外部性特征所导致的市场失灵和组织失灵,政府必须要发挥其在共性技术的开发和扩散中的独特作用,同时完善共性技术开发的环境,加快共性技术的快速转化。

(1)政府应明确开发共性技术的巨大意义共性技术是在基础研究或者基础科学之上的集成性创新和自主创新,其研究和开发对于产业技术进步和产业技术创新意义重大,为企业后续的竞争性技术开发和自主技术创新打下了一个坚实的基础,发展共性技术对于我国企业提升技术能力以及自主创新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政府只有明确了开发产业共性技术的重要意义,才能强化以集中资源、突出共性、突破重点为特点的政策理念,推进产业组织政策、财政政策、知识产权政策等相关政策的配套,同时采取有针对性、有效率和有利于共性技术扩散和应用的组织方式,组织各个领域的专家确定技术方向,设立“共性技术发展基金”,确立共性技术研究开发合作框架,促进“官产学研”合作进行共性技术的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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