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崇德:与新中国宪法相伴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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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崇德:见证中国宪政发展进程

许崇德:见证中国宪政发展进程

许崇德:见证中国宪政发展进程
余玮
【期刊名称】《神州》
【年(卷),期】2004(000)005
【摘要】著名宪法学家许崇德一生参与制定了四部法律--54宪法、82宪法、香港特区基本法、澳门特区基本法。

至今在中国人民大学已执教整整50载的许崇德,独著、主编、参著的学术著作和教材共57种之多。

他不仅是一位潜心耕耘的学者,一名桃李芬芳的师长,更是一个中国宪政建立与发展的参与者、见证者。

【总页数】6页(P20-24,3)
【作者】余玮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K8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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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新宪法,加强国家机构的建设——纪念新宪法颁布一周年

实施新宪法,加强国家机构的建设——纪念新宪法颁布一周年

作者: 许崇德
出版物刊名: 中国法学
页码: 32-40页
主题词: 国家机构;新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宪法实施;历史经验;机构改革;基本精神;全国人大;重要内容
摘要: <正> 国家的任务和职能主要由国家机构实现,我国的国家机构能否不断改善,关系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

因而,规定国家机构的原则及其组织、活动,乃是作为国家根本法的宪法的重要内容。

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去年通过的宪法,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根据党的十二大的基本精神,在认真总结建国以来的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对于我国的国家机构作。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_14458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_14458

纪念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对话著名宪法学家许崇德———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前沿访谈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于1982年12月4日通过并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即现行宪法。

30年来,现行宪法有力保障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在国家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生活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在82宪法颁布实施30周年之际,本刊与著名宪法学家许崇德进行了一次访谈。

———编者坚持宪法法律至上,夯实党治国理政的法制基础理论周刊:刚刚闭幕的党的十八大对包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内的各项改革发展任务作出部署,作为宪法学家,您关注的重点是什么?许崇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布并实施三十周年前夕,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闭幕。

大会明确提出要在中国共产党诞生一百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即2049年时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这个豪迈的宣告,代表了全中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激励着全国人民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高歌猛进。

高举旗帜,达到这两个目标要求,需要做好的事情千头万绪,极其繁重。

报告中详细地阐述了在原来基础上必须努力实现的一系列新的要求,其中包括法治的进一步落实的问题。

这些要求极具现实性和前瞻性。

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报告指出:“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面对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报告提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经验证明,改革开放同发展和稳定的实现相统一:发展是硬道理,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

同时,稳定是硬任务,没有稳定就什么都办不成。

八二宪法30年法治重建的起点

八二宪法30年法治重建的起点

“八二宪法”30年:法治重建的起点王鸿谅2012-11-13 21:24:10 来源:《三联生活周刊》2012年第45期结缘宪法走进许崇德先生家,一眼看到的就是客厅里的大书柜,最特别的是墙壁搁板上的照片,从他参与修宪,到参与香港基本法、澳门基本法的制定。

时代更迭,对已经84岁高龄的许崇德来说,照片定格的瞬间,恰似他的人生写照:与宪法学结缘的一生。

许崇德生于1929年的江苏青浦县,他成长的时代印记是烽火战乱,家庭记忆则是幼年丧父,母子相依。

1947年国立复旦大学招考,许崇德报了法律系。

“我的理科成绩不好,但文科成绩比较突出。

我中学毕业的时候刚好是抗战胜利,东京战犯法庭审判日本战犯,我们国家有一名国际法学家在东京战犯法庭当法官,我心里觉得很兴奋。

”他还清楚地记得,“考场设在刚刚修好的礼堂登辉堂里,有四五百人来考,最后录取了四五十人。

”许崇德再有机会故地重游,是“八二宪法”颁布后,回上海做宪法宣讲,有一堂宣讲就设在登辉堂。

“就在当年考场的楼上,我心里很感慨。

”他说。

当年复旦大学的法律系“只有12名教授,外加一两名助教”。

对许崇德影响最深刻的老师是张志让。

“张先生那时候已经是有名的民主教授,他讲比较宪法,那时《中华民国宪法》刚颁布不久,他却重点批判这部宪法,这是需要极大勇气的。

他的课排在全校最大的教室,可以坐100多人,每次人都挤得满满的。

”“张先生指定了很多参考书,让我们自己读书,上课时也提问,要求很严格。

”许崇德说,“1948年之后,张先生突然就不见了,后来我们才知道他是去了解放区。

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后,他担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兼任北大教授,他参加过《共同纲领》和《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起草和1954年宪法起草。

张先生住在松树胡同34号,我到人民大学以后,还时常去他家里请教问题,我们那时写的油印讲义还请他看、提意见。

”那一代法科学生所接受的教育,以1949年为界线完成了时代分割。

“头两年的教材由当时社会知名的法学家撰写,宪法学方面,我记得是钱端升、王世杰写的《比较宪法学》。

人大考研-法学院研究生导师简介-许崇德

人大考研-法学院研究生导师简介-许崇德

爱考机构-人大考研-法学院研究生导师简介-许崇德许崇德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博士学位点建立人和主持人新闻'>1951—1953,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1947—1951,复旦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宪法学、行政法学、各国政治制度担任过的社会职务:中国法学会理事、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总干事、名誉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香港法律研究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联合国协会理事,中国政治学会常务理事、副会长、顾问,北京市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社会科学院政治学研究所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第二分校校长、校党委会委员,北京联合大学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文法学院院长,清华大学、武汉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山西大学、华侨大学、河南科技大学、山东工商学院等兼职教授或者名誉教授,深圳大学港澳基本法研究中心名誉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澳门发展策略研究中心名誉学术顾问,第七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特约研究员,中国民主建国会中央委员会特邀顾问,最高人民检察院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港澳研究所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全国人大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委员等职。

首都教育60年人物(2009)北京市教委、北京市学位委员会联合颁发的突出贡献荣誉奖(2009)第五届吴玉章人文社会科学特等奖(2007)中国政治学会颁发的政治学发展特殊贡献奖(2006)中国法学会颁发的新中国宪法学发展贡献奖(2005)中国2004年度法治人物(2004)北京市第八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特等奖(2004)北京市第一届首都精神文明建设奖(2000)论文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三权分立”制度有根本区别”,载《人民日报》2009年2月2日。

“反分裂国家法的立法依据和性质探析”,载《中州月刊》2005年第3期(《新华文摘》2005年15期转载)。

(江苏专用)高考语文二轮复习考前三个月19题逐题特训第16-18题实用类文本阅读(一)

(江苏专用)高考语文二轮复习考前三个月19题逐题特训第16-18题实用类文本阅读(一)

19 题逐题特训第16-18题适用类文本阅读(一)阅读下边的文字,达成文后题目。

许崇德:言宪六十载胡新民许崇德于 1929 年 1 月出生于江苏省青浦县。

少年时的许崇德曾目击日军烧杀抢劫,无恶不作,就想到要让这些歹人遇到法律的制裁。

抗战成功后,当他看到有中国法官参加的远东军事法庭上,法官们义正辞严地审讯日本战犯时,他深感法律工作的崇敬,心神往之。

于是,当他1947 年考入复旦大学后,就绝不踌躇地选择了法律专业。

复旦大学教授张志让是许崇德的宪法启发老师。

那时公民党宪法刚公布不久,张志让对其进行了严苛的责备,他认为蒋介石五权分立是假,集权才是真。

往后许崇德在一篇文章中说:“我所以对宪法萌生兴趣,一方面,诚然同张先生谆谆教导、剖析深透有关,而另一方面,因我身经战乱,吃尽民穷国弱的苦头,政治腐败,斯时为烈。

所以一接触宪法这门学科,初识国家根本制度、根本大法的重要性,就不由自主地产生了一种求知欲。

”1951 年夏,许崇德大学毕业后,离沪赴京,进入中国人民大学读研究生。

他被分派到宪法专业,这正合他自己的志趣。

1953 年研究生毕业后,许崇德留校任教。

1954 年春季,中南海加紧草拟新中国第一部宪法。

许崇德被挑中,抽调到中南海工作。

1954 年 9 月 20 日,在中南海怀仁堂,列席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的代表们一致表决通过了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史称“五四宪法”。

作为工作人员站在走廊上的许崇德激动得流下了热泪:“这是我一世中最激动的一刻。

”不论是一度身在乡村的许崇德,仍是以后回到大学重操旧业的许崇德,都自始自终地踊跃参加宪法方面的事务。

1977 年 10 月,中央决定改正宪法,他不管人微言轻,勇敢直言,就不设国家主席的弊端和恢复设置国家主席的必需性,做了长达半个小时的讲话。

但第二年订正后的宪法 ( “七八宪法” ) 没有采用他的这一建议。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国家开启了改革开放的历程。

1978 年的宪法明显已经不能适应当时新局势发展的需要。

许崇德:与新中国宪法相伴一生

许崇德:与新中国宪法相伴一生

2014年3月3日晚上11时59分,一代法学大家许崇德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85岁。

随即,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焦洪昌发布微博称:“许崇德老师今晨走了,终于没有等到他参与制定的第一部《宪法》60年纪念日。

”屈指算来,许崇德去世之日离我国第一部《宪法》60周年纪念日仅相差半年多的时间。

这位26岁就参与新中国首部《宪法》起草工作、最终统稿我国现行《宪法》、负责《港澳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修订的宪法大家,将生命的痕迹永远留在了我国的宪法史上。

和宪法结下半生缘作为新中国第一代宪法学者的许崇德见证了新中国宪法从无到有、不断发展的整个历程。

但是,鲜为人知的是,他和宪法学的缘分早在六七十年前已经注定。

1929年1月,许崇德出生在上海市青浦区。

不到1岁时,他的父亲早逝,他的母亲靠教书把他养大。

他8岁那年,日军侵华,上海失陷。

一个冬夜,母亲带着许崇德逃难,经过淞沪战场时的惨状在他的幼小心灵里刻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

中学时代,他在一首诗中回忆起那次逃难经历:“霜浓白骨遗尸冷,月黑腥风带血吹。

我念中华多壮士,悲歌噱慨舍身时。

”那一刻,家国情怀和忧患意识已经在他的心中开始萌芽。

1947年,18岁的许崇德考入上海复旦大学法律系。

“因为战争原因,当时我讨厌侵犯中国的日本人,想着怎么‘整’他们。

看到(远东军事)法庭审判战犯用的武器是法律,于是,我决定要学法。

”许崇德曾一字一顿地解释自己学习法律的初衷。

在上海复旦大学学习法律时,许崇德遇到了自己的启蒙恩师——张志让教授。

张志让是一位留美归来的法学大家,他所开设的比较宪法课程深深地吸引了许崇德。

在上课时,张志让不仅讲宪法的原理,还联系实际批判国民党的民国宪法。

张志让的课程很受学生欢迎,课堂常常座无虚席。

在许崇德所写的一篇文章中,他谈到对宪法的兴趣:“我所以对宪法萌发兴趣,一方面,固然同张先生谆谆善诱、分析深透有关;另一方面,因我生经战乱,吃尽民穷国弱的苦头,政治腐败,斯时为烈,所以,一接触宪法这门学科,初识国家根本制度、根本大法的重要性,情不自禁地产生了一种求知欲。

许崇德:见证中国宪法60年变迁

许崇德:见证中国宪法60年变迁

许崇德:见证中国宪法60年变迁作者:谈乐炎来源:《小康》2014年第04期许崇德一生几乎都与宪法结缘为伴。

在这位宪法学泰斗看来,历史已经证明,重视了宪法,国家就兴旺发达,忽视了宪法,就会停滞不前,而他也从未怀疑过中国未来的宪法道路灯光打在他满是斑点的脸上,85岁高龄的许崇德擦去了额头细小的汗珠,微微调整了一下坐姿,对着摄像机缓缓讲述着新中国60年宪法变迁。

那一天是2014年3月3日,全国的焦点都落在刚刚开幕的两会上,30年前,许崇德曾向国家建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应该每年在3月份左右召开,这很必要。

作为新中国第一代宪法学者,许崇德参加过1954年宪法起草的辅助工作,全程参与了1982年宪法修改,同时,他还参加起草了香港、澳门两部特区基本法。

2003年,许崇德穷尽毕生所学,耗时5年,完成了70万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史》。

这部专著以大量史料阐述了新中国每一部宪法的发展、演变历史。

因此,他成为法学界第一个获得“吴玉章人文社科奖特等奖”的人。

“我这一生似乎都是与宪法结缘为伴,历史已经证明,重视了宪法,国家就兴旺发达,忽视了宪法,就会停滞不前。

”采访完毕,许崇德蹒跚起身道别记者,他缓慢摇动的双手,直到大门关上也没落下。

当天晚上,这位老人平静地走完了一生。

与宪法结缘1929年,许崇德出生在苏浙边界、湖光水色照映下的小镇——金泽(今属上海市青浦区金泽),这里佳才辈出,状元糕远近闻名。

许崇德半岁时父亲离世,留下孤儿寡母相依为命。

许崇德母亲出身书香门第,在她的引导下,许崇德自小就酷爱读书,即使后来在抗日的颠沛岁月里,母亲总是想方设法让他到当地的学校继续学业。

在最初的启蒙教育中,母亲总是反复吟诵着“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这首童谣式的古诗教会了他爱和感恩,在日后1982年宪法草拟的过程中,许崇德极力支持将“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写入宪法第49条。

许崇德与法结缘源自对日本侵略者的“报复”——“因为战争原因,当时我讨厌侵犯中国的日本人,就想着怎么‘整’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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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崇德:与新中国宪法相伴一生-法律
许崇德:与新中国宪法相伴一生
2014年3月3日晚上11时59分,一代法学大家许崇德因病在北京逝世,享年85岁。

随即,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焦洪昌发布微博称:“许崇德老师今晨走了,终于没有等到他参与制定的第一部《宪法》60年纪念日。

”屈指算来,许崇德去世之日离我国第一部《宪法》60周年纪念日仅相差半年多的时间。

这位26岁就参与新中国首部《宪法》起草工作、最终统稿我国现行《宪法》、负责《港澳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修订的宪法大家,将生命的痕迹永远留在了我国的宪法史上。

和宪法结下半生缘
作为新中国第一代宪法学者的许崇德见证了新中国宪法从无到有、不断发展的整个历程。

但是,鲜为人知的是,他和宪法学的缘分早在六七十年前已经注定。

1929年1月,许崇德出生在上海市青浦区。

不到1岁时,他的父亲早逝,他的母亲靠教书把他养大。

他8岁那年,日军侵华,上海失陷。

一个冬夜,母亲带着许崇德逃难,经过淞沪战场时的惨状在他的幼小心灵里刻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记。

中学时代,他在一首诗中回忆起那次逃难经历:“霜浓白骨遗尸冷,月黑腥风带血吹。

我念中华多壮士,悲歌噱慨舍身时。

”那一刻,家国情怀和忧患意识已经在他的心中开始萌芽。

1947年,18岁的许崇德考入上海复旦大学法律系。

“因为战争原因,当时我讨厌侵犯中国的日本人,想着怎么‘整’他们。

看到(远东军事)法庭审判战犯用的武器是法律,于是,我决定要学法。

”许崇德曾一字一顿地解释自己学
习法律的初衷。

在上海复旦大学学习法律时,许崇德遇到了自己的启蒙恩师——张志让教授。

张志让是一位留美归来的法学大家,他所开设的比较宪法课程深深地吸引了许崇德。

在上课时,张志让不仅讲宪法的原理,还联系实际批判国民党的民国宪法。

张志让的课程很受学生欢迎,课堂常常座无虚席。

在许崇德所写的一篇文章中,他谈到对宪法的兴趣:“我所以对宪法萌发兴趣,一方面,固然同张先生谆谆善诱、分析深透有关;另一方面,因我生经战乱,吃尽民穷国弱的苦头,政治腐败,斯时为烈,所以,一接触宪法这门学科,初识国家根本制度、根本大法的重要性,情不自禁地产生了一种求知欲。


新中国成立后,张志让参加了中国第一部《宪法》的起草工作。

此时,他昔日的弟子许崇德也毕业了,并参与到这项工作中。

1954年,刚从山东参加完全国首期普选试点工作的许崇德被选中进入新成立的宪法起草委员会。

委员会全部工作都在中南海展开。

许崇德主要负责三项工作:收集整理各国宪法、整理编辑宪法名词解释以及整理来自全国各地的意见、建议。

其中,最后一项工作尤为重要,几百万条意见最终形成一本厚厚的《全国讨论意见汇编》。

而此时,许崇德的启蒙老师张志让作为宪法起草小组成员和新中国第一任大法官,正竭尽全力地为这个新生的共和国建章立制。

1954年9月20日,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又称“五四宪法”)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通过。

许崇德站在怀仁堂的走廊上见证了宪法通过全过程。

“宪法通过时会场气氛十分热烈,墙外鞭炮声四起,激动人心。

”许崇德说。

“我亦草书根本法”
如果说在制定“五四宪法”时许崇德还只是做辅助工作,那么,到了1982年修改《宪法》(又称为“八二宪法”)时,许崇德则是全程参与、一统到底。

1980年修宪启动后,许崇德就被借调到宪法修改委员会秘书处,起草《宪法》条文。

这次修宪是大修,刚开始参加起草的是4位学者,后来扩充到12人。

他们会聚到北京京西玉泉山工作,在两年多时间里起草了130多个条文,每一条都反复斟酌,正式稿就达6稿之多。

学者们提出了许多设想和建议,不少都被采纳了。

1982年5月的一个星期天晚上,参加起草的专家大多回家了,只有许崇德和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研究员王叔文还在玉泉山。

忽然,主持修宪的彭真委员长从隔壁楼上打来电话,叫他们去商量《宪法》序言底稿。

回来后,许崇德以一首《玉泉山之夜》记录下他们在灯下修改《宪法》序言草稿的情景:“灯下词初定,纸间策已筹。

宪章临十稿,尚欲益精求。

1982年12月4日表决通过的“八二宪法”和后来的4个修正案,构成了我国现行《宪法》。

与过去的《宪法》相比,“八二宪法”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这一章放在“国家机构”之前,并专门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等开风气之先的重要原则和理念。

多年来的实践证明,“八二宪法”对于公民权利的逐步完善和国家法治的进步起到关键的基石作用。

全程参与“八二宪法”修订的许崇德,在后来参观美国开国元勋、独立宣言起草人托马斯·杰弗逊的纪念堂后,赋诗表达当时的感受:“圆厅敞阔立金身,手执宪章瞿有神。

我亦草书根本法,从来笔下不输人。


完成1982年的宪法起草工作后,许崇德接到彭真委员长交给他的新任务:起草《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学习,许崇德等5位起草
委员赴中国香港地区实地调研。

那时,许崇德因患眼底出血症而住院。

医生不让他出远门。

但他不听劝,戴上墨镜,拎着针药,在1986年的春天出发了。

抵达香港后,有媒体捕捉到许崇德戴墨镜的照片,并配以大字标题“戴着有色眼镜看香港资本主义”。

对此,许崇德一笑置之。

经过5年殚精竭虑的起草制定,1990年4月4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当天,列席会议的许崇德目睹这部法律的通过,抑制不住激动的心情,当即写下七绝诗:“银灯闪闪比繁星,喜乐洋洋溢四厅。

百五十年蒙国耻,扫开瘴雾见山青。

”此后,许崇德又受命参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起草工作,并先后担任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筹委会委员和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委会委员,为港澳回归贡献自己的智慧。

执教鞭,宣法理
虽然活跃于立法界,但是,许崇德坦言“自己就是个教书的”。

这个身份让他在那段特殊年代受到不小的折磨。

然而,每当回忆起那段时光,他总是很平静,说那段岁月“对我没多大影响”,唯一的“损失”在于“失去了自己勤奋摘抄了一箱的读书卡片以及保留齐全的整套《新华日报》”。

1978年,中国人民大学复校。

许崇德回到学校,重拾宪法专业,并担任教研室主任。

这一年,他49岁,迎来了学术道路上的春天。

说起自己的学生,许崇德会很兴奋。

自1987年以来,他培养了50多位博士。

1990年7月,许崇德在中国香港树仁学院讲学,写了一首七律赠与树仁学院院长钟期荣。

这首诗的后两句袒露了许崇德的心迹:“万千志士齐心力,大漠黄丘瑰宝生。


24年后,许崇德仙逝时,他的学生从四面八方赶来哀悼。

香港立法会议
员梁美芬满怀深情地回忆起与许崇德初次见面的情景。

当她毕业返港时,许崇德更是以“送女弟子梁美芬学成返回香港”为题,悄悄地为她写下一首七绝诗:“已收秋实书襄足,毋忘园丁汗水长。

毕业辞京归海岛,常来母校作桥梁!”当时,梁美芬并没有收到这首诗。

直到2000年,她才从许崇德的《学而咏怀》诗词集中读到它。

这令她感动不已。

其实,这只是许崇德对学生关爱的无数瞬间之一而已。

许崇德的一生与宪法相伴。

纪念他最好的方式,是更好地维护宪法、推进宪政,将他坚持的理念发扬光大,让宪政之光照进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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