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倍工资赔偿按照基本工资计算(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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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二)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二)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解答(二)(2019年5月16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行政审判专业委员会2019年第8次会议通过)一、劳动关系认定1.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长期两不找”,双方就确认劳动关系、薪酬福利、解除劳动关系、社会保险等发生争议的,如何处理?除用人单位提供证据证明劳动合同已经解除或终止外,劳动者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的,应予支持;由于未付出劳动,除劳动者提供证据证明存在法定或约定事由外,劳动者请求支付工资、福利、生活费、社会保险待遇损失、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赔偿金等诉讼请求的,不予支持;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及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应予支持。

2.劳动者要求确认劳动关系且用人单位予以认可的,如何处理?劳动者仅要求确认劳动关系且用人单位予以认可的,因双方不存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的劳动争议,应裁定驳回起诉。

但双方有其他诉讼请求且属于劳动争议案件受理范围的除外。

3.关联企业混同用工情况下劳动关系如何认定?有关联关系的用人单位以交叉、轮换等方式使用劳动者,劳动者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的,参照下列原则处理:(1)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要求按书面劳动合同确认劳动关系,应予支持。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提供证据证明劳动者在关联企业工作不是履行双方书面劳动合同的行为或劳动合同已经解除或终止的除外;(2)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者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等因素综合判断劳动关系;根据上述情况仍无法确定劳动关系的,可根据劳动者的主张确认劳动关系;(3)在工作内容交叉重叠的情况下,劳动者提出的具有给付内容的诉讼请求,可根据劳动者的主张,由一家用人单位承担责任,或由关联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4.与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已经享受包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形成用工关系,应当认定为劳动关系还是劳务关系?用人单位招用已享受包括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养老保险待遇或退休金的人员为其提供劳动,按劳务关系处理。

劳动法律相关案例分析(3篇)

劳动法律相关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李某,男,30岁,某企业员工被告:某企业案由:劳动合同纠纷基本事实:李某于2012年1月1日入职某企业,担任技术岗位。

双方签订了一份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李某的月工资为5000元,加班费按照国家规定计算。

在李某入职后,企业为李某缴纳了社会保险。

2015年1月1日,劳动合同到期,双方未续签劳动合同。

此后,李某多次与企业协商续签劳动合同,但企业以各种理由拒绝。

2015年3月,李某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企业支付未续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工资、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

二、争议焦点1. 企业是否应当与李某续签劳动合同?2. 企业是否应当支付李某未续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工资、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三、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3.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四、案例分析1. 企业是否应当与李某续签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以及第二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本案中,李某在被告单位连续工作满三年,符合续签劳动合同的条件。

企业应当与李某续签劳动合同,但企业以各种理由拒绝续签,违反了法律规定。

2. 企业是否应当支付李某未续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工资、经济补偿金及赔偿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传统民事案件审判问题解答(第二部分)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传统民事案件审判问题解答(第二部分)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传统民事案件审判问题解答(第二部分)第二部分劳动人事争议及劳务纠纷案件问题24:《劳动争议司法解释(四)》第十二条规定,建立了工会组织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的规定,但未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事先通知工会的,劳动者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为由请求支付赔偿金的,应予支持。

但如果劳动者没有主动提出相关主张,法院是否应当依职权适用或向劳动者进行释明?如果劳动者不请求支付赔偿金,只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是否应予支持?参考意见:按照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如果用人单位在起诉前已经补正了通知工会的程序,劳动者关于支付赔偿金的请求不应予以支持。

如果劳动者未提出相关请求,不建议法院依职权适用或主动向劳动者释明。

劳动者不请求支付赔偿金,坚持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如果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除未通知工会的程序瑕疵外均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对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请求不应予以支持。

问题25:《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三)》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开立社会保险账户,无法补办的,赔偿损失。

对于未缴纳养老保险所造成的损失应当如何计算?参考意见: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所造成的劳动者损失,应为正常办理社会保险手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条件下劳动者应当享受的经济利益额度,但应扣除劳动者本人应当承担的保险费用额度。

上述经济利益额度无法计算的,可以比照用人单位应当缴纳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额度计算损失。

问题26:(1)《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

审判实践如何掌握二倍工资的起算点?参考意见:《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该项规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应当自用人单位用工的首月起算,计算至书面劳动合同签订时止,但不能超过一年。

未签劳动合同赔偿6篇

未签劳动合同赔偿6篇

未签劳动合同赔偿6篇篇1甲方(用人单位):XXXX公司乙方(劳动者):XXXX鉴于甲方未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现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赔偿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未签劳动合同的事实确认1. 甲方自用工之日起未与乙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2.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未依法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存在违法行为。

二、赔偿金额的计算与确定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具体计算方式为: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实际工资总额乘以2。

2. 甲方未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甲方应补缴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用,并支付相应的滞纳金。

具体金额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算为准。

3.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甲方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

具体计算方式为: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乙方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乙方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支付方式与时间1. 甲方应在双方达成赔偿协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双倍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及滞纳金、经济补偿金等应支付款项足额支付给乙方。

2. 支付方式:银行转账。

乙方应提供本人有效银行账户信息,甲方将应支付款项转账至乙方指定账户。

3. 如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足额支付应付款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加付赔偿金。

四、劳动关系的解除与终止1. 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后,甲方应依法为乙方办理离职手续,解除劳动关系。

2. 乙方应在收到应付款项后,及时办理离职交接手续,离开甲方公司。

五、其他事项1. 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应保持诚信,遵守法律法规,确保协商结果合法有效。

2. 如双方在协商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未签订劳动合同能不能要双倍工资

未签订劳动合同能不能要双倍工资

未签订劳动合同能不能要双倍⼯资⽹友提问:劳动法中是不是有“未签劳动合同要⽀付双倍⼯资”的规定?我怎么找上⼀个⼯作单位要钱?今天,我们谈谈双倍⼯资到底是怎样⼀回事⼉,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得到双倍⼯资。

有这样⼀则案例:张⼥⼠是某幼⼉园教师,她于2012年9⽉1⽇进⼊某幼⼉园⼯作,每⽉⼯资由基本⼯资加技能⼯资加⼯龄⼯资等构成。

但幼⼉园⼀直未与张⼥⼠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2016年5⽉30⽇,因个⼈原因,张⼥⼠向幼⼉园递交辞职报告。

单位在其多次要求下,也出具了劳动关系解除证明。

随后,张⼥⼠委托律师出⾯,要求幼⼉园⽀付2012年10⽉1⽇⾄2013年9⽉1⽇期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11个⽉的双倍⼯资差额。

对于张⼥⼠提出的双倍⼯资差额,该幼⼉园却以“请求过时效”为由拒绝⽀付。

随后张⼥⼠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要求⽀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资差额。

最后经仲裁裁决驳回了张⼥⼠的诉求。

店铺⼩编来给⼤家分析⼀下这个案件,为什么张⼥⼠没有跟幼⼉园签订合同还能进⾏⾃⾝维权?为什么她只主张11个⽉的双倍⼯资差额?为什么她提出权⼒主张时幼⼉园以“请求过时效”为由⽽拒绝?最后申请的补偿双倍⼯资差额劳动仲裁为什么也给驳回了呢?⾸先我们应该理解以下两个法条↓↓↓《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单位⾃⽤⼯之⽇起超过⼀个⽉不满⼀年未与劳动者订⽴书⾯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付⼆倍的⼯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7条也规定:“⽤⼈单位⾃⽤⼯之⽇起满⼀年未与劳动者订⽴书⾯劳动合同的,⾃⽤⼯之⽇起满⼀个⽉的次⽇⾄满⼀年的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付两倍的⼯资,并视为⾃⽤⼯之⽇起满⼀年的当⽇已经与劳动者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即与劳动者补订书⾯劳动合同。

”从这两个法条中,我们可以得到以下⼏点信息:⾸先,劳动者与⽤⼈单位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劳动者在离职后是可以⾏主张双倍⼯资的权利的。

其次,⼆倍⼯资所适⽤的时效为⽤⼯之⽇起超过⼀个⽉不满⼀年,即劳动者最多能拿11个⽉的⼆倍⼯资。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计算基数问题研究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计算基数问题研究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计算基数问题研究
在中国的劳动法中,规定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应当在工作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
工作内容、工资水平、工作时间等相关内容。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则应当按照规定向劳动者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赔偿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六)》
第20条规定,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要求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的赔
偿金,应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三倍为计算基数;如用人单位已经支付了工资,但未签订
书面劳动合同,应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之前自始至终支付工资的期间内劳动者拿到的工
资平均额为计算基数。

例如,某地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2000元,某劳动者在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在三个月内分别拿到了1500元、1800元、2000元的工资,那么其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二
倍工资的计算基数应为(1500+1800+2000)÷3×3=12600元。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6篇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6篇

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补偿6篇篇1甲方:【公司名称】地址:【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法人姓名】乙方:【员工姓名】住址:【员工住址】身份证号码:【员工身份证号码】鉴于甲方与乙方在雇佣过程中未签订劳动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权益,达成以下补偿协议:一、协议背景鉴于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甲方对乙方的权益予以重视并深感歉意。

为合法、公正地解决此事,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补偿协议。

二、补偿原则1. 补偿标准:根据乙方的工龄、岗位、薪资等因素,结合公司内部的补偿制度及国家法律法规,确定合理的补偿标准。

2. 补偿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岗位调整、晋升机会等。

具体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补偿内容1. 经济补偿:甲方将支付乙方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金,具体金额根据乙方的实际薪资、工龄及公司内部补偿制度计算。

2. 岗位调整:如乙方愿意,甲方可提供岗位调整机会,确保乙方的工作权益。

3. 晋升机会:甲方在今后将为乙方提供更多的晋升机会,以表彰乙方的贡献。

4. 其他:双方可协商确定其他补偿方式,如培训、福利等。

四、协议执行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履行补偿义务。

3. 乙方应保证在甲方履行完补偿义务后,不再就此事提出异议。

4.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1. 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若双方在执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3. 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以上协议内容已经双方充分沟通并达成共识,甲乙双方确认无误后签字盖章。

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未签订劳动合同怎么赔偿在劳动关系中,劳动合同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件。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有时会出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依法要求赔偿。

以下是关于未签订劳动合同赔偿的详细说明。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1. 支付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2. 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年内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3. 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如果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二、赔偿的计算方法1. 双倍工资的计算:双倍工资的支付期限从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后开始计算,直至书面劳动合同签订之日或者劳动关系终止之日。

计算公式为:应支付的双倍工资 = 劳动者月工资×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月数。

2.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的计算方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赔偿的申请流程1. 协商解决:劳动者首先应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尝试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

2. 劳动仲裁:如果协商不成,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 法院诉讼:对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证据的收集在申请赔偿过程中,劳动者需要收集以下证据:1. 工资支付记录:证明劳动者的工资水平和支付情况。

2. 工作证明: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

3. 通知书:如果劳动者曾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应保存通知书的副本。

4. 其他相关证据:如同事证言、工作记录等,证明劳动者的工作情况和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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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 倍工资赔偿按照基本工资计算
王肇文律师编写
【案情介绍】
陈某在 2008年 8月 1日入职某贸易公司,任行政管理人员。

陈某每月基本工资为: 1500 元,其他工资包括加班补贴为: 1500 元,合计为: 3000 元/月。

陈某在单位工作期间,单位没有与陈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没有购买社保。

单位也没有给予陈某休年休假和支付任何高温津贴。

陈某在 2010年 6月 1日向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理由是单位没有购买社保和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陈某在同年 7 月 1 日提出劳动仲裁申请。

劳动仲裁机构查明事实:陈某在入职时填写《求职登记资料表》,填写内容有:陈某个人资料、入职时间、应征的部门、职位、工资数。

双方有盖章和签名。

单位给予员工有十五天的春节放假,但是没有支付工资。

陈某是在公司内从事行政管理工作,在夏天室内安装有空调,调节气温。

陈某在与单位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向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请求为:(1)、因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要求支付从 2008 年 9 月 1 日到 2009年 7月 31日 2倍工资赔偿: 33000元(11个月*3000);(2)、陈某被迫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6000 元;(3)、没休年休假的工资补偿若干;(4)应支付高温津贴若干。

【处理结果】
1、劳动仲裁裁决:(1)、单位支付从 2009年 7月 1 日到 2009年 7月 31日的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 2 倍工资差额赔偿: 1500 元;( 2)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6000元;(3)没休的年休假工资补偿若干。

2、劳动者不服,提出起诉,一审法院判决基本同于劳动仲裁裁决结果。

3、在二审期间,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单位给予劳动者一定的赔偿。

【问题】
1、单位是否需要支付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 倍工资的赔偿?如需要支付,
2 倍工资赔偿应如何支付?
2、劳动者如以单位没有依法购买社保而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没有依法购买社保”的?
3、单位没有给予员工休年休假,是否需要支付没休年休假的补偿?
4、单位需要支付高温津贴吗?
律师点评】
1、单位是否需要支付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倍工资的赔偿?如需要支付,2倍工资赔偿应如何支付?
:(1)、应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但是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单位辩称,双方所签订的《求职登记资料表》具有劳动合同的性质,但是《求职登记资料表》实质意义是入职登记表,虽然双方有盖章签字,但是从该“表”的内容来看,不具有《劳动合同法》第17条所规定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如:劳动合同的期限、工作休息时间、工作地点等内容,所以不能视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计算2倍工资的赔偿应考虑如下问题:①、2倍工资的赔偿是差额赔偿,也就是2倍工资包括已经支付的1倍工资,如单位已经支付了员工工资,实际只需要支付1倍工资的赔偿,因此是差额赔偿;②、从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第二个月开始起算,最多是11个月工资,如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超过1年的,视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需要再另行支付 2倍工资的赔偿;③、2倍工资的赔偿,不同于工资赔偿,属于赔偿金性质,所以需要考虑仲裁时效。

在广州市仲裁、法院的做法,是提出仲裁申请时起算,往前推一年,如超过一年时间就不支持了。

④、计算2倍工资的赔偿按照基本工资计算,工资其他部分不计算在内。

针对本案件,陈某是2008年8月1日入职,在2010年6月1日解除劳动关系,在2010年7月1日申请仲裁,陈某按照规定提出,从入职第 2个月开始计算2 倍工资的赔偿,最多11个月工资,到2009年7月31日为止,是正确的,但是按照仲裁时效的规定,只有在2009年7月1日到2010年7月1日期间的2倍工资赔偿才受到法律保护,所以实际只有1个月工资的赔偿,另陈某的基本工资是 1500元,最终法院认定为赔偿陈某 1个月工资,为:1500元。

2、劳动者如以单位没有依法购买社保而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吗?司法实践中如何认定“没有依法购买社保”的?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可以被迫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因此,在本案中,因单位没有为员工购买社保,所以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赔偿,是完全正确的。

但是在司法实践中,对何谓“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做出了解释和说明,具体是指:(1)没有购买“五险”中任何“一险”;(2)“五险”中单位少购买,如购买“二险”或是“三险”等。

但是不包括:
(1)没有足额购买社保的;(2)单位拖欠社保费用;也就是如出现后两种情形,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单位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3、单位没给予员工休年休假,是否需要支付没休年休假的补偿?
:(1)对于年休假的规定。

在2008年1月1日后,国家开始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单位给予职工年休假是强制性的规定,如单位没有给予职工年休假,应给予3倍工资的补偿,该补偿包括单位应该支付的1倍工资赔偿,如实际已经支付工资的,只需要支付2倍工资的补偿。

针对于本案,员工在单位已经工作1年以上,按照规定是应该享受年休假的规定的,单位没有给予休年休假,按照规定就必须支付没休年休假的 2倍工资补偿。

(2)单位认为已经在春节休了15天,包括了年休假,单位的辩解是不成立的。

因为,事前并没有与员工约定春节的假期包括年休假,且单位给予的春节休假并没有支付工资,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年休假需要支付工资,所以单位
并不能以春节休假为理由,来代替给予员工休年休假。

4、单位需要支付高温津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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