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省经济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省经济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省经济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省经济开发区转型升级创

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冀政办发[2015]4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5.02.06

【实施日期】2015.02.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全省经济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冀政办发〔2015〕4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54号),进一步发挥省级以上经济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作为经济发展主力军、对外开放排头兵和深化改革试验田的作用,促进我省经开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围绕全省创新发展、绿色崛起,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推动经开区成为带动区域经济发展和实施区域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构建开放型经济新

体制和培育吸引外资新优势的排头兵、创新驱动和绿色集约发展的示范区,提高经开区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经开区要在发展理念、运行模式、管理方式等方面加快转型,努力实现由追求速度向追求速度和质量并重转变、由政府主导向政府推动市场主导转变、由同质化竞争向差异化特色化发展转变、由注重硬环境向软硬环境并重转变。(省商务厅,排在首位的部门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发展目标。到“十三五”末,全省经开区GDP达到20000亿元以上,经济总量比2014年翻一番以上;固定资产投资、主营业务收入、工业增加值、财政收入均实现翻番,外贸进出口总额、实际利用外资增长速度保持高于全省平均增速,力争实现翻番;产业结构更加优化,研发能力大幅提升,投资强度、产出效益、节能减排、污染物处理率等指标达到较高水平;实现产业、生态、社会和谐。(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土资源厅、省环境保护厅)

(三)实施分类指导。国家级经开区要率先实现转型发展,大力提升开放水平,全面提高创新能力,在更高层次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提高在全球价值链及国际分工中的地位,积极探索产城融合发展新模式。设立较早、发展较快的省级经开区,要以先进国家级经开区为标杆,努力做优做美环境,做大做强产业体系,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土地集约利用和环境保护水平。设立较晚、发展较慢的经开区要发挥后发优势,提高产业转移的承载能力和招商引资实效,加快形成产业链和产业集群,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以沿渤海、环京津和重要节点城市经开区为重点,大力实施品牌带动战略,打造一批特色品牌园区,提高我省经开区的品牌影响力。(省商务厅)

(四)强化考核管理。修订完善《河北省经济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评价办法》,统筹考虑规模速度与质量效益,科学设定考核指标及权重,把规划实施、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创新能力、品牌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行政效能等作为主要考核内容,引导经开区走质量效益型发展之路。支持综合实力强、产业特色明显、发展质量高、符合条

件的省级经开区申报国家级经开区。自2015年起,建立有进有出的动态管理机制,对土地等资源利用效率低、环保不达标、发展长期滞后的经开区,第一年予以通报、限期整改,第二年仍无改观的予以摘牌。(省商务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境保护厅)

二、推进经开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一)完善行政管理体制。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在符合条件的经开区率先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暂时不具备条件的经开区要积极创造条件推广试点经验。积极推进修订《河北省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进一步明确经开区管委会管理职能和管理权限。各市、县(市、区)政府作为当地经开区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理顺经开区管委会与所在市、县(市、区)政府及其部门的关系,针对经开区建设发展不同阶段的实际需要,依法授权或委托其行使同级政府部分经济社会管理权限。进一步规范和优化经开区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在控制经开区机构编制总量的前提下,赋予经开区内设机构自主权。坚决整顿经开区人员超编问题,妥善安置超编人员,建立科学合理的用人制度。具备条件的经开区可设立一级财政。按照能放即放的原则,进一步向经开区下放审批权限。在具备条件的经开区开展设立行政审批局试点。及时总结省确定的经开区体制机制改革试点经验,逐步向全省推广。大力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模式。鼓励经开区与周边区域和经济功能区采取异地共建、飞地经济、委托管理等形式联动发展。(省商务厅、省编委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二)创新开发运营机制。各市、县(市、区)政府要不断加大对经开区建设发展的投入,各类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要向经开区倾斜。鼓励和支持具备条件的开发公司运用发行企业债券、上市等现代金融工具筹集开发资金。鼓励探索经开区建设、招商、运营、

管理和园区服务的市场化模式,积极推广“政府推动、企业经营、市场运作、多元投入”的经开区开发运营模式,鼓励和引导外资、民间资本和各类社会资本参与经开区的开发运营。鼓励经开区与战略投资者之间、经开区相互之间结成合作联盟,建立“共同规划、共同开发、共同经营、共同管理、共同受益”机制,以多种模式跨区域合作开发运营“区中园”。(省商务厅、省编委办、省财政厅、省金融办)

三、提高经开区开放型经济水平

(一

创新驱动增活力转型升级促发展.docx

创新驱动增活力转型升级促发展 成立于 1951 年的苏州远东砂轮有限公司,历经60 余载肩负“打造创元主业、振兴民族工业”使命,发挥“聚沙 成塔、屹立远东”精神,不懈“创新驱动增活力、转型升级 促发展”干劲,持续谋实事、出实招、求实效,努力追逐着 “中国磨料磨具行业的引领者、世界磨具行业的先进者”目 标,已成功实践出了自己独特的升级发展之路,并逐步形成 了值得借鉴的“创新远东”模式。 创新产品营销策略 一着不让抢占内外市场份额 一是着力推进固结磨具市场触角延伸。公司注重扩展固 结磨具销售市场,力拓新区域、新客户。在稳固沪宁、浙江 地区市场的基础上,将销售工作重心转向华南、西南、东北、西北尤其是南北方、苏北地区,不断扩大异地区域的销售比 重。公司主要负责人深入市场前沿,切实把握、研判、细分 市场,进一步开拓新客户尤其是直供户,将市场、利润掌握 手中。 二是着力做大涂附磨具内销外销“蛋糕” 。公司在稳固重 大客户、不断提升涂附磨具国内销量的同时,多措并举畅 通外贸“绿色通道” ,竭尽努力做到“三个一”:一是对国际

市场深入分析、正确定位。根据东南亚、中东及欧美、非洲 市场对产品品质、档次、价格的不同要求,积极施展各有侧 重、富有针对性的“组合拳” ,抢占锆刚玉、磨中纤板等高 端产品的国际市场份额,着力在伊朗、土耳其、澳大利亚、 印尼等市场实现突破;二是以涂附磨具大卷产品为重点,扩 展涂附磨具产品转换商及转换厂家,争取成为他们长期稳定 的供应商;三是发挥产品特色优势,加大对TC136Y 等重点产品的外销推广力度。在国际市场需求持续低迷的背景下, 公司外销收入连年增长,今年9 月份实现外销收入再创公司 历史新高,较2013 年 9 月同比增长49.87%。 三是着力优化调整产品生产销售结构。坚持市场引导、 以创新引领,持续调整产品结构,不断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一是集中精力、整合资源,努力生产市场销路好、附加值高、性价比优的涂附磨具中、高档产品。将磨中纤板单方向和多 方向产品、锆刚玉、碳化硅等优势产品的产销比重提升至总 产销量的三分之二,尽量生产 ??幅锆刚玉系列产品,逐步减少 和淘汰盈利率低、质量不稳、工艺复杂产品及小单产品的产销量,千方百计推进有效生产和有效销售。同时开拓扩展延伸涂 附磨具应用新领域。努力将公司拳头产品锆刚玉成功打入暖气片、高尔夫球头、铸件等产业领域;二是以技术集成创新为主,推广精度高、磨削性能好的固结磨具产品,进一步提高技术含 量大、毛利率高、市场缺位、适销对路的高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行业协会建设的若干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行业协会建设的若干意见 冀政[2007]108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河北省行业协会发展指导意见及其实施意见》(冀政[2005]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精神,进一步理顺行业协会管理体制、明确细化行业协会职能、加强行业协会内部建设、规范行业协会行为、优化行业协会整体布局结构,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切实提高加强行业协会建设重要性的认识 1、加强行业协会建设是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是配合政府职能转变的重要基础,是经济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全省上下紧紧围绕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的奋斗目标,凝神聚力加快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逐一破解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诸多矛盾和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确保完成节能减排和淘汰落后产能目标任务,积极打造沿海经济隆起带,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和民营经济,努力开拓全民创业新局面。做好这些工作,都需要包括行业协会在内的健全完善的社会中介组织更好地发挥应有作用。 二、改革和完善行业协会监管方式 2、实行政会分开。行业协会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活动,从职能、机构、工作人员、财务等方面与政府及其部门、企事业单位彻底分开,目前尚合署办公的要限期分开。在职公务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兼任领导职务,确需兼任的要严格按有关规定审批。 3、进一步理顺全省性经济类行业协会管理体制,规范行业协会监管方式。除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履行特殊职能的行业协会以及部分工作依附性、针对性较强的国家垂直管理部门的行业协会,可仍由有关部门依法管理和监督指导外,省政府有关部门不再作为全省性经济类行业协会的业务主管单位。有关部门应积极引导和协调全省性经济类行业协会,统一归口到省工经联(省经团联)管理。 登记管理机关、业务主管单位和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按照政会分开、分类管理、健全自律机制的原则,规范监管方式。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作为相应行业协会的对口联系单位,要积极支持行业协会依法开展活动,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行业协会履行委托、划转的职能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4、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积极支持行业协会加强自身建设。行业协会目前使用的产权属于省政府所有的办公用房,自本意见发布实施起一年内仍由行业协会无偿使用和管理,一年后按冀办字[2004]43号文件的规定缴纳房租,使用的其他国有资产按相关规定办理。 5、全省性经济类行业协会业务主管单位,负责指导、监管行业协会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依据其章程开展活动,推动行业协会自律管理,研究制订行业协会发展规划,做好与政府部门和行业协会的协调沟通。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涉及行业协会建设的重大事项,应主动征求和听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6、建立完善对行业协会工作的综合评价体系。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工经联(经团联)要尽快研究制定进一步加强行业协会自身建设和行业协会工作绩效评价办法,对行业协会进行定期跟踪、目标引导、绩效统计和综合评价。对诚信守法、严格自律、表现突出、绩效明显的行业协会给予表彰。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中,要逐步建立完善对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支持行业协会发展情况的评价内容。 7、培育发展与重组改造相结合,加快调整优化行业协会结构和布局。通过建立科学规范的评估机制和优胜劣汰的退出机制,推动和引导行业协会搞好定位,向职业化、规范化和国际化方向发展,提升整体水平和竞争力;通过引导行业协会适度竞争提高服务质量;通过积极创造条件,并按照市场化原则规范运作,培育发展和指导重组改造一批重点行业协会,构建具有行业广泛代表性,与国际接轨的行业协会。 8、建立政府与行业协会沟通和对话机制。政府及有关部门要不定期与行业协会就经济发展中的热点难点问题面对面沟通交流,充分听取行业协会意见。省发改委、省工经联(经团联)要了解掌握行业协会的意见、建议等相关信息,并定期向省政府专题报告。 三、进一步明确和理顺行业协会相关职能

《河北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河北省政府令4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20〕第4号 《河北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已经2020年12月8日省政府第10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省长许勤 2020年12月23日河北省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护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有限空间作业活动的安全管理和监督,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空间。 第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明确安全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管理措施,保障安全经费投入。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行业、领域的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应急管理部门和对有关行业、领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部门,统称负有有限空间作业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支持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推动生产经营单位采用先进装备和技术替代人工实施有限空间作业,提高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技术水平。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宣传和风险警示教育活动,帮助社会公众了解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知识,增强生产经营单位及从业人员的风险防范意识。 第二章安全管理制度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办[2012]2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1]33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工作,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统一发布、分级负责的原则,以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提高预警信息发布时效性和覆盖面为重点,进一步完善气象灾害监测预报网络,推进信息发布系统建设,拓宽预警信息传播渠道,健全预警联动工作机制,加快实现气象灾害实时监测、短时临近预警和中短期预报有效衔接,健全预警信息发布、传播、接收快捷高效的监测预警体系,做到监测到位、预报准确、预警及时、应对高效。到2015年,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提前15至30分钟发出,预警信息公众覆盖率达到95%以上;到2020年,建成功能齐全、科学高效、覆盖城乡和沿海的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及信息发布系统,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和预警信息发布时效性进一步提高,基本消除预警信息发布“盲区”。 二、提高监测预报能力 (一)加强监测网络建设。加快推进农业、海洋、人工影响天气、气候变化等监测系统以及雷达工程建设,建成气象灾害立体观测网,实现对重点区域气象灾害的全天候、高时空分辨率、高精度连续监测。按照共建共管、代建共享的原则,加快推进交通和通信干线、输电线路、水利工程、林区、旅游区、重点经济区、渔业作业区和海上养殖区等气象灾害监测设施建设,尽快构建国土资源、气象、水利、林业等部门联合监测预警信息共享平台。加快海洋气象灾害监测预警工程建设,着重推进北戴河、曹妃甸、渤海新区等区域海洋气象灾害监测系统建设,提高对环渤海和海上气象灾害的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制订实施全省防治山洪地质灾害的气象监测设施建设规划,实现灾害易发区乡、村两级气象灾害监测设施全覆盖。加

河北省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管理暂行规定(6号令)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 2003年第6号 《河北省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管理暂行规定》已经2003年8月12日省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季允石 二OO三年八月十五日河北省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行为,促进国有资产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务院《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省人民政府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国有参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国有资产的产权交易活动。法律、法规对探矿权、采矿权、国有土地使用权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等国有资产的产权交易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以下简称产权),是指企业国有资产的所有权以及与所有权相关的其他权利。本规定所称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以下简称产权交易),是指通过产权交易机构有偿出让企

业国有资产产权的行为。产权可以整体出让,也可以部分出让。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根据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并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产权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第五条产权交易必须通过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不得私下交易。 第六条从事产权交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实行自愿诚信、平等竞争、等价互利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七条产权交易当事人应当依法维护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进行产权交易应当征求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的意见。产权交易后对企业职工的安置,依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产权交易机构 第八条产权交易机构是经省人民政府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为产权交易提供服务并履行相关职责的事业法人。 产权交易机构从事企业国有资产产权交易业务,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第九条产权交易机构的业务范围和主要职责是: (一)为产权交易提供场所、设施和信息、咨询服务; (二)审核、监督产权交易行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三)对产权交易行为进行确认; (四)对会员单位的业务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五)向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和有关部门报告产权交易的重要情况; (六)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业务和职责。

昆山市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六年行动计划科技创新工作实施细则

昆山市科学技术局昆山市推进转型升级创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昆山市财政局 昆科字〔2015〕42号 关于印发《昆山市科技局贯彻落实“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六年行动计划”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昆山开发区、昆山高新区、花桥经济开发区、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委办局,各有关科技园区、企事业单位:经研究,现将《昆山市科技局贯彻落实“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六年行动计划”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昆山市科学技术局昆山市推进转型升级创新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昆山市财政局 2015年7月9日

昆山市科技局贯彻落实“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六年行动计划”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快转型升级创新发展,推动“昆山之路”从头越,根据《昆山市“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六年行动计划”实施意见(2015—2020年)》(昆委〔2015〕22号)、《关于推进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财政扶持若干政策》(昆委〔2015〕2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在我市注册的企事业单位。 第二章实施一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所称科技成果是指已获得自主知识产权(授权专利、软件著作权以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具备先进性、成熟性和适用性特征,能取得良好经济、社会或生态环境效益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和生物新品种。 第四条“实施一批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包括:订制储备一批科技成果项目、引进落地一批科技成果项目和培育转化一批科技成果项目三个方面。 第五条订制储备一批科技成果项目

1.支持范围:聚焦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主导产业转型发展亟需解决的共性关键技术,以“合同研发项目管理”的形式,每年向技术成果供给方有偿预订研发一批科技成果、转化技术,或一次性购买科技成果并实施产业化。 预订研发是指企事业单位根据自身技术需求通过签署技术开发合同的方式寻求技术解决方案;一次性购买科技成果并实施产业化是指通过技术交易购买技术成果并在本市转化成现实生产力。两类项目均需每年6月向科技局备案。 2.支持方式:经评审认定,属预订研发类的,按申报单位实际支付预订研发费用的2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对于具备产业化前景的优质项目列入订制储备项目库予以跟踪培育;属一次性购买类的,按实际交易额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上述项目均采取后补助的方式,以科技创新券的形式予以支持。 预订研发类项目到期后,根据合同费用支付凭证,兑现相应科技创新券额度;一次性购买类项目需进行中期考核,考核合格的,兑现相应科技创新券额度(不超过项目可兑换总额度的一半),其余额度在项目到期且考核合格后一并兑换,项目考核不合格或因故中止的项目不予兑现剩余科技创新券。 第六条引进落地一批科技成果项目 1.支持范围:重点围绕新一代电子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能源环保、现代农业等技术领域,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实施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实施意见 冀政办〔2012〕14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2〕22号)精神,进一步做好我省减轻农民负担工作,防止农民负担反弹,提出如下意见: 一、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中心,以规范涉农收费和确保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为重点,以强化监督检查为手段,加强各项制度建设,将农民负担监管领域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等方面延伸,严肃查处侵害农民利益和加重农民负担的行为,确保农民负担继续控制在较低水平,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进一步加强涉农收费及价格监管 严格执行涉农收费文件审核制,有关部门出台涉及农民和村集体负担的文件,须征求同级农民负担监管部门意见。全面推进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及时更新公示内容、创新公示形式,提高涉农收费透明度。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校,要坚持学生自愿征订教辅资料的原则,不得突破“一教一辅”;合理控制饭菜价格,不得按学期或年度向就餐学生收取餐费;严禁以赞助、捐助的名义向村级组织摊派教师工资和活动经费。进一步规范农民建房收费,对依法利用农村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的农民,除收取房屋权属证书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积极推进农业水价改革,逐步实行终端水价制度,减少供水环节,降低农民水费支出。切实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利益,

不得借注册登记或检查的名义向专业合作组织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加大动态监管和跟踪督查力度,推动落实各项优惠扶持政策,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提供良好环境。 三、落实农民负担专项治理责任制 深入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治理,重点治理农村义务教育、计划生育、农民建房、婚姻登记和惠农补贴落实等领域的乱收费以及通村公路、社会抚养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等方面向村集体集资摊派等。严格落实专项治理责任制,财政部门负责落实强农惠农富农资金及向村级组织各种补助补贴资金,查处在落实惠农政策中加重农民负担和侵害农民利益的行为;教育部门负责治理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校违反规定向学生乱收费的行为;发展改革和物价部门负责加强涉农价格和收费的监督检查;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治理本系统向农民及村集体乱收费、乱罚款的问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治理向农民建房乱收费的问题;人口计生部门负责治理超范围、超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和向村集体摊派社会抚养费的问题;民政部门负责治理结婚登记搭车收费和殡葬方面的乱收费、乱罚款的行为;新闻出版部门负责治理向村集体摊派报刊和村集体公费订阅报刊费用超限额问题;工商部门负责治理登记注册农民合作社中乱收费的问题。农民负担监管部门为专项治理牵头部门,负责制定具体治理方案,政府纠风部门负责对专项治理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四、建立健全村级组织收费监管长效机制 规范管理村级组织收费,严禁将政府承担的建设和服务费用、部门工作经费转由村级组织承担,严禁有关部门或单位委托村级组织向农民收取费用,严禁村级组织擅自设立项目向农民收费,严禁用押金、违约金、罚款等非法方式管理村务。严格监督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应由政府投入的,不得向农民和村级组织摊派;需要农民筹资筹劳的,须经同级农民负担监管部门审核,严格按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规定的程序执行。建立村级组织收费审核制。向村级组织提供有偿服务、培训

“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企业培训心得体会

“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企业培训心得体会2010年8月30日、31日两天,我有幸参加了温州市委组织部、温州市经贸委和温州市厂长经理人才公司共同组织的“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为主题的企业培训,通过这次培训,让我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提高创新发展的意识,为以后的工作起到了很大的帮助作用,下面是我的一些心得体会,总结如下:在两天的培训中,其中张晖明教授的《企业战略管理创新与发展转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的讲课,再结合自己的工作,给了很大我的启发和深深的感触。 张教授在对企业内涵的重新认识上认为企业的“企”字,如果没有了“人”字,企业也就终止了。我觉得很有道理,在现代企业的发展中,必须建立以人为本的管理思路。在平时的管理中,各级管理人员都应该把培养人、教育人、留人等问题摆在日常工作的首位,只有把人的素质、技术水平提高了,才能提高我们的生产力。“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我们公司在日异月新的发展,现在企业“选人、用人、留人”的问题特别突出,所以我们必须建立和健全我们的用人制度,切实的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才能跟上我们公司硬件发展的步伐,企业才能更加的欣欣向荣。 在讲课的过程中,张教授在大格局决定大结局的中一句“埋头拉车与抬头看路”的话,让我思绪了很久。我是在想,在我们的工作过程中,也普遍存在这样的问题。有时候,我们管理人员一直盯着某个小问题不放,不去打开思路,大观全局的看待别的

事情,从而造成了捡了芝麻而丢了西瓜的局面。所以,我在想,作为管理人员,应该多多打开思路,多想问题,想别人想不到的问题,积极探讨如何提高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及提高企业执行力的问题,而不是所有的事情都亲力亲为,这样才能顾全大局,企业管理水平才能得到提高。 创新是企业发展不竭的动力,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如果都是用同样的方法去对待肯定是行不通的。所以在日常的管理中,要不断地、大胆的进行技术上的创新和管理上的创新,才能让企业的发展一直保持青春活力,企业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在我们电厂的日常管理中,管理人员一定要我们的员工树立创新的意识,积极倡导创新的行为,不要让电厂的管理一成不变,这样才能让电厂在安全、环保的前提下,创造更大的效益。 企业发展的格局创新也是很重要的,伟明企业经历了创业、发展的阶段,现在正逐步走向强大,在这条路上,我们更需要在管理上和技术水平上加以创新。在企业发展的道路上,我们不能默守陈规,必须打开思路,不断的学习别人的先进技术和管理方法,并结合自己的发展过程中进行强化,为我所用,让企业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以上是我在本次培训中一点点的体会,总之,在本次的培训中,让我掌握了很多管理方面上知识,也让我由衷的体会到学习的重要性。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人的发展是最重要的,只有不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暂行规定(2002修订)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暂行规定 (2002修订) 【法规类别】市政公用与路桥 【发文字号】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16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2.09.24 【实施日期】2002.09.24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修改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暂行规定》等32件省政府规章的决定(2014)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2016)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市市政 公用设施建设的暂行规定 (1992年5月25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发布 根据2002年9月24日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16号修订)为了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加快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的步伐,健全城市功能,改善我省的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建设与城市建设同步发展,特作如下规定。 第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对城市道路、桥梁

和供水、排水、防洪、集中供热、燃气、公共交道、园林绿化及环境卫生等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工作的领导。在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过程中,凡属重大和涉及范围较广的问题,城市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应当亲自组织协调;凡是动员群众参加的义务劳动,各级人民政府及各部门必须带头参加,并注意做好宣传发动工作。 第二条进行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各级城建、计划、财政、税务、物价、公安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必须密切配合;驻城市的单位必须服从城市规划和有关部门的管理。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城市人民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第三条城市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正确贯彻执行“人民城市人民建”的方针,依照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以及本规定,筹集和使用城市建设资金。 第四条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必须在基本建设中占有合理比例,省计划部门在地方统筹基建计划中,应当重视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的安排,各设区的市的地方财政也需确定一定数额的资金用于市政公用设施建设。 第五条城市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对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核准后执行: (一)住宅建设项目,未纳入城市综合开发的,按建设项目新建或扩大面积部分的土建和征地费用总额2.5%至5%征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已纳入城市综合开发的,按城市综合开发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非住宅建设项目,一般按建设项目新建或扩大面积部分的土建和水、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人事厅关于表彰全省政府办公室(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人事厅关于表彰全省政府办公室(厅)系统督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的 决定 【法规类别】公务员 【发文字号】办字[2007]28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政府河北省人事厅 【发布日期】2007.03.27 【实施日期】2007.03.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河北省人事厅关于表彰全省政府办公室(厅)系统督查工作先 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的决定 (办字〔2007〕28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厅)、人事局,省政府各部门办公室: 2004年以来,全省政府办公室(厅)系统督查部门和广大督查干部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各级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深入开展督查工作,较好地发挥了督促检查职能和参谋助手作用,涌现出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调动督查系统广大干部的积极性,进一步推动全省政府办公室(厅)系统督查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省政府办公厅、省人事厅决定授予石家庄市政府督查室等20个单位“河北省政府办公室(厅)系统督查工作先进集体”称号,颁发奖牌;授予闫士开等20名同志“河北省政府办公室(厅)系统督查工作先进工作者”称号,颁发证书,给予记二等功奖励;授予张立欣等30名同志“河北省政府办公室(厅)系统督查工作先进个人”称号,颁发证书,给予记三等功奖励。 希望受到表彰的督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再接再厉,戒骄戒躁,不断取得新的成绩。全省政府办公室(厅)系统督查部门和广大督查干部要以督查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先进个人为榜样,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开拓创新,锐意进取,求真务实,扎实工作,努力开创全省政府办公室(厅)系统督查工作新局面,为建设沿海经济社会发展强省贡献力量。 附:1、河北省政府办公室(厅)系统督查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2、河北省政府办公室(厅)系统督查工作先进工作者名单 3、河北省政府办公室(厅)系统督查工作先进个人名单 二○○七年三月二十七日附件1 河北省政府办公室(厅)系统督查工作

河北省2号令题库内容(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

河北省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复习题 一、单选题 1、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要求,企业定期评估分析和改进有关管理制度,并告知( C )。 A.安全管理人员 B.社会公众 C. 从业人员 2、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要求,鼓励(A)参与“双控”工作。 A. 社会力量 B. 社会公众 C. 中介机构 3、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每( C )至少组织检查一次双控方案落实情况。 A. 天 B. 月 C. 季度 4、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要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应进行(A)排查。 A. 专项 B. 全面 C. 必要 5、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生产工艺和生产技术开展(A)风险辨识。 A. 全面 B. 部分 C. 专门 6、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A)是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的责任主体。 A. 生产经营单位 B. 政府 C. 工会 7、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安全生产风险“双控”是指( C)。 A安全风险分级与管控 B隐患排查与治理C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8、《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施行起三年内,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 A )年组织开展一次全面辨识。 A. 1 B. 2 C. 3 9、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工作应当坚持关口前移、源头管控、(B)、综合治理的原则。 A. 安全第一 B. 预防为主 C. 以人为本 10、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生产经营单位(B)将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教育培训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 A. 可以 B. 应当 C. 不必 11、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委托社会服务机构提供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服务的,安全生产责任由(A)负责。 A. 本单位 B. 委托单位 C. 维修工 12、根据《河北省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与隐患治理规定》,风险因素辨识分为全面辨识和(A)辨识。 A. 专项 B. 部分 C. 专业

创新和转型升级是传统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

创新和转型升级是传统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 [摘要]河南森源集团公司以超前的发展理念、准确的市场定位,立足于行业的高端、应用领域的前沿,通过不断地推进企业转型升级战略,不断地进行科技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在电气、重工等应用领域取得了辉煌成就。这些对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进而实现企业跨越式发展都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关键词]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 [DOI]1013939/jcnkizgsc201529082 1河南森源集团公司转型升级的主要做法 1.1找准战略目标定位,持续转型发展 20多年来,森源集团发展战略的制定与调整是其保持蓬勃生机、持续发展、不断成功的根本保证。为了保持行业领头地位,森源公司总是吃透国家政策,紧跟市场需求,通过持续不断地变革创新和转型升级,促进了企业快速发展。1992年,我国电力工业处于需求旺盛期,公司把产品定位于GN系列电力高压隔离开关产品。由于注重产品质量,注重市场拓展和企业诚信,短短5年时间就把隔离开关产销量做到了全国第一。1997年城乡电网改造,公司将目光放在国内输配电行业和国际输配电行业的发展方向上来,以求公司产

品最佳的战略定位,产品结构从单一的GN高压元件系列转变为元件和高压成套设备齐头并进的新格局。2002年,公司对“奔马”公司进行兼并重组,为农机企业突出重围再造辉煌探索出成功之路。如今奔马公司已经由农用车辆制造企业成功转型为重型工程车辆、新能源电动车辆制造骨干企业,跻身国内高端装备制造行列。其中大型汽车吊车是奔马公司为适应国家汽车产业政策和城乡市场需求而进行产品结构调整和企业转型升级的支柱新产品。新能源电动车已成功研发出电动支线公交车等6大系列新产品,在全省率先实现规模化生产。其中纯电动移动警务室获得了国家质检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并被列入公安部警用装备采购目录,相继装备到国内100多个大中城市和天安门广场,市场占有率持续保持70%以上。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奔马公司推出的创新产品多功能水车和沼气工程专用车,全国首创,市场占有率一度超过80%。 1.2推进品牌战略,产品以质取胜 质量是一个企业综合实力的体现,更是一个企业整体素质的展示。森源公司在不断地转型升级中,对质量的追求贯穿于产品研发、制造、销售、服务的全过程,也贯穿于公司20多年的发展历程。1998年,公司就按照ISO9000的标准创建了质量管理体系,2002年引入U8财务管理系统,2003年引入世界一流的PROE三维设计软件,2005年引入当时国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物联网产业发展的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物联网产业发展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决策部署,抓住国家大力推进物联网研发应用的有利时机,加快我省物联网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一)总体思路。按照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调整优化经济结构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我省环京津区位优势、市场资源优势以及技术和产业基础优势,遵循“科学布局、产业聚集,技术引领、应用带动,加强合作、对接京津”的原则,坚持引入与培育相结合、高端技术与实用技术相结合、产业发展与推广应用相结合,加快推进产业规划和布局,加大招商引资和区域合作力度,加强技术引进和人才培养,推进重点技术研发中心和产业基地建设,实施“感知河北”试点工程,构建“感知技术”、“感知产品”和“智能服务”协调发展的产业体系,努力把物联网产业尽快培育成为我省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发展目标。重点建设4个技术研发中心,培育10个龙头带动企业,扶持100个特色鲜明的创新型企业,推动5大物联网产业基地建设,实施5大领域试点示范工程,在无线通信、网络与宽带接入、射频识别、传感器、基础材料与芯片等方面形成技术支撑,在通信设备、感知产品、卫星导航、行业应用、物联

网服务等领域形成产业规模。到2015年,物联网产业销售收入达到1000亿元以上,成为我省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技术研发中心和创新平台建设 瞄准物联网高端技术和应用技术发展,依托省内科研机构、高等院校、高新技术企业等技术和人力资源优势,加强与京津地区和高端企业集团的合作,抓好重点技术研发中心和创新平台建设。 1、中国电科石家庄物联网研发中心。加快推进与中国电科的物联网产业发展战略合作,依托中国电科第13所、第54所,整合集团技术优势,加快网络与宽带接入、基础材料与芯片、传感器网络、无线通信、卫星导航、信息安全等物联网关键核心技术的研发,打造国内重要的物联网技术研发中心。 2、航天信息河北物联网应用工程中心。依托航天信息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建设物联网应用工程中心,加强射频识别、物联网信息安全等领域的重大技术研究,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集成创新,加快物联网应用技术发展。 3、廊坊物联网信息服务技术中心。发挥廊坊毗邻京津的区位优势,以润泽国际信息港等信息服务基地和中科廊坊科技谷为支撑,加强与京津地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高端企业集团的合作,在云计算技术、基础设施服务、数据加工与处理、软件服务方面打造竞争优势。

河北省热力管理办法

河北省热力价格管理办法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 〔2007〕第3号 《河北省热力价格管理办法》已经2006年12月21日省政府第74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二○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河北省热力价格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热力价格行为,保护热力生产、热力经营单位和热 用户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结合 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制定或者调整热力价格以及热费的收 取和交纳,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热力价 格的管理工作。 热力价格实行政 府定价。具体价格由省人民政府授权设区的市、扩权县(市)人 民政府制定和调整。 第四条制定和调整热力价格应当遵循科学界定成本,合理确定收

益,兼顾承受能力,优化资源配置的原则。 第五条热力价格包括热力出厂价格和热力销售价格。热力销售价格分为居民用热价格和非居民用热价格。 第六条制定和调整热力价格应当以热力生产、热力经营的社会平均成本为基础,同时考虑以下因素: (一)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要求; (二)居民收入水平; (三)法定税金与合理利润; (四)热力出厂价格与热力销售价格的合理比价; (五)政府财政补贴。 第七条热力生产、热力经营单位拟制定热力价格的,应当向设区的市、扩权县(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以 下材料: (一)拟制定的热力价格; (二)拟制定热力价格的依据和理由; (三)拟制定的热力价格对相关行业、热用户及对当地居民消费价格水平的影响; (四)与制定热力价格有关的其他材料。 第八条热力生产、热力经营单位生产或者经营成本发生较大变化时,可以向设区的市、扩权县(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提出调整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生态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11805 【发文字号】冀办发[2016]16号 【发布部门】中共河北省委员会河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6.02.19 【实施日期】2016.03.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 暂行办法》的通知 (冀办发〔2016〕16号)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6年2月19日

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办发〔2015〕45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是指对在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过程中不履职、不当履职、违法履职、未尽责履职,导致产生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责任人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追究。 第三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按照属地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属地管理为主和“谁决策、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落实好各责任主体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 第四条各级党委、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工作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分管领导责任。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是

河北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规定

河北省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 管理规定 (1999年11月10日河北省人民政府、省军区(1999)第20号令发布) 第一条为加强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增强城市防空抗毁能力,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河 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凡在本省城市(含县城,下同)规划区内新建民用建筑,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本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前 款所称民用建筑包括住宅、旅馆、招待所、商店、文体娱乐场馆、候车 室、候机楼、大中专院校教学楼和办公、科研、医疗用房等非生产性建 筑。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根据国家制定的人民防空工程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对防空地下建设实施计划、技术和质量管理。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的 计划、规划、建设、财政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结 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管理工作。 第四条防空地下室建设应与城市建设相结合,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规划。修建防空地下室应贯彻平战结合原则,使其具备战时防空 和平时使用的双重功能。 第五条新建十层以上或基础埋深三米以上的民用建筑,应按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防空地下室;新建其他民用建筑,地面总建筑面积在二千平方米以 上的,按地面建筑面积的百分之二修建防空地下室。新建居民小区、开 发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的民用建筑,按一次性规划地面总建筑面积的百 分之二集中修建防空地下室。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危房翻新住宅 项目,原建筑面积二倍以内部分可免建防空地下室。 第六条按规定应修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因地质、地形等原因不宜修建的,经人民防空主管部门批准,可不修建,但必须按应修建防空地下室面积

关于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建议

关于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建议 【摘要】目前,在新一轮国际产业转移和国内加快经济转型的背景下,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意义变得尤其重大。本文认为,我国经济发展已经进入产业技术结构、产业组织结构、产业市场结构和整个国民经济结构的大调整期,中国经济已经到了只有转型升级才能持续发展的关键阶段。本报告建议,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实施产业转型、创新发展,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发展现代服务业实施产业转型、创新发展,提高第三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提升现代农业发展水平实施产业转型、创新发展,推动农民可持续增收等。 【关键词】产业升级创新发展第三产业 一、我国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面临的背景 众所周知,受国际金融与债务危机的不断深化和发达国家经济持续衰退的影响,我国GDP自2011年第四季度降至8.9%以来,直至2013年第四季度一直处于持续下降状态,同期投资、消费、外贸增长率也大都处于下降通道,财政收入增长率同样出现了持续下降(增长率已不足10%),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微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甚至出现了破产倒闭现象。在这一背景下,如何按照《决定》要求,“坚持发展仍是解决我国所有问题的关键这个重大战略判断”,正确把握机遇,力推转型升级,积极创新发展,具有特别重

要的意义。 二、我国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从2011年开始我国已经进入第四次产业大升级、经济大转型的新阶段。这是一次源于党的十八大,特别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全面深化改革《决定》和美国等发达国家“再工业化”。 第一,《决定》从制度、体制和政策实践等多个层面为企业、特别是中小微民营企业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机遇。例如,《决定》明确提出“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通过“制定负面清单”打破玻璃门、弹簧门和旋转门,“允许具备条件的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中小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和“发展普惠金融”,“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等。 第二,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再工业化”给我国产业升级经济转型提供的机遇。美国的“再工业化”,是其摆脱危机和以高新技术为依托、以高附加值高端制造业为重点再占全球实体经济产业链至高点的战略安排。为推进“再工业化”,美国加大了研发开支。发达国家越是“再工业化”,它们对我国传统工业制成品的需求就越无弹性。其挑战在于,如何使我国传统工业产品和装备制造进一步从低端转向中 端和高端,如何使我国各端产品高技术化和高附加值化。 第三,现代科学技术孕育着新的一系列重大突破给我

河北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

河北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 【法规类别】扶贫救灾救济 【发文字号】河北省人民政府令[2000]第5号 【发布部门】河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0.10.20 【实施日期】2000.10.20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失效依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部分失效依据】河北省财政厅、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北省人民政府令 (〔2000〕第5号) 《河北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已经2000年6月6日省政府第3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省长钮茂生 二000年十月二十日

河北省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保障城镇居民的基本生活,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城镇居民,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具有常住户口的非农业户口居民。 对家庭成员在一起生活(不含农业户口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镇居民,给予最低生活保障适用本实施办法。 第三条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 民政部门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主管部门。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和居民委员会在民政部门的指导下,具体负责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的实施。 第四条对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扶养人和抚养人的城镇居民,按照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全额补贴。 对尚有一定收入但家庭人均收入达不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城镇居民,按照当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给予差额补贴。 第五条家庭成员的收入包括下列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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