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银监局关于刘刚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盐城监管分局关于刘刚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盐城监管分局关于刘刚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盐城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1.02.05
•【字号】盐银保监复〔2021〕28号
•【施行日期】2021.02.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盐城监管分局关于刘刚任职资格的批复
盐银保监复〔2021〕28号
中国工商银行江苏省分行:
你分行《关于核准刘刚任职资格的请示》(工银苏报〔2021〕19号)收悉。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批复如下:核准刘刚中国工商银行盐城分行行长助理任职资格。
拟任人应自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
若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失效。
2021年2月5日。
中国银保监会凉山监管分局关于刘涛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凉山监管分局关于刘涛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凉山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0.11.19
•【字号】凉银保监函〔2020〕130号
•【施行日期】2020.11.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凉山监管分局关于刘涛任职资格的批复
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拟任刘涛担任华夏人寿凉山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并申请对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的请示》(华保川〔2020〕171号)收悉。
根据《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刘涛担任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对高级管理人员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三、你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保险监管规定,督促其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2020年11月19日。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核准刘刚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核准刘刚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20.09.09
•【字号】川银保监函〔2020〕1034号
•【施行日期】2020.09.0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核准刘刚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对刘刚同志进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浦银发〔2020〕244号)收悉。
根据《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审定,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刘刚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刘刚应在四川银保监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你单位应将其任职文件及时抄送四川银保监局。
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由四川银保监局办理注销手续。
三、你单位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并
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四、你单位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2020年9月9日。
中国银保监会南通监管分局关于刘刚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南通监管分局关于刘刚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通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0.12.25
•【字号】通银保监复〔2020〕303号
•【施行日期】2020.12.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南通监管分局关于刘刚任职资格的批复
通银保监复〔2020〕303号
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你行《如皋农商银行关于刘刚任职资格审核的请示》(皋农商银〔2020〕357号)收悉。
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刘刚江苏如皋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任职资格。
二、拟任人应自核准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并向我分局报告。
未在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批复文件失效。
2020年12月25日。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张帅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张帅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2021.05.20
•【字号】川银保监复〔2021〕251号
•【施行日期】2021.05.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许可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张帅任职资格的批复
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张帅担任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申请材料(锦泰财〔2021〕120号)收悉。
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核准张帅担任锦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二、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三、你公司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2021年5月20日。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刘刚任职资格的批复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刘刚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
•【公布日期】2019.04.11
•【字号】豫银保监复〔2019〕456号
•【施行日期】2019.04.1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河南银保监局关于刘刚任职资格的批复
豫银保监复〔2019〕456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刘刚任职资格核准的请示》(平保产豫分发〔2019〕44号)收悉。
经审查,刘刚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监会令2014年第1号)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心支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此复
河南银保监局
2019年4月11日。
中国银保监会自贡监管分局关于李清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自贡监管分局关于李清任职资格的批复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自贡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0.10.26
•【字号】自银保监函〔2020〕50号
•【施行日期】2020.10.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自贡监管分局关于李清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拟任李清担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富顺支公司经理并申请对其任职资格进行审查的请示》(川人保财险发〔2020〕463号)收悉。
经审查,李清符合《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核准其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富顺支公司经理的任职资格。
你公司应当自作出任命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我分局报告。
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2个月内未任命的,其任职资格自动失效。
你公司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保险监管规定,督促其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2020年10月26日。
中国银保监会南充监管分局关于核准蒋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保监会南充监管分局关于核准蒋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充银保监分局
•【公布日期】2021.04.12
•【字号】南银保监复〔2021〕50号
•【施行日期】2021.04.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
正文
中国银保监会南充监管分局关于核准蒋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分行副行长任职资格的批复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
你分行《关于蒋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许可的请示》(川中银报〔2021〕47号)收悉。
根据法律、法规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行政许可规章等有关规定,经审定,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蒋雄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充分行副行长的任职资格。
二、蒋雄应在我分局核准任职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到任,你单位应将其任职文件及时抄送我分局。
未在上述规定期限内到任的,本行政许可决定失效,由我分局办理注销手续。
三、你单位应要求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严格遵守银保监会有关监管规定,并按要求及时报告履职情况。
四、你单位应督促上述核准任职资格人员持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相关法律法规,熟悉任职岗位职责,忠实勤勉履职。
未尽事项按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办理。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