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预防处置的工作方案

XX镇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预防处置的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的预防处置,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精神障碍患者的合法权益,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行为预防处置工作的意见》(X政办发〔2015〕2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管控工作的通知》(X 精防处〔2016〕5号)的通知,进一步理清我镇主要相关部门在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管理和肇事肇祸及倾向预防处置工作中的职责,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有关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开展排查摸底(一)加强基础排摸。
各村牵头成立排查管控小组(可与关爱小组结合),明确一名联络员,根据《精神障碍患者线索调查问卷》,对辖区内全部人口(包括外来流动人口)中的所有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开展摸排,形成初筛名单。
对排摸过程中发现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或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但不知下落,或者已知现居住地,但不在本镇的,由各行政村及时登记,并负责追踪。
(二)组织复核确诊。
诊断时,由乡镇安排场所,并组织发动排摸出的疑似对象及监护人到指定场所,医务人员开展诊断并进行危险性评估,填好《精神障碍患者调查登记表》,复核诊断由当地公安部门负责现场维持秩序。
在全镇统一开展的专项行动以外,各行政村日常发现的疑似重性精神障碍患者,由行政村及时与镇卫生院精防人员联系,精防人员联系市第三医院,确定时间后,镇政府组织患者及监护人到市第三医院进行确诊工作。
复核诊断时危险评估为三级及以上的,由镇卫生院将名册及时上报镇政府和区疾控中心。
(三)登记确诊患者。
卫生院应将排查后经复核诊断确诊或专业医疗机构诊疗过程中明确诊断为严重精神疾病的本地居住患者,征得患者本人或者监护人(近亲属或村委会指定干部)同意并签署《参加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网络知情同意书》的,以及从专业医疗机构出院并签署知情同意书的患者,卫生部门要全部纳入本地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按要求建立或补充患者《居民个人健康档案》,及时将患者的相关信息录入《XX省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系统》。
开展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开展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工作实施方案背景介绍近年来,因为精神障碍患者相关事件频繁发生,给社会治安带来极大的影响和压力,社会舆论也对此持续关注和批评,为了确保社会安全的稳定与公共卫生安全,各地政府部门一直在加大对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力度。
目的和意义对于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摸排管控是为了保障社会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此外,排查和治理精神障碍患者,可以帮助患者及时接受治疗,避免患者出现过失或危害行为。
工作内容1. 摸排工作摸排工作是一项关键的工作,必须确保准确性和全面性。
具体实施步骤:1.政府部门应该通过各种信息渠道了解患者基本信息,并在社区中实现全面的人口普查。
相信对于这些患者的家庭基本情况,社会管理部门已经有所了解。
2.社会管理部门可以通过房屋租户信息等管控手段,实现对精神病患者的登记和管理。
3.通过社会工作人员的全职服务,可以有效开展患者摸排,包括病史、疾病信息、属于哪个社区、属于哪个区等。
2. 管控工作通过摸排工作,将精神障碍患者进行分析和统计,并对患者进行管控。
具体实施步骤:1.对于精神病患者的日常生活进行管控,并指导家属做好病人托管和照护工作。
2.对于不能自理的患者,实现社区护理站(中心)或医院的常设。
对于能够自理的患者,在社区中实现人与物的管控。
3.在社区监督下,设立巡逻小组,对于违规行为及时发现并处理。
3. 救治工作对于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工作,也十分重要。
具体实施步骤如下:1.成立相关工作小组,协调与相关部门,保障患者能够得到及时的施救。
2.制定完善的救治方案,提高诊断精度和治疗效果。
3.宣传精神病的相关知识,让更多人了解精神病人的生活。
工作计划1.第一阶段:制定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2.第二阶段:全面开展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登记和摸排工作。
3.第三阶段:制定详细的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控措施,并在社区中实施。
4.第四阶段:开展针对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措施,在确保社会公共安全的前提下,帮助其恢复健康。
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工作方案

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工作方案1. 建立档案:对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档案建立和管理,记录患者的基本信息、就医经历、治疗情况、家庭状况以及特殊行为和事故情况,建立动态档案。
2. 实行早诊断早治疗:通过社区医院、心理咨询中心等机构对患者进行早期诊断和治疗,避免疾病的进一步发展,加强患者的治疗护理工作。
3. 建立社区管理服务体系:在社区内建立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服务体系,配备心理医师和社工人员,开展家庭康复和家庭支持服务,提高患者的自我管理能力。
4. 制定防范措施:建立严格的防范措施,加强对患者的日常监管,防止其行为突发状况导致事故发生。
加强对患者的心理干预和安全提示,引导其正确处理生活中出现的问题。
5. 采取管控措施:对于个别情况严重者,采取管控措施,加强对其行动的限制和掌控,进行心理治疗和管理服务,尽力避免患者的危害行为的发生。
6. 加强社会宣传:通过宣传和普及科学精神健康知识,提高公众对于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认识,减少歧视和不理解。
同时,呼吁社会各界共同关注,共同参与,互相支持,共同促进患者的康复和社会和谐稳定。
7. 加强与家属沟通: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家属是治疗和管理的重要支持力量,应该加强与其沟通,了解其需求和困难,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共同维护患者的健康和安全,保障家庭的和谐稳定。
8. 建立联合工作机制: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涉及多个部门和机构,应该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强与公安、社会工作、医疗等部门的协调和合作,充分发挥各自的优势和职能,形成合力,高效推进工作。
9. 加强网格化管理:在社区内建立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网格化管理体系,将社区划分为不同的网格,每个网格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负责对患者的日常管理、服务和监管,提高对患者的关注度和应对能力。
10. 开展心理干预与治疗:对于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心理治疗和干预是非常必要的。
关于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关于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助工作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真诚关爱、服务为先、预防为主”的理念,加强和创新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服务工作的体制、机制和方法。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配合;预防为主,服务为先;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围绕重点,积极兼顾;社会协同,综合防控”的工作原则,构建起“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家庭配合”的服务管理格局,全面落实“无遗漏排查、无缝隙管理、有保障治疗、有跟踪服务”和“预警直通、救治直达、帮扶直接”等各项举措,做到对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有人管、不脱管、不失控、管得住、管得好”,有效预防和减轻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对社会、家庭和自身造成危害,促进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恢复生活功能,回归社会。
二、工作目标紧紧围绕创建平安xx建设的要求,建立起对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信息监测、排查评估、依法收治、服务管理、社区康复等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
建立起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服务管理的“五个体系”即:以政府为主导的工作体系、以综合治理为平台的排查预防体系、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监测预警体系、以社会保障为基础的救治救助体系、以社会化援助为补充的帮扶助困体系,着力形成“防控社会性、诊治专业性、康复开放性”的工作模式。
以“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为目标,确保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不因贫困得不到救治,不因疏于救治管理而伤害自身或危害社会。
三、组织机构为了加强对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服务管理工作的协调指导,特成立xx县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服务管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王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
各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督促各有关部门、单位落实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的各项工作任务。
将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纳入全县精神卫生工作规划,开展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排查工作,并邀请省级专家现场开展病例确诊,对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积极开展医疗救治、病员信息采集和监测工作;利用各种方式普及精神卫生知识,做好重点人群心理干预;协助人社部门落实精神障碍患者的城镇居民医疗和农合报销政策。
肇事肇祸精神人员管理制度

肇事肇祸精神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社会安全,维护公共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精神病患者的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在公共场所或者特定场所发生肇事肇祸事件,并且被鉴定为精神病患者的人员。
第三条精神病患者是指有精神疾病并需长期医疗照顾或者精神病院观察治疗的人员。
第四条肇事肇祸事件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特定场所发生的精神病患者威胁、伤害他人或者公共设施安全的行为。
第五条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精神病患者信息数据库,对精神病患者进行登记,实现信息共享和精准管理。
第六条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精神病患者的社会保障和帮扶工作,提供就业、康复、生活照料等必要支持。
第七条社会各界应当加强对精神病患者的理解和关爱,同时保障社会安全,防止肇事肇祸事件的发生。
第八条精神病患者的家属和监护人应当承担照料和管理责任,确保精神病患者的日常生活秩序和治疗工作。
第二章精神病患者管理第九条精神病患者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接受医疗机构的治疗和观察。
第十条精神病患者医疗机构应当落实医师责任制,确保患者得到专业的诊断和治疗。
第十一条精神病患者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的要求服药和定期复诊,确保病情稳定。
第十二条精神病患者离院后应当接受社会康复机构的跟踪服务和康复辅导,提高其社会适应能力。
第十三条精神病患者的家属和监护人应当积极配合医疗机构的治疗和观察工作,不得擅自停止或变更治疗方案。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病历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患者的隐私权和信息安全。
第三章肇事肇祸事件处理第十五条对于发生肇事肇祸事件的精神病患者,警方应当及时介入,采取控制措施,防止事件扩大。
第十六条对于肇事肇祸事件的精神病患者,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调查,并将其送往相应医疗机构接受治疗和观察。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对肇事肇祸事件的精神病患者应当进行全面评估,制定相应的治疗和管理方案。
第十八条对于肇事肇祸事件的精神病患者,家属和监护人应当积极配合医疗机构的治疗工作,确保患者的病情稳定。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时肇事肇祸应急预案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住院时肇事肇祸应急预案1. 预案制定目的预防和减少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医院内肇事肇祸的风险。
快速、有效地处置已经发生的肇事肇祸事件,保护患者、医护人员和其他住院人员的安全。
2. 预案适用范围适用于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在医院内可能或已经发生的肇事肇祸事件。
3. 组织机构与职责领导机构:医院应急管理小组,由医院领导、医疗部门、安全保卫部门等组成。
职责:医疗部门负责患者的诊断、治疗和病情监测。
安全保卫部门负责现场控制、秩序维护和安全保障。
其他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参与应急处置。
4. 预防措施加强医院内精神卫生知识的宣传教育。
建立健全患者的行为监测和管理制度。
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和心理支持。
加强医院安全设施建设,如监控系统、紧急呼叫设备等。
5. 应急响应流程事件报告:任何医护人员发现患者有肇事肇祸倾向或行为时,应立即报告。
初步评估:医院应急管理小组接到报告后,应迅速评估事件的严重性和紧急性。
启动预案: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现场处置:医疗团队负责患者的医疗救治,必要时采取约束措施。
安全保卫部门负责现场控制,确保其他人员的安全。
信息发布:及时向医院内部通报情况,必要时通知患者家属。
事后处理:对事件进行调查,总结经验教训,提供必要的后续治疗和支持。
6. 保障措施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定期进行培训和演练。
确保必要的医疗资源和物资储备。
建立信息共享和协调机制。
7. 法律责任明确相关责任人在应急处置中的法律责任。
对违反预案规定的行为进行法律追责。
8. 预案的修订与完善定期对预案进行评估和修订,确保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区肇事肇祸及倾向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方案

区肇事肇祸及倾向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方案(试行)为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体系,加强肇事肇祸及倾向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关爱帮扶,深化平安、健康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据**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建立健全肇事肇祸及倾向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服务管理机制,确保患者不因贫困得不到救助,不因疏于救治管理而伤害自身或危害社会,实现肇事肇祸及倾向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应管尽管、应治尽治、应助尽助、应护尽护"O二、救治救助的对象临床诊断为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退滞伴发精神障碍等六种严重精神障碍住院治疗患者。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三十条第二款第二项情形并经诊断、病情评估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 不限于上述六种疾病。
三、工作内容(一)掌握患者动态信息,落实应管尽管L全面摸清患者底数。
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街道(镇)为单位按照“三清四落实"(底数清、病情清、去向清,监护落实、救助落实、治疗落实、康复落实)的要求,组织开展全面排摸,采取逐村(社)、逐户排摸;卫健、公安、医保、民政、残联、司法等部门要做好相关数据比对,彻底摸清辖区内所有疑似精神障碍患者,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动态知。
2.全面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卫健部门要做好信息甄别、登记报告、危险性评估工作,及时录入浙江省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管理系统。
公安部门要及时把肇事肇祸及危险性评估3级以上的患者信息录入公安部重性精神病人信息管理系统,并及时将数据信息导入浙江省平安建设信息系统。
对于既往发生肇事肇祸案件或危险性评估3级及以上的患者,病情稳定且近3年无案件发生的,进行诊断复核及评估,评估后不符合录入系统条件的患者退出肇事肇祸患者名单,退出后仍需规范管理。
3.全面落实管控措施。
各街道(镇)及相关部门对排查出的肇事肇祸及倾向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由街道(镇)驻村(社区)干部担任组长,逐人建立六人关爱帮扶小组(患者监护人、精防V社区责任>医生、网格员、辖区民警、村(社区)干部、驻村(社区)干部),对有病情发作迹象的患者,及时联系监护人督促其服药或入院治疗, 确保不发生意外伤害事件。
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工作方案(一)

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排管控工作方案(一)随着社会的发展,精神疾病的义务责任认定和管理难度不断加大。
近年来,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罪案事件频繁发生,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为了维护社会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亟需加强对此类精神障碍患者的摸排管控工作。
一、摸排工作对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进行摸排,是为了获得其基本情况和危险程度,从而制定相关管控措施的必要工作。
摸排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对已知的精神障碍患者进行登记,建立基本档案,并对其所在区域进行责任划分和持续跟踪;2. 加强与精神科医院和社区医疗机构的联络,随时获取有关精神障碍患者的治疗情况和危险标志;3. 对重点地区和单位,如公共交通、商场等,进行排查,发现精神异常行为的人员,进行登记并及时报告。
二、管控工作在摸排的基础上,针对不同危险程度的精神障碍患者,制定相应的管控措施是必须的。
管控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针对轻度精神障碍患者,应加强社会支持和心理疏导,开展心理康复和职业培训,帮助其尽快走出困境;2. 针对中度精神障碍患者,应加强常态化治疗,尽可能降低危险因素,减少危险行为的发生;3. 针对重度精神障碍患者,应实行终身医疗管理,严格实施“单向维护”,对其进行随访和呵护,确保社会安全。
三、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和宣传对社会各界人员普及精神障碍患者的知识,增强公众安全意识,是遏制民间自作聪明和误判误判的重要手段。
有关部门应加强相关人员和志愿者的培训,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应对能力。
同时,还应通过各种方式向大众展示精神障碍患者的现状和较好实践,赢得公众理解和支持。
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管理摸排是保障公共安全、促进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
有关政府和部门应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加强操作经验的交流共享,形成工作合力,使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危险行为得到有效管控,推动精神疾病的管理与综合治疗水平的不断提升。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1. 概述
本实施方案旨在有效管理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确保社会秩
序和公共安全。
本方案制定了具体措施和流程,以确保患者得到适
当的治疗和监管,并最大限度地减少他们可能造成的损害。
2. 责任及流程
2.1 识别和评估
- 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家庭成员、社区居民等应当配合,共同识别和评估可能存在肇事肇祸倾向的精神障碍患者。
- 评估应由合格的医疗专家进行,包括对患者的病史、症状、
行为等进行详细记录和分析。
2.2 监管与治疗
- 对被识别为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个体,应当根据他们的
需求和病情,进行相应的监管与治疗。
- 监管措施可以包括定期的社区治疗、住院治疗或安置在专门
机构。
- 治疗时应综合运用心理治疗、药物治疗等手段,以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和社会适应能力。
2.3 监督与跟踪
- 患者在监管期间,应进行定期的身体和心理评估,以确保治疗效果和患者的病情稳定。
- 监督部门应建立健全的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不同机构之间对患者的情况及时了解和沟通。
2.4 风险防控
- 针对高危患者,应加强风险防控措施,如增加监管频率、加强安全措施等。
- 风险防控工作应由专门的团队负责,确保针对潜在危险行为的预警和处理措施。
3. 社会参与与支持
- 社会各界应加强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关注和支持,促进他们的康复和社会重返。
- 建立和加强社区警民合作,提高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的相关知识和应对能力。
4. 法律保障与法制建设
- 在管理工作中,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正和法制秩序。
- 针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应及时
调整和完善相关法规和政策。
5. 宣传与教育
- 开展相关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
的认识和理解。
- 提供相关培训和资源支持,提升医务人员和社会工作者的专
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6. 资源保障
- 加大投入,提供足够的资金和人力资源,建立健全肇事肇祸
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的工作体系。
- 持续改善治疗设施和服务条件,提高管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
本实施方案将在各相关部门的协作下执行,注重患者的权益保
障和社会风险的防范。
通过有效管理和治疗,我们将为肇事肇祸精
神障碍患者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和康复机会,促进社会的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