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往来款管理制度
国企 往来账款管理制度

国企往来账款管理制度
国企往来账款管理制度是指国有企业在业务往来中对其它企业或个人的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管理规定。
该制度主要目的是维护国企与合作伙伴之间的良好合作关系,保障企业的经济利益。
具体规定包括:
1. 往来账款的管理流程,包括开具、接收、核对、确认、结算、清理等环节的操作步骤和责任分工;
2. 往来账款的确认方法,包括签订合同、发票、收据、对账单等方式;
3. 对往来账款的登记和管理,包括建立往来账款清单、核对账款余额、及时处理账款异常情况等;
4. 对逾期未付账款的管理,包括发出催款通知、采取适当的法律手段等;
5. 对与合作伙伴之间的纠纷处理,包括协商解决、仲裁、诉讼等方式;
6. 对往来账款的统计和分析,包括往来账款余额、账款周转率、账款损失率等指标的评估和分析。
国企往来账款管理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规范企业的经济往来行为,降低企业的财务风险,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和信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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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来款日常管理制度

往来款日常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公司的财务管理,提高往来款的管理效率和准确性,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的往来款管理工作。
三、往来款的定义往来款是指公司与客户、供应商或其他合作方之间在业务往来中产生的应收或应付款项。
四、往来款管理的基本原则1. 严格按合同或协议规定的时间和金额进行往来款的收付。
2. 往来款应以财务系统记录为准。
3. 往来款的管理应当实现内部审批、外部协调、监督和检查等控制措施。
4. 往来款的管理应当做到分类清晰、记录准确、审批合规、报表完整。
5. 往来款的管理应当保护企业利益、避免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6. 往来款的管理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
五、往来款管理流程1. 往来款的确认根据合同、订单或协议等文件,记录每笔应收或应付款内容、金额、日期、对方信息等。
2. 往来款的核验根据财务系统的数据,核实每笔往来款是否准确无误。
3. 往来款的审核由部门经理审批确认往来款的收付,确保符合公司财务制度的规定。
4. 往来款的执行执行往来款的录入、核对、支付或收取等操作。
5. 往来款的监控定期对往来款的情况进行监控和分析,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情况。
6. 往来款的结算按时结清应付或应收款项,确保账目清晰明确。
六、往来款管理的具体操作1. 往来款的记录和分类将所有往来款分门别类记录在财务系统中,便于查询和核实。
2. 往来款的核对和调整每月对往来款进行核对和调整,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3. 往来款的审批和授权往来款的收付必须经过部门经理审批并得到财务主管授权。
4. 往来款的支付和收款支付往来款时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流程和程序操作,收款时必须核对对方信息和金额。
5. 往来款的清理和结算定期进行往来款的清理和结算,确保账目的正常和安全。
6. 往来款的报告和分析定期提交往来款的报告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七、往来款管理的监督和检查1. 审计部门定期对往来款进行抽查和审计。
国网公司往来款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网公司往来款项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网公司及其所属各级单位(以下简称“公司”)的往来款项管理。
第三条公司往来款项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确保往来款项的合法合规。
(二)安全性原则:确保往来款项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流失和风险。
(三)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
(四)透明性原则:加强往来款项的监督管理,确保往来款项的公开透明。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往来款项的全面管理,包括:(一)制定往来款项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健全往来款项台账,定期进行核对。
(三)对往来款项进行审批、支付和结算。
(四)监督、检查往来款项的合规性、安全性和效益性。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以下职责:(一)严格执行本制度,规范往来款项的管理。
(二)及时、准确地向财务部门提供往来款项的相关信息。
(三)配合财务部门做好往来款项的核对、审批和结算工作。
第三章管理流程第六条往来款项的管理流程如下:(一)发起:各部门、各单位根据业务需要,提出往来款项申请。
(二)审批:财务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批,确保其合规性。
(三)支付:财务部门根据审批结果,办理支付手续。
(四)结算:财务部门与对方单位进行结算,确保款项及时到账。
(五)核对:财务部门定期对往来款项进行核对,确保数据准确。
第四章监督检查第七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对往来款项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主要内容包括:(一)往来款项的合规性、安全性和效益性。
(二)往来款项的审批、支付和结算是否符合规定。
(三)往来款项的台账、凭证、合同等资料是否完整、规范。
第八条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予以纠正,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一条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为准。
往来款项管理制度范文

往来款项管理制度范文往来款项管理制度一、前言往来款项是指企业与客户、供应商等各方之间发生的交易款项。
作为企业运营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往来款项的管理直接关系到企业的资金安全和经营效率。
为了规范往来款项的管理,防范风险,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制定往来款项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往来款项的确立和核对1. 往来款项的确立:企业需要与客户、供应商等往来方进行商务合作,确立往来款项时应明确款项的金额、支付方式、付款期限等重要信息,并在书面合同中明示。
2. 往来款项的核对:企业应当建立往来款项台账,及时记录与往来方之间的交易情况和款项变动情况。
每月或每季度结束后,对往来款项进行核对,确保账实相符。
三、往来款项的支付管理1. 支付授权:企业应当专门设立支付授权程序,确保每笔付款事项都经过正规程序审批并明确授权。
涉及较大金额的付款事项,应由公司高层领导审批。
2. 支付条件:企业应当与往来方明确支付条件,包括付款期限、付款方式等。
在付款期限内未付款的,应及时与往来方进行沟通,催促付款。
3. 支付凭证:企业应保留支付凭证的原始材料,并按时归档,以备后续审计和备案之用。
四、往来款项的收款管理1. 收款授权:企业应当设立收款授权程序,明确收款人员的操作权限,并定期进行审核和授权。
2. 收款登记:企业应当建立收款登记制度,及时登记收到的现金、支票等款项,以确保记录准确无误。
3. 收款保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款项保管制度,严格控制相关人员的操作权限,确保款项安全。
五、往来款项的往来确认和核销管理1. 往来确认:企业应与客户、供应商等往来方定期进行往来款项的确认,以避免因记账错误或差错导致出现往来款项差异。
2. 往来核销:企业应当及时核销往来款项,确保账务准确无误。
对于长期未核销的往来款项,应及时与往来方进行核对。
六、往来款项的风险控制和内部监督1. 风险控制:企业应建立健全风险防范机制,通过制定合理的付款条件、加强往来方的信用评估、定期对往来款项进行核对等方式,加强往来款项的风险控制。
大型国有集团公司往来款会计核算操作规范

大型国有集团公司往来款会计核算操作规范(2021年版)一、范围界定(一)往来款的范围界定往来款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及预收账款。
(二)往来款的核算内容应收账款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其他应收款核算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长期应收款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的款项。
预付账款核算企业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应付账款核算企业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供应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其他应付款核算企业除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应交税费、长期应付款等经营活动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
预收账款核算企业按照合同规定向购货单位预收的款项。
二、确认- 1 -(一)资产类往来款的确认1.确认条件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符合上述定义的资源,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资产:①与该资源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②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的定义及确认原则,确认资产类往来款。
2.主要账务处理(1)确认营业收入相关的应收账款借:应收账款贷:营业收入审核要件: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出库单、货权转移证明、销售结算单等(2)支付后续需收回的款项(如押金)、支付预付的购货款等借: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贷:银行存款审核要件:合同、付款审批单、收据、银行单据等(二)负债类往来款的确认1.确认条件- 2 -负债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预期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企业的现时义务。
符合上述定义的义务,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负债:①与该义务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出企业;②未来流出的经济利益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各单位应严格按照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的定义及确认原则,确认负债类往来款。
国企往来款管理制度范文

国企往来款管理制度范文国企往来款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综述一、目的国企往来款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国企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的往来款项的管理,确保资金的使用安全、合规和高效。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国企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的各类往来款项的管理。
三、基本原则1.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2.建立清晰的审批流程和责任制度,保障国企资金的使用安全和合规性;3.确保国企资金使用的效率和经济效益;4.加强信息化管理,提高工作效率;5.依据市场情况和风险评估进行调整和优化。
第二章往来款的定义和分类一、往来款的定义往来款指国企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因业务往来而产生的资金往来。
二、往来款的分类按照往来款的性质可分为销售往来款、采购往来款、借款往来款、债权、股权往来款等。
第三章往来款的管理流程一、往来款申请与审批1.国企经营管理部门发起往来款的申请,并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2.申请表格需注明资金用途、金额、往来方、付款日期等必要信息;3.申请表格需经管理者审批才能继续进行后续操作;4.审批流程需要确保与往来款金额相匹配的经营措施或交易凭证。
二、往来款的付款1.往来款的付款需按照审批流程进行;2.付款操作一般以电汇、支票等方式进行;3.国企需留存相关付款凭证,并定期进行归档和备份;4.相关会计凭证需及时进行录入系统,确保账务准确性。
三、往来款的收款1.往来款的收款需按照相关的收款凭证进行;2.相关收款凭证需及时录入系统,并确保账务准确性;3.收款凭证需留存相关的后续处理文件,以备查阅。
四、往来款的核对和调整1.定期核对往来款余额,确保与对方单位的账务一致;2.核对中发现差异的,需及时调整和协调,确保账务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第四章往来款的风险防控措施一、往来款对方单位的风险评估1.对与国企维持长期合作关系的往来款对方单位,需进行风险评估,并进行适度的授信;2.对与国企初次合作的往来款对方单位,需进行详细的调查和了解,确保对方单位的信用可靠性。
集团公司往来款项管理办法

XX集团有限公司往来款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本办法的目的为加强XX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各子公司往来款项管理,切实防范经营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会制度的规定,并结合经营管理需要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主要内容(一)往来款项管理机构及相关责任人职责(二)应收款项日常管理(三)应付款项日常管理(四)坏账损失及往来款处置管理(五)往来款项管理考核第三条本办法的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所属各子公司。
本制度中“XX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为“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各子公司统称为“集团各公司”。
第四条往来款项的内容本办法所称往来款项包括各种应收款项和应付款项。
(一)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等。
1、应收账款,是指集团各公司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2、应收票据,是指集团各公司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3、预付账款,是指集团各公司按照合同约定预付的款项。
4、其他应收款,是指集团各公司除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二)应付款项包括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其他应付款、专项应付款等款项。
1、应付账款,是指集团各公司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经营活动应支付的款项。
2、应付票据,是集团各公司因购买材料、商品和接受劳务等而开出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3、预收账款,是集团各公司按照合同约定预收的款项。
4、其他应付款,是除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付利息、应付股利、应交税费、专项应付款等以外的其他各项应付、暂收的款项。
5、专项应付款是指取得政府拨付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
第五条往来款项管理所遵循的原则集团各公司往来款项管理应遵循依法合规、权责明确、清理及时、防范风险的原则。
第六条往来款项档案管理(一)集团各公司往来款项的清理结果以及对往来款项的调账处理意见、说明资料等应作为凭证附件,或作为档案资料装订保管。
单位往来款管理制度

单位往来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单位往来款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效率,保障单位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单位往来款是指单位之间或单位与个人之间的款项往来,包括应收款、应付款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内部各部门之间往来款的管理。
第四条财务部门负责往来款的管理工作,具体责任由财务负责人负责。
第五条往来款管理应遵循合法、规范、公开、公平、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内部制度执行。
第六条往来款的处理应严格遵循税收法规,确保资金流动合法合规。
第七条财务人员应具备较高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技能,严格遵循工作纪律和制度规定。
第二章往来款管理流程第八条往来款申请(一)单位各部门如需往来款项,应填写《往来款申请表》,并经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
(二)往来款申请表需详细填写往来款的具体用途、金额、支付方式、收款方等信息。
(三)往来款申请表一式三份,分别送交财务部门、收款方和备案。
第九条往来款支付(一)财务部门审核通过往来款申请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支付。
(二)支付方式包括现金支付、电汇支付、支票支付等,应根据具体情况灵活选择。
(三)支付过程中应注意核对款项准确性,确保支付到位。
第十条往来款收取(一)单位收到他单位或个人的往来款项时,应及时确认收款,并填写《往来款收款凭证》。
(二)往来款收款凭证需经过收款人员和财务部门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入账。
(三)如有异议或款项有误,应及时与付款方联系协商解决。
第十一条往来款核对(一)财务部门定期对往来款的收支情况进行核对,确保账目清晰准确。
(二)财务部门应建立完善的往来款台账,包括应收款、应付款等详细信息,方便查询和对账。
(三)发现账目不符或款项有误的情况,应及时调查核实原因,做好清账工作。
第三章往来款管理控制第十二条往来款限额控制(一)单位往来款的金额大小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控制,避免因资金过多或过少带来风险。
(二)对于大额往来款,应加强审批和核对,确保支付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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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企往来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企业的往来款管理,保障企业资金的使用安全和合理性,提高企业资金运作的效率和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有企业内部各部门、各单位之间及与外部的往来款管理。
第三条往来款是指国有企业在业务往来中所发生的相互交付和收取的资金款项,包括货款、服务费、租金、押金、保证金、预付款、结算款等。
第四条往来款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合法、效率原则,坚持风险防范和激励机制相结合,保障资金的安全和流动性。
第二章往来款收取管理
第五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往来款收取管理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权限,规范往来款收取流程,加强内部控制,防范风险。
第六条往来款收取应当根据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严格按照相关流程和程序履行。
第七条往来款的收取应当由具有收款资格的财务人员进行,必须按照指定的账户进行收款,不得违规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收款。
第八条往来款收取时,应当检查收款人的身份证明和相关文件,确保款项来源正当。
第九条往来款的收取应当及时登记核实,与收款凭证相应,确保收款信息真实、准确。
第十条往来款收取后,应当及时入账,经复核确认,确保款项安全。
第三章往来款支付管理
第十一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往来款支付管理制度,规范各级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严格遵守相关流程和程序,善于控制风险。
第十二条往来款支付应当根据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严格按照相关流程和程序履行。
第十三条往来款支付应当由具有付款资格的财务人员进行,必须按照指定的账户进行支付,不得违规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支付。
第十四条往来款支付时,应当检查付款凭证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确保支付款项符合业务合同或协议约定。
第十五条往来款支付应当经过严格的复核程序,确保款项交付准确、及时。
第十六条往来款支付后,应当及时登记核实,确保支付信息真实、准确,做到账务记录与实际支付相符。
第四章往来款管理监督
第十七条国有企业应当建立专门的资金监督部门,负责往来款管理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
第十八条财务稽查部门应当对往来款的收取和支付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十九条财务审计部门应当对往来款的收取和支付情况进行定期审计,及时发现风险隐患,防范风险。
第二十条往来款管理监督部门应当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推动相关人员提高往来款管理水平,规范往来款操作,确保资金安全。
第五章往来款管理责任追究
第二十一条在往来款管理过程中,若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往来款管理规定的人员,将依据相关章程和制度予以相应的处罚,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对于因违反往来款管理制度而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人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十四条对于故意或重大过失,给企业造成重大风险的人员,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国有企业管理者,如有调整或修订,应当经过相关程序的审批和公告后生效。
第二十六条国有企业应当不断完善往来款管理制度,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提高资金管理的效率和效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