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补充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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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补充住房公积金实施方案

上海市补充住房公积金实施方案

上海市补充住房公积金实施方案引言:随着上海市人口的增长和经济的发展,住房问题已成为亟待解决的重大社会问题。

为了解决广大市民的住房需求,上海市政府决定推出补充住房公积金实施方案,以提供更多的住房保障和支持。

一、背景上海市作为中国最大的城市之一,吸引了大量人口的涌入和经济资本的聚集。

然而,由于人口数量不断增加,住房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上海市政府积极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并逐渐修订和完善相关政策。

然而,现有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仍无法满足市民的住房需求,因此,引入补充住房公积金实施方案迫在眉睫。

二、目的与意义补充住房公积金实施方案的目的是提供更多的住房保障和支持,解决市民的住房问题。

通过引入更多的资金和政策支持,提高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和质量,进一步激发住房市场的活力,推动住房供应的多元化发展,满足不同层次和需求的市民。

三、实施措施为了实施补充住房公积金方案,上海市政府将采取以下措施:1.增加资金投入:上海市政府将增加对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财政支持,通过新增预算和筹措资金,增加住房公积金基金的规模。

2.调整政策规定:上海市政府将修订相关政策规定,以提高住房公积金的覆盖面和质量。

例如,调整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和上限,确保低收入群体和新就业人员能够享受到更好的住房保障。

3.推动住房供应:上海市政府将积极推进住房供应的多元化发展。

通过引入更多的房源和住房项目,促进住房市场的平稳发展,提供多样化的住房选择,满足市民的不同需求。

4.加强监管和风险防控:上海市政府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的监管和风险防控。

加强对住房公积金管理单位和相关机构的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理运用,防止住房公积金制度出现滥用和腐败等问题。

四、预期效果通过补充住房公积金实施方案的推出和实施,上海市政府预计将实现以下效果:1.提高住房保障覆盖面:通过增加住房公积金的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将可覆盖更多的市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和新就业人员。

2.改善住房条件:通过推动住房供应的多元化发展,提供更多的住房选择和机会,改善市民的住房条件,缓解住房紧张状态。

上海市补充住房公积金实施方案

上海市补充住房公积金实施方案

上海市补充住房公积金实施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解决上海市居民的住房问题,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根据国家和上海市相应政策法规,结合上海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本实施方案适用于上海市范围内的居民,包括本市居民户籍人口、非本市居民户籍人口以及外籍人员。

第三条:本实施方案的目标是通过建立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提供经济上的支持和帮助,解决居民的住房需求,促进居民的稳定居住和社会和谐发展。

第四条: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是指除了国家住房公积金制度之外,上海市自行设立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旨在为居民提供额外的住房补贴和贷款支持。

第五条:本实施方案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章: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征缴范围和比例第六条:上海市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征缴范围包括所有在本市工作的员工,包括用人单位的员工和个体工商户的主要经营人员。

第七条: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征缴比例为个人缴存6%,用人单位缴存8%。

第八条:外籍人员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由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第九条:个体工商户的主要经营人员可以按照自愿的原则选择是否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但一旦选择缴存,则需按规定缴存比例进行缴存。

第三章: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提取和使用第十条:居民可以根据自己的住房需求,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申请提取补充住房公积金。

第十一条: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购买首套商品住房、购买二手住房、租赁住房、住房装修和改造、还贷等。

第十二条: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提取金额根据具体的住房需求和个人积存金额进行计算。

第十三条: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提取申请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和申请表格,经过指定部门的审核后方可提取。

第十四条:居民可以将提取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用于购房首付、支付租金、购买家具家电、住房装修和改造等与住房有关的支出。

第四章: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支持第十五条:居民可以根据自己的住房需求,在符合规定的条件下申请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

上海市补充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沪公积金发[1997]第24号

上海市补充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沪公积金发[1997]第24号

上海市补充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正文:----------------------------------------------------------------------------------------------------------------------------------------------------上海市补充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沪公积金发[1997]第24号1997年6月5日)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现住房实物分配向货币分配的转化,提高职工家庭解决自住住房的能力,特建立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

第二条凡依法足额缴纳税款的企业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及其所属的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职工,可以在市统一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基础上,根据本办法实行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

国家机关、差额预算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所属的职工,暂不实行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

第三条补充住房公积金是一种长期住房储金,职工本人缴存的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补充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是补充住房公积金的主管单位,负责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偿还、使用、管理和核算。

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账户设立、缴存、借贷、结算、归还等金融业务,委托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房地产信贷部(以下简称市建行房地产信贷部)承办。

第五条实行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应当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外商投资企业经企业工会)讨论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外商投资企业报董事会)审核同意,并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

第六条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等于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单位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职工本人和单位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分别不得大于各9%和少于各1%。

具体缴存比例,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单位四舍五入。

第七条职工本人和单位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应当遵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程序确定。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布日期】2010.06.29•【字号】沪公积金[2010]42号•【施行日期】2010.06.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印发《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沪公积金〔2010〕42号)各区、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上海市住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实施细则(试行)》经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十四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按2010年6月2日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第二十六次全体会议的要求修改,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二0一0年六月二十九日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实施细则(试行)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快上海住房保障体系建设,提高本市中低收入职工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能力,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中心”)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管理办法》(沪府发[1999]27号)、《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试行办法》(沪府发[2009]29号)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定义)本实施细则所称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贷款”(以下简称“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是指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且符合申请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条件的借款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并以该住房抵押作为反担保的住房公积金贷款。

第三条(贷款申请条件)借款人应同时符合下列贷款条件:(一)符合购买本市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并已按相关规定签订《上海市经济适用住房预(出)售合同》;(二)符合现行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各项条件。

第四条(共同借款人)为提高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家庭的筹款能力,除借款人之外,经济适用住房共同产权人应作为住房公积金经适房贷款的共同借款人。

上海公积金租房补充提取流程

上海公积金租房补充提取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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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支持!(Thank you for downloading and checking it out!)上海公积金租房补充提取流程一、引言近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不断完善,公积金租房提取成为越来越多租房者的关注焦点。

公积金租房提取旨在帮助缴存职工缓解住房困难,提高居住质量。

在上海这座国际大都市,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更是备受关注。

公积金租房提取背景公积金租房提取政策的出台,源于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初衷,即为缴存职工提供住房保障。

随着城市住房成本的不断攀升,许多缴存职工面临租房难题。

为了使公积金发挥更大作用,政策规定允许职工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租房费用,从而减轻职工的住房负担。

上海公积金租房补充提取政策简介针对公积金租房提取,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台了一系列补充提取政策。

这些政策旨在进一步优化公积金租房提取流程,提高提取效率,确保职工合法权益。

主要内容包括:1)简化提取手续:职工只需提供身份证、公积金账户信息、租赁合同及租金支付凭证等基本材料,即可申请提取公积金。

2)提高提取额度:根据职工租金支付情况,适当提高提取额度,确保职工租房资金需求得到满足。

3)优化提取流程:通过网上服务平台、自助终端等渠道,实现公积金租房提取的快速办理,缩短办理时间。

4)加强监管:对公积金租房提取过程进行严格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合规使用。

综上所述,上海公积金租房补充提取政策为缴存职工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租房提取服务。

职工们应充分了解政策内容,合理利用公积金,缓解住房困难,提高生活质量。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清册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清册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补充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清册
单位名称:集中封存年月:联系人:联系电话:
单位住房公积金账号:本次集中封存总人数:填表日期:年月日
单位末次汇缴月份:第页共页
单位盖章:公积金缴存网点:
填表说明:
1、本表格必须按月填写,同一集中封存月份的职工填写一份清册。

2、随表附封存原因证明材料。

单位变更或终止的,应提供上级有关部门批文的复印件;职工离开单位的,应提供“上海市职工退工通知单”复印件;职工被判刑、劳教的,应提供法院判决书的复印件;其他情况的,也应提供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书面材料。

3、集中封存原因一栏按以下九种封存情况的代码填写:1.兼并;2.撤销;3.破产;4.出国;5.解聘;6.辞职或辞退;7.除名或开除;8.判刑;9.与单位脱离关系的其他情况。

4、日期一律按规定方式填写,如一九九七年二月十九日填写为970219,以此类推。

5、若为补充公积金的在单位公积金账号后加“补”字。

上海公积金封存管理办法

上海公积金封存管理办法

(沪公积金发〔1999〕第54号)第一条为了加强对住房公积金封存管理,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者的合法权益,制止单位随意封存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的行为,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住房公积金缴存中断,其住房公积金帐户无法转移且职工又不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时,中断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应予封存;封存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为封存户:1.单位变更或终止时,无法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手续的。

2.职工合同期满,不再延期或合同期内被解聘,未在其他单位就业的。

3.职工辞职或被单位辞退、除名,未在其他单位就业的。

4.职工被判刑、劳教的。

5.职工与单位协议保留社会保障关系的,但本人自愿通过原单位继续缴存的除外。

6.职工进再就业中心,原单位已关闭或停产的。

7.职工停薪留职,但本人自愿通过原单位继续缴存的 除外。

8.职工因其他情况中断工资收入的,经本人申请,其住房公积金帐户予以封存。

前款第1—4项所列系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封存户,第5—8项所列系未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封存户。

第三条住房公积金封存户实行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封存帐户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封存户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封管办)集中管理,未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帐户由原单位管理。

职工按封存管理方式区分,前者称入管集中封存职工,后者称单位封存职工。

第四条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和封存户提取实行审批制度。

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封管办审核,未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暂委托建设银行经办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分别由封管办和职工所在单位进行封存管理。

第五条符合本办法第二条1—4项规定情形的,单位应当在终止劳动关系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向封管办提出封存申请。

单位应填写“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封存户集中管理入管清册”和“上海市住房公积金封存户集中管理入管清册汇总表”,并提供有关封存原因的证明材料,到封管办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审核手续。

员工福利与退休规划复习总结(邓庆彪)

员工福利与退休规划复习总结(邓庆彪)

员工福利与退休规划知识点归纳总结一、课件八个计算的总结及相关定义知识点:例1:确定费基,先算社会保障缴费,用应发工资减缴费得应纳税所得额,再扣税,最后得到实发工资.相关定义:薪酬:按照要素和贡献进行全面补偿的分配制度。

薪酬单:是向员工支付薪酬的凭证。

当期收入:是按照单位当前承诺获得的薪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等.“当期”通常指一年之内。

延期收入:是按照预先承诺延期获得的薪酬,主要包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和股权收益.“延期"通常指一年以上.工资:是员工基于对单位的劳动贡献所获得的当期补偿,含基本工资、奖金、补贴等。

应发工资额,即费税扣除前的个人工资总额实发工资总额:职工在一定时期内直接从本单位领取的报酬总额.工资额,即费税扣除后的个人工资额缴费工资:指计算社会保障缴费的应计收入,从而形成缴费基数。

单位缴费基数:经有关部门核定的上年度单位职工工资总额(住房公积金例外,为职工个人缴费工资总额)。

个人缴费基数:城镇各类企业职工,经有关部门核定的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为个人缴费基数。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采取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的平均工资作为个人缴费基数。

工资总额是员工的税前收入,扣除各类费、税后即当期实际收入福利:是保障员工基本生活需要、提高员工生活质量的制度安排。

含社会保障和单位福利。

养老金计发: 例2和例3享受国家基本养老金的条件:法宝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缴费满十五年退休年龄界定:停止工作/领取养老金(缴费到59岁未)退休年龄规定:男60/女50;女干部55另加其它特殊的情形老人/中人/新人的界定:中人=基础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新人=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当地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1%]过渡性养老金:用年功法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计发月数相关概念: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国家依法建立的,参保人依法履行缴费义务和领取养老金,由政府确保支付的养老金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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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补充住房公积金暂行办法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现住房实物分配向货币分配的转化,提高职工家庭解决自住住房的能力,特建立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

第二条凡依法足额缴纳税款的企业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及其所属的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职工,可以在市统一规定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基础上,根据本办法实行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

国家机关、差额预算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所属的职工,暂不实行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

第三条补充住房公积金是一种长期住房储金,职工本人缴存的和单位为职工缴存的补充住房公积金,属于职工个人所有。

第四条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公积金管理中心)是补充住房公积金的主管单位,负责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归集、偿还、使用、管理和核算。

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帐户设立、缴存、借贷、结算、归还等金融业务,委托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房地产信贷部(以下简称市建行房地产信贷部)承办。

第五条实行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应当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外商投资企业经企业工会)讨论通过,报上级主管部门(外商投资企业报董事会)审核同意,并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备案。

第六条补充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额等于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乘以职工、单位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之和。

职工本人和单位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分别不得大于各9%和少于各1%。

具体缴存比例,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

补充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以元为单位,元以下单位四舍五入。

第七条职工本人和单位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应当遵照本办法第五条规定的程序确定。

缴存比例确定后,在住房公积金一个归集年度内不得变更。

第八条职工缴存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由单位在职工每月工资收入中代为扣除;单位为职工缴存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由单位承担,资金来源按市财政局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九条单位为职工缴存的和代扣的补充住房公积金,由单位自发放月工资之日起五日内,存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市建行房地产信贷部设立的补充住房公积金专户内,并且计入职工个人补充住房公积金帐户。

补充住房公积金自存入补充住房公积金专户之日起计息。

第十条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存贷款利率比照住房公积金的存贷款利率结算利息。

第十一条实行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的职工调入未实行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工作的,其补充住房公积金帐户应予封存。

未实行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的职工调入实行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工作的,从其调入的次月起实行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

职工在两个实行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之间调动工作的,从调动工作的次月起,实行调入单位的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

第十二条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其已缴存的补充住房公积金本息,除符合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况外,不得提取。

在职工重新就业前,或者就业于没有实行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职工补充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手续;职工重新就业,并且就
业于实行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单位后,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职工补充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第十三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补充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二)离休、退休;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且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四)户口迁出本市或者出境定居;
(五)偿还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该职工补充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储存余额。

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其补充住房公积金帐户内的储存余额纳入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风险储备金。

第十四条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在提取本人补充住房公积金帐户中储存余额不足时,可以提取其配偶、同户成员或者非同户成员的直系血亲的补充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但需征得被提取人的书面同意。

第十五条履行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可以申请补充住房公积金贷款,但应当提供担保。

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办法,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另行制订。

第十六条实行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缴存的补充住房公积金,在满足本单位职工个人使用的前提下,其储存余额可提供给本单位用于建造或者购买职工住宅。

单位申请补充住房公积金的贷款办法,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另行制订。

第十七条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证补充住房公积金支付的前提下,可以购买国债
或者委托金融机构进行保值、增值运营。

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入纳入补充住房公积金,可以用于建立风险储备金。

第十八条职工提取本人的补充住房公积金储存余额,免缴个人所得税。

第十九条补充住房公积金与住房公积金应当帐户分开,业务分开,核算分开。

第二十条有关补充住房公积的对帐、查询、监督、法律责任等事项,比照住房公积金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自下
When you are old and grey and full of sleep,
And nodding by the fire, take down this book, And slowly read, and dream of the soft look Your eyes had once, and of their shadows deep; How many loved your moments of glad grace, And loved your beauty with love false or true, But one man loved the pilgrim soul in you,
And loved the sorrows of your changing face; And bending down beside the glowing bars, Murmur, a little sadly, how love fled
And paced upon the mountains overhead
And hid his face amid a crowd of stars.
The furthest distance in the world
Is not between life and death
But when I stand in front of you
Yet you don't know that
I love you.
The furthest distance in the world
Is not when I stand in front of you
Yet you can't see my love
But when undoubtedly knowing the love from both
Yet cannot be together.
The furthest distance in the world
Is not being apart while being in love
But when I plainly cannot resist the yearning
Yet pretending you have never been in my heart.
The furthest distance in the world
Is not struggling against the tides
But using one's indifferent heart
To dig an uncrossable river
For the one who loves you.
倚窗远眺,目光目光尽处必有一座山,那影影绰绰的黛绿色的影,是春天的颜色。

周遭流岚升腾,没露出那真实的面孔。

面对那流转的薄雾,我会幻想,那里有一个世外桃源。

在天阶夜色凉如水的夏夜,我会静静地,静静地,等待一场流星雨的来临…
许下一个愿望,不乞求去实现,至少,曾经,有那么一刻,我那还未枯萎的,青春的,诗意的心,在我最美的年华里,同星空做了一次灵魂的交流…
秋日里,阳光并不刺眼,天空是一碧如洗的蓝,点缀着飘逸的流云。

偶尔,一片飞舞的落叶,会飘到我的窗前。

斑驳的印迹里,携刻着深秋的颜色。

在一个落雪的晨,这纷纷扬扬的雪,飘落着一如千年前的洁白。

窗外,是未被污染的银白色世界。

我会去迎接,这人间的圣洁。

在这流转的岁月里,有着流转的四季,还有一颗流转的心,亘古不变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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