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整合优化投诉举报平台工作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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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整合优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整合优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整合优化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5.21•【字号】天政办发〔2021〕30号•【施行日期】2021.05.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天水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整合优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及驻市有关单位:《天水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整合优化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各自工作职责,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天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5月21日天水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整合优化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我市“接放管服”改革,畅通政府和群众、企业沟通渠道,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和效率,增强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53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整合优化工作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21〕1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2021年底前,除110、119、120、122等紧急热线外,全市各县区各部门自行设立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设立并在我市接听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实现一个号码服务,各地归并后的热线统一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12345热线),语音呼叫号码为“12345”,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

建立健全“一号对外、统一受理、按责分办、多级联动”的工作机制,确保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和合理诉求及时得到处置和办理,使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接得更快、分得更准、办得更实,打造便捷、高效、规范、智慧的政务服务“总客服”。

二、归并方式(一)整体并入。

企业和群众拨打频率较低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取消号码,将话务座席统一归并到市级12345热线。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整合优化各类投诉举报热线构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整合优化各类投诉举报热线构

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整合优化各类投诉举报热线构建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洪府厅发[2016]130号【发布部门】南昌市政府【发布日期】2016.11.28【实施日期】2016.11.28【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整合优化各类投诉举报热线构建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洪府厅发〔2016〕130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有关单位,有关公共服务企事业单位:《南昌市整合优化各类投诉举报热线构建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的实施方案》已经2016年11月23日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6年11月28日南昌市整合优化各类投诉举报热线构建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0号)和省政府《关于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5〕1号)文件精神,根据省政府的要求,以南昌市作为试点单位,在市政府办公厅《我市构建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的实施方案》(洪府厅发〔2015〕60号)的基础上,结合当前我市工作实际,现就整合优化我市各类投诉举报热线构建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以建设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充分运用“互联网+”新理念,在12345市长热线的基础上,整合优化全市各类咨询、投诉、举报服务热线,构建统一权威、便民高效的消费投诉、经济行为举报、行政效能投诉为一体的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搭建政府与群众和企业24小时全天候沟通的桥梁,实现统一接听、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统一考核,同时加强大数据的挖掘、分析和应用,着力将我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平台打造成“政府形象代言人,服务民生直通车”。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11.26•【字号】常政办发〔2021〕116号•【施行日期】2021.11.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11月26日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扎实有力推进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整合优化工作,切实提高政府便民利企服务水平,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地方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5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便民热线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21〕8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履行“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使命担当,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政府治理方式,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以一个号码服务企业和群众为目标,推进各类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整合优化,助力打造“畅通办”营商环境品牌。

二、工作目标2021年11月底前完成除110、119、120、122等紧急应急热线外的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整合,全市整合后的热线统一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以下简称12345热线),语音呼叫号码为“12345”,提供“7×24小时”全天候人工服务,统一对外服务标识。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8890综合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朝政办发〔2020〕10号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8890综合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朝政办发〔2020〕10号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8890综合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朝阳市8890综合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各园(景)区管委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朝阳市8890综合服务平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朝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3月12日(此件公开发布)朝阳市8890综合服务平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朝阳市8890综合服务平台管理,优化政府公共服务,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和《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8890政务便民服务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2018〕12号)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朝阳市8890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8890平台)按照省政府要求整合12345等各类政务服务热线,受理除110、119、120等紧急热线以外的各类非紧急群众诉求,实行全市8890000一个号码管服务,建设全市统一的集举报投诉、政策咨询、便民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

第三条8890平台遵循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强化监督、注重实效的原则,实行“统一接收、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评价反馈、行政问责”的运行机制,提高社会治理的精准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市营商环境建设局负责8890平台的建设管理。

各县(市)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和公共服务企事业单位为8890平台受理事项的承办单位。

各县(市)区政府设立8890分平台,市直各部门和公共服务企事业单位设立8890工作站。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大政办发[2009]95号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大政办发[2009]95号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正文:----------------------------------------------------------------------------------------------------------------------------------------------------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大政办发[2009]95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全国“质量和安全年”工作的各项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促进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 [2009] 32号),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

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安全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

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进而明显好转。

二、重点范围和内容(一)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对象范围是,各区市县(先导区)、各行业(领域)、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中介服务机构。

主要包括:1.非煤矿山、尾矿库、化工、建筑施工、民爆物品、冶金、石油、电力、修造船、重大装备制造等工矿企业及烟花爆竹经营单位;2.道路交通、水运、铁路、民航等交通运输企业和渔业船舶、海上捕养、农机、水利等企业单位;3.商(市)场、公共娱乐场所、旅游景点、学校、医院、宾馆、网吧、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及展销会、订货会、体育比赛等大型活动场所;4.锅炉、压力容器、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5.建设工程项目尤其是今年以来开工和即将开工的重点建设项目及设施;6.易受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居民区和场所;7.2008年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的企业、单位;8.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9.安全生产评价、检测、检验等中介服务机构。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发〔2014〕47号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发〔2014〕47号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发〔2014〕47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现将《大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连市人民政府2014年12月8日大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改善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3〕37号)和《辽宁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辽政发〔2014〕8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出发点,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以细颗粒物污染防治为重点,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形成政府统领、企业施治、市场驱动、公众参与的大气污染防治新机制,坚决打好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战,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共赢,早日实现全市人民“蓝天梦”,加快推进富庶美丽文明大连建设。

二、工作目标经过5年努力,全市空气质量总体改善,污染天气天数较大幅度减少。

力争再用5年或更长时间,逐步消除重污染天气,全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

2014年度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比2013年度下降5%;2015年度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比2014年度下降3%;2016年度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比2012年度下降6%;2017年度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比2012年度下降10%。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政府12345市民服务平台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政府12345市民服务平台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的通知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政府12345市民服务平台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8.18•【字号】大政发〔2015〕30号•【施行日期】2015.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连市政府12345市民服务平台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的通知大政发〔2015〕30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各有关单位:《大连市政府12345市民服务平台投诉举报处理办法》业经大连市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三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8月18日大连市政府12345市民服务平台投诉举报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整合优化投诉举报平台工作的总体要求,落实《大连市整合优化投诉举报平台工作实施方案》(大政办发〔2015〕41号文件印发),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大连市政府12345市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以大连市政府12345市民服务热线(以下简称热线)为载体,整合优化各职能部门的投诉举报热线功能,实现统一受理、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统一考核。

第三条投诉举报处理工作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

实行“谁主管谁负责,谁办理谁答复”以及“首接负责制”.办理群众诉求事项按照职能和属地相结合原则,属垂直管理单位职能的事项原则上转拨市相关职能部门办理,其他事项按照职能权限和属地职责转拨承办单位办理。

第四条平台负责全市市民投诉举报的受理、分类转办、协调督办、绩效考评及平台日常管理;负责全市市民综合诉求服务工作的组织指导、信息系统平台建设及运维、制度建设、业务培训等职责。

第五条各区市县(先导区)参照市级平台做法整合现有资源作为分平台,负责承接办理、反馈平台分拨的市民诉求业务。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08.09•【字号】盘政办发〔2021〕14号•【施行日期】2021.08.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盘政办发〔2021〕14号、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盘锦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发布时间:2021-08-09操作>>各县、区人民政府,辽东湾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盘锦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盘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8月9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受理转办第三章办理反馈第四章考核监督第五章奖惩第六章附则盘锦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力打造“办事方便、法治良好、成本竞争力强、生态宜居”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提高我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平台(以下简称“12345平台”)服务企业群众水平,实现12345平台诉求办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辽宁省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整合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办发〔2021〕14号)精神及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12345平台要建立完善的管理运行体系,即高效的受理反馈体系、严密的监督考核体系、有力的资金保障体系,保障企业群众诉求“接诉即办”。

第三条 12345平台的主要职责及基本任务:(一)按照省12345平台的总体建设规划制定我市的管理制度、业务流程和考核评价办法;(二)受理、反馈企业群众的投诉建议和政策咨询;(三)转办、督办各类诉求事项,通过“评优评差”通报等方式监督考核各地区、各部门办件情况,协调处理跨部门、跨区域诉求事项;(四)组织承办单位及时更新知识库;(五)负责收集、整理、分析诉求信息,及时向市政府报告群众反映的重要社情民意和热点问题;(六)组织开展业务培训;(七)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和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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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整合优化投诉举报平
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大政办发[2015]41号
【发布部门】大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5.29
【实施日期】2015.05.2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大连市整合优化投诉举报平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大政办发〔2015〕41号)
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大连市整合优化投诉举报平台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大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5年5月29日
大连市整合优化投诉举报平台工作实施方案
多年来,全市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已开通了大量政务服务和投诉举报热线,方便了公众的政务咨询、政民互动、投诉举报等各类民生诉求,但同时也存在着政府部门服务热线过多、重复投诉率高、跨部门问题难以协调和缺乏统一服务标准及监督评价机制等问题。

根据国务院部署,按照《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整合优化投诉举报平台和实行“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辽政办发〔2014〕41号)要求,为做好我市投诉举报平台整合优化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整合优化投诉举报平台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及市委关于深化我市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以促进综合政务服务模式创新、提升综合政务服务水平为重点,以推动政务服务便民化、集约化、规范化、高效化为目标,拓展12345热线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强化便民高效、业务协同和监督考核,突出整合优化效能,有效聚合政务服务资源和渠道,全力打造综合政务服务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以12345热线为载体,整合优化各职能部门的投诉举报热线功能,建设统一便民高效的消费投诉、经济违法行为举报和行政效能投诉平台,实现统一接听、按责转办、限时办结、统一督办、统一考核。

着眼于我市综合政务服务平台未来业务发展和功能扩充的需求,逐步实现12345投诉举报热线与非紧急类热线和公共服务领域等热线的全面整合,承接省民心网大连分平台工作职能,为公众提供集热线、网络、移动终端于一体的全方位、多渠道便民高效政务服务平台。

(三)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规范运作。

按照省政府要求,投诉举报平台的整合工作由市政府负总责,投诉举报平台管理工作由市政府行政服务中心负责。

2.整体规划,分步实施。

本着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的原则,成熟一批,整合一批。


12345热线整合投诉举报平台为基础,向便民综合服务发展,逐步实现非紧急类热线和公共服务领域等热线的全面整合优化。

3.立足创新,注重实效。

通过快捷方便的应用服务系统,创新12345热线综合服务平台运行管理新模式,限时办结,提高效率,强化监督,提升综合服务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的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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