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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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有效利用可再生能源的措施及启示-考察报告-0104

德国有效利用可再生能源的措施及启示-考察报告-0104

德国利用可再生能源的措施与启示——中德应对气候变化和领导力培训赴德考察报告2010年11月24日至12月8日,由国家行政学院与德国技术合作公司共同举办的“中德应对气候变化和领导力培训班”在德国进行了为期两周的学习、培训,重点了解德国应对气候变化、调整能源结构等方面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具体做法。

近年来,德国在可再生能源利用、环境保护方面取得了很大成效,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

一、德国促进可再生能源利用的措施(一)加强规划和法律法规建设,明确可再生能源发展的目标任务欧盟尤其是德国在应对气候变化、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方面一直持积极态度。

2007年7月G8峰会后,德国加强了其能源和气候政策。

政府决定实施一揽子能源发展及应对气候变化的整体规划。

2010年,德国政府再次明确了能源发展长期任务和目标。

其中包括减排目标,即与1990年相比,到2020年温室气体减排40%,2050年减排80-95%。

可再生能源发电目标,2020年利用可再生能源发电比例至少达到35%,2050年达到80%。

到2020年可再生能源占最终消费能源提高到18%,2050年提高到60%。

到2020年之前将可再生能源在供暖技术上的利用比例提高到14%等。

同时,为了达到这些目标,德国政府不仅实施了60条政策和措施,还制定了2010年到2030年投资预算,2010年投资达到230亿欧元,2030年为350亿欧元。

根据德国政府测算,实施这些举措后,到2020年,至少能新增50万工作岗位,少进口的化石能源折合22亿欧元,GDP每年增加200亿欧元。

德国政府较早意识到获得法律支持,是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根本途径,自20世纪80年代开始逐步建立和完善促进可再生能源的法律,有效和高速地发展了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和生物质能源。

1991年通过的《电力供应法》,规定了风力发电的销售配额和每度电的补贴价格,该法的顺利实施使得德国成为全球最大的风能市场。

2000的《可再生能源法》改变了德国的能源结构版图。

生活垃圾处理的德国经验

生活垃圾处理的德国经验

生活垃圾处理的德国经验我国在垃圾处理方面,还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如何通过资源再生实现可持续发展,需要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德国是公认的发展循环经济起步最早、水平最高的国家之一。

德国在垃圾处理方面取得的骄人成绩,得到了全世界的认可。

本期我们采访德国知名的资源再生企业及环境服务提供商欧绿保(ALBA)集团。

作为集团一条重要的业务线,欧绿保集团在欧洲和亚洲的众多城市投资运营城市垃圾处理项目,其未来业务重点放在了中国市场。

作为这一领域的专业公司,他们分享了德国的宝贵经验,并对中国城市的垃圾处理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垃圾分类,人人有责有个朋友去柏林留学,签完租房协议后,上了“第一堂课”。

房东亲自把他带到垃圾堆放点,绘声绘色地讲起了垃圾分类之“道”。

因为德语不太好,这位朋友在没弄懂房东大意的情况下,就说到:“我懂了,垃圾要扔到这里,还有其他事情吗?”结果引得老太太勃然大怒,说你要不想遵守这里的规矩,就要收回房子。

好在这位朋友非常诚恳的道了歉,并且承认自己听力不佳,才算是得到饶恕。

跟隔壁的香港留学生搭话,对方告诉他,在德国,每个公民都必须对垃圾严格分类,乱扔一点都不行。

这位朋友后来才发现,不管在家里还是学校,垃圾点都有5个不同颜色的垃圾桶。

棕色的用来装有机垃圾,也就是剩饭剩菜、果皮骨头等厨余垃圾;黄色的装轻型包装,德国商品的包装程度高,五花八门,每天都会产生大量的包装垃圾;政府不遗余力地提倡使用纸制品做包装,所以也有专门的绿色垃圾桶用来收集废纸;白色桶用来装透明无色的玻璃制品,绿色桶装有色玻璃,不过在大街上经常看不到,因为扔瓶子砸碎了会弄出很大响声,所以这些垃圾桶都统一安放在一个专门的回收区,远离居民楼,以免造成噪音污染。

德国的大街上垃圾桶很少,居民小区里,也没有公共垃圾桶。

通常是每栋楼都有专属的垃圾点。

如果住的是敞开式的院子,垃圾桶也许还会上锁,被作为私人物品对待。

在德国住久了,周末也要定闹钟按时起床,不是去加班,而是要爬起来把垃圾桶放到外面等待清运车辆的到来。

推动洋垃圾治理的国际经验交流借鉴他国成功经验

推动洋垃圾治理的国际经验交流借鉴他国成功经验

推动洋垃圾治理的国际经验交流借鉴他国成功经验洋垃圾治理是一个全球性的问题,各国都应积极参与并分享解决办法。

借鉴他国成功经验,可以帮助我们加快洋垃圾治理的进程。

本文将介绍一些国际经验,并探讨如何将其应用到我国的洋垃圾治理实践中。

一、德国的回收制度德国是世界上回收率最高的国家之一,其回收制度可以为我国的洋垃圾治理提供一定的借鉴意义。

德国通过建立健全的回收网络和政策支持,鼓励人们将废弃物分类投放,并提供相应的经济激励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德国的回收制度重视的是垃圾减量和资源再利用,而非焚烧或填埋。

这种回收制度的关键在于培养人们的环保意识和行为习惯,从而形成更加可持续的循环经济模式。

二、日本的可持续消费模式日本在解决洋垃圾问题上具有丰富经验。

日本实行了一种名为“3R”的可持续消费模式,即减少(Reduce)、重复使用(Reuse)和回收(Recycle)。

这种模式要求人们在购买商品时,尽量选择包装简单、易于清洁和重复使用的产品,同时在使用完毕后进行分类回收。

此外,日本政府还鼓励企业采取环保措施,降低产品的环境影响,推动可持续发展。

通过借鉴日本的可持续消费模式,我国可以加强产品设计和消费者教育,从根本上减少洋垃圾的产生。

三、加拿大的政策引导加拿大在洋垃圾治理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政策引导措施。

加拿大政府制定了具体的法律法规,明确责任主体,同时设立了相关的监管机构,对垃圾处理和回收进行有效管理。

此外,加拿大政府还提供了一系列的经济激励措施,鼓励企业投资研发环保技术,推动环境友好型产业的发展。

通过政策引导,加拿大成功地提高了垃圾处理的效率,减少了洋垃圾的输入。

我国可以借鉴加拿大的政策引导模式,加强顶层设计和监管力度,推动洋垃圾治理的全面实施。

四、荷兰的监测与数据管理荷兰在洋垃圾治理方面注重监测与数据管理。

荷兰建立了健全的垃圾监测体系,并通过数据分析,提供科学依据和决策支持。

荷兰政府将垃圾处理与环境保护紧密结合,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并通过科技手段,提高了垃圾处理的效率和质量。

德国可再生能源利用情况调研报告

德国可再生能源利用情况调研报告

德国可再生能源利用情况调研报告德国作为欧洲的能源大国,对能源的开发和利用一直处于世界领先地位。

近年来,随着环保意识的不断提高和能源转型的需求,德国在可再生能源领域取得了显著的进展。

本报告将对德国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情况进行深入调研,以期为其他国家提供借鉴和参考。

一、德国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现状德国拥有丰富的可再生能源资源,其中包括太阳能、风能、水能、地热能等。

德国政府制定了明确的能源转型目标,计划到2050年实现100%的可再生能源供应。

在这一目标的驱动下,德国在可再生能源领域进行了大规模的投资和建设。

目前,德国的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已经超过了传统能源,其中太阳能和风能是主要的增长点。

德国的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位居全球前列,而风能发电技术也处于领先水平。

此外,德国在水能、地热能等领域的开发利用也取得了积极进展。

二、德国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方式1. 太阳能利用德国是全球最大的太阳能发电市场之一,其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居全球首位。

德国在太阳能利用方面采取了多种形式,包括光伏发电、光热发电等。

光伏发电是通过太阳能电池板将太阳能转化为电能,而光热发电则是通过聚集太阳光加热介质,再利用热能进行发电。

德国政府为了鼓励太阳能发电的发展,实施了一系列的补贴政策和电价补贴机制。

此外,德国还加强了太阳能技术的研发和创新,以提高太阳能利用率和降低成本。

2. 风能利用德国在风能利用方面也取得了显著进展。

德国的风能发电技术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其风电设备制造企业也在国际市场上占据重要地位。

德国在风能利用方面采取了集中式和分布式相结合的方式,既建设大规模的风电场,也鼓励居民和企业安装小型风电机组。

为了促进风能发电的发展,德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包括设定可再生能源发电的配额、实施风电并网标准等。

此外,德国还通过加强风电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为风电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3. 水能利用德国在水能利用方面具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经验。

德国的水能资源主要包括河流、湖泊和潮汐等。

德国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发展概况

德国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发展概况

德国垃圾分类与资源化利用发展概况一、德国的垃圾分类概况德国是欧洲垃圾分类回收体系比较完善的国家之一。

20世纪70年代末,“垃圾经济”的概念在德国兴起。

20世纪90年代,德国分别颁布并实施了《包装条例》《循环经济与废弃物管理法》,要求生产厂家和分销商对其产品包装全面负责,即包括负责回收废弃包装、再利用或再循环其有效部分,这有力地推动了德国垃圾分类的进程。

从开始推行垃圾分类至今,德国已经颁布相关法律约800项、行政条例近5000项,如《废物分类包装条例》《废弃物处理法》等,可以说从垃圾源头分类到末端处置皆有法可依。

德国垃圾分类成功的重要经验就是通过完善的法律法规来为垃圾分类回收工作保驾护航。

有统计数据显示,德国现在垃圾再利用行业每年会创造410亿欧元产值,生产部门的垃圾被重新利用的比例平均为50%。

垃圾回收已经成为德国人的环保“标签”之一。

随着垃圾分类概念深入人心,严谨细致的德国人早已对垃圾分类习以为常,相关规定得到了很好的遵守和执行。

在德国,垃圾主要分为以下几类:家庭垃圾、生物垃圾、可回收垃圾、玻璃、废旧纸张等。

这样的分类可以保证不同种类垃圾得到恰当的处理。

比如生物垃圾,只包括食物残渣(包括已烹饪和未烹饪)、过期食品(去除包装)、水果、蔬菜、鸡蛋壳、鲜花、其他植物等,将被直接用作生成沼气;再比如废旧玻璃,还细分为有色玻璃和无色玻璃,也是为了方便回收再利用,制成新的玻璃制品。

总体上看,德国垃圾分类的主要目的就是通过垃圾分类,有效提高垃圾回收再利用效率,减少燃烧、填埋等垃圾处理方式的工作量,从而达到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的目的。

在德国,一般家庭住宅楼都设有专门的室内或室外垃圾房用于放置各色垃圾箱。

其中,有黑色(黑色盖子,不可回收生活垃圾)、棕色(棕色盖子,厨余和生物垃圾)、蓝色(废旧纸张)、绿色(废旧玻璃)、橙色(可回收垃圾)等。

在很多垃圾房中,都张贴有比较形象的垃圾分类说明,用以指导居民正确分类垃圾。

目前,德国垃圾分类主要靠居民自觉,原则上并没有对垃圾分类执行不力的处罚措施。

德国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的基本经验及借鉴价值

德国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的基本经验及借鉴价值

德国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的基本经验及借鉴价值德国作为欧洲强国之一,一直以来在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方面具有值得借鉴的经验和做法。

本文将从政府引导、产业转型、法律法规、公众参与和科技创新等方面进行探讨,总结德国在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方面的基本经验,并探讨这些经验对其他国家的借鉴意义。

一、政府引导德国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工作,建立了完善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

政府通过制定严格的环保标准和法规,推动各行业向绿色和可持续发展转型。

同时,政府还加大对环保项目的投入和支持,鼓励企业和个人参与到环保工作中来。

政府引导作用的有效发挥,为德国生态环境的改善和保护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产业转型德国是一个重工业国家,传统产业对环境造成的影响较大。

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德国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通过推动高科技产业和清洁能源产业的发展,降低了对环境的破坏。

同时,德国也注重循环经济和资源回收利用,大力发展绿色制造和绿色消费,有效减少了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三、法律法规德国建立了严格的法律法规体系,明确了环保标准和责任。

侵害环境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惩处和制裁,确保了环境治理与保护工作的有效进行。

德国还实行了“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强化了企业和公民的环境责任意识。

法律法规的健全和执行,是德国环境治理与保护工作取得成功的重要保障。

四、公众参与德国注重公众参与机制的建立和完善,鼓励居民、NGO和企业等各方参与到环保事务中来。

政府通过举办公众听证会、开展环境教育等活动,加强与公众的沟通和合作。

公众的监督和参与,使环保工作更加透明和民主,也提高了环保措施的执行效果。

五、科技创新德国在环保科技领域投入巨大,不断推动科技创新与环境保护的结合。

通过加大科研投入,推动环境监测技术和污染治理技术的不断改进和提升。

同时,德国也积极推广绿色科技和清洁生产技术,助力企业实现低碳排放和资源高效利用。

科技创新的不断推进,为德国环境治理与保护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和动力。

心得体会:德国垃圾分类管理经验及启示(最新)

心得体会:德国垃圾分类管理经验及启示(最新)

心得体会:德国垃圾分类管理经验及启示(最新)一、德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经验(一)立法先行,有法可依。

德国的生活垃圾管理有一整套完备的法律作为保障,真正做到了有法可依、有法可保。

目前德国有关垃圾管理的相关法律有800 多项,相关行政条例5000多项,涉及垃圾分类管理的方方面面,且根据实施的具体情况不断更新完善。

1972年,联邦德国政府最早制定了《废弃物处理法》,经过多次修订后于1986年正式实施,逐步开始涉及分类回收管理和垃圾减量化处理,正式开启了德国垃圾处理的序幕。

在其后的40年间,颁布了包括《循环经济与废弃物管理法》《环境义务法案》《德国废弃物法案》《可再生资源法》等多部法律。

其中,《循环经济与废弃物管理法》更是积极贯彻循环经济理念,追求垃圾处理的减量化处理,力求从源头处减少垃圾,并确定了各个环节的直接负责人。

这些法律不仅为垃圾分类事业提供了坚实的制度保障,更是树立了垃圾分类行业标准,同时给各联邦州制定切合自身实际的垃圾分类回收政策提供法律依据。

(二)环环相扣,层层把控。

德国生活垃圾处理实行三级管理,即设立三个层次的主管机构。

最高级为德国联邦政府和联邦环境保护部,主要负责宏观层面的法律制定和配合欧盟开发长期战略方案等等;中间级为德国联邦州政府和联邦州环境保护部,主要负责辖区内的垃圾管理、监督工作;最基层为各区政府所辖的城市,主要负责日常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直接与市民打交道。

各层级互不干涉、各司其职、责权明确,确保垃圾分类有序进行。

垃圾分类一般包括三个环节,即垃圾分类、垃圾回收、垃圾处理,德国在此之前加入“源头控制”环节,实现了垃圾的减量化处理;在垃圾处理之前加入“资源化再利用”环节,实现了垃圾的资源化处理,最终形成五环相扣的“垃圾循环链”。

完整的垃圾处理循环链保证了垃圾分类处理的科学性、严谨性、环保性,真正实现了“垃圾不落地、垃圾全利用”。

(三)市场参与,行业自律。

德国联邦政府始终将垃圾分类处理事业定义为准公共事业,即政府和市场共同承担责任。

德国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的基本经验及借鉴价值

德国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的基本经验及借鉴价值

德国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的基本经验及借鉴价值1. 引言1.1 德国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的背景德国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的背景可以追溯到德国环境保护运动的发起。

20世纪初,德国开始出现环境污染严重的问题,特别是工业革命带来的大规模污染和破坏。

面对环境恶化的现状,德国的环境保护运动兴起,民众和政府开始意识到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

通过制定一系列环境法律和政策,德国逐渐建立起完善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各种生态环保措施也得到了有效实施。

如今,德国以其严格的环境标准和创新的环保技术而闻名于世,成为全球环境保护的典范之一。

德国的成功经验不仅为本国生态环境治理提供了有力支持,也为全球其他国家在环境保护领域提供了宝贵的借鉴和启示。

1.2 必须重视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的重要性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是全球共同面临的重大挑战,而德国作为欧洲强国之一,其在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方面的经验和做法备受关注。

必须重视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的重要性,是因为生态环境的破坏不仅对人类健康和社会稳定造成威胁,也对整个地球生态系统带来严重影响。

随着人类活动的不断扩张和工业化的迅速发展,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也在迅速增加,导致地球生态系统的失衡和生物多样性的减少。

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的重要性还在于其对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作用。

只有保护好生态环境,才能保障未来世代的生存和发展。

德国正是通过不懈努力和探索实践,建立了完善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保护了国内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为未来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必须重视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的重要性,才能真正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目标。

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治理事关全球生态安全和人类福祉,是每个国家和每个人都应该认真对待和积极参与的重要议题。

1.3 本文的研究意义本文的研究意义在于探讨德国在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方面的基本经验,并从中总结出对其他国家的借鉴价值。

德国作为环保领域的先驱国家,其在生态环境治理方面的法律体系、政策措施、实践经验、科技创新以及经济支持都具有很高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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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经验德国就是一个高度发达的工业化而自然资源严重短缺的国家,随着工业化进程推进,其资源消耗量大,自身能源与资源不足问题日渐突出,制约其工业、经济向前发展。

然而,时至今日,德国从战后废墟上建立起一个发达而美丽的国家,在实现可持续发展,解决发展与资源不足的矛盾,解决发展同环境保护的对立方面,有很多做法与经验值得我们借鉴与学习。

一、德国发展循环经济历史背景与效果德国本身自有资源相当贫乏。

矿产资源中,仅煤炭资源较为丰富,探明地质蕴藏量为2300亿吨,可开采量为240亿吨,其她能源类与工业原材料类矿产资源很少,有的甚至完全依赖进口。

以2006年为例,德国硬煤产量为2070万吨,石油产量为350多万吨,天然气与石油气开采量约为198亿立方米,铁矿砂产量为411973吨,钾盐共计3810万吨,其她还有氟石(开采量为53009吨)、重晶石(开采量为85524吨)、高岭土(开采量为377万吨)、石英与石英砂(开采量为3497万吨)以及硅石(开采量为53282吨)等,有色金属少之又少。

而与此同时,德国又就是资源消耗大户。

为满足生产需求,除了进口途径外,德国便思考可再生资源问题,循环经济应运而生。

在发展循环经济方面德国位于世界前列。

德国的循环经济起源于“垃圾经济”,当前的做法就是使废物经济管理贯穿于整个经济循环当中,德国废物管理政策的目标就就是实现一种面向未来的、可持续的循环经济,其政策重心首先就是资源保护,其次就是尽可能有效地处理废物。

德国在废弃物管理方面坚持预防为主、产品责任制与合作原则,着眼于避免不必要的废弃物的产生。

法律就是德国成功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在严格执法的基础上,鼓励来自工商企业界的自愿承诺,形成了一套完善的富有特色的废弃物管理体系。

在德国,循环经济已经成为企业以及普通民众生活中的一部分,而垃圾处理与再利用就是德国循环经济的核心。

它的循环经济系统正变得越来越成熟。

二、德国发展循环经济的法律法规1972年,德国颁布的《废弃物处理法》在循环经济实践道路上开启了历史先河。

该法要求关闭垃圾堆放厂,建立垃圾中心处理站,进行焚烧与填埋。

石油危机后,德国开始从垃圾焚烧中获取电能与热能。

到上世纪中后期,德国意识到,简单的垃圾末端处理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为此,德国在1986年颁布了新的废弃物管理法,试图解决垃圾的减量与再利用问题。

其主要条款有:尽量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如开发节约原材料的技术与重复使用包装;废弃物再循环,作为原材料、肥料或燃料;通过改进废弃物收集、运输与处理的技术,来提高废弃物管理的环境无害化水平;减少有害废弃物;识别与重新处理老的填埋场。

该法规定了预防优先与垃圾处理后重复使用原则,确定了废弃物管理的优先顺序:避免、再循环、处置。

这要求各部门在生产与消费中把避免废弃物产生放在首位。

如果废弃物无法避免,则要考虑将其再循环。

只有那些实在无法进行再循环的部分,才可以焚烧或填埋。

它把“怎样处理废弃物”的观点提高到了“怎样避免废弃物的产生与如何循环利用废弃物”。

在此基础上,德国于1991年通过了《包装条例》,并于1991年6月12日正式生效。

这一条例原则上要求生产厂家与分销商对其产品包装进行全面负责,回收其产品包装,并再利用或再循环其中的有效部分。

条例实施的目标就是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包装,减少包装材料的消耗量,对包装多次重复使用,以及再循环那些实在无法避免的包装。

简言之,条例要求减量化与再循环,而限制直接填埋处理。

同时,《包装条例》也为产品包装的回收与再循环提供了资金保证,即企业必须投资做这件事,从而减轻了政府的负担。

当然,保证这一法律顺利实施的先决条件就是建立一个面向全社会的方便完善的包装收集系统与具有足够处理能力的再循环机制。

这一系统的运行费用应由生产厂家与分销商来分担。

该条例要求将各类包装物的回收规定为义务,设定了包装物再生循环利用的目标,规定自l995年7月1日起,玻璃、马口铁、铝、纸板与塑料等包装材料的回收率全部达到80%。

至2007年9月19日德国联邦内阁批准《包装条例》修正案为止,该条例进行了5次修订。

1992年,德国通过了《废车限制条例》,规定汽车制造商有义务回收废旧车。

在主要领域的一系列实践后,1994年开始制定《循环经济与废弃物管理法》,于1996年正式生效。

这就是世界上第一次在国家法律中出现循环经济概念,把废弃物处理提高到发展循环经济的思想高度,并建立了配套的法律体系。

这一法律的核心思想就是促使生产者对其产品的整个生命周期负责,即“从摇篮到墓地”的管理。

生产者的责任从产品的设计与生产开始,包括运输、销售、售后服务,直到产品的生gesep、com命终结而进行的废弃物处理,必须贯彻始终。

新的循环经济法要求所有资源必须尽力减少用量;同时要求不仅废包装要循环使用,而且所有废旧产品均要回收再利用。

列入循环经济需回收利用的产品有:包装废弃物,废车辆,废旧电器与电子设备,废旧电池,生物废弃物,建筑或拆毁废墟,废地毯与纺织物,废弃木材等。

从1999年开始,所有在一定规模以上的企业必须进行自己的物质生命周期循环分析。

与此同时,消费者也有义务在产品使用过程中避免废弃物的产生,并在产品报废后使其返回循环过程。

只有确实无法进行再循环的方可采用迄今最安全的方法来处置。

该法的重要意义在于明确企业生产者与产品交易者担负着维持循环经济发展的最主要责任;明确规定了废弃物管理处置的基本原则与做法:首先就是尽量避免与减少废物的产生,其次就是对垃圾进行最大限度的再利用,在确定无法再利用的时候才考虑进行销毁等清除处理。

在处理垃圾的过程中,不得威胁到人类健康、动植物、水源、土壤等;该法明确了德国环境政策原则:首先就是预防,通过源头防控使废物产生最小化;其次就是污染者负担原则,排污者承担避免或消除环境受损的义务与费用;第三就是官民合作原则,经济界、公民以及社会团体应参与解决环境问题。

在这一法律框架下,德国根据各个行业的不同情况,制定促进该行业发展循环经济的法规,比如《饮料包装押金规定》、《废旧汽车处理规定》、《废旧电池处理规定》、《废木料处理办法》等。

这些立法措施极大地推动了德国循环经济的发展。

采取双元系统模式与双轨制回收系统,成立专门组织对包装废弃物进行分类收集与回收利用,有效地保护了原材料资源,将整个消费与生产改造成为统一的循环经济系统。

三、德国可再生资源回收手段(一环保)产品责任制产品责任制就是德国推进循环经济的重要经济政策手段之一。

按照《循环经济与废物管理法》的规定,谁开发、生产、加工与经营的产品,谁就要承担满足循环经济目的的产品责任。

为了履行产品责任,产品生产者应最大可能地在生产过程中避免产生废物,保证有利于环境的利用,确保在利用中产生的废物得到处置。

产品责任特别包括:1.产品包括多次利用的、技术寿命长的产品开发、生产与使用,按规定无害化利用后,采取对环境有利的处置;2.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优先采用可利用的废物或二级原材料;3.含有有害物质的产品要有标志,以确保产品使用后产生的废物能够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方式利用或处置;4.产品标志上要标有回收、再利用的可能性与义务的说明及抵押规定;5.产品使用后产生的废物的回收及以后的利用与处置;(二)二元回收系统与“绿点”标志与地方政府垃圾处理系统同时并存的另一个回收利用系统就就是“DSD”,即德国二元回收利用系统。

该系统的载体就是DSD公司,该公司承担了每一家企业的义务,并使她们从自己回收再利用的义务中解脱出来。

DSD公司就是一个股份公司,就是在德国工业联邦联合会与德国工商会的倡导下,由大约95家工商企业联合于1990年9月28日在科隆创立。

现股东约有600家工商业企业。

DSD 公司就是非赢利性公司,因此股东们也没有分红。

DSD公司的经营活动所需资金来源于向企业颁发“绿点”商标许可证来收取的绿点使用费。

政府没有补贴。

DSD公司唯一的收入就是来自于“绿点”商标的许可证费,每个包装的使用商、包装生产商与销售商为她的包装购买“绿点”商标,她必须向DSD公司支付相应的销售数量与包装的许可证费,由此合理地担负了废弃包装物的收集与分类以及废塑料再生利用的费用,该费用将被纳入产品价格中,最终由消费者承担。

“绿点”商标的收费标准就是按包装材料、重量与数量计算的,即绿点使用费的总额就是重量费与数量费的总与。

如果收入大于支出,那么DSD公司必须降低所收取的绿点许可证费用。

DSD公司的目标就是废旧包装物再生利用。

在德国所有在包装上印有“绿点”商标的销售包装,都由DSD公司负责进行回收利用。

“绿点”商标许可证对限制与减少废旧包装材料起着重要的作用。

收取的许可证费用必须用于消除污染的服务。

许可证的使用者一般就是产品生产商、包装生产商、贸易商与进口商。

如某企业不使用“绿点”商标的话,那她就就是没有参与此系统,那么她必须自己回收再利用,完成规定的限额并拿出证明。

如某企业在产品包装上使用了“绿点”商标而没有为此支付费用,该行为就是违反商标法并将受到惩罚的。

DSD公司收集垃圾有“取”与“送”两个系统。

“取”系统就是DSD公司的标准模式。

每一个家庭要首先进行分类,即将废纸、纸箱、纸板以及玻璃(按颜色不同再分类)包装,送往住家附近的标有各种收集内容字样的大垃圾箱分别投放,而塑料包装、复合软包装、饮料箱、铝与镀锡板包装(马口铁)等所谓的轻包装则被统一收集在由DSD公司无偿提供的黄颜色的垃圾袋内,并由其委托的回收运输企业定期取走这些废旧包装进行回收、分类、处理与再生利用。

与地方政府垃圾回收系统相反的就是DSD公司不向家庭收取费用。

“送”系统就是由用户将分类送至专门的回收站集中收集。

(三)押金制度为了提高包装品回收率,德国环境保护部制定了押金制度。

德国包装法明确规定,如果一次性饮料包装的回收率低于72%,则必须实行强制性押金制度。

自实行此制度以来,顾客在购买所有用塑料瓶与易拉罐包装的矿泉水、啤酒、可乐、汽水等饮料时,均须支付相应的押金,1、5升以下为0、25欧分,顾客在退还空瓶时领回押金。

目前德国一些零售连锁企业如PLUS、LIDL、ALDI已实现交叉退还制度,即在一家购买物品所交包装品抵押金,可在另一家交还被抵押包装品时领回。

押金制度不仅提高了包装品的回收率,更让消费者改变了使用一次性饮料包装的消费习惯,转向使用更有利于环保的可多次利用的包装品,于节能降耗与环境保护大有裨益。

四、德国可再生资源回收情况(一)生活与工业垃圾德国2005年所产生的生活垃圾达4650万吨,由社区负责清理与运走,经分类后进行热处理与循环利用,其利用率为62%。

对不能再利用的垃圾进行填埋处理。

德国自2005年6月1日起,不允许将未预处理的垃圾运往垃圾填埋场。

德国制定的2020战略目标就是实现生活垃圾全部处理回收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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