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事权划分意见(试行)

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事权划分意见(试行)
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事权划分意见(试行)

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事权划分意见(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省水利工作实际,现就我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事权划分如下:

一、工程类型

结合我省实际,将水利工程划分为堤防工程、水库工程(包括水闸)、灌区配套及节水灌溉工程、灌溉及排涝泵站工程、水土保持工程、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小水电工程等类别。

随着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将新增建设工程的类型,对新设立的水利工程类型(如水资源、中小河流治理、水利信息化等),省厅将按照有关规定,遵循本意见的原则,在制定新增水利工程类别实施事项时一并确定事权划分意见,明确事权。

二、规划编制

1、省厅负责组织编制洞庭湖、湘资沅澧干流及主要支流和跨市州江河湖泊以及省人民政府确认的其他重要江河湖泊的综

合规划、区域综合规划、水利专业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2、其他流域综合规划、区域综合规划及水利专业规划,按照管理权限,由市州、县(市、区)水利(水务)局依法组织编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上级水利部门备案;需要中央及省级财政支持的流域或者区域水利专业规划,报省厅审核备案。

3、申请中央及省财政资金支持的水利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相应的水利规划,否则不得纳入年度实施方案。由单位或个人投资的水利建设项目必须符合综合规划和相应的水利专业规划,否则不予水行政许可。

三、项目审批

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的规定,公益性的财政投入项目实行审批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报告等审批或审核报批)。非财政投资但涉及市场准入和公共安全的项目实行核准制。

1、堤防工程

一、二级堤防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报批和初步设计的审批由省厅负责;三、四级堤防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报批和初步设计的审批由市(州)水利(水务)局负责;其他堤防建设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报批和初步设计的审批由县(市、区)水利(水务)局负责。

2、水库工程(包括水闸)

新建大型水库(水闸)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以及初步设计由省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审查报批;新建中型水库(水闸)项目的可研报告由省厅审查报批,初步设计由省厅审查批复;新建小Ⅰ型和重点小Ⅱ型水库项目的可研报告及初步设计由市(州)水利(水务)局审批或者报批,一般小Ⅱ型水库的可研报告及初步设计由县(市、区)水利(水务)局审批或者报批。大中型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安全鉴定由省厅组织鉴定,报水利部核查。初步设计由省厅组织审查,报流域机构复核和省发改委核定概算后,由省厅批复。小Ⅰ型和重点小Ⅱ型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的安全鉴定由市(州)水利(水务)局组织,省厅核查。初步设计由市(州)水利(水务)局审批。一般小Ⅱ型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的安全鉴定由县(市、区)水利(水务)局组织,相关市(州)水利(水务)局核查,初步设计由县(市、区)水利(水务)局审批。

3、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

大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省厅审查报批,初步设计由省厅审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审查和实施方案由市(州)水利(水务)局负责审批;小型灌区渠系配套改造工程初步设计及实施方案由县(市、区)水利(水务)局审批。

4、灌溉、排涝泵站工程

大型灌溉、排涝泵站建设或者更新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规划报告)由省厅会同有关部门初审后报批;初步设计由省厅提出审查意见,报水利部复核后,由省水利厅审批。中型灌溉、排涝泵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由市(州)水利(水务)局审批或审查报批。小型灌溉、排涝泵站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由县(市、区)水利(水务)局审批或审查报批。

5、水土保持工程

总投资500万元以上的水土保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由省厅审批或者审查报批,属国家审批权限的项目由省厅负责向国家申报;总投资500万元(不含500万元)至100万元的水土保持工程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由市(州)水利(水务)局负责审批或者审查报批。总投资100万元以下水土保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由县(市、区)水利(水务)局负责审批或者审查报批。

6、农村饮水安全工程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县级规划与实施方案由省厅提出审查意见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Ⅰ~Ⅲ类(1000m3/d以上)供水工程的初步设计由省厅负责审批。Ⅳ类(200~1000 m3/d)供水工程的初步设计由市(州)水利(水务)局负责审批。县级实施计划、工程初步设计编制及其他供水工程的初步设计审批由县(市、区)水利(水务)局负责。

7、小型农田水利工程

县级小型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由省厅提出审查意见之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县级政府按照规划和连片建设、整体推进、整合资金的原则,编制年度实施方案。其中中央财政、省财政一并投资500万元以上的小型农田水利项目的初步设计由省厅审批。

8、小水电工程

装机0.5万kW(湘西地区1.0万kW)以上的新建或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由省厅审批;装机0.2万~0.5万kW(湘西地区0.2万~1.0万kW)之间装机新建或者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由市(州)水利(水务)局审批;装机0.2万kW以下新建或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由县(市、区)水利(水务)局审批。

9、洞庭湖综合治理、农业综合开发水利项目、农村电气化等以中央财政支持为主、单项或者不涉及全省范围的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按水利部、流域机构规定的程序进行。跨行政区域的建设项目所涉及的行政区域人民政府应当协商一致后,由上一级行使审批和核准权。各项水利工程建设中有利用国际或国外资金的情况时,按有关投资或者贷款协议实施项目审批。

10、厅各处局具体负责审批的水利建设项目,审批时不得要求市州、县市区进行初审,不得增加审批程序。市县两级审批但需使用中央及省财政资金的项目,项目审批或者报批的各阶段均应当报省厅审核备案。市、县两级应当报省厅审核备案的事项,

厅各承办处局在办理审核备案时,未经分管厅领导批准原则上不得再要求由省厅组织召开技术评审会,但厅各处、局必须严格审查,对不符合项目建设要求、设计达不到要求的一律退回,项目不汇总、不上报、不列入实施计划。有关市、县两级审批项目上报省厅审核备案的具体办法另行规定。

11、对需办理开工许可的工程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法人应当向负责工程项目法人监管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工程开工申请,对符合开工条件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批准开工许可。

四、资金筹措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中财政资金筹措实行分级负责原则,根据项目类型,其建设资金分别由省、受益地区承担,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

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拟定财政资金使用方案时应遵循以下原则:省级公益性水利项目的投资按受益范围、受益程度分担投资;地方项目的投资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主要由地方、受益区域共同投资建设,省视情况或根据相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助。省对西部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的水利建设项目给予适当照顾。

列入中央支持的水利建设项目资金筹措、资金安排按水利部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其中规定地方配套的项目,省级和项目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如何配套资金、如何落实,由水利厅商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分项目类型确定。

吉林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工作的政策措施

吉林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外商投资企业发 展工作的政策措施 吉工商企字…2010?205号 吉林省工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务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工作的政策措施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各县(市)工商局、城区工商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九届十次会议精神,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若干意见》立足工商职能,改进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创新服务机制,完善服务手段,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做好服务我省外商投资企业发展工作,更好地发挥利用外资在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区域协调发展和推进城镇化建设、富民工程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结合吉林省外商投资企业发展的实际,现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解放思想,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更加宽松的政策 1、更新服务发展理念,为外商投资企业准入与发展创造条件。坚定执行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强化发展是第一要务的思想,对外商投资企业准入与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而法律法规又无明确规定的问题,可从实际出发,先行试点或试验,努力营造大开发、大开放的发展氛围。

2、放宽准入政策,鼓励外资参与大项目和重点企业建设。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外商投资企业参股或控股大项目和重点企业;支持外商企业扩大规模,鼓励对落后企业兼并重组和优势企业强强联合。外商投资服务业企业申请在分公司下设营业性分支机构,除有特殊规定外,无须提交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由企业或经其授权的分公司可以直接向所在地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其他经营性分支机构的登记手续。 3、丰富出资方式,支持外商投资企业投资者以债权增资。在继续完善股权出资登记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以债权出资的方式增资,经外汇管理部门和审批机关批准,允许外商投资企业的外国投资者以其对该企业的债权转增为注册资本。 4、从实际出发,对任职受限的法定代表人及时解除锁定。对因逾期未年检被吊销营业执照未满三年的外商投资企业法定代表人,只要该企业及时办理了注销登记,该企业及本人没有严重违法记录,可由本人提出申请,对该法定代表人解除锁定,允许其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二、探索创新,为外商投资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准入 5、创新外资登记方式,探索建立长吉图市场主体登记一体化模式。按照国家工商总局“提高区域协作水平,在区域内统一政策规定”的要求,探索市场主体准入一体化模式,冲破区划限制,在长吉图开发开放先导区域内试点异地冠名、总部+分厂模式,推进市场主体登记一体化,为外商投资企业发展拓展空间。

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规范汇编

目录 上册 法律 xx水法(1988年) xxxx法(1991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1993年修订) xx公司法(199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199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1996年修订) xx防洪法(1997年) xx建筑法(1997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年修订) 行政法规和法规性文件 xx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 (1983年) xx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1983年) 国务院批转水利电力部《关于黄河长江、淮河、 永定河防御特大洪水方案报告》的通知(1985年)附注:有关xxxx调度文件目录

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1985年) 国务院批转水利部《关于蓄滞洪区安全与建设指导 纲要》的通知(1988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1988年) 国务院批转国家防汛总指挥部建设部水利部 《关于加强城市防洪工作的意见》的通知(1989年)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水利工程水费核订 计收和管理办法》的通知(1990年)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1991年) 水库xx安全管理条例(1991年)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治理淮河和太湖的决定(1991年)xx防汛条例(1991年) 国务院批转国家计委《关于加强水库移民工作的 若干意见》的通知(1992年) 国务院关于珠江流域综合规划的批复(1993年) 取水xx制度实施办法(1993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1993年) 长江三峡工程建设移民条例(1993年) 国务院关于海河流域综合规划的批复(1993年) 国务院关于印发《质量振兴纲要(1996年~2010年)》

湖南省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办法

湖南省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办法 【法规类别】水利工程 【发布部门】湖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1989.02.25 【实施日期】1989.02.25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 【修改依据】本篇法规已被《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湖南省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办法>的决定》(发布日期:1997年12月30日实施日期:1997年12月30日)修改 湖南省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办法 (一九八九年二月二十五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发布)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水电工程的保护和管理,发挥工程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境内的水库、河坝、灌区、堤防、涵闸、水力发电站、机电排灌站、水轮泵站、喷灌、水土保持工程、人畜饮水工程等各类水利水电工程及附属上述工程的土地、山场和设施。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的水利水电部门是水利水电工程的主管机关。 第四条国家、集体兴建的水利水电工程的管理机构或专职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

宣传、贯彻国家有关水利水电工程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工程维修保护,确保工程安全、完好;执行供水计划和防洪调度命令;开展综合利用,搞好经营管理。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水电工程的义务,有权制止和检举损害水利水电工程的行为。 第六条水利水电工程应按照受益和影响范围的大小,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专业管理和群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由所在受益区县以上水利水电部门负责管理;小型水利水电工程由所在乡(镇)负责管理,跨行政区域的水利水电工程由上一级水利水电部门或由其委托的单位负责管理。 电力、林业、交通、工矿、城建、旅游、水产等部门兴建的水利水电工程,按照谁建谁管的原则,由兴建部门自行管理,但是必须接受防汛部门防洪调度的统一指挥。 第七条水利水电工程要实行民主管理,定期召开受益区和水库淹没区代表会并成立管理委员会。代表会和管理委员会监督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单位的工作,审查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单位的工作计划,协调水利水电工程管理工作中的问题。 第八条水利水电工程根据工程安全和管理需要,按照批准的设计和有关规定,划定工程管理范围。已建工程的管理范围,由工程管理单位和与本工程有关的部门协商后,报工程所在地的县以上人民政府划定,并明确边界,树立标志,发给土地使用证书。新建工程的管理范围,在设计文件中予以明确,所需用地在工程建设时一次征用。 国家管理工程管理范围以内的土地及土地上的附着物的所有权属全民所有。集体管理工程管理范围以内的土地及土地上的附着物的所有权属集体所有。该土地及土地上的附着物使用权和经营权属工程管理单位所有。

工商营业执照企业经营场所备案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企业经营场所备案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来源: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注册局发布时间:2014-03-19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经营场所备案申请书》(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加盖公章);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应标明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办理事项、权限、授权期限。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1)属于自有房产的,提交房屋产权证明;属于自有房产但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提交县(市、区)政府房产管理部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类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管委会)或者居(村)委会等机构出具的场所证明。场所证明内容须包含场所的具体地址、权属主体以及出具机构同意该场所用于经营用途的意见。购买的商品房未取得房屋产权证明的,提交购房合同复印件及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2)租赁(借用)房屋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提交租赁(借用)合同和房屋权属证明。租赁(借用)宾馆、饭店(酒店)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提交租赁(借用)合同和宾馆、饭店(酒店)营业执照复印件。租赁市场铺位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的,提交铺位租赁合同和市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租赁军队房地产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合同、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承租人转租军队房地产的,还应提交军队出租单位同意转租证明。 (3)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属城镇房屋的,应提交住所(经营场所)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 用房的证明文件。 撤销原备案的经营场所,无需提交此项材料。 4、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加盖公章。企业领取备案后的营业执照时,应将原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交还登记机关); 5、法律法规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 1、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在其住所所属行政辖区(县、区、县级市)内增设不需前置许可的经营场所或撤销原设的经营场所备案登记适用本规范。 2、《企业经营场所备案申请书》、《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可在湖南企业登记网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785258607.html,/)的‘表格下载’专区中查询或下载打印,亦可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领取。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吉林省工商系统12315“五进”工作指导意见

吉林省工商系统12315“五进”工作指导意见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1.02.22 【实施日期】2011.02.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吉林省工商系统12315“五进”工作指导意见 各市、州、长白山工商局,各县(市)工商局、城区工商分局: 为完善吉林省工商局12315行政执法体系,加快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和12315行政执法体系信息化网络建设进程,按照国家工商总局12315“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学校”(以下简称“五进”)工作要求,结合我省已建立全省统一的12315指挥平台的特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充分认识“五进”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12315 “五进”工作是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的重要内容,是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服务民生,扩大内需,促进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也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突出实践特色,依法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责的重要任务。各级工商机关要从坚持执政

为民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把消费维权与促进科学发展统一起来;充分认识12315 “五进”是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扩大服务功能和提升维权水平的具体体现。要进一步创新消费维权理念,全面提升消费维权的工作水平,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和市场环境,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二、明确12315“五进” 工作职责分工和基本组织模式 省工商局消审局负责指导、推进全省12315“五进” 工作,各市(州)、县工商局、城区工商分局12315工作机构负责指导、推进本辖区12315“五进” 工作,工商分局(所)负责具体落实12315“五进” 工作。12315“五进” 工作的基本组织模式是建立12315行政执法联络站。 12315行政执法联络站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12315“五进” 工作基本组织模式,是用行政指导、行政处罚、行政调解等手段进行以消费维权为重点的工商行政管理工作网络。 三、抓住重点,因地制宜,认真研究“五进”工作运行模式 要解决“五进”干什么和怎么干的问题,扎实做好12315行政执法联络站相关工作。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循序渐进,分步实施、注重实效的原则,对原有12315联络站进行规范,调整职能。按照新形势新要求,建立新的12315行政执法联络站。 (一)规范名称。

浅谈水利工程建设与水利工程管理

浅谈水利工程建设与水利工程管理 水利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基础设施之一,发展水利工程建设是我国的一项重要任务。随着现代科技的迅猛发展,水利工程建设的进程也在不断加快,随之而来的工程建设管理也在不断提高,并逐渐由传统型的经验管理模式转换为现代化的管理模式。 标签:水利工程;建设;管理 1 工程建设管理的组织模式 首先,可以确保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全部落实到位,为施工质量水平的提高保驾护航,进而创造出更多的经济效益;其次,有效节约人力、物力以及财力资源,促进我国水利工程项目的持续进步;最后,保证水利工程的实际作用可以有效发挥,为民众生活质量的提高贡献力量。 2 水利工程建设前期的要点分析 2.1 施工准备的要点分析 基于水利工程点多面广的特征,需要结合设计图纸和技术要求做好技术交底工作,同时要做好物资和材料的准备工作,按要求规格型号储备石料、砂、石子、水泥等建筑材料,并提前配送原材料到有资质的试验室,做好原材料检验和砂浆配合比、混凝土配合比试验,为主体施工做好充分准备;还要提前做好测量放样工作,按监理提供的测量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校测其基准点的测量精度,进行施工区测量控制网的布设,地形复测及各开挖控制点,开挖边线的放样;还要做好施工料场、仓库等临时建筑和机械设备的准备工作。机械设备要有备用数量,以保证施工的连续性和按工期要求完成施工。 2.2 做好建设施工前的勘察规划设计 (1)水利工程勘察设计要点的分析。进入水利工程现场勘测和观察时,不仅要查看工程地点情况,还要对周边区域做好考察,特别是要了解当地的地势、地形、环境、土壤等,对工程建设中,容易出现的难点问题进行梳理,把一些容易出现的问题事前解决,避免出现临时处理,仓促上阵的不利局面,保证施工符合实际,满足生产生活。(2)做好水利工程规划。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前需要进行实地考查,了解当地基本情况,根据实际需求做好前期规划与设计。 3 水利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3.1 水利建设管理和管理权力和责任不明确 政府是水利建设的重要部门,也是整个水利工程建设和项目管理中的重要角

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管理重要性

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管理的重要性分析 【摘要】水利工程是合理调节和分配水资源的重要设施,水利工程的质量和使用性能很大程度上决定了生活和生产的发展水平,影响着我国的国民经济。但是近几年我国的水利工程建设施工出现了诸多问题和事故,加强水利工程建设施工的管理至为重要。本文从施工管理的内容和重要性出发,总结施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有效的建议。 水利工程建设是经济发展的基础条件,是我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现代化的前提。在工程建设中,只有加强和完善水利工程的施工管理,才能够保证水利工程的质量,才能为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提供一定的保证。 1 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内容和重要性 国家不断加大对水利工程建设的投入力度,同时也更加重视水利工程的质量,因此加强对水利工程施工管理越来越重要。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最终目标便是通过生产要素的优化和合理配置实现施工质量的提高和企业效益的提升。 1.1 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内容 了解和把握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内容是提高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重要前提,水利工程的内容主要可以分为以下三个方面:水利工程施工前管理。水利工程施工前管理主要包括编制投标文件、签订承包合同、预测工程成本和签订施工合同。在水利工程施工前期,主要是对各种合同的管理,并明确工程的投资、工期以及质量

等重要问题。 水利工程施工中的管理。水利工程的施工为整个工程的重要环节,对这一阶段的管理需要对施工图纸做好会审和严格的审核,制定科学合理的质量成本目标,保证工作人员能够按照图纸进行正确有效的施工。其次,优化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及时办理进度结算;另外,及时做好签证工作,加强对劳务费用的审核;最后,对材料成本进行管理。保证材料采购的质量,做好平时材料存放工作,减少不必要的搬运和损耗,进行余料回收,提高材料的利用程度。 水利工程施工后的管理。水利工程是施工后的管理主要配合相关的监督部门,做好竣工验收工作,保证工程的质量。第一,准备好竣工验收的资料,加强竣工结算管理。在这一阶段要保证工程验收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及时将相关的资料交给预算部门,查询结算中的漏项,保证结算的准确性。第二,加强对资料的管理和应收账款的管理。在水利工程施工中就要留存和保管好相关的文件、资料、记录等。对于业主变更设计图纸以及增减工作量的,要及时签订补充合同,争取合理的补偿。当工程竣工之后,要及时进行结算,明确债权债务关系,尽快回收资金。对于短期之内难以偿还债务的情况,;要与对方制定还款计划,规定相应的违约责任,增强对其的约束力;对于难以回收的资金,可以采取薄利清收的方法,尽最大的努力减少施工企业的损失。 1.2 水利工程施工管理的重要性 水利工程施工管理具有重要的价值意义,本文主要从三个方面进

水利工程管理---参考答案

水利工程管理---参考答案 作业一 第一章概论 一、思考题( 9分) 1、水利工程管理的基本任务是什么? 答: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任务是:安全运用水利工程,合理利用水资源,充分发挥水利工程防洪、供水、发电、航运、养鱼等综合效益;充分利用所占用人力、物力、财力,以及水域、土地资源,开展多种经营,为发展国民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服务。并在发挥经济效益的同时,讲究自身的经营效益,实现自我维持简单再生产。 2、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特点是什么? 答:(1)生产活动的不稳定性;(2)产品流通范围的局限性;(3)生产资料的高度安全性要求;(4)生产活动具有确定性关系。 3、如何理解3S技术在水利工程管理中的应用? 答:信息技术正在加速向水利行业渗透,地理信息系统(GIS)、全球定位系统(GPS)、遥感(RS)等技术(简称3S技术)目前已用于防洪减灾、水灾旱情评估、水土流失监测、水资源规划、农业节水等诸多方面。虽然水利行业应用3S技术技术起步较晚些时候,但是发展势头很猛,成效显著。 二、填空题( 6.5分) 1、水工建筑物按其用途可分一般性水工建筑物和专门性水工建筑物。 2、水工建筑物按其使用时间可分为永久性建筑物和临时性建筑物。 3、水利工程按其规模可分为大(1)、大(2)、中型、小(1)型、小组(2)型等指标。 4、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经营管理基本内容包括生产力的合理组织、有关生产关系的正确处理两个方面。 5、3S技术是指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遥感等技术。 三、问答题(15分) 1、简述水利工程管理的意义。 答:加强经营管理,建立并完善维持简单再生产的经营管理机制,发已成水利工程防洪、供水、发电效益,对于实现水利基础闪业的地位和作用,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2、水工建筑物的特点有哪些? 答:水工建筑物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工作条件复杂;施工条件困难;失事的后果严重 3、水利工程管理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答:管理制度的确定和机构的建立;计划管理;生产技术管理; 成本管理;多种经营管理;财务管理;考核评比 4、中国治水的新思路是什么? 答:必须向现代水利、可持续发展水利转变。强调对水资源管理要用全面的、系统的、综合的方法进行整体研究分析。 5、可应用于各种水利工程的一般性建筑物有哪些? 答:(1)挡水建筑物(2)泄水建筑物(3)取水建筑物(4)输水建筑物(5)整治建筑物(6)其它。 第二章、水库的控制运用管理 一、填空题(8分) 1、径流调节分为兴利调节和防洪调节两大类。 2、兴利库容是指正常畜水位和死水位之间的库容。 3、水库防洪运用控制指标有允许最高水位、防洪运用标准和防洪限制水位。 4、水库防洪控制泄流方式可分为固定泄流、变动泄流和错峰泄流三种方式。 5、水库兴利运用指标有汛末蓄水位和兴利下限水位。 6、水库淤积的剖面形态可分为三角洲淤积、带状淤积和锥形淤积三种基本类型。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系统工资审核程序和报批纪律的通知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系统工资审核程序和 报批纪律的通知 【法规类别】纪检 【发文字号】川工商办[2011]179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1.09.19 【实施日期】2011.09.1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完善系统工资审核程序和报批纪律的通知 (川工商办〔2011〕179号) 各市、州工商局: 工资涉及到每名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加强工资管理,做到工资管理“零差错、零失误”是各局人事部门的基本职责。随着“人力资源管理系统”的开通运行,全省系统将通过网络进行工资审批,各局要进一步增强工资管理人员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工资政策,严格工资审核程序,严格工资软件的操作步骤,确保工资网络系统的安全、顺利运行。现就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工资审核程序和报批纪律通知如下: 一、严格“四个坚持”,加强系统工资管理 (一)坚持领导负责制度

各局有人员调动、退转军人安置、公招公务员以及因职务变动而变动工资时,必须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实行工资变动网络审批后,按照工资软件操作步骤,必须由单位领导审核的应由领导审核并签字,让领导了解变动政策,知晓变动原因,掌握变动状况,坚决不允许为图简便擅自简化程序或由工作人员“一手包办”。 (二)坚持向上级主管部门报批制度 所有人员工资变动,都必须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报批,报批时必须附人员工资变动证明文件,有职务晋升的须报省局或市局进行职位确认,不得先晋升工资再补报职位确认。实行工资网络报批后,凡有工资变动,县区局按程序按要求报请市州局审核,证明文件放入系统“附件”栏同时报送。市州局按程序审核后报省局审批。省局审核批准后返回各报送单位,由报送单位打印归档。 (三)坚持经办人员对数据、文件负责制度 工资经办人员要树立责任心,熟悉工资政策,加强网络工资数据的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工资系统的操作步骤,装有工资系统的电脑不得与互联网联网,不得将系统密码告知他人,不得允许他人登录工资系统。要定期维护电脑,定期备份数据,确保工资数据的绝对安全。办理工资时,必须要凭正式文件,并查阅档案确认其人员基本信息,才可确定工资。作为附件的证明文件要加盖单位鲜章。 (四)坚持上级主管部门对数据、文件确认制度 上一级主管部门要严格审核相关文件和数据,主管部门相关领导要签字确认后,经办人员再接收和下发数据。未经过上级主管部门签章确认的工资数据或表册无效,不能打印归档。 二、严肃组织纪律,加强督查检查 (一)严格执行工资政策 各局要建立完善工资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工资管理责任追究制,要组织干部职工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权力运行流程图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权力运行流程图(二) (行政处罚) 说明:1、本流程图制作的依据是《行政处罚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2、依法工商所等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实施行政处罚的,参照本流程图操作;3、本流程图不含简易程序内容;4、虚线部分表示:没收扣押、封存等财物体现在行政处罚决定中;领导审批直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限于经复核听证,不改变原告知的事实、理由和依据的案件。 6

1、案件来源: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监督检查职权,或者通过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等途径发现、、查处违法行为。 承办机构应当指派人员自收到投诉、申诉、举报、其他机关移送、上级机关交办的材料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核查。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十五个工作日。 2、核查申报:承办人员核查后,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的,填写《立案审批表》,申报立案;不符合立案条件的,填写《不予立案审批表》,上报办案机构负责人。 3、决定立案:经办案机构负责人审查,报局长审批,决定立案的,由办案机构负责人指定2人以上办案人员负责调查。 不予立案:经办案机构负责人审查,报局长审批,决定不予立案。告知:对于不予立案的投诉、举报、申诉,经局长批准后,由办案机构将结果告知具名的投诉人、申诉人、举报人。由承办人员做好《行政处理告知记录》,必要时予以书面告知。书面告知应当制作《送达回证》。 4、调查取证:立案后,办案人员应当及时进行调查,收集、调取证据,并可以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检查。 调查取证的要求: (1)首次向案件当事人收集、调取证据的,应当告知其有申请办案人员回避的权利。 (2)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收集、调取证据时,应当告知其有如实提供证据的义务。 (3)办案人员调查案件,不得少于两人。办案人员调查取证时,一般应当着工商行政管理制服,并出示行政执法证。 (4)办案人员应当依法收集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包括制作询问(调查)笔录、调取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计算机数据;进行鉴定,取得鉴定结论;进行现场检查、勘验,制作勘验笔录、现场笔录等。 先行登记保存证据:(1)审批: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或者解除先行登记保存措施,应当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由办案人员填写 《行政处罚有关事项审批表》,提出采取或者解除该措施的事实、理由和依据。经办案机构负责人审核,报局长审批。(2)实施:先行登记保存有关证据,应当当场清点,开具清单,由当事人和办案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交当事人一份,并当场交付《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3)先行登记保存证据超过7日自行解除;在7日内解除的,经局机关负责人批准,根据清单予以发还;转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按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程序处理。 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和解除:(1)审批:采取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或者解除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负责人批准。 6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分析及应用优选稿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 分析及应用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分析及应用摘?要:水利水电工程是综合利用水资源发展国民经济的重要手段,是保障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施,是国家和人民的宝贵财富。水利水电工程是国家基础建设中重要的一环,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据至关重要的地位。水利水电工程具有规模大、投资大、施工周期长、社会影响效应大的特性。因此,为促进国家水利事业的发展,加强水电能源建设,就必须强化水利水电建设管理的基础工作,对工程的“四控制,两协调”进行多元化管理,从制度、人员、技术等多方面进行考虑。以此才能使水利水电建设真正发挥其应有的社会价值和获得巨大的经济效益。对于“四控”管理国家相应的法规、管理课件、论文阐述的较多,再不探讨,本文主要结合以水利水电建设期现场实际管理做为研究课题,对工程建设期内场建设管理进行研究和讨论。 关键词: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 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能源需求的日益增长,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也逐步走向高速发展的道路。随着建筑产业高标准发展要求,以往的水利水电工程在建设期的管理模式已然与当前的市场要求渐行渐远,所以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急待加强和改进,必须强化最基本的管理环节、安全投入工作以及工程建设期各项作业环节“四控制和两协调”以

此才能使水利水电工程达到预期的目标,实现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价值。 一、加强招标和合同细化管理,未雨绸缪,全面考虑 工程开工建设是一个较为长期的过程,特别是水利水电工程,工期较长,施工环境复杂多变,各种意想不到的困难和问题,在整个建设过程中会接憧而来,应接不暇。做为工程建设的管理者,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业主、施工、监理、设计等等各个参建单位为了完成各自的任务,或多或少的会不停的推卸自己的责任,整个工程建设过程在某种角度讲,是一项互相推卸责任的过程,在工程建设前的招标和合同签订时,就应该对招标文件和合同文件进行详细的考虑,细化其中的条款,在保证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的前提下,充分了解工程实际情况,确保各项条款全面、真实、有效果。 二、加强设计比选、设计优化 工程前期设计建设单位要多方必选,一个好的设计方案、设计优化思路以及设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不仅关系到工程的质量保证和投资收益,还是工程是否顺利开展的一个关键重要因素。在工程建设管理中,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层出不穷,如果设计人员业务水平较高、经验较为丰富,设计的工程,简洁美观,经济实用,就会使施工中出现的问题降到最低,

我国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我国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893-15 我国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现状 我国的水能资源丰富,理论蕴藏量6.76亿千瓦,技术可开发容量4.93亿千瓦,经济可开发容量3.78亿千瓦。不论是水能资源蕴藏量,还是可能开发的水能资源,我国都居世界第一位。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水力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并不高。截至20xx 年9月,我国水电装机容量突破了1亿千瓦大关,但开发率仅24%左右,大大低于发达国家50~70%的开发利用水平。因此,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我国水力资源开发潜力巨大。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兴建了3300多座大中型水库,在防洪、发电、灌溉、供水、生态等方面发挥了巨大效益。“十五”期间,我国水利事业蓬勃发展,全国水利建设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

提升市场监管效能 树立工商良好形象 吉林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提升市场监管效能树立工商良好形象吉林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国家工商总局门户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785258607.html, 2011年06月14日来源:中国工商报近年来,在吉林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工商总局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吉林省工商系统在服务民生、推动社会管理创新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通过组织引导全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转变观念,理清思路,完善举措,有序推进,初步建立了具有工商特点的社会管理工作格局。 吉林省工商局把服务经济发展作为各项工作的立足点,着力推动工商行政管理由传统工作模式向现代监管服务模式转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促进服务升级。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吉林省工商行政管理实际,吉林省工商局相继制定出台了《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的实施意见》等20多个政策性文件,全省10个市州工商局共制定出台近百个服务经济发展的政策性文件,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服务科学发展的政策体系;不断创新服务发展工作机制,在全省工商系统建立了登记会商、工商联络员、年检扶持、优化登记、助推群众创业等一系列重点帮扶工作机制,促进重点企业、非公企业和农村市场主体加快发展,大力扶持下岗失业人员、高校毕业生和复转军人等实现就业再就业。 经过工商部门积极努力,全省市场主体快速增加,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取得积极成效,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 吉林省工商局把加强市场监管和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社会和

谐、服务民生的重要内容,立足于实现市场监管职能到位的需求,不断创新监管服务机制,提高市场监管效能。 吉林省各级工商机关积极开展高密度、全方位、地毯式的市场巡查,努力做到广覆盖、无死角;充分发挥12315指挥调度平台作用,畅通消费者申诉举报渠道;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确保了全省流通领域食品安全“零事故”;切实加强市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组织开展市场应急演练,完善市场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切实加强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充实企业登记监管信用分类数据库、企业法定代表人数据库、综合执法信息数据库,建立企业信用激励机制、预警机制、失信惩罚机制、严重失信淘汰机制,对不同管理类别分别采取激励、警示、惩戒和淘汰等监管措施,实行跟踪监管,切实规范了企业行为,增强了企业信用意识,营造了诚实守约的信用环境。 吉林省工商局全面贯彻以人为本、服务发展、依法行政的原则,加快推进法治工商建设,先后组织召开全省工商系统推行行政指导落实“四个统一”现场会、强化执法监督与法治保障工作座谈会等,出台一系列的指导性意见,把依法行政融入工商行政管理各项工作;研究制定执法责任制度、行政执法错案追究制度、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积极开展普法工作,累计举办培训班473期,组织开展大型普法宣传活动1100多次。 吉林省各级工商机关从创新行政执法机制入手,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在全国首创“四段式”行政执法模式,全面推进行政指导,普遍推广使用说理式行政处罚决定书,建立健全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规则和制度,积极搭建综合执法平台,推动了监管执法效能和服务水平的整体

谈如何做好水利工程管理工作

谈如何做好水利工程管理工作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口的增长,水利事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命脉和基础产业地位愈加突出;水利事业的地位决定了水利基础设施重要性。因此,如何搞好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促进我国经济发展是摆在我们每个水利人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现就目前的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做一下分析探讨。 关键词: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关键环节 抓好水利工程管理,确保水利工程安全是保证水利工程正常 运行、扩大再生产的关键。水利工程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水利工程质量。 首先,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改革开放的实践证 明,先进的思想观念是发展水利事业的强大推动力。进取争先、自谋发展意识不强,就会妨碍工程管理,束缚水利事业的进一步发展。其次,要强化对水利工程管理的认识,切实加强水利工程管理。各管理单位首先必须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做到有管理房屋、有办公设备、有规章制度、有经济实体和相对稳定的管理人员;再次,要加强对财务的监管工作。管理单位必须有财务自主权,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定期对财务管理进行审计。最后要认真学习水法规,进一步落实水利工程管理措施。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应在水法规的正确指引下,广泛开展水利工程安全鉴定、大坝注册登记、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水利投人政策和水利项目社会经济评价等,使水利工程管理逐步走向法制化和规范化,确保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1、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 项目法人责任制是我国投资建设领域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础,是全面实行工程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的可靠保证,是建立完善的工程项目管理体制的根本前提。项目法人制是龙头,是核心,如果项目法人责任制不落实,其它建设管理工作也将无法深入开展。我们认为,落实好项目法人制,一是要认真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针对目前水利建设多元化、多层次的投资体制,按照项目类别不同组建项目法人。二是要严格项目法人资质审查,在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阶段就应明确项目法人,没有按规定要求组建项目法人的不进行项目的各项审批工作。三是要严格项目法人单位人员配备,不仅专业齐全,而且人员素质要高,有经验。 2、开展好建设监理工作 建设监理的目的是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科学性与公开性,强调市场之间的合同关系及监督、制约与协调的机能,以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环境专项治理工 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环保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川城乡治办[2010]184号 【发布部门】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四川省城乡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发布日期】2010.12.10 【实施日期】2010.12.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环境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川城乡治办[2010]184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治理办、工商局: 按照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城乡结合部专项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工商局制定了《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环境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O一O年十二月十日 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环境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和刘奇葆书记、蒋巨峰省长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为认真抓好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环境专项治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八次会议精神,着力全面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深入开展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环境治理工作,努力营造清洁、整齐、优美和规范的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提升城乡结合部环境质量,为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治理,促进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环境治理逐步实现“清洁化、秩序化、优美化、制度化”,以舒适整洁优美的环境迎接2011年元旦和新春佳节。 三、工作内容 工商部门要加强对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的监督管理,维护市场经营秩序,抓好市场内的食品安全,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督促市场业主并协同相关职能部门着力解决市场内存在的“脏、乱、差、臭”、垃圾乱倒、污水乱排、摊位乱摆、违章搭建等问题,切实加大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环境秩序治理力度。 四、工作步骤 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环境专项治理工作从2010年12月3日至2011年2月3日。分为宣传动员、集中治理和巩固提升阶段。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规则》的通知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 规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驰名商标 【发文字号】湘工商标字[2014]8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4.06.12 【实施日期】2014.06.1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湖南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规则》的通知 (湘工商标字〔2014〕8号) 各市、州工商行政管理局: 现将《湖南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4年6月12日 湖南省著名商标认定工作规则

第一条为规范著名商标认定,推进商标战略实施,根据《湖南省著名商标认定与保护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省工商局负责著名商标认定工作,市州工商局按照省工商局要求做好著名商标认定相关工作。 认定著名商标由省工商局局长办公会议决定。 第三条省工商局设立著名商标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审核委员会),负责著名商标审核工作。审核委员会由省工商局分管商标工作副局长任主任,商标处处长任副主任,省工商局相关内设处室、直属行政机构、事业单位、挂靠社团组织秘书处主要负责人任委员。 第四条审核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著名商标审核的日常工作。审核委员会办公室设省工商局商标处,办公室主任由商标处处长兼任。 第五条住所(地址)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注册商标所有人、注册商标独占被许可使用人和被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生产型企业,可以申请认定著名商标。 注册商标独占被许可使用人、被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生产型企业以自己的名义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应取得该注册商标所有人的授权。

吉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正)

吉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正) 吉林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单位) 20010929(颁布时间) 20010929(实施时间) 吉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修正) (1997年3月28日吉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根据2001年9月29日省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吉林省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等10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开业、变更、停业 第三章旅客运输 第四章货物运输 第五章运输车辆 第六章车辆维修 第七章搬运装卸 第八章运输服务 第九章出入国境道路运输 第十章价格、规费和票证 第十一章监督检查 第十二章法律责任

第十三章附则 根据《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规的决定》本条例应作如下修改: 二十九、《吉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十七条“旅客运输经营者以有偿方式取得的经营权,在有偿使用期内,经原审批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同意,可以转让。以无偿方式取得的旅客运输经营权不准转让。”修改为:“旅客运输经营者以有偿方式取得的经营权,在有偿使用期内,可以转让。以无偿方式取得的旅客运输经营权不准转让。” 第五十六条“为出入国境道路运输服务的车辆维修、搬运装卸、运输代理、货物仓储、转运包装企业,由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并在批准的作业范围内经营。”修改为:“为出入国境道路运输服务的搬运装卸企业,由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并在批准的作业范围内经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道路运输管理,维护道路运输秩序,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保护道路运输经营者及其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道路运输,是指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搬运装卸、运输服务和出入国境道路运输。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道路运输活动以及与

我国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1422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我国大型水利水电工程 建设管理正式样本

我国大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管理正 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1、我国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现状 我国的水能资源丰富,理论蕴藏量6.76亿千 瓦,技术可开发容量4.93亿千瓦,经济可开发容量 3.78亿千瓦。不论是水能资源蕴藏量,还是可能开 发的水能资源,我国都居世界第一位。但是,与发达 国家相比,我国的水力资源开发利用程度并不高。截 至20xx年9月,我国水电装机容量突破了1亿千瓦 大关,但开发率仅24%左右,大大低于发达国家 50~70%的开发利用水平。因此,在一个相当长的时 期内,我国水力资源开发潜力巨大。新中国成立以

来,我国兴建了3300多座大中型水库,在防洪、发电、灌溉、供水、生态等方面发挥了巨大效益。“十五”期间,我国水利事业蓬勃发展,全国水利建设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3625亿元,相当于1949~20xx 年全国水利固定资产投资的总量。“十一五”水利投资规模约为4628亿元,20xx年,全社会水利固定资产计划投资827.4亿元。 2、水利水电工程特点 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它有如下特点: 2.1产品的特定性。水利水电工程建设产品是在特定条件下生产出来的特殊商品,一般由建设单位提出对产品的要求,通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咨询机构等的共同努力,才能完成建设产品的生产。由于各个水利水电工程在地形、地质、水文地质、水资源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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