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监测和建筑物沉降监测方案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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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大国创国际软件研发生产基地

软件研发生产楼

基坑监测及新建建筑物沉降观测方案

安徽建徽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2015年7月10日

目录

一、编制依据 (2)

二、工程概况及设计参数 (2)

2.1监测目的 (3)

三、施工计划 (3)

3.1现场监测方案编制总体原则 (3)

3.2 现场监测及巡视对象和项目 (3)

3.3 监测频率及周期 (4)

3.3.1 现场监测频率及周期 (4)

3.4监测作业方法 (5)

3.4.1 现场监测作业方法 (5)

3.4.1.1 高程基准网布设形式 (5)

3.4.1.1.1高程基准点埋设方法 (5)

3.4.1.1.2 沉降监测点布置 (5)

3.4.1.1.3监测方法及数据采集 (6)

3.4.1.1.4数据处理及分析 (7)

3.4.1.2 水平位移监测 (8)

3.4.1.2.1基准点及工作基点布置 (8)

3.4.1.2.2水平位移监测点布置 (9)

3.4.1.2.3监测方法及数据采集 (9)

3.4.1.2.4数据处理及分析 (10)

3.5现场监测控制指标 (10)

3.6拟投入监测仪器及人员 (10)

3.7监测信息反馈及成果形式 (11)

3.7.1 信息反馈流程 (11)

3.7.2 报警快报 (12)

3.7.3 月报 (13)

3.7.4 最终报告 (13)

四、质量及安全保障措施 (13)

4.1质量保障措施 (13)

4.2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 (15)

五、补充说明 (17)

附图:变形监测点位分布图 (18)

一、编制依据

(1)《科大国创国际软件研发生产基地软件研发生产楼基坑支护设计总说明》;

(3)《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4)《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

(5)《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6)《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

(7)《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02;

(9)其他相关的国家、地方规范、法规、企业标准、管理文件。

二、工程概况及设计参数

科大国创国际软件研发生产基地软件研发生产楼位于合肥市高新区文曲路与燕子河路交口的西北角。本项目地上25层,地下1层,框架结构,主楼主体结构基础采用桩筏基础,地下室部分采用独立基础加防水板。

基坑北侧约10米为五层已有建筑,采用独立基础,基础底与本基坑高差约为4.3米;西侧约8.5米为砖砌围墙;东侧及南侧场地开阔,20米范围内均无建筑物。

基底标高为34.20m,基坑开挖深度约为6.10m。基坑开挖工作面、修理边坡须自上而下分层分段进行,每层开挖深度为土钉下500mm,每段开挖长度10m~20m,根据现场土质情况及变形情况确定,土质差及变形控制严格要求处取小值,严禁超深超长开挖土方,开挖每层后作业面暴露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设计条件参数:a.坡顶附加荷载设计值为20Kpa;

b.基坑安全等级为三级,重要性系数0.9;

c.基坑安全使用期为12个月。

我公司拟对该基坑经行基坑监测及新建建筑物沉降监测进行监测工作,现就监测方案做如下说明。

2.1监测目的

1)在地下工程施工期间对支护体系结构工程及施工区域周围重要的地下、地面建(构)筑物、重要管线、地面道路的变形实施监测,为建设单位提供及时、可靠的信息用以评定地下结构工程在施工期间的安全性及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并对可能发生的危及环境安全的隐患或事故提供及时、准确的预报,以便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事故的发生。

2)加强工程安全质量管理,防止重大事故发生的有力措施。监测的数据和资料将使建设单位能完全客观真实地了解工程安全状态和质量程度,掌握工程相关的关键性安全和质量指标,确保工程能按照预定的目标及要求顺利完成。

三、施工计划

3.1现场监测方案编制总体原则

本方案测点布置是以满足规范、安全管理和监控为前提,以重点监测薄弱处为原则,根据设计要求,结合现场情况优化而成。

总体测点布置原则如下:

(1)监测项目见表3.2-1;

(2)实施过程中对监测项目、测点设置、监测频率等须根据核查情况、监测情况、外界条件影响进行动态调整。

3.2 现场监测及巡视对象和项目

现场监测对象、项目及数目如表3.2-1

表3.2-1 现场监测对象、项目及数目表

3.3 监测频率及周期

3.3.1 现场监测频率及周期

(1) 现场监测频率

本工程中,现场监测频率如表3.3-1所示。

表3.3-1 监测频率表

危险事故征兆(或遇中雨以上雨情)时,则需进行加密监测(或雨后第二天进行

监测)。

(2) 现场监测周期

1) 初始值测定:测点布置完成后,在开挖之前,应对所有的监测项目进行连续二次独立的观测,判定合格后取其平均值作为监测项目的初始值。

2) 停测标准:本工程中,基坑四周回填完成后或建筑物竣工后变形速率小于0.04mm/d,可认为进入稳定阶段,即可停止监测。

3.4监测作业方法

3.4.1 现场监测作业方法

3.4.1.1 高程基准网布设形式

本工程沉降变形监测高程基准网,假定高程系统为基础建立。在2倍基坑深度范围外稳固位置选择3个精密水准点作为高程基准点。根据具体监测点分布,高程基准点同监测点一起布设成独立的闭合环、或形成由附合路线构成的结点网。为减小测量误差,提高监测成果质量,按统一高程基准独立组网。

3.4.1.1.1高程基准点埋设方法

为保护测点不受碾压影响,沉降监测基准点标志采用窖井测点形式,采用人工开挖或钻具成孔的方式进行埋设。高程基准点埋设形式如图3.4.1.1-1所示。

图3.4.1.1-1沉降监测基准点标志埋设形式图(mm)

3.4.1.1.2 沉降监测点布置

1.监测网布设形式

本工程高程基准网(点),将建(构)筑物沉降监测点、围护桩顶沉降监测点、基坑顶部沉降监测点纳入其中构成闭合环、或形成由附合路线构成的结点网进行水准观测。

2.监测点布置原则

1)周边建(构)筑物沉降监测点布置在基坑开挖边线距离2倍基坑深度范围内的建(构)筑拐角及承重柱上,共6个监测点;

2)基坑坑边地面沉降监测点布置沿围护桩顶冠梁每15米左右布置1个监测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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