涂装作业场所管理规定

涂装作业场所管理规定
涂装作业场所管理规定

涂装作业场所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涂装作业场所管理制度

1.总则

1.为了规范员工在涂装作业场所进行生产作业活动过程中工作行为,控制和减少员工接触危险、有害因素,避免或减少因接触危险源造成的伤害,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2.适用于进入涂装作业区域所有人员。

3.术语

消防重点单位:指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确定并依法报当地人民政府备案的单位。

危险源:可能导致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危险有害因素:指可对人造成伤亡、影响人的身体健康甚至导致疾病的因素。

4.职责

涂装作业场所因使用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材料被确定为公司消防重点部位,作为主体责任部门,负责开展部门安全工作。

安环后勤部作为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开展安全监督、检查、考核、培训,督促责任部门积极开展安全工作。

进入涂装作业场所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要求,对于违反本安全规定要求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5.主要内容

涂装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钣金件进行电泳涂装所产生的打击、碰撞、划伤等所引起的起重伤害。

作业场所设有水洗池、酸洗池、脱脂池、预脱脂池、纯水池、UF水洗、纯水池所引起的淹溺。

工件打磨或工件吹灰岗位所引起的接触粉尘职业危害。

下件过程中与钣金件接触所引起的划伤、割伤等其他伤害。

进入涂装工作区域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必须穿防静电服、佩戴防尘软帽,指定岗位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戴安全帽必须系好下颌带,调整好安全帽内衬和松紧度,留长发的女工须将头发挽起扎好放在安全帽(防尘软帽)帽内。

作业区域员工必须穿防静电鞋,进入工作程序时必须佩戴手套。

,工作岗位佩戴耳塞的前提下再佩戴护耳罩。

穿防静电工作服、穿防静电安全鞋,禁止穿纤维衣物和带铁掌鞋进入。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执行。

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要求:

作业场所操作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掌握、了解危险化学品特性和应急防范措施。

危化品的标准要求,不得与剧毒、可燃物品性质相抵触的物品混放。

桶必须使用防爆的铜制或铝制工具(如铜扳手、螺丝刀), 严禁用铁器敲打、开启桶装油漆、固化剂、稀料、树脂漆等易燃液体。

存储、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及周边区域严禁使用手机、对讲机等通讯设施,进入易燃易爆区域前必须将手机、对讲机等电子设备关闭。

静电导除设施,并定期检查。

职业卫生安全防护要求:

嗽口等清洁工作。皮肤粘到涂料、稀料后,用肥皂清洗。溶剂、涂料如进入到眼部,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并迅速就医。

作业场所人员不要随意进入喷漆区域和电泳前处理区域,进入现场人员要掌握以上安全注意事项,避免发生意外伤害事故。

涂装车间安全注意事项:

作业场所存在多种危险、有害因素,也存在多种危险源,涂装作业场所人员及进入涂装作业场所相关方人员必须学习并遵守涂装作业场所安全管理规定要求,明确各种危险有害因素防范措施,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特别申明在进入涂装作业场所时不允许携带任何火源(火柴、打火机)等。

非设备操作人员操作烘干炉、燃烧机、阴极电泳等设备,设备操作人员严格遵守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做好设备日常检查、维护工作,禁止拆除设备安全防护装臵操作设备,禁止设备运行时进入设备内部进行检修和维护保养。

下件人员应将车壳悬挂牢固,避免车身坠落伤人。

作业场所分布公司Ⅰ级危险点(调漆间,中涂和面漆喷房)、Ⅱ级危险点(烘炉区)、Ⅲ级危险点(CO2气瓶间),制定了严格的管控措施,无关人员不得涉入。

送固废站由公司统一处理。

6.考核

违反涂装作业场所安全管理规定的违章指挥、违章操作人员,将对责任人进行考核。违反涂装作业场所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对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根据事故

严重程度给予考核。

对于多次违反涂装作业场所安全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加倍考核,情节严重人员将报告公司行政人事部予以严格处理。

7.附则

本规定解释权归安环后勤部,安环后勤部将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新的条款。

本规定由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本规定生效后,公司原有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

涂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加强涂装作业的安全管理,确保作业环境的整洁,杜绝涂装作业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要点 2.1涂装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从事涂装作业人员学习有关安全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以及涂装作业基本知识,基本操作技术,提高从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遵章守纪,文明生产,杜绝涂装作业事故的发生。 2.2生产管理部门在编制涂装作业工程时,凡是能在平地和船台涂装的,应及时完成,密闭狭小舱室尽量安排在不密闭时涂装。 2.3在组织涂装作业时,车间主管及施工队带班管理人员要仔细检查作业点是否有影响安全的隐患,并及时排除,切实安排好人员的工作并做好现场的安全防护工作。在施工过程中,应有专人监护,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2.4涂装作业前,必须填写“《涂装作业申报单》”,应清理现场明火作业,拉好警戒标志,断除作业现场的电源,确认作业现场无安全隐患后,经安环部安全员同意后方进行涂装作业,并协助做好监护工作。 2.6涂装监护人员要监护好各种涂装作业用的管道,特别是喷漆人员头盔的通气管道的畅通,涂装作业现场周围是否有明火作业危及涂装作业的安全的行为,要及时发现、纠正。 2.7涂装作业人员在进行涂装作业时,严禁携带火种,应穿全棉工作服,携带防爆电筒。在作业过程中如发现危及生命安全的隐患要立即停止作业并予以排除,如无法自行排除隐患,则上报领导或安环部,待隐患消除后方可继续作业。 2.8进入长时间没有人员进出的舱室及狭小密闭舱室作业,必须先通风,必要时通知安环部检测,确认安全后方可进入。 2.9作业完毕后,应把剩余油漆、稀料等材料,棉纱等杂物及时清除带走,作业现场不得丢弃任何涂装材料和杂物。 2.10涂装作业完后,涂装人员应做好通风工作,并通知安环部护船人员监护好通风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行通风。 2.11涂装作业后的舱室,须24小时后,通知护船人员检测合格,可燃气体浓度低于爆炸下限的10%,方可进入作业(特殊情况可在12小时后检测)。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XX公司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XX公司 2006-11-01发布实施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办法 1前言 1.1为了保证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防止火灾、触电、爆炸等事故发生,加强对焊接作业的规范化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项目部生产活动中电焊、气焊等作业的安全管理。 3.1.6在规定的禁火区内或在已贮油的油区内进行焊接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该区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 3.1.7严禁对悬挂在起重机吊钩上的工件和设备等进行焊接作业。 3.1.8在高处进行焊接作业时: 3.1.8.1严禁站在油桶、木桶等不稳固或易燃的物品上进行作业。

3.1.8.2作业开始前应对熔渣有可能落入范围内的易燃、易爆物品进行清除,或采取可靠的隔离、防护措施,并设专人监护。 3.1.8.3严禁随身携带电焊导线、气体软管登高或从高处跨越,应在切断电源后用绳索提吊。 3.1.8.4在高处进行电焊作业时,宜设专人进行拉合闸和调节电流等作业。 3.1.9在金属容器及坑井内进行焊接作业时: 3.2.2 电焊机一次侧电源线应绝缘良好,长度一般不得大于3米,超长时,应架高布设。 3.2.3 电焊机的外壳必须可靠接地,接地电阻不得大于4欧姆。严禁多台电焊机串联接地。 3.2.4 焊钳及二次线的绝缘必须良好,焊钳手柄应有良好的隔热性能。

3.2.5 严禁将电焊导线靠近热源、接触钢丝绳、转动机械或将其搭设在氧气瓶、乙炔瓶上。 3.2.6 电焊机二次线应布设整齐,固定牢固,并使用快速接头插座。 3.2.7 倒换电焊机接头、转移作业地点、发生故障或电焊工离开作业场所时,必须切断电源。

下井作业规定

下井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依据《城镇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CJJ6-2009)及上级部门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下井作业的安全管理,修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下井作业是指作业人员需要进入排水管道、检查井、闸井、泵站集水池等市政排水设施内进行检查、维修、清掏等采取的作业方式。 第三条凡申请下井作业的项目部(班组),必须进行危险源辨识,辨识内容参见《下井作业危险源辨识一览表》(附件一),根据辨识结果,制定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履行批准程序,填写《下井作业申请表》(见附件二) 。严禁未经审批而私自下井作业。 《下井作业申请表》原则上由基层各单位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如遇特别危险作业(例如井内有毒有害气体严重超标、在井内进行焊接、爆破作业等)情况,须报上级(局安全管理科或道桥公司安技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核准备案。 第四条申请下井作业的项目部(班组),必须备有足够的成套下井作业装备、检测仪器及应急救援装备,由各基层单位设备部门指派专人负责下井装备的发放、回收、保养、检测等事项,建立相应的管理台账。 成套下井装备须包括:安全帽、悬托式安全带、防毒面具、安全隔离墩(至少10个)、三角支架(带滑轮提升装置)等(见附件五)。

检测和应急救援装备包括:有毒有害气体检测仪(能同时检测氧气、硫化氢、一氧化碳和可燃气体等)、防爆灯、防爆鼓风机、急救箱等。 下井装备的配备数量,成套下井装备以保证每井一套为原则,检测和应急救援装备以保证每项作业任务一套为原则。 第五条申请下井作业的项目部(班组),须在申请手续批准之后,填写《下井安全作业票》(见附件三),并书面告知驻工地甲方代表和工程监理负责人。作业现场安全员要向具体作业人员就安全防护措施做出明确的解释、必要的补充,并完成通风、照明、障碍和隐患排除以及防护措施检查工作后,方可允许作业人员下井作业。 第六条各部门安全职责 1、工程部门: (1)各分公司工程部门为下井作业安全责任主体部门。 (2)工程部门应根据作业区域实际情况组织安全技术部门编制专项安全技术交底并组织实施。 2、安全管理部门: (1)各分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对下井作业安全负监督检查责任。 (2)负责组织工程部门、技术部门对危险源进行辨识。 3、设备部门:负责下井装备的发放、回收、保养、检测等事项,建立相应的管理台账。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xsw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一、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生产区内动火作业的分类、安全防火要求、动火分析及合格标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及审批程序等。 本标准适用于全厂各车间、岗位的安全动火管理。 2、引用标准 本制度的制定依据以下文件: 《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化学工业部[91]化劳字第247号 《厂区动火安全作业规程》 HG23011-1999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J 16-87 《厂区设备内作业安全规程》 HG23012-1999 《厂区高处作业安全规程》 HG23014-1999 3、定义 3、1动火作业 在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的临时性作业。 3、2易燃、易爆场所

生产和储存物品的场所符合GBJ 16-87中火灾危险分类为甲、乙类的区域。 本厂的易燃易爆场所有:乙炔、氯乙烯、聚合、干燥、电解、氯氰处理、液氯、盐酸等。 4、动火作业分类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4、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 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物品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4、2一级动火作业 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 4、3二级动火作业 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4、4遇节日、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5、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5、1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5、1、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须执行HG23012、HG23014的规定。 5、1、2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危险动火作业管理。 5、1、3凡盛有或盛过危险化学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

喷涂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文件编制部门签署记录 文件修订记录 版次 日期 说明 编制人 审核人 部门负责人 0 2013.03 供执行 刘祥奎 马俊岚 丁克北 1 2014.10 供执行 顾春兴 徐铁兵 李 勇 版次 修订说明 1 原QHSE 部编制的YNPC-143-PRT-002,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及云南石化公司组织机构调整进行调整和修订。

目 录 1 目的 (4) 2 范围 (4) 3 职责 (4) 4 基本要求 (4) 5 涂装材料安全要求 (5) 6 喷涂设备器械安全要求 (6) 7 喷涂作业场所安全要求 (7) 8 喷砂、抛丸及除锈作业安全要求 (8) 9 喷涂作业安全要求 (8) 10 受限空间喷涂作业的安全要求 (9) 11 检查与考核 (12) 12 附则 (12)

喷涂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确保中石油云南石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石化”)工程建设期间喷涂作业安全,从源头上消减喷涂作业风险源,防止中毒、窒息、火灾、爆炸等的发生,避免损害人员健康、污染环境,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云南石化工程建设期间至中交前对喷涂作业安全的管理,包括红线内的预制场。 3职责 3.1工程管理部负责制定和修订本规定,并组织培训、监督和考核。 3.2PMT项目部负责监督和管理相关单位执行本规定。 3.3监理单位负责所属范围内喷涂作业的安全监理。 3.4总包单位对所属范围内喷涂作业的安全总负责。 3.5施工单位负责本单位喷涂作业的安全。 3.6涂料供应商除做好技术服务于支持的本职外,应协助总包单位确认施工中安全条件是否符合, 对发现的不安全苗头,及时向上一级管理部门或单位报告,最大限度地消除安全隐患。 4基本要求 4.1承包商应根据不同形式的喷涂作业,编制喷涂作业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内容应包括HSE作 业管理方案,并经监理单位审查后,组织实施。现场喷砂作业优先选择抛丸工艺处理。 4.2施工单位喷涂作业前,应至少提前一周向工程管理部提供作业方案等备案资料。 4.3除认定的大型成品设备、罐、塔、容器的喷涂作业外,其它设备、材料的喷砂、抛丸、除锈、 喷漆等作业原则上应在喷涂作业场所或在划定的涂装区内进行。 4.4需在现场组装的塔、罐、容器等材料的涂装应在组装前完成。 4.5设备受限空间内或会形成受限空间设备板材内壁使用的涂装材料应优先选用无可燃气挥发的 水溶性涂料。承包商严禁使用未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的产品。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FS-QG-64499 编 号: 焊接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Weldi ng operati on safety man ageme 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焊接作业要注意防火、防爆工作,严格按有关规定办理动火作业证,对动火周围易燃易爆物应清理干净,如附近沟池可能存在可燃气体、液体,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2.氧一一乙炔焰焊(割)作业安全必须做到: ⑴焊接作业工具要符合质量标准,焊炬、控制阀要运用、 要严密可靠,氧气减压器要灵敏有效,气体软管耐压合格,无破损。 ⑵氧气钢瓶,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靠近热源,禁止倒置, 溶解乙炔气钢瓶不得卧放,钢瓶内气体用完后必须留有余压。 ⑶中压乙炔发生器的安全附件要灵敏可靠。 ⑷禁止使用浮筒式乙炔发生器。 ⑸乙炔发生器(或气瓶)和氧气瓶之间应有足够的安全距离,

与明火点保持10米以上的距离。 ⑹高压电源线及管线下禁止放置乙炔发生器和溶解乙炔器钢瓶。 3.电弧焊割必须做到:⑴电焊机要设立独立的电源开关。 ⑵电焊机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或接零进行保 护,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欧姆。 ⑶一次线路与二次线路绝缘良好,易辨认。 ⑷在特殊环境和条件下进行焊接(电、气、焊)作业时, 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4.焊工在操作中要遵守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5.在多人作业或交叉作业场所从事电焊作业要设有防护遮板,以防电弧光刺伤他人眼睛。 请输入您公司的名字 Foon shi on Desig n Co., Ltd

下井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下井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正 式版

下井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 初次下井工作人员必须经过矿山三级安全教育(不少于72h),考试合格后,在有安全工作经验的职工带领下方可下井。外来参观或检查人员须由安监处指定专人(不少于2人)带领下方可下井。 2 患有严重耳聋、风湿病(反复活动)、癫痫症、精神分裂症、经医疗鉴定,不适合从事井下作业的其他疾病者一律不准下井。 3 严禁酒后八小时内下井;醉酒者24小时内不得下井。下井前需穿好劳动保护用品,带上照明用具,到候罐区等待下

井。下井人员必须听从井口管理人员和跟罐工指挥,熟悉上下罐操作规程。 4 到达目的中段下罐后,要行走在人行道一侧,发现有电机车过来,要选择巷道较宽的地方暂停避让,待其通过后再行走;行走过程中要注意顶邦有无浮石,不要碰电机车架空线,避让风水管道,以防撞伤、碰伤及触电。 5 对自己不了解的巷道(穿脉)不要随意进入,以防有溜井、充填井、措施井造成坠井事故和吸入有害气体造成中毒事故;从漏斗下通过要先观察其是否处在稳定状态,不要盲目穿行;严禁进入井下悬挂危险及禁止通行标志的采空区、巷道、采场、天井、人道、爆区等;电缆线、电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实用版

YF-ED-J6188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安全作业管理制度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内作业的安全管理,控制和消 除生产作业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实现安全生 产,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 2.2 申办厂内安全作业许可证的项目 2.2.1 厂内动火作业:在公司内进行的电 焊、气焊、气割、切割、磨光等产生明火的作 业。 2.2.2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进入设备内

部;进入专用管道、地沟、地井、烟道;进入专用贮料池等,进行检验、检测、维修、养护等。 2.2.3 破土作业:公司内进行的内部地面开挖、掘进、钻孔、打桩、爆破等。 2.2.4 临时用电作业:企业内一切临时用电的作业。 2.2.5 高处作业:按照《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93)标准规定的各种作业。 2.2.6 起重吊装作业:在企业内进行安装、拆除、维修等作业。 2.2.7 抽堵盲板作业:因检修或其他作业须抽堵盲板的作业。 2.2.8 断路作业:生产区域内的交通道路上进行施工及吊装吊运物体等影响正常交通的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喷漆室安全技术规定 GB 14444-93 国家技术监督局1993-06-10批准1994-01-01实施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类喷漆室的通用安全技术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喷漆室的设计、制造、安装、检验、使用和维修。 2 引用标准 GB 3096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GB 4053.1 固定式钢直梯 GB 4053.2 固定式钢斜梯 GB 4053.3 工业固定式防护栏杆 GB 4053.4 工业固定式钢平台 GB 4385 防静电胶底鞋、导电胶底鞋安全技术条件 GB 6514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漆工艺安全 GB 6515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涂装工艺通风净化 GB 7231 工业管路的基本识别色和识别符号 GB 7691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管理 GB 12367涂装作业安全规程静电喷漆工艺安全 GBJ 4 工业企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 GBJ 87 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TJ 36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3 术语 3.1 喷漆室spray booth 一个完全封闭或半封闭的、具有良好机械通风和照明设备的、专门用于喷涂涂料的房间或围护结构体。室内气流组织能防止漆雾、溶剂蒸气向外逸散,并使其集中安全引入排风系统。 3.2 控制风速control speed of flow 在操作人员呼吸带高度上与主气流垂直的断面平均风速。 3.3 干扰气流irregular flow 影响控制风速的一切气流,如工件和操作人员移动时产生的气流、车间穿堂风和门窗隙缝形成的气流等。 4 通风排毒 4.1 控制风速 4.1.1 喷漆室内部为涂漆区,必须设置通风系统,其控制风速应按下表规定采用。

焊接和打磨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焊接和打磨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4 页

焊接和打磨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总则 1.1建立本程序目的是为了加强焊接操作和打磨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保护公众和从事该作业人员的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 1.2本程序适用于施工现场、预制厂的承包商的焊接操作和打磨作业管理。 1.3本规定未尽事宜或与上级法律法规相抵触时,按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执行。 2.管理规定 2.1从事现场切割、焊接作业的焊工应取得当地政府部门颁发的焊工资格证,焊工焊接时只能从事相应资格范围内的焊接作业。打磨作业人员也应有相应的从业资格。 2.2从事焊接及打磨作业的人员开始工作前应经过安全教育与培训。 2.3焊接及打磨作业人员应穿戴合格的工作服、绝缘鞋、护目镜、口罩、安全帽等劳保用品。焊接作业人员还应戴专用的绝缘手套。 2.4焊接过程中使用的各种气瓶按相应的规定期限进行检验,并于合格后贴上检验合格标识。其他的要求参见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2.5焊机必须平稳安放在通风良好、干燥的地方。安放于现场的焊机必须有防雨雪的棚罩等设施。 2.6焊接电源满足使用要求,必须有独立而容量足够的保护装置。保护装置应能可靠地切断设备最大额定电流,以保证安全。 2.7焊炬点火前必须检查其射吸性能是否正常,连接部位、调节手轮的针阀等处是否漏气,氧气胶管必须与焊炬接头连接牢固,乙炔胶管 第 2 页共 4 页

与接头的连接不宜太紧,以不漏气并容易插上又容易拔下为准。焊炬停止使用后,应挂在适当的地方,或拆下胶管,将焊炬存放在工具箱内。 2.8焊机的所有外露带电部分必须有完好隔离防护装置,每台焊机及打磨使用的电缆线应确保完好无损,中间不得有裸露的接头,并且要具备良好的导电能力和绝缘外层,较好的抗机械型损伤能力及耐油、耐热和耐腐蚀等性能。 2.9开始焊接及打磨作业前,应对周围设备及成品进行安全隔离,加强成品保护。 2.10进入容器管道内或地沟施焊作业和打磨作业时,应有专人看护,在狭窄的空间从事焊接作业及打磨作业时应加强机械通风,保证作业环境的适宜性。 2.11高空焊接及打磨作业时,作业人员应使用标准的防火安全带防止高处坠落,设置专人监护,同时在作业点周围及下方地面上火星所及的范围内,必须彻底清除可燃易爆物品,防止火灾、电击和物体打击等安全事故的发生。 2.12登高作业时,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梯子,梯脚需包橡皮防滑,上下端均应放置牢靠。脚手架应事先经过检查,不得使用有腐蚀或机械损伤的木板或铁木混合板。 2.13焊接及打磨作业周围,除了利用施工完毕的消防设施外,还应配备便携式灭火器材,所用灭火器材应经检验合格并贴上合格标识。 2.14焊接和打磨作业后,清理作业区域,避免留下火种。 第 3 页共 4 页

下井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下井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下井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一、井下作业安全操作流程 1、作业前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 环境保护上岗培训; 2、确定施工范围(由管理方或管理方指定代表人 指出相应的作业井位); 3、相关方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环境保护的 书面交底,并要求签字确认; 4、在管理方同意下,按照规范要求正确 开启相关作业井上的窨井盖; 5、以气体检测仪对作业井进行气体检测, 确定气体含量及浓度,并作好书面记录; 6、以轴流式风机加以导向通 风袋对作业井进行强制排风; 7、以10分钟测试一次为宜对排风中的 作业井进行气体含量及浓度的检测,以确定井下环境是否可以下井作 业,书面记录相应数据; 8、测试井下环境安全后,关闭鼓风机,抽出 导向袋,放下登高梯,作业人员正确好佩戴好救身带,四人一组,一人 下井一人井上牵引救身绳; 9、下井作业人必须正确佩戴好防毒面具, 于井上试验可以正常使用后,从登高梯上下井,使用手持式防爆灯进行 井下照明; 10、下井作业人及时将井下探测情况与井上监护人员说明, 井上人员及时准确记录下井下探测情况; 11、井上人员负责保护井口 周围环境安全及井下作业人员的应急处理,以气体检测仪掌握井下工作 环境; 12、以20分钟为宜进行一次作业人员替换; 13、作业完成后, 作业人员迅速撤出地下工作井,正确卸下防毒面具、救身带,井上人员 取出登高梯,并正确关闭窨井盖。二、井下作业危险源辨识 施工阶段作业活动危险源可能导致事故 高处作业三宝四口及临边 防护 安全帽、网、带未进行定期检查高处坠落 第 2 页共 2 页

电工部安全作业管理制度(正式版)

电工部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电工部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一、目的: 通过制定电工安全管理规定, 明确规定电工安全作业的标准规程, 防止工伤事故以及电气灾难, 更好的为生产做好安全保障。 二、适用范围: 公司各生产场所、仓库、办公室及宿舍 三、权责:由电工主管组织执行, 主管离职或请假由机修组长组织实施, 安全主任负责监督。 四、内容: 1、停电作业时, 必须先用电笔检查是否有电, 方可进行工作, 凡是安装设备或修理设备完毕时, 在送电前进行严格检查, 方可送电。 2、在一般情况下不许带电作业, 必须带电作业时, 要做好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 有二人进行(一人操作一人监护)。 3、雷雨天禁止高空、高压作业(禁止使用高压拉杆等), 雨天室外作业必须停电, 并尽量保持工具干燥。 4、高空作业必须佩戴好安全带、小绳及工具袋, 禁止上下抛掷东西。

5、高空作业必须执行停送电工作票制度, 做到无工作票不上杆, 不交票不送电。 6、高空作业坚持”四不上”:梯子不牢不上, 安全用具不可靠不上, 没有监护不上, 线路识别不明不上。 7、带电工作时, 切勿切割任何载流导线。 8、工作前必须检查工具是否良好, 并要合理使用工具, 工作前需首先检查现场的安全情况, 保证安全作业。 9、任何电气设备拆除后不得有裸露带电的导体, 清扫电动机线圈时, 不得用洗油及尖锐金属以免损坏绝缘, 设备检修时不得私自改变线路, 安装必须按图纸施工。 10、凡是一般用(临时)的电器设备与电源相接时, 禁止直接或搭挂, 需装临时开关或刀闸。 11、使用高压拉杆时, 须戴高压绝缘手套。 12、遇有严重威胁人身或设备的安全紧急情况时, 可先拉开有关开关, 事后向上级报告。 13、在设备进行维修前, 必须将电源切断并加锁或悬挂”停电作业”牌。 14、对变压器维修时, 高低压侧均需断开线路电源及负荷线, 防止意外发生高压等危险。 15、电气设备及线路的检修工作, 低压设备(400伏以下)遇特殊情况需要

GB 6514-2008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GB 6514-2008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 涂漆工艺安全及其通风净化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涂漆工艺及其通风净化的安全卫生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涂漆工艺及其通风净化系统的设计、安装及使用。桥梁、建筑物、大型储罐、船舶等大型构件的室外涂漆工艺的通风净化亦可参照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面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使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7671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安全管理通则 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 12367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静电喷漆工艺安全 GB 12942 涂装作业安全规程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要求 GB/T 14441 涂装作业安全安全规程术语 GB 14443—2007涂装作业安全安全规程涂层烘干室安全技术规定 GB 14773涂装作业安全安全规程静电喷枪及其辅助装置安全技术条件 GB 15607—2008 涂装作业安全安全规程粉末静电喷涂工艺安全 GB 16297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7750涂装作业安全安全规程浸涂工艺安全 GB 20101涂装作业安全安全规程有机废气净化装置安全技术规定 GB 50016—200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57—2000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8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14441 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使用于本标准。 3.1 涂漆工艺painting process 涂装作业中涂料涂覆的整个工艺过程。包括涂料的调配、工件的输送、各种方法的涂覆、干燥或固化、打磨和刮腻子等工序。 3.2 涂漆作业场所location of painting operations 为涂漆作业专门设置的场地和特定的周围空间。 4 涂漆区范围 4.1 涂漆区一般应包括以下范围: a)喷漆室(喷粉室)内部及与其相连接的排风系统内部; b)涂漆流水线上相对封闭的内容; c)涂料直接、刷到的其他作业场所。 4.2 除4.1外,涂炭作业其他尚存在有危险量的易燃、可燃性蒸汽、漆雾、粉尘等区域,亦应划入涂漆区范围。 5 涂漆工艺安全 5.1 一般要求 5.1.1 涂漆作业场所安全 5.1.1.1 涂漆作业应在涂漆作业场所,或在划定的涂漆区进行。涂漆作业场所应符合 GB7691的有关规定。 5.1.1.2 在文化教育、医疗等公共建筑物和居住建筑物内不应设置涂漆作业场所。对以上建筑物进行装修需涂漆者除外。 5.1.1.3 除桥梁等大型构件外,一般不应在露天设置涂漆作业场所,如需要设置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5.1.1.4 涂漆作业场所的出入口设置应符合GB 50016—2006中3.7的要求。其出入口至少应有两个,其中出口应直接通向安全区域。 5.1.1.5 涂漆作业场所的门应向外开,其内部的通道宽度应不小于1.2m。

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 定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 2.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后两端各 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支护,并应有供水管 路,有专人负责喷水。上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 器。 3.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 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 接受火星。 4.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 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 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 业。

5.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6.在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中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停止突出危险区内的一切工作。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第1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充实发挥操作规程在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作用,突显操作规程在安全生产中“法”的地位,提高职工规范操作能力,依据现行的国家、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安全规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编制依据 一、现行的国家、行业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安全规程及公司管理相关规定。 二、各类作业规程、工艺技术设计、工程设计、工艺纪律设计及标准等技术文件和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工作原理资料,以及设计、制造资料。 三、曾经出现过的危险、事故案例及与本项操纵有关的其它不安全因素。 四、作业环境条件、工作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等。 五、使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在新的环境下作业、特殊作业时,必读由相关领导及专业技术人员以实物或模拟进行作业全过程推演,在次基础上完成操作规程的编制。 1、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检查的重点是特殊作业人员的身体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特种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及复审教育是否按规定进行、是否有非特种作业人员进行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是否有违章行为等。 2、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率。对特种作业人员的操作证进

行严格检查,查证件有效期、真实性等。 3、检查员工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及应知应会基础情况。 第七条检查方法 检查采用现场检查和笔答考试两种方法。 现场检查的方法是:让员工从开始操作,直到这项工作结束为止,检查人员利用事先制定好的检查表,逐项进行打分,对不符合要求的操作,检查结束后在现场给予纠正。 作业规程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现场操作,使作业规程真正起到指导生产、服务生产、保证安全生产的作用,有效消除作业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从源头上消灭事故隐患,切实保障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作业规程编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公司相关制度、标准、规程和技术规范。 2、作业规程编制时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先进的管理手段、提高经济效益。 3、必须严格按照“一岗位、一规程”的原则编制作业规程,不得套用、沿用作业规程。 4、作业规程的编制工作由工作单位技术人员负责。要做到内容齐全、语言简明、准确、规范,图表满足生产需要,标注齐全、比例恰当、图面清晰,按章节顺序编号。 5、作业规程编制前,应组织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有经验的操作

涂装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涂装车间安全管理制度 1.制订目的 1.为了规范员工在涂装车间进行生产作业活动过程中工作行为,控制和减少员工接触危险、有害因素,避免或减少因接触危险源造成的伤害,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2.适用于进入涂装车间区域所有人员。 3.术语 3.1消防重点单位:指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标准确定并依法报当地人民政府备案的单位。 3.2危险源:可能导致死亡、伤害、职业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3.3危险有害因素:指可对人造成伤亡、影响人的身体健康甚至导致疾病的因素。 4.职责 4.1涂装车间因使用危险化学品和易燃材料被确定为公司消防重点部位,作为主体责任部门,负责开展部门安全工作。 4.2安全环保处作为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开展安全监督、检查、考核、培训,督促责任部门积极开展安全工作。 4.3进入涂装车间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要求,对于违反本安全规定要求行为承担相应责任。 5.主要内容 5.1涂装车间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5.1.1由于使用油漆、稀料、固化剂、天然气、丙酮等易燃材料所产生的火灾。 5.1.2由于使用C型吊具吊运钣金件进行电泳涂装所产生的打击、碰撞、划伤等所引起的起重伤害。

5.1.3由于涂装车间设有水洗池、酸洗池、脱脂池、预脱脂池、纯水池、UF水洗、纯水池所引起的淹溺。 5.1.4由于使用叉车进行运输物料所产生的碰撞、碾压、物体倒塌等所引起的起重伤害。 5.1.5由于使用硫酸、中和剂、磷化液等危险化学品或接触热水管道所引起的灼烫。 5.1.6由于进行喷漆作业接触油漆、稀料、固化剂等溶剂中的苯或涂装作业接触硫酸、中和剂等酸、碱性雾状气体所引起的中毒。 5.1.7进行喷漆车身打磨或车身吹灰岗位所引起的接触粉尘职业危害。 5.1.8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进行设备操作、维护、保养、维修所引起的触电,电泳槽电泳过程中所引起的触电。 5.1.9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进行设备操作、维护、保养、维修所进行的登高作业引起的高空坠落。 5.1.10货物运输车辆出入或装卸货物过程中所引起的车辆伤害。 5.1.11操作人员进行上件、下件过程中与钣金件接触所引起的划伤、割伤等其他伤害。 5.2进入涂装工作区域劳动防护用品穿戴要求: 5.2.1进入涂装生产区域员工必须穿防静电服、佩戴防尘软帽,指定岗位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戴安全帽必须系好下颌带,调整好安全帽内衬和松紧度,留长发的女工须将头发挽起扎好放在安全帽(防尘软帽)帽内。 5.2.2进入涂装生产区域员工必须穿防静电鞋,进入工作程序时必须佩戴手套。 5.2.3外来参观人员进入涂装车间参观必须佩戴安全帽,穿着完整鞋套。 5.2.4噪声超过85分贝工作岗位应佩戴耳塞,噪声超过100分贝(高压清洗间)工作岗位佩戴耳塞的前提下再佩戴护耳罩。 5.2.5电泳线前处理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时应佩戴防毒口罩、护目镜、耐酸碱橡皮手套。

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井下烧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指定专人在场检查和监督。 2.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前 后两端各10m的井巷范围内,应是不燃性材料 支护,并应有供水管路,有专人负责喷水。上 述工作地点应至少备有2个灭火器。 3.在井口房、井筒和倾斜巷道内进行电 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时,必须在工作地 点的下方用不燃性材料设施接受火星。

4.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地点的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0.5%,只有在检查证明作业地点附近20m范围内巷道顶部和支护背板后无瓦斯积存时,方可进行作业。 5.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等工作完毕后,工作地点应再次用水喷洒,并应有专人在工作地点检查1h,发现异状,立即处理。 6.在有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中进行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时,必须停止突出危险区内的一切工作。 请在这里输入公司或组织的名字 Please enter the name of the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here

井下动火管理规定

山东黄金矿业(玲珑)有限公司 井下动火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井下明火作业的安全管理,规范明火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行为,及时发现、消除明火作业过程中的各类安全隐患,严防井下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井下生产单位、外委施工队、项目部。 第三条凡在井口周围 50m 范围内及井口、井筒、井底车场、主要进风巷、通风不良地点、独头掘进巷道、高温、闷热地点、深部中段等地点进行电、气焊、使用喷灯等产生明火的作业,均为井下动火,必须办理井下动用火申请手续并严格遵守动火安全技术措施。 第四条动火单位必须提前一天办理动火手续,填写动火申请表(见附件)。 第五条各单位动火申请的批准,各分矿由分矿安全部批准,直属单位由分管安全副职批准,车间及直属单位安全员为动火现场负责人,负责动火作业过程中作业现场安全及相关协调工作。 第六条动火申请表审批后,在作业前由动火现场负责人向全体与动火有关的作业人员进行教育培训,明确分

工,清理现场,准备有效的灭火器、消防沙、消防锹、水管等的消防器材,并保证动火现场其他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 第七条动火现场负责人,在动火前须严格检查相关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第八条动火安全技术措施不合格严禁动火,动火现场负责人有权停止相关作业,其他人员私自作业,按事故追查。 第九条动火作业必须在所批准的时间内进行,特殊原因需更改时间,必须重新请示审批,并通知有关单位后方可进行。 第十条动火作业前及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作业面及回风巷应撤出无关人员,切断无关电源,上风流局扇要保证连续运转;动火现场负责人还应不定时查看作业点现场及周围环境,发现安全隐患须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动火现场负责人不得无故离开作业现场。 第十一条动火作业地点周围如有铲装、运输、凿岩、放炮等作业,动火现场负责人须及时沟通协调相关作业方,采取相应措施或调整作业顺序,避免相互干扰作业引发安全事故。 第十二条井下油库、维修间、配电室、高压电缆、电气设备设施附近等特殊地点动火,在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的基础上,动火前须清除动火周围 20m 范围内易燃物,将动火点5m范围内的浮毛清净并洒水湿润,采取防火隔绝措施,防止火星飞溅;附近 10m 范围内电缆、胶管、

八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

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范围 为进一步加强对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各区域内的起重吊装作业。 2、职责 2.1安全处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及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2相关部门是本制度的协助部门,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起重吊装作业安全负责。 2.3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起重吊装作业过程负责。 3、定义 起重吊装作业: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 4、起重吊装作业的分级 起重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 4.1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00t; 4.2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00t;

4.3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 5 、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 5.1吊装机具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5.2 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 5.3 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0t的重物,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足40t,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5.4 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派工部门和安全处/分公司安全生产科审查,报分管经理(或分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 5.5 利用两台或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得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 6 、作业前的安全检查 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 6.1 吊装机具引进部门和安全处共同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确认。 6.2 派工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

涂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方案计划参考范本——涂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

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和规范造船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燃爆和中毒中暑事故的发生、确保船舶建造的安全生产,保障从业人员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标准,结合本部门作业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船舶的涂装作业。第三条定义1、密闭舱室:指船舶上仅有1—2个人孔或道门,即进出口受限制的密闭、狭小、通风不良的舱室或深度大于1.2米封闭或敞口的只允许单人进出的围截的通风不良舱室。 2、热工作业:仅指焊接、气割及能产生热工、火花或灼热工艺的作业。 3、特殊涂装作业:简称特涂作业,是指船舶的密闭舱室在特定的温度、湿度等特殊工艺条件下进行的涂装作业。第四条安全管理要求1、单船主管是生产的组织者,也是该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涂装作业的安全生产负责。 2、从事涂装作业的施工单位的涂装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项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考核。 3、涂装作业必须实行作业审批制度。在涂装作业前,填报《密封舱室油漆喷涂作业申请单》,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涂装作业的规定、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按各自的责任分别进行作业检查和审批,经各级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各项涂装作业。 4、在涂装作业前,利用班前会对作业人员布置安全工作。涂装作业施工人员在作业中,发现事故隐患,要尽快排除,并及时报告。待整改后,方可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作业。第五条安全技术

要求1、对涂装作业使用的松香水、溶剂等危险化学品上船必须要进行申报。涂装作业完毕后,必须将剩余的油漆、溶剂、废弃物、空桶 等及时带下船,存放到指定的安全地点。 2、在距涂装作业舱室的人孔或道门5-15米半径内设置禁火区域,保证涂装舱室和其相邻舱室无热工作业或与涂装作业相抵触的其 它作业,悬挂明显的禁火警戒标志、六面体(上下、左右、前后)拉 好警戒旗,并设专人进行监护。 3、涂装作业前必须做好舱室通风工作,保证有效通风。 4、涂装作业禁火区域内的照明、通风机、脚手及所有电气设施、喷漆设备等必须要达到整体防爆、防静电要求。舱室内活动的脚手、 物件等要清出舱外,不能清除的必须进行有效固定。 5、涂装作业人员必须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具品,并 按要求穿戴,严禁涂装作业人员穿化纤衣服和铁钉鞋等进入涂装作业 防火区域。 6、严禁涂装作业人员携带易产生火花的金属器具、火机、对讲机、手机、BB机等非防爆的照明设施进入涂装作业禁火区域。 7、密闭舱室内涂装作业时,我部门要求应至少有三人以上共同 操作。若作业场所过于狭小仅能容纳单人操作时,必须有专人在洞口 负责监护。 8、涂装作业结束后应继续通风,待油漆表干后进行测爆,待测 爆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作业。未经测爆或测爆不合格的,不得允 许任何人进入涂装作业施工区域和防火区域内进行动火作业,任何人 不得以任何理由持非防爆手电进入涂装作业舱室,也不得撤掉禁火警 戒标志,待舱室内测爆合格后方可拆除警戒标志,现场监护人方可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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