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噪音标准(可编辑修改word版)
国家噪声标准

国家环境噪声标准大连兆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收编2003年5月29日●《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国际标准化组织公布了《职业性噪声暴露和听力保护标准》ISO1999●GBJ87-1985《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工业企业厂区内各类地点噪声标准●GB3096-19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标准限值等效声级L Aeq/dB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环境噪声评价。
乡村生活区参照,夜间突发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分贝。
●GB12348-1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标准限值等效声级L Aeq/dB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噪声评价。
Ⅰ类标准适用于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Ⅱ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以及商业中心区Ⅲ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域Ⅳ类标准适用于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夜间频繁突发噪声(如排气),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10dB(A);夜间偶发噪声(如鸣笛),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15dB(A)。
●GB12523-19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限值等效声级L Aeq/dB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建筑施工期间施工场地产生的噪声评价。
●GB9660-1988《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噪声标准》标准限值L WECPN/dB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机场周围受飞机通过时所产生噪声影响的区域评价。
一类区域:特殊住宅区、居民、文教区;二类区域:除一类区域以外的生活区●GB12525-1990《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标准限值等效声级L WECPN/dB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城市铁路边界距铁路外侧轨道中心线30m处的噪声评价。
●GB/T3450-1994《铁路机车司机室允许噪声值》铁路机车司机室内噪声限值适用范围:本标准稳态噪声允许值适用于铁路干线机车司机室的噪声检验,等效噪声允许值适用于对铁路运营司机室噪声的卫生评价。
●GB/T12861-1991《铁路客车噪声的评价》客车车内噪声标准限值平均稳态A声级L A/dB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标准轨距铁路上运用的新造普通全金属座车、卧车、行李车、邮政车、餐车、发电车和上述车种的合造车噪声评价。
(完整word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12348-

噪声检测北京天盛佳境环境监测评价有限公司按照GB12348-2008进行环境噪声排放的检测,要注意的问题1、委托检测方,要清楚环境噪声的检测点所处的功能区;2、检测仪器仪器精度2型以上,测量35dB(A)以下的噪声,应使用1级声级计,并定期检验合格。
测量前后使用声校准器校准测量仪器.3、测点位置选择,有一般规定和其他规定。
要根据现场情况,按照规定,进行确定测点位置4、测量记录的记录表要满足其“18点”要求.5、严格按照“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的方法及“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环境噪声排放限值”要求的方法,进行测量环境噪声。
本中心具有CMA环境噪声排放.检测的有效资质进行声环境功能区的环境噪声检测,要委托有CMA检测资质的环境检测检测机构去检测.本中心关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检测的检测资质,在本中心的计量认证证书的附表中都可以查到。
它们在本中心的计量认证证书编号:2013010324R的附表(发证日期:2013年01月05日)中的序号依次为:76:《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因此,本中心,是你信得过的、具有上述委托检测内容的CMA检测资质的环境检测检测机构,你可以放心委托检测.本中心作为具有法律效力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我们有老中青三结合的精干技术队伍,有先进的检测仪器,有过硬的检测技术管理体系,本检测中心保证竭力做到行为公正,方法科学,结果准确,服务满意.如果您认可我们检测中心,有意委托我们为您进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检测服务,真诚欢迎您联系我们:热线电话:010—67054019 010—67054338 免费电话:400-6939—315联系人赵经理李经理主要检测业务范围:1、依据《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10,进行室内环境质量验收检测。
2、依据《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进行住宅、学校教室、机关办公室,以及公共场所室内空气质量检测.3、依据公共场所卫生标准9663/64/65/66/6768/69/70//71/7273,GB16153,进行 12种公共场所卫生检测。
各类场所的噪声排放限值参考标准

各类场所的噪声排放限值参考标准一、娱乐场所1.KTV2.酒吧、迪厅、慢摇吧3.会所、美容院、洗浴中心4.网吧、游戏厅、动漫城5.酒店此类场所噪声排放限值参考标准如下:《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4.1 边界噪声排放限值4.1.1 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噪声不得超过表1 规定的排放限值。
表1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噪声排放限值单位:dB(A)4.1.2在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边界无法进行噪声测量或检测的结果不能如实反映其对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影响度的情况下,噪声测量应在可能受影响的敏感建筑物窗外1m处进行。
4.1.3 当厂界与噪声敏感建筑物距离小于1m 时,厂界环境噪声应在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室内测量,并将表1 中相应的限值减10dB(A)作为评价依据。
4.2 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4.2.1在社会生活噪声排放源位于噪声敏感建筑物内情况下,噪声通过建筑物结构传播至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时,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等效声级不得超过表2 和表3 规定的限值。
表2 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等效声级)单位:dB(A)表3 结构传播固定设备室内噪声排放限值(倍频带声压级)单位:dB4.2.2 对于在噪声测量期间发生非稳态噪声(如电梯噪声等)的情况,最大声级超过限制的幅度不得高于10db(A)。
《声环境质量标准》5.环境噪声限值5.1各类声环境功能区适用表1规定的环境噪声等效级限值表1 环境噪声限值单位:dB(A)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点和环境质量要求,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以下五种类型:0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2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3 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
国家噪声标准

国家噪声标准Last revision on 21 December 2020国家环境噪声标准大连兆和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收编2003年5月29日●《工业企业噪声卫生标准》●国际标准化组织公布了《职业性噪声暴露和听力保护标准》ISO1999●GBJ87-1985《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工业企业厂区内各类地点噪声标准●GB3096-19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标准限值等效声级 L Aeq/dB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分贝。
●GB12348-1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标准限值等效声级 L Aeq/dBⅠ类标准适用于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Ⅱ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以及商业中心区Ⅲ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域Ⅳ类标准适用于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夜间频繁突发噪声(如排气),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10dB(A);夜间偶发噪声(如鸣笛),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15dB(A)。
●GB12523-1990《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标准限值等效声级 L Aeq/dB●GB9660-1988《机场周围飞机噪声环境噪声标准》标准限值 L WECPN/dB一类区域:特殊住宅区、居民、文教区;二类区域:除一类区域以外的生活区●GB12525-1990《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标准限值等效声级 L WECPN/dB●GB/T3450-1994《铁路机车司机室允许噪声值》铁路机车司机室内噪声限值适用于对铁路运营司机室噪声的卫生评价。
●GB/T12861-1991《铁路客车噪声的评价》客车车内噪声标准限值平均稳态A声级 L A/dB车、餐车、发电车和上述车种的合造车噪声评价。
不适用于动车组的车辆噪声评价。
公务车、卫生车、维修车和试验车等特殊用途车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客车,除允许噪声级及测点位置按设计及使用需有特殊要求外,其他也应符合本标准。
客车车外噪声标准限值平均稳态A声级 L A/dB心线处测量的车外噪声限值。
●GB13669-1992《铁路机车辐射噪声限值》铁道机车辐射噪声标准限值平均稳态A声级 L A/dB射噪声检验。
新版国家噪音标准-新版.pdf

国家噪音标准1 GB3096-19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dB(A))类别区域白天夜晚0安静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位于城郊和乡5040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 类标准5dB执行。
I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
5545 II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6050 III工业区。
6555 IV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
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7055也执行该类标准。
1)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 dB。
2)各类标准适用区域由当地人民政府划定。
3)昼间、夜间的时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变化划定。
(北京地区为白天6:00-21:59,夜晚22:00-5:59)4)标准规定,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的测量位置在居住窗外或厂界外1米处。
一般地,室外环境噪声通过打开的窗户传入室内大致比室内低10dB。
2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标准限值等效声级dB(A)类别区域白天夜晚I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5040II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及商业中心区。
5545III工业区。
6050IV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
7055夜间频繁突发的噪声(如排气噪声)。
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0分贝,夜间偶然突发的噪声(如短促鸣笛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分贝。
3 GB/T17249.1-1998《声学——低噪声工作场所设计》推荐的各种工作场所背景噪声级稳态A声级 dB(A)房间类型dBA备注会议室30-35教室30-40背景噪声是指室内技术设备(如通风系统)引起的噪声或者是室外传来的噪声,此时对工业性工作场所而言生产用机器设备没有开动。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或已有工作场所噪声问题的规划。
适用于装设有机器的各种工作场所。
个人办公室30-40多人办公室35-45工业实验室35-50工业控制室35-55工业性工作场所65-704 GBJ87-1985《工业企业场区噪声控制设计规范》工业企业厂区内各类地点噪声标准序号地点类别噪声限值dBA 备注1生产车间及作业场所(工人每天连续接触噪声8小时)901、本表所列噪声限值,均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测量确定。
噪音分贝标准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噪音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对人们的生活、工作和学习造成了极大的影响。
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国政府高度重视噪音污染治理工作,并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
本文将详细介绍我国噪音分贝标准法律规定,旨在提高公众对噪音污染问题的认识,推动噪音污染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二、噪音分贝标准概述1. 噪音分贝的定义噪音分贝(dB)是衡量声音强度的一种单位,表示声音的响度。
分贝是一种对数单位,用于描述声音强度的相对大小。
在实际应用中,人们常用分贝来表示噪音污染的程度。
2. 噪音分贝标准噪音分贝标准是根据我国实际情况,结合国际标准制定的。
我国噪音分贝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声环境功能区噪音标准声环境功能区噪音标准是指不同功能区所允许的最大噪音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我国将声环境功能区分为以下五类:① 居住、文教区:昼间噪音不超过55分贝,夜间噪音不超过45分贝;② 商业、金融区:昼间噪音不超过60分贝,夜间噪音不超过50分贝;③ 工业集中区:昼间噪音不超过65分贝,夜间噪音不超过55分贝;④ 交通干线两侧区域:昼间噪音不超过70分贝,夜间噪音不超过55分贝;⑤ 其他区域:昼间噪音不超过65分贝,夜间噪音不超过55分贝。
(2)建筑施工噪音标准建筑施工噪音标准是指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噪音不得超过规定的限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建筑施工噪音标准如下:① 拆除建筑物:昼间噪音不超过85分贝,夜间噪音不超过70分贝;② 施工机械:昼间噪音不超过85分贝,夜间噪音不超过70分贝;③ 混凝土搅拌:昼间噪音不超过75分贝,夜间噪音不超过65分贝。
(3)交通运输噪音标准交通运输噪音标准是指交通运输工具在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音不得超过规定的限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交通运输噪音标准如下:① 汽车喇叭:昼间噪音不超过85分贝,夜间噪音不超过75分贝;② 铁路运输:昼间噪音不超过85分贝,夜间噪音不超过75分贝;③ 航空运输:昼间噪音不超过85分贝,夜间噪音不超过75分贝。
国家噪音标准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关于噪声标准的界定1996年10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颁布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颁布时间:1996-10-29实施时间:1997-03-01发文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时效性:有效第八章附则第六十三条本法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噪声排放”是指噪声源向周围生活环境辐射噪声。
(二)“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
(三)“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
(四)“夜间”是指晚二十二点至晨六点之间的期间。
(五)“机动车辆”是指汽车和摩托车。
第六十四条本法自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1989年9月26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区域。
乡村生活区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2标准值城市5类环境噪声标准值如下:类别昼间夜间0类50分贝40分贝一类55分贝45分贝二类60分贝50分贝三类65分贝55分贝四类70分贝55分贝3各类标准的适用区域(1)0类标准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分贝执行。
(2)一类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
(3)二类标准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4)三类标准适用于工业区。
(5)四类标准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
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执行该类标准。
4夜间突发噪声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分贝。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1.标准的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工厂及有可能造成噪声污染的企事业单位的边界。
国家噪音标准完整版
国家噪音标准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外环境噪声通过打开的窗户传入室内大致比室内低10dB。
2 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
标准限值等效声级dB(A)
夜间频繁突发的噪声(如排气噪声)。
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0分贝,夜间偶然突发的噪声(如短促鸣笛声),其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分贝。
3 GB/T17249.1-1998《声学——低噪声工作场所设计》
推荐的各种工作场所背景噪声级稳态A声级dB(A)
4 GBJ87-1985《工业企业场区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工业企业厂区内各类地点噪声标准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与工业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的噪声(脉冲噪声除外)控制设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噪声控制设计必须与主体工程设计同时进行。
4 GBJ118-1988《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室内安静程度的要求
民用建筑室内允许噪声级dB(A)。
噪声标准值表
环境噪声标准值表
序号类别户外容许噪声标
准值(分贝)
适用区域昼间夜间
1 0 50 40 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高级宾馆区等特别需要
安静的区域。
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
类标准5分贝执行。
2 1 55 45
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
乡村居住环境
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
3 2 60 50 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
4 3 6
5 55 适用于工业区
5 4 70 55 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穿越城
区的内河航道两侧区域。
穿越城区的铁路主、次干线两侧
区域的背景噪声(指不通过列车时的噪声水平)限值也执
行该类标准。
注:夜间频繁出现的噪声,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0分贝。
夜间偶尔出现的噪声,峰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分贝。
我们国家噪音的标准值
我们国家噪音的标准值
国家《城市区域噪声标准》中,明确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昼间50dB(分贝)、夜间(指22时至次日6时,下同)40dB;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dB、夜间45dB;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dB、夜间50dB。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把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称为环境噪声污染。
国家《城市区域噪声标准》中,明确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新建营业性文化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文化行政主管部门不得核发文化经营许可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得核发营业执照。
经营中的文化娱乐场所,其经营管理者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第四十四条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广播喇叭或者采用其他发出高噪声的方法招揽顾客。
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空调器、冷却塔等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的,其经营管理者应当采取措施,使其边界噪声不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把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称为环境噪声污染。
国家《城市区域噪声标准》中,明确规定了城市五类区域的环境噪声最高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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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噪音验收标准
一、GB3096-1993《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dB(A)
1、夜间突发的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 15dB。
2、各类标准适用区域由当地人民政府划定。
3、昼间、夜间的时间由当地人民政府按当地习惯和季节变化划定。
(北京地区为白天为 6:00-21:59、夜晚 22:00-5-59)
4、标准规定,城市区域环境噪声的测量位置在居住窗外或厂界外
1 米处。
一般地,室外环境噪声通过窗户传入室内大致比室内低
10dB。
二、GB12348-1990《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dB(A)
夜间频发的噪声(如排气噪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0dB。
夜间突发的噪声(如短促鸣笛声),其最大值不准超过标准值15dB。
3、GBT17249.1-1998《声学-低噪声工作场所设计》dB(A)
推荐的各种工作场所背景噪声级稳态 A 声级 dB(A)
4、GBJ87-1985《工业企业场区噪声控制设计规范》
工业企业厂区内各类地点噪声标准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与工业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工程的噪声(脉冲噪声除外)控制设计。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噪声控制设计必须与主体工程设计同时进行。
4、GBJ88-1988《民用建筑隔音设计规范》
民用建筑室内允许噪声级dB(A)。